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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普通班工作计划(合集7篇)

时间:2022-02-11 03:48:20
文科普通班工作计划

文科普通班工作计划第1篇

  关于做好内地新疆高中班往届毕业生和区内高中班毕业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招生考试机构,各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做好内地新疆高中班(以下简称内高班)往届毕业生及区内高中班毕业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继续深入实施高校招生 “阳光工程”,维护我区考生的切身利益,防止“投机报考”,进一步规范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 内高班往届毕业生及区内高中班毕业生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普通高中阶段在内高班或区内高中班连续实质性就读三年(高一、高二、高三),并且有在内高班或区内高中班就读三年的学籍档案或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4、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按距离当年高考的时间计算)。

  (二)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

  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计划类型和考试科目

  (一) 计划类型。

  内高班往届毕业生及区内高中班毕业生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的设“普通类”“单列类”两类招生计划。“普通类”招生计划报考对象为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学习考试的各民族考生。“单列类” 招生计划报考对象限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学习考试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藏族、俄罗斯族等11个民族考生。

  (二) 考试科目。

  1、考试科目统一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外语、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除外语科目,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试卷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其中,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外语科目不组织口试。

  2、外语考试科目中的听力考试为必考内容。外语科目考试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含有听力试卷(其中笔试部分120 分,听力部分30分)。外语听力考试总分为30分,其成绩不计入考生高考外语科目成绩总分。按考生听力考试实际得分计入听力单项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是否做参考由高校决定。非听力部分试卷的120分调整为150分,调整换算办法:按考生非听力部分的卷面成绩乘以1.25,换算为外语科目成绩。

  三、报名程序

  (一)内高班往届毕业生报名程序。

  1、内高班往届毕业生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领取或下载《内地新疆高中班往届毕业生学籍情况审查登记表》、《内地新疆高中班往届毕业生户籍情况审查登记表》,于2018年11 月30日前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和《审查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2、考生报名工作截至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由各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编排考场、统一印发准考证。

  3、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的信息确认表将作为考生的报名信息,用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网上录取。考生应仔细检查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的内容,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任何人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各报名点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报名信息的准确性。

  4、各地、州、市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内高班往届毕业生的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于2018年12月10日前,将往届毕业生信息汇总核对后报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各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关于做好自治区2019 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新教基〔2018〕43号)的要求,负责组织内高班往届毕业生的报名、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具体信息的采集工作。

  (二)区内高中班毕业生报名程序。

  1、区内高中班毕业生普通高考报名本着自愿的原则,可选择在生源地或办班城市报名。选择在办班城市报名的考生,不享受生源地对口援疆计划有关普通高考录取政策;选择在生源地报名的考生,可享受生源地对口援疆计划有关普通高考录取政策。各办班地、州、市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应指导办班学校面向区内高中班高三学生做好高考政策宣传工作。

  2、回生源地报名或在办班城市报名的区内高中班毕业生考生特征必须选“区内高中班毕业生”。

  3、2018年11月29日前,各办班地州市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向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报送《区内高中班毕业生回生源地高考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

  4、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各地上报的区内高中班毕业生回生源地高考报名信息进行汇总,审核无误后于11月 30日前将分地州考生信息数据提供给各生源地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生源地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数据进行复核后与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对接考生报名有关事宜。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分配考生报名序号和密码等,并于12月3日前将考生报名序号、密码等信息提供给各办班学校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

  5、选择在生源地报名参加高考考生的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考生户籍情况审查登记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学籍情况审查登记表”等,均由生源地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按照《关于做好自治区2019 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新教基〔2018〕43号)执行,并负责遗留问题的处理和解释。根据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分配的报名序号,区内高中班毕业生高考网上报名工作在就读学校完成,各地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配合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和办班学校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工作。

文科普通班工作计划第2篇

【导语】

第五章 填报志愿第二十三条 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次。提前批次中的艺术类本科B段和艺术类专科A段、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提前批次(艺术类本科B段和艺术类专科A段除外)和其他特殊类型招生实行梯度志愿模式。第二十四条 在考生分数、位次和各批次各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考生登陆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分两个阶段进行,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职业教育(“三校生”)单独招生志愿在6月24日12∶00至6月27日18∶00填报;本科三批、高职(专科)志愿在本科二批录取结束后填报。第二十五条 考生位次按照参加相同科目考试的考生成绩共同参加排序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列,即文史类与艺术(文)考生共同排列位次,理工类与艺术(理)、体育类考生共同排列位次。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分数由高到低排列。总分、单科分数全部相同的,属并列位次。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不计考生位次,考生总分相同即属并列情况。第二十六条 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文史、理工类本科院校和专业包括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免费医学定向生、本硕分流培养、免费师范生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及专业,分A、B、C三段,投档录取按三段顺序依次进行。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本科A段为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投档录取之后,未完成计划公开征集志愿。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本科B段为免费医学定向生。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投档录取之后,未完成计划公开征集志愿。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本科C段为除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免费医学定向生以外的其他所有有特殊要求的院校,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文史、理工类专科专业包括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公安院校专科专业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高职院校专科专业,设置3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所有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院校的专业志愿后都设有“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第二十七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参加提前批次录取。艺术类本科志愿在“艺术类提前本科”栏内,分A、B、C三段填报。艺术类本科A段为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含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设专业调剂表态栏。艺术类本科B段为省内院校(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除外)的美术类本科专业,以及省外院校申请参加本段录取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必须与我省规定的省内院校录取规则一致),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艺术类本科C段为除参加艺术类本科A、B段录取外的其他所有艺术类本科院校及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艺术类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艺术类提前专科”栏内,分A、B两段。艺术类专科A段为省内院校的美术类专科专业,以及省外院校申请参加本段录取的美术类专科专业(录取规则必须与我省规定的省内院校录取规则一致),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艺术类专科B段为除参加艺术类专科A段录取外的其他所有艺术类专科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体育类本科志愿填报在“体育类提前本科”栏内,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体育类提前专科”栏内。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在提前批次不得兼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志愿,在其他批次可以兼报志愿,艺术(文)考生可兼报文史类志愿,体育、艺术(理)考生可兼报理工类志愿。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能兼报其他科类志愿。第二十八条 单设本科批次专项计划面向陕西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省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定向招生,分A、B两段,采用平行志愿模式并单独填报。其中,A段为国家专项计划,设置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B段为地方专项计划,设置4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考生报考单设本科批次专项计划的条件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经县(区)招办资格审查并公示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该批次志愿。省招办将在该批次录取结束后,对被录取考生再行公示,如有举报且经查实存在资格造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同时严肃追究县(区)资格审查相关人员的责任。第二十九条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各设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高职(专科)设8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平行志愿各批次不设置“愿录取到其他院校”的调剂表态栏,每所院校设“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第三十条 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分A、B两段填报在院校所在普通批次之前的专门栏目。其中,A段为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仅供符合条件并已公示的考生填报;B段为高校专项计划,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仅供我省65个国家及省级贫困县(区)通过资格审核和相关高校考核合格且公示的考生填报。第三十一条 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华侨大学预科班、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志愿,分别设置在院校所在普通批次志愿之后,顺序依次为:①定向就业志愿,②民族班志愿,③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④华侨大学预科班志愿,⑤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志愿,⑥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志愿。其中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各设2个院校志愿,华侨大学预科班、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各设1个院校志愿。定向就业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其余均设1个专业志愿。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上述志愿。第三十二条 各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采取征集志愿的办法进行补充。每批次正式投档录取后,省招办在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公布征集志愿信息,同时将此信息发送到各市(区)、县(区)招办。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时高校如对填报本校征集志愿的考生有最低位次、分数要求,应提前向省招办提出申请。第三十三条 考生根据自己的报考科类,按照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公布的学校和专业名称、代号、录取批次以及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志愿(征集志愿)。填报志愿(征集志愿)之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拟报考院校招生章程和网上填报志愿的说明及相关要求,根据高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确保志愿信息准确、有效。志愿确认后不可更改。逾期不予补报。考生未填报志愿或将志愿填报在规定栏目以外而影响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第六章 录 取第三十四条 录取新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组织实施。各批次、各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综合考虑高校在陕招生计划数和各科考试成绩等因素研究划定。第三十五条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分数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招生学校自行决定,对考生电子档案已投出但未被录取等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省招办向学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监督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第三十六条 普通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普通高校必须通过网络完成录取工作,录取期间必须确保与省招办通讯畅通。第三十七条 高校已经向社会公布的在陕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须参加省招办组织的征集志愿录取。第三十八条 提前批次的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时执行招生院校所在普通批次分数线。军队、公安院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提前批次的文史、理工类专科专业录取,执行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根据教育部和总政治部政干发〔2008〕19号文件规定,向军队院校投档时“应当区分男、*和指挥类、非指挥类”。第三十九条 免费医学定向生执行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安排在提前批次B段投档录取,有关招生要求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第四十条 提前批次的文史、理工类投档比例,不得超过院校在陕招生计划的120%。具体比例由招生院校在投档前向省招办书面申请。院校不提交申请的,即按120%投档。军队院校按照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末位出现并列分数时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因院校退档产生计划缺额时,按缺额数1∶1补充投档。第四十一条 单设本科批次的录取,在提前批次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分A、B两段进行,录取办法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院校在陕录取普通批次的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征集志愿不设专业调剂表态栏,默认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经征集志愿仍然未完成的计划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录取。第四十二条 提前批次中的艺术类本科B段和艺术类专科A段、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1、投档原则(1)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分科类将所有考生按照投档分数(文化课分数加政策照顾分数)从高到低排列,投档分数相同时比较位次。按照从高到低的次序和每个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检索,检索到的院校投档尚未满额,则档案投向该院校。如果考生所填志愿均无法投出,则该生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院校投档比例内末位并列位次考生全部投档。(2)一次投档。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投档。已投档考生因身体条件、所报专业录取满额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等原因,被院校退档后,只能参加本批次的征集志愿录取或后续批次的录取。报考人数不足或报考满额但因院校退档而造成的计划缺额,采取征集志愿办法进行补充。2、投档程序(1)模拟投档。①提前批次中的艺术类本科B段和艺术类专科A段、单设本科批次投档时,按院校执行计划数1∶1进行正式投档。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正式投档前进行三次模拟投档。第一次模拟投档:院校招生计划数与投档人数的比例为1∶1。第二次模拟投档:院校根据第一次模拟投档生源情况,确定是否增加计划。省招办根据院校拟增计划情况进行第二次模拟投档,并将模拟投档后形成的模拟投档信息反馈各院校。第三次模拟投档:院校对省招办第二次模拟投档进行确认或进一步提出计划调整意见后,省招办进行第三次模拟投档,形成各院校正式投档比例和投档人数。院校须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正式投档人数与执行计划数的比例为1∶1。③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正式投档前进行两次模拟投档。第一次模拟投档:院校招生计划与投档数量的比例为1∶1。第二次模拟投档:院校根据第一次模拟投档生源情况,确定是否增加计划,省招办根据院校拟增计划情况进行第二次模拟投档,形成各院校正式投档比例和投档人数。院校须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正式投档人数与执行计划数的比例为1∶1。模拟投档过程中,给院校提供投档比例、投档人数、分数、最低分数、考生所报专业和愿否服从专业调剂等信息。模拟投档比例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模拟投档人数按照进一法取整计算。(2)计划调整。院校须在正式投档前,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完成计划调整工作。已经向社会公布的各院校在陕招生计划如未完成,缺额部分必须参加征集志愿录取。院校如在陕增加计划顺延录取,必须于正式投档前将计划调整到位。正式投档之后调入我省的计划只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3)正式投档。省招办根据最后一次模拟投档后确定的各院校在陕执行计划数进行正式投档。省招办在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公布相应批次各招生院校模拟投档信息、投档人数、最低分数及其位次、考生档案最终投放情况以及录取结果,考生可上网查询有关信息。(4)征集志愿。在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公布征集志愿信息,包括: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和计划缺额数。分数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征集志愿,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不进行模拟投档,直接按照院校计划缺额数的1∶1投档。3、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1)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设置1个院校志愿,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和已公示的考生照顾分数标准向招生院校投档。院校必须在投档后6小时的工作时间内使用预留计划结束录取。(2)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华侨大学预科班、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录取班。设置2个院校志愿,省招办根据院校所在普通批次及正式投档分数线,按照照顾政策分别投档。投档顺序为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华侨大学预科班、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的第一志愿,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1。第一志愿照顾分数范围内投档未满额的,再投第二志愿。已填报定向就业、民族班、预科班志愿的考生可以填报该批次的征集志愿,但被定向就业、民族班、预科班志愿录取后不再参加征集志愿录取。第四十三条 普通高校应按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新生。普通高校所制定录取规则与教育部或我省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和我省规定为准。第四十四条 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省招办规定程序,按时完成电子档案*、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故拒绝省招办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超过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招办将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数及录取规则,将考生电子档案设置为预录取状态,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第四十五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第四十六条 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普通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文科普通班工作计划第3篇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精神,落实国家和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文件精神和高考综合改革工作推进要求,按照《贵阳市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筑教发〔2021〕29号)要求,结合贵阳市普通高中发展和招生工作实际,为确保2021年普通高中强基计划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引导我市初中学校在注重学生全面发展、重视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基础上,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在高中招生中招收一批有兴趣、有学科特长的学生进行培养,为高等学校“强基计划”输送优秀人才。坚持促进公平公正,着力完善制度,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招生学校及学科

2021年强基计划班招生学校及学科为:

贵阳市第一中学数学、物理学科各1个班

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数学、生物学科各1个班

贵阳市第六中学数学学科1个班

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物理、历史学科各1个班

贵阳市清华中学化学学科1个班

北京师范大学贵阳附属中学数学学科1个班。

三、招生原则

(一)立足学校实际,突出学科特色

各承担强基计划班的学校要充分考虑和立足学校实际、突出学校特色、发挥学校传统、注重学段衔接。要根据强基计划班学生的培养目标和要求,在教学设施设备、师资队伍、培养机制、课程设置等方面给予统筹考虑和优先安排,结合学校五年自主发展规划,突出本校强基计划班的优势和特色。

(二)注重专业水平,强调全面发展

强基计划班学生,既要注重其专业能力,同时要兼顾其综合素质等条件。市教育局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单科成绩划定强基计划班学生报考资格线,线上考生可填报强基计划班志愿,以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为主要的录取依据。

(三)持续稳定发展,积蓄学科优势

    各校确定的强基计划班招生学科原则上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形成学科品牌,产生学科效应。市教育局按照三年为周期对强基计划班进行考核,对未达到预期目标的取消其强基计划班招生资格。如根据学校发展确需调整或增加学科的,需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

四、招生程序

(一)下达招生计划

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批复的招生计划,下达各学校各强基计划班招生计划,每个强基计划班招生人数不超过40人,招生计划纳入本校当年统招计划,学校不得随意突破。

(二)划定强基计划班报考资格线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之后,市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数按照一定比例划定强基计划班报考资格线。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非计分科目达到相应学校的录取条件、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单科成绩(其中生物实验班以化学学科的单科分数为依据划定资格线)达到资格线方可填报强基计划班志愿。

(三)志愿填报

有意愿就读强基计划班的考生,登录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志愿填报系统,在提前批次填报相应强基计划班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同一学科或不同学科的共3个平行志愿。

(四)择优录取

依据考生志愿填报和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按照“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强基计划班为提前批次录取,未被强基计划班录取的学生不影响其后续批次录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招生学校要充分认识强基计划班开设的重要意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推进强基计划班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市教科所要加强对试点学校的教研指导,各试点学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强基计划班的相关工作。

(二)加大宣传引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招生学校要通过网站、宣传片及新媒体等各种方式加大对强基计划班的宣传力度,利用中考招生宣传会等契机,积极向广大家长和考生做好政策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

(三)拓展学科资源。各承担强基计划班的学校,要重点保障强基计划班实验学科的师资。要主动与具备实验学科资源的高校、研究所等寻求合作,为强基计划班拓宽智力资源和实验资源,提升强基计划班在实验学科的深度和高度,真正为“强基计划”输送优秀的学科人才,并通过强基计划班产生积极的效应,全面提升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

 

 

文科普通班工作计划第4篇

一、填报志愿方式

2018年普通高考录取采取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征集志愿的方式进行。考生须登录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

(一)填报志愿平台网址

“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平台”是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合法网站。

登录网址为:

1.gkzy.jleea.com.cn

2.gkzy.jleea.edu.cn

(二)用户名和密码

网上填报志愿的用户名为考生报名时生成的8位报名序号,登录密码为考生高考报名时自行设置的密码。

二、填报志愿时间

(一)填报准备

6月23日(9:00-16:00),考生登录系统,确认账户及密码信息是否正确。

考生若忘记密码,本人须持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高考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重置密码。建议考生在6月23日前进行密码重置,以免影响正常填报。

(二)填报时间

1.本科段:6月24日-28日(每天9:00-16:00)。

2.专科段:8月11日-12日(每天9:00-16:00)。

三、填报志愿规则

(一)录取批次设置

我省高考录取分9个批次,每个院校志愿均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1.提前批:军事、公安、武警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各专业,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部分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上海海关学院、上海纽约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教育部直属的高等师范院校;省属院校免费医学定向、公费师范定向各专业;北京大学等部分院校的非通用语种专业;大连海事大学等高校的航海技术、轮机工程等航海类本科专业;部分院校的飞行技术专业;重点院校体育类专业;面向全国招生的部分重点和部属院校艺术类专业(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教育部批准的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高校有关艺术类专业)。

2.国家专项计划批(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承担贫困地区定向招生的本科院校。

3.特殊类型招生批: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院校。只允许参加上述项目测试合格考生填报。

4.第一批

A段:文史、理工农医类全国重点院校,经吉林省招生委员会批准的普通本科院校的重点专业,西交利物浦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等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专业,省属院校师范类专业,普通高校本科艺术类专业。

B段:文史、理工农医类重点大学的定向招生、总装备部预科班、“三侨一台”预科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授课和加试少数民族语文的专业,部分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专业,以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院校和专业。

5.地方重点高校招生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批(地方专项计划):承担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我省省属重点高校。

6.第二批

A段:文史、理工农医类普通本科院校,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长春科技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等民办院校(含独立学院)、专业(试点);普通高校体育类本科专业;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本科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民办院校(含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

B段:文史、理工农医类普通本科院校的定向招生、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授课和加试少数民族语文的专业,部分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专业及软件工程等专业。

7.第三批:文史、理工农医类民办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班专业及体育类专业。

8.提前专科(高职)批:普通高校(高职)艺术类专科专业,民办院校(含独立学院)艺术类专科专业。

9.专科(高职)批:普通高校专科(高职)专业(含体育类专业),民办院校(含独立学院)专科(高职)专业(含体育类专业)。

(二)报考科类志愿设置

1.文史、理工农医类共8个录取批次:

(1)提前批,设3个院校顺序志愿;

(2)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批(国家专项计划批),设7个院校平行志愿;

(3)特殊类型招生批,设1个院校志愿;

(4)第一批(A、B段),A段设5个院校平行志愿,B段设2个院校顺序志愿;

(5)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批(地方专项计划批),设7个院校平行志愿;

(6)第二批(A、B段),A段设8个院校志愿,除第一志愿外,其它为平行志愿,B段设3个院校顺序志愿;

(7)第三批,设7个院校志愿,除第一志愿外,其它为平行志愿;

(8)专科(高职)批,设6个院校志愿,除第一志愿外,其它为平行志愿。

2.体育类共4个录取批次:

(1)提前批,设3个院校顺序志愿;

(2)第二批(A段),设8个院校志愿,除第一志愿外,其它为平行志愿;

(3)第三批,设7个院校志愿,除第一志愿外,其它为平行志愿;

(4)专科(高职)批,设6个院校志愿,除第一志愿外,其它为平行志愿。

3.艺术类共4个录取批次:

(1)提前批,设1个院校志愿;

(2)第一批(A段),设3个院校顺序志愿;

文科普通班工作计划第5篇

从芜湖市教育局区获悉,芜湖市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简称中考中招)实施办法已经出台。考试科目与分值由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具体分值: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共15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共150分。语文、英语、数学、物理与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正版学生字典。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听力残障学生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听力免试后英语成绩折算方法为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1.25。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满分60分,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满分10分,均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考试时间和阅卷2017年全省统一命题科目的考试时间是:6月14日至6月16日。具体日程安排为:6月14日上午8:30—11:00语文;下午3:00—5:00物理和化学6月15日上午8:30—10:30数学;下午3:00—5:00思想品德和历史6月16日上午8:30—10:30英语。市区、四县阅卷工作分别由市、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市区中考今年继续实行网上阅卷,网上阅卷工作由市教育考试中心与市教科所、市教育局基教科共同组织,统一实施。成绩统计、数据统计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中考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向就读学校(报名点)提出书面申请,在指定时间内通过就读学校(报名点)到市、县(区)招生部门登记申请查分。高中阶段招生范围市区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面向市区招生;四县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面向本县招生;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计划可面向全市招生。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专)面向全省招生。安徽中加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华东师范大学芜湖外国语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民办普高跨区域(省辖市)招收学生的成绩不得低于生源地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市十二中航空实验班、市城南实验中学运动员、市七中宏志班根据规定可面向全市招生。招生计划及指标分配各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的拟录取名额须在自主招生计划之内。经公示后,各校须将等额拟录取名单及材料,于6月12日前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批。各校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计划计入本校的统一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同意批准招收的免试直升生计划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10%,具体办法需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执行(未完成的直升招生计划调剂回学校招生计划)。今年我市(含四县)继续实行将省示范高中学校招生计划80%的名额切块分配到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的政策。市区省级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根据各初中学校切块分配指标测算基数和当年初中学业考试总分、规范办学等因素进行测算。各初中学校切块分配指标测算基数的依据是:学校在籍在校满三年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数。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从2016年起执行“省市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必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设置省市示范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规定。为保持政策平稳过渡,我市市区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增加省示范高中过渡指标的办法,解决因不设置最低控制线而影响部分学生录取的问题。过渡性措施实行三年,即2016年至2018年。至2019年初三毕业生(即自从2016年初一入学新生起)不再实行。中招志愿的设置2017年我市中招志愿设置共分四个批次,各志愿批次按录取先后顺序分为若干个志愿轮次。第一批次第一轮次、第二批次第一轮次、第三批次设置平行志愿。(1)提前批次: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信息学、科技特长生;市十二中航空实验班;免试直升生;普高艺体特长生;市三中科技特长生;市城南实验中学运动员。提前批次志愿分两个轮次:第一轮为市十二中航空实验班、省示范高中艺体特长生,设一个学校志愿和一个专业志愿;第二轮为市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高艺体特长生、市三中科技特长生、市城南实验中学运动员,设一个学校志愿和一个专业志愿。职业学校自主招生:中职学校五年制高职部分计划,芜湖滴水科技学校励志全免费班(中职三年),芜湖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等校“中德双元制班”。(2)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和北京师范大学芜湖附属学校、华东师范大学芜湖外国语学校市区:提前轮次:市一中中加班; 安师大附中国际班,设一个志愿;第一轮:市一中和安师大附中联合招生、市十二中、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芜湖附属学校、华东师范大学芜湖外国语学校,设A、B、C、D、E五个平行的志愿。四县:各县结合实际制定本县本批次志愿设置办法,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3)第二批次:市示范高中和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市区:提前轮次:安徽中加学校、安师大附外国际班、市七中宏志班、芜湖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对口升学班部分计划,设1个志愿;第一轮:市示范高中和公办一般普高,设A、B、C、D、E、F六个平行的志愿。四县:各县结合实际制定本县本批次志愿设置办法,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4)第三批次:民办普通高中设A、B、C、D四个平行的志愿。在第一、二、三批次每批次录取结束时,如招生学校计划未完成,将重新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具体操作办法另行文规定。中职学校(含五年制高职)的志愿设置、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按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在中招各批次录取结束后,我市民办普高将进行后期补录。中招志愿填报原则报考市区省示范高中统招计划(含过渡指标计划),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必须是在省示范高中所在地(市区)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学生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和信息技术考试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4个B及以上等级。报考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考生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须为市区学校在籍在校满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外地(指市区和四县以外的地区)上学的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所在地(指县或市区),直接报名参加初中升学考试,是应届初中毕业生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提供学籍等证明材料),同等享受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标政策,分配计划单列。本市户籍、初中转学回户籍所在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是在上初中之前为现户籍,且在转学回户籍所在地之前一直在外地上初中的学生),以及父母因工作调动、部队转业(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的调动或军队转业安置证明),户籍迁至本市、初中转学到户籍所在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若在籍在校未满三年但具备其他相关条件,在本校可同等享受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政策,具备报考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资格,且可作为本校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测算基数。市区历届初中毕业生、无初中学籍的社会考生可以报考省示范高中统招生和过渡指标计划(须符合省示范高中统招生报考条件),但不能享受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可以报考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及职业类学校。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不受年龄限制。中招志愿填报要求今年我市考生中招志愿实行网上填报;考生志愿在中考成绩公布后一次性填报。考生要按市教育局公布的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计划详见《报考指南》),慎重选择各批次志愿。学校要充分保证考生自主填报志愿的权益,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报中招志愿。考生志愿应由考生本人在网上填报,志愿确认须经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中招录取的原则全市中招录取工作在市中考中招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牵头,基教、职成、监察等有关科室共同完成,在统一时间、统一地点内统一录取。招生录取时四县招生部门参加录取工作。中招采用考生电子档案,实行计算机网上(局域网)录取;《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印制,加盖录取专用章方可生效。普通高中录取原则:依据考生志愿,以学业考试成绩及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录取市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高的考生,必须具备综合素质评价结果4个C及以上等级的条件;录取为省示范高中统招生(含切块指标生、过渡指标生)的考生必须符合“填报原则”中规定的条件。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采用传统志愿设置方式的各批次、各轮次投档原则是:志愿优先,按分排序。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原则:对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其成绩和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民办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必须在市、县教育局统一规划和管理下进行。招生计划下达、报名、投档录取等工作均与公办学校相同。各批次招生学校不得自行录取本市无档案考生;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严禁借读。中招录取的办法市中考中招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确定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得被公办普高录取。公办普通高中,市区和四县分别设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民办普通高中可在公办普通高中控制线下浮一定分数,设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市七中宏志生录取控制线根据学校招生简章规定执行。报考安师大附中国际班、安师大附外国际班、市三中科技特长生、市七中宏志生、市城南实验中学运动员的考生须根据招生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招生学校报名。经招生学校审核或测试合格、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在网上填报中招志愿时方可填报招生学校志愿。报考市十二中航空实验班的考生须根据招生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招生学校报名参加初选检测,初检合格的考生在网上填报中招志愿时方可填报该校“航空实验班”志愿。市区历届初中毕业生及无初中学籍的社会考生中考成绩均减10分参加普通高中录取。五年制高职的录取和缺额补录由省里统一确定最低控制线。若初中学校公办普高录取控制线内考生数低于切块分配指标数,各初中学校未完成的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数将在市区范围内调剂,统一纳入市区省示范高中过渡指标计划。市一中中加班、安师大附中国际班招生计划单列,单独设置招生代码,单独划定录取控制线;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第一批次录取结束后,可进行征集志愿;安师大附外国际班招生计划单列,单独设置招生代码,单独划定录取控制线;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第二批次录取结束后,可进行征集志愿。中考成绩公布后,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统一填报普高艺体特长生志愿。录取时文化课、专业课均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达专业课资格分数线的艺术类考生,由招生部门在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上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中考升学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体育特长生录取办法根据各校招生简章执行。各招生学校未完成的普高艺体特长生计划计入该校统一招生计划。各类招生学校按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分批次、分轮次进入录取现场。各批次录取均采用计算机管理,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以保证录取工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文科普通班工作计划第6篇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豫教基二〔2018〕53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8〕366号)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招中〔2018〕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组织机构

长垣县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在县教体局党委领导下,由基础教育科、职成教科和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和各高中阶段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二、招生计划

全县初中毕业生13299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6500人,职业教育招生计划为5400人,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1。

三、考录办法

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专(含五年一贯制高职、“3+2”分段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院校中专计划)招生。仍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的办法,一次考试,分别录取。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普通高中、普通中专(含“五年一贯制”和“3+2”)招收初中毕业生。报考幼师专业和师范类的考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8周岁(2000年9月1日后出生)。

2.我县两所职业院校(长垣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这两所院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全部免学费。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非涉农专业学生按学生总数15%的比例享受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各初中要按不低于初中毕业生人数50%的比例,动员和引导考生选报我县职业院校,实现全县普通高中与职业院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目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限制考生的报考自由。在评估初中教育质量时,对升入职业院校的学生与普通高中学生同等对待。

(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是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重要依据。各初中学校要依据《长垣县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认真开展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全县各初中综合素质评定的等级比例为:A等30%、B等40%、C等29-30%、D等不超过1%。

(三)报名

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一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各初中学校负责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采集本校考生报名信息。考生可通过该平台进行注册并报考,既可以选报普通高中,也可以选报中职学校。各初中学校按照考生报考类别分别打印《考生信息确认单》、《考生报名信息登记表》,考生和家长分别签字后由学校存档备案,有加分项目的考生需要本人在网上提出申请,初中学校初审通过后打印《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照顾加分登记表》。各初中学校所报照顾对象要在本校予以公示,并于5月30日—5月31日持《照顾对象登记表》及加分类证明材料到县教体局审核(具体审核时间见附件3)。

中招报名考务费标准按照“豫计收费〔2003〕966号”文件规定执行,每生38元。

(四)填报志愿

1.普通高中志愿

(1)志愿设置

河南省教育厅面向全省设置了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和经省厅核准的民办普通高中作为提前批志愿。长垣县设置两批志愿。

(2)招生学校

河南省提前批志愿学校:面向全省招收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宏志班等的学校和面向全省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

长垣县第一批志愿学校:长垣县第一中学、长垣县第十中学、河南宏力学校、长垣县凯杰中学。

长垣县第二批志愿学校:长垣县凯杰中学、长垣县高章士学校。

(3)填报志愿

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河南省提前批和长垣县第一批、第二批志愿学校。县内每批次志愿只能选报一所学校。

河南宏力学校、长垣县凯杰中学、长垣县高章士学校属民办学校,如被录取,考生要按民办学校收费标准交纳费用。

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并最终确认后,打印出《2018年河南省高中招生考试志愿表》(简称《志愿表》),考生和家长分别签字,并由学校存档备案。

2.普通中专志愿

报考“五年一贯制”和“3+2”的考生,必须参加2018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每个考生可选报两个学校的志愿。

报考普通中专学校(长垣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和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凡参加2018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初中毕业生,每个考生可选报两个志愿。不参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选报学校,也可以直接与招生学校联系报名(长垣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电话:8810127;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电话:8872228)。

3.职业类志愿

长垣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和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既有普通中专计划,又有职业中专计划,考生可根据自己意愿选择。

(五)考试与命题

2018年全省中招文化课考试仍为单科考试方案,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

考试时间定于6月25日至26日。各学科考试时间和分值见附件4。

《思想品德》学科时事政治命题范围调整为“考查2017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18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十八大、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其他各学科考试命题仍依据《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命题要求》。

今年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

体育考试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进行运动与健康素质测评,按满分7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三科满分共3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生物、地理、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六)评阅试卷

阅卷工作由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要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要加强阅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不断提高阅卷质量。要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强化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三人独立评阅制度。积极采用网上阅卷手段,提高阅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

(七)录取

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空军、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7〕1075号)要求进行,定选合格的考生可以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填报志愿参与录取。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招生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中招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国际班项目学校如对考生外语成绩有特殊要求,须提前向社会公布录取原则和办法,面向全省招生的国际班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可转入面向本地征集志愿,进行补录。校园足球实验班招生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南省普通高中校园足球实验班并做好招生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17〕205号)要求进行,通过专业测试的考生可以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填报志愿参加录取。2018年,继续按照不超过民办普通高中年度总招生计划20%的比例安排跨省辖市招生计划,统一安排在面向全省录取批次。

1.省提前批次录取

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2日。

第二批次: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4日。

第三批次:安排有跨省辖市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7日。

考生可自主填报三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

面向全省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及面向本地招生录取。

2.县内普通高中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要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

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县继续实行“分配生”制度,将长垣县第一中学、长垣县第十中学总计划的65%分配到各初中。全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00分。

3.“五年一贯制”、“3+2”和“普通中专”录取

“五年一贯制”、“3+2”学校的录取由省、县招办统一管理,全省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并且从参加当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的考生中择优录取。普通中专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可凭初中毕业证录取新生。

4.职业中专录取

职业院校要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考生可凭录取通知书或准考证到职业院校报到。职业院校要在第一时间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新生电子学籍。

四、相关政策

(一)严格控制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除省教育厅批准的可面向全省范围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外,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省教育厅将加强对各地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责任。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省级示范性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性高中称号,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罚并报教育厅备案。

(二)严格控制中招政策性加分。今年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见附件2。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公安、外侨等有关部门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生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省定加分项目外,不得自行增加加分内容。各相关部门和学校要严格审查加分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三)规范宏志班招生。宏志班招生对象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扶贫办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的通知》(教财〔2016〕964号)执行。县教育体育局要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对宏志班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相关证明上传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各承办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依据考生中招成绩及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的实施意见》(豫财教〔2016〕111号),免除宏志班学生学费、住宿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脱贫等5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20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0〕399号)等文件要求,对宏志班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并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按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宏志班学生学习、生活补助。学校要积极利用社会捐赠收入,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

(四)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积极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益。

(五)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县教育体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六)支持和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按照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资源配置情况,合理确定其办学总规模和年度招生计划。按照学校自愿的原则,民办普通高中可向学校审批机关提出跨省辖市招生申请,学校审批机关依据民办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年审情况及三年来实际招生情况,认真核定年度跨省辖市招生计划(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20%)和招生简章(明确学校性质、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办法、收费标准等内容),提出初审意见,并按照管理权限报省教育厅核准后,在中招报名前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对连续两年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完成率达不到50%或招生人数不足20人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省教育厅将不再安排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对生源状况良好、招生办学规范的民办学校,今后可适度增加招生计划。

民办普通高中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内容进行招生宣传,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学校所在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高额物质奖励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跨省辖市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可转为面向本地的招生计划。

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和公示督导制度。一是健全诚信制度。建立健全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二是落实公示督导制度。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录取方案、考试收费标准、加分学生名单以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等,均要在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示,强化管理和监督。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处理。

(八)规范职业教育招生行为。职教招生过程中,任何学校未经县教育体育局批准,不准替来我县招生的外县市学校做招生宣传;不准初中学校、教师向外县市学校输送学生;不准擅自同意外地招生机构进入学校进行招生宣传;不准擅自与外地中职招生机构联合办学;不准向外地招生机构提供毕业生信息;不准举办初中复读班。外县市中等职业学校到我县初中学校宣传,必须凭县教体局出具的介绍信方可入校。严禁生源学校或教师买卖生源,向中等职业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委托任何非法招生“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招生。招生期间,纪检监察室将针对向县外输送学生、有偿招生等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检查,一经查实,要对相关责任学校及个人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任务。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中招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同志为具体责任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确保各项招生政策的贯彻和落实。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县教育体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确保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目标任务的完成和落实,努力提高全县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程度。

(二)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考风考纪。按照国家和省教育考试的有关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力争将中招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确保考试安全。

按照“统一考试,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中招考试组织方式,实行省级统筹协调,市(县)组织实施的办法。教育体育局主要领导为中招考试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要认真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保证考试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职不到位甚至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实行“零容忍”,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相关责任人也要一并追究,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对玩忽职守造成考点考场纪律混乱、出现严重作弊现象,或者直接参与作弊的考试工作人员,其所在单位要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纪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作弊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规范招生管理,维护招生秩序。一是维护中招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要严格执行河南省中招考试方案,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擅自增减考试科目和学科考试分数。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招生考试、不得超计划招生。考生应填写《2018年中招考试承诺书》(附件5),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留存在毕业学校。未参加中招考试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网上统一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省内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二是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各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要求,不得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三是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以及县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四)严格信息管理,保证规范公正。为使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全县依托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志愿填报、成绩、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职业院校要认真做好学生信息的录入工作,确保学生学籍信息准确无误,为学生学籍管理、毕业证办理、助学金发放、免学费和招生任务统计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招生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文科普通班工作计划第7篇

宣传科普工作总结1   一、 加强领导

  镇主要领导对办好本届科普宣传周,给了大力支持,按 照区“两办”通知精神,指定由分管书记、镇长亲自负责,镇科协、环保等部门拿出具体方案,5月10日方案经党委书记阅后,并指定严格按照方案实施。在人力、财力上都给予了大力的支持,使活动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二、精心安排

  5月20日我镇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区第三届科普宣传周 开幕式和专家报告会,听取了南京地理湖泊研究所研究员作《保护生态环境,走向持续发展之路》专题报告。 5月24日,我镇组织由党政领导、各村支部书记、妇联 主任、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机关中层干部130多人参加了专家报告会,邀请了市环保局徐小贴主任作环境保护专题报告会。 组织各农民学科村知识竞赛活动,完成800多引竞赛试 题。 5月27日,我镇组织由计生办、民政办、科协、广播站 等部门开展科技集市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计生政策,发展宣传资料1000多份。

  三、做好宣传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区“两办”关于举办第三届科普宣传 周活动的通知精神,我镇在集市即主要路口挂横幅三条,张贴宣传标语50条,农业服务中心利用集市开展科技活动,针对当前农业生产中出现的常见病虫害进行现场解答。

  四、几点收获

  1、全镇领导干部环境保护竞赛得到了提高,通过徐主 任的报告,大家清楚的认识到保护好环境,不是那一个人、那一个部门、那一地方的事,全社会都要来关爱,我们xx镇的环境再好,如果大环境不好,千里以外的河尘照样能飞到这里来,照样有酸雨的危害。

  2、农民环境保护知识有了新的认识。通过专家讲谭和 知识竞赛,农民的环境保护知识有了长进,知道什么是酸雨,如何施肥不会让土壤中毒、农药的安全使用间隔期等。

  3、领导的重视、上级部门的支持,做好工作计划,并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是科普周活动开展取得圆满的所在。

  一、 了解学生、交流沟通

  作为一个班主任,一定要了解班上的每一个学生,才能更好地管理班级。在见习的一周里,我通过找原班主任了解情况,参加所任班的班会活动,找学生个别谈心,悉心观察等方式,来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包括学生的主题思想、学习现状、优秀生和后进生等。同时,还通过批改周记、作文并利用自习、早读、听课时间,深入班级,广泛接触学生,进一步了解学生,记住每一个学生的名以及大体性格特征。

  在第二周举行校运会,我就充分利用这个机会去和学生交流,达到心灵上的沟通。校运会上,我不但是他们的良师,组织、指导他们参赛、做好后勤工作等,还是他们的益友,帮助他们擦药油、递水等,并适当开一些幽默的小玩笑,不仅舒缓他们的紧张,而且拉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通过这次校运会,我基本上了解了学生的性格特征,这大大有助于我日后的班主任工作。

  二、作好计划、繁而不乱

  我利用学生去军训一周的空隙,根据自己了解到的情况和原班主任的建议,我制定了详尽的工作计划。古人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这说明制定计划的重要性。如果没有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计划,跟着感觉走,就会使工作显得被动,而且繁重的工作就会显得更凌乱,以致工作难以开展,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而且还可能出现一些不可预测的问题。因此,开展班主任工作,一定要先作好计划。

  确实,这份详尽的计划对我一个多月以来的工作有很大的指导作用。有了计划就更加有信心了,做起事情来也顺手有劲多。

  三、为人师表、树立威信

  班主任首先是一位教师。老师的外在行为表现,对学生具有一种榜样和示范作用,会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初中生的心理、生理以及其综合素质趋于成熟,思维活跃,情感丰富,对身边发生的事情具有了一定的判断能力,也有了一定的看法。俗话说:“身教重于言教。”我无论在穿着打扮方面,还是在言行方面;无论是在教学能力方面,还是在个人修养方面都以一名正式教师、班主任的身份要求自己,在班中得到了学生的认可与支持。只有加强师德修养,成为学生为人的楷模,才能树立起学生对自己的威信。

  工作中,我注意充分发挥自己各方面的特长,比如我数学、英语等各科的知识都比较扎实,就利用自修时间帮学生解决一些他们不懂的急需解决的问题,这让学生觉得我无所不通,自然也对我刮目相看,对我的敬佩之意油然而生。

宣传科普工作总结2   在区科协的直接领导下,在街道党工委的指导下,以人为本,立足社区,进一步发挥教育的导向功能,营造“崇尚科学文明、反对封建愚昧”的良好氛围,歌颂表扬思想道德高尚的好人好事,传播贴近居民生活的各种科学知识,适应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等方面的需要,促进社区居民提高科学文明程度和生活质量,使辖区居民生活更幸福更美好。复兴路社区在科普教育中的具体工作如下:

  一、健全组织网络

  社区主任亲自抓,其他群干主动出点子提建议,把科普工作纳入社区工作的议事日程,并明确书记分管科普工作,把科普工作纳入社区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社区成立了以社区主任张海丽为组长,社区群干为组员,有九人组成科普教育基地的领导小组。党员、中心户长为主体的退休人员组成科普志愿者队伍。加强科教领导小组的自身建设,是科普进社区为创建科普文明社区的有力保证。

  二、加强社区科普教育建设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坚持学习制度,统一思想认识,社区形成爱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社会风尚,科普领导小组一般人首先加强自身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科普法》,开创科普事业新局面。建立健全科普教育的资料台账。现已按上级来文、组织机构、工作计划、活动记录、工作总结,五个目录列入台账,使科普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宣传发动召开不同类型的会议和组织学习。

  三、开展丰富多采的活动

  让科普活动深入人心趣味性和知识性相结合,不断开展以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健康知识、运动与健康等多种知识穿插期间。使居民在娱乐中接受科普教育。为了确保科普活动的定期开展,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我们有计划、有内容、有专人负责、有检查、措施落实到位。自成立科普教育共建以来,我们已开展数次科普教育活动,平均两月1次,达300多人次。

  四、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科普知识因地制宜,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阵地进行科普宣传。

  在社区市民学校,开展各类形式的科普宣传,开展反对邪教、家庭养生、文明生活等公民道德教育,结合不同时期的情况和社区工作重点的变化,宣传不同的科学知识,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坚持传播贴近群众的科学知识为出发点,让广大群众了解科学、掌握科学、用科学来指导生活。针对本社区居民的需要为居民在生活中实际应用科学知识提供便利。搞好社区科普教育,是社区的一项长期任务,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立足社区,服务社区,以满足社区居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提高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宗旨,着力加强科普知识的培育,帮助居民确立科技兴市的认识,为我国的科普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宣传科普工作总结3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xx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以及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围绕“科技服务农村发展”主题,广泛组织和动员全乡开展了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提高了公众参与科普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营造了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了科普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促进了全民族科学素质的提高,在全乡形成了一个科普宣传的高潮。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先后组织畜牧站、卫生院、农技、农机和各农业合作社等部门开展科技下乡活动。

  一是开展科技培训活动1次,参加活动村民230余人次,发放科普宣传资料150余份,发放反邪教宣传资料200余份,发放科普挂阅资料7幅。

  二是开展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邀请3名技术人员开展春防技术培训3次,培训春防工作人员60人,发放动物防疫法规、政策等资料300余份。

  三是针对今年春少雨问题,党委政府于3月2日,召开全乡抗旱救灾动员会,采取“节流、开源、上引、下灌”等一系列措施,尽量减少干旱带来的损失,力争大春生产不受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