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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相关部门的调查数据显示:我国97.4%的县级建设项目,都普遍存在着下述三个问题。
(一)环境影响评价缺失规范性与客观性
虽然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可以为环境影响评价的顺利开展提供主要依据,但是由于该体系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按照当时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与法律、法规建立的。所以,对于现当代的建设项目而言,其已经不具备较高的时效性与执法效力了,这就使得我们在利用该评价体系,对环境影响进行综合评价的时候,出现了较多的问题,从而导致评价规范性与客观性的缺失。而这些问题的出现,则是以两种形式存在的,它们分别是:1)没有对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和探究,就一味依据书本上的知识,对环境评价进行编制。虽然由此制定出来的环保措施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但是由于缺乏实践经验的积累,其在实际执行的过程当中,是不具备较高的可行性的。如此一来,也就大大降低了环保措施的执行效率,从而直接性的影响到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2)聘用委托单位,将环境评价全权交由该单位去进行。通过相关调查数据显示:大多数委托单位在执行环境评价的整个过程当中,为了降低委托方的环保投资额,会将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缩小化,从而导致委托方不能够依照实际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来降低建设项目施工后给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
(二)未全面落实环境监管工作
环境监管的周期与建设项目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当建设项目在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之时,环境监管工作便正式开始了,直至整个建设项目完全竣工之后,其才能够真正的得以结束。由此可见,环境监管涉及到的内容也是比较广的,比如: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的监管、施工材料的检验、试生产的审批、成品的验收、施工环节的监管与环境保护的验收等方面。然而,在大多数建设项目中,由于环境监管部门不具备较高的监管资质,再加上有些监管人员的个人素质偏低,使得其在实际的工作当中,未能严格依照环境监管的要求及目标去进行,导致环境保护措施的实行,不能够与建设项目实现一体化。如此一来,也就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效率。
(三)基层政府的环境监管意识较为浅薄
尽管国家有关部门把“绿色GDP”作为了各级政府部门的绩效考核指标。但是就大多数基层政府而言,其自身具备的环境监管意识是比较浅薄的,且他们也并没有意识到环境监管工作在建设项目中的重要性,从而导致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工作无法正常开展,进而直接性的降低了建设项目的环保意义。其次,有些政府部门为了能够为其自身谋取更多的利益,不顾后果的借助各种行政手段,对建设项目中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干预,使得建设项目出现了环保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等问题,且类似于这种存在着环保问题的建设项目一经投入使用,不仅会给本地的自然环境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还会给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从而更进一步的加剧了我国环境污染问题的严重程度。
二、探析县级建设项目环境监管的对策
(一)依照相关要求及标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建立“考评机制”,定期对环境影响评价部门进行综合性的考评,针对那些不能够严格依照国家相关要求以及法律法规,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部门,应当向其提出拒绝其成为本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单位,比如:1)没有充分考虑到项目在建设的整个过程当中,可能会出现的环境污染风险,使得环境影响评论出错,让环保部门无法提出针对性较高的环保措施,来对这些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严格的控制,导致环保措施失效的单位;2)没有严格依照建设单位的实际要求与建设标准,编纂环境影响评价,导致环境影响评价不具备较高的准确性与针对性,从而让由此提出来的环保措施,不能够有效的对环境污染风险进行合理规避与控制的单位。与此同时,面对这些从业资质不高,且不具备较高综合素质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我们还应当积极的向国家有关部门进行举报,以肃清我国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的纪律,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执行效率。
(二)建立完善的环境监管体系
为了尽可能的提高环境监管工作的质量,我们应当在建设项目获得审批之后,按照项目建设的要求及标准,同时结合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各种文件,建立一个完善的环境监管体系,并让监管部门在该体系的带领之下,实现对建设项目进行高效率的环境监管。其次,面对项目建设中有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风险,环保部门还应当及时的采取可行性较高的保护措施,对这些风险进行科学的预防,以降低其的出现给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另外,针对项目建设中需要排放出去的污染物,还应当严格依照国家的相关标准,确定污染物的最适排放量范围,避免污染物过度排放,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
(三)做好基层政府环保意识的教育工作
深入基层环境中,向基层政府的有关人员宣传环保知识,并通过实例的讲解,让他们全面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及其对我国整体经济水平的提升所起到的促进作用,从而让他们能够自觉的培养起环保意识。如此一来,也就能够有效改善基层政府环境保护工作实施不到位的现状。另一方面,建设单位在进行招商引资的过程当中,还应当积极听取并采纳环保部门的相关意见,防止出现“因小利而失大利”的现象。这样,也就可以大大降低项目建设后期出现环境污染问题的概率,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建设项目的“生态性”与“经济适用性”。
三、结束语
1.1资金支持不到位
资金缺乏是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进步面临的一大障碍,在经济发展中的资金已经不足,应用到保持水土上的资金更是严重匮乏,有些是信用体制缺乏,资金不到位,有些是直接没有资金投入。资金的匮乏直接导致了许多水土保持的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一些水土保持工程无法投入建设、使用。
1.2破坏地表土壤与植被
无论是对自然资源的开发还是进行地表的建造,开发建设工程都会与地表土壤与植被发生直接的交集。在自然状态下,地表植被的存在可以有效缓解雨水对土壤的直接冲击,另外,地表植被对土壤水分的利用也降低了土壤的含水量,进而减少了沟间侵蚀。在开发建设项目中,由于项目的需要而破坏地表土壤与植被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就造成了大量土地的,这就为水土流失创造了条件。同时,地表植被被破坏也往往容易引起该地区风力侵蚀的加剧。
1.3未保护好水土保持设施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工程逐步增加,形成了许多有助于水土保持的设施,这些设施的存在对于水土的保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在开发建设项目的施工工程可能与这些设施发生冲突,迫于项目的压力破坏了已有的水土保持设施。有些破坏是在无意之中形成的,有些破坏则是在进行了利弊权衡之后的无奈选择。
2治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的对策
2.1防治水土流失,意识先行
意识的能动作用指引着人们的生产实践活动,认识到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是解决水土流失问题的先决条件。无论是加大资金的投入、吸引专业人才或是利用水土保持设施,没有对水土流失问题的重视都是无从谈起的。所以,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生态观念,确保保持水土成为人们内在的认可外在的行动。
2.2扩宽融资渠道,寻求资金支持
资金提供了保持水土的物质基础,资金的来源主要来自政府的财政投入。然而,财政的投入毕竟数量有限,因此,必须拓宽资金的来源,使用多方资金投入到水土保持中[2]。比如,开发建设项目方的资金、企业资金、社会组织资金都可以考虑到资金来源之中,这就为防止水土流失的各项工作提供了物质条件支持。
2.3培养专业人才,掌握先进技术
对人才的培养不应局限于只创造经济价值,培养具有专业技能的能够对生态环境产生正效应的人才也是当今教育体系应该考虑的课题,这就从全社会的角度提出了要求。另外,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科研投入,尽快掌握水土保持的先进技术也是必不可少的,这与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不谋而合。基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及对策分析①任新星(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水务局陕西商洛726000)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开发建设项目的数量与日俱增,开发建设项目与水土流失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该文立足开发项目建设水土流失的特点,通过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的成因剖析,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科学举措。
2.4保护好地表土壤与植被
地表土壤与植被的重要意义在上文已经阐述,项目单位与施工单位应该时刻牢记在开发建设中自身的职责,必须尊重自然,保持自然生态环境其本身应有的状态,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对于已经破坏的地表植被应该想方设法进行弥补,以自然恢复为主,综合治理,争取恢复地表植被原有的重要生态作用。
2.5利用好水土保持设施
针对破坏已有水土保持设施的现象,需要政府相关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相关行为进行协商、整改甚至处罚。同时,相关施工方也应加强自身内部的监督与管理,从源头上杜绝破坏水土保持设施的行为。针对具体的施工人员也要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施工技能培训,提高其在保证开发建设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保护好生态环境的能力,并使其树立法治观念,防治水土流失。
3结语
对规范依法用地行为,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力促进批后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起到了积极地作用。具体表现在:1)可以有效防止建设单位越界移位建设而产生土地权属纠纷及违法占地问题;2)可以督促建设单位尽快开工,按时竣工,预防闲置土地的产生;3)可防止工业用地项目不按投资强度建设或变相进行房地产开发;4)可以防止建设单位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容积率及建筑密度而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5)可以大大提高土地使用者履行合同的自觉性。现在,土地使用者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竣工的,大都能主动提出延期开工、延期竣工申请,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6)办理转让、抵押、变更登记手续的用地单位,只要在土地验收时发现存在违规违约行为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再予以办理。因此,土地验收制度不但是开展批后监管工作的总抓手,还是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有力手段。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土地验收制度颁布实施以来,尽管各县区为能有效的贯彻执行这一制度做了大量工作,使得土地验收工作得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起来,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许多的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1、重审批轻监管的思想普遍存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思想意识在部分地方领导和用地单位中,还没有真正的树立起来。由于现行建设用地审批方式和职能分工,各级各部门主要精力放在项目用地审批上,而且又一味的强调供地率,造成了土地批后监管难以有效开展。2、部门之间配合协调不够,造成了土地验收制度难以有效贯彻实施。例如:《土地验收制度》规定,“对已纳入用地验收范围的建设项目,未经国土资源部门用地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但是,调查发现,有的地方的部分建设项目没有经过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验收,建设部门就直接办理了竣工验收,严重违反了《土地验收制度》中的有关规定,使得《土地验收制度》很难有效贯彻执行。3、分期验收难以进行。对于一次性出让面积较大、投资额较多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商采取了分期建设。同时,为了加快资金回笼,开发商申请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分期验收。对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很难像规划管理部门那样进行单体验收,因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土地检查验收的依据是土地出让合同,而合同只有一个,所以分期验收就缺乏了依据,难以准确有效的实施。4、工业项目竣工土地检查验收工作还没有全面开展起来。究其原因是因为工业项目在拿到土地证后,再也没有了制约它的措施和手段。而且有的工业项目开工建设,靠的是行政干预,项目竣工后才补办相关杜娟盘锦市国土资源局辽宁盘锦手续,因而土地检查核验工作很难开展起来。5、项目开工认定难。对如何算作开工,新颁布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作了明确规定,“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但是有的项目,为了规避或缓缴有关配套费用,未取得建设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就开工建设;甚至有的没有进行开工申报,造成了开工认定难。6、部分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不甚合理。调查发现,有的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是在签订出让合同之后的3个月,很不合理,造成了到期很难按时开工。
三、对策及建议
(1)生产工艺与所用原辅料。生产工艺说明:按船体分段各模块的设计结构要求,带涂层的钢板在加工车间的加工平台上进行定位和切割,然后进行卷板、板块拼装焊接,同时进行型材钢条的切割与拼接。完成钢材板块切割拼装后,接着进行分层制作、小组装、板块大组装和船体分段组装。在分段堆场与预舾装场完成船体各个分段建造和预舾装。预舾装后的船体分段,吊上船台,拼接合拢成为船舶前段,完成水线以下部分面漆工序。船体前段下水后拖入船坞,在船坞内与船尾段、驾驶台合拢安装后,部分机舱舾装、甲板舾装后出坞,继续靠泊在舾装码头上完成水线以上部位面漆工序和船体内部的舾装工序,最后通过试航、调整,新船即可出港。使用的原料:钢材、焊条、焊丝、铁矿砂、氧气、二氧化碳、丙烷、油漆、有机溶剂等。(2)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性质及危害。1)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氧化铁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甲苯、二甲苯、乙苯、乙酸乙酯、丁酮、异丙醇、丁醇、酚、臭氧、一氧化碳、二氧化氮、X射线、工频电场、电焊弧光、噪声和手传振动等。2)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的健康影响:锰:长期接触会损害人体的中枢神经系统,出现头晕、头痛、心动过速、记忆减退、嗜睡、多汗、两腿沉重等症状。重者会出现“锰性帕金森氏综合征”。电焊烟尘:吸入这类烟尘会引起头晕、头痛、咳嗽、胸闷气短等,长期吸入造成肺组织纤维性病变,常伴随锰中毒和金属烟热等并发症。氧化铁粉尘、砂轮磨尘:长期吸入某些生产性粉尘可引起以肺组织纤维性病变为主的全身性慢性疾病,尘肺。二甲苯:短时间内吸入较高浓度二甲苯可出现眼及上呼吸道明显的刺激症状、恶心、呕吐、头晕、胸闷、四肢无力。重者可有躁动、抽搐或昏迷。长时间接触有神经衰弱综合征,女工有月经异常,工人常发生皮肤干燥、皮炎。高温:作业人员因体内热平衡和水盐代谢紊乱,可导致职业性中暑,严重时可发生重症中暑。噪声:长期接触工业噪声可引起操作工人耳鸣、耳痛、烦躁、失眠、头晕、记忆力减退,也可引起暂时性听阈位移、语频听力损失、高频听力损伤、永久性位移,更严重者出现噪声聋。
2现场检测浓度及结果分析
(1)现场检测浓度判定: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砂轮磨尘、二甲苯和噪声均有不同程度超标。(2)检测结果分析。毒物超标原因:1)舱室有限空间作业,全面通风装置及换气装置未能及时将焊接过程产生的危害排出;2)大组立工场(车间)对大型部件内部进行焊接时,通风效果差;3)电焊作业密度大,未设置局部的抽排风装置。噪声超标原因:1)作业密度大,金属碰撞;2)调漆作业气动装置进行排气时,未设置消音器;3)生产工艺受限。
3采取措施
(1)工艺先进性:1)采用低尘、低毒、低氢型焊条,降低焊材的发尘量;引进自动焊接操作机,减少焊接烟尘产生量及工人接触时间;2)选择不含苯的油漆,以低毒替换高毒;采用环保型无气喷涂机,以控制喷涂过程中漆雾的飞散。(2)工程防护措施:1)船台、船坞、舾装码头均露天布置,自然通风良好;组立工场(车间)、加工工场等生产厂房四面敞开,屋顶采用气楼建筑结构,自然通风良好,毒物、粉尘不易积聚;2)车间设独立的全室通风系统,采用二次喷涂房,全喷全涂工艺。3)在船体工程配备大量的鼓风机及全新风送风空调机,舱室放置送风机,通过软质塑料管把新鲜空气送到狭窄工作位附近,同时在工位另一出口处放置轴流排风机,把狭窄空间内受污染的空气排出有限空间外。(3)个人防护用品:为工人配备防护眼镜、电焊皮手套、电焊面罩、帆布手套、防尘口罩、防毒面罩、防护耳塞、工作服、安全帽、三防劳保鞋、安全带等。(4)职业卫生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5)职业健康检查:进行了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
4结束语
一、我国现阶段工程建设项目转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转资时间滞后
首先,固定资产账目与实际不相符,其主要是因为在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大量资金和设备的投入,当工程结束时,其验收过程中滞后,对于还未进行验收的工程项目无法进行正常的转资,这就造成了部分资金仍然属于工程项目资金,不能被归入固定资产中,使得固定资产与实际情况不符。其次,对固定资产的整体管理工作造成影响。虽然,在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企业为了能够让固定资产账面与实际情况相符,均采用了预转资的操作,但由于预转资需要将整个工程全部转变为统一的资产,而实际情况下,工程的各个施工单元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不论是在施工周期还是在施工方费用方面,一旦某一个施工单元出现滞后情况,则会使得固定资产账目出现与实际不符的情况。第三,影响项目结算核算工作。在工程建设项目竣工之后,需要对其进行结算核算工作,如果此时该项工作不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就会使得固定资产核算结果长期处于不完整状态,各项数据无法完整收集,也就使得企业对于工程建设项目的价值和效益无法进行准确的判断,造成企业的经济损失,进而对企业未来的发展规划造成较大的影响。
(二)相关制度不规范
其一,各制度中对于企业固定资产的范围标准无法统一,导致在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算的过程中出现一定的阻碍。例如,在对炉子中的引风机和吹灰机进行归类时,专业的施工人员会将这两类机器单独作为固定资本,生成了独立于炉子之外的固定资产。但是在财务管理工作过程中,仅将这两类设备归类于“炉子”这一种资产当中,并不将其进行单独处理。其二,不规范的制度导致转资后固定资产的信息不够完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相关财务人员对于生产或建设过程不够熟悉,因此会对各类生产或建设设备产生误解,因此错误地对其进行财务统计,造成账面信息与实际情况相悖。
(三)项目交付管理工作不到位
当工程建设竣工之后,需要进行项目交付工作,其主要就是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并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对工程进行结算。对于经过验收后合格的项目,相关管理部门才能够为其办理转资手续,企业财务才可以进行后续转资工作。但是目前我国的部分建设企业,对于项目的交付工作一般会忽略,此时就会出现企业的转资资金模糊不清,转资账面与实际账目不符等情况。
二、改善目前我国工程建设项目转资问题的措施
(一)改善现行制度
在国内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中,对于工程建设企业的固定资产范围要进行严格的明确,各地区的相关法规也要进行严格的统一。这样一来,在进行工程建设项目转资活动时就能够明确哪些资产属于固定资产,哪些资产能够被划归入固定资产的范围内。同时,还要加大政府部门的监督力度,相关监理和验收部门要对工程竣工交付阶段的验收工作提高重视度,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应提高政府机构的主动性,避免在传统工作理念中对于验收工作的错误认知。
(二)明确转资资产的明细
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财务人员对各类转资资产进行统计的过程中,难免会因为专业知识和对建设工作的不熟悉导致错误的判断。因此,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的过程中,企业应该就当下进行的工程内所涉及的资产进行明确细化。同时,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还应该加强财务人员对于工程建设中各资产的认知度,不断提高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个人素质。同时,应该将转资活动过程中的相关项目也进行细化,这样就能够为财务人员提供更加清晰的财务工作目标,进一步提升转资活动的效率。
(三)增强企业对交付工作的认识
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只有当工程建设项目竣工交付之后,才能够开展转资活动。因此,企业应该提升自身对于工程建设项目交付的认知度,在工作开展阶段,企业应该大力配合政府监理和验收人员,对于工程建设项目中所使用到的各类设备进行统一审核,同时对各建设单元的验收情况进行充分的了解。在验收的过程中企业就应该开展转资活动的相关统计工作,这样在验收结束后就可以方便财务人员对转资资产进行统计。
(四)明确各部门人员责任
在开展相关工作的过程中,还需要对各部门人员的责任进行明确。首先需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对于各阶段工作过程中财务人员所起到的作用进行明确。同时,在工程建设项目交付阶段,每个财务人员负责统计的转资资产要进行详细的记录,并对资产的清点时间、清点内容明细等做出记录。这样,在后续共组过程中一旦出现失误的情况,就能够在第一时间查找到责任人,缩短弥补错误的时间,增加工作效率。
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等于定额劳动量(工时)乘以人工预算单价(元/工时)。水总[2003]67号文中的工资计算方法与参数已发生变化,原工资标准不能满足工程投资需要。本着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工资水平一致的原则,采用主体工程工资进行计算,各类开发建设项目工资标准如下:1.1辽宁省建设工程类项目其工资标准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工资等级分为普通工(简称普工)和技术工(简称技工),依据辽宁省建设厅、辽宁省财政厅于2011年颁发的《关于建设工程人工费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辽住建发[2011]380号),从2011年1月1日起建设工程人工费实行动态管理,辽宁省工程造价信息网在各季度末公布当季度的人工费指数,按指数调整后的人工费不作为除税金外各项费用的取费基数,即以辽宁省建设工程为计算依据的开发建设项目其工资为:普工为6.625元/工时乘以季度价格指数,技工为8.500元/工时乘以季度价格指数。1.2公路类项目依据辽交建发[2011]159号“关于调整我省公路建设项目概算和预算编制人工费单价的通知”,人工工资为7.11元/工时(56.89元/工日)。1.3风电、生物电、光伏电项目依据《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计算标准》(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2007年8月),高级熟练工为8.14元/工时、熟练工为5.88元/工时、半熟练工为4.52元/工时、普工为3.58元/工时。1.4铁路基本建设项目依据《关于调整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综合工费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10]196号),按相应工费类别综合工费Ⅰ-1类工计取,为43.00元/工日,即5.375元/工时。
2税金
指国家对施工企业承担建筑、安装工程作业收入所征收的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营业税税额=应纳税营业额×适用税率(税率3%);城市建设维护税=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税率市区7%、县镇5%、乡村1%);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税率3%);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税率2%、依据《关于调整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政发[2011]4号)。以上费用折算成以不含税工程造价为计费基础,税金市区为:3%×(1+7%+3%+2%)/[1-3%×(1+7%+3%+2%)]=3.477%;县镇:3%×(1+5%+3%+2%)/[1-3%×(1+5%+3%+2%)]=3.413%;乡村:3%×(1+1%+3%+2%)/[1-3%×(1+1%+3%+2%)]=3.284%。
3投资纳入水土保持方案的主体工程界定
以防治水土流失为主要目标的防护工程,应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纳入方案。以主体工程设计功能为主、同时兼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投资不纳入方案,仅对其进行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当不能满足水土保持要求时,可要求主体设计修改完善,也可提出补充措施设计(投资纳入方案)。
3.1纳入方案投资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
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临时征地、临时占地的各项防护措施均应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纳入方案。对永久占地区内主体设计功能和水土保持功能难以直观区分的防护措施,可按破坏性试验的原则进行排除,假定没有这项防护措施,主体设计功能仍旧可以发挥作用,但会产生较大的水土流失,该项防护措施应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纳入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各类植物措施、土地整治工程、表土剥离及其临时防护工程、临时拦挡和覆盖措施、有透水功能的(透水砖、石子硬化)地面硬化、植物措施护坡(工程措施结合植物措施的综合护坡)、厂区(场区)护坡、井采矿排矸场的挡矸墙(拦矸坝)、露采矿排土场挡土墙(挡土坝)、弃渣场的挡渣墙(拦渣坝)、管道工程穿(跨)越河(沟)道的护岸工程、厂区内(外)的截(排)水工程、公路和铁路路基的截(排)水工程、干旱缺水和沿海缺淡水地区的降水蓄渗措施等均应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纳入方案。
3.2不纳入方案投资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
管道工程横坡(顺坡)段边坡挡墙、灰场和冶炼渣库(赤泥库)排水竖井和涵洞、尾矿库的尾矿坝、冶炼渣库(赤泥库)挡渣坝、公路路面排水、混凝土硬化、电厂灰坝、公路铁路工程路堑及路堤的挡土墙、处理不良地质所采取的护坡(混凝土喷锚护坡、抗滑墙、抗滑桩)、公路(铁路)纯浆砌石和混凝土预制块护坡等不应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不纳入方案,仅对其进行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4独立费用
包括建设管理费、水土保持监理费、科研勘测设计费、水土保持监测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费。
4.1建设管理费
建设单位从工程项目筹建到竣工期间发生的管理性费用,按新增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施工临时工程三部分费用之和的1%~2%计算。
4.2水土保持监理费
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工程师对水土保持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进行监理所需的费用,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取,并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
4.3科研勘测设计费
建设工程发生的科研、勘测设计等费用,工程科学研究试验费,遇大型、特殊水土保持工程可列此项费用,按一至三部分之和的0.2%~0.5%计列,一般情况不列此项费用;勘测设计费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按实际合同额计列。
4.4水土保持监测费
主体工程施工期内为控制水土流失、监测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监测人工费、土建设施费、监测设备使用费、消耗性材料费。土建设施费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单价计算;监测设备使用费按设备费乘以折旧计算;消耗性材料费按消耗量计算;监测人工费按监测时段及工作量按人年费用计算。
4.5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费
参照主体工程行业标准计算。
5单价计算中应注意的参数
5.1材料费
包括主要材料、其它材料及零星材料。一种材料名称之后同时列了几种不同型号规格的,则表示这种材料只能选用其中一种型号规格的定额进行计价,一种材料分几种型号规格与材料名称同时并列的,则表示这几种型号材料应同时计价。其他材料费以主要材料费之和为计费基数。零星材料费以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费基数。外购砂、碎石(砾石)、块石、料石等,预算价格超过70元/m3的部分,仅计取税金后列入相应部分之后。主要材料单价与主体工程一致,主体工程概(估)算中未明确的,按当地造价信息计算。
5.2机械费
施工机械台时费与主体工程一致,当主体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不能满足水土保持方案概(估)算编制要求的,按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及水土保持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计算。机械费包括主要机械费和其它机械费。水土保持施工机械台时费计算中应注意:定额表中一种机械之后同时并列几种型号规格的,表示这种机械只能选用其中一种型号规格的定额进行计价;一种机械分几种型号规格与机械名称同时并列的,则表示这几种型号机械应同时计价。其他机械费,以主要机械费之和为计费基数。
5.3计算方法
需要的定额处于两个定额之间的,用内插法计算。内插法计算公式:A=A1+(A2-A1)×(a-a1)/(a2-a1)(1)式中:A为所求定额数;A1为小于A而接近A的定额数;A2为大于A而接近A的定额数;a1为A1项参数定额;a2为A2项参数定额。5.4土方工程土方开挖及运输定额均按自然方为计量单位。填筑、压实定额均以压实方为计量单位。推土机推土距离和运输定额的运距,均指取土中心至卸土中心的平均距离。推土机推松土时,定额乘以0.8系数。挖掘机或装载机装土汽车运输各节,适用于Ⅲ类土,Ⅰ、Ⅱ类土按定额乘以0.91系数,Ⅳ类土按定额乘以1.09系数。挖掘机或装载机装土料自卸汽车运输定额,系按挖装自然方拟定,如挖装松土时,人工及挖装机械(不含运输机械)定额乘以0.85系数。运距超过10.00km部分,超出部分增运定额乘以0.75系数。
5.5砂浆选用
抹面砂浆、砌筑砂浆及混凝土强度等级的选择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中未明确的,可按以下标准:砌筑砂浆为M7.5、抹面砂浆及勾缝砂浆为M10、混凝土强度为C20。水泥强度等级的选择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中未明确的一般选用3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砂子粒径以中砂(粒径0.25~0.50mm)为好,不可使用面砂,且含泥量不能超过砂子质量的5.00%。
5.6林草工程
定额均以Ⅰ~Ⅱ类土为计算标准(定额中明确标准的除外),如为Ⅲ类土,人工乘以系数1.34,Ⅳ类土人工乘以系数1.76。一坑栽植多株苗,定额中的树苗按实际量采用,人工及其他定额不作调整。穴状整地与植树定额配套使用时不计穴状整地投资。
6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投资
1系统投资分析功能模块分析
结合RCPMIS系统建设和推进现状,按照铁路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子系统要求,投资分析功能模块面向以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局(铁路公司)、中铁建设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为主的多用户需求[4],实现投资分析权限设置、基础数据维护、数据采集与上报、数据统计与汇总等功能。其中,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工管中心”)承担全路基建大中型项目的管理职责;铁路局、投资公司是投资计划下达单位,负责管理建设项目和执行投资计划;铁路公司是由中国铁路总公司直接管理,包括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客运专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铁路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建设项目和执行投资计划,在投资分析功能模块中纳入属地铁路局,与属地铁路局合并为一个用户。
1.1权限设置
投资分析权限设置主要包括项目访问范围、项目信息填报、设计数量采集、计划数量采集、月度完成采集、月度考核指标、投资完成统计分析、基础数据维护8个部分。为了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及时、可靠,防止多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随意添加、修改、删除数据,需要按照用户不同身份和权限,控制系统各项功能的使用和数据的访问权限。中国铁路总公司作为投资分析功能模块的主用户,拥有用户访问系统的所有权限;而铁路局(铁路公司)、投资公司只具有设计数量采集、计划数量采集、月度完成采集等权限,使不同的用户进入不同的界面,提高投资分析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1.2基础数据维护
基础数据是支撑投资分析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计、汇总、分析数据的基础单元,包括单位基础信息、项目结构信息、属性数据信息,由用户提出这些信息的具体内容和维护需求,然后根据项目不同的隶属、属性等关系,分别按项目所属线路、铁路局、类别、类型、属性进行分类,形成项目结构树,以此完成数据采集和汇总活动。项目结构树分类规则如图1所示。(1)单位基础信息。按照现有的系统网络架构,包含计划下达单位和建设单位2级。一级为计划下达单位,包括全路18个铁路局和投资公司;二级为建设单位,包括与18个铁路局和纳入属地铁路局的铁路公司及投资公司。(2)项目结构信息。将项目结构信息划分为项目、子项目、分项目3级项目。一级项目,为国家或中国铁路总公司批复可研报告的建设项目;二级子项目,以铁路局、投资公司为投资法定代表的建设项目;三级分项目,建立与子项目同名的建设单位(铁路局、铁路公司)管理项目,包括铁路局管项目、铁路公司管项目及分项目工程类型(铁路局、铁路公司互相委托代建项目)。(3)属性数据信息。项目按属性分类,同时建立对应的属性信息。①项目类别。包括新建铁路、复线及扩能、电气化工程、枢纽客站等项目。②项目类型。包括新开工、续建、建成投产、销号等项目。③项目属性。包括客运专线铁路和普速铁路。(4)基础数据维护。系统具有信息的添加、修改、删除等功能。
1.3数据采集与上报
数据采集与上报应全面反映建设过程,全面满足投资管理工作要求[5],为投资分析提供准确、及时、可靠的基础数据。(1)数据采集与上报。反映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相关投资的所有活动内容,定期采集与上报以下主要数据。①建设项目信息。工管中心依据可研、初设批复文件,以子项目为单位采集项目建设依据,主要技术标准,投资规模,建设规模,投产规模,建设工期,开工、竣工日期等主要数据。②月度完成投资指标。工管中心负责编制下达月度完成投资指标,并以分项目为单位采集。③投资实物完成。建设单位按照工管中心提供的《投资、实物工程量完成统计表》[6],以分项目为单位采集以下主要数据:投资、实物工程量设计数量(依据初设(或可研)批复,审核施工图,修改、补充初步设计批复,变更设计、清理总概算批复采集上报);投资、实物工程量年度计划(依据年度投资计划和施工组织安排采集上报);投资、实物工程量月度完成数量(依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每月按时采集上报,并以符合规定的验工计价报表及时修正相关数据)。(2)数据采集类别。按采集数据的作用划分为以下3种。①指标型数据。是实现投资管理目标的数据,包括项目建设规模,投资规模,投产规模,建设工期,年度投资、投产计划,月度完成投资指标等。②记录型数据。是反映项目建设过程中投资完成、建设进度和成果的数据,包括投资、实物工程量月度、年累、开累完成等。③表述型数据。是记录数据与相应的指标数据比较后产生,用以表述建设项目投资运行活动结果是否合乎目标要求的数据,包括月度、年累、开累完成率,投资完成同比(环比)分析,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完成投资任务排序等。(3)数据采集与上报方法。铁路建设项目投资管理从工管中心、建设单位到施工单位,都有其各自不同的管理职能,不同管理级别传递信息的数量和性质不同,采集与上报数据方法也不尽相同。①系统需要的大量数据主要来自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建设实际进展情况,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及时上报最基础性的数据。②建设单位按照《投资、实物工程量完成统计表》内容,审核、统计、汇总施工单位上报的基础数据,并以分项目为单位采集投资实物设计数量、年度计划、月度完成数据,同时对系统生成各级、各类统计汇总报表进行检查、分析,对系统导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③工管中心负责建立、维护全路基建大中型项目台账,并以子项目为单位采集建设项目信息,动态增加、修改数据;同时依据年度计划编制下达月度完成投资指标,以分项目为单位采集月度完成投资指标。
1.4数据统计与汇总
为满足用户需求,需要以单位基础信息、项目结构信息、属性数据信息为统计单元,按照项目结构树分类对建设项目信息,投资、实物工程量完成,投资完成考核等进行统计、汇总、分析。(1)建设项目信息。包括建设依据、建设规模、投资规模、投产里程、建设工期、开工日期、初始运营日期等数据。(2)投资计划完成。包括批准总投资,年度计划,本月、年累、开累完成投资计划等数据。(3)投资实物工程量完成。包括投资、正线及站线铺轨、路基土石方、桥梁、隧道、接触网、牵引变电所、房屋建筑、征地及拆迁等主要实物工程量数据。(4)铺轨投产完成。包括新线、复线铺轨,新线、复线、电气化铁路投产等数据。(5)投资完成分析。包括建设项目投资完成按项目分类排序,建设单位完成投资排序,年累投资完成分别按资金来源进行同比分析等。(6)投资完成考核分析。包括投资完成考核,月度完成投资指标按项目分类统计分析,月度投资完成同比、环比分析,全路月度指标同比分析,建设单位投资完成分别按完成年度计划、指标进行排序等。(7)投资汇总。按照全路和三级项目结构信息分别汇总《投资、实物工程量完成统计表和月度完成投资指标》。
2投资分析功能应用
2.1投资分析信息处理流程
为了将采集数据转换为服务于用户需求的有效信息,通过对采集数据进行深加工[7],完成《投资、实物工程量完成统计表》,投资计划完成、投资实物工程量完成、铺轨投产完成、投资完成考核等派生报表。在此基础上,依据投资分析管理数据信息,开展投资完成分析、月度投资指标分类分析、月度完成投资指标分析及建设单位投资完成情况,涵盖了建设项目从投资计划下达到投资任务完成及考核评价的全过程,有针对性地对建设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进行投资进度分析、专题分析和综合性分析,及时、准确地为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投资分析信息处理流程如图2所示。
2.2投资分析功能应用
截至2014年底,按照投资管理工作需要,投资分析功能模块建立起涵盖全路62个项目管理机构、401个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含104个路网配套及运输急需项目)的基础数据信息,实现了全路基建大中型建设项目投资、实物工程量数据采集、统计、汇总、分析、考核和评价功能,为推进、监管全路基建大中型项目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1)实现对全路基建大中型项目基础数据统一管理、调配和应用信息的共享。(2)具有相对独立性、互换性、通用性的投资分析功能,数据信息层次清晰,管理目标明确,实现了以项目结构树分类的投资数据采集、统计、汇总、分析和考核,在全路各级建设项目投资管理中得到广泛推广和应用。(3)具有存储建设单位信息、建设项目信息、项目类别信息、项目类型信息、项目属性信息等各类信息的功能,可以根据权限进行数据查询,及时了解建设项目投资信息,便于全路加强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4)汇集历年全路基建大中型下达投资计划项目,同时将项目管理机构上报的数据导入系统中,形成基础数据库,通过对基础数据深加工,实现了对建设项目投资分析、预测、评价、调控功能,降低了管理工作强度,减少了工作人员的差错率,提高了投资管理效率和水平。(5)支持多角度、多范围对全路基建大中型项目进行统计和分析功能,为领导提供决策支持。①按月对各项统计数据进行计划值(包括年度投资计划和月度完成投资指标)和实际值比较,实现了对项目投资的动态控制,发现偏差,能够及时采取纠偏措施,是调整目标计划值(包括年度投资计划和月度完成投资指标)的主要依据。②按月对投资完成情况进行同比分析,可以确切反映出计划年度某一时期的投资发展情况;环比分析,可以动态掌握月度投资完成实际进展情况。通过对比分析,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很强地对建设项目提出协调组织、督导检查建议,成为推进全路基建大中型项目建设的有力工具。③按需对统计数据进行专业分析、阶段性对比分析、项目比较分析和全路投资趋势分析,客观、准确地反映投资实际情况,实时把控和调整建设项目投资,已经成为保证全路投资任务完成的重要手段。
2.3需要解决的问题
(1)用户需求方面。由于不同的用户需求对RCPMIS系统建设影响较大,实现的管理目标也不同,会直接影响到投资分析功能模块的开发和应用。(2)数据的准确性方面。目前实现从施工单位直接采集数据难度较大,而建设单位统计汇总来自施工单位的数据如果存在对数据的准确性把关不严、统计不全面、填报不规范、分析不到位的现象,会直接影响投资分析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对投资决策层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3)信息化建设配套方面。在投资管理子系统建设推进过程中,还有很多功能模块需要不断完善,加快数据信息的集成和共享[8],实现建设项目投资的全过程管理。
3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