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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管理工作意见(合集7篇)

时间:2022-06-22 00:29:42
出版物管理工作意见

出版物管理工作意见第1篇

在全市“扫黄打非”义务监督员证书颁发仪式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为促进我市“扫黄打非”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我市文化出版物市场和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向社会招聘20位“扫黄打非”义务监督员,并在今天向各位监督员颁发证书和聘书。这标志着“扫黄打非”义务监督员制度在我市的正式确立和实施。这项制度的确立是我市“扫黄打非”工作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对于新形势下加强我市出版物市场和文化市场的管理,净化全市文化环境,推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下面,我重点讲两个问题:一、充分认识“扫黄打非”义务监督员制度的重大意义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认真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加强出版物市场和文化市场的治理整顿,各项工作走在了潍坊市前列,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在取得了很大成绩的同时,出版物市场和文化市场也存在着管理不到位、非法出版物屡查屡有、色情出版物及政治性有害出版物时隐时现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出版物市场和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对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产生了负面影响。与此同时,随着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面对日益庞大的出版物和市场和错综复杂的情况,仅仅依靠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显得越来越不够。而出版物市场和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作为一项群众性、社会性的系统工程,也离不开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出版物市场和文化市场的社会监督,实行“扫黄打非”义务监督员制度就显得非常有必要。

“扫黄打非”义务监督员制度是部门执法监督管理的重要补充。“扫黄打非”义务监督员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向市“扫黄”办反映情况;把监督过程中所发现的经营单位违规信息及其整改意见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市场和文化市场管理提供有效依据,同时收集社会各界对出版物市场和文化市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向有关部门作出反馈,规范软环境建设。因此,无论是从当前工作还是长远发展来看,在“扫黄打非”工作中推行义务监督员制度,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明确职责,开创“扫黄打非”工作新局面

作为“扫黄打非”义务监督员,肩负着协助维护我市出版物市场和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的重任。我们聘请“扫黄打非”义务监督员的条件是为人公正,热心于文化事业,熟悉出版物市场和文化市场情况,能及时了解和反映情况,不利用监督员身份为本单位或个人谋私利。为此,我对在座的各位义务监督员提出四点希望:一是希望和建议各位监督员一定要珍惜作义务监督员的机会,从实践“三个代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关心出版物市场和文化市场的发展,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重视和做好对“扫黄打非”工作的监督。二是希望大家要进一步熟悉出版物市场和文化市场工作,积极谏言献策。进一步熟悉掌握有关政策法规和工作内容,了解工作情况,多参加有关会议,多深入基层单位调查研究,多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反映群众呼声,指出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尽可能帮助我们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办法。三是希望大家要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实施监督。对涉及文化出版工作方方面面的情况都要关注,既要监督经营者的活动,也要监督“扫黄打非”工作的管理和执法,不留死角和空挡。监督提意见的形式可以多式多样,可以打电话,口头反映,书面反映,也可以采取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及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四是希望大家要做好对“扫黄打非”工作的宣传。希望各位监督员,一方面要进行监督,一方面也要通过你们,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维护出版物市场和文化市场的正常秩序。既要当好监督员,也要当好宣传员,积极谏言献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在群众和职能部门之间架起一座维护出版物市场和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的连心桥。

对“扫黄打非”职能部门,我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虚心接受监督。“扫黄打非”各职能部门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对“扫黄打非”工作实施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主动和他们联系,邀请他们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介绍有关情况,虚心听取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欢迎他们随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二是要正视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监督员提出的批评,要虚心接受。对他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及时研究采纳。对有些意见建议一时采纳有困难的,要向他们负责讲清情况,说明原因。三是要立足做好本职工作,力争不出问题和少出问题。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观念。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最后,希望在座的义务监督员与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依法监督,努力弘扬正气,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确保出版物市场和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开创“扫黄打非”工作的新局面,为我市出版物市场和文化市场的繁荣做出更大的贡献。

出版物管理工作意见第2篇

【关键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参与;著作权法;修订;提交意见

2014年4月25日,我从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为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已提交两个意见报告:(1) 《对修订意见报告》。(2)《对意见报告》。按规定时间于2014年6月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址:http://)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 提交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的意见报告3次,第4次更新意见报告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的意见报告为主论议参与这几次活动的体会。

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真正让人民享受著作权法修订等民

(一)公开征求意见

例1,2014年3月28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例2,2014年4月23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若干规章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例3,2014年6月6日的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据以上这些通知,属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真正让人民享受著作权法修订等民。

(二)多条提交信道

在规定的时间内,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为公民群众提供多条提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信道。例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根据提交内容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或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送审稿提交意见。例2,通过信函方式提交意见。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意见报告也可以寄至: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40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策法制司。对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的意见报告,也可以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例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提交等。这些提交意见的渠道,属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真正让人民享受著作权法修订等民。

(三)欢迎参与作者

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对已参与提交意见的作者,以注册的真实姓名和翻动的拼音文字姓名或昵称形式表示欢迎。这也属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真正让人民享受著作权法修订等民。

根据以上3个方面,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真正让人民享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等法律规章的民。这些民利既创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民主意见内容,也发展中国民众的平等权、知情权、言论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利的范围。这些民利从本质上体现中国社会制度的优越性,人民参与当家作主。

二、参与我国著作权法修订等提交意见属法学和图书馆学科研

(一)提交意见是法律学研究者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的说明中指出:“国家版权局专门成立了‘国家版权局著作权法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家版权局著作权法修订工作专家委员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修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委托国内著作权领域影响较大的三家教学科研单位分别起草著作权法修订专家建议稿。”这段内容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的修订属重要的法律科研活动,有关科研单位集中分析研究在广大实践中产生、发展的著作权与相关权的立法,需要人民大众提交有关民主意见,这样才能丰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法学知识和理论体系。在这种科研活动中,不能没有有关科研单位集中,不集中就没有完整的法学知识和理论体系。也不能没有民主,不民主就不能采纳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各种正确意见。

(二)提交意见是图书馆科研者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著作权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图书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范、调整图书馆藏书的作品创作与保护、复印与发行、借阅与传播、知识与实践过程中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假设我们提交合理意见,使著作权法更能适应图书馆的发展,就能对推动智力创作、保护作者权利、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满足图书馆读者的精神文化需求发挥积极作用。

因为新时代图书馆的需求多元化、管理数字化、传播网络化、交流宇宙化、经济全球化对著作权法提交更新要求,要求著作权法适应新世纪以来,我国发展理念的根本改变,适应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等决策,适应知识产权在转变经济中的发展、激发核心竞争力、促进文化繁荣,所以针对图书馆新形势、新情况和新变化,图书馆学者在研究图书馆的发生发展、组织管理和图书馆工作规律的科学中,著作权法等也属重要内容,它是图书馆学科研重要的组成部分。对著作权法的修订提交合理意见属于图书馆科研,它是图书馆科研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它研究的目的是要合法合理合情、便捷有效地整理、借阅、传播、使用图书馆藏作品,丰富图书馆科学的理论体系,以推动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发挥图书馆在人类社会进步中的地位和作用。

三、参与我国著作权法修订等提交意见的一些体会

(一)阅读领会著作权法修订等的感受

首先,在庄严的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指引下,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要认真阅读,然后,当我觉得需要解决前后矛盾、完善概念、补充内容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写出自己的内心感受意见。在感受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时,我多次更新感受,加深认识。以下仅对几个概念的外延与内涵写点感受。

(二)著作权法送审稿出版的外延内涵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的第三十一条本法所称的出版,是指复制并发行。在阅读之后,我认为有点宽泛与含混,建议进一步规范明确权限。如果复制出版者根据图书和期刊等著作的形式与内容版面格式设计制成模版提供的原创第1版、第2版等版,没有发行的出版也成立。现在想来,如果出版是指复制并发行,就应是指古今中外的一切复制并发行。如果不提供原创印制模版,也就是不出原创印制模版,世界上一切物质都可以被复制并发行。例如,仿原样品制造属复制,在复印机印的一切资料中,对不成版型的乱写乱画的资料也属复制。因为出版这个概念没有指明被复制的原创印制模版,看不出复制并发行依托的一种关键要素原创印制模版,易混淆有版型与无版型复制的区别,所以我将出版外延范围限制在对原创印制模版复制并发行的一切出版,使内涵丰富一些。

于是,我当时认为:第三十一条本法所称的出版,广义是指复制出版者根据图书和期刊等著作的形式与内容版面格式设计制成模版提供的原创第1版、第2版等版。也指新华书店、图书馆等部门和个人发行时,在出售、赠与、借阅或者以其他转让所有权的方式向公众提供出版社、期刊杂志社已出版的著作版本。狭义是指复制出版者根据图书和期刊等著作的形式与内容版面格式设计制成模版提供的原创第1版、第2版等版。

(三)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外延内涵

在《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二条中规定:“本办法所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是指在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内部,用于指导工作、交流信息的非卖性单本成册或连续性折页、散页印刷品,不包括机关公文性的简报等信息资料。”

如果不从《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整体阅读理解,只从第二条中规定的本办法所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概念阅读理解,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是指于机关公文性的简报等信息资料外的一切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内部,用于指导工作、交流信息的非卖性单本成册或连续性折页、散页印刷品。一些没有《准印证》的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内部,用于指导工作、交流信息的非卖性单本成册或连续性折页、散页印刷品,不包括机关公文性的简报等信息资料属于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是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组成部分。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三条规定:“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编办、印制,实行核发《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以下简称《准印证》)管理。未经批准取得《准印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编办、印制活动。”这条规定对未获取合法《准印证》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从根本上不承认。这与《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二条中规定的本办法所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概念存在严重矛盾。因为要解决这一对矛盾,所以要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概念的外延范围收小,使内涵大一些。我将意见写成“本办法所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是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准印证》后,在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内部,用于指导工作、交流信息的非卖性单本成册或连续性折页、散页印刷品,不包括机关公文性的决议、决定、命令、公报、公告、通告、通知、通报、简报、意见、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附件、图表、图谱等印刷品信息资料。”

参考文献

[1] 国家版权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EB/OL].http://,2014-06-06.

出版物管理工作意见第3篇

2、在人力和经费上给予支持。**年,我局针对近年来“扫黄打非”工作日益严峻的新形势以及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专门向市委、市政府递交呈阅件,请示予以解决人员编制和经费问题,市长陈桦亲自主持召开市委编委会议并研究通过。**年12月31日,市编办下发《关于**市音像管理站并入**市文化市场稽查队并更名为**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的通知》(**委编办[**]139号)至我局,同意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市音像管理站并入另一事业单位**市文化市场稽查队,2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转为财政核拨事业编制,合并后更名为**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主要职责是:依法对文化、出版、演出市场进行行政稽查、法规宣传和业务指导,承担“扫黄打非”具体工作和版权执法工作。今年初,我们完成了两个单位的撤并工作,使执法力量重新整合,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的成立,从人力上对全市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给予了必要的保证。今年,我局还向财政部门申请“扫黄打非”和版权专项工作经费,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石建华在文件上批示:“请财政部门予以解决”。市财政局经研究后,从预算外经费中各核拨了两万元“扫黄打非”和版权专项工作经费,确保了全年工作的顺利开展。

3、亲自检查文化出版市场和印刷企业。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石建华和市文化与出版局局长宋建华经常亲自带领市“扫黄”办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的同志深入检查文化出版市场,了解第一手情况、指导全面工作。今年“反盗版百日行动”期间,石建华部长和宋建华局长几次带领工作人员对市区的音像和软件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此外,市文化与出版局副局长、市“扫黄”办主任郑万平也经常带领执法人员检查文化出版市场和印刷企业,在检查在同时,也为服务对象做好排忧解难和服务工作。根据《**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的工作部署,郑万平带领执法人员对全市的印刷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证照是否齐全、经营范围是否合法、印刷手续是否齐备、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有无印刷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其他出版物等;并多次深入邵武市教育宏业印刷厂为企业的升格转产提供服务,深受企业主的欢迎,7月份,经省新闻出版局批准,邵武市教育宏业印刷厂由其它类印刷企业升格为出版物专项印刷企业。

二、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1、加强出版物管理,规范出版物出版发行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对集体、个体书店等出版物发行单位的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核发图书报刊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的审批程序,做好图书报刊批发、零售、出租书店的年审工作,对全市200多家出版物发行单位进行年检换证,并做好统计工作。市局于元月份召开了图书报刊批发、零售、出租店业主座谈会,学习《出版物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同时,加大对出版物发行单位的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图书报刊批发、零售、出租书店进行检查。今年,市邮政书店经省新闻出版局批准,升格为出版物批发企业。目前,全市共有出版物发行单位223家(其中出版物批发企业2家,零售、出租书店184家,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37家)。二是加强对非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的审批工作。认真执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严格审批非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全年共审批非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83件。

三是十月份与市委宣传部等单位联合举办了**市“第三届全民读书月”活动和“第五届书市”。

2、加大印刷整治,规范印刷企业管理。

一是加强印刷企业宏观管理。为了贯彻落实《印刷业管理条例》和**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年度全省印刷企业年检登记工作的通知》精神,建立我市印刷市场的良性发展秩序。从年初开始,**市文化与出版局对全市的出版物印刷企业、出版物(专项)印刷企业、包装装潢印刷企业进行了审核年检,现年检工作已全部结束。经过年检,出版物印刷企业新增3家、降级3家;包装装潢印刷企业新增6家、升级1家、降级1家、转产1家、倒闭1家。现全市共有出版物印刷企业9家、出版物(专项)印刷企业13家、包装装潢印刷企业29家。

二是开展全市印刷业整治工作。按照《**市**年“扫黄打非”工作方案》要求,我局今年在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认真开展全市印刷业整治工作。5月份,我局还按照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年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通知》要求,联合市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食品商标、标识、包装物印刷业的专项整治。在对全市印刷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中,尚未发现有印刷企业印制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的行为,但有个别企业存在委托承印手续不全的现象,检查组对其进行了责令整改。

三是召开出版物和出版物(专项)印刷企业工作会议。8月16日,我局召开了全市出版物和出版物(专项)印刷企业工作会议,局分管领导、印刷科科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全体工作人员及全市出版物和出版物(专项)印刷企业负责同志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了**年度全市印刷企业年检情况并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关于制止教材、教辅读物在印刷发行环节中不正当交易行为的通知》。

3、抓好报刊治理,认真落实限额制。

一是认真做好报刊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出版管理条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严格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批,同时,聘请内部报刊审读员,加强对内部报刊的审读,并指定有出版物印刷许可证的印刷企业印刷。

二是认真做好报刊整治工作。为进一步巩固报刊治理工作成果,切实解决党政部门报刊发行散滥和强行征订问题,7月31日,我局印发了《关于继续做好**年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从五个方面做好治理工作。9月22日,我局又与市委宣传部、市政府纠风办、市邮政局联合转发了、国务院纠风办、新闻出版总署、国家邮政局《关于采取切实措施规范报刊发行秩序的通知》至《**日报》社及各县(市、区)有关部门,《通知》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性;二要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报刊发行经营行为;三要加强监管,共同维护良好的报刊市场秩序。今年,我局继续落实农村村级组织订阅报刊限额制,执行村级订阅报刊限额标准,除确保《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日报》、《**通讯》、《**日报》重点党报党刊的征订发行工作外,党报党刊所办子报子刊不得随党报党刊搭车发行,其它报刊一律不得下指标或变相摊派发行,切实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

三是认真抓好整改工作。为巩固报刊整治成果,组织行评代表对部分县(市)报刊治理工作进行了督查。对征求意见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即反映工商部门利用企业年检时摊派《**日报》的情况,我局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并发函工商部门做好整改工作。

三、打击力度更加到位

1、认真开展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活动。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各县(市、区)切实把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当作“扫黄打非”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我局还转发了**年第一期“扫黄打非”查禁书刊目录和省“扫黄”办《关于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的紧急通知》至各县(市),检查中尚未发现有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在我市出现。2、认真开展查缴有害卡通画册和“口袋本”等非法出版物活动。各县(市、区)认真做好维护学校周边地区的社会秩序和学习、生活秩序,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确保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为他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各县(市、区)都能根据省、市“扫黄”办的统一部署,组织文化出版、工商、公安等部门,集中力量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顿,开展查缴有害卡通画册和“口袋本”等非法出版物活动,共组织了三次全市专项行动。据统计,共查获有害卡通画册和不健康的“口袋本”2241册,盗版图书近5000册,取缔校园及周边的非法出版物摊点11个。

3、认真开展查缴使用盗版教材和教辅读物活动。春秋季开学前后,我们加大了对盗版教材和教辅读物的检查力度。今年3月下旬,我局接到群众举报,顺昌一中初三年段正在使用的《**年**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说明与指导》教辅材料错误百出,可能是盗版教辅。接到举报后,郑万平副局长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力量,查实情况。”**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经过近两个月的调查,查明该案共涉及全市中学24所,不同版本的盗版教辅5168套,涉案码洋175290元。目前,我局已提出了对涉案的24所中学给予行政处罚的意见。9月6日,郑万平副局长在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上又对打击盗版教材教辅提出了四点要求。今年以来,全市共收缴侵权、盗版中学生英语磁带450盒,盗版教材和教辅读物680多册。

4、认真开展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根据《**市**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的部署和要求,今年4、5月份,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了侵权盗版出版物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各县(市、区)共出动检查人员764人次,共查缴盗版图书2663册,盗版音像制品5200多张、电子出版物30张,盗版软件50张,盗版教材教辅121册,封建迷信VCD21盘,查处违规经营单位10家,取缔游商地摊14处。7月中旬至10月下旬,按照全国“扫黄”办等十部委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集中打击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行动的通知》和全省“扫黄”办主任会议精神,我局开展了为期100天的“反盗版百日行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反盗版百日行动”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反盗版百日行动”期间,全市出动行政执法人员1021人次,检查音像和软件制品经营单位833家次,共查缴盗版音像制品80693片、盗版软件制品2169片、光盘20片,取缔游商、地摊15处,行政处罚39起,移送公安1起,有力地打击了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净化了音像和软件市场。

四、版权管理更加有序

1、加大版权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一是召开版权保护工作座谈会。4月25日,我局召开全市版权保护工作座谈会。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经贸委、市外经局分管领导,市直大中型企业负责人,及部分软件公司、音像单位和网吧代表共三十余人参加了座谈会。与会人员就今后如何进一步加强版权保护工作、提高社会维权意识和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进行了交流探讨。

二是举行宣传活动。4月26日,郑万平副局长带领工作人员在市区江滨公园举行版权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活动现场编印了《版权宣传提纲》及《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宣传材料一千余份向广大市民宣传知识产权和著作权法,活动中还现场指导市民如何鉴别盗版图书、音像制品等有关知识。8月24日,郑副局长再次带领局机关工作人员和行评代表在江滨公园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共接待群众近百人,发放了行评征求意见函和版权管理等宣传材料五百余份。通过广泛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市民的版权保护意识。

2、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一是完成市本级政府组成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至2月底,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组成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会同市政府办完成了市政府组成部门计算机正版软件的摸底、采购、招标、安装、使用等各阶段工作。全面完成市本级政府组成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

二是安排布置全市网吧行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元月4日,我局下发了《关于在全市网吧行业实施计算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实施方案》(**权[**]1号)至各县(市)及市区各网吧。至9月底,市区各网吧已完成了正版软件的购买和安装,各县(市)网吧软件正版化工作也将于年底前完成。

三是做好市直大中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调查摸底工作。按照全省版权工作会议推进大中企业软件正版化的工作部署,为做好大中企业软件正版化的前期工作,我局对市直大中型企业展开了调查摸底工作,并着手草拟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大中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打好基础。

3、开展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专项行动。

7月中旬至9月中旬我局集中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专项行动,我们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多渠道、全方位地宣传报道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专项行动,并召开经营业主会议,传达精神、部署工作。8月份以来,全市版权执法人员对各计算机销售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据统计,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63人次,检查计算机销售单位74家,检查的总体情况良好。为促进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并按省版权局统一部署,9月底以来,我局又集中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重点查处通过互联网非法传播音乐、电影、软件、教科书等作品的侵权行为,并加大对网络私服外挂的打击力度。通过调查摸底已掌握了我市自办各门类网站有14个,准备阶段中,我局组织网站负责人进行了《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的学习培训,为下一阶段的集中治理工作做好了准备。

4、做好版权登记工作。按照《**年**市版权工作要点》的要求,今年进一步开展版权宣传、咨询、登记服务工作,并重点做好武夷山茶叶品牌的版权保护工作,全年完成四件作品的版权登记工作。其中,武夷山市人民政府登记的“休休”和“康康”两件动感可爱的卡通玩偶造型,在“武夷大红袍国庆北京推广周”活动期间深受京城市民的喜爱。在推广武夷大红袍的同时也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五、服务质量更加提高1、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社会满意率进一步提高。今年,我局充实完善了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确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重点,召开全市动员会议,对全市文化与新闻出版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8月份以来,我局向市直有关企业,延平区各乡镇、中小学,市区各网吧、音像、歌舞三厅等经营单位发放了征求意见函120份。征求意见函主要从报刊发行与摊派、局机关办事效率、文化与出版市场管理和依法行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广泛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从征求意见情况看,意见少了,满意率提高了。巩固报刊整治工作,满意率达88%,基本满意率达9%,不满意率达3%;局机关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满意率达92%,基本满意率达8%;文化与出版市场管理,满意率达91%,基本满意率达8%,不满意率达1%;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满意率达92%,基本满意率达7%,不满意率达1%。征求意见和建议7条,主要意见和建议有两个方面:一是加大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管理力度;二是加强治理报刊摊派行为。目前,我局正在对存在的网吧管理问题和报刊发行问题制定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实效。

出版物管理工作意见第4篇

为遏制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的猖獗势头,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国家版权局、、国务院纠风办、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__年秋季盗版教材、教辅读物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和省、(上级市)市六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市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市教育局、团市委、政府纠风办决定,自即日起到10月初在全市深入开展20__年秋季盗版教材、教辅读物专项治理行动,并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繁荣”和“强化职能、落实责任、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的基本工作思路,深入开展秋季盗版教材、教辅读物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做到保护知识产权、净化校园环境、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减轻群众负担,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二、工作重点

1、以图书集中经营场所、学校周边书店及有书刊印刷能力的印刷企业为重点,严查非法印制、发行盗版教材、教辅读物活动;

2、以教材、教辅读物发行机构(单位)为重点,严查非法发行、订购、使用、编印盗版教材、教辅读物行为;

3、以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为重点,严查借教材、教辅读物发行之机谋不义之财的违规违法单位和个人。

三、落实责任

这次专项治理行动由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市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市教育局、团市委、政府纠风办共同组织实施。主要任务是:

1、组织专项治理行动的开展与检查,协调案件查处,督办大案要案。责任单位: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

2、检查图书集中经营场本稿件版权属517878秘书网所等出版物市场,查处非法发行、印刷、复制、盗版教材、教辅读物(含自考教材)的单位。责任单位:市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

3、清查各类学校订购、使用教材、教辅读物情况,查处订购、使用、非法编印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的教育单位及责任人,各类学校尤其是中小学校图书代办点、校园周边书店(摊)以及校办印刷单位是重点清查区域。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4、治理盗版教材、教辅读物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采购、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行业不正之风。责任单位: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市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市教育局、团市委、政府纠风办。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这次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周密部署,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务求标本兼治。

出版物管理工作意见第5篇

一、征求意见梳理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印刷方面:一是多下基层单位和印刷企业调研,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二是多组织培训、业务交流、座谈会、技能比赛及其他活动,增强行业凝聚力和向心力,切实提高印刷行业的整体素质。三是组织有愿望、有能力的印刷企业外出参观考察,开阔眼界。四是充分挖掘、利用印刷协会平台,为广大印刷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五是讨论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印刷指导工价,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六是出台行业优惠政策。七是加快印刷产业园筹建步伐,为面临拆迁的印刷企业解决厂址用地问题。

发行方面:一是各区执法检查人员的业务水平需要培训提高。二是提高图书市场的繁荣程度。三是希望市局加大宣传国家及省的相关政策,并落实到位,对基层工作多加指导。四是建议加强对图书批发交易市场秩序尤其是市场北边停车场的环境治理。五是加强今后的日常管理,督促检查落实到位。七是建议加大石家庄市各街道、路边盗版书摊的管理力度(早市、夜市),还有南三条图书市场内有个别特价书店盗版书较多。八是建议图书市场货梯中午不要停。九是建议建立“意见箱”。十是加强市场忧患意识、安全意识、消防意识。十一是加强对图书发行业发展方向的指导,促进市场良好发展。

版权方面:一是版权工作涉及面广、行业多、涉及主管部门多,管理起来相对较散,出现管理体制不顺现象。二是站位不高,缺乏大局意识,表现在协调其他部门能力差,综合执法能力差问题。三是拓展执法领域能力差,很多方面还存在版权监管缺位、执法空白,对与其他部门交叉管理对象监管缺位。四是指导、督导县(市)区版权执法人员提高版权执法能力方面差,版权保护工作开展存在不均衡现象。五是版权工作开展存在不系统、随意性、头绪乱、工作重点不明确现象。六是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不够、不明确。七是今后解决问题的点子出了不少,措施落实很少,下一步需要扎实开展工作。八是管理意识不强、跟不上、宣传教育不到位。九是对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培训抓得不紧,不到位、不经常。十是检查制度不完善,执行制度不严。十一是抓工作以点带面意识不强,对守信经营先进单位宣传表彰不够,对违规经营者处罚不到位。

出版方面:一是多下基层单位调研,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二是多组织培训、业务交流、座谈会、研讨会等活动。增强针对性,比如组织培训班,邀请公开报社的专家为编辑部讲解摄影、排版、参考文献引用等方面的问题,切实提高编辑人员编辑和写作水平。三是组织举办联谊活动或对口单位座谈活动等。四是组织有时间、有能力的单位外出参观考察,开阔眼界。五是建立起相近内刊之间交换刊物的平台,举办“双十佳”优秀刊物观摩交流等活动,互相促进工作。六是促进省会各内刊之间的交流,比如根据刊物性质分组交流、开辟网络交流平台等方式,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资源共享,开扩思路。七是针对“科学发展观”、“干部作风建设年”等热点的宣传,能组织更多具体、专门的讲座。八是对法律法规及时宣传。九是加大省会内资报刊横向交流的同时推广外省内资、报刊编辑工作的先进经验,学习借鉴,博采众长。十是增加《出版在线》期数,发挥阵地作用。十一是多设立省会“双十佳”、“优秀内资”名额,鼓励先进。

扫黄打非和市场监管方面:一是加大打击非法出版经营活动力度。二是对扫黄打非工作要常抓不懈,保障广大经营者、消费者的权益。三是对出版物市场监管和扫黄打非工作的意识还不够强,主要表现在思想重视程度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四是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执法手段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协调能力、办事能力、执法能力、工作作风等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五是对出版物市场监管的力度和密度还不够,有些出版物经营单位还没有检查到位。六是组织安排市场检查还缺乏科学性,各项工作对县(市)区部署得多,督导检查不够全面。七是没有充分发挥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职能作用。主要表现在与上级对口部门(国家、省和市)联系、汇报、请示不积极,不主动。八是与扫黄打非成员单位之间联系行动比较单一,没有发挥各成员单位在扫黄打非和市场监管中的集体作用。九是与各县(市)区联系不够紧密,只是转发上级密电、文件,深入基层进行联络督导检查不够。

(二)肯定方面

一是工作作风严谨、指导思想明确,对市局科级以上干部的工作表示非常满意。二是工作认真负责,对基层提出的问题能及时详细的给予答复,帮助很大。三是在思想作风扎实、工作作风严谨,是一个很负责任的领导团体。四是开展的石家庄市新闻出版行业诚信体系创建活动,调动了广大经营者遵纪守法的积极性,使经营者深深体会到守法经营,诚信于消费者是经营之道,必将带来社会、经济效益的双丰收。五是行政审批办事效率高,服务热情,审批步骤快,没有吃、拿、卡、要现象,要继续保持这种方式和作风。六是网上办公自动化实行了与县(市)区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印刷企业无纸化办公,工作方便、快捷。七是行政审批工作雷厉风行,如能保持这种工作作风,我们就非常满意。把你们的工作作风、方法应向上级领导通报,向其它行政审批部门推广。八是印刷管理规范、执法公正、服务到位、平易近人、素质高、作风好、办事效率高、工作扎实,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各种业务,简化年检手续,一切为企业着想,耐心解答群众问题,真正树立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九是通过治理购书环境,使图书市场内外环境有了很大的改观,在日常管理、消防、卫生等方面制定了措施,为我市广大的读者创造了一个整洁、舒适的购书氛围;对图书市场发行管理很到位,平时工作细致、要求严格、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奉公守法为市场的繁荣和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受到了广大商户及客户的好评;注重对市场的规范管理,经常到图书市场现场办公倾听各书店的意见,帮助解决经营工作的困难和问题。十是积极履行职能,加强出版监管力度,依法行政效果好。在维护群众利益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对编辑部工作指导有力,编辑部遇到的其问题都能在第一时间内帮助解决。他们待人热情,服务周到,从未出现过“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况。每年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都非常切合需要,很受欢迎。

二、整改措施

(一)切实解决科学发展观念不牢,创新意识、发展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目标: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创新意识,加快产业发展,努力实现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大发展大繁荣。

出版物管理工作意见第6篇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有关查处违反出版管理行为案件、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规定,准确地及时地进行出版物的鉴定工作,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新闻出版署受理鉴定的下列出版物:

(一)违禁出版物,包括内容反动的;有严重政治错误的;淫秽色情的;夹杂淫秽色情内容、低级庸俗、有害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宣扬封建迷信、凶杀暴力的出版物;以及封面、插图、广告及其它宣传品存在上述问题的;

(二)非法出版物。

第三条  出版物的鉴定,由署各业务司分别负责组织进行。

新闻出版署聘请专家组成出版物鉴定委员会,为咨询机构。鉴定委员会可以根据本规则接受新闻出版署正、副署长的委托进行出版物的鉴定。

第四条  担任出版物鉴定的人员,必须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凡与查处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充当鉴定人。机关的有关工作人员有这种情况的,应由所在司的负责人决定,实行回避。

第五条  鉴定人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客观公正地作出鉴定结论,不受任何外来干扰的影响。

鉴定人应当严格遵守出版物鉴定工作纪律,妥善保管送审的出版物和材料,严格保密,廉洁奉公。

第二章  受理鉴定

第六条  出版物的鉴定,各业务司分工如下:

(一)违禁出版物,按图书、报纸、期刊的分类,分别由图书司、报纸司、期刊司负责鉴定;

(二)非法出版物由发行司负责鉴定,司负责人认为必要时,可请其他司予以协助;

(三)音像出版物,包括非法出版的音像出版物,均由音像司负责鉴定。

出版物鉴定事项有交叉的,由有关司予以协助。

第七条  负责受理出版物鉴定的部门,只承担下列鉴定任务:

(一)新闻出版署直接查处的案件需要对出版物进行鉴定的;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或音像管理部门依照规定提请新闻出版署鉴定的;

(三)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依法委托新闻出版署鉴定的;

(四)新闻出版署正、副署长提出鉴定的。

第八条  受理出版物鉴定的手续是:

(一)查验委托公函或领导批示;

(二)听取或审阅送审单位介绍案件情况和鉴定要求;

(三)查收出版物样本。

根据查验情况,确定是否受理鉴定或修改鉴定的要求。必要时可要求补送材料。

决定受理鉴定的,由承办人填写《出版物鉴定登记表》。

第三章  鉴  定

第九条  已受理的出版物鉴定,由司负责人委托两名以上鉴定人员按下列程序进行工作:

(一)个人审查出版物样本,分别提出个人的书面意见;

(二)由司的负责人主持进行综合评议,提出司的书面审查意见和鉴定结论;

(三)制作出版物鉴定书。

在鉴定过程中有不同意见,经过综合评议仍不能达成一致的,由司负责人复审后作出鉴定结论。

第十条  鉴定书的内容,包括出版物版本记录主要项目,送审单位,送审人,送审日期,鉴定要求,简要案情,审查意见和鉴定结论。

鉴定书要文字简练,适用依据准确,结论明确。

第十一条  鉴定书由鉴定人签名,经司负责人复核后呈报主管署领导签发,加盖“新闻出版署出版物鉴定专用章”。

第十二条  鉴定中遇有疑难复杂问题,或鉴定结论有分歧,或应当事人申请要求重新鉴定时,可经新闻出版署正、副署长决定,委托出版物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重新鉴定,除按规定办理受理手续外,申请人还应提交原鉴定书和样本,并说明要求重新鉴定的理由。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鉴定结束后,承办的鉴定人员应当将鉴定材料立卷归档。

出版物鉴定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卷皮;

(二)目录;

(三)出版物鉴定登记表;

(四)出版物样本;

(五)个人审查意见;

(六)司的书面审查意见和鉴定结论;

(七)鉴定书原件及副本;

(八)其他材料。

出版物管理工作意见第7篇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有关查处违反出版管理行为案件、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规定,准确地及时地进行出版物的鉴定工作,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新闻出版署受理鉴定的下列出版物:

    (一)违禁出版物,包括内容反动的;有严重政治错误的;淫秽色情的;夹杂淫秽色情内容、低级庸俗、有害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宣扬封建迷信、凶杀暴力的出版物;以及封面、插图、广告及其它宣传品存在上述问题的;

    (二)非法出版物。

    第三条  出版物的鉴定,由署各业务司分别负责组织进行。

    新闻出版署聘请专家组成出版物鉴定委员会,为咨询机构。鉴定委员会可以根据本规则接受新闻出版署正、副署长的委托进行出版物的鉴定。

    第四条  担任出版物鉴定的人员,必须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凡与查处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充当鉴定人。机关的有关工作人员有这种情况的,应由所在司的负责人决定,实行回避。

    第五条  鉴定人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客观公正地作出鉴定结论,不受任何外来干扰的影响。

    鉴定人应当严格遵守出版物鉴定工作纪律,妥善保管送审的出版物和材料,严格保密,廉洁奉公。

    第二章  受理鉴定

    第六条  出版物的鉴定,各业务司分工如下:

    (一)违禁出版物,按图书、报纸、期刊的分类,分别由图书司、报纸司、期刊司负责鉴定;

    (二)非法出版物由发行司负责鉴定,司负责人认为必要时,可请其他司予以协助;

    (三)音像出版物,包括非法出版的音像出版物,均由音像司负责鉴定。

    出版物鉴定事项有交叉的,由有关司予以协助。

    第七条  负责受理出版物鉴定的部门,只承担下列鉴定任务:

    (一)新闻出版署直接查处的案件需要对出版物进行鉴定的;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或音像管理部门依照规定提请新闻出版署鉴定的;

    (三)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依法委托新闻出版署鉴定的;

    (四)新闻出版署正、副署长提出鉴定的。

    第八条  受理出版物鉴定的手续是:

    (一)查验委托公函或领导批示;

    (二)听取或审阅送审单位介绍案件情况和鉴定要求;

    (三)查收出版物样本。

    根据查验情况,确定是否受理鉴定或修改鉴定的要求。必要时可要求补送材料。

    决定受理鉴定的,由承办人填写《出版物鉴定登记表》。

    第三章  鉴  定

    第九条  已受理的出版物鉴定,由司负责人委托两名以上鉴定人员按下列程序进行工作:

    (一)个人审查出版物样本,分别提出个人的书面意见;

    (二)由司的负责人主持进行综合评议,提出司的书面审查意见和鉴定结论;

    (三)制作出版物鉴定书。

    在鉴定过程中有不同意见,经过综合评议仍不能达成一致的,由司负责人复审后作出鉴定结论。

    第十条  鉴定书的内容,包括出版物版本记录主要项目,送审单位,送审人,送审日期,鉴定要求,简要案情,审查意见和鉴定结论。

    鉴定书要文字简练,适用依据准确,结论明确。

    第十一条  鉴定书由鉴定人签名,经司负责人复核后呈报主管署领导签发,加盖“新闻出版署出版物鉴定专用章”。

    第十二条  鉴定中遇有疑难复杂问题,或鉴定结论有分歧,或应当事人申请要求重新鉴定时,可经新闻出版署正、副署长决定,委托出版物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重新鉴定,除按规定办理受理手续外,申请人还应提交原鉴定书和样本,并说明要求重新鉴定的理由。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鉴定结束后,承办的鉴定人员应当将鉴定材料立卷归档。

    出版物鉴定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卷皮;

    (二)目录;

    (三)出版物鉴定登记表;

    (四)出版物样本;

    (五)个人审查意见;

    (六)司的书面审查意见和鉴定结论;

    (七)鉴定书原件及副本;

    (八)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