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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结构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2-10-08 10:17:50
信贷结构论文

信贷结构论文第1篇

关键词:农村信贷市场;竞争结构;分析

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的信贷需求日益增加,但是由于我国经济社会二元结构的存在,农村金融市场与城市金融市场从市场需求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所以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结构以及市场竞争主体所采取的竞争战略与城市金融市场存在明显的不同。根据战略管理专家迈克尔·波特(M.E.Porter)的行业竞争理论,行业的竞争结构决定着行业的竞争原则和企业可能采取的战略,因此行业竞争结构分析是企业制定战略最主要的基础。[1]对于各个金融机构而言,要制定正确的竞争战略,在未来的竞争中站稳脚跟,必须深刻理解行业竞争的决定因素。本文利用波特的五动力模型分析了农村信贷市场的竞争结构,为金融企业在农村金融市场的战略选择提供依据。

一、农村信贷市场及竞争力量分析

(一)农村信贷及信贷市场的概念界定

信贷市场是指运用借贷方式,以信贷合同为工具融通资金的金融市场。农村信贷市场是农村金融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和农村票据市场、农村同业拆借市场、农村证券市场以及农村外汇市场一同构成了完整的农村金融市场。同时,本文分析的信贷是指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不包括民间金融等其他信贷融资方式。本文分析的金融产品是农村一般性的信贷业务,不包括对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的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贫困地区扶贫开发以及粮棉油收购的低息或者无息贷款部分的分析。一般的信贷业务包括农户为满足生产需求而产生的贷款需求,也包括农村工商企业、农村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而产生的贷款需求。

(二)农村信贷市场竞争力量分析

按照波特的观点,一个行业中的竞争,远不止在原有竞争对手中进行,而是存在着五种基本的竞争力量,他们是潜在的行业进入者、替代品的威胁、购买商的讨价还价能力、供应商的讨价还价能力以及现有竞争者之间的竞争。[2]

1.现有企业

(1)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由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而来的农村合作银行。目前农村信贷市场的主要供给方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农村商业银行,也是农村市场最大的正规金融机构,其队伍庞大、点多面广,最接近农村基层群众,其信贷规模约占全国信贷总量的11%左右。[3]我国早在20世纪20年代初就成立了信用社,建国后农村信用社得到迅速发展,到1956年,农村基本实现了信用合作化。从1958年开始,我国农村信用社几经改革,但至今仍没有就其组织性质形成明确的结论。

(2)商业银行。除农村信用社之外,农村市场还存在中国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是目前农村地区从事金融业务的唯一一家国有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经历了多次成立和撤销。1996年,与信用社分离后,中国农业银行开始了收缩乡镇、巩固县城、拓展城区的经营战略,大量分支机构从农村撤出,仅仅保留部分营业网点。但是农业银行仍保留了一些农村的优质客户,比如一些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资信状况好的个人客户。

2.潜在进入者

虽然目前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缓慢,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存在巨大的市场潜力。首先,目前农村借贷市场存在着严重的供不应求状况,资金需求者对资金的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满足;另外,我国目前金融机构的信贷产品单一,不能满足农村经营主体的多样化需求。所以当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必将出现新的竞争主体。

(1)民间金融机构。长期以来,各种民间金融机构和融资形式如基金会、私人钱庄、企业集资、农民互助合作社等一直受到政府的严格限制甚至打压。据估计,目前全国地下信贷规模在7000亿元至8000亿元之间。央行有的官员也多次表示:要解决小额信贷和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放宽民间金融活动空间。民间金融的许多优点是国有银行无法比拟的,特别是民间金融机构有着期限灵活、手续简单、便捷高效等特点,在满足农村金融市场需求方面有着巨大的优势,所以我国对民间金融机构的态度由一味的打击开始向规范转变,管理部门已经发出了明确的“解禁”信息,允许民间金融机构合法化将会在不久的将来变为现实。

(2)外资银行金融机构。2006年是我国进入WTO后过渡期的最后一年,年底过后,我国的金融业将会全面开放。同时,中共中央在《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到,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在这种情况下,对外资银行来讲,具有一个非常好的进入我国市场的机会。原来已经进入的外资银行一方面会进一步对我国的各类金融企业扩大投资份额和加强各项业务的合作,另一方面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关注农村金融。据悉,澳新银行计划投入2亿澳元换取上海市农村商业银行约20%的股份,荷兰合作银行可能入股浙江省和辽宁省的农村信用社。[4]

(3)其他商业银行。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后,随着农村的城市化、农业的产业化、农民的市民化,我国农村的机会增加了。随着农村经济水平的提高,风险会相应降低,从而具备的投资价值会随着时间和各项政策的落实显现出来。在这种趋势下,国内商业银行会逐渐加大对农村市场的关注,一些商业银行会逐渐加入到农村信贷市场的竞争中来。

(4)邮政储蓄。中国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在北京举行的“2006中国金融高峰会”上介绍,筹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已得到国务院批准,这家银行将成为面向普通大众,特别是为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基础的金融机构。虽然新成立的邮政储蓄银行暂不经营信贷业务,但随着其内部治理结构的逐渐完善和管理的逐渐规范,未来的邮政储蓄银行会不断扩大资金自主运用范围,极有可能涉足农村信贷,充分发挥其网络优势,完善城乡金融服务功能。

3.替代品

(1)直接融资金融市场的发展。作为间接融资的替代品,直接融资市场相对于以银行金融机构为中介的间接融资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对于一些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不仅融资成本大大低于银行,而且募集的资金是作为股权资本使用,相对于银行信贷,没有还本付息的要求。山东省目前共有农林牧渔业上市公司4家,通过发行股票累计发行融资近12亿元。[5]同时,上市融资在经营管理和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还可以使企业在获取资金的同时理顺内部关系,完善治理结构,实现更好的发展。这些优势都是银行信贷融资所没有的。另外,正在探索中的企业债券也会对银行信贷产生一定的替代作用。

(2)民间借贷。虽然民间借贷目前尚未以合法的企业形式参与农村金融市场,但农村大量的信贷资金还来自于各种形式的民间金融机构以及私人借贷,民间借贷凭借其获取信息以及成本方面的优势,使其具有期限灵活、手续简单、便捷高效的服务特点,已经构成农村借贷市场的重要互补因素,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据调查,2003年全国民间金融融资规模已达8000亿元左右。[6]

4.储户和贷款者

农村信贷市场的主要资金供给者是各类型的储户,既包括农民及个体工商户,也包括农村工商企业、各类经济组织和乡镇政府。因此,对储户资源的争夺就成为各个金融机构发放信贷资金的重要保证。

在农村金融市场上,资金的融入者与资金的供给者有着高度的重合,因为金融机构就是在各个市场主体之间调剂资金余缺的中介组织,他们对资金的需求程度影响到了农村商业信贷市场的竞争强度,所以也成为农村商业信贷市场的重要竞争因素。

二、农村信贷市场竞争强度分析

以上五种基本竞争力量的状况及其综合强度,决定着行业的竞争激烈程度,从而决定着行业中获利的最终潜力。(一)现有企业间竞争强度分析

目前,在农村正规金融市场绝大多数信贷业务由农村信用社提供,中国农业银行仅仅占据少量比较大的客户,二者之间的竞争并不激烈,农村信用社实际上处于一种垄断状态。究其原因,一是农村信贷市场竞争者数量少且二者存在一定的产品差异,即农业银行只注重一些相对规模较大的优质企业或项目;二是农业银行正在逐渐寻求退出农村市场;三是农村正规信贷市场的进入障碍的存在使目前尚没有或者很少有竞争者进入这一领域。

(二)进入威胁强度分析

农村信贷市场之所以竞争强度有限,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农村信贷市场存在种种进入障碍。但一些障碍正在逐渐降低,尤其是政策的限制。

(1)规模和成本限制。这是阻碍其他金融机构进入农村信贷市场的最重要的因素。我国农业生产力落后且发展不均衡,农业生产率低于社会平均利润率,所以从资本逐利的角度来说,社会资金是不会向农村流动的。即使一些地方或者一些部门利润水平达到了社会平均利润率,由于农村需求主体过于分散,且缺乏统一有效的征信体系,信息获取成本高昂,所以,进入这一市场的金融机构就很难扩大经营规模以确保盈利,规模的扩大会使经营成本上升速度提高。几大银行由于追求大市场、大银行的发展目标和降低成本考虑也逐渐退出了农村金融市场。这样,农村信贷市场仅仅有农村信用社发挥自己信息成本优势在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下经营着农村信贷业务。

(2)政策限制。虽然经营农村信贷存在一定的难度,但是巨大的农村信贷市场需求催生了各种民间融资形式,它们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农村的资金需求。但是,他们一直没有走到农村金融市场的前台,因为我国没有出台正式的法规允许民间金融的经营,甚至将它们混同为高利贷等加以打击。但为满足农村发展的资金需求,随着农村金融市场改革的深入,国家逐渐在放宽进入这一市场的限制,目前民营小额信贷机构和外资小额金融机构的进入试点等措施证实了这一点。在政策不断放宽的情况下,新进入者的威胁不断增强,农村信贷市场的竞争机制将逐渐形成,从而打破信用社一统天下的格局。

(3)其他因素制约。除了受规模、成本和政策的影响外,进入农村金融市场还有一些其他因素的制约,基于客户转换成本、信贷产品营销渠道等方面因素的考虑也是进入农村信贷市场的制约因素。

(三)替代强度分析

正规金融机构的缺位给其他的融资形式创造了满足农村资金需求的条件。作为与间接融资同样重要的融资形式的直接融资方式,已逐渐被一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合作经济组织所接受。《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拓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如果说上市融资距大多数农村融资主体还较远的话,那么农业保险、融资租赁等形式的直接融资方式则更加被农村融资主体所接受。就目前来看,我国农村资金需求主体的直接融资比例仍然会比较低,因为我国的直接融资市场还没有延伸到农村市场,不仅是直接融资需求较少,难以形成成熟的直接融资市场。在一定时期内,直接融资还不会对农村信贷市场产生太大的替代作用。

尽管作为正规金融机构进入农村信贷市场存在很大障碍,但一些民间金融机构和民间借贷形式在满足农村信贷市场需求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很多地区,民间借贷的总量远远超过了正规金融机构的放贷额。民间借贷有着天然的信息获取优势,信息成本大大低于正规的金融机构,同时,民间借贷具有方便灵活,手续简便等优势,所以民间借贷对正规金融市场的借贷具有相当强的替代作用。

(四)储户及贷款者的讨价还价能力

储户作为农村信贷产品提供者的资金来源,其谈判能力并不是很强,首先因为利率水平相对储户来说是外生的,我国目前尚未达到完全市场化的利率形成机制,即使储户有一定的谈判能力,他们的选择也很少,能够吸收存款的机构只有农村信用社或者邮政储蓄机构,况且地理上相对分散的农村储户,资金也相对比较分散,吸收他们的存款本身成本就比较高。另外,农村存款主体的储蓄率比较高,缺乏其他的资金融出渠道。这一切导致了他们在金融机构面前出于弱势地位。

在贷款者的角度来看,他们的谈判能力要区别看待。农村一部分运营状况良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资金需求比较容易得到满足,而且借贷成本比较低,享受着较低的贷款利息,因为他们资信状况好、资金需求量相对较大、盈利水平比较高,从而具有的谈判能力比较强。但个体的农户就不具备这样的谈判能力,他们往往成为金融机构“惜贷”的对象,正常的资金需求也得不到满足,他们往往缺乏担保人或抵押物,而且要求的资金数量少,周期灵活,金融机构贷款的单位成本高,所以面对金融机构,农户在贷款方面出于弱势地位。另外,利率的管制使对农户的贷款利率达不到弥补风险的水平,也是金融机构“惜贷”的重要原因。

三、结论

就以上分析看来,我国目前农村信贷市场竞争强度并不大,现有的两类金融机构按实力分别占据着不同的细分市场。竞争意识的缺乏降低了涉农金融机构的产品创新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构建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是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一个重要措施和落脚点。

参考文献:

[1]杨锡怀.企业战略管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2]C.W.L希尔,G.R.琼斯.战略管理[M].北京:中国市场出版社,2005.

[3][6]何广文,冯兴元.中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制度变迁[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4]安徽省商务厅.中小外资银行涉足我国农村金融[DB/OL]./aarticle/sjgongzuody/200605/20060502215107.html(2006.05.18)[2006.07.13].

信贷结构论文第2篇

关键词:农村信贷市场;竞争结构;分析

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的信贷需求日益增加,但是由于我国经济社会二元结构的存在,农村金融市场与城市金融市场从市场需求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所以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结构以及市场竞争主体所采取的竞争战略与城市金融市场存在明显的不同。根据战略管理专家迈克尔·波特(M.E.Porter)的行业竞争理论,行业的竞争结构决定着行业的竞争原则和企业可能采取的战略,因此行业竞争结构分析是企业制定战略最主要的基础。[1]对于各个金融机构而言,要制定正确的竞争战略,在未来的竞争中站稳脚跟,必须深刻理解行业竞争的决定因素。本文利用波特的五动力模型分析了农村信贷市场的竞争结构,为金融企业在农村金融市场的战略选择提供依据。

一、农村信贷市场及竞争力量分析

(一)农村信贷及信贷市场的概念界定

信贷市场是指运用借贷方式,以信贷合同为工具融通资金的金融市场。农村信贷市场是农村金融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和农村票据市场、农村同业拆借市场、农村证券市场以及农村外汇市场一同构成了完整的农村金融市场。同时,本文分析的信贷是指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不包括民间金融等其他信贷融资方式。本文分析的金融产品是农村一般性的信贷业务,不包括对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的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贫困地区扶贫开发以及粮棉油收购的低息或者无息贷款部分的分析。一般的信贷业务包括农户为满足生产需求而产生的贷款需求,也包括农村工商企业、农村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而产生的贷款需求。

(二)农村信贷市场竞争力量分析

按照波特的观点,一个行业中的竞争,远不止在原有竞争对手中进行,而是存在着五种基本的竞争力量,他们是潜在的行业进入者、替代品的威胁、购买商的讨价还价能力、供应商的讨价还价能力以及现有竞争者之间的竞争。[2]

1.现有企业

(1)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由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而来的农村合作银行。目前农村信贷市场的主要供给方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农村商业银行,也是农村市场最大的正规金融机构,其队伍庞大、点多面广,最接近农村基层群众,其信贷规模约占全国信贷总量的11%左右。[3]我国早在20世纪20年代初就成立了信用社,建国后农村信用社得到迅速发展,到1956年,农村基本实现了信用合作化。从1958年开始,我国农村信用社几经改革,但至今仍没有就其组织性质形成明确的结论。

(2)商业银行。除农村信用社之外,农村市场还存在中国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是目前农村地区从事金融业务的唯一一家国有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经历了多次成立和撤销。1996年,与信用社分离后,中国农业银行开始了收缩乡镇、巩固县城、拓展城区的经营战略,大量分支机构从农村撤出,仅仅保留部分营业网点。但是农业银行仍保留了一些农村的优质客户,比如一些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资信状况好的个人客户。

2.潜在进入者

虽然目前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缓慢,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存在巨大的市场潜力。首先,目前农村借贷市场存在着严重的供不应求状况,资金需求者对资金的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满足;另外,我国目前金融机构的信贷产品单一,不能满足农村经营主体的多样化需求。所以当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必将出现新的竞争主体。

(1)民间金融机构。长期以来,各种民间金融机构和融资形式如基金会、私人钱庄、企业集资、农民互助合作社等一直受到政府的严格限制甚至打压。据估计,目前全国地下信贷规模在7000亿元至8000亿元之间。央行有的官员也多次表示:要解决小额信贷和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放宽民间金融活动空间。民间金融的许多优点是国有银行无法比拟的,特别是民间金融机构有着期限灵活、手续简单、便捷高效等特点,在满足农村金融市场需求方面有着巨大的优势,所以我国对民间金融机构的态度由一味的打击开始向规范转变,管理部门已经发出了明确的“解禁”信息,允许民间金融机构合法化将会在不久的将来变为现实。

(2)外资银行金融机构。2006年是我国进入WTO后过渡期的最后一年,年底过后,我国的金融业将会全面开放。同时,中共中央在《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到,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在这种情况下,对外资银行来讲,具有一个非常好的进入我国市场的机会。原来已经进入的外资银行一方面会进一步对我国的各类金融企业扩大投资份额和加强各项业务的合作,另一方面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关注农村金融。据悉,澳新银行计划投入2亿澳元换取上海市农村商业银行约20%的股份,荷兰合作银行可能入股浙江省和辽宁省的农村信用社。[4]

(3)其他商业银行。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后,随着农村的城市化、农业的产业化、农民的市民化,我国农村的机会增加了。随着农村经济水平的提高,风险会相应降低,从而具备的投资价值会随着时间和各项政策的落实显现出来。在这种趋势下,国内商业银行会逐渐加大对农村市场的关注,一些商业银行会逐渐加入到农村信贷市场的竞争中来。

(4)邮政储蓄。中国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在北京举行的“2006中国金融高峰会”上介绍,筹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已得到国务院批准,这家银行将成为面向普通大众,特别是为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基础的金融机构。虽然新成立的邮政储蓄银行暂不经营信贷业务,但随着其内部治理结构的逐渐完善和管理的逐渐规范,未来的邮政储蓄银行会不断扩大资金自主运用范围,极有可能涉足农村信贷,充分发挥其网络优势,完善城乡金融服务功能。

3.替代品

(1)直接融资金融市场的发展。作为间接融资的替代品,直接融资市场相对于以银行金融机构为中介的间接融资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对于一些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不仅融资成本大大低于银行,而且募集的资金是作为股权资本使用,相对于银行信贷,没有还本付息的要求。山东省目前共有农林牧渔业上市公司4家,通过发行股票累计发行融资近12亿元。[5]同时,上市融资在经营管理和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还可以使企业在获取资金的同时理顺内部关系,完善治理结构,实现更好的发展。这些优势都是银行信贷融资所没有的。另外,正在探索中的企业债券也会对银行信贷产生一定的替代作用。

(2)民间借贷。虽然民间借贷目前尚未以合法的企业形式参与农村金融市场,但农村大量的信贷资金还来自于各种形式的民间金融机构以及私人借贷,民间借贷凭借其获取信息以及成本方面的优势,使其具有期限灵活、手续简单、便捷高效的服务特点,已经构成农村借贷市场的重要互补因素,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据调查,2003年全国民间金融融资规模已达8000亿元左右。[6]

4.储户和贷款者

农村信贷市场的主要资金供给者是各类型的储户,既包括农民及个体工商户,也包括农村工商企业、各类经济组织和乡镇政府。因此,对储户资源的争夺就成为各个金融机构发放信贷资金的重要保证。

在农村金融市场上,资金的融入者与资金的供给者有着高度的重合,因为金融机构就是在各个市场主体之间调剂资金余缺的中介组织,他们对资金的需求程度影响到了农村商业信贷市场的竞争强度,所以也成为农村商业信贷市场的重要竞争因素。

二、农村信贷市场竞争强度分析

以上五种基本竞争力量的状况及其综合强度,决定着行业的竞争激烈程度,从而决定着行业中获利的最终潜力。(一)现有企业间竞争强度分析

目前,在农村正规金融市场绝大多数信贷业务由农村信用社提供,中国农业银行仅仅占据少量比较大的客户,二者之间的竞争并不激烈,农村信用社实际上处于一种垄断状态。究其原因,一是农村信贷市场竞争者数量少且二者存在一定的产品差异,即农业银行只注重一些相对规模较大的优质企业或项目;二是农业银行正在逐渐寻求退出农村市场;三是农村正规信贷市场的进入障碍的存在使目前尚没有或者很少有竞争者进入这一领域。

(二)进入威胁强度分析

农村信贷市场之所以竞争强度有限,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农村信贷市场存在种种进入障碍。但一些障碍正在逐渐降低,尤其是政策的限制。

(1)规模和成本限制。这是阻碍其他金融机构进入农村信贷市场的最重要的因素。我国农业生产力落后且发展不均衡,农业生产率低于社会平均利润率,所以从资本逐利的角度来说,社会资金是不会向农村流动的。即使一些地方或者一些部门利润水平达到了社会平均利润率,由于农村需求主体过于分散,且缺乏统一有效的征信体系,信息获取成本高昂,所以,进入这一市场的金融机构就很难扩大经营规模以确保盈利,规模的扩大会使经营成本上升速度提高。几大银行由于追求大市场、大银行的发展目标和降低成本考虑也逐渐退出了农村金融市场。这样,农村信贷市场仅仅有农村信用社发挥自己信息成本优势在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下经营着农村信贷业务。

(2)政策限制。虽然经营农村信贷存在一定的难度,但是巨大的农村信贷市场需求催生了各种民间融资形式,它们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农村的资金需求。但是,他们一直没有走到农村金融市场的前台,因为我国没有出台正式的法规允许民间金融的经营,甚至将它们混同为高利贷等加以打击。但为满足农村发展的资金需求,随着农村金融市场改革的深入,国家逐渐在放宽进入这一市场的限制,目前民营小额信贷机构和外资小额金融机构的进入试点等措施证实了这一点。在政策不断放宽的情况下,新进入者的威胁不断增强,农村信贷市场的竞争机制将逐渐形成,从而打破信用社一统天下的格局。

(3)其他因素制约。除了受规模、成本和政策的影响外,进入农村金融市场还有一些其他因素的制约,基于客户转换成本、信贷产品营销渠道等方面因素的考虑也是进入农村信贷市场的制约因素。

(三)替代强度分析

正规金融机构的缺位给其他的融资形式创造了满足农村资金需求的条件。作为与间接融资同样重要的融资形式的直接融资方式,已逐渐被一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合作经济组织所接受。《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拓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如果说上市融资距大多数农村融资主体还较远的话,那么农业保险、融资租赁等形式的直接融资方式则更加被农村融资主体所接受。就目前来看,我国农村资金需求主体的直接融资比例仍然会比较低,因为我国的直接融资市场还没有延伸到农村市场,不仅是直接融资需求较少,难以形成成熟的直接融资市场。在一定时期内,直接融资还不会对农村信贷市场产生太大的替代作用。

尽管作为正规金融机构进入农村信贷市场存在很大障碍,但一些民间金融机构和民间借贷形式在满足农村信贷市场需求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很多地区,民间借贷的总量远远超过了正规金融机构的放贷额。民间借贷有着天然的信息获取优势,信息成本大大低于正规的金融机构,同时,民间借贷具有方便灵活,手续简便等优势,所以民间借贷对正规金融市场的借贷具有相当强的替代作用。

(四)储户及贷款者的讨价还价能力

储户作为农村信贷产品提供者的资金来源,其谈判能力并不是很强,首先因为利率水平相对储户来说是外生的,我国目前尚未达到完全市场化的利率形成机制,即使储户有一定的谈判能力,他们的选择也很少,能够吸收存款的机构只有农村信用社或者邮政储蓄机构,况且地理上相对分散的农村储户,资金也相对比较分散,吸收他们的存款本身成本就比较高。另外,农村存款主体的储蓄率比较高,缺乏其他的资金融出渠道。这一切导致了他们在金融机构面前出于弱势地位。

在贷款者的角度来看,他们的谈判能力要区别看待。农村一部分运营状况良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资金需求比较容易得到满足,而且借贷成本比较低,享受着较低的贷款利息,因为他们资信状况好、资金需求量相对较大、盈利水平比较高,从而具有的谈判能力比较强。但个体的农户就不具备这样的谈判能力,他们往往成为金融机构“惜贷”的对象,正常的资金需求也得不到满足,他们往往缺乏担保人或抵押物,而且要求的资金数量少,周期灵活,金融机构贷款的单位成本高,所以面对金融机构,农户在贷款方面出于弱势地位。另外,利率的管制使对农户的贷款利率达不到弥补风险的水平,也是金融机构“惜贷”的重要原因。

三、结论

就以上分析看来,我国目前农村信贷市场竞争强度并不大,现有的两类金融机构按实力分别占据着不同的细分市场。竞争意识的缺乏降低了涉农金融机构的产品创新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构建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是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一个重要措施和落脚点。

参考文献:

[1]杨锡怀.企业战略管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2]C.W.L希尔,G.R.琼斯.战略管理[M].北京:中国市场出版社,2005.

[3][6]何广文,冯兴元.中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制度变迁[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4]安徽省商务厅.中小外资银行涉足我国农村金融[DB/OL]./aarticle/sjgongzuody/200605/20060502215107.html(2006.05.18)[2006.07.13].

信贷结构论文第3篇

关键词:农村信贷市场;竞争结构;分析

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的信贷需求日益增加,但是由于我国经济社会二元结构的存在,农村金融市场与城市金融市场从市场需求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所以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结构以及市场竞争主体所采取的竞争战略与城市金融市场存在明显的不同。根据战略管理专家迈克尔·波特(M.E.Porter)的行业竞争理论,行业的竞争结构决定着行业的竞争原则和企业可能采取的战略,因此行业竞争结构分析是企业制定战略最主要的基础。[1]对于各个金融机构而言,要制定正确的竞争战略,在未来的竞争中站稳脚跟,必须深刻理解行业竞争的决定因素。本文利用波特的五动力模型分析了农村信贷市场的竞争结构,为金融企业在农村金融市场的战略选择提供依据。

一、农村信贷市场及竞争力量分析

(一)农村信贷及信贷市场的概念界定

信贷市场是指运用借贷方式,以信贷合同为工具融通资金的金融市场。农村信贷市场是农村金融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和农村票据市场、农村同业拆借市场、农村证券市场以及农村外汇市场一同构成了完整的农村金融市场。同时,本文分析的信贷是指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不包括民间金融等其他信贷融资方式。本文分析的金融产品是农村一般性的信贷业务,不包括对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的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贫困地区扶贫开发以及粮棉油收购的低息或者无息贷款部分的分析。一般的信贷业务包括农户为满足生产需求而产生的贷款需求,也包括农村工商企业、农村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而产生的贷款需求。

(二)农村信贷市场竞争力量分析

按照波特的观点,一个行业中的竞争,远不止在原有竞争对手中进行,而是存在着五种基本的竞争力量,他们是潜在的行业进入者、替代品的威胁、购买商的讨价还价能力、供应商的讨价还价能力以及现有竞争者之间的竞争。[2]

1.现有企业

(1)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由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而来的农村合作银行。目前农村信贷市场的主要供给方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农村商业银行,也是农村市场最大的正规金融机构,其队伍庞大、点多面广,最接近农村基层群众,其信贷规模约占全国信贷总量的11%左右。[3]我国早在20世纪20年代初就成立了信用社,建国后农村信用社得到迅速发展,到1956年,农村基本实现了信用合作化。从1958年开始,我国农村信用社几经改革,但至今仍没有就其组织性质形成明确的结论。

(2)商业银行。除农村信用社之外,农村市场还存在中国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是目前农村地区从事金融业务的唯一一家国有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经历了多次成立和撤销。1996年,与信用社分离后,中国农业银行开始了收缩乡镇、巩固县城、拓展城区的经营战略,大量分支机构从农村撤出,仅仅保留部分营业网点。但是农业银行仍保留了一些农村的优质客户,比如一些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资信状况好的个人客户。

2.潜在进入者

虽然目前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缓慢,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存在巨大的市场潜力。首先,目前农村借贷市场存在着严重的供不应求状况,资金需求者对资金的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满足;另外,我国目前金融机构的信贷产品单一,不能满足农村经营主体的多样化需求。所以当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必将出现新的竞争主体。

(1)民间金融机构。长期以来,各种民间金融机构和融资形式如基金会、私人钱庄、企业集资、农民互助合作社等一直受到政府的严格限制甚至打压。据估计,目前全国地下信贷规模在7000亿元至8000亿元之间。央行有的官员也多次表示:要解决小额信贷和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放宽民间金融活动空间。民间金融的许多优点是国有银行无法比拟的,特别是民间金融机构有着期限灵活、手续简单、便捷高效等特点,在满足农村金融市场需求方面有着巨大的优势,所以我国对民间金融机构的态度由一味的打击开始向规范转变,管理部门已经发出了明确的“解禁”信息,允许民间金融机构合法化将会在不久的将来变为现实。

(2)外资银行金融机构。2006年是我国进入WTO后过渡期的最后一年,年底过后,我国的金融业将会全面开放。同时,中共中央在《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到,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在这种情况下,对外资银行来讲,具有一个非常好的进入我国市场的机会。原来已经进入的外资银行一方面会进一步对我国的各类金融企业扩大投资份额和加强各项业务的合作,另一方面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关注农村金融。据悉,澳新银行计划投入2亿澳元换取上海市农村商业银行约20%的股份,荷兰合作银行可能入股浙江省和辽宁省的农村信用社。[4]

(3)其他商业银行。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后,随着农村的城市化、农业的产业化、农民的市民化,我国农村的机会增加了。随着农村经济水平的提高,风险会相应降低,从而具备的投资价值会随着时间和各项政策的落实显现出来。在这种趋势下,国内商业银行会逐渐加大对农村市场的关注,一些商业银行会逐渐加入到农村信贷市场的竞争中来。

(4)邮政储蓄。中国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在北京举行的“2006中国金融高峰会”上介绍,筹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已得到国务院批准,这家银行将成为面向普通大众,特别是为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基础的金融机构。虽然新成立的邮政储蓄银行暂不经营信贷业务,但随着其内部治理结构的逐渐完善和管理的逐渐规范,未来的邮政储蓄银行会不断扩大资金自主运用范围,极有可能涉足农村信贷,充分发挥其网络优势,完善城乡金融服务功能。

3.替代品

(1)直接融资金融市场的发展。作为间接融资的替代品,直接融资市场相对于以银行金融机构为中介的间接融资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对于一些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不仅融资成本大大低于银行,而且募集的资金是作为股权资本使用,相对于银行信贷,没有还本付息的要求。山东省目前共有农林牧渔业上市公司4家,通过发行股票累计发行融资近12亿元。[5]同时,上市融资在经营管理和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还可以使企业在获取资金的同时理顺内部关系,完善治理结构,实现更好的发展。这些优势都是银行信贷融资所没有的。另外,正在探索中的企业债券也会对银行信贷产生一定的替代作用。

(2)民间借贷。虽然民间借贷目前尚未以合法的企业形式参与农村金融市场,但农村大量的信贷资金还来自于各种形式的民间金融机构以及私人借贷,民间借贷凭借其获取信息以及成本方面的优势,使其具有期限灵活、手续简单、便捷高效的服务特点,已经构成农村借贷市场的重要互补因素,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据调查,2003年全国民间金融融资规模已达8000亿元左右。[6]

4.储户和贷款者

农村信贷市场的主要资金供给者是各类型的储户,既包括农民及个体工商户,也包括农村工商企业、各类经济组织和乡镇政府。因此,对储户资源的争夺就成为各个金融机构发放信贷资金的重要保证。

在农村金融市场上,资金的融入者与资金的供给者有着高度的重合,因为金融机构就是在各个市场主体之间调剂资金余缺的中介组织,他们对资金的需求程度影响到了农村商业信贷市场的竞争强度,所以也成为农村商业信贷市场的重要竞争因素。

二、农村信贷市场竞争强度分析

以上五种基本竞争力量的状况及其综合强度,决定着行业的竞争激烈程度,从而决定着行业中获利的最终潜力。

(一)现有企业间竞争强度分析

目前,在农村正规金融市场绝大多数信贷业务由农村信用社提供,中国农业银行仅仅占据少量比较大的客户,二者之间的竞争并不激烈,农村信用社实际上处于一种垄断状态。究其原因,一是农村信贷市场竞争者数量少且二者存在一定的产品差异,即农业银行只注重一些相对规模较大的优质企业或项目;二是农业银行正在逐渐寻求退出农村市场;三是农村正规信贷市场的进入障碍的存在使目前尚没有或者很少有竞争者进入这一领域。

(二)进入威胁强度分析

农村信贷市场之所以竞争强度有限,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农村信贷市场存在种种进入障碍。但一些障碍正在逐渐降低,尤其是政策的限制。

(1)规模和成本限制。这是阻碍其他金融机构进入农村信贷市场的最重要的因素。我国农业生产力落后且发展不均衡,农业生产率低于社会平均利润率,所以从资本逐利的角度来说,社会资金是不会向农村流动的。即使一些地方或者一些部门利润水平达到了社会平均利润率,由于农村需求主体过于分散,且缺乏统一有效的征信体系,信息获取成本高昂,所以,进入这一市场的金融机构就很难扩大经营规模以确保盈利,规模的扩大会使经营成本上升速度提高。几大银行由于追求大市场、大银行的发展目标和降低成本考虑也逐渐退出了农村金融市场。这样,农村信贷市场仅仅有农村信用社发挥自己信息成本优势在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下经营着农村信贷业务。

(2)政策限制。虽然经营农村信贷存在一定的难度,但是巨大的农村信贷市场需求催生了各种民间融资形式,它们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农村的资金需求。但是,他们一直没有走到农村金融市场的前台,因为我国没有出台正式的法规允许民间金融的经营,甚至将它们混同为高利贷等加以打击。但为满足农村发展的资金需求,随着农村金融市场改革的深入,国家逐渐在放宽进入这一市场的限制,目前民营小额信贷机构和外资小额金融机构的进入试点等措施证实了这一点。在政策不断放宽的情况下,新进入者的威胁不断增强,农村信贷市场的竞争机制将逐渐形成,从而打破信用社一统天下的格局。

(3)其他因素制约。除了受规模、成本和政策的影响外,进入农村金融市场还有一些其他因素的制约,基于客户转换成本、信贷产品营销渠道等方面因素的考虑也是进入农村信贷市场的制约因素。

(三)替代强度分析

正规金融机构的缺位给其他的融资形式创造了满足农村资金需求的条件。作为与间接融资同样重要的融资形式的直接融资方式,已逐渐被一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合作经济组织所接受。《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拓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如果说上市融资距大多数农村融资主体还较远的话,那么农业保险、融资租赁等形式的直接融资方式则更加被农村融资主体所接受。就目前来看,我国农村资金需求主体的直接融资比例仍然会比较低,因为我国的直接融资市场还没有延伸到农村市场,不仅是直接融资需求较少,难以形成成熟的直接融资市场。在一定时期内,直接融资还不会对农村信贷市场产生太大的替代作用。

尽管作为正规金融机构进入农村信贷市场存在很大障碍,但一些民间金融机构和民间借贷形式在满足农村信贷市场需求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很多地区,民间借贷的总量远远超过了正规金融机构的放贷额。民间借贷有着天然的信息获取优势,信息成本大大低于正规的金融机构,同时,民间借贷具有方便灵活,手续简便等优势,所以民间借贷对正规金融市场的借贷具有相当强的替代作用。

(四)储户及贷款者的讨价还价能力

储户作为农村信贷产品提供者的资金来源,其谈判能力并不是很强,首先因为利率水平相对储户来说是外生的,我国目前尚未达到完全市场化的利率形成机制,即使储户有一定的谈判能力,他们的选择也很少,能够吸收存款的机构只有农村信用社或者邮政储蓄机构,况且地理上相对分散的农村储户,资金也相对比较分散,吸收他们的存款本身成本就比较高。另外,农村存款主体的储蓄率比较高,缺乏其他的资金融出渠道。这一切导致了他们在金融机构面前出于弱势地位。

在贷款者的角度来看,他们的谈判能力要区别看待。农村一部分运营状况良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资金需求比较容易得到满足,而且借贷成本比较低,享受着较低的贷款利息,因为他们资信状况好、资金需求量相对较大、盈利水平比较高,从而具有的谈判能力比较强。但个体的农户就不具备这样的谈判能力,他们往往成为金融机构“惜贷”的对象,正常的资金需求也得不到满足,他们往往缺乏担保人或抵押物,而且要求的资金数量少,周期灵活,金融机构贷款的单位成本高,所以面对金融机构,农户在贷款方面出于弱势地位。另外,利率的管制使对农户的贷款利率达不到弥补风险的水平,也是金融机构“惜贷”的重要原因。

三、结论

就以上分析看来,我国目前农村信贷市场竞争强度并不大,现有的两类金融机构按实力分别占据着不同的细分市场。竞争意识的缺乏降低了涉农金融机构的产品创新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构建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是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一个重要措施和落脚点。

参考文献:

[1]杨锡怀.企业战略管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2]C.W.L希尔,G.R.琼斯.战略管理[M].北京:中国市场出版社,2005.

[3][6]何广文,冯兴元.中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制度变迁[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4]安徽省商务厅.中小外资银行涉足我国农村金融[DB/OL]./aarticle/sjgongzuody/200605/20060502215107.html(2006.05.18)[2006.07.13].

信贷结构论文第4篇

(一)农村信贷及信贷市场的概念界定

信贷市场是指运用借贷方式,以信贷合同为工具融通资金的金融市场。农村信贷市场是农村金融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和农村票据市场、农村同业拆借市场、农村证券市场以及农村外汇市场一同构成了完整的农村金融市场。同时,本文分析的信贷是指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不包括民间金融等其他信贷融资方式。本文分析的金融产品是农村一般性的信贷业务,不包括对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的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贫困地区扶贫开发以及粮棉油收购的低息或者无息贷款部分的分析。一般的信贷业务包括农户为满足生产需求而产生的贷款需求,也包括农村工商企业、农村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而产生的贷款需求。

(二)农村信贷市场竞争力量分析

按照波特的观点,一个行业中的竞争,远不止在原有竞争对手中进行,而是存在着五种基本的竞争力量,他们是潜在的行业进入者、替代品的威胁、购买商的讨价还价能力、供应商的讨价还价能力以及现有竞争者之间的竞争。[2]

1.现有企业

(1)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由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而来的农村合作银行。目前农村信贷市场的主要供给方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农村商业银行,也是农村市场最大的正规金融机构,其队伍庞大、点多面广,最接近农村基层群众,其信贷规模约占全国信贷总量的11%左右。[3]我国早在20世纪20年代初就成立了信用社,建国后农村信用社得到迅速发展,到1956年,农村基本实现了信用合作化。从1958年开始,我国农村信用社几经改革,但至今仍没有就其组织性质形成明确的结论。

(2)商业银行。除农村信用社之外,农村市场还存在中国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是目前农村地区从事金融业务的唯一一家国有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经历了多次成立和撤销。1996年,与信用社分离后,中国农业银行开始了收缩乡镇、巩固县城、拓展城区的经营战略,大量分支机构从农村撤出,仅仅保留部分营业网点。但是农业银行仍保留了一些农村的优质客户,比如一些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资信状况好的个人客户。

2.潜在进入者

虽然目前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缓慢,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存在巨大的市场潜力。首先,目前农村借贷市场存在着严重的供不应求状况,资金需求者对资金的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满足;另外,我国目前金融机构的信贷产品单一,不能满足农村经营主体的多样化需求。所以当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必将出现新的竞争主体。

(1)民间金融机构。长期以来,各种民间金融机构和融资形式如基金会、私人钱庄、企业集资、农民互助合作社等一直受到政府的严格限制甚至打压。据估计,目前全国地下信贷规模在7000亿元至8000亿元之间。央行有的官员也多次表示:要解决小额信贷和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放宽民间金融活动空间。民间金融的许多优点是国有银行无法比拟的,特别是民间金融机构有着期限灵活、手续简单、便捷高效等特点,在满足农村金融市场需求方面有着巨大的优势,所以我国对民间金融机构的态度由一味的打击开始向规范转变,管理部门已经发出了明确的“解禁”信息,允许民间金融机构合法化将会在不久的将来变为现实。

(2)外资银行金融机构。2006年是我国进入WTO后过渡期的最后一年,年底过后,我国的金融业将会全面开放。同时,中共中央在《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到,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在这种情况下,对外资银行来讲,具有一个非常好的进入我国市场的机会。原来已经进入的外资银行一方面会进一步对我国的各类金融企业扩大投资份额和加强各项业务的合作,另一方面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关注农村金融。据悉,澳新银行计划投入2亿澳元换取上海市农村商业银行约20%的股份,荷兰合作银行可能入股浙江省和辽宁省的农村信用社。[4]

(3)其他商业银行。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后,随着农村的城市化、农业的产业化、农民的市民化,我国农村的机会增加了。随着农村经济水平的提高,风险会相应降低,从而具备的投资价值会随着时间和各项政策的落实显现出来。在这种趋势下,国内商业银行会逐渐加大对农村市场的关注,一些商业银行会逐渐加入到农村信贷市场的竞争中来。

(4)邮政储蓄。中国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在北京举行的“2006中国金融高峰会”上介绍,筹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已得到国务院批准,这家银行将成为面向普通大众,特别是为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基础的金融机构。虽然新成立的邮政储蓄银行暂不经营信贷业务,但随着其内部治理结构的逐渐完善和管理的逐渐规范,未来的邮政储蓄银行会不断扩大资金自主运用范围,极有可能涉足农村信贷,充分发挥其网络优势,完善城乡金融服务功能。

3.替代品

(1)直接融资金融市场的发展。作为间接融资的替代品,直接融资市场相对于以银行金融机构为中介的间接融资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对于一些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不仅融资成本大大低于银行,而且募集的资金是作为股权资本使用,相对于银行信贷,没有还本付息的要求。山东省目前共有农林牧渔业上市公司4家,通过发行股票累计发行融资近12亿元。[5]同时,上市融资在经营管理和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还可以使企业在获取资金的同时理顺内部关系,完善治理结构,实现更好的发展。这些优势都是银行信贷融资所没有的。另外,正在探索中的企业债券也会对银行信贷产生一定的替代作用。

(2)民间借贷。虽然民间借贷目前尚未以合法的企业形式参与农村金融市场,但农村大量的信贷资金还来自于各种形式的民间金融机构以及私人借贷,民间借贷凭借其获取信息以及成本方面的优势,使其具有期限灵活、手续简单、便捷高效的服务特点,已经构成农村借贷市场的重要互补因素,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据调查,2003年全国民间金融融资规模已达8000亿元左右。[6]

4.储户和贷款者

农村信贷市场的主要资金供给者是各类型的储户,既包括农民及个体工商户,也包括农村工商企业、各类经济组织和乡镇政府。因此,对储户资源的争夺就成为各个金融机构发放信贷资金的重要保证。

在农村金融市场上,资金的融入者与资金的供给者有着高度的重合,因为金融机构就是在各个市场主体之间调剂资金余缺的中介组织,他们对资金的需求程度影响到了农村商业信贷市场的竞争强度,所以也成为农村商业信贷市场的重要竞争因素。

二、农村信贷市场竞争强度分析

以上五种基本竞争力量的状况及其综合强度,决定着行业的竞争激烈程度,从而决定着行业中获利的最终潜力。

(一)现有企业间竞争强度分析

目前,在农村正规金融市场绝大多数信贷业务由农村信用社提供,中国农业银行仅仅占据少量比较大的客户,二者之间的竞争并不激烈,农村信用社实际上处于一种垄断状态。究其原因,一是农村信贷市场竞争者数量少且二者存在一定的产品差异,即农业银行只注重一些相对规模较大的优质企业或项目;二是农业银行正在逐渐寻求退出农村市场;三是农村正规信贷市场的进入障碍的存在使目前尚没有或者很少有竞争者进入这一领域。

(二)进入威胁强度分析

农村信贷市场之所以竞争强度有限,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农村信贷市场存在种种进入障碍。但一些障碍正在逐渐降低,尤其是政策的限制。

(1)规模和成本限制。这是阻碍其他金融机构进入农村信贷市场的最重要的因素。我国农业生产力落后且发展不均衡,农业生产率低于社会平均利润率,所以从资本逐利的角度来说,社会资金是不会向农村流动的。即使一些地方或者一些部门利润水平达到了社会平均利润率,由于农村需求主体过于分散,且缺乏统一有效的征信体系,信息获取成本高昂,所以,进入这一市场的金融机构就很难扩大经营规模以确保盈利,规模的扩大会使经营成本上升速度提高。几大银行由于追求大市场、大银行的发展目标和降低成本考虑也逐渐退出了农村金融市场。这样,农村信贷市场仅仅有农村信用社发挥自己信息成本优势在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下经营着农村信贷业务。

(2)政策限制。虽然经营农村信贷存在一定的难度,但是巨大的农村信贷市场需求催生了各种民间融资形式,它们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农村的资金需求。但是,他们一直没有走到农村金融市场的前台,因为我国没有出台正式的法规允许民间金融的经营,甚至将它们混同为高利贷等加以打击。但为满足农村发展的资金需求,随着农村金融市场改革的深入,国家逐渐在放宽进入这一市场的限制,目前民营小额信贷机构和外资小额金融机构的进入试点等措施证实了这一点。在政策不断放宽的情况下,新进入者的威胁不断增强,农村信贷市场的竞争机制将逐渐形成,从而打破信用社一统天下的格局。

(3)其他因素制约。除了受规模、成本和政策的影响外,进入农村金融市场还有一些其他因素的制约,基于客户转换成本、信贷产品营销渠道等方面因素的考虑也是进入农村信贷市场的制约因素。

(三)替代强度分析

正规金融机构的缺位给其他的融资形式创造了满足农村资金需求的条件。作为与间接融资同样重要的融资形式的直接融资方式,已逐渐被一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合作经济组织所接受。《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拓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如果说上市融资距大多数农村融资主体还较远的话,那么农业保险、融资租赁等形式的直接融资方式则更加被农村融资主体所接受。就目前来看,我国农村资金需求主体的直接融资比例仍然会比较低,因为我国的直接融资市场还没有延伸到农村市场,不仅是直接融资需求较少,难以形成成熟的直接融资市场。在一定时期内,直接融资还不会对农村信贷市场产生太大的替代作用。

尽管作为正规金融机构进入农村信贷市场存在很大障碍,但一些民间金融机构和民间借贷形式在满足农村信贷市场需求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很多地区,民间借贷的总量远远超过了正规金融机构的放贷额。民间借贷有着天然的信息获取优势,信息成本大大低于正规的金融机构,同时,民间借贷具有方便灵活,手续简便等优势,所以民间借贷对正规金融市场的借贷具有相当强的替代作用。

(四)储户及贷款者的讨价还价能力

储户作为农村信贷产品提供者的资金来源,其谈判能力并不是很强,首先因为利率水平相对储户来说是外生的,我国目前尚未达到完全市场化的利率形成机制,即使储户有一定的谈判能力,他们的选择也很少,能够吸收存款的机构只有农村信用社或者邮政储蓄机构,况且地理上相对分散的农村储户,资金也相对比较分散,吸收他们的存款本身成本就比较高。另外,农村存款主体的储蓄率比较高,缺乏其他的资金融出渠道。这一切导致了他们在金融机构面前出于弱势地位。

在贷款者的角度来看,他们的谈判能力要区别看待。农村一部分运营状况良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资金需求比较容易得到满足,而且借贷成本比较低,享受着较低的贷款利息,因为他们资信状况好、资金需求量相对较大、盈利水平比较高,从而具有的谈判能力比较强。但个体的农户就不具备这样的谈判能力,他们往往成为金融机构“惜贷”的对象,正常的资金需求也得不到满足,他们往往缺乏担保人或抵押物,而且要求的资金数量少,周期灵活,金融机构贷款的单位成本高,所以面对金融机构,农户在贷款方面出于弱势地位。另外,利率的管制使对农户的贷款利率达不到弥补风险的水平,也是金融机构“惜贷”的重要原因。

三、结论

就以上分析看来,我国目前农村信贷市场竞争强度并不大,现有的两类金融机构按实力分别占据着不同的细分市场。竞争意识的缺乏降低了涉农金融机构的产品创新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构建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是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一个重要措施和落脚点。

参考文献:

[1]杨锡怀.企业战略管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2]C.W.L希尔,G.R.琼斯.战略管理[M].北京:中国市场出版社,2005.

[3][6]何广文,冯兴元.中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制度变迁[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4]安徽省商务厅.中小外资银行涉足我国农村金融[DB/OL]./aarticle/sjgongzuody/200605/20060502215107.html(2006.05.18)[2006.07.13].

[5]张慎峰.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服务山东省新农村建设[J].济南金融,2006,(4).

[3]何广文,冯兴元.中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制度变迁[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信贷结构论文第5篇

关键词小额信贷治理结构所有权结构

1治理的一般含义及小额信贷机构的特殊性

治理结构是对企业在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情况下,在其经济活动中的所采取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的理性概括。现代企业、组织的治理结构通常是委托———制。由于委托人和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高昂的监督成本使得委托人往往难以控制人的行为。现实生活中,委托人更多的是靠创立激励机制来激励人按照委托人的利益努力工作。一般情况下,委托人可运用以下三种动力机制来激励人:①在一定的激励条件下,人能处于团结的考虑而将委托人的目标作为其目标。在只涉及少数人的场合,合作者处于某种考虑能高度忠诚于所有者,或所有者能直接要求其员工按照他的利益办事;而在一个较大的单位中,委托人可通过教育来培养人的忠诚度,使其按照自己的利益行事,节约监督成本和其它交易成本;②运用直接监管和强制命令来控制人。这种方法适用于信息较对称,监督成本较低的情况。如果委托人对人的行动和可能的行动了如指掌,那他就可以采用这种办法;③创造一些人能够遵守的规则。这些规则能够创造出激励,使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而追求委托人的利益。

在研究小额信贷机构(MFI)治理机构时,不仅要考虑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委托———问题,同时还要考虑MFI的特殊性,这些特殊性包括:①小额信贷机构的双重目标。目前小额信贷机构一般都把为穷人服务和实现机构可持续发展作为小额信贷机构的目标。如何在做到可持续的基础上又保证不偏离为穷人服务的目标,这是小额信贷机构治理中要面临的重要问题;②机构的特殊产权结构。小额信贷机构很多是由捐赠者资助成立或由国际多边组织、公共实体投资设立,这样就会出现其产权结构中没有真正所有者,或者有所有者但所有者并不太关心机构管理的情况;③机构的责任。一般而言,任何金融中介机构的责任都要比普通公司大。而对小额信贷机构而言,除了要保持清偿力外,小额信贷机构的董事会还有另外三个问题是必须要考虑的。首先,小额信贷机构的客户一般都是低收入者,他们的存款要是发生损失,那可能会使他们比高收入者遭到损失后面临更多的问题。大多数国家,如果小额信贷机构出现清偿问题并引发破产都将意味着低收入者将丧失按照商业渠道获取资金的能力。其次,一般情况下,MFI只涉及对捐赠者的责任。但如果MFI通过动员储蓄、从银行获取或发行票据等方式来获取资金,那责任就会增加。第三,如果发生清偿危机的是世界上公认成功的小额信贷机构,那不仅会影响到国内的小额信贷,而且还会波及国际小额信贷的运行。

2几种小额信贷机构的治理结构

2.1非营利性非政府组织

尽管一些非政府组织(NGO)已经转型为正规的机构以便能吸收存款和获取别的资金来源,但就全世界范围而言,大多数的非政府组织仍然是非营利性的。因此,了解非政府组织治理结构的特点是非常有必要的。

非营利性NGOS一般依靠捐赠者的捐赠或者提供的贷款成立,因此它没有真正的所有者。在所有者缺位的情况下,非营利性机构一般都假定它们的董事会向其资金来源负责、向机构使命负责。在缺乏委托人监督的情况下,这些机构的经营更多的是靠领导者的责任心。在一些很成功的NGO中,他们的董事会成员都是由有责任心的人组成,对机构使命的责任心会激励他们去努力工作。同时,NGO的成功和失败都紧紧关系关系到董事的名誉,这对他们形成了约束机制,会使他们努力工作,从而形成高效的治理。取得成功的NGO事例是很多的,如玻利维亚的PRO?鄄DEM、多米尼亚的ADEMI、肯尼亚的KRFP、埃及的ABA、孟加拉的ASA等等。这些机构的成功使得它们可以选择是否转化为正规的机构,事实上大多数的机构也选择了转换为正规机构。

2.2营利性小额信贷机构

从事小额信贷的营利性机构通常有两种:一种是商业银行和金融公司;另一种是一些转型的NGOS或正在转型的NGOS。这里我们只研究第二种。与非营利性NGO不同,营利性NGO的董事会成员中有所有者或代表所有者利益的董事。而且这类机构中还可能有几类不同的投资者,不同的投资者其治理能力和治理意愿是不同的。研究这类小额信贷机构的治理结构时,必须考察它们的投资者、投资者的构成以及他们投资于小额信贷机构的动机。

营利性小额信贷机构的股权结构比较复杂,其所有者可能包括私人投资者、NGO投资者、政府公共部门、专业股权基金等。每一类所有者都有它们各自关心的问题。私人资本投资于小额信贷是在近几年一些MFI实现赢利后才出现的,投资者的主要目的是获取投资回报。一些NGOS会持有小额信贷机构的股份,它们的主要目的是平衡MFI的赢利目标和为穷人服务的社会目标。至于政府公共部门拥有股权更多的是处于政策的考虑,维持一种参与扶贫的形象。而专业股权基金(SpecializedEquityFunds),如拉美的Profund,它的主要目的是分散风险。理解这些投资者的投资动机是小额信贷机构实现高效治理的关键。

2.2.1私人投资者

私人投资者投资于小额信贷机构更关心的问题是资本的保全和投资回报。由于有利益因素的激励,私人投资者一般比较关心小额信贷机构的运作。他们会极力督促机构经营者尽心工作,密切关注机构可能遇到的问题,在机构需要资本时可能会做出比别的投资者更快的反应。

2.2.2NGO投资者

NGO作为投资者,如PRODEM,它目前有Bancosol35%的股权;K-repHold?鄄ings,它拥有K-rep银行25%的股权。NGO在营利性MFI中持有股份更多的是处于自身机构使命的考虑,它的目标是确保MFI不要出现提供客户服务与赢利之间的失衡。除了获取投资收益外,NGO投资者更关心机构的长期目标,也比较喜欢对机构进行长期投资。

2.2.3公共实体

公共实体包括两类:政府和多边组织(例如世界银行、美洲国际发展银行、亚洲发展银行等)。他们对MFI持有股份很大程度上出自于他们的政策和政治目的方面的考虑。公共实体投资于小额信贷通常是希望能够增进低收入者的社会、经济福利,因此对这些所有者而言最重要的是向人们表明他们参与到了扶贫活动,而投资回报意义倒是其次。

尽管多边组织可能持有MFI相当大的股份,但同它在别的领域的投资比较起来其比重可能并不大。因此当这些组织手头有很多资源要管理时,受其内在决策程序的制约,它们可能就会对MFI的资金需求反应不那么及时。

2.2.4股权投资基金

股权投资基金,如拉美的Profund,一般很关心投资回报,它们也关心其资产组合的平衡以达到分散风险的作用。股权投资基金往往会给MFI的管理带来很重要的要素。因为这种基金主要目的是实现投资收益,所以它会安排人去监督MFI的运作,并通过参与董事会来对机构进行管理。

2.3信贷联盟、自助团体、滚动储蓄(ROSCAs)

这类机构有一个特点,就是机构股份掌握在其成员手里,每个成员既是机构所有者同时又是机构客户,机构的股权结构比较分散。同时这些机构管理上采用的是一人一票民主选举参与管理的形式,其管理权与持股份额是脱节的。另外,这类机构一般仅在一个社区内提供服务。尽管信贷联盟动员储蓄,但在大多数国家他们都没受到监管或少受监管。

由于使用的是自己的资金,这些机构成员一般比较关心资金的使用,特别是在团体内由成员自己管理的资金通常都能有较高的回报率和还贷率。但目前这类机构却常常出现清偿危机。小额信贷专家BrianBranch和ChristopherBaker认为缺少管制和治理不善是这类机构出现清偿危机的主要原因。下面是这类机构目前在治理上面临的主要问题。

2.3.1委托———关系扭曲

这类机构在治理上面临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它经常不能形成选举产生的董事、聘请的管理者和成员所有者之间的适当的组合。尽管这种扭曲组合在任何金融机构中都可能会遇到,但这类机构固有的特点加剧了这种扭曲。作为成员所有者的客户分为两类:纯储蓄者和纯借贷者。在机构的运作和立场中,每一类所有者根据自身的利益都有他们的优先选择。这样导致这类机构不仅面临典型的所有权与决策权分离的情况,而且还会遇到所有者目标分散的情况。董事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但他们往往仅关注支持自己的选民的利益,这样董事会中经常出现不同对立的派别,很难协调一致为机构目标而努力工作。

2.3.2董事会的代表性问题

这类机构在治理上面临的第二个问题就是董事会在代表净储蓄者和净借贷者利益时可能出现不公平的情况。在拉美的一些信贷联盟中,机构控制权掌握在净借贷者手中,其结果导致机构倾向于提供廉价资金给借贷者。在这种传统结构下,储蓄很少受到重视,因此信贷联盟就很难吸收到成员的储蓄基金。机构存款资金规模较小也导致它们很难从正规金融机构那里获得商业资金。而且,这些机构还可能拖欠外部资金,慢慢形成拖欠还款的氛围从而导致机构自身还贷率降低。

2.3.3缺乏监管

这类机构的第三个问题就是缺乏监管。由于这类机构只从成员中动员储蓄,并不从资本市场中获取资金,它们一般很少受到管制。但有效的监管可以防止管理者从事高风险的业务达到保护存款者的作用。

3总结

前面的分析中我们已经看到了几类小额信贷机构治理上的特点。对非营利性小额信贷机构而言,它们主要依赖机构领导人的责任心来经营,而实践表明这种激励是有限的,只适合于小规模的经营。营利性机构有所有者的监管和约束,但它们往往有几类不同的所有者,每类所有者的治理意愿是不同的。要实现高效治理,其不同所有者在董事会中必须保持一个合适的比例。而对信贷联盟这类机构而言,情况比较复杂,因为它们有着特殊的产权结构和管理模式。这类机构要实现高效治理,应该更多的发挥净储蓄者的作用。因为保持机构的长期活力与净储蓄者在机构中的既得利益密切相关,而纯借贷者在管理上则往往表现出短期行为。

参考文献

信贷结构论文第6篇

关键词小额信贷治理结构所有权结构

1治理的一般含义及小额信贷机构的特殊性

治理结构是对企业在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情况下,在其经济活动中的所采取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的理性概括。现代企业、组织的治理结构通常是委托———制。由于委托人和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高昂的监督成本使得委托人往往难以控制人的行为。现实生活中,委托人更多的是靠创立激励机制来激励人按照委托人的利益努力工作。一般情况下,委托人可运用以下三种动力机制来激励人:①在一定的激励条件下,人能处于团结的考虑而将委托人的目标作为其目标。在只涉及少数人的场合,合作者处于某种考虑能高度忠诚于所有者,或所有者能直接要求其员工按照他的利益办事;而在一个较大的单位中,委托人可通过教育来培养人的忠诚度,使其按照自己的利益行事,节约监督成本和其它交易成本;②运用直接监管和强制命令来控制人。这种方法适用于信息较对称,监督成本较低的情况。如果委托人对人的行动和可能的行动了如指掌,那他就可以采用这种办法;③创造一些人能够遵守的规则。这些规则能够创造出激励,使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而追求委托人的利益。

在研究小额信贷机构(MFI)治理机构时,不仅要考虑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委托———问题,同时还要考虑MFI的特殊性,这些特殊性包括:①小额信贷机构的双重目标。目前小额信贷机构一般都把为穷人服务和实现机构可持续发展作为小额信贷机构的目标。如何在做到可持续的基础上又保证不偏离为穷人服务的目标,这是小额信贷机构治理中要面临的重要问题;②机构的特殊产权结构。小额信贷机构很多是由捐赠者资助成立或由国际多边组织、公共实体投资设立,这样就会出现其产权结构中没有真正所有者,或者有所有者但所有者并不太关心机构管理的情况;③机构的责任。一般而言,任何金融中介机构的责任都要比普通公司大。而对小额信贷机构而言,除了要保持清偿力外,小额信贷机构的董事会还有另外三个问题是必须要考虑的。首先,小额信贷机构的客户一般都是低收入者,他们的存款要是发生损失,那可能会使他们比高收入者遭到损失后面临更多的问题。大多数国家,如果小额信贷机构出现清偿问题并引发破产都将意味着低收入者将丧失按照商业渠道获取资金的能力。其次,一般情况下,MFI只涉及对捐赠者的责任。但如果MFI通过动员储蓄、从银行获取或发行票据等方式来获取资金,那责任就会增加。第三,如果发生清偿危机的是世界上公认成功的小额信贷机构,那不仅会影响到国内的小额信贷,而且还会波及国际小额信贷的运行。

2几种小额信贷机构的治理结构

2.1非营利性非政府组织

尽管一些非政府组织(NGO)已经转型为正规的机构以便能吸收存款和获取别的资金来源,但就全世界范围而言,大多数的非政府组织仍然是非营利性的。因此,了解非政府组织治理结构的特点是非常有必要的。

非营利性NGOS一般依靠捐赠者的捐赠或者提供的贷款成立,因此它没有真正的所有者。在所有者缺位的情况下,非营利性机构一般都假定它们的董事会向其资金来源负责、向机构使命负责。在缺乏委托人监督的情况下,这些机构的经营更多的是靠领导者的责任心。在一些很成功的NGO中,他们的董事会成员都是由有责任心的人组成,对机构使命的责任心会激励他们去努力工作。同时,NGO的成功和失败都紧紧关系关系到董事的名誉,这对他们形成了约束机制,会使他们努力工作,从而形成高效的治理。取得成功的NGO事例是很多的,如玻利维亚的PRO?鄄DEM、多米尼亚的ADEMI、肯尼亚的KRFP、埃及的ABA、孟加拉的ASA等等。这些机构的成功使得它们可以选择是否转化为正规的机构,事实上大多数的机构也选择了转换为正规机构。

2.2营利性小额信贷机构

从事小额信贷的营利性机构通常有两种:一种是商业银行和金融公司;另一种是一些转型的NGOS或正在转型的NGOS。这里我们只研究第二种。与非营利性NGO不同,营利性NGO的董事会成员中有所有者或代表所有者利益的董事。而且这类机构中还可能有几类不同的投资者,不同的投资者其治理能力和治理意愿是不同的。研究这类小额信贷机构的治理结构时,必须考察它们的投资者、投资者的构成以及他们投资于小额信贷机构的动机。

营利性小额信贷机构的股权结构比较复杂,其所有者可能包括私人投资者、NGO投资者、政府公共部门、专业股权基金等。每一类所有者都有它们各自关心的问题。私人资本投资于小额信贷是在近几年一些MFI实现赢利后才出现的,投资者的主要目的是获取投资回报。一些NGOS会持有小额信贷机构的股份,它们的主要目的是平衡MFI的赢利目标和为穷人服务的社会目标。至于政府公共部门拥有股权更多的是处于政策的考虑,维持一种参与扶贫的形象。而专业股权基金(SpecializedEquityFunds),如拉美的Profund,它的主要目的是分散风险。理解这些投资者的投资动机是小额信贷机构实现高效治理的关键。.2.1私人投资者

私人投资者投资于小额信贷机构更关心的问题是资本的保全和投资回报。由于有利益因素的激励,私人投资者一般比较关心小额信贷机构的运作。他们会极力督促机构经营者尽心工作,密切关注机构可能遇到的问题,在机构需要资本时可能会做出比别的投资者更快的反应。

2.2.2NGO投资者

NGO作为投资者,如PRODEM,它目前有Bancosol35%的股权;K-repHold?鄄ings,它拥有K-rep银行25%的股权。NGO在营利性MFI中持有股份更多的是处于自身机构使命的考虑,它的目标是确保MFI不要出现提供客户服务与赢利之间的失衡。除了获取投资收益外,NGO投资者更关心机构的长期目标,也比较喜欢对机构进行长期投资。

2.2.3公共实体

公共实体包括两类:政府和多边组织(例如世界银行、美洲国际发展银行、亚洲发展银行等)。他们对MFI持有股份很大程度上出自于他们的政策和政治目的方面的考虑。公共实体投资于小额信贷通常是希望能够增进低收入者的社会、经济福利,因此对这些所有者而言最重要的是向人们表明他们参与到了扶贫活动,而投资回报意义倒是其次。

尽管多边组织可能持有MFI相当大的股份,但同它在别的领域的投资比较起来其比重可能并不大。因此当这些组织手头有很多资源要管理时,受其内在决策程序的制约,它们可能就会对MFI的资金需求反应不那么及时。

2.2.4股权投资基金

股权投资基金,如拉美的Profund,一般很关心投资回报,它们也关心其资产组合的平衡以达到分散风险的作用。股权投资基金往往会给MFI的管理带来很重要的要素。因为这种基金主要目的是实现投资收益,所以它会安排人去监督MFI的运作,并通过参与董事会来对机构进行管理。

2.3信贷联盟、自助团体、滚动储蓄(ROSCAs)

这类机构有一个特点,就是机构股份掌握在其成员手里,每个成员既是机构所有者同时又是机构客户,机构的股权结构比较分散。同时这些机构管理上采用的是一人一票民主选举参与管理的形式,其管理权与持股份额是脱节的。另外,这类机构一般仅在一个社区内提供服务。尽管信贷联盟动员储蓄,但在大多数国家他们都没受到监管或少受监管。

由于使用的是自己的资金,这些机构成员一般比较关心资金的使用,特别是在团体内由成员自己管理的资金通常都能有较高的回报率和还贷率。但目前这类机构却常常出现清偿危机。小额信贷专家BrianBranch和ChristopherBaker认为缺少管制和治理不善是这类机构出现清偿危机的主要原因。下面是这类机构目前在治理上面临的主要问题。

2.3.1委托———关系扭曲

这类机构在治理上面临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它经常不能形成选举产生的董事、聘请的管理者和成员所有者之间的适当的组合。尽管这种扭曲组合在任何金融机构中都可能会遇到,但这类机构固有的特点加剧了这种扭曲。作为成员所有者的客户分为两类:纯储蓄者和纯借贷者。在机构的运作和立场中,每一类所有者根据自身的利益都有他们的优先选择。这样导致这类机构不仅面临典型的所有权与决策权分离的情况,而且还会遇到所有者目标分散的情况。董事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但他们往往仅关注支持自己的选民的利益,这样董事会中经常出现不同对立的派别,很难协调一致为机构目标而努力工作。

2.3.2董事会的代表性问题

这类机构在治理上面临的第二个问题就是董事会在代表净储蓄者和净借贷者利益时可能出现不公平的情况。在拉美的一些信贷联盟中,机构控制权掌握在净借贷者手中,其结果导致机构倾向于提供廉价资金给借贷者。在这种传统结构下,储蓄很少受到重视,因此信贷联盟就很难吸收到成员的储蓄基金。机构存款资金规模较小也导致它们很难从正规金融机构那里获得商业资金。而且,这些机构还可能拖欠外部资金,慢慢形成拖欠还款的氛围从而导致机构自身还贷率降低。

2.3.3缺乏监管

这类机构的第三个问题就是缺乏监管。由于这类机构只从成员中动员储蓄,并不从资本市场中获取资金,它们一般很少受到管制。但有效的监管可以防止管理者从事高风险的业务达到保护存款者的作用。

3总结

前面的分析中我们已经看到了几类小额信贷机构治理上的特点。对非营利性小额信贷机构而言,它们主要依赖机构领导人的责任心来经营,而实践表明这种激励是有限的,只适合于小规模的经营。营利性机构有所有者的监管和约束,但它们往往有几类不同的所有者,每类所有者的治理意愿是不同的。要实现高效治理,其不同所有者在董事会中必须保持一个合适的比例。而对信贷联盟这类机构而言,情况比较复杂,因为它们有着特殊的产权结构和管理模式。这类机构要实现高效治理,应该更多的发挥净储蓄者的作用。因为保持机构的长期活力与净储蓄者在机构中的既得利益密切相关,而纯借贷者在管理上则往往表现出短期行为。

参考文献

信贷结构论文第7篇

除个人住房贷款外,国内的消费信贷产品还包括汽车贷款、信用卡、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助学贷款、旅游贷款等。相对于其他个人消费信贷产品,信用卡在准入门槛、融资便利及贷款用途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见表1)。(一)准入门槛低。目前,根据国内大多数银行的规定只要是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偿还能力的公民,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者,基本上都可以申请到信用卡。申请时递交的申请资料和证明材料也相对简单,通常无需提供担保手续,也无需办理资产的抵质押,即可获得一定的卡片额度,银行还会主动根据申请人用卡情况不定期地调高卡片额度。(二)具有免息期。与其他传统消费贷款按实际使用期限计息不同,通常情况下,信用卡持卡人的每一笔消费交易都可以享受到20~50天不等的免息还款期,持卡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财务状况,选择在每月最迟还款日前付清欠款而无需支付利息,也可以遵照发卡银行的相关规定,每月支付一定比例的还款金额,仅对免息期外的资金占用偿付相应利息,来解决短时间内的信贷需求。(三)额度可循环。信用卡申请成功后,发卡银行会根据申请人资信状况给予一定的卡片额度。卡片额度跨度较大,从几百元到几百万元不等,有些银行针对其内部高端客户甚至推出了无限卡。在卡片有效期内,该卡片额度可多次循环使用,省去了其他消费信贷产品次次使用次次审批的繁杂流程,随还随借,为申请人提供融资便利。(四)应用范围广。与其他消费信贷产品申请时必须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不得随意改变相比,信用卡授信时并不指明具体的贷款用途,只要是用于生活消费性支出,持卡人都可以在授信额度内自由安排使用。信用卡能够在日用、餐饮、旅游等众多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消费方面发挥作用,对于国家鼓励适度消费的发展战略而言,具有更大的可调节空间和刺激作用。可以说,相对于其他消费信贷产品,信用卡具有较多优势。单应用的广泛性这一点就使其不仅成为我国消费信贷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凸显了其对其他消费信贷产品的可替代潜力。

信用卡在我国消费信贷市场的突出表现

近年来,信用卡在我国已经取得了长足发展并形成庞大的市场规模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力。(一)信用卡发卡量持续增长。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我国信用卡新增发卡量5500万张,累计发卡量2.85亿张,同比增长24.3%,约为2004年的9倍(见图1)。(二)信用卡交易规模迅速扩大。2011年,我国信用卡交易金额7.56万亿元,同比增长47.95%,交易笔数达到28.5亿笔,同比增长18.75%(见图2)。(三)信用卡交易渗透率不断提高。2011年我国信用卡交易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的占比从2010年的32.55%上升至2011年的41.72%,提升9.17个百分点,信用卡渗透率越来越高(见图3)。信用卡产业的发展,在刺激居民消费,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具有直接拉动作用。在我国人均持卡率还不足0.5张,信用卡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是尚不成熟的受理环境,昂贵的商户手续费和贷款利率等问题都制约了我国信用卡消费信贷的发展。

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