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五中全会精神和“十四五”规划,坚持“四个面向”总要求,积极探索“揭榜挂帅”等科技管理改革举措,全面提升科研投入绩效。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组织管理相关要求,现将“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2. 项目组织实施应整合优势创新团队,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过程分为预申报、正式申报两个环节,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填写预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从指南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预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预申报书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报送。
专业机构受理预申报书并组织首轮评审。为确保合理的竞争度,对于非定向申报的单个指南方向,若申报团队数量不多于拟支持的项目数量,该指南方向不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择期重新研究指南。专业机构组织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填写正式申报书。对于通过首轮评审和直接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请,通过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专业机构受理正式申报书并组织答辩评审。专业机构对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对于支持1~2项的指南方向,原则上只支持1项,如答辩评审结果前两位的申报项目评价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立项支持,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关键节点考核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1. 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3. 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4. 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且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推荐单位名单在国科管系统上公开。
三、申报资格要求
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1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5.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6.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8. 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四、项目管理改革举措
1. 关于“揭榜挂帅”项目。为切实提升科研投入绩效、强化重大创新成果的“实战性”,“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聚焦国家战略亟需、应用导向鲜明、最终用户明确的攻关任务,设立“揭榜挂帅”项目。突出最终用户作用,实施签订“军令状”“里程碑”考核等管理方式。对揭榜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对揭榜团队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鼓励有信心、有能力组织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的优势团队积极申报。明确榜单任务资助额度,简化预算编制,经费管理探索实行“负面清单”。
2. 关于青年科学家项目。为给青年科研人员创造更多机会组织实施国家目标导向的重大研发任务,重点研发计划在更大范围内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根据领域和专项特点,采取专设青年科学家项目或项目下专设青年科学家课题等多种方式。青年科学家项目不下设课题,原则上不再组织预算评估,鼓励青年科学家大胆探索更具创新性和颠覆性的新方法、新路径,更好服务于专项总体目标的实现。
3. 关于部省联动。部分专项任务将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区域产业发展重大需求,采取部省联动方式实施,由部门和地方共同凝炼需求、联合投入、协同管理,地方出台专门政策承接项目成果,在项目组织实施中一体化推动重大科技成果产出和落地转化。
4. 关于技术就绪度(TRL)管理。针对技术体系清晰、定量考核指标明确的相关任务方向,“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探索实行技术就绪度管理。申报指南中将明确技术就绪度要求,并在后续的评审立项、考核评估中纳入技术就绪度指标,科学设定里程碑考核节点,严格把控项目实施进展和风险,确保成果高质量产出。
五、具体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专业机构可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1年6月3日8:00至7月8日16: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 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21年7月15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3.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4. 业务咨询电话:
(1)“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778
(2)“稀土新材料”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8208、68207716
(3)“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778
(4)“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75
(5)“网络空间安全治理”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7726、68207775
(6)“智能传感器”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23
(7)“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02
(8)“工业软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87
(9)“地球观测与导航”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377340
(10)“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377340
一、基本情况
,男,汉族,岁,现任油田公司吊车班班长。至2011年担任油田公司吊车班班长以来,在工作中我不断从身边的人和事中学习经验,并时刻保持与时并进的态度,积极吸收时代知识,在专业上加强专业理论,并坚持理论与实践同步跟进,有效地提升了个人实力,并于2010年报考了成人大专今年也即将毕业。凭借着这份干劲和韧性,获得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并取得了我单位连续三年的“标本和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并在我公司吊装吨位比赛中获得连续数年的第一。同时不断加强个人的思想素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于2009年向我党递交入党申请书,并自愿接受党组织的长期考验。
二、主要成绩
“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在工作中,通过不断自身强化,三年来取得了较好的专业成绩:一是敢于挑战,大胆创新。积极参与到技术革新改造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面对技术攻关难点重点问题,大胆创新积极突破制约生产的瓶颈,有效取得了的成绩,切实按照设备使用办法,对投产、改造、检修进行严格的把控,保证主要生产力处于完善状态,随时进入正常运转;二是勇挑重担,脚踏实地。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积极参与到标准、教材、题库的编写中,并坚持做到谨慎小心,保证经受资料能够达到万无一失;三是专注人力,培养后劲。二十一世纪是人才竞争的时代,由于工种特殊,因此,在专业方面上,很多人员都很不熟练。为此,我不断加强学员、徒弟的培训力度,使其专业技能能够达到我公司的基本要求,并针对各项活动的参赛选手进行单独的培训,让他们的技能能够更加突出,为我公司争光添彩;四是强化技术,灵活处理。面对生产技术难题,我积极组织队员加强对问题根源的查找,并根据问题根源进行针对性的突破。同时在面对突发事故时,能够迅速冷静头脑,凡是以大局为重,并及时针对事件作出较好的指挥,有效地控制事态的发展。
三、个人技能
一是敬小慎微,落实保养。为了保证能够保证车辆和设备的正常运作,不耽误公司的正常运营,我经常性地带领队伍连夜进行保养维修,或加班调试新设备,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经过三年的保养工作,也造就了我优良的保养技术,在进行保养工作时也深深地感受到保养工作的重要性,由于近年来在吊车事故中常见因吊钩故障引发的问题,因此,我尤其针对吊钩的保养尤为重视,在进行吊钩保养时及时注意它的起升高度限位器以及吊钩闭锁装置是否失灵或损坏,当出现任何问题时,在第一时间将其更换为新设备。如出现裂纹、磨损度较高、开口度增加、扭转变形超过10度、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钩板衬套磨损量达到原来的一半时,应报废芯套以及板钩芯轴磨损量达到原来的5%时,则需要报废芯轴的情况时,则及时进行处理,并针对吊钩进行检验,通过“望、看、量、切”先观采用目测,运用放大镜仔细观望,在通过细看其着色,进行探伤,同时运用尺卡进行尺度的判断,结合以上信息进行准确的把握,切准关键点,帮助车辆设备的保养,有效降低了因车辆设备而导致的事故。
二是熟能生巧,精益求精。“道虽通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作为一个吊车驾驶员,我知道自己没有高端技术理论的优势,也没有超人的智慧,但是我有锲而不舍,不懈追求的韧劲儿和孜孜不倦,不甘平庸的钻劲,来激发自身的创造活力和创造潜能。“天道必酬勤”,坎坷泥泞过后,定能迎来康庄大道。吊车的驾驶技术是我的强项,也是我尤为重视的,并始终坚持不断提升,同时根据实际条件进行灵活的变动,让工作在规范中灵活,在灵活中规范,根据场地进行支腿,并结合吊点的距离和起重高度来决定的伸臂的多少。起车时先把大臂抬到50°这个角度是8吨吊的最佳起重角度。再伸臂,伸到吊钩刚好达到起重物体的中心点后,再进行后续操作。起重量根据起重参数表来操作,尽量不超载。如果超载了,则保持物体离地面别超过50CM的记录。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以慢、准、精为首要目的,切实地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熟练程度。
三是紧抓特技,增加技能。“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只有学以致用,才能够真正掌握这些理论知识并化为自己的技能。“知”,既可以是知识,也可以是知道。“知”是矢和口,“矢”意指射箭射中靶心,口意指说出来,只有脑中有才能说出来;特技是作为吊车驾驶工作人员不断挑战难度,挑战自我的充分体现,为此我在不断提高技能的同时,不断加强个人的特殊技能培训,通过长期的锻炼,如今我已练就了吊车精准的特技。首先在重达8吨的吊车悬臂上,帮上大铁钩,再通过技术控制好铁钩的摆动幅度,利用铁钩闯过直径2公分的铁环,将鸡蛋吊起后,再将其放入纸杯中,一系列的工作需要操作者除拥有较高的技术外,还需要时刻保持冷静的头脑,准确把握住每一个步骤的要点,才能够将此项技能准确做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这些年来,我认真学习,努力工作,虽然在业务知识上有了很大的提高,自身业务技能较为精湛,树立精诚服务意识,以事业的需求作为自己工作的努力方向,认真努力管理好设备,但是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相比,还是需要继续努力和提高。今后,我要继续加强学习,努力实践,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奋发努力,攻坚破难,把吊车班的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我公司事业的发展,做出我应有的努力与贡献。
第一,全面推进运行成本,将生产成本作为经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首要任务,强化“节约”意识,在保养和行车等各项工作中,做到开源节流,将每一份预算花在刀尖上,同时调整人员配置,实现佣工数量和隐形费用的减负。
第二,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强化职能,健全有效制衡、覆盖全面的内部控制体系。深化违规考核,积极完善涵盖所有业务、所有岗位的违规考核档案。深入推进尽责承诺、尽责评审、问责考核机制。坚持从严治行方针,持久保持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突出重点领域,全面落实案件专项治理深度排查工作,消除案件隐患,切实构建防控长效机制。
我叫**,男,19××年×月出生,××县人,中共党员。身体健康。xx年参加工作,xx年调入工商银行××支行,现年任支行**(职位),分管**、**、**、**等后勤维修管理工作。现结合本人实际,申报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请组织审定。
一、学识水平
本人于xx年x月从××学院**系**(专业)毕业,获大学**(文凭),xx年取得**(专业技术职称),xx年到陕西省**工商银行工作后,本人继续加强学习,工作实践中先后系统学习了《cobol语言》、《c语言》、《xenix操作系统》、《计算机维护维修》、《微机硬件软件应用》、《数据结构》、《操作系统基础教程》、《unify数据库应用》、《windosw95》、《windosw98》、《windoswap》、《打印机工作原理和维护维修》、《发电机工作原理和维护维修》等专业书籍,还对英语、网络通讯、电工电器等相关知识进行了系统地学习。
积极参加各种技能培训:**年接受劳动社会保障部技能培训中心培训,系统地学习与掌握了《**》、《**》、《**》等专业知识,获得了《企业培训师》证书。**年*月参加人事部中国高级公务员的全国信息化计算机应用技术资格认证培训,较系统的学习掌握了网络安全设计技术、网络安全适用技术和防火墙技术,获得了《国信息化计算机应用技术》资格证书。**年*月参加中国科学院计算机技术研究所教育中心的网络安全管理工程师认证培训,完成全部培训计划获得了《网络安全管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任职期间,本人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加强学习,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学识水平,紧紧围绕所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开展学术研究,解决了许多现实中的技术难题,任现职以来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撰写论文《实施“银医通”工程缓解“看病难现象》在西安市第十二届自然科学学术论文评选中被评为三等优秀学术论文;论文《加大校园一卡通系统营销,抢占高校金融市场》获西安网络信息协会2008年优秀论文一等奖;论文《发展电子商务加快西部城市经济国际化建设》在西安市第十一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中被评为二等奖。
通过多年实践的磨练,我逐渐成长为一名理论基础较扎实,基层实践经验较丰富的给维护员。掌握了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基本功,运用理论指导工作,独立创新,摸索新的工作方法,使自己的计算机专业达到了较高的水平。能从容地处理计算机工作中遇到的各种软硬件及通讯问题,能够独立编写小程序解决业务中出现的小问题,能独立安装银行所用的各种操作系统和应用系统,能在各种机型上安装各种智能卡、磁带机。水平的提高使自己小有名气,单位常找我帮助他们解决计算机问题,提高了我行在同业中的知明度。1999年中国工商银行颁发的《中国工商银行科技成果奖》;2000年中国工商银行解决计算机问题先进个人二等奖,2003年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9991工程“先进个人;2004年中国工商银行陕西分行科技专业先进个人一等奖;2004年在科技进步推动网络建设工程中评为先进个人。
二、专业能力
1、能出色地完成本职专业工作
从事银行工作xx年来,特别是从xx年任**以来,从微机上点、电子汇总、资金汇划、实时汇划、大机延伸、支行局域网组建到综合业务系统、电子银行系统等,我都能独立的焊接线路、调试设备,出色的维护维修工作。xx年以来,先后为行里上过各种版本的系统十多种,主机近百台,终端数百台,各种应用系统数十套,组建局域网两个,维护维修计算机设备无数次,处理各种通信故障千余次。
2、具有实际调研写作能力
针对支行计算机管理,通过调查研究,吃透科技工作方针政策,就如何保障设备正常运转,确保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方面,我起草制订了《操作管理办法》、《机房工作制度》、《计算机维护制度》、《微机业务处理12项规定》,并建立健全了各种登记簿,使我行的科技工作责任分明,开展有序,有力地推动了电子化步伐。
3、具有综合分析和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
我发现管理上诸如管理员密码管理不严、出现问题无从查找容易造成经济案件等问题,经过分析制订了相应的制度,要求密码专人管理,专夹保管,使记账操作修改规范化,杜绝了经济案件的发生。储蓄事后监督上机后,出现了个别储种与前台余额不符,余额表与前台核对时差额越来越大,余额表上出现挂账等问题,我经过分析弄清了是由于移植时储户存单张冠李戴造成,于是我利用编写的sell小程序将不同储种的相同金额、日期的分户账明细打印出来,让操作员到基层进行明细核对,将漏监督的储种重新移植监督,彻底解决了往年的遗漏问题。我还在实践中总结出了20多例解决业务事故的方法进行印发,较好地解决了业务运行中的各种问题。
4、具有指导和培养专业人才的能力
多次举办计算机讲座,向大家讲解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还在平时多注意观察了解各网点人员的计算机水平,对基础比较好的同志重点培训、个别指导,达到了出现一般问题我在电话中指导都能基本处理的程度,发现有能力且喜欢计算机的同志我就积极向支行推荐,先后为支行培养了三名计算机骨干人才。
三、工作成就
从o*年担任**以来,上过各种版本的系统十多种、主机近百台、终端数百台、各种应用系统数十套、组建局域网两上,为我行处理机器运行故障千余次,更换各种应用系统、维护保养硬件、维护线路等不计其数。编写各种计算机管理制度、建立各种登记簿,培养无数操作人员。ox年x月,为中支在我行实行会计业务柜员制修改程序。xxxx年上大机中连接线路安装设备,保证了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行。我不断完善我行各网点的硬件配置和硬件维护、维修、保证了新业务的发展。
(一)主要工作成绩
1、加强了所有网点通用终端的更新。08年省行共给营业部分配了1248台通用终端(第一批500台和第二批748台),按照要求必须在年底更换完毕,由于网点装修的影响,当前营业部共完成哑终端更换任务1500台。
2、150台多媒体自助终端的参数设置和安装。奥运前期,省行共下发给营业部多媒体终端150多台,截止奥运前,完成了对所有新增多媒体终端的参数设置,并在奥运期间完成了150多台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营业部共有近300台多媒体终端在使用,为了更好的发挥多媒体的功能,2008年11月份对连接综合前置的多媒体做了负载均衡,使营业部的多媒体平均下挂在不同的综合前置上(以前在1台综合前置上连接)。
3、支库人行国库“横向联网子系统”的投产。根据人总行统一安排,2008年5月份配合营业部11个人行国库支库完成了“横向联网子系统”模拟测试工作,并在月底完成了该系统的投产任务。
4、ATMC软件自动分发服务器系统的安装与维护。为了方便各支行ATM机的升级任务,应省行要求,安装了3台ATMC软件自动分发服务器,使得atm机的升级更加方便,科技人员可以远程对机器进行升级。
5、15台网银机的安装。2008年11月底省行分配给了营业部15台多功能网银机,截止12月15日,我们已经投产使用了13台。
6、通过HD系统完成了63个变更和处理了网点业务问题80个。
7、加大AD域实施力度,截止2008年12月15日加入AD域的办公用计算机达到2381台,图形终端达到1410台。
8、新增NOTES普通用户59个,公文印章系统NOTES用户520个,现在都已经安装完成并投入使用。
9、机关、支行、网点投产电子档案无纸化办公系统进行了实施和技术支持,使该系统投产计算机达到200余台,并全部运转正常。
10、共计进行了500多台次的设备维护工作。
11、NOVA全功能银行系统2.5.3版本的投产及多次升级,各支行对前台业务报表打印应用系统进行了9次升级,使该系统从F-FORSV3.9.5.1.版本升级到F-FORSV3.11.01.2版本,保证了全辖各网点前台业务的正确记录与核碰,为我行会计、储蓄和出纳业务的顺利开展做出了贡献。
12、奥运期间,能坚持执行各项生产制度,各级科技人员坚守岗位,保证了所有业务系统生产运行情况正常。
13、进行了两次营业部本部和支行的网络应急演练,提高了各级科技人员的处理问题的能力,达到了演练的目的。
14、项目管理又上新台阶。全年整理各类业务需求、可行性分析报告共向上级行上报立项申请15项,其中设备采购类7项,系统开发类的8项。并且在6月份自行开发了医保缴费系统,提前一个月实现全辖代收医保费用。目前项目均按照计划有序执行。
(二)强化管理,减少故障,确保了机器正常运行
我为机房拟定了《机房工作制度》、《维护员制度》、《操作员制度》,使平时机房工作做到有章必知,违章必纠。为了使机器在运行中有案可查,我还为各使用部门建立了《设备运行日志》、《操作情况登记簿》。为了确保业务数据的安全性,我为业务使用部门建立了《备份盘(带)登记簿》、《主机钥匙交接登记簿》。建立的各种登记簿都要求业务部门如实登记,定期检查按制度交接。一九九四年七月重新为前台建立了《主机管理员密码登记簿》、《操作修改登记簿》,并制订了相应的制度,要求密码专人管理专夹保管,操作修改必须由操作中详细记载,经主管股长和维护员签字后由主机管理人员修改。经过这些制度的建立,杜绝了经济案件的发生,减少了微机故障。为了在发生故障并无法修补的情况下及时重装系统,我为我行的所有主机建立了了主机档案,并将所有软件备份专柜保管,做到了用时准确无误,为及时处理故障赢得了时间,保证了业务正常开展,在省行组织科技检查中获得通报表扬。
(三)微机的维护和维修工作比较出色
在软件维护上经常对操作员辅导,减少人为事故,定期重装系统,保证系统的完整性。在硬件维护上抓机器环境卫生与保养工作,建立了维护保养制度,坚持做到周检查,月保养。建立了《计算机设备检查登记簿》,做到每周检查机器的外部环境,并将检查结果登记备案。督促操作人员搞好设备的表面卫生和环境卫生;每月定期对计算机系列内部尘保养工作,坚持做记录,延长了机器的使用寿命。在综合业务测试和运行中,我一次次下基层整理线路,更新线插头,共计进行了500多台次的设备维护工作。保证了业务的正常发展,多次受到分行的表扬,常在分行科技部门组织的计算机检查证评比中获得第一名。
(四)解决问题全面及时准确
我为业务部门处理的机器故障种类达50余种。我针对以往机器经常出现的问题,编写sell小程序将不同储种的相同金额、日期的分户账明细打印出来,让操作员到基层进行明细核对,并将漏监督的储种重新移植监督,彻底解决了往年的遗留问题,还给账务辅导员提供了一个核对前后台分户账明细的方便。进一步保证了账务的正确性,真正起到了监督作用,得到了储蓄部门的好评。我在实践中总结出了20多例解决业务事故的方法(如对公系统在总分核对时出错,原因是由于记现金账时分析号错,用追加流水的方式修改)印发操作员,效果良好。中支决定在我行进行会计业务柜员制试点,计算机程序也将要做相应的修改,我积极研究应用程序,并将之加以修改,使之满足这项会计制度改革的需要,为柜员制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出了很大贡献。我从未因为机器故障和业务差错未能及时解决,而影响正常营业,几年以来,我为了在不断更新设备、更新网络、不断增强设备的最好化,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为我行的微机在业务中正常运行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五)积极为支行培养操作员
积极以师带徒,为支行培养操作员,一方面重点的培养各个业务部门的主机管理人员,对他们进行耐心细致的辅导,使他们不断提高计算机知识,做到用好主机,管好主机,另一方面就是抓一般操作员的培养,传授他们基本的电脑知识和操作规程,督促他们在工作中遵守操作规程,培养他们养成爱护机子习惯。近年来,设备更换快,为了使他们用好机器,我经常下基层教他们怎样正确使用打印机、终端等设备,使他们都能熟熟练纪地掌握并正确使用设备。
四、工作态度
我担任微机维护员职务以来,默默工作,从不计个人得失,总是把工作放在第一位,牺牲了许多休息时间,工作认真,勤勤恳恳。四年连续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08年被评分行级金融先进工作者。
为了更快更好提高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适应我行科技发展的需要,今后要更加不断的学几个方面专业知识,更好的研究探索,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出更大贡献。
五、政治品德和思想表现
任职期间,我紧紧围绕在党的基层组织周围,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会,坚决贯彻执行,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结合党的不同发展时期的党建理论,我认真学习了邓小平同志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了总书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构想和“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等指示精神。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时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廉洁奉公,为人正直的高尚情操;能够听取不同意见,具有良好的包容性,与同事们融洽相处;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始终保持乐观向上的精神和努力奋斗的人生信念;克服生活上的各种困难,对工作中加班加点从不计较,克已奉公;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责无旁贷”的使命感勤奋、积极工作,努力学习,不断提高和超越自己。
五、总结
为贯彻落实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各项措施,公平、公正地选拔和评价高级会计人才,建立程序规范、制度健全,职责明确、管理有效的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机制,根据省职称办《**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附件1),并征得省级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同意特制定**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管理规则。
本规则规范的范围包括组织会计专业高级资格申报、审核、评审全过程。涉及申报人和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人事机构)、市以下(包括市)人事职称部门和财政部门、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与评审工作的专家评委。
申报人指在**省境内从事会计及会计相关工作,符合有关条件并已报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人员。
二、申报
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应及时公开高级会计师申报、评审条件以及申报程序、申报时间和具体要求。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实行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申报人符合《**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以下简称《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手续齐全,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规范,申报程序符合规定。
(一)申报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以向本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申报人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对照《条件》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及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对审核项目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按本单位申报职称评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决定是否同意推荐。
(二)受理
1、申报期间,各级财政部门受理人员负责对申报材料手续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予以退回;对不符合规定程序的材料应限期办齐手续后送达,过时不再受理。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上报人,受理人员填写《申报材料审核表》(附件3-1)随同申报人材料一并上报上级财政部门。
2、市财政部门应按规定及时整理汇总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信息资料,填制《**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报市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将审核确认的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向社会公示。
3、市财政部门将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申报人资料、申报人公示情况说明、《委托评审函》按规定的程序报省财政厅(附件3)。
4、有主管部门的省级单位应将申报人公示结果及申报材料上报省级主管单位的人事部门,主管部门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将所属单位中符合规定条件和要求的申报人资料,统一填制《**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并按规定的要求报省财政厅。
无主管部门的省级单位由本单位将被推荐人基本情况填制《**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并按规定的要求报省财政厅。
5、外省或部属等非本省辖区内单位会计人员需要我省会计专业高评委评高级会计师职称的,应向省级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办妥有关委托手续后,连同以上应提供的资料,送省财政厅受理。
破格申报人的材料在上报和公示时应特别说明。
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对各市及省级主管部门或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的申报人资料进行审核,及时受理符合申报程序、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申报人资料。
(三)公示
1、申报人单位在推荐申报人前,应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公示申报人姓名及有关情况(附件5-1),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2、市财政部门公示经过市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姓名等基本情况(附件3-3),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3、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公示经初审并报省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姓名和单位及其他相关信息资料,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应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并要求材料齐全、手续完备、装订规范:
1、不需要装订的资料
(1)《**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
(2)《**省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
(3)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相片一张(背面写上单位及姓名);
(4)取得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以来撰写的具有代表性的本专业论文、论著或译著的原件。
2、需要装订的资料及要求
(1)会计从业资格、学历、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证书、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证。年度考核、继续教育、职称计算机考核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财政部门受理后退回原件;
(2)本人签名的取得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以来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报告;
(3)取得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以来的获奖情况,反映专业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的有关材料、证明、财会管理或应用方面的研究成果以及推广情况,本人签名,单位人事和财务部门共同审核、盖章并由审核人签字。
申报人提供的反映其专业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的材料在本行业、本系统或县(含县)以上范围推广应用的,该证明材料还应有主管单位财务部门或相应的政府管理部门(如财政、国资、证券等部门)核实盖章,并由核实人签字。
申报人提供的复印件应由本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核实盖章并由核实人签字。其中各市申报人的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证书,高级会计师考试证书、继续教育证明复印件还应有财政部门核实人签字。
将需要装订的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写《送评材料目录》,编上页码,连同不需装订的材料一并装入档案盒。
(五)省级主管部门或单位、市财政部门应提供的资料
(1)省级主管部门或单位应提供《关于报送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的报告》(附件5)及其附件
(2)市财政部门应提供《关于报送市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的报告》(附件3)及其附件。
三、评审管理
公示期满,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提交给评审委员会。保证评审过程符合规定程序,客观、公正、公平评价高级会计师申报材料。
(一)评审政策
1、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应制定统一的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政策,明确审核评审标准;
2、组织参加高级会计师申报材料审核评审的专家评委学习评审政策,统一审核评审标准;
3、建立评委评审政策协调制度,协调、统一评审中需要进一步明确或统一的政策和标准;
(二)评审工作要求
1、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高级会计师评审。评审可实行集中评审与分散评审、单项评审与综合评审相结合灵活的评审与组织形式;
2、按规定从评审专家库中抽取参与高级会计师申报材料评审工作的评议专家和执行评委;
3、填报《评审委员会活动申报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审批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评审工作分评议阶段和执行评委会会议阶段:在集中评审工作期间,应由不同的评议专家向评委会提交对评审材料的审核、复核、评审意见,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1)评议工作阶段,可根据情况将评议专家分成若干小组进行评议。审核人员和复核人员应分别独立评价评审材料,在《评审考核意见表》(附件12)上表达意见并签名;复核人意见与审核人意见不一致的,应说明不一致的理由并签名,不得更改他人的意见。
(2)执行评委会会议阶段,参加执行评委会会议的评委应对经过评议的材料进行审核,表达意见并签名;意见与评议阶段不一致的,应说明不一致的理由,不得更改他人的意见;召开评委会会议,由执行评委在高级会计专业职务评委会表决表上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超过出席会议执行委员三分之二以上(不包括三分之二)的为通过。
(三)评审工作纪律
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应制定《评委评审工作纪律》,规范专家评委纪律要求。宣读评审工作纪律,与专家评委签订《评审纪律承诺书》(附件14),明确职责。
(四)公示
评审会议结束后,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应将通过评审人员的单位和姓名公示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专家评委的产生
(一)**省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库的建立
根据《**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考虑新老评委搭配及地区、行业等因素从会计理论界、实务界推荐、选拔若干名高级会计专家报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建立**省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库,专家库成员任期三年。
(二)评议专家及执行评委的产生
评审工作开始前,根据当年申报材料数量,按随机原则产生本次评议专家及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执行评委,并报省级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五、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工作要求
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应就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中涉及的评审标准、审核和评审、申报材料的管理、评委及执行评委的产生以及评审组织工作全过程予以规范,明确组织工作人员纪律,并根据规范要求对参加审核评审的工作人员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工。
(一)分组分工
组织评议阶段和执行评委会会议阶段评审工作的负责人应由不同的人员担任。评审组织工作应设标准组、审核组、综合材料组。
(二)工作职责
1、标准组:负责评审政策、标准的解释,并形成书面材料(附件15、16);召开评委协调会议,研究专家评委提出的需要集体讨论的问题,明确评委协调会议确定的标准。
2、审核组:负责组织专家评委审核、评审工作,收集专家评委在审核过程中提出的需要集体讨论和研究的意见,核查专家评委提出对申报材料的复查意见(附件17),保证专家评委审核过程中申报及审核材料的安全完整,维护评审工作秩序;
3、综合材料组:负责评审材料的收发、登记、管理和保密工作,及时记录专家评委意见,并统计汇总《审核、复核、评审结果一览表》(附件18)。按回避及随机原则发放申报和审核材料,并记录《评审材料发放表》(附件19)、《审核材料发放表》;
投票统计和复核、唱票与监票为两组不相容岗位,分别由不同的工作人员承担。
六、后续管理
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及时向省级人事职称主管部门通报评审情况并做好各项后续管理工作。
(一)后续管理工作
1、将公示通过的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和电子文档及时报省级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2、公告省级人事职称主管部门确认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3、填写评委会评审意见,加盖相应印章,办理资格证书;
4、整理相关工作底稿和申报人资料一并归档。
5、公告领取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证书和退回申报人材料的时间、地点、联系方式,退回材料;
(二)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
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应归档的文件资料:
1、《**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
2、《**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
3、《评审政策协调意见表》;
4、《评审纪律承诺书》;
5、《**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
6、《申报材料意见表》;
7、《评审考核意见表》;
8、《高级会计专业职务评委会表决表》;
9、《审核、复核、评审结果一览表》;
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管理办法》(京知局〔20xx〕178号)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以下简称北京代办处)负责本实施细则的执行工作。
第二章 申报方式
第三条 专利资助金采取网上申报和纸件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申报是指申请人在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网上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网上申报系统)提交申报表。
纸件材料申报是指网上申报后,将纸件材料提交至北京代办处。
第四条 申请人原则上应自行申报资助金。如委托专利机构的,仅可选择一家办理。
每个申报周期内,申请人仅能申报一次。已委托专利机构申报的,申请人本次不得再自行申报。
第三章 网上申报
第五条 申请人应首先在网上申报系统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提交申报表。注册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
第六条 提交申报表后,申请人应及时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查看通知。
申报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纸件材料。
申报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修改并重新提交申报表。未在期限内重新提交的,视为未提出申报。
第四章 纸件材料申报
第七条 纸件材料包括从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的《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申报表》、申请人 身份证明文件和专利证明材料三部分。申报材料应加盖申请人公章或签名。
第八条 身份证明文件包括:
(一)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由申请人签名;
(二)申请人为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第九条 申报国内专利资助金的,应提交下列专利证明材料:
(一)申报国内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用资助的,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
(二)申报国内发明专利服务费资助的,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费用一并申报,并提交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三)申报发明专利第七年、第八年年费资助的,提交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打印的收费信息查询页。
(四)小微企业申报发明专利授权后前三年度年费的,提交小微企业申明函原件和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打印的收费信息查询页。小微企业授权当年年费,应与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费用一同申报。
(五)其它材料或文件。
第十条 申报港澳台地区专利资助金的,应提交下列专利证明材料:
(一)申报香港标准专利申请费用资助的,提交香港知识产权署颁发的批予标准专利证明书复印件。
(二)申报澳门发明专利申请费用资助的,提交澳门经济局颁发的专利注册证复印件。
(三)申报台湾地区发明专利申请费用资助的,提交台湾智慧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复印件。
(四)其它材料或文件。
第十一条 申报国外发明专利资助金的,应提交下列专利证明材料:
(一)专利证书复印件及授权公告首页复印件;
(二)专利证书及其著录项目的中文译文;
(三)其它材料或文件。
第十二条 纸件材料应按照顺序沿左侧装订成册。证明材料应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表中记载的文件顺序依次排放。
上述材料应打印或复印在A4纸上,文件应整洁、清晰。
第十三条 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交纸件材料。对于提交的纸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应在指定期限内修改并重新提交。
未在指定期限内重新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第五章 申报材料审核
第十四条 申报材料审核包括对网上申报材料的审核及对纸件申报材料的审核。
第十五条 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后,北京代办处应及时审核,并将结果予以公示。
第六章 资金发放
第十六条 对于事业单位和自然人,采取银行汇款的方式发放;对于企业及其它类型机构,采取转账支票的方式发放。
第十七条 通过银行汇款方式领取专利资助金的,应及时查看银行账户。
第十八条 通过转账支票方式领取专利资助金的,应在指定期限内到北京代办处办理申领手续,不得委托专利机构领取。
第十九条 以下情况之一视为放弃领取专利资助金:
(一)提供银行账户信息有误的;
(二)逾期不领取的;
(三)因未及时入账造成支票过期的;
(四)因保存不善造成支票丢失,未及时通知北京代办处并通过法院办理公告遗失手续的。
第七章 绿色通道服务
第二十条 对于信誉好、申报质量高的企事业单位,可以申请开通绿色通道服务,经批准同意后,享有绿色通道服务资格。
绿色通道服务是指申请人在进行纸件材料申报时,仅需提供《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申报表》,无需提供相关专利证明材料。
第二十一条 绿色通道服务仅适用于国内专利资助金申报。
第二十二条 开通程序:
(一)申请人应当向北京代办处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绿色通道服务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北京代办处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开通的决定。
第二十三条 申请人应保证申报质量,如材料审核时发现两处(含)以上错误的,视为本次申报未提出;
第二十四条 绿色通道资格仅当年有效。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根据专利资助金绩效考评工作需要,申请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知识产权工作情况报告及专利资助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专利资助存在的问题为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技术创新,保护创新成果,提升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目前各地都制订了知识产权奖励政策,在政策兑现过程中,由于涉及企业多、时间跨度长、申报材料核查工作量大,完全靠手工效率较低,不利于数据统计、核查、分析和资料保管等问题,佰腾科技开发了区域专利资助管理系统,借助于计算机系统,可以实现开放申报、及时统计、有效核查、数据资料完整保存等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增强政策透明度。
适用对象:
各级政府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或园区、工业园区、产业开发区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119号)精神,为做好201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及有关政策
(一)申报评审条件。
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规定执行,主要文件目录见附件1。
1.凡申报201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在2012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中成绩合格或在2011年度考试中成绩合格。申报人员原则上应按考试专业申报相应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
2.评委会设置及评审的学科专业参见《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学科分类表》(附件2)。
申报临床、中医、口腔、预防等专业主任(副主任)医师资格的,必须具有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并已登记注册,执业范围应与申报专业相符。
申报妇女保健专业技术资格,医师资格证书为临床类的,在妇产科专业高评委会评审,公共卫生类的在预防医学专业高评委会评审医学全在线申报儿童保健专业技术资格,医师资格证书为临床类的,在儿科专业高评委会评审,公共卫生类的在预防医学专业高评委会评审。
执业类别为临床类,拟申报预防保健专业主任(副主任)医师资格的,统一归在预防医学专业高评委会评审。
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也可在各临床或预防医学专业高评委会评审,通过评审的人员取得“卫生系列(副)主任技师”资格。
3.根据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改革和完善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方式的通知》(粤人发〔2005〕311号)要求,2012年所有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须进行答辩,答辩内容由答辩委员根据申报者的申报材料确定,每人答辩时间约为15分钟。答辩时间安排及答辩地点另行通知。
4.职称外语条件执行《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并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和粤人发〔2007〕120号文的有关规定,2001年广东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不作为职称外语条件的有效依据。
5.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的规定,符合专业工作岗位条件和资格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两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但不得同时或不同时申报同一系列或同一专业的两个资格。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转换后要申报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并提交反映现岗位的工作业绩,同时将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作为申报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用原岗位的业绩申报现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有关政策。
1.事业单位的申报评审工作,要按照国家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意见精神,严格执行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提高申报和评审质量,并逐步实现与岗位聘用的有机结合。
2.国家公务员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过渡为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不论其在何种岗位、从事何种工作,都应严格执行原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说明》(人职发〔1991〕17号)、人社部发〔2011〕90号文,以及原省人事厅《关于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问题的批复》(粤人函〔2005〕301号)、粤人发〔2007〕197号文有关规定,一律不予受理。
3.从国家部委、军队和外省(市)通过组织调动、转业安置或个人自主来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我省的职称政策申报评审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医学原专业技术资格需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粤人发〔2010〕306号)的要求进行确认。
4.突出贡献人员申报评审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突出贡献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的暂行办法》(粤人社发〔2012〕38号)执行。
5.所有申报人员在提交申报材料时,需提交在现工作单位缴交今年度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单,复印件一律无效。缴交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或不连续的,不得申报。
6.申报材料的填写及审核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规定执行。2012年的论著鉴定仍采用“双盲”形成进行,提交鉴定的论文需盖去姓名后再复印。申报材料准备及装订的有关要求可在省卫生厅公众网站载。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提交申报材料。个人填报的表格见附件3,有关表格可在省卫生厅公众网站下载,表格规格及填写以表格上的要求为准。
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我省的职称政策和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认真、客观、如实申报,并按要求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评审材料(过后不得补充和更换),送单位审核和公示。
申报人提交的论文必须是医学期刊公开发表的论文。根据《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发表的论文的期刊属于“一号多刊”的,该论文不能作为有效期刊是否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许可,可登录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查询,查询结果随同论文、论著材料一起上报。
凡未如实申报和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当年申报(或评审通过)的资格,并从下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视情形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二)单位审核。单位组建由人事职改干部、技术主管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审核评价小组”,对申报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职业道德、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工作表现及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性等提出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在《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申报评审卫生版表三)》相关栏目加具意见。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重点把握如下几个方面:
1.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申报材料是否依法取得,是否符合执业类别与执业范围的规定。同时,还要审核申报人所申报的资格与其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是否相符,申报专业和考试专业及实际从事的专业是否相符。
2.审查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申报材料是否与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论文、业绩及所起的作用、年度考核等客观事实相符。
3.审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申报的基础材料、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是否完整提交,评审表必填栏目是否空白(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和时效等),是否如实填报负面情况,是否如实填报同时或不同时申报其他系列(专业)的资格及其名称。
4.审查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申报人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发表的论文、考取的计算机模块合格证、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取得的学历(学位)证及执业资格证等,不得作为2012年评审的有效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注明原因,及时退回。
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及时将申报的有关材料,特别是申报人的《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申报评审卫生版表三)》和单位的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同时其他申报材料应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备查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受理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凡经受理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和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先行报送,但不得停止核查,核查结果应及时报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公示结束后,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用表八)和《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申报评审卫生版表三)》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的一部分一并报送。
(三)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核报送的材料,重点把握如下几个方面:
1.审核数量。当场清点申报材料的种类是否齐全,数量与送评材料目录单的记录是否相符。
2.审核程序。重点审查申报程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委托评审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单位公示是否规范,有关证书、证明复印件是否有审核盖章,申报时间、公示时间、单位审核时间之间是否矛盾等。
3.审核条件。按照省的职称政策规定和资格条件的要求,逐项审查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范围和条件。有严格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限制的专业,还要审查申报人所申报的资格与其执业类别是否相符,其业绩是否依规取得。
对经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的申报材料,及时说明原因,并将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同时书面告知申报人。
三、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2012年9月6-7日为受理省直、厅直属单位申报材料的时间,受理地点为省卫生厅办公楼南座4楼会议室(广州市先烈南路17号);9月16日为受理各市、汕头大学医学院、广东医学院申报材料时间,受理地点为广州市南沙资讯科技园(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南2号,联系电话:)。逾期不再受理。
各市各单位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由各市各单位自定。
四、评审收费
按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执行。每人收取评审费580元(含各市送审费用),论著鉴定费200元,共780元;需要参加答辩的人员另收取答辩费140元;申报人上交的费用缴交财政专户已提交申报评审材料但因不符合要求而被退回的,一律不予退费。 省(厅)直有关单位收取的费用全部上交,各市留存的送审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要求
一、申报范围
在我市各级党校从事教研工作的人员。本次申报的资历一律计算到2013年12月底止,凡在此期限内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除按规定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者外),不列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业务条件
宁波党校系统教研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业务条件详见甬党校〔2013〕34号文件附件。
(二)学历要求
市委党校教研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具有本科学历并进修硕士研究生4——6门主干课程;县(市)区党校教研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历取得前后的专业工作年限可以相加计算。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条件仍按浙人专〔2006〕351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外语要求
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外语要求按甬人专〔2007〕36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继续教育要求
参照甬政办发〔2002〕150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考核要求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者,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者,近三年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或年度考核中有一年为优秀。
(七)破格申报
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任职年限,但教学科研成绩特别突出者,可破格申报。破格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仍按浙职改办〔1992〕23号文件、浙党校职改办〔1992〕4号、5号文件规定从严执行,不得越级破格申报和学历、年限双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任职年限的提前最多不能超过1年。
(八)转岗人员申报要求
因人才流动或岗位变动的专业技术人员,转岗一年后应及时申请转评现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转评一年后方可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前后专业技术聘任年限可以累加,原专业技术资格予以保留。
(九)公示要求
学校应对申报人的评审材料以一定方式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曰,以增加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公示要求按甬人专〔2004〕32号文件执行。
申报对象要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或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十)其他
1.对下基层锻炼、担任农村工作指导员等一年以上的教师,其当年的教学工作量可放宽要求。
2.上年度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未获通过者,本年度需有新的研究成果,否则不得申报晋升。
3.省教育厅、省社科联等厅级及以下项目、课题必须结题后,才能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晋升的成果。
4.年、年连续两年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未获通过的人员,根据浙党校职改办[]2号文件的规定,须隔一年方可再次申报,今年不得申报。
三、材料报送要求和送审时间安排
(一)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供“浙江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信息表”和电子版照片。
(二)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委托书一份。
(三)申报对象的工作岗位与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不相符的,不予受理。
(四)《评审表》一式三份,市委党校教师填写《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正反面复印装订整齐,缩印至16K纸);县级党校教师填写《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正反面复印装订整齐,缩印至16K纸)。各种相关证书复印件必须按表中对应栏尺寸缩印,并粘贴在《评审表》中规定的位置,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不予受理。
申报人必须将所、著作的刊物名称、刊号(书号)、刊物期号、出版社及出版时间填写清楚,所有科研课题项目需注明立项号。各党校对申报者的教学、科研情况要进行核实,由各教学科研主管部门审核后盖章。专家鉴定意见、外语成绩、计算机成绩、教师岗前培训成绩和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等复印件都需粘贴在《评审表》内。
(五)《评审综合考核表》、《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县级党校教师填写)用计算机打印,所填写的内容要与《评审表》内容相一致。与《专家鉴定意见》一并装订(《专家鉴定意见》附后),一式30份,统一用A3纸复印。
(六)送专家鉴定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必须是申报者任现职以来至2013年8月31日前在公开期刊正式发表或正式出版的。送专家鉴定的论文和著作必须是独著或第一作者,并已经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用稿通知的论文和著作清样一律不予送审)。送专家鉴定的代表作可以用复印件,要求封面、目录、版权页、文章内容复印齐全。评审时报送的科研代表作必须是原件,著作必须是已正式出版的。其他表中所填论文,须送复印件,论著送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复印件由各党校审核并盖章。
(七)代表作送专家鉴定时复印3份,并填写《专家鉴定表》和能反映申报者业绩的材料(可自行设计表格或依《评审综合考核表》中一、二项内容填写)3份。代表作送审阶段填写的《专家鉴定意见》要用8K纸打印(专家鉴定意见返回后评审时再上报的《专家鉴定意见》要用A3纸复印30份上交),上述材料分3份独立装袋,并填写好《评审论文、著作送审清单》粘贴于每份文件袋正面,于6月19日前报送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
(八)现任职务《评审表》,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聘任书、课题立项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由各党校审核并盖章。
(九)“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名册”应分学科填写,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电子版一份。
(十)破格申报者须报“破格事迹材料”及“破格推荐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份,并注明符合哪几项破格条件。
上述材料中,原职务《评审表》、学历学位证书、聘书复印件装订一册;各类获奖证书、课题立项材料、代表作复印件装订一册。
(十一)各县级党校对报送材料、相关表格中有关教学工作、论文著作、教学科研项目以及各类奖项荣誉等内容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并提供审核结果的书面证明材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