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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与人类(合集7篇)

时间:2023-10-09 10:54:18
生命科学与人类

生命科学与人类第1篇

关于教什么的问题,倪胜利在“通识教育:真谛、问题与方法”一文中提出:有价值的知识必然具有转换和生成功能,可以贯通专业知识与整体世界。这种具有桥梁作用的知识在外部世界可以汲取能量和信息,并在其与外界交流的过程中保持不断地生长。人类了解和认识自然的特点和方式远比一些技术上的细节和知识点更为重要,因为这才是获得知识的关键。在生命科学中有许多具有转换和生成功能的知识,在课堂中介绍一些常见的生物材料,从熟悉的知识出发,引入新的知识,引导同学积极思考,总结得到新的知识。例如蜗牛会分泌一些化学物质用于营造保护柔软身体的“蜗居”;分泌粘液帮助它们保持身体的湿润;它还可能会有一些行为帮助自己在自然界中生存和繁衍,吃新鲜的叶片填饱肚子;分泌性激素吸引异性以传宗接代等。在生物个体的生命活动过程中数以万计的各种各样的物质随着生命活动的进行不断地产生,然后或自身消耗掉或为另一些生物所利用。我们人类就经常利用这些生物资源,例如我们在虾、蟹、昆虫、乌贼和真菌中找到了一种广泛存在于自然界被称为壳聚糖生物材料。壳聚糖可以形成动物坚硬的外壳保护它们柔软的身体,并且近年来人们还发现了它具有医疗保健作用,被广泛用于食品医药等领域,成为新兴的生物材料。在课堂上,教师提出一系列问题:壳聚糖是什么样的?它的化学性质如何?它对细胞中的生物化学反应有何作用?在生命的化学活动进行过程中它是怎样影响细胞的代谢和生物体的生命活动的?随后图文并茂地讲解:带有阳离子的壳聚糖,在肠道内可以与脂肪及胆汁酸结合,从而阻断脂肪消化与吸收,因而具有降低中性脂肪及低密度脂蛋白,溶解血栓的作用,在防止动脉硬化及脑中风等方面得以广泛应用。最后请同学们思考壳聚糖为什么有这么多的作用呢?通过壳聚糖功效的发现和对其的利用,引导学生举一反三认识到生物资源是宝贵的,生命是大自然的恩赐,珍惜生命,热爱生活。

二、教学方法

关于如何教的问题,并没有统一的规范,但教育者应在保证教学方法的科学性和教学内容合理性的前提下,打破桎梏,不拘一格地发挥个人魅力,在选题相应的最新技术前沿的背景下,有理论、有历史、有应用,或轻松幽默,或思辨严谨地形成理论高度、历史纵深、学习趣味的有机结合。我们可以学习国外“开放而思辨的教学方式”,但绝不能“邯郸学步”,失去自身的特色。因为中西方文化背景不同,中国教师在课堂上更多地以自己的讲述为主,与学生互动较少;学生则习惯于老师说什么就是什么,或者对于不感兴趣的知识就干脆选择不听、不看、不学习。因此,探索真正适合教师自己并且适合其所教学生的教学方法必须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利用现有的理论实践经验摸索出来的,通过实践笔者通常会将以下三种方法结合进行讲授:1.“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设计一个引人入胜的话题,让学生去探索和发现知识的乐趣,使他们在课堂上享受精彩知识的同时掌握获取知识的方法,激发其想象和创新欲望,充分调动学生主动学习,提高他们学习知识的积极性。2.“以问题为基础的教学法”(ProblemBasedLearning,PBL)是一种教学方法,它以一系列动态的相关问题为基础,随着学习的进展、新信息的增加而不断发生变化问题来达到确定的学习目标。将学生分为小组来解决这些问题,同时不去要求他们最后获得所谓的正确答案。3.“纪录片教学”帮助学生在专业课程的学习中培养形象性思维。国内外有许多生命科学类通识教育课程适用的优秀纪录片,因其信息量大尤其是非常适合在短时间内让学生系统地了解知识框架,从总体上把握生命科学类知识的产生、发展和分类等宏观内容,又能直观形象地展现生命的奥秘,促进学生学习的兴趣。课堂上使用的纪录片片段得到学生的普遍好评:“课堂上的纪录片让我们经历了一场又一场精彩绝伦的生命之旅,以前我不会知道生命中那么多的事情来之不易,生命的价值难以衡量,大自然中又那么多珍贵的财富可以去撷取,人类的智慧还远没有能够解答所有疑问,但总有一天,我们将了解更多,得到更多的智慧。”信息的发展促进了现代教育技术的发展,使得教育改革既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又面对着巨大的挑战,作为教学改革的重要执行者教师,应该清醒地意识到现代技术的应用必将促使教育界不断发生深层次的变革。教师必须不断更新知识,与时俱进,及时调整自己的知识结构,利用现代化的教学工具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自主学习、自主探索。同时教师必须建立新的教学理念和实践观念,形成新型教学结构和教学模式,体现学生学习主体作用的,而不再实行以“课本、教员、教师”为中心的封闭地传统授课状态,始终走在变革的前列。在生命科学的通识教育教学中,首先要让学生了解通过科学实验的方法进行科学研究是生命科学的重要特征,通过观察、实验设计、收集数据和分析数据等多方面的内容掌握生命科学是行之有效的方法。教会学生用一种或多种感官(包括为提高感官的灵敏度使用诸如如望远镜、光学显微镜和电子显微镜等辅助仪器)来深入观察,并收集有关这个世界的真实、准确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感官所感知的事物或现象。指导学生设计巧妙的实验去验证由现象推测出的科学观点,并在科学探究中,将观察到的现象结果等如实地记录在笔记本上,通过这种方式将科学实验获得的证据或数据保存下来,最后让学生明白除了构思巧妙的实验外,生命科学研究实际上也是由一系列科学研究必不可少的步骤组成的,即如实地记录分类、观察或测量得到的内容和结果,运用数学知识整理、分析、归纳所得数据,进而得出科学家自己的见解,并发现事物的内在规律,之后通过实验报告与他人交流。将生命科学的特征通过历史上生命科学的发展呈现给学生,例如对于自然发生说的“腐肉生蝇”这样中世纪流行的说法进行介绍,说明观察的结果不一定正确,让学生们自己尝试设计实验论证在没有显微镜等设备的情况下如何考证苍蝇是从哪里来。然后讲述历史上的科学实验方法,即雷迪通过自己的仔细观察发现,只有苍蝇在腐肉上产卵后才会发生“腐肉生蛆”的现象。通过雷迪的实验,告诉同学们要解密“腐肉生蛆”还需要经过实验验证。旧问题解决新问题又诞生:雷迪的故事实际上是根据现有证据和实验做出推论,而推论也是有可能出错的,通过设计新的实验可以检验科学观点的正确与否。如何检验呢?历史上的科学家们为我们解答了这个难题,同时向世人证明巧妙地设计实验是生物科学研究中检验推论正确与否的最佳途径。就如雷迪用一个实验检验一项因素并用一个对照实验做比较,即肉和苍蝇接触或肉和苍蝇不接触,就能把不同的结果归因于一项可变的因素。然而科学真理向来有着光明的前景,人们在向着光明前进的过程中却走过不少的弯路,比如许多科学家因为微生物的发现质疑雷迪实验证明的生命不能自然发生这一经过科学实验得出的结论。后来斯巴兰扎尼设计了对照试验,他观察了4组不同加热时间的肉汤在同样的密封条件下微生物的发生情况,经过认真收集实验过程中的各种数据,在分析数据的基础上得出结论,即只要密封肉汤并长时间加热煮沸便能杀灭全部微生物,新的微生物不会自然产生,这个结果进一步论证了生命不会自然发生。然而事实上,当时仍然有许多科学家坚决拥护自然发生说,因为斯巴兰扎尼的实验中盛有肉汤的烧瓶因密封而缺乏了空气这一生命要素。后来为了验证微生物能否自然发生,巴斯德设计了鹅颈状的弯曲的烧瓶盛放肉汤,这种巧妙的设计使肉汤与空气通过弯曲的长颈连通,而又阻止了外界的微生物进入肉汤,最终的实验结果向人们证明了微生物不能自然发生,至此自然发生说才在生命科学的舞台上失去支持者。通过历史故事的讲述和精心设计的教学内容,证明通识教育教学是可以形成理论高度、历史纵深、学习趣味的有机结合的。

三、教师队伍的建设

生命科学与人类第2篇

“2006年诺贝尔奖获得者北京论坛”9月5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委员陈至立发表主旨演讲。本次论坛的主题为“生命科学与人类健康”。

此届诺贝尔奖获得者北京论坛,请来了华裔物理学家李政道、“欧元之父”罗伯特・蒙代尔、最年轻的诺贝尔奖获得者之一哈特穆特・米歇尔等七名物理学、化学、医学或生理学、经济学诺贝尔奖大师,这在京城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来自国内的许多生物医学学者、政府官员、企业界人士、高等院校师生都前往旁听诺奖得主及世界知名生命科学家的“颠峰对话”。

在为期三天的论坛活动中,七名大师除了围绕“生命科学与人类健康”的主题进行研讨外,还分别前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六所高校进行了学术交流,并接受有关大学授予的荣誉称号。

国务委员陈至立表示,本届诺贝尔奖获得者北京论坛将推动中国生物医药与国际的合作。举办此次论坛旨在加深国内学界和产业界对国际生命科学发展的了解,促进中国和世界生命科学领域的国际合作,推动北京市生物医药等产业界与顶级科学家和研究机构之间的对话,促进广大人民群众对生命科学和生物医药产业的了解和理解。

弘扬诺贝尔精神重温百年辉煌

作为“2006诺贝尔奖获得者北京论坛”活动之一的“生命科学与人类健康主题展”于9月7日下午在中国科技馆隆重开展。中央及北京市有关领导及参加论坛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共同参观了展览。

这次展览目的在于通过展示生命科学领域诺贝尔奖获得者的科学发明与重大发现,揭示他们对人类健康的伟大贡献。同时,激发广大公众传承弘扬诺贝尔先生以及科学家们为科学事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不断追求真理、开拓创新、勇于探索、勤于实践和奉献博爱的精神。

展览共分为百年纵览、辉煌篇章、流金岁月、走进生活、寄予未来以及诺贝尔精神展区,通过平面演示、多媒体演示、实物与模型等形式,回顾了百年来生命科学领域的发展历程和重大突破。

百年纵览展区通过独特的“星空隧道”的特装表现展示了从1901年到2005年一百多年来,在生命科学领域获得诺贝尔奖的科学家的基本情况及获奖介绍,走进展区,“星光”闪烁,也寓示着这些获奖者有如星空中闪耀的群星,光彩夺目。

辉煌篇章展区巧妙地利用了五个展示柱,以实物和多媒体结合的形式展示了生命科学领域里10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诺贝尔奖:神经元学说的创立,揭开了近代脑科学的序幕;维生素的发现奠定了人类研究维生素类化合物基础;血型的发现为输血的实际应用提供保障;青霉素的发现标志着使用抗生素治疗疾病的开始;发现脊髓灰质炎病毒为人类战胜脊髓灰质炎奠定了基础;心脏导管术的发明开启心脏之门的钥匙;DNA双螺旋结构模型的提出标志着生命科学领域进入了一个分子生物学的时代;单克隆抗体技术的发明给疾病的诊治带来革命;胰岛素的发现为治疗糖尿病奠定了科学基础;幽门螺旋杆菌的发现突破传统观念,治疗顽疾。其中在脊髓灰质炎病毒的发现中还展示了中国著名病毒专家顾方舟院士发表的相关论文及珍贵的手稿等物品,表现了中国科学家致力科研的奉献精神。

“流金岁月”展区,以视频和挂图的方式营造出一种庄严的颁奖的氛围,使参观者犹如身临颁奖现场。

走进生活展区是整个展览中最生动的部分,展区通过五个独立的空间分别从“描绘生命的蓝图――基因”、“构筑生命的基础――蛋白质介绍”、“弹奏生命的乐章――脑与神经”、“保护生命的法宝――医药”以及“搅动生命的安宁――病毒与细菌”五个主题展开对生命科学的阐述。另外,在此展区里,为了能增加参观者亲身体验的机会,还特别设置了高原血氧测试、幽门螺旋杆菌检测等互动项目,丰富了展览的表现形式。

整个展览不仅展示了丰富的生命科学知识,也同时通过图文并茂的展墙,讲述许多诺贝尔获奖者获奖背后的故事,展现了为了人类的科学事业和文明进步,勇于创新、务实奋斗、坚忍不拔、奉献博爱的诺贝尔精神。

2005年,“首届诺贝尔奖获得者北京论坛”一经推出,即取得了巨大的成功;2006年的诺奖论坛也产生了深远的社会影响。为加深论坛的影响,在京举办的诺贝尔展览,也给所有参观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论坛落幕北京将建诺贝尔博物馆

“2006年诺贝尔奖获得者北京论坛”9月7日落下帷幕。在北京市科协和中国科技馆承办的健康主题展上,诺奖得主蒙代尔倡议,在此展览基础上建立一个诺贝尔博物馆,这样可以激发中国青少年对科学的激情。

生命科学与人类第3篇

生命科学是系统阐述与生命特性有关的重大课题的科学。七位诺奖得主的发言使我们认识到,当代生命科学的发展,无疑是向“天地”这个大宇宙和“人体”这个小宇宙的两个极向的深度推进,而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互参互融,是使这个领域的研究踏上新阶梯的有力保障。

罗伯特・A・蒙代尔:人类的和谐与发展,深深根植于中国文化

“每一个文明都有自己的世界观,即对待现实的根本态度。中国人的世界观认为世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人的身体和精神之间是没有分立的,而过去两千年来分立的理念一直主宰着西方人的思维。”

“欧元之父”、哥伦比亚大学教授罗伯特・A・蒙代尔是一位关注现实的学者,他用了几十年的时间研究人类寿命延长之后的种种社会科学问题,于1999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在此次大会的开幕式上他提出,人类的和谐与发展,深深根植于中国文化。中国人相信的是道,这种道教的思想实际上在中国的儒、释、道三种主要的思想流派中都存在。道是宇宙运行的方式,是自然的规律,是一种统一的和自发的行动。世界万物和每一种变化都有它内在的必然性,都是通过协同合作来促进一个整体。

他认为,这种思想也使中国人理解,在统治者和人民之间应该有一个共同性,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也正因如此,中华文明在若干个世纪中一直延续。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社会团体之间的和谐,不同的经济阶层之间的和谐,公民和政府之间的和谐,以及世界各国政府之间的和谐,是世界和平有序的根本保障。

李政道:天外有天,核天相连

“21世纪初的大问题,就是占全宇宙总能量70%的暗能量的来源问题。暗物质和暗能量的存在是向全世界年轻科学家提出的新的、大的挑战。我们必须要面临这个挑战,我相信我们会胜利的。”

美国科学院院士、哥伦比亚大学物理系教授李政道,于1957年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他目前担任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创办了中国高等科学技术中心等多个学术组织,为促进中国科学和教育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此次会议中,他阐述了物理学领域新的猜想和展望:“两年前,我提出一个试探,就是天外有天,我们的宇宙在膨胀,而且在加速膨胀,可能在我们宇宙以外有很多很多其他的宇宙。”

他还试探解释新发现和暗能量可能存在的关系――很可能核能里一个新的物质跟暗能量有关系,也就是说核天相连。他同时指出,了解宇宙能量的来源及科学规律并不等于一定造福人类,关键在于怎么用。这需要明智的政治家和科学家,他们必须具备科学发展的观点。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人类的和谐,并取得可持续的良好发展。

路易斯・J・伊格纳罗:保护心血管要了解一氧化氮的价值

“为什么健康的饮食和锻炼非常重要?关键就是一氧化氮分子。健康的饮食和锻炼可以使人体内稳定且持续不断地产生充足的一氧化氮,而正是一氧化氮可以避免高血压、中风等心脑血管疾病的产生。”

1998年诺贝尔生理学/医学奖得主、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教授路易斯・J・伊格纳罗力求通过通俗易懂的演讲方式,告诉大家一个基本的道理:健康的饮食和必要的锻炼对身体健康和预防心血管疾病非常有好处。

“健康的饮食,比如鱼类、蔬菜、水果和维生素都可以使体内的一氧化氮增多,从而促进身体健康。”他还向大家推荐红酒,“葡萄汁中含有丰富的精氨酸,适当喝些红酒非常有益。”他指出,长期锻炼可以产生一些限制氧化自由基基因,既可以保护身体中现有的一氧化氮,又能够促进体内一氧化氮的生成,进而使心血管疾病发病率大大降低。

费里德・穆拉德:利用细胞信号调控生理功能

“细胞如何进行交谈和交换信息呢?如何发现它们对路径传递的作用,并在此基础上开发很有效的药物?这就是我的研究领域――细胞的信号和细胞对话。”

美国得克萨斯大学教授费里德・穆拉德,于1998年获诺贝尔生理学/医学奖。他说:“过去发现治疗疾病的新药可能得花15~20年的时间,现在我们找到了一个捷径,即找到相互竞争的路径,发现它们的焦点,然后制造某种鸡尾酒形式的化合物,这样就不再需要花那么长的时间才能发现一些药物。”他进一步指出,可利用环鸟苷乙磷酸的传递来调控人体各种生理功能,比如降低血压、增加组织中血流、改变记忆力与行为、降低血凝等,将来在此基础上会产生各种药物来治疗疾病。

阿龙・西查诺瓦:防治肿瘤从控制蛋白质着手

“人体内部有数以万计的蛋白质,它们以一种非常惊人的速度不断降解着,并被新的蛋白质所代替。为什么蛋白质处于不断降解之中?降解的机制是什么?如果这个机制出了问题,会产生什么样的疾病?我们可不可以治愈这些疾病?这就是我所研究的课题。”

以色列理工学院教授阿龙・西查诺瓦因突破性地发现了人类细胞对无用蛋白质的“废物处理”过程,与另外两名科学家分享了2004年诺贝尔化学奖。他研究发现,整个降解系统是通过泛素系统这种选择机制进行的。他的讲座让大家认识到泛素的价值,可以人为地将一些和肿瘤相关的蛋白质泛素化,这种机理对抗肿瘤有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可以找到一些新的药物来攻克癌症难题,具有非常广阔的研究前景。

罗伯特・胡伯尔:分析抗体抗原,进行抗体链研究

“在我们的很多研究活动背后都有商业目的,对于自身免疫性疾病的研究以及潜在干预领域的研究,对克服自身免疫性疾病具有重要意义。”

德国慕尼黑工业大学的教授罗伯特・胡伯尔对微生物巨分子膜结构与功能的研究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他与哈特穆特・米歇尔、乔安・戴森霍费尔共享1988年诺贝尔化学奖。他认为,近20年来,蛋白质结晶体学方法和仪器操作快速发展,特别是与电镜结合时,可以确定大的、复杂的蛋白质结构,这些结构使得设计和研制靶蛋白成为可能,为治疗干预与植物保护开辟了新的途径。

哈特穆特・米歇尔:利用膜蛋白作药靶研制新药

“研究发现,绝大多数的疾病都是由某一特定膜蛋白的不足引起的,所以药物介入细胞间传递过程非常重要。目前在市场上销售的药物80%把膜蛋白作为药物靶向。”

1988年诺贝尔化学奖得主、德国马普学会生物物理研究所教授哈特穆特・米歇尔,在紫色光合细菌的光合反应中心的结晶研究方面获得成功。他把研究和当今的应用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其研究是生命科学最前沿的。

生命科学与人类第4篇

关键词:生命科学;伦理道德;社会责任感;道德冲击

1.生命科学发展对伦理道德观的影响

1.1对生命观的影响

1.1.1改变人类进化过程

达尔文进化论奠定了人类起源的基础理论,他认为,人类是从低级动物经过自然进化成高级动物,是自然选择的结果,关于人类性别以及个性也是自然选择。但是生命科学技术的发展,使生物技术达到一定水平能够进行克隆技术,1996年科学家利用克隆技术克隆了一头羊叫多利,打破了传统伦理道德上的自然生命规则,传统科学中哺乳动物的繁衍需要依靠两性生殖细胞完成,而克隆技术的出现意外着无性繁殖成为未来生命诞生的可能,人类由自然进化走向自主进化,自主进化过程中对人类进行复制成为了世人关注的焦点,其面临的伦理道德使大众难以接受[1]。

1.1.2改变人类健康观

在传统的思想中,人是由躯体和精神共同活动的结合体,这种观点引入到现代健康观念中则是传统医学中提出的形与神。中医健康观讲究养生之道,需形神俱备,而西方健康观受亚里士多德哲学思想影响较大,主要强调身体的健康。世界卫生组织对于健康有着明确的定义,即身体、心理以及社会都处在完全健康的状态。但是生命科学发展研究认为疾病产生的根源在于基因,因此,有关心灵、精神对身体健康的影响在基因的作用下显得很渺小,导致人们对于健康的认识走向片面化。

1.2对公平观的影响

普遍人们所理解的公平则是指人与社会、自然、人之间公平享有的生存价值。比如在伦理道德范围内所有人具有同等的自由、机会、自尊以及荣誉等,然而生命科学的发展冲击着这种作为人所拥有的基本公平体系。在目前的生物分子研究过程中发现,人的性格特征以及行为方式等被证明与遗传基因有关,比如基因研究认为具有XYY染色体的男性犯罪几率较高,这种遗传基因决定的行为方式冲击着人类生而平等的观念。当生命科学发展到一定程度,人类具备相关技术为下一代选择优秀基因时,由于个人的基因信息被公共化,则无可避免挑战人类关系中的公平观,对于基因有缺陷的人来说,由此可能引发社会对于遗传基因的歧视问题。

1.3对家庭观的影响

1.3.1影响人伦关系

家庭是整个庞大社会的基础组成部分,家庭通过婚姻以及血缘关系组成,因此,家庭也是法律与道德的出发点。在家庭中,各个成员之间的关系有着严格的秩序。根据成员的身份组成进行家庭义务的分配是传统伦理道德观所遵循的原则,也是符合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基础原则。然而生命科学大发展衍生出克隆人,打破了这种世俗人伦关系,甚至在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变得模糊不清。利用无性繁殖复制的人类,从遗传学上看,与一卵多胞胎相似,但是年龄上又存在差距,无法界定是亲子关系还是同胞关系,搅乱了家庭成员中对于关系的定位,造成长幼无序的混乱局面。

1.3.2影响家庭两性关系

传统家庭被赋予了繁衍的社会属性,在家庭中两性关系影响着人口的生理健康。家庭不仅给与人类生存物质保障,还提供亲情和友爱。当生命科学发展到一定地步,不再需要两性关系进行人类繁殖,家庭生育功能随着生命科学发展逐渐淡化,引发对家庭存在的质疑。在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中,父母赋予子女生命,子女是父母情感的结晶,家庭和谐血缘关系功不可没。克隆技术的发展使得两性之间没有亲子血缘关系,家庭成员之间亲情观念淡薄[2]。

2.生命科学家行为的伦理道德责任

2.1生命科学家的科技伦理道德责任

目前,由于人们对于生命科学的认识不够,通常认为生命科学只要不停止就是在进步,其本质上是中性的,与伦理道德不存在任何关系。随着生命科学的发展对人类造成的负面影响越来越严重时,人们才逐渐意识到,生命科技与伦理道德有着非常紧密的关系,社会意识形态、政治决策、宗教信仰以及伦理道德规范等都会制约着生命科学的发展。生命科学家作为生命科学研究的主体,其伦理道德观影响着生命科技研究的目标定位,同时对生命科技研究的内容及方式也有着影响。生命科技的研究方向,及其成果应用范围无不包含着经济、社会、文化、以及伦理道德的因素,因此,生命科学家在进行生命科学研究活动时需要承担起科技带来的伦理道德责任,为生命科学研究承担后果。

2.2生命科学家的社会伦理道德责任

随着生命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逐渐面对生命技术发展所带来的危害进行反思和讨论,例如生命科学家曾经对重组DNA技术研究可能存在的潜在危害进行论证。近年来基因组计划、克隆技术也引发了广大人民群众对于伦理道德观念的讨论。但是对于生命科学研究中存在潜在危险的生命技术是否加以限制,并没有得出有效的结论。因此,生命科学家的社会责任不仅是为人类发展提供更先进的技术层面支持,更重要的是可以利用生命科学精神给社会公众带来正能量。另外生命科学家对生命技术进行研究,有专业的知识能够预见生命科学发展所带来的影响,作为人类社会的精英,生命科学家有能力参与重大社会发展决策,以保证生命科学发展实验的安全和可靠[3]。

3.生命科学发展过程中伦理道德的政策约束

生命科学研究成果的应用,对人类的影响极为深远。人类面对生命科技应用过程中存在着伦理道德风险,必须制定合理的生命科技政策进行约束,通过政策引导生命科学研究走在正确的道路上,为人类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生命科学研究的复杂性要求生命科技政策具有一定的灵活性,生命科学研究与科技政策之间保持良性的平衡以求获得伦理道德的认可。在生命科技政策具体制定过程中,需要综合多方意见,对科技成果有充分的认识和把我,遵循生命科学发展与人文伦理相结合的原则,对应用范畴进行规范。目前,社会上已有许多政策规范了现有的生命科技应用,比如1998年我国颁布实施遗传资源管理暂行条例;2003年加拿大正式提出法律草案,该法案禁止克隆人类的行为,禁止婴儿性别选择等。

4.结束

生命科学与人类第5篇

关键词:非生物类专业;生命科学导论;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17-0073-02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1世纪教育委员会报告强调教育必须是完整的教育,只有完整的教育才能培养更多具有完善知识结构、满足科学创新、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1]。生命科学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方面,2005年教育部高校生物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了非生物学类专业生物学基础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建议非生物类专业学生生物学普及教育的核心课程为《生命科学导论》课程[2]。但是,生命科学的研究内容涉及面宽,对教与学都是一种挑战,如何在教学组织、教学体系优化和教学过程综合化等方面开展《生命科学导论》课程教学是目前教育领域内面临的主要难点。因此,作者对非生物类专业学生生命科学素质教育进行了一定的探索与研究,结合几年来对非生物类专业学生进行《生命科学导论》讲授的体会和感受,谈几点认识。

一、开设《生命科学导论》课程的重要性

《生命科学导论》是面向高校非生物类专业学生的一门综合性教育课程,旨在促进大学生不断提高对现代生命科技的认识,激起对生命科学热点问题的兴趣,加深对科学交叉、渗透、融合的理解,激发探索和创造激情,树立正确的自然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随着生命科学的发展,《生命科学导论》课程开设是非生物类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逐步改变着高校基础教学的结构体系。2002年国家教育部专门发文件积极促进非生物学专业本科生生物教学的实施,要求具有“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的高校必须面对全校非生物学专业本科生开设《生命科学导论》课程,以培养交叉学科的研究人才,促进学生将专业知识与生命科学知识结合,产生新思路,开拓新领域,也为了提高本科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学生的健康与环保意识[3,4]。所以,对非生物类专业学生开设《生命科学导论》课程具有积极的意义。

目前,全国很多院校对非生物类专业学生开设了《生命科学导论》课程相关的生物学素质教育课程[3,5-7],课程性质多样化,在教学计划实施中充分体现了非生物类专业教学的特色。我校结合实际情况也对非生物类专业学生开设了《生命科学导论》课程,制订了具体的教学要求,使学生掌握生命科学与技术的基本常识、了解该学科的主要领域和进展,培养学生具备基本的生命科学素养。

二、教学内容的改革

鉴于非生物类专业学生的基础层次参差不齐,不同专业的学生对生物学知识的需求也不尽相同[4,8,9],我们对教学内容进行了精选、整合,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设计了不同的教学内容。面向文科学生时,采用讲座形式组织教学内容,主要以生命科学的热点问题和发展方向为主,结合介绍基础知识,使学生获得必要的现代生命科学基础知识,了解现代生命科学的新发展及其与人文科学交叉的趋势,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现代生命科学观,参与社会发展的决策。面向理工科学生时,教学内容侧重学科交叉意识的培养,采用系统讲授、部分自学的教学方式,以生命科学系统知识为主线,同时介绍生命科学领域内的最新进展,使学生理解、认识一些生命现象和过程,启迪学生的跨学科创新思维。

另外,学生对部分教学内容缺乏兴趣,如分类、形态、结构等生物学专业知识,因此提倡一些“开放性”内容由学生自学,激发学生思考与自学。同时,在教学过程中也应加强教学实践环节,如组织学生参观生物标本馆、生物园地等基地,以开拓学生视野,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

三、立体化教材的建设

根据多年的教学实践及其他高校相关方面的经验,编写了适合非生物类专业学生的教材《现代生命科学导论》。主要包括生命的物质基础、生命的新陈代谢、细胞与细胞工程、生物体内的信号和传递、人体的防御系统、遗传及其分子基础、丰富多彩的生命世界、生物与环境、生物技术的发展与伦理问题等内容,从不同角度对生命科学进行全面、系统的介绍,体现了知识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本教材具有以下特点:(1)考虑到非生物学类专业学生的生物学基础较浅,内容编排由浅入深,力求形象生动、通俗易懂,可启发学生思维,开阔思路。(2)从适合非生物专业文、理工类学生的教学理念与教学目标出发,选择以生命基本特征为主线,以生命活动的重要方面为主题,综合性地介绍生命本质,同时以生命科学的热点理论、应用和问题为切入点,采取专题综述、论证、探究等多种形式,在不同层次上启发学生自主探索的兴趣和开展深入思考。(3)在各章节内容后附上思考练习题,便于学生巩固知识,加深理解。

四、多元化的考试方式

考试是测评学生掌握知识能力的必要手段之一,好的考试方式不仅能够客观全面地评价学生,且有助于提高教学效果。因此,我们增加了过程评价和发展性评价等多元化学生成绩评定方法,以利于促使学生注重自身整体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提高[2]。通常采用平时考核(如专题演讲报告、课堂讨论和考勤等)、撰写课程论文和期末理论考试相结合的方式,不但评价了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态度、完成作业的质量,又考查了学生对知识的了解和掌握程度,同时多元化的考试方式也增加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减轻了学生的思想压力,且避免了少数学生平时不学习,通过考前突击准备获得较高分数,导致课程成绩不合理的情况发生[10]。

总之,为了提高非生物类专业学生的生命科学素质,在非生物类专业开设《生命科学导论》课程是新时期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是历史的必然。我们在改革、优化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等基础上,建立了本校非生物类专业《生命科学导论》课程的教学体系,以期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培养科学的思维能力,使学生发现学科间的交叉点,为今后的跨学科学习、研究奠定基础,从而促进科学研究更好、更快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杨建明,杨艳燕.公共生命科学教育与教学课程研究[J].高等理科教育,2003,(2):84-87.

[2]宋怡玲,杨军.“生命科学导论”课程体系建设与创新人才培养[J].高等理科教育,2006,(6):37-39.

[3]张万海.高师院校非生物专业开设生命科学课程的思考与实践[J].渭南师范学院学报,2005,(5):72-74.

[4]王玉芳.开设《现代生命科学导论》公选课的探讨[J].廊坊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3):20-21.

[5]李弘剑.浅谈非生物类专业的生物学基础教育[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2001,(23):104-107.

[6]王国强,吴敏,丁鸣.非生物类专业生物学实验教学改革实践[J].实验技术与管理,2005,(10):116-119.

[7]朱振元.现代生物学导论教学改革的初步探索[J].中国轻工教育,2007,(2):56-57.

[8]向波,龙德清,王锋尖.关于我校《生命科学导论》公选课的探讨[J].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3):67-68.

[9]段红英,丁笑生.高校非生物类专业开设生物学课程的现状及主要问题[J].教育教学论坛,2012,(45):121-122.

生命科学与人类第6篇

〔关键词〕 民生科技,第六次科技革命,机理,走向,重要维度,现实路径

〔中图分类号〕N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3)01-0018-04

关于科技革命,学界有三次说、四次说、五次说,比较能够达到共识的是五次说。 “第一次是近代物理学诞生,第二次是蒸汽机和机械革命,第三次是电力和运输革命,第四次是相对论和量子力学革命,第五次是电子和信息革命。” 〔1 〕 2011年以来,《科学时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学习时报》《中国科学基金》《决策》等报刊发表了一系列关于第六次科技革命的论文、调查报告和人物专访。根据前五次科技革命发生的机理以及专家学者对第六次科技革命的猜测,我认为民生科技是第六次科技革命发生的重要维度。“民生科技指涉及民生改善的科学技术,是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开展的科学研究、产品开发、成果转换和科技服务。” 〔2 〕 为了迎接第六次科技革命,我们必须大力发展民生科技。

一、前五次科技革命发生的机理及其走向

前五次科技革命的发生过程具有一定的规律,把握科技革命发生的规律有助于预测第六次科技革命。

(一)科技革命发生的领域从单个学科走向学科群,科学技术从分化走向更高层次的综合。第一次科技革命发生于16~17世纪,是以日心说、牛顿力学等为代表的近代物理学革命,促进近代化学、生物学、地学等科学的发展,科学逐步从哲学中分化出来;第二次科技革命发生于18世纪中后期,是以蒸汽机为代表的蒸汽机和机械革命,促进了当时英国冶金业、纺织业等产业的发展;第三次科技革命发生于19世纪中后期,是以发电机、内燃机、电讯技术等为代表的电力技术革命,促进了汽车、无线电、航空等行业的发展;第四次科技革命发生于20世纪上半叶,是以相对论和量子力学为代表的物理学革命,促进了天文学、地学等学科的发展。前四次科技革命表征为主体科学技术在发生革命的过程中渗透或带动了与其相关科学或技术的发展,科学技术从综合走向分化。

第五次科技革命发生于20世纪中后期,是以信息技术为先导包括生物技术、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空间技术、海洋技术在内的学科群革命。第五次科技革命不同于前四次科技革命,它是以某主体学科为先导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学科群革命。从前五次科技革命发生的轨迹看,科技革命不仅体现了从某学科革命走向学科群革命,而且体现了科学技术从综合走向分化,再从分化走向更高层次的综合。

(二)科技革命发生的动力来源于科技内部发展需要和社会外部需求。科学革命主要来源于科学内部发展需要,技术革命更多来源于社会外部需求。“发达国家的科技需求与科技革命的关系更紧密。” 〔1 〕蒸汽机和机械革命来源于英国解决棉纺织品质量低劣、竞争力低问题,因急需采用新技术提高竞争力的需求而产生;电力革命起源于欧洲,发生于美国,“原因在于当时美国人少地多,劳力不足,需要发展节约劳力的机械技术。” 〔3 〕第五次科技革命来源于解放脑力劳动和解决第二次、第三次科技革命引起的能源、生态、环境等危机的需求。美国在20世纪中后期具有人才、资金、技术等优势,成为第五次科技革命的发生地。因此,科技革命是否发生需要科技内部发展需要和社会外部需求的推动。

(三)科技革命发生的影响促进人类思维方式、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革,并使世界科技中心与经济中心不断发生转移。一般来讲,科学革命引起人类思维方式、思想观念变革,技术革命引起人类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革。两次科学革命产生了机械唯物观和辩证唯物观;三次技术革命实现了生产方式机械化、电气化和自动化,生活方式电气化和信息化,使人类逐步从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与此同时,科技革命促进世界科技中心和经济中心的转移,科技中心与经济中心的转移路线基本是一致的,即意大利-英国-法国-德国-美国和日本。

(四)科技革命发生的趋势越来越走向科学革命、技术革命与产业革命一体化。一方面,科学革命与技术革命发生间隔的时间越来越短,不断走向一体化。第一次科学革命发生于16~17世纪,第一次技术革命发生于18世纪中后期,相隔近200年;第二次科学革命发生于20世纪上半叶,第二次技术革命发生于20世纪中后期,相隔仅几十年。另一方面,科技革命与产业革命越来越走向一体化。第一次产业革命发生于1763~1870年,第一次技术与第一次产业革命几乎同时发生;第三次产业革命发生于1946~1970年,第三次技术革命与第三次产业革命几乎同时发生。所以,从发展趋势看,总体上科学革命、技术革命与产业革命走向一体化。

二、民生科技成为第六次科技革命发生的重要维度

第六次科技革命什么时候发生?一些专家认为可能发生于2020~2050年。中国科学院中国现代化研究中心主任何传启认为,“第六次科技革命(约2020~2050年)有可能以生命科学为基础,融合信息科技和纳米科技,提供解决和满足人类精神生活和生活质量需要的最新科技。” 〔4 〕他提出三个方面原因,每次科技革命发生周期约70年,第五次科技革命从20世纪中后期到21世纪20~50年代近70年,此后将会发生新的科技革命;分子生物学从1953年诞生到2020年近70年的积累,有从量变到质变的潜能;还有2020年有可能是经济增长周期的一个拐点。中科院通过对300多名专家研究形成“面向2050年中科院科技发展路线图”指出10~20年很有可能发生一场新的科技革命。通过对科学技术发展趋势的把握及综合考虑专家学者的观点,我认为民生科技是第六次科技革命发生的重要维度,具有相应的动力机制,并对人类观念、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等产生重要的影响。这种讨论具有一定的“科学猜想”性质。

(一)民生科技成为第六次科技革命发生的可能领域。从目前世界科技发展视角看,“许多科学家认为21世纪是生物学的世纪,许多国家对生命科学的投入比较大。” 〔1 〕生物学发展对人口健康等民生科技发展具有变革力。从我国科技发展情况看,2011年5月,中国科学院中国现代化研究中心曾收回108位院士关于迎接世界第六次科技革命看法与对策建议。从统计资料看,“信息和仿生工程的支持率最高,达到72%;部分院士认为,第六次科技革命的主体部分应包括:生命科学、生物医学、环境科学、防灾减灾科学等;有院士认为,21世纪人类最重要的问题应该是绿色能源问题。” 〔5 〕从面向2050年中科院科技发展路线图来看,围绕民生的绿色、智能和可持续发展等有望成为第六次科技革命的重要维度。所以,第六次科技革命将以与民生直接相关的生物学为先导,包括健康科技、生态环境科技、公共安全科技、防灾减灾科技等民生科技在内的学科群革命。民生科技成为第六次科技革命发生的可能领域。

(二)解决健康、环保、安全等民生问题成为第六次科技革命发生的重要动力。从科学内部发展需要看,学术界多认为“第六次科技革命有可能主要发生在生命科学领域或者以生命科学为基础的领域。” 〔5 〕

从社会需求看,21世纪发达国家及发展中国家把解决民生问题、提高人类生活质量作为国家科技规划的重要选择。美国把“改善人民的生活和健康”作为重要维度之一;欧盟把“提高生活质量和生活资源的管理”作为四个主题计划之一;日本把建设“人民安居乐业且生活质量高的国家”作为科技发展三个目标之一;我国《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把科技惠及民生作为本质要求,大力发展惠及民生的人口健康科技、公共安全科技、绿色城镇关键技术等。《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将与民众健康、环保、安全等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能源科技、环境科技、人口与健康科技、公共安全科技等作为我国科技发展的重点领域。“信息科技、生命科学、能源科技、纳米技术和新材料科技,以及与公共卫生、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相关的领域多成为各国重点发展的领域。而这些重点领域往往是多学科交叉的、有广泛影响的领域。” 〔6 〕

所以,从科技发展内部发展需要和外部需求看,解决健康环保、安全等民生问题为己任的人口健康科技、公共安全科技、环保科技等民生科技将成为第六次科技革命发生的重要领域。

(三)民生科技作为第六次科技革命发生的重要领域将引起人类观念、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变革及世界科技中心和经济中心的转移。从观念变革看,第六次科技革命将体现以人为本的和谐观。18~20世纪科技发展的重点是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21世纪的科技重点将是人类认识自己、改变自己和适应太空环境,全面提高生活质量,提高人类可持续性和适应宇航时代的需要” 〔1 〕,体现为以人为本,人类与环境、人类与社会、人类自身的和谐发展。第六次科技革命将使人类生产方式走向人性化,生活方式走向休闲化和创新化,以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第六次科技革命将引起世界科技中心和经济中心转移到何处?从目前国际发展趋向看,谁抓住机遇,抢占第六次科技革命的有利位置和制高点,谁就有可能成为新的世界科技中心和经济中心。“1700~1950年期间中国从世界强国降为半殖民地国家,从发达国家降为欠发达国家。” 〔4 〕 1950年以来,中国社会生产力(按购买力平价计算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水平不断提升,1978年中国GDP总值世界排名第15位,1980年第7位,2011年跃升为第2位。第六次科技革命使中国再次面临选择,我们是从第六次科技革命中抓住机遇获得巨大发展,还是付出高额代价,关键看我们的行动。我们只有主动解决民生问题,积极迎接第六次科技革命,才有可能创造新的辉煌。

(四)民生科技与产业的一体化将成为第六次科技革命发生的重要趋势。从前五次科技革命发生机理看,科学革命与技术革命是交替发生的,技术革命与产业革命几乎是同时发生的。第六次科技革命将实现科学革命、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的交叉融合,并走各一体化。原因在于:其一,科学发现到技术发明再到产业化时间越来越短。电动机从发明到应用共用了65年,电话用了56年,真空管用了5年。科学与技术、产业的融合趋势,预示着科学革命与技术革命、产业革命将走向一体化。其二,第六次科技革命将围绕提高人类生活质量而展开,它从一开始就同社会需求紧密联系,一旦有科学或技术上的重大突破,必然会很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总之,第六次科技革命将是一场围绕解决人类自身健康、环保、安全等民生问题而引发的,以生物学为先导,包括生态环境科技、公共安全科技、人口健康科技等民生科技在内的学科群革命,并将引起人类观念、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世界科技中心和经济中心等变革。

三、发展民生科技,迎接第六次科技革命的现实路径

从科技革命发展历程看,中国错过了前四次科技革命的机会,第五次科技革命收获不是特别多。所以,对第六次科技革命倍受学界关注。为了迎接第六次科技革命,我们必须创新民生科技发展路径。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和谐科技观。科技观是引领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指示灯。蒸汽机革命和电力革命大大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不断改变人类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在此期间产生了以人类中心主义为特征的科技乐观主义,科技发展以满足人类需求为价值取向,不惜以生态和环境破坏为代价。20世纪50年代,随着科技发展带来的生态环境破坏、资源危机、人口过剩等问题越来越突出,科技悲观主义越来越盛行,给世人以警示,唤醒了人们的忧患意识。20世纪70年代以来,环境保护运动不断掀起。20世纪80年代,可持续发展观体现了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

进入21世纪,树立以人为本的和谐科技观成为科学技术发展应遵循的理念。首先,体现以人为本,即以解决民生问题为根本,以发展成果由民众共享理念来发展科学技术;其次,体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及人自身的和谐发展。从世界范围看,目前生态环境危机、能源危机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大力发展生态环境科技和新能源科技,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仍是未来第六次科技革命的主要内容之一;进入21世纪,公共安全事件呈上升趋势,大力发展公共安全科技,实现人与社会和谐发展也是未来第六次科技革命的主要内容之一;随着民众对健康需求的不断提升,实现人自身和谐发展也成为新时期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理念。总之,为了迎接第六次科技革命,我们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和谐科技观。

(二)加强民生科技内部发展需要与外部发展需求的耦合。从科技发展的内部需要看,近年来生物学得到了我国政府和学术界的高度重视。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 年)》中,生物技术被列入国家科技发展的五个战略重点之一。 在国家 “十一五”、“十二五” 基础研究发展规划中也将生物学列入了重点支持领域。“2002-2012年(截止11月1日)10年间,我国发表的国际论文中有14个学科的论文被引用次数进入世界前10位。其中,药学与毒物学居世界第6位,生物与生物化学居世界第8位,微生物学居世界第10位。此外,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居世界第12位,神经科学与行为学居世界第13位,临床医学仍保持世界第14位,精神病学与心理学居世界第16位。” 〔7 〕这些学科多是与解决民众健康等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生物学与医学领域。

从民众需求看,解决健康、安全、环保等民生问题成为民生科技发展的重要外部需求。“十七大”以来以解决民生问题为己任的民生科技越来越得到政府的重视。《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和《关于加快发展民生科技的意见》对“十二五”期间我国重点发展的民生科技从资金、人才、管理、科普等方面进行规划,体现了民生科技对解决民生问题的支撑功能。从目前看,科技发展内部发展需要与外部需求是一致的,都集中于解决民众健康、安全、环保等民生问题相关的生物学、生态环境科技、公共安全科技等,二者的耦合有助于加快民生科技的转化与应用。

(三)提高民生科技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度。第六次科技革命将使科学革命、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走向一体化。我们应创造条件加快民生科技与其相关产业的融合。一方面,在机制上进一步深化政产学研用一体化,充分建立起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科研院所、大学与民众参与五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加强不同主体之间的协同性,充分发挥不同主体的功能;另一方面,在产业上加快环保、健康、医药卫生、安全等民生科技产业的布局,为民生科技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人才、制度等保障。目前我国民生科技产业处于起步阶段,资金、人才和制度等支撑都比较缺乏,民生科技学科建设比较滞后,这些严重影响了民生科技产业化水平;再者,提高民生科技对传统农业、工业等改造力度,实现传统产业健康化、安全化、生态化发展。农业、工业等传统产业存在能耗高、环境污染严重、安全系数低等问题,要实现传统产业健康、安全和环保发展,必须加快民生科技对传统产业的变革,实现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

(四)加快民生科技对人类观念、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变革步伐。每一次科技革命都引起人类观念、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变革,民生科技作为第六次科技革命的重要领域,它将使人类从观念上越来越重视健康、安全、环保,人类观念的变革反过来会成为民生科技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民生科技的发展也会使人类生产方式更加注重健康、环保、安全,人类生活方式越来越走向人性化和休闲化。人类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革往往反映了一个新时代的到来。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未来随着民生科技发展的不断深入,人类的观念、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将越来越来越人性化,不断走向健康、安全和环保,引领人类走向更高层次的发展阶段。

总之,“科学革命是不同时展的产物。” 〔8 〕民生科技作为第六次科技革命的重要维度,我们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和谐科技观,加快解决健康、安全和环保等民生问题,大力发展健康、环保和安全等环保产业,实现人类观念、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革。

参考文献:

〔1〕何传启.第6次科技革命的主要方向〔J〕.中国科学基金,2011(5).

〔2〕科技部《关于加快发展民生科技意见》〔EB/OL〕.中国聚合物网,2011-07-21.

〔3〕张瑞民.世界科技革命的历史简介及启示〔J〕.社科纵横,2004(5).

〔4〕金振蓉.我国面临第六次科技革命战略机遇〔N〕.光明日报,2011-08-06.

〔5〕叶 青,何传启.迎接世界第六次科技革命〔J〕.决策,2011(8).

〔6〕李正风,邱惠丽.若干典型国家科技规划共性特征分析〔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5(3).

生命科学与人类第7篇

 

一、生命法学的含义

 

科学技术是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重要手段。科学技术越发展,它的正副作用也就越来越大[1]。一方面,科学技术的认知与革新作用,有利于社会的快速发展,增进人类福祉;另一方面,科学技术也是一把双刃剑,它可能改变人类传统的安全观,给人类带来恐惧甚至是灾难性的负面效应,影响人类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一推动力,科学技术的影响不仅仅体现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条件的改善上,而且会直接或间接地体现在我国的制度建构和法制发展上。特别是伴随着现代生命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建立在该技术之上的各种应用逐步走向产业化,进而引发了各种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这就亟须人类达成共识,制定规则加以规范。为此,生命法学应运而生。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人们对生命法学的关注度和研究成果都是极为有限的。1997年6月,在上海社会科学院召开了首届生命法学理论研讨会,并宣布成立了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生命法学研究中心,这也是国内最早且至今仍是唯一的一家生命法学研究中心。目前,中国生命法学研究的领军人物倪证茂、刘长秋等,在国内外刊发了大量文章并出版了部分著作,使得生命法学在我国逐渐朝着独立部门法的方向发展。生命法学将会成为21世纪中国法学研究领域中的一门显学。

 

我国对生命法学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期,作为一门新兴学科,生命法学一直备受学界关注。对于生命法学的含义,认识角度不同,表述亦不相同,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一是认为生命法学是调整关于人体及其他各种生态体中各类生物活性物质的生存与死亡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5]9-16。二是提出生命法学是“以人类诸种自然生命现象和生命活动规律为研究调整对象,以生命科学部分原理、机制为中介的,旨在寻求与创制符合科技进步要求并满足生命价值道德标准的人与自然之间新型法律制衡”的部门法学。三是指出生命法学关注于人类生命的创设、连续乃至终结的全过程,并引人法律规范来指导约束这一过程中的种种行为。生命法学的研究对象是与处分人类生命有关的行为,其法律关系指向的客体直接针对人类生命。四是愧证茂提出的概念:生命法学是研究生命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部门法学。五是刘长秋提出的观点:生命法学就是指研究生命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是有关生命法的知识理论体系。上述关于生命法学含义的界定,个别观点把作为法学学科的生命法学与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部门法——生命法相混淆,从立法法以及法理学的角度来看,这样的定义不能作为法学学科的定义。作为我国生命法学研究奠基者的倪证茂和刘长秋对于生命法学的定义,更加符合学科定义,能够反映作为一门法学学科的生命法学的研究对象,能清楚地看到人们研究生命法学的主要方向,对本文的写作具有重要启示。综观上述观点,本文认为定义生命法学时仍存在一定误区。

 

首先,将生命法学定义为研究“生命法”的法学学科欠妥。因为我国目前并没有制定完备的、独立的生命法,生命法这一概念本身也需进一步界定。虽然在我国古代,就有关于人的怀孕、生育、长寿等方面的立法与司法,但是这些内容散见于各类不同法律规范中,且是建立在当时社会发展水平之上的。这与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基础之上而引发的社会问题、产生的社会矛盾、涉及的社会关系不同,现代的生命法不仅仅涉及如何保障人类的血缘关系、身体健康,更重要的变革是涉及人的“创生”过程。因此,有必要对生命法的概念进行界定。

 

关于生命法,有学者认为,生命法在我国早已存在,涉及范围很宽,并列举已有的生命法,诸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药品管理法》《国境卫生检疫法》《医疗器械管理办法》《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解剖尸体规则》《中药保护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重症监护室(ICU)收治范围及标准》《血液透析收治标准和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人用血浆卫生标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处置技术规范》,等等。本文认为,从狭义生命法的角度看,这些学者们所列举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全属于生命法的调整范畴,更不能简单地认为这是已有的生命法。

 

何谓生命法,直到目前,国内学者都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最初提出“生命法”概念的是邓公平,在他主编的《医药卫生法学》W—书中,写有“现代科学技术与生命立法”一章,其中第二节为“生命法的原则”,第三节为“生命法的若干进展”。虽然当时已经提出了“生命法”的概念,并对其进行了一定的研究,但是书中并没有对该概念进行定义。倪证茂在《生命法定义论》一文中指出,生命法是调整生命社会关系的法律[8],第一次明确了生命法的调整对象。

 

其次,将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基础之上而引发的新型社会关系等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医学、卫生法律关系欠妥。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人类面临的社会关系越来越复杂,例如:无性生殖打破了传统的两性自然生殖理念,变性手术、器官再造等是传统任何时期都不可能出现的社会现象,因此,现代生命法具有时代性、发展性。技术仅仅是工具,关键是如何使用技术,以及使用之后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这是生命法面临的现实问题,也是亟须解决的社会问题。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给生命法学下定义,应注意以下两点:第一,生命法学是一门学科知识体系。“法学是一种知识体系,而不是这一知识体系所要研究的规则。”生命法学,从法学理论角度分析,是关于某一领域的知识体系,即是有关建立在生命科技基础之上的生命法的知识体系,并不是作为理论部门法的生命法本身。生命法学作为一种知识体系,一种学科理论研究,不承担调整任何社会关系的功能,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只能是法的功能而不是任何一门法学的功能。因此,对生命法学含义的界定不能混同于对生命法含义的界定,生命法是生命法律规范的统称,而生命法学则是有关生命法的知识体系,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第二,生命法学的研究目的是促进生命法立法。加强对生命法学的研究,主要目的就是了解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医学科技的不断发展所引发的各种社会现象,产生的各种社会矛盾,涉及伦理、道德与法律之间的纷争。这些因素,只有通过形成一定的社会规则进行调控,才能得以更好地解决。正如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中所指出的:“随着立法发展为复杂和广泛的整体,出现了新的社会分工的必要性:一个职业法学者阶层形成起来了,同时也就产生了法学。”因此,对于生命法学的研究,主要目的就是促进生命法立法,形成一部真正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状态下的法律。

 

通过上述分析,对生命法学定义如下:生命法学是指以促进生命法立法为宗旨,以明确生命法内容、调整对象等为目标,调整生命科技引发的社会关系的学科知识体系。

 

二、生命法学与代孕

 

将生命法学与代孕相提并论,主要目的是说明两者之间的关系,论证生命法学理论下的代孕行为。两者间存在的关系如下。

 

(一)生命法学与代孕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生命法学是一门学科知识体系,它以促进生命法立法为宗旨,主要用以解决基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及社会矛盾。生命法的调整对象、调整方法,自然成为生命法学的研究内容。生命法是调整生命社会关系的法律。所谓生命社会关系,倪证茂在《生命法定义论》中首先指出:“生命社会关系,是指与人的生命存在、健康、长寿、永生相关的社会关系。”其中,“与人的生命存在相关的社会关系”是指血缘关系、血缘伦理关系、类血缘法定关系。“与人的生命健康相关的社会关系”是指,为保护人的生命健康,群体中的生命个体在处理自身尤其是对待与处理群体中的其他人的利益过程中所结成的社会关系。倪证茂之后对生命社会关系的定义作了重要的修正:“生命社会关系是指由生命科技活动而发生、为着生命科技的发展、可据以协调生命科技劳动者、生命科技劳动组织和生命科技劳动管理机构内部关系以及相互关系,并可据以协调上述各方面与相关的自然人、法人的关系的一种社会关系。”

 

代孕,就是基于生命科技活动而产生的、会引发各种社会关系的行为。代孕行为涉及生子需求方、代孕母亲以及代孕儿三者之间的关系。既包括前两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明确,也包括代孕儿法律地位、归属等社会问题。代孕还涉及上述三方主体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比如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计划生育部门等。这些行为引发的社会关系较复杂,与以往任何生育方式都不同,只能通过特定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和解决。可以看到,生命法学与代孕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目前代孕在我国被禁止,但关于代孕的报道举不胜举。在2014年8月4日以及8月18日,《纽约时报》连续报道两篇关于中国代孕的相关内容。目前,代孕在中国可谓禁而不止,代孕母亲供不应求,代孕中介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势头猛烈。

 

代孕与传统的借腹生子不同,属于现代人工生殖——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必须借助于现代科学技术得以完成,是科技“创生”的一种特殊形式,代孕必须保证代孕儿与生子需求方的纯正血缘。在代孕过程中,涉及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自然人与国家的关系等,这些符合生命法学调整的生命社会关系,故认为生命法学与代孕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二)代孕丰富了生命法学的研究内容

 

代孕是现代生殖技术的一种,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基础之上,属于人工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从理论上讲,代孕行为很复杂,最主要的则是胚胎来源问题,根据生殖细胞精子和卵子的来源不同,可以分为夫精供卵(含代孕母亲供卵以及第三人供卵)胚胎移植,夫精妻卵胚胎移植,供精妻卵胚胎移植,供精供卵(含代孕母亲以及第三人供卵)胚胎移植四种形式。本文认为,代孕的形式必须要严格界定,只有夫精妻卵结合的胚胎,才能作为代孕的胚胎来源。其他任何形式的代孕都有可能引发相关的伦理争议。例如.美国一位50多岁的绝经妇女复发重温生儿育女之旧梦,经医生的精心策划与鼎力相助,用其与前夫所生女儿的卵子和其现任丈夫的精子进行体外授精,然后植人老妇人的子宫,十月怀胎生下一子m®。此事带来的人际关系难题是:老妇人与新生儿之间的关系如何界定?其丈夫与新生儿的关系如何界定?其女儿与新生儿的关系如何界定?这是此种代孕势必会产生的问题,也是绝大多数人反代孕的理由。如果将代孕严格规定为:只有不孕不育夫妻的生殖细胞体外受精后才能植入代孕者的子宫中,这样就可以避免上述案例中带来的各种质疑。可见,代孕丰富了生命法学的研究内容,只有在生命法学的规范下代孕才能走上正轨。

 

三、基于生命法学的代孕可行性分析

 

(一)代孕是以生命科技活动为中介的生命社会关系

 

代孕不同于传统的借腹生子,必须依靠现代生殖技术,即人工体外授精——胚胎移植技术来完成。这一行为必须以生命科技活动为中介。1978年人类成功培育出世界上第一个“试管婴儿”,命名为路易丝布朗。这一技术是被誉为“精子人”的美籍华裔生命科学家张明觉与平卡斯发明的。他们在长期合作中发现,精子要在雌性生殖道内待几个小时才有受精能力,从而打开了哺乳动物体外受精之门,为人类试管婴儿的诞生奠定了基础。

 

生命科技活动引发的生命社会关系复杂多样。以试管婴儿为例,所涉及的与之相关的父子、母子关系相当复杂。唐奈和琼斯在其《美国婚姻和家庭法》一书中写道,在试管授精的情况下,独立或综合型母系的主要类型有四种:生物遗传意义上的母亲、生身母亲、心理上的母亲和契约上的母亲。生物遗传意义上的母亲与胚胎最初形成有关,必须是卵子的提供者;生身母亲介人到怀孕过程,为子宫的提供者;契约母亲则是契约要求实施试管授精者;心理上的母亲与胎儿或子女之间发生感情上的联系,故卵子提供者、子宫提供者、契约签订者都可以称为心理上的母亲[11]23。而与试管婴儿相关的父亲主要有:生物遗传学意义上的父亲,即精子提供者;契约上的父亲,即同意实施试管授精的签约人;子宫提供者的丈夫则是第三类父亲[12]126。本文认为,仅限于生物遗传学意义上的父亲和母亲提供的精子和卵子经体外授精以后,才能植入代孕者的子宫。通过这样的限定,代孕行为主角的社会关系将得以简化,更利于各方主体权利义务的保障。相对于现在普遍开展的人工生殖技术,特别是涉及捐卵、捐精的人工授精技术,代孕在确定受精胚胎的父母时更加容易,引发的伦理问题也更容易解决。虽然目前国家关于捐精、捐卵都有严格的文件规定,一个捐精人捐献的精液只能供有限数量的需求者使用,而且为了避免试管婴儿成年后的伦理矛盾,国家对试管婴儿建立有专门的终身随访机制,但这种机制能否万无一失是值得深思的。而代孕就不存在这样的风险。如果代孕母亲与符合代孕的不孕不育夫妻在子女归属上产生争议时,因胚胎来源于不孕不育夫妻的精子和卵子,因此应以生物遗传作为判断标准。

 

生命法学是研究生命法的学科知识体系,而生命法是调整生命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生命社会关系是生命科技活动的直接后果,它的特点之一就是以生命科技活动为中介。可见,代孕符合生命法学的研究对象,是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基础之上、通过法律规范能够造福人类的行为,其可行性显而易见。

 

(二)代孕以生命科技创造权利为本位

 

生命科学技术的使命之一是造福人类。当人工生殖科技能够解决不孕不育这一棘手问题的时候,就已经给不孕不育患者创造了再生育权,此时的生育权不同于法律规定的生育权,法律规定的生育权是作为人应该享有的基本人权,是不能被任何人、任何部门剥夺的。但是随着现代工业社会的发展,不仅有来自于家族遗传、自身疾病等因素,还可能有来自于工业污染、食品危害、大气危害等人为因素造成的不孕不育患者,这一群体现已占到我国已婚人群的15%-20%左右,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所以这一群体数量庞大,他们再生育权的实现途径只有通过生命科技予以创造。而这时生育权的实现,是需要一定条件的,既包括科学技术的发展程度,也包括受科学技术影响而建构的各项国家制度,特别是国家法律法规。以代孕为例,现在所指的代孕与传统观念中的代孕有着很大区别,以前生命科技还不能实现人工体外授精——胚胎移植技术之前,代孕依然是通过男女两性生殖完成生儿育女的梦想,当然此时基于性交行为的两性,是不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之间,这是有悖我国《婚姻法》中规定的“夫妻具有忠诚义务的”行为,国家理应禁止。但是,国家目前有关禁止代孕的规定,已经不能与现代人工生殖技术相适应,现代生殖技术的发展足以在不违背伦理的情况下,实现不孕夫妻的生育权。可见,代孕是现代人工生殖技术创造的不孕夫妻再生育权的实现途径之一。

 

无论是生命科技劳动者、生命科技劳动组织及生命科技劳动管理组织,还是代孕的双方主体,在享受生命科技创造的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3]M。生命科技活动中的义务不但不制约、束缚社会关系主体的生命科技创造权利,而且是直接为增进生命科技创造权利的义务。一方面,作为产生于一定经济发展水平之上的生命科技,有责任与义务发挥科技服务优势,为人类实现各项权利提供力所能及的条件;另一方面,生命科技工作者,也应该将能够为他人创造权利为本位作为一项光荣的使命。

 

(三)代孕行为是纵向行政隶属关系与横向民事平等关系的结合

 

代孕行为涉及纵向行政隶属关系。一方面体现在国家对于能够开展代孕技术的医疗机构的行政许可,另一方面包括对患有不孕不育夫妻以及失独家庭再生育过程中的行政审核与监管。生命社会关系中的生命行政隶属关系,一般并无强烈的政治统治性,而仅具有行政管理性,其目的在于自我调节,以便统一行政链条上的各个生命科技劳动管理机构更好地为生命科技进步服务[3]7°。截至2007年12月31日,按照规定条件,经专家现场评审,卫生部共审核批准了102家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10家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有国家正规资质的试管婴儿单位138家[|3]。这些经卫生部审核获得行政许可的医疗机构,基本上都可以开展代孕技术,只是基于目前的法律政策原因,不能开展该项技术。

 

生命社会关系中的民事平等关系,不强求绝对的对等关系,交往双方在人格上地位平等,在利益上能够达成共识,而且交往关系在利益实现之后还能继续发展。同样的道理,因之前对于代孕已作严格的限制,所以,代孕行为完成之后,代孕母亲并不一定就失去这个孩子,可以成为孩子的“干妈”,以这样的方式共同关心孩子的成长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四)代孕以不孕患者享有依靠科学造福人类为依据,以代孕母亲获得合理报酬的助人为乐为合作基础

 

生命科学技术的宗旨就是发挥现代科学技术,造福人类,为人类谋福祉。2014年6月3日,在“让工程科技造福人类、创造未来——在2014年国际工程科技大会上的主旨演讲”中指出:“对幸福生活的追求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最持久的力量。享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髙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是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共同梦想。”可见,“享有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是实现幸福的一个重要方面。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没有健康的体魄,何谈工作与生活。这里的身体不仅仅包括作为人的基本物质组成的各项指标是否正常,能否健康长寿,还应包括作为生物意义的人的自我发展,个体生育和种族延续等问题。

 

代孕的另一个关键主体代孕母亲,是完成代孕必不可少的环节。虽然很多国家、很多学者认为,开放代孕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无偿爱心代孕”,否则,凡是涉及金钱支付,都被认为是对女性生育权的亵渎。但从公平正义的角度出发,代孕母亲进行代孕承担的风险、付出的劳动、代孕过程中遭受的身心变化,甚至可能遭受的终生不孕或者是死亡的风险巨大,即使生子需求方给予代孕母亲一定的代孕补偿费用,这也是杯水车薪。因此,本文认为,开放代孕不应以是否支付代孕补偿费用为限定条件,唯一的限定条件应该为:代孕儿必须具有生子需求方的完全遗传基因,即体外授精的精子、卵子只能由不孕不育夫妻提供,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供精或供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