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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灾害治理(合集7篇)

时间:2023-09-22 09:42:55
重大灾害治理

重大灾害治理第1篇

[关键词]地质灾害防治;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P8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1-0105-01

1.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状

我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初期的慢慢摸索,到现在可以及时、有效地进行防治工作,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上,依然可以做到:及时周密地部署,相关工作人员及时进行灾后抗战,领导深入灾区进行指导,尽量减轻灾害影响;健全应急支撑体系,应急反应迅速,出台很多相应的灾害防治条例,稳步快速进行防治工作;预警能力提高,预案启动坚决,减少损失,降低人员伤亡率;开展隐患防治工作,我国已经认识到灾害防治工作重在“防”上,重点突出资金安排,技术给予支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等

2.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地质条件导致灾害频发,工作量大

我国的地质条件复杂,多山区、丘陵等地形条件,不稳定的地质区域较多;从2010年的四川地震来看,我国的地震强度与发生频率都较高;另外,受经济与科技的影响,居住在山区的农民受地质灾害的影响更加严重;还有,受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我国的地质灾害的发生率更是高于上个世纪。受到种种原因的影响,我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工作量大,工作人员还要受到交通不便的影响,更加加大了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量。

2.2 地质灾害防范意识不强

我国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的力度不够,致使一些普通的群众对于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没有概念,防治地质灾害的意识淡薄,缺少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另外,居住在落后山区的居民对于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更是落后,甚至还有相信神佛之说的封建思想,对于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基本没有。另外,在山区建立厂房、开发煤矿、修筑隧道等,在不规范的劈山开路、拦水造坝等行为中,无形中增加了地质灾害的发生率。

2.3 防范工作某些环节薄弱

我国南北地区、城乡之间,经济、技术的差异性大,致使在不发达的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无论是在人员配置上,还是在技术的支持上,都达不到有效防治地质灾害的标准。另外,一些城乡建设工程企业,只注重效率,忽略质量。相关部门对这些违章的、不合格的工程没有给予严格的管理,致使一些建筑在地质灾害中坍塌,严重影响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影响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3.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的应对策略

地质灾害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的损失,从2008年以来,单是汶川、玉树、雅安三场地震就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一个个和谐美满的家庭被拆散,同时也给国家的经济带来重要影响。由此可见,地质灾害的危害性,也由此说明,做好地质灾害的治理工作是多么的重要。

3.1 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

①成立专门的地质灾害治理小组在地质灾害的治理要在兼顾全局的基础上进行重点的治理,既要明确治理的目标,又得遵守相关的政策法规。为此,成立专门的地质灾害治理小组进行全局的统筹规划,其他各部门配合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将预防地质灾害治理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此外,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要在地质灾害的治理小组的规划下,加强地质灾害工作的饿监督治理工作,并且积极从国家争取地质灾害治理的专项资金,保障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的物质基础,为突发性的地质灾害监测、治理及调查等做好保障工作。②编制地质灾害治理的方案相关的部门可以编制地质灾害治理的方案,下发到各机关以及乡镇等贯彻、执行。对于已经发现的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方,做好密切的监督与调查,设置相应的管理负责人,编制一些关于地质灾害发生时需要注意的事项的小册子,将其发到该地区人们的手中,并将发生危险应采取的撤离方案及路线等记录其中,帮助人们在地质灾害发生时,做好有序的撤离。③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有助于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的有序高效开展。规章主要内容应具体体现为:明确地质灾害在防治汛期的值班制度,地质灾害在汛期危险点的巡查制度、地质灾害的险情速报制度、地质灾害治理的监测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监测资料汇编上报制度、异变危险点应急调查制度、地质灾害的预防预报制度、以及地质灾害的预警告示制度和地质灾害治理的奖惩制度,将地质灾害治理工作进行明确的划分,让地质灾害的工作人员做到有章可循,对于表现好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激发其工作的积极性。

3.2 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要积极做好人们的宣传工作,利用每年的土地日、地球日等特殊的日子,积极进行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的宣传,可以通过网络将地质灾害的相关信息进行宣传,可以制作一些小动漫或者小漫画,吸引大家的眼球,从而达到宣传的目的。同时还可以通过在电视上播放公益广告的方式,进行宣传,将地质灾害的严重性,以及地质灾害的预防治理的意义通过网络或者视频告知公众。此外,地质灾害治理的工作人员还可以深入到地方,地方的人们对于地质灾害的知识非常匮乏,并且在日常的活动中,可能会为地质灾害的发生留下安全隐患,因此地质灾害的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开宣讲会等方式,为一些基层的民众讲解地质灾害的相关知识,并告知其如何做好地质灾害的预防治理工作,向广大群众进行积极的宣传,做好地质灾害预防知R的普及,降低地质灾害的人为诱发的几率。

3.3 经费、科技的有效管理

①建立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小组要积极向国家财政争取地质灾害的治理资金,并且还可以通过与企业合作,或者拉赞助等方式增加地质灾害治理的专项资金,交由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将其作为地质灾害的治理资金,其他部门或事项都不得挪用,避免地质灾害治理过程中因资金不足而导致被迫停工问题的出现。此外,对于国土资源的调查费用要进行合理的控制。地质灾害的频发,致使地质灾害的治理工作也越来越重要,对经济的要求也就有所提高。因此,必须调整原有的工作模式,加大对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的投入,发挥其积极的作用。②加强科学技术水平的投入科学技术是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研究的技术保障,在地质灾害的研究过程中会涉及到很多的高科技设备,这些设备对于地质灾害的监督和研究预防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如果科技水平差,就不能准确地对地质地貌进行检测,不能有效地做好地质灾害的预防治理工作。因此,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的相关部门必须重视对科技的投入,看到科技在地质灾害的预防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地质灾害工作的预防治理效果。

参考文献

[1]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宣传教育中心.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M].北京:地质出版社, 2003 .219-223

[2] 殷跃平.中国地质灾害减灾战略初步研究[J].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 2004, 15(2):1-7.

重大灾害治理第2篇

一、地质灾害现状与特征

截止明年3月底,全县共调查核实地质灾害点143处,分布于19个乡镇59个行政村。地质灾害类型为滑坡、崩塌、泥石流,其中以滑坡为主,共85处,占灾害点总数的59%;次为崩塌,共31处,占22%;再次为泥石流,共27处,占19%。滑坡、崩塌主要为浅表残坡积层地质灾害,泥石流主要为小型低易发沟谷。地质灾害规模以小型为主,共135处,其余为中型7处,大型1处。地质灾害危害程度为重大级的15处,较大级41处,一般级87处。地质灾害共威胁837户4621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威胁财产4233万元。我县地质灾害点分布点多面广,除古市镇外,各乡镇均有分布,主要分布在*镇、*乡、*镇、*镇、*乡和*乡等,在空间分布上以海拔500-800米地段居多,300-500米次之。

二、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实施《*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为契机,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和乡镇政府防灾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和监测预警预报;继续做好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治理和避让搬迁,做到“不死人、少伤人”,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时段和灾害类型

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结合以往地质灾害发生时段、类型分析、气象趋势预测等因素,预测今年我县气象灾害偏重,发生地质灾害的概率比较高。明年,我县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仍主要集中在5~6月梅汛期和7~9月台汛期两个阶段,县内大部分山区梅汛期、台汛期地质灾害的发生几率比去年要高。梅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为滑坡、崩塌及泥石流。台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台风降雨开始时至台风降雨停止后48小时时段,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为滑坡、崩塌、泥石流。近两年来,春汛期持续强降雨天气也容易引发地质灾害,需引起重视,加强巡查监测工作。

(二)重点防治区域

一是地质灾害多发区。主要集中在*镇、*乡、*镇、*镇、*乡和*乡等乡镇,是突发性地质灾害易发区域;二是重要交通干线、山区公路和康庄公路。重要交通干线主要指50省道*线和44省道上松线,途径地质灾害易发区,需预防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山区公路和康庄公路由于道路边坡防护等级低,为滑坡、崩塌多发地段;三是山区农居点和中小学校舍。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山区农居点和中小学校舍一般紧邻山坡建设,切坡建房、修路等工程活动形成的边坡易引发和遭受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四是小流域泥石流区域。小流域泥石流往往危害范围较大,威胁人口较多,为我县重点防治区域。

(三)重点防治地质灾害(隐患)点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规模、稳定性和危害程度,今年我县确定需重点防治的地质灾害点18个,其中“A”类地质灾害点2个、“B”类点8个、“C”类点8个。每个点由县国土局统一安排监测员进行监测,汛期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编制完善防灾明白卡、应急预案,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四、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切实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梅汛、台汛期是我县地质灾害多发时段和重点防范时段。各乡镇政府以及国土、交通、水利、教育、建设、农业等部门要在主汛期来临前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现场检查,提出并落实具体防治措施。A、B、C类地质灾害点由县国土部门统一安排监测员进行监测,D类灾害点由各乡镇政府和部门备案在册,定期组织巡查,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各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坚持汛期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害预报和灾情速报等制度。一旦出现灾情,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组织防灾抢险工作,同时按速报制度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出现较大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发生地质灾害时,县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必须立即指派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应急调查,并视险情大小立即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快速做好相关的应急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

群测群防是地质灾害防治的一种有效手段,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在避让地质灾害、减少人民生命与财产损失中成效显著。“十有县”建设的内容是: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今年,省国土资源厅部署在全省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根据安排,我县“十有县”建设工作最迟2011年验收,相关工作今年需开展起来。

为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水平,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我县今年要开展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五个到位)建设工作,创建1~2个“五到位”国土资源所。在4~9月份,通过办培训班、发培训书、上视频录像课等方式,对乡(镇)国土资源所人员、群测群防负责人、地质灾害监测员和中小学师生进行一次宣传培训,计划全县参加培训班人员达到200人次,观看视频录像培训到达1000人次。

(三)强化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

县有关部门要结合气象条件,及时当地地质灾害预报(警)信息。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话等载体,及时*市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预报(警)信息,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地质灾害监测员和可能受威胁的群众能在第一时间收到预报(警)信息。要加强地质灾害的现场查验,及时反馈地质灾害信息。加强对已建2处地质灾害监测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及时掌握动态变化信息。

(四)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高度重视和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全面开展农村山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价工作打好基础。交通、农业、林业等部门要重视农村山区公路、机耕路和林区道路建设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调查评价工作;水利、旅游等部门要加强对水利工程、旅游景区建设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调查评价。

旧村改造、新村选址、移民迁建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尽量避开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村庄,有计划地开展排险治理或搬迁避让,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的威胁。国土、建设等部门和乡镇政府要加强对山区农民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分散建房的监管,指导农民因地制宜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交通、农业、林业、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山区道路建设、切坡建房的指导、管理与服务,切实防治人为工程活动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

(五)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

积极组织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点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农村居民点地质灾害隐患,要结合新农村建设、下山脱贫和旧村改造工程,通过治理、搬迁避让等途径妥善解决。继续做好*乡山乍口村田忠寮滑坡治理和*乡大岭头滑坡应急排险工程。做好*镇七村溪边滑坡应急排险项目申报工作和*乡后畲村新房后崩塌治理工程。做好*镇白麻山村滑坡等7个整村搬迁避让项目的申报工作,共计搬迁213户782人。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负责治理。公路和其他道路建设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交通、农业、林业部门要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建帐立册,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和治理,以保障道路的营运安全。水利、旅游开发等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落实地质灾害勘查与治理任务。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以及治理工程、监理工作的管理力度,确保工程质量。

(六)做好山区中小学校舍场址的地质灾害防治

我县中小学校舍场址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已于去年完成,县教育部门要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校舍场址,组织编制治理规划,按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处置,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应急排险能消除危险的,应尽快实施应急排险工程;短期难以消除的,应划定危险区并设立警示标志,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灾责任人及日常巡查、监测人员,并因地制宜地开展预案演练;需要工程治理的,按要求实施勘查治理工程。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教育,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乡镇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县要通过地质灾害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实行统一管理、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分级管理的工作机制,做到责任、投入和措施“三到位”。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管好、用好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进一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完善制度、强化监管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调查、预报、资质管理、危险性评估和治理工程“三同时”等制度,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机构和能力建设,配备充实相关人员和装备。要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及时的治理。严格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地质灾害治理责任人的治理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国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重点防治区域以及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相关责任部门。

重大灾害治理第3篇

新疆地域辽阔,山脉连绵起伏,地形高差悬殊,新构造运动强烈,气候和自然环境复杂多变,因此新疆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频发,已成为全国地质灾害较为严重的省区之一。新疆突发性地质灾害的特点是种类多,发生频率高,受灾害面积广,危害严重。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和人类工程活动的增强,地质灾害已向成群、连片、多发的趋势发展,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构成越来越严重的威胁,直接影响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安定。

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自治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时期。为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环境,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损失,促进自治区的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我们编制了《2002—2015年**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灾种:突发性地质灾害,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

《规划》期限:基准年2002年;近期2002—2005年,中期2006—2010年,远期2011—2015年。

一、地质灾害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地质灾害现状与发展趋势

1.地质灾害种类

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新疆突发性地质灾害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为主。

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质灾害主要受地质条件、地形地貌控制,受特殊气候条件、人类活动及地震等因素影响和诱发。

2.地质灾害分布

由于自然地质环境条件的差异,在内外动力地质作用和人类活动的影响下,不同地区和地段的地质灾害类型、频度、规模及其分布规律存在很大差别。新疆地质灾害总的时空分布特征是:在空间上,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出现的区域是沿三大山系环绕两大盆地呈“E”字型展布,即阿尔泰山和北天山围绕准噶尔盆地、南天山和昆仑山围绕塔里木盆地呈向东开口的环状分布;在时间上,年内具有汛期(4—9月)高发、其它时间时有发生、全年呈正态分布的特点,年际具有与大气候特征相对应的周期性(8—12年)变化规律。

不同灾种的分布区域: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主要分布在阿尔泰山南坡、天山西段中低山区和昆仑山山区。其中,崩塌主要分布在山区交通沿线的陡坡、矿山边坡和自然斜坡的陡崖地段,以岩体崩塌为主,其中217国道独(独山子)—库(库车)公路段、314国道中(中国)—巴(巴基斯坦)公路山区段最发育;滑坡主要分布在第四系松散堆积物组成的中低山高陡斜坡区,以伊犁谷地山区黄土型滑坡最为典型;泥石流主要沿中低山区的河流、沟谷发育,重点分布在天山北坡乌鲁木齐—乌苏一带、阿尔泰山克兰河阿勒泰市区段、昆仑山与天山复合部位(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的西部山地)。地面塌陷主要分布在天山南北麓低山丘陵的采煤工程分布区。

3.地质灾害危害

新疆地质灾害较为严重,长期以来对城镇、重要工程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历史上曾发生过地质灾害摧毁城镇、铁路、公路、水利工程设施等重大灾害事件。据1998—2002年统计,新疆共发生不同规模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244起,造成43人死亡,2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655万元。其中,2002年灾情最为严重,共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灾害206起,造成14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10775万元。

4.地质灾害发展趋势

随着全球气候转暖、人类活动加剧和降雨的集中,近年来新疆地质灾害的发生呈现出范围扩大、时间提前、频次增加、群发性和经济损失增大的趋势。如2002年3月21日新源县则克台滑坡、2002年3月25日巩留县吉尔格朗乡泥石流和莫乎尔乡滑坡、2003年1月7日新源县滑坡等灾害发生时间均较往年提前;2002年发生的地质灾害次数占5年来地质灾害总数的84%,频次大幅增加。2002年4—5月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巩留县、尼勒克县和特克斯县等地连续发生大规模、群发性的山体滑坡、泥石流灾害共196起,直接造成近亿元的巨大经济损失,占5年来总经济损失的69%。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

1.法制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1)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的《**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对地质灾害的防治方针、规划编制、预案制定、灾害预报、灾害治理、危险性评估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规定,为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2)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了《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认定工作制度》、《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审查报批工作制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审查和编写工作要求》等。同时,针对自治区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危害大和多发生在汛期的特点,建立了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编报制度、巡查检查制度、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以及应急调查处理制度等,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逐渐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正常轨道。

2.地质灾害防治组织体系已经形成

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门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地质灾害多发县(市)成立了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成立了“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加强了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为全面落实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和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建立并运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地质灾害多发县(市)还与各乡、镇(场)签订了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提出了目标,落实了任务,明确了责任。全区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和灾情速报、应急调查处理的快速反应体系已经形成。

3.地质灾害基础调查工作逐步深入

1993年自治区首次开展了“新疆地质灾害调查”工作。自1998年以来,国家和自治区逐渐加大了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工作的投入力度,并先后安排了“乌鲁木齐市阿拉沟泥石流灾害勘查”、“伊犁地区地质灾害调查”、“阿勒泰市区崩塌、泥石流灾害勘查”、“新疆1:50万区域环境地质调查”、新源县等14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等工作。尤其是“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已完成调查面积172240.8平方千米,查清地质灾害隐患点1531处,涉及202个乡镇场,2569个自然村,普及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了当地政府和群众对地质灾害危害性的认识,建立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制定了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增强了地质灾害的预警能力,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4.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得到加强

在建立和完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巡查检查、应急调查和灾情速报等工作制度并得到了较全面落实的基础上,加强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开展了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有效地保障了建设用地的安全。同时,推行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编审制度,遵循“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初步遏制了矿山地质环境的破坏。

5.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

应用“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信息系统”,在已完成的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数据库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的信息化系统。

6.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提高了全民防灾意识

每年以4月22日“世界地球日”为契机,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在全疆范围内广泛开展“防治地质灾害”、“善待地球”等多主题、多形式、多内容、多层次的科普宣传活动;同时,紧密结合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对当地广大群众和政府主管部门的干部进行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极大地提高了全民防灾意识。

(三)地质灾害防治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了长足进展,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依然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制度不够完善

除《**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外,自治区尚无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方面专门的法规和规章。

2.地质灾害防治投入严重不足

地质灾害基础调查、专项调查与管理经费没有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缺乏长期固定投入;专项勘查治理经费没有资金来源,尚未形成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

3.基础调查工作推进缓慢

全疆仅完成了14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还有60个地质灾害多发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以及重点地质灾害专项调查、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等工作急需开展。

4.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严重

长期以来,由于矿山企业重开发轻保护,“三废”随意堆(排)放、矿山复垦率低、乱采滥挖现象时有发生,致使矿山地质环境恶化,诱发的地质灾害严重。

5.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水平较低

基础工作薄弱,方法手段落后,装备严重不足,技术人员缺乏,规律掌握不够,预警水平较低。

6.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亟待治理

乌鲁木齐六道湾煤矿地下采空区、阿勒泰市将军沟泥石流、新源县则克台镇滑坡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已严重威胁了人民生命和城镇、重要工程设施的安全,急需治理。据初步统计,目前新疆受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严重威胁的人口3万多人,受威胁财产6亿多元。

(四)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形势

今后5—10年,是我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大开发、大开放和大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新疆作为我国21世纪的能源、原材料战略接替区的地位日益突出,全区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镇化进程全面加快。但是,新疆地质灾害频发,危害严重,将影响新疆经济的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重要工程设施安全,促进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与城镇化进程,改善生态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至关重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形势十分严峻,任重而道远。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大”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和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方针,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主线,以地质灾害防治机制和体制改革为保障,以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目的,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地质灾害的防灾减灾水平,有效遏制地质环境恶化。将地质灾害防治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处理好长远与当前、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协调统一,为自治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要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区、风景名胜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公众防灾意识和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建设和监督管理,加强地质灾害调(勘)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信息系统,将消极被动的应急避灾变为积极主动的防灾减灾,使地质灾害防治实现良性循环。在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基础上,研究地质灾害发生发展机制,防止地质灾害特别是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的发生,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调动社会和广大公众的积极性,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讲究实效,加强预测预报,注重合理避让,选择重点治理。

3.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

综合考虑自治区南、北疆地质灾害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进行统一规划,分阶段实施。重点抓好对人民生命财产和交通干线、重点水利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有严重危害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力争在短时间内有所突破,带动和推动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抓紧地质灾害多发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防治规划工作,集中资金优先安排基础性调查、勘查、监测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做到近期与长远相结合,重点防治与区域环境保护相结合。

4.坚持“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和治理费用;对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治理。同时,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防治投入力度,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化防治体系。

5.坚持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提高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应用新理论研究地质灾害发生和演变规律,采用“3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遥感系统)等新技术、新方法防治地质灾害。建立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全面提高防灾、减灾的能力和水平。

6.坚持各级政府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的原则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对辖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负责,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经费列入预算。

(三)目标、任务

总目标:建成相对健全配套的地质灾害防治地方性法规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全面查清地质灾害时空分布规律;全面完成受地质灾害隐患点严重威胁的乡、村、学校、居民点的搬迁工程;完成重点区域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工作,危害特别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得到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25%以上;建成并逐步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体系和地质灾害空间信息系统;严格控制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的发生,使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明显降低。

主要任务

1.2002—2005年

(1)全面完成位于天山北坡经济带、伊犁谷地等地质灾害较严重的23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

(2)完善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出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

(3)新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质环境监测站,建立天山北坡经济带、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8县1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骨干网络体系和自治区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

(4)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保证建设项目用地安全。

(5)完成部分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区(点)的专项调查、勘查工作。

(6)完成重点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和乌鲁木齐六道湾煤矿地面塌陷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示范工程,为全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提供经验。

(7)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示范区1处。

(8)建立并完善天山北坡经济带11县(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8县1市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提供地质灾害信息查询。

(9)开展多种形式的全社会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科普教育,使地质灾害多发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普及率达到85%以上。

2.2006—2010年

(1)完成北疆、东疆地区和南疆部分地区共29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

(2)建立、完善北疆、东疆地区和南疆部分地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3)出台《**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条例》,基本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法规体系,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4)建立北疆、东疆地区和南疆部分地区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提供地质灾害信息查询。

(5)新建6个地、州、市级地质环境监测站,优化地质环境监测网络,推广应用“3S”等技术,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6)完成重要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勘查和乌鲁木齐市红山崩塌隐患、阿勒泰市将军沟泥石流、新源县则克台镇滑坡等地质灾害治理工作。

(7)建成北疆、东疆地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专业监测骨干网络体系并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县1个。

3.2011—2015年

(1)完成剩余34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

(2)建立、完善全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成自治区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骨干网络体系和信息服务中心,达到监测信息数据的采集、传递、分析、处理及地质灾害预报的自动化,实现地质灾害防治信息数据社会共享。

(3)加大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力度,使危害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得到治理。

(4)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反应体系,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得到严格控制。

三、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

(一)地质灾害发育特征

新疆“三山夹两盆”的地形地貌和地质构造格局,不仅控制着地质环境条件和区域水热条件的变化,而且对地质灾害的形成、发育和分布也起着控制作用。山区在历次构造运动特别是新构造运动作用下持续强烈上升,沟谷深切,降水比较丰沛,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极为发育,且发生迅速,持续时间短,破坏作用大,很难防治,加之人类活动加剧,使地质灾害的发育在规模上由局部孤立向群发成片趋势发展,在空间上有以中低山区为主向高山区扩展的趋势,在时间上由汛期发育向以汛期为主、各个季节时有出现的趋势发展。

地质灾害总的发育特征是阿尔泰山、天山、昆仑山三大山系由西向东具有由强变弱的趋势,其中天山最为发育;在天山西段伊犁谷地和天山中部多呈环带状分布。各大山系沿沟谷和交通沿线常呈条带状发育。

(二)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

根据地质灾害形成发育的地质环境条件、灾害类型、发育强度、诱发因素、分布特征和人类活动强度将全疆地质灾害划分为高易发区(A)、中易发区(B)、低易发区(C)、不易发区(D)四个一级单元。

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进一步划分为:

A1伊犁谷地山区以黄土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

A2重要交通沿线山区段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

A3天山南北麓和准噶尔西部山地低山丘陵含煤带以地面塌陷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

A4大河流域山区段及西昆仑高山区以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

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进一步划分为:

B1中高山、极高山以崩塌、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中易发亚区;

B2其它山区不同灾种集中分布的地质灾害中易发亚区。

1.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

(1)伊犁谷地山区以黄土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A1)。

主要涉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巩留县、尼勒克县、特克斯县、昭苏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伊宁县、霍城县和伊宁市的中低山丘陵区,总面积20530.80平方千米。伊犁谷地为北、东、南三面高山环绕向西开口的喇叭形谷地,山体由古生界火山碎屑岩及海相碎屑岩类、碳酸盐岩和中新生界碎屑岩类组成,在云杉林带以下中低山丘陵区多覆盖有数米至数十米厚的湿陷性黄土层。由北冰洋和大西洋来的潮湿气流进入伊犁谷地后,受北、东、南三面山体阻挡,形成比较丰沛的降水,多年平均降水量由西向东呈明显递增趋势:西部的察布查尔县和伊宁市年均降水量在260毫米左右,向东到新源县递增至477毫米,到中山带巩乃斯林场附近的雪崩站骤增至1139.7毫米。由于降水较多,水流侵蚀切割强烈,切割深度在600—800米,加之采矿、修路切坡、放牧等人类活动的影响,使许多较陡的斜坡处于不稳定状态,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灾害。在低山丘陵含煤地层分布区,由于地下采矿活动易形成地面塌陷灾害。

(2)重要交通沿线山区段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A2)。

主要涉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新源县,塔城地区乌苏市,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哈密地区哈密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若羌县,阿克苏地区库车县,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叶城县,和田地区和田市、皮山县、墨玉县,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阿克陶县共17个县(市、区),包括216、217、218、219、312、314、315国道山区段、南疆铁路鱼儿沟至和静段和兰新铁路了墩至十三间房段等,总面积19403.84平方千米。这些重要交通干线穿越高山、中山、低山、丘陵和山间盆地等地貌单元,穿越的山体组成岩性以古生界火山碎屑岩类、碳酸盐岩、花岗岩类和中新生界碎屑岩类、松散岩类为主。该区年均降水量,217国道独-库公路段南天山分水岭以北为500—600毫米,巩乃斯谷地达800毫米以上;分水岭以南小于500毫米。314国道中-巴公路山区段多为300—450毫米。314国道干沟段和兰新铁路了墩至十三间房段小于100毫米。山区特别是天山中西部降水和融雪水比较集中,水大流急,天山和昆仑山中西部沟谷切割深度多为800—1000米,局部600—800米,东部在200—500米。受修路切坡等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影响,导致斜坡失稳而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高山区发育有寒冻风化、冰川冻融等引发的基岩崩塌、泥石流;中山区沿侵蚀切割的沟谷发育崩塌、滑坡和泥石流;217国道独-库公路段沿库车河含煤地层的局部地段,还发育有煤矿采空区地面塌陷。

(3)天山南北麓和准噶尔西部山地低山丘陵含煤带以地面塌陷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A3)

主要涉及塔城地区的乌苏市、沙湾县、托里县、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昌吉回族自治州的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昌吉市、米泉市、阜康市、吉木萨尔县、奇台县、木垒县,乌鲁木齐市的乌鲁木齐县、达坂城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东山区,哈密地区的巴里坤县、哈密市,吐鲁番地区的鄯善县、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的库尔勒市、轮台县,阿克苏地区的库车县、拜城县,和田地区的皮山县、和田市共28个县(市、区),总面积16916.24平方千米。该区地貌类型为低山、丘陵,组成岩性主要为侏罗系泥岩、砂岩、砾岩、页岩夹煤层。多年平均降水量,天山北麓和准噶尔西部山地在200—300毫米之间,天山南麓在50—100毫米之间。由于长期开采地下煤层,形成的采空区数量多、面积大,加之煤层自燃的影响,导致地面变形、塌陷。

(4)大河流域山区段及西昆仑高山区以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A4)

主要涉及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塔城地区乌苏市,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焉耆县,阿克苏地区库车县、拜城县,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泽普县、莎车县、叶城县,和田地区和田市、和田县、墨玉县、洛浦县及乌鲁木齐市的乌鲁木齐县共16个县(市)。该区包括克兰河阿勒泰市区段,奎屯河流域、玛纳斯河流域、库车河流域河流出山口段,开都河流域、叶尔羌河流域、喀拉喀什河流域山区段及西昆仑高山区段等,总面积19963.16平方千米。地貌类型为中高山、低山及丘陵,组成岩性主要为古生界火山碎屑岩类、碳酸盐岩、花岗岩类和中新生界碎屑岩类。多年平均降水量差异较大,中高山区多在300—400毫米,低山丘陵区多小于200毫米。由于高、中山区降水较集中,侵蚀较强烈,天山、昆仑山西部沟谷切割深度大于1000米,中部和阿尔泰山600—800米,加之受修建水库、引水渠系等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常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

2.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

(1)中高山、极高山以崩塌、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中易发亚区(B1)。

主要涉及全疆除克拉玛依市和吐鲁番地区以外的12个地、州、市的43个县(市),包括天山、昆仑山和阿尔泰山的高山、极高山区和部分中山区,总面积165116.85平方千米。组成岩性主要为太古界—元古界深变质结晶岩系和古生界火山碎屑岩类、碎屑岩类、碳酸盐岩及各期次花岗岩类。由于高山区和极高山区分布有大面积常年积雪和现代冰川,寒冻风化作用和冰蚀作用十分强烈,加之区内降水丰沛(降水量多在300—600毫米之间),中山区水大流急,沟谷切割深度大于1000米,崩塌和泥石流比较发育。由于雪线以上人类活动极少,雪线以下的高山草甸也仅有一些季节性牧业活动(夏牧场)和局部采矿活动,所以地质灾害造成的危害不大。

(2)其它山区不同灾种集中分布的地质灾害中易发亚区(B2)

主要涉及全疆除克拉玛依市以外的13个地、州、市的55个县(市),分布在阿拉套山、阿尔金山高中山区,天山、阿尔泰山、北塔山、昆仑山北坡中低山区和准噶尔西部山地,总面积198563.04平方千米。组成岩性主要为古生界火山碎屑岩类、碎屑岩类、花岗岩类和中生界碎屑岩类。中高山区降水较多,北疆地区多在300—400毫米,南疆和东疆地区多在100—300毫米。因降水较集中,常形成暴雨洪流,水流切割较强烈,切割深度500—600米,崩塌和泥石流灾害较发育。

3.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

涉及全疆14个地、州、市的72个县(市),分布在阿尔泰山、天山、昆仑山三大山系的低山丘陵区和昆仑山—阿尔金山部分高山区,总面积344328.64平方千米。组成岩性为前古生界变质岩系,古生界碎屑岩、火山碎屑岩类、碳酸盐岩和花岗岩类,中生界和新生界碎屑岩类等。北疆地区年均降水量在100—200毫米,南疆地区和东疆地区年均降水量均小于100毫米。由于降水稀少,流水破坏作用较弱,高山区人烟稀少,低山丘陵区地形平缓,地质灾害发育较少。

4.地质灾害不易发区(D)

主要分布于塔里木盆地、准噶尔盆地、吐鲁番—哈密盆地、焉耆盆地、伊犁谷地、塔城盆地及巴里坤—伊吾盆地等若干山间盆地的平原区,总面积880077.40平方千米。

盆地平原区地形平坦,降水稀少,蒸发强烈。年均降水量,北疆一般在100—200毫米,个别地区可达300毫米以上;南疆和东疆均小于100毫米。地表组成岩性均为第四系松散堆积物,突发性地质灾害不发育。人类活动主要集中在盆地边缘绿洲地带,土地次生盐渍化较为普遍,对农业危害较大。塔里木盆地分布有塔克拉玛干流动性大沙漠,准噶尔盆地分布有古尔班通古特固定—半固定沙漠,吐鲁番—哈密盆地分布有库木塔格流动性沙漠。在沙漠边缘,土地沙漠化日益加剧,危害相当严重,直接威胁到一些城镇和绿洲的生存与发展。

四、地质灾害防治分区与防治工作部署

根据新疆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结合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划分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Ⅰ)、次重点防治区(Ⅱ)和一般防治区(Ⅲ)。结合致灾的灾种不同和区域性地质灾害的危害特点,在重点防治区内进一步划分出4个防治亚区,在次重点防治区内划分出2个防治亚区。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放在易发程度高的经济发达区、人口相对密集区和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分布区。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分轻、重、缓、急和按近期、中期、远期进行工作部署。

(一)重点防治区(Ⅰ)

1.伊犁谷地山区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重点防治亚区(Ⅰ1)

分布于伊犁谷地黄土覆盖的中低山丘陵区和煤系地层区,面积21632.24平方千米。滑坡、泥石流灾害在新源县、巩留县、尼勒克县和特克斯县尤为发育,地面塌陷灾害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的8县1市均有分布。近期完成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8县1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并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新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质环境监测站,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对受重要地质灾害隐患严重威胁的学校、农牧民实施移民搬迁工程;中期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立自治区级滑坡、泥石流专业监测网络和地质灾害空间信息系统,安排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完成新源县则克台镇滑坡勘查与治理工作;远期完善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体系,全面开展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和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工作。

严禁已迁出危险区域的居民回迁。限制在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范围内从事各类工程建设;确需建设且又无法避让的,必须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治理。

2.重要交通沿线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重点防治亚区(Ⅰ2)

该区包括216、217、218、219、312、314、315国道山区段、南疆铁路鱼儿沟至和静段、兰新铁路了墩至十三间房段等,面积20598.30平方千米。

近期完成217、312、314国道山区段的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划定危险区,建立警示标志,制定防灾预案,完成217国道独—库公路山区段、312国道果子沟段地质灾害勘查;中期完成乌鲁木齐市河滩快速路红山崩塌隐患、217、312、314国道山区段地质灾害治理和216、218、219、315国道山区段地质灾害工程勘查与治理;远期完成其它交通沿线山区段地质灾害工程勘查与治理。

在重要交通沿线两侧200米范围内,严禁露天采矿活动,限制地下采矿活动;严禁诱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其他人类活动。

3.天山南北麓和准噶尔西部山地低山丘陵含煤带地面塌陷灾害重点防治亚区(Ⅰ3)

该区包括准噶尔盆地西、北、东部、吐—哈盆地北部、塔里木盆地南部及天山南北麓的低山丘陵煤矿区分布段等,面积36353.38平方千米。

近期完成天山北坡经济带11县(市)以地面塌陷灾害为主的矿山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工作,完成乌鲁木齐市六道湾煤矿地面塌陷区治理示范工程,出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全面推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编审制度和新建矿山准入制度,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储量压覆占用制度。

中期完成全疆其他县(市)以地面塌陷灾害为主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对米泉铁厂沟、乌鲁木齐碱沟等煤矿地面塌陷区实施工程治理,全面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建立全疆矿山地质环境数据库。

远期完成重要矿山及威胁城镇、重要工程设施安全的矿山地面塌陷勘查工作,选择部分煤矿地面塌陷区实施工程治理,完善全疆矿山地质环境数据库。

严禁威胁城镇及重要工程设施安全的采矿活动,禁止在地面塌陷危险区进行其它人类活动。

4.大河流域山区段及西昆仑高山区以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亚区(Ⅰ4)

主要包括克兰河阿勒泰市区段、叶尔羌河山区段(以暴雨泥石流为主)、喀拉喀什河、西昆仑高山区及天山南北麓大河山口段(以滑坡—泥石流为主),总面积25601.87平方千米。

近期完成克兰河阿勒泰市区段、叶尔羌河山区段以泥石流为主的专项地质灾害调查工作;中期完成阿勒泰市将军沟泥石流治理和叶尔羌河、开都河山区段,库车河、喀拉喀什河、奎屯河、玛纳斯河等出山口段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和重要工程设施安全的以泥石流、滑坡为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工作;远期对其他各大河流出山口段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勘查工作,采用生物、工程等措施进行长期治理。

严禁从事诱发对人民生命财产和重要工程设施安全构成威胁的泥石流、滑坡灾害的人类工程活动。

(二)次重点防治区(Ⅱ)

1.中高山、极高山以崩塌、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亚区(Ⅱ1)

分布在天山、昆仑山西段和阿尔泰山林带以上的中高山、极高山地带,面积135993.50平方千米。雪线以下的高山草甸多为良好的夏季牧场,局部地段存在采矿活动。通过分期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设立警示标志、实施避让措施、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等预防工作,以避让为主,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中低山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亚区(Ⅱ2)

主要分布在阿尔泰山南坡、天山、昆仑山—阿尔金山北坡的中低山区等,面积105898.74平方千米。人类经济活动主要为矿业开发和牧业生产。

通过分期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科普宣传,采取以避让为主的防治手段,达到防灾减灾目的;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编审制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对矿业开发诱发的地质灾害,采用工程、生物等多种措施进行治理。

(三)一般防治区(Ⅲ)

包括全疆除重点防治区和次重点防治区以外的所有地区,面积1322012.15平方千米。低山丘陵区多为小型崩塌和泥石流,局部地段存在滑坡;盆地平原区存在沙漠化、盐渍化。

分期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采取避让和生物工程措施对低山丘陵区地质灾害进行防治,保护地质环境;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水土等自然资源,保护并逐步改善生态环境;采取退耕还林、还牧、还草、植树造林等措施,防治土地沙漠化;采取竖井排灌、井排与渠排相结合等措施降低地下水位,防治土壤盐渍化。

五、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工程

(一)基础调查评价与区划

1.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是查明地质灾害类型、灾害隐患、分布状况、发育规律、危险性和危害程度,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建立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的基础工作;为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建立监测预报体系和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提供依据。

近期安排昌吉市等23个县(市),中期安排奇台县等29个县(市),远期安排阿克苏市等22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石河子市等12个平原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结合相邻县(市)一并完成(见附表一)。

2.矿山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专项调查

新疆矿产资源丰富,矿山分布点多、面广,历史遗留的地质环境问题和诱发的地质灾害十分严重。矿山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工作,是查明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地质环境问题和诱发的地质灾害,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提供科学依据的基础性工作。根据矿产资源开发诱发的地质灾害及其对城镇和重要工程设施的威胁程度,开展矿山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专项调查。近期开展天山北坡经济带11个县(市)的矿山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专项调查,中、远期完成全疆12个地、州、市75个县(市)矿山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专项调查(见附表二)。

3.城镇、学校、重要工程地质灾害专项调查

地质灾害专项调查是查明威胁城镇、学校、重要工程设施的地质灾害种类、分布、规模、特征及危险性和危害性的专门工作,为地质灾害防治,保障城镇、学校、重要工程设施的安全提供依据。调点是威胁城镇、学校、已建和新建的铁路、国道、省道、水利水电等重要工程设施和风景名胜旅游区的地质灾害隐患,按近、中、远期分别进行地质灾害专项调查(见附表三)。

4.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

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工作是在专项调查基础上,选择对人民生命、财产构成威胁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勘查,查清灾害隐患点特征和形成机制,为治理提供依据的专门性工作。

近期安排新源县则克台镇滑坡、昌吉庙尔沟乡板房沟学校滑坡、217国道独-库公路段、312国道果子沟段、乌苏市四棵树河渠首段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

中期安排312国道天山山区后沟段等7处重要交通沿线地质灾害隐患和米泉市铁厂沟煤矿区地面塌陷等4处地面塌陷灾害勘查(见附表四)。

远期在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各类专项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再选择重点安排。

(二)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体系建设

1.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体系

(1)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

根据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特点,按照“分步建立、逐步完善”的原则,建立自治区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近期完成23个县(市)、中期完成29个县(市)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的建立;远期形成覆盖全疆地质灾害多发县(市)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见附表五)。

(2)专业监测骨干网络体系建设

对于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由专业技术人员采用专业设备进行监测;因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由建设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地质灾害监测;形成自治区专业监测骨干网络体系,实现监测数据传输、自动处理。

近期建成伊犁谷地、天山北坡经济带两个区域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专业监测骨干网络;中期建成北疆、东疆重要地质灾害点的专业监测骨干网络;远期建成覆盖全疆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专业监测骨干网络体系。

2.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建设

建成以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为指挥核心、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为主体的自治区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指挥中心,建成以各地(州、市)、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为指挥核心、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和各地勘单位为主体的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构成全疆的应急反应系统。配置必要的专业设备,每年汛期前进行险情巡查,重点检查各级防灾方案、群测群防网络、汛期值班、监测责任的落实情况,并对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险情巡查;汛期中对监测工作加强监督管理,接到险情或灾情报告及时组织技术力量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调查灾害原因、发展趋势,协助当地政府采取应急措施,并提出处理对策;汛期后进行复查,总结经验,部署下一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示范区建设

近期建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滑坡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示范区。通过详细的地质环境调查、灾害历史和降水历史资料分析、滑坡和气象水文监测等,研究滑坡灾害的形成机制,掌握滑坡灾害主要诱发因素,特别是融雪水和降雨在灾害发生中所起的作用,确定发生滑坡的临界降雨量、降雨强度和积雪深度,充分运用“3S”等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开展滑坡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中期完善巩留县滑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示范区建设,建成巩留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县。远期推广滑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经验。

(三)地质灾害空间信息系统建设

通过地质灾害空间信息系统的建设,建立比较完善的自治区地质灾害数据库、矿山地质环境数据库、地质灾害防治决策支持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建成地质灾害监控空间信息网络系统。对地质灾害进行信息采集、汇总、分析和处理,及时反映地质灾害综合研究成果及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准确地将这些成果和信息提供给政府决策部门并传播给广大公众,为新疆的经济建设服务。

近期完成23个县(市)地质灾害数据库建设,建成自治区地质灾害监控中心站。通过互联网实现区级中心站与国家中心站信息数据共享,及时为政府和社会提供服务,为国家防灾减灾提供基础信息。

中期完成29个县(市)地质灾害数据库建设,建成14个地、州、市级监控站,实现国家、自治区中心站与地、州、市级监控站的网络互联和信息数据共享。建立相对完善的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和互联网的地质灾害空间信息系统,实现地质灾害监测信息采集、存储、传输、处理及成果等全过程的有效管理与监控,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远期完成其余34个县(市)地质灾害数据库建设。建成较完善的自治区地质灾害数据库、矿山地质环境数据库、地质灾害防治决策支持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成立地质灾害信息服务中心,建成自治区较完善的地质灾害监控空间信息网络系统,及时为政府和社会提供服务,为自治区防灾减灾提供基础信息。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按照避让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与重点防治相结合的原则,分别采取搬迁避让或工程措施,如排水、疏导、削坡清方、锚固、支挡、回填等,有计划地安排严重威胁城镇、集中居民点、重要工程设施、矿山、交通干线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工程。

(1)移民搬迁工程

按照先勘查选址、后搬迁的原则,近期安排受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4所学校、2483户农牧民共计13552人的移民搬迁工作;中、远期在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专项调查等工作基础上,选择重点,科学合理安排移民搬迁工作。

(2)城镇和重要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中期安排昌吉市庙尔沟乡板房沟学校滑坡、阿勒泰市将军沟泥石流、新源县则克台镇滑坡、乌苏四棵树河渠首滑坡灾害等治理工程;远期在重要工程地质灾害专项调查、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的基础上再选择重点安排(见附表六)。

(3)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近期完成乌鲁木齐六道湾煤矿地面塌陷区治理示范工程;中期对米泉铁厂沟煤矿等4处影响城镇、重要工程设施安全的地面塌陷实施治理;远期在矿山地质灾害专项调查与地质环境评价的基础上,选择重点实施治理(见附表七)。

(4)交通沿线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中期安排乌鲁木齐市河滩快速路红山崩塌、217国道独-库公路山区段崩塌、滑坡、泥石流等8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远期在重要交通沿线地质灾害勘查的基础上,对严重威胁交通设施和交通安全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治理(见附表八)。

六、保障措施

(一)推进法制建设,依法防治地质灾害

以现有的国家、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法规和规章为基础,尽快制定出台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形成较为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法规体系,为地质灾害防治与管理提供法律保障。

(二)加快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体系的建立

各地、州、市、县(市)要根据本《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各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批准后,应当公告和广泛宣传,并按照规划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当根据上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要求及本行政区地质灾害的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确定地质灾害防治目标、防治原则、总体部署和主要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规划的保证措施,同时各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必须与同级相关规划相衔接。

各级政府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的领导责任制,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执行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

各级政府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和减轻地质灾害危害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不仅在工程建设、科学研究、宣传教育等工作中有规划,同时各项经济活动、社会活动都应当有防治和减轻地质灾害危害的内容和指标。

(三)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

各级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当作一件大事来抓,确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制及领导责任制,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建立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三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及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到位。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管理,要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写及实施制度、汛期地质灾害巡查检查制度、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地质灾害监测制度等,切实把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四)逐步建立并完善相关技术要求,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技术工作规范化

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新疆实际,逐步建立并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以及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估)、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验收等相关技术要求,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技术工作规范化。

(五)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奖惩制度

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诱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制度。

(六)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经费来源

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公益性事业,要将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地质灾害得到及时调查、勘查与治理。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水利、交通、城市建设和防汛抗旱、扶贫等结合起来,要充分发挥国家、地方、部门、集体、个人的积极性,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机制。

(七)依靠科技进步,实施科技创新,提高地质灾害的综合防治能力

充分发挥科研单位与院校技术优势,加强地质灾害调查、勘查、治理、监测、预报等方法的综合科学技术研究和普及、推广工作。充分利用“3S”等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不断提高地质灾害信息采集、快速处理水平,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和信息共享机制。同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队伍尤其是群测群防网络体系队伍建设,注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不断进行知识更新,积极培养理论水平高、知识面广、实践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学术带头人,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地质灾害防治的综合能力。

(八)加强部门合作,逐步推进社会化减灾系统建设

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分工负责,建设、水利、铁路、交通、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分别负责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区、重点水利电力工程、交通干线、风景名胜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配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做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防灾预案,建立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系统。同时,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减灾系统。

重大灾害治理第4篇

一、年区地质灾害发生和预防治理情况

区共发生地质灾害险情60起,年。以滑坡、危岩(崩塌)为主,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年全区因灾需搬迁农户116户,涉及人口408余人,实际搬迁13户36人;治理危岩、滑坡5处,投入搬迁和治理资金约150万元。年11月—12月,区国土分局组织专业技术单位在各镇、街、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开展了覆盖全区范围的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91处,其中滑坡79处,危岩12处。年重点地灾治理工程为镇村山体滑坡整治工程,区级财政投入资金113.86万元,该工程已于同年9月1日顺利竣工。

二、年全区地质灾害防灾重点和重点防治地区

一)目前需治理的重点地灾隐患点,年以前发生险情。

沟滑坡等。

二)重点监测和防治地区

1.区将继续委托专业技术单位对二桥北桥头滑坡治理工程、鱼鳅浩滑坡群治理工程进行专业监测。专业监测:鉴于年三峡库区蓄降水试验工作仍在进行以及我区地灾防治形势。

2.群测群防:将年排查出的9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纳入群测群防监测。

3.全区其它行业负责的地质灾害点有:中梁山煤矿开采塌陷区、中梁山煤矿北矿和南矿煤矸石山(尾矿)杨九路官家林路段边坡隐患等。

三)重点地灾治理项目监管工作

1.年完成对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滑坡群治理工程)部级最终验收。

2.确保地灾治理工程有序实施。区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西彭镇泥壁村老鹰嘴危岩、华岩镇危岩、铜罐驿双骑龙村滑坡、走马镇解家沟滑坡等地灾治理项目的督查监管工作。

三、年全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的总体要求是进一步完善、强化并落实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年。切实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损失。同时,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基金200万元的基础上,继续争取市、区地灾专项资金,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力度。

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认真总结经验。

对重点灾害隐患点和重点防范区段要早安排、早布置、早准备。进一步明确责任,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在不断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各单位主要领导是辖区内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是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全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具体职能部门。各镇、街、各单位要按照地灾防治责任目标的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

加强群测群防网络建设,突出工作重点。

认真贯彻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三为主,各单位要切实改变重治理、轻预防的认识。四结合”方针,按照“以人为本,群专结合”原则,把地质灾害预防作为汛期工作重点,不断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区财政要列出地灾专项经费,保障群测群防体系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区将根据专业技术单位提交的年区地质灾害排查报告》组织各镇、街将尚未建立标准化监测系统的点全部按照三峡库区群测群防监测标准完成监测设施建设并力争达到地灾防治“十有县”标准,今年。以便在全区范围内更好的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工作。

认真抓好督促落实,完善各种制度。

并认真抓紧抓好和督促落实,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灾情巡查制度、两卡”发放制度、灾情应急调查制度。使其充分发挥好作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时间定为每年的5月至10月。

计划在今年内,为了更好地规范我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编制印发《区农房因自然因素形成的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补贴申请及发放程序》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管理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

重大灾害治理第5篇

一、地质灾害现状

根据年修编的《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动态变化,我镇现查明各类地质灾害隐患处,以地面塌陷、滑坡和泥石流为主。其中滑坡隐患点个,泥石流隐患点个,地面塌陷隐患点个。

二、防治总体要求及防治重点

按照“以人为本、明确责任、预防为主,治避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调查、群测群防、监测预警,抓好勘查治理、搬迁避让和防灾队伍建设等工作,不断提高全市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镇地质灾害类型以地面塌陷、滑坡和泥石流为主。

根据《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年)》,全镇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于交警队屋边,村, 村, 村。

上述地质灾害隐患是我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所在村要在汛期来临之前明确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编制防灾预案,并报镇土管所备案。同时,每个行政村要对本行政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建立档案,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宣传,落实防灾责任,切实抓实、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重点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梅、台汛期,是地质灾害的多发时段和重点防范期。在汛期来临之际,我镇地质灾害应急防治领导小组要组织国土规划、农业水利、交通等相关人员在主汛期到来前,对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内的交通路线、重要基础设施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现场实地检查,提出具体防范意见,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在整个汛期,镇地质灾害防治小组要坚持汛期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害预报、灾情速报等制度。一旦出现险情灾情,要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启动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立即开展应急调查,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着力强化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各行政村要立足于防大灾、应大急,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进一步细化本村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组建包括国土规划、农业水利、民政卫生等部门在内的应急处置与救援队伍,配备完善应急装备。高度重视基层地质灾害防灾能力建设,加强对农村基层地质灾害监测员应急能力的培训。地质灾害多发的行政村应根据本地实际,把气象灾害协理员、山洪灾害预警员与地质灾害监测员有机地整合,平时加强沟通联系,信息共享。灾情发生时,齐心协力、合作防灾。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重点防治区与重要隐患点的监测工作的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权、利要逐一落实,并向社会公布。

(三)继续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

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农村居民点地质灾害隐患,要结合新农村建设、下山脱贫和农村住房改造工程,通过加强勘查治理、有序组织搬迁避让等途径妥善解决。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公路和其他道路建设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级交通、农业、林业部门要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建账立册,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和治理,保障这些道路建设运营安全。铁路、水利、旅游开发等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落实地质灾害勘查与治理任务。各地要严格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加强治理工程、监理工作的管理力度,确保工程质量。

(四)积极做好山区中小学校舍场址的地质灾害防治

全镇中小学校舍场址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基本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要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校舍场址,组织编制治理规划,按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处置,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可以应急排险消除危险的,尽快实施应急排险工程;短期难以消除的,应划定危险区并设立警示标志,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灾责任人及日常巡查、监测人员,并因地制宜地开展预案演练;需要工程治理的,按要求实施勘查治理工程。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地质灾害预防和救治知识的教育,培养教职工和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实施

目前,我市新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公布实施。镇政府要将规划目标和防治任务分解为具体的年度计划,落实防治责任,并实行严格的年度目标考核。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信息化建设,做好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共享和服务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政府和各行政村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部署、检查、落实。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树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无小事的理念,以新思路、新举措促进地质灾害防治由被动防治向主动防治转变。要建立和完善防灾责任制,政府主要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国土资源、气象、水利、建设、交通等部门责任,并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监督,落实制度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制度,积极开展地质灾害调查、预警预报,规范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及时的调查、勘查、治理或避让。要严格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地质灾害治理责任人的治理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对列入防治方案的重点矿区、交通干线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当地政府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相关责任部门,由各责任部门按职责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重大灾害治理第6篇

一、地质灾害现状

根据年修编的《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动态变化,我镇现查明各类地质灾害隐患处,以地面塌陷、滑坡和泥石流为主。其中滑坡隐患点个,泥石流隐患点个,地面塌陷隐患点个。

二、防治总体要求及防治重点

按照“以人为本、明确责任、预防为主,治避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调查、群测群防、监测预警,抓好勘查治理、搬迁避让和防灾队伍建设等工作,不断提高全市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镇地质灾害类型以地面塌陷、滑坡和泥石流为主。

根据《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年)》,全镇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于交警队屋边,村, 村, 村。

上述地质灾害隐患是我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所在村要在汛期来临之前明确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编制防灾预案,并报镇土管所备案。同时,每个行政村要对本行政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建立档案,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宣传,落实防灾责任,切实抓实、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重点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梅、台汛期,是地质灾害的多发时段和重点防范期。在汛期来临之际,我镇地质灾害应急防治领导小组要组织国土规划、农业水利、交通等相关人员在主汛期到来前,对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内的交通路线、重要基础设施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现场实地检查,提出具体防范意见,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在整个汛期,镇地质灾害防治小组要坚持汛期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害预报、灾情速报等制度。一旦出现险情灾情,要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启动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立即开展应急调查,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着力强化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各行政村要立足于防大灾、应大急,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进一步细化本村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组建包括国土规划、农业水利、民政卫生等部门在内的应急处置与救援队伍,配备完善应急装备。高度重视基层地质灾害防灾能力建设,加强对农村基层地质灾害监测员应急能力的培训。地质灾害多发的行政村应根据本地实际,把气象灾害协理员、山洪灾害预警员与地质灾害监测员有机地整合,平时加强沟通联系,信息共享。灾情发生时,齐心协力、合作防灾。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重点防治区与重要隐患点的监测工作的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权、利要逐一落实,并向社会公布。

(三)继续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

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农村居民点地质灾害隐患,要结合新农村建设、下山脱贫和农村住房改造工程,通过加强勘查治理、有序组织搬迁避让等途径妥善解决。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公路和其他道路建设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级交通、农业、林业部门要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建账立册,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和治理,保障这些道路建设运营安全。铁路、水利、旅游开发等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落实地质灾害勘查与治理任务。各地要严格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加强治理工程、监理工作的管理力度,确保工程质量。

(四)积极做好山区中小学校舍场址的地质灾害防治

全镇中小学校舍场址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基本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要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校舍场址,组织编制治理规划,按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处置,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可以应急排险消除危险的,尽快实施应急排险工程;短期难以消除的,应划定危险区并设立警示标志,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灾责任人及日常巡查、监测人员,并因地制宜地开展预案演练;需要工程治理的,按要求实施勘查治理工程。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地质灾害预防和救治知识的教育,培养教职工和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实施

目前,我市新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公布实施。镇政府要将规划目标和防治任务分解为具体的年度计划,落实防治责任,并实行严格的年度目标考核。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信息化建设,做好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共享和服务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政府和各行政村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部署、检查、落实。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树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无小事的理念,以新思路、新举措促进地质灾害防治由被动防治向主动防治转变。要建立和完善防灾责任制,政府主要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国土资源、气象、水利、建设、交通等部门责任,并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监督,落实制度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制度,积极开展地质灾害调查、预警预报,规范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及时的调查、勘查、治理或避让。要严格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地质灾害治理责任人的治理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对列入防治方案的重点矿区、交通干线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当地政府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相关责任部门,由各责任部门按职责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重大灾害治理第7篇

一、20*年全市地质灾害概况

全市具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共845个。按灾种可分为:滑坡417个,崩塌242个,泥石流61个,地面塌陷2个,地裂缝4个,不稳定斜坡119个。按危害程度可分为:一般级255个,较大级399个,重大级169个,特大级22个。威胁人口12.1万余人,威胁财产81653.36万余元。

20*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和处置工作,深入推进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与群测群防工作,成功预报1起地质灾害,避免了30人伤亡和110万元的经济损失。

20*年全市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246处,其中滑坡35处、崩塌206处、泥石流1处、地面塌陷4处,发生险情179次,直接经济损失共计2264.82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据市气象台预测,2009年我市总降水量与常年比较属正常略偏少年份。市区年总降水量为560—630mm(略少),川塬为530—600mm(略少),南部为530—610mm(偏少),北部为520—600mm(偏多)。初夏汛雨出现在7月上旬,接近常年。汛期有局部暴雨灾害,9月上、中旬将有弱秋淋天气出现。

根据全市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分布规律及“5.12”汶川地震影响范围,结合20*年地质灾害灾情、隐患点稳定状况和市气象台对2009年全市降水量趋势初步预测,预计2009年全市地质灾害发生频度、密度和造成的损失将呈平缓增长趋势,特别是受地震影响较严重的陈仓区,汛期地质灾害发生频次将会增多,防治形势严峻。

三、重点防范的时段与地段

(一)重点防范的时段

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水密切相关,根据降水趋势预测,预计全市2009年地质灾害发生时段为5—9月,其中7—8月为地质灾害高发期。由于去年汶川特大地震不但加剧、引发了多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而且使山体表层岩土体松动,在降水作用下极易引发大量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因此,在这段时期需加以重点防范。

(二)重点防范的地段

2009年全市因自然和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在局部范围内呈高发势态。主要地段为:

(1)渭河南北两岸的斜坡地带及其支流金陵河、千河、韦水河—横水河,以及麦李河、石头河、霸王河、汤峪河沿岸斜坡地带。这些地区黄土台塬边坡陡峻,黄土垂直节理发育、湿陷性较强,人口密集,人类活动频繁,削坡普遍,黄土滑坡、崩塌发育,受地震的加剧和降雨、暴雨的影响,地质灾害发生率较常年偏高。

(2)*县的嘉陵江及其支流小峪河、安河沿岸斜坡地带,太白县红岩河、太白河和桃川河沿岸斜坡地带。该地区为中低山区,汛期降水量偏多,雨机率高,修路、采矿活动频繁,汶川地震使岩体移动,预计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机率较高。

(3)麟游县九成宫镇—两亭镇一带地质环境条件差,人工建窑、切坡活动较多,也是我市暴雨多发区之一,预计黄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

(三)重点防范的城镇

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主要城镇有:*,*、*镇,*镇、*镇、*镇、*镇、*镇,*镇、*镇、*镇、*镇,*镇、*镇以及*镇。上述城镇地质环境差,人类活动频繁,在降水影响下,有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

(四)重点防范的矿山

我市矿山地质灾害突出表现为矿渣乱堆乱放引起的泥石流和采空区地面塌陷等。存在泥石流隐患的矿区有:*县银洞梁铅锌矿区、水晶沟铅锌矿区、柳树沟铅锌矿区、手搬崖铅锌矿区及太白县太白河双王金矿区。存在地面塌陷隐患的矿区为陇县戚家坡煤矿。

(五)重点防范的交通干线

(1)铁路

宝成铁路渭滨区—*县段存在滑坡、崩塌、泥石流等严重隐患,陇海铁路峡石—*阁岭段存在滑坡、泥石流隐患,陇海铁路峡石—阳平段存在滑坡、崩塌隐患,宝中铁路*段存在崩塌、滑坡隐患。

(2)公路

宝汉公路渭滨区—*县段,310国道甘峪—东岔段,姜眉公路太白—眉县段,省道*—千阳段、*翔—千阳段,上述公路位于秦岭山区或黄土梁峁区,修路切坡造成的不稳定边坡较多,若遇暴雨、连阴雨,局部地段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

由于近几年国家大力投资修建铁路与高速公路,对于秦岭山区和黄土梁峁沟壑区正在建设的公路、铁路,施工过程中极易诱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施工,工棚等生产、生活设施选址应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

(六)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较多,根据已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危害程度及危险性,筛选出30个作为2009年市级防治方案点,对其发展趋势进行分析预测,并确定了防治措施、监测人、责任人等(见附件)。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徐强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宝强、市国土资源局长*任副组长,市公安局、规划局、城建局、交通局、民政局、卫生局、水利局、安监局、气象局主要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乡(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地质灾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管理;水利、气象、交通、城建、卫生、民政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威胁铁路、公路、电力、水利、城建、矿山等设施或企业安全的地质灾害,由危及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监测、预报,并进行治理,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二)做好地质灾害详查和地震后的普查、调查工作

地质灾害详查,是科学防治地质灾害、减少损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基础工作。国家地质调查局组织的专家已完成了千阳县、陇县、岐山县、扶风县、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的地质灾害详查工作,以上各县区要及时结合详查结果,修订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5~2015年)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正在进行地质灾害详查工作的*县、*县、*县、*县、*县要做好配合、协助工作,力争年内完成此项工作。

20*年汶川“5·12”地震后国家下拨专项资金在我市*县、*县、*县、*县、*县开展1∶10万地质灾害普查工作;在*县、*县开展1∶5万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相关县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1∶10的地质灾害普查工作确保上半年全面完成;1∶5万的地质灾害的调查确保年内完成,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科学依据。

(三)认真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是对当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的系统方案,是落实和指导防治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详细排查,编制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于汛期前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四)完善制度,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并严格执行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和灾情速报制度。一旦发生灾情要及时上报,并迅速组织抢险救灾,防止灾情扩大。市国土资源局汛期(5月1日~9月30日)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在汛期24小时值班,每日至少与市局值班室电话联系一次,通报地质灾害信息。

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当地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体系与平台,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针对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与气象、水利等有关部门加强信息互通,建立联动应急反应机制。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落实应急救灾物资、设备、资金、人员,建立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专家队伍,确保一旦发生灾情或险情,能及时有效进行判断,迅速做好应急救援、应急处置和应急调查。

(五)落实群测群防网络,加强监测预报

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体系。对目前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要纳入群测群防网络,落实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签定监测责任书,将“明白卡”及时发放到受威胁的群众手中。特别是对列入省、市、县三级年度防治方案的隐患点要进一步强化管理,落实监测责任,规范监测记录,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导致死亡事故。

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基础较好的县(区),开展以“有组织领导机构、有一划两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稳定经费渠道、有落实到人的监测体系、有国土所负责地质灾害联络员、有排查巡查报告决策等制度、有宣传画警示牌、有地质灾害气象预报、有报警简易器材和有对相关人员的培训”为内容的“十有县”建设,增强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完善防灾各项机制、体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六)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培训工作,重点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陕西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地质灾害安全防治管理规定(试行)》的宣传力度,结合“防灾减灾日”、“地球日”、“土地日”,采取电视、广播、展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性,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各县(区)要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并把重点放到乡(镇)、村、组等基层单位。

宣传培训要有针对性。对于各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防治基础知识和岗位基本技能的培训;对于群测群防监测人员,要加强监测基本方法、临灾征兆识别和“防、抢、撤”方案等方面的培训;对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偏远山区的干部群众,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防灾基本知识的宣传培训。

(七)落实经费,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各级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应急和治理工作。今年各级政府都要安排经费,重点用于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远程会商能力以及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提高地质灾害防御与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同时要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建立责任单位承担地质灾害治理的新机制。

(八)规范人类工程活动,减少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

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依法管理,切实规范人类工程活动,减少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否则可行性报告不予审批。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集镇和村庄规划时,要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认真把好评估单位资质关、评审专家资格关、评估成果备案关。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要与矿权审批、用地审批、规划审查、国土资源执法紧密挂钩,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杜绝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发生。对于各类建设项目,要加强地质灾害执法监督力度,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督,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三同时”制度,杜绝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情况的发生。对于人类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要督促责任单位采取防治措施,确需治理的,要责令限期治理。

(九)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监督管理,加快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进度

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招标和监理,严肃项目管理纪律和管理程序。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追踪问效,加大对治理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防治资金专款专用。

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进度的管理,对20*年前已下达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情况要逐一进行清理。凡2007年前(含2007年)已下达的治理项目还未完成的县,今年不得申报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同时要加快地震灾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应急治理工作,尽快消除地质灾害安全隐患。地震重灾区陈仓区,要按照重灾区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组织开展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县区要建立健全地质环境管理项目数据库,按轻重缓急将防治项目纳入项目数据库,把项目管理纳入到规范有序的轨道。

(十)协调配合,通力合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作好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与应急工作。各部门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气象部门负责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雨情等气象信息,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工作。

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及其输水管线地质灾害巡查、监测与防治,及时准确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水情等水文信息。

建设部门负责城镇及重要建筑设施的地质灾害巡查、监测与防治。

铁路、交通部门负责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沿线地质灾害巡查、监测与防治,确保救灾物资、设备、药品、食品的运送。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加快灾后重建、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搬迁等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为重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和防治提供必须的资金保障。

地震部门负责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准确地震信息。

旅游部门负责旅游区的地质灾害巡查、监测与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