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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的历史(合集7篇)

时间:2023-08-23 16:34:56
红楼梦的历史

红楼梦的历史第1篇

马克思主义的文艺观点,与任何资产阶级的唯心主义的文艺观点根本不同。高尔基在《年青的文学和它的任务》一文中说过。“马克思承认在巴尔扎克的作品里面学习了很多东西。依据左拉的小说,我们可以研究整个的时代。”

我们从《红楼梦》里面,同样看出了当时中国的社会经济状况和它的发展脉络,从这里我们应该正确地认识它的社会背景和历史意义。

本文打算从《红楼梦》这部作品所描述的事实中关于当时社会经济生活的若干主要线索,联系到一些重要的历史材料,就它的社会背景和历史意义作正面的说明。

《红楼梦》这部作品所反映的社会历史背景是清代的康熙、雍正、乾隆三朝,主要的是十八世纪的上半期。

这个时期的中国社会是什么样子的呢?概括地说,当时的中国是处在封建社会开始分解、从封建经济体系内部生长起来的资本主义经济因素正在萌芽的时期。虽然,作为当时占支配地位的决定着社会性质的还是封建经济,因而当时的社会还是封建社会,但是,这个时期韵封建社会毕竟不同于以前的任何时期。它已经产生了新的因素,其标志是。在封建经济内部生长着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萌芽,代表着资本主义关系萌芽状态的新兴的市民社会力量有了发展,同封建主义思想意识相对立的市民思想明显地抬头了。这就表明了当时的社会,除了农民和地主的主要矛盾以外,还存在着代表资本主义关系萌芽状态的新兴市民社会力量和封建统治的矛盾,而在这个矛盾中,还夹杂着民族矛盾和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复杂内容。

由于《红楼梦》是反映当时那样错综复杂的社会背景的一部伟大作品,它就不但揭露了当时的贵族官僚大地主阶级的腐败、虚伪、残酷、暴虐和深刻的社会矛盾——包括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阶级之间的矛盾和阶级内部的矛盾,而且反映了当时新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萌芽和新兴的市民社会力量追求民主和个性解放的生活而又找不到出路的痛苦。

本来,清代以前的封建土地关系,已日益向两极发展,虽然在农民大起义中部分解决了土地关系上的尖锐矛盾,但是在清代新的历史条件下,这个矛盾又继续迅速发展。顾炎武《日知录》记载的“有田者什一,为人佃作者什九”的现象正在逐渐严重化。明代统治者早已实行了“计亩征银”的一条鞭的赋税制度,货币地租逐渐发展,农产商品化趋势已经日益显著,国内市场扩大,全国有三十几个城市的商业和手工业都相当发达,出现了许多自由商人和独立手工业者;除官办的手工工场以外,还出现了带着资本主义萌芽性质的工场手工业;同外国的贸易往来也开始增多;以黄宗羲、顾炎武等人为代表的新生的市民思想正在传播。特别是在东南地区,这种市民经济和市民思想已经开始成为一个新兴的社会力量。

清朝封建统治者对于明代已有相当萌芽的资本主义经济因素和市民社会势力的发展,曾极力加以抑制和摧残。但是,客观的历史发展并不符合于清朝封建统治者的主观愿望,新兴的社会力量是消灭不了的。相反,由于清朝统治者依靠和纵容八旗贵族和大官僚大地主阶级,给以种种特权去兼并土地、垄断商业和手工业、进行高利贷剥削的结果,却引起了清代农村土地更加集中,农村中失去土地的人口大量游离出来,社会的阶级分化更加剧烈,高利贷和商业资本更加活跃,农产商品化的过程进一步加快,手工业更多地为市场而生产;国内市场日益扩大,国外贸易也比以前活跃;城市工商业进一步发达起来。在这种条件之下,代表资本主义关系萌芽状态的新兴的市民社会力量就进一步发展了。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说:“从中世纪的农奴中间产生了初期城市的自由居民;从这个市民等级中间发育了最初的资产阶级分子。”清代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正是这种情形。当时的市民社会中有城市的手工业者、工场手工业主人、中小商人,以及住在城市的一部分经营地主和破产的贵族地主,还有代表市民思想的追求民主和个性解放的知识分子。这个新兴的社会力量当时虽然还没有摆脱封建的束缚,但是它从经济上到思想上都表现了与封建主义相对抗的许多特点。

还值得注意的是,当时清朝统治者不断地对汉族人民及其他民族进行屠杀和战争,一方面消耗了大量的兵力、财力,加深了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另一方面也进一步扩大了国内外的市场,为商品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使封建经济的自给自足的基础日渐动摇起来。

同志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书中指出:“中国封建社会内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如果没有外国资本主义的影响,中国也将缓慢地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我们分析清代康熙、雍正、乾隆期间的历史材料,也可以进一步认识同志的正确论断。

当然,谁也不能否认,当时带着资本主义性质的新兴的市民经济,还没有充分成熟的发展条件;而当它刚刚萌芽的时候,外国资本主义的势力已经逐步侵入了中国,阻碍中国新的工商业的正常发展。后来外国的资本主义发展成为帝国主义,以资本输出代替商品输出,并且用战争的手段打开了封建的中国,就使中国沦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被奴役地位。但是,这并不能引出一个错误的判断说:当初的资本主义因素既然还没有充分成熟的发展条件,就不可能产生反映它的文学艺术作品。事实并不是这样。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导论中教导我们:“关于艺术,谁都知道,它的某些繁荣时代,并不是与社会的一般发展相适应的,因而也不是与那可以说构成社会组织骨干的社会物质基础相适应的。”因此,马克思认为希腊人的艺术“在我们面前所显示的魅力,是与它生长于其上的未发展的社会阶段不相矛盾的,相反,它正是这个未成熟的社会关系的反映。”

《红楼梦》应该被认为是代麦十八世纪上半期的中国未成熟的资本主义关系的市民文学的作品,其理由就在这里。

《红楼梦》开卷第一回就描写一个中小地主甄士隐的家庭遭遇一场火灾,他“与妻子商议,且到田庄上去住。偏值近年水旱不收,盗贼蜂起,官兵剿捕,田庄上又难以安身。只得将田地都折变了,携了妻子与两个丫鬟投他岳丈家去”。后来“竟渐渐的露出那下世的光景来”。这是当时封建社会的土地占有关系的变化和在这个基础上所产生的新的社会矛盾的一个具体写照。

中小地主和自耕农丧失土地、大地主激烈兼并土地的血腥记录和农民的反抗事迹,充满了十八世纪的清代历史,这是人所共知的。

清代初年的圈地运动,曾经占去了大量肥沃的土地。当时有二十五万顷的圈地,八旗壮丁每人占地达三十六亩。刘继庄在《广阳杂记》中写道:“圈地每人六赏,一赏六亩,共地三十六亩。如家有壮丁二人,该地七十亩夕人多者照数加增。”但是到了乾隆年间,新的土地兼并的风浪很快袭来,不仅汉族农民纷纷失地,而且据《清朝文献通考》的记载,就连八旗壮丁圈占的土地也“大半典卖”了。《清朝经世文编》中载有乾隆十三年杨锡绂的奏疏说:“近日田之归于富户者,大约十之五、六。”这就证明当时土地兼并是多么剧烈的了。兼并的结果是土地大量集中到少数大地主手里。清代全国耕地面积在康熙二十四年为六、0七八、四三0顷,雍正二年为六、八三七、九一四顷,乾隆十八年为七、0八一、一四二顷,而大地主阶级兼并的土地数目却很惊人。据昭??所作《啸亭续录》记载,直隶怀柔的一家姓郝的大地主就占有了“膏腴万顷”,皇帝出巡,借宿在他的家里,“进奉上方水陆珍错百余品”,一日耗费十几万两银子。还有“宛平查氏、盛氏富亦相仿”。一家大地主就占了一百万亩土地,那末,照上述全国耕地六百万顷或七百万顷来计算,如果有六百个或七百个这样的大地主就把全国的耕地都占完了。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和地主阶级的矛盾继续尖锐化是必然的。明末农民大起义被镇压了多年以后,零星的农民骚动又继续发生。最著名的如乾隆三十九年山东临清的“王伦之乱”,攻破阳谷、堂邑等县城,就是证明。《红楼梦》的作者所谓“盗贼蜂起”完全是事实。不过,这个时期农民对地主阶级的斗争,还没有马上爆发成为全面的起义。

历史已经证明,清代的所谓“康乾盛世,嘉道守文”的整个时期,即是封建经济发展到烂熟的时期,也是它的内在矛盾和外部矛盾开始充分暴露的时期。这种情形就如同《红楼梦》第二回中作者借一个古董商人冷子兴的嘴里说出的荣宁二府外强中干的情形一样,“如今外面的架子虽未甚倒,内囊却也尽上来了”。

但是,这些大地主阶级却好比“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在《红楼梦》第十六回中,贾琏的乳母赵嬷嬷说;“咱们贾府正在姑苏、扬州一带监造海船,修理海塘,只预备接驾一次,把银子花的象淌海水似的。”凤姐忙接道:“我们王府里也预备过一次。”赵嬷嬷又说:“如今还有在江南的甄家,嗳哟,好世派,独他们家接驾四次。要不是我亲眼看见,告诉谁也不信的。别讲银子成了粪土,凭是世上有的,没有不是堆山积海的。”他们的这么多银钱财产是从何而来的呢?

显然,当时地主阶级的大量银钱财产的来源,除了进行高利贷剥削和经营工商业赚来的以外,主要的还是从农民身上进行残酷榨取得来的。《红楼梦》第五十三回写出宁国府交给乌进孝掌管的就有八九个庄子,荣国府交给乌进孝的弟弟掌管的也有八处庄地,还有东省的屯地不算。老管家周瑞曾对贾珍说:“奴才在这里经管地租庄子,银钱收入,每年也有三五十万往来。”这还只是他们对农民剥削的一个方面而已。

从这里我们还可以看到:当时的地租已有不少是采用货币地租的形式的。乌进孝交给贾珍的租子,主要的是二千五百两银子,其次是一千担常用米,其余是山珍野味。当时江南地区货币地租已经相当流行。如《松江府志》载,乾隆元年尚书杨名时奏称:“娄县知县王士瑾请将毕姓田产,每岁租银一千三百余两供廪食之需。”这类记载散见在许多文献中,可以证明有许多私人的田产,每年是收租银而不是收租谷的。货币地租的流行,同田赋征收中的银粮比例的变化也是一致的。按《清朝文献通考》所载,顺治十八年的田赋中,银赋为二一、五六七、OO六两,粮米为六、四七九,四六五石;而乾隆十一年的田赋中,银赋增至二九、六一一、二O一两,粮米则为八、四O六、四二二石。银赋是把农产品出卖换得货币来完纳的。银赋的增加不但说明了货币地租的逐渐流行,而且说明了农产商品化的程度提高了。

随着农产商品化的趋势而来的是棉花、烟叶等商品作物种植的加多。例如,棉花在明代就已在长江流域普遍种植,清代更为发达。康熙有御制木棉赋,赞扬种棉的利益;乾隆年间直隶总督方观承编绘木棉图说十六条,说明棉花的播种和染织的全部过程,刻石树立在保定,于是以滹沱河流域为中心,在北方也普遍推广植棉了。又如烟叶的种植,这时候也比以前更多。王士祯在《香祖笔记》里说。“今世公卿士大夫无不嗜烟草者。……初漳人自海外携来,莆田亦种之,反多于吕宋。今处处有之,不独闽矣。”我们不必去讨论烟叶传入中国的途径,但要说明这种商品化作物日渐普遍的趋势,甚至引起了封建统治者的不安。雍正五年有一道上谕说:“烟叶一种,于人生日用毫无裨益。……小民较量锱铢,但顾目前,而不为久远之计。故当图利之时,若令其舍多取寡,弃重就轻,必非情之所愿也。地方官遽然绳之以法,则势有所难行。”农产商品化的趋势已经不是法令所能够阻挡的,这不是很明显的吗?

种植棉花和烟叶的,当然不是完全为了自己的消费,而是为了出卖。这就可见那时候的商品作物已经相当发达了。那时候的经营地主,首先也是种植商品作物的。明季顾起元的《客座赘语》所记载的金陵“城西一带最宜于蔬圃,近市而易于获利”的情形,在清代更加普遍。雍正五年的上谕中就曾谴责那些致富之家“舍本逐末,弃膏腴之沃壤,而变为果木之场;废饔飧之恒产,以幸图赢余之利”。种植大批果木的目的,当然是为了市场的需要。市场上需要什么,他们就生产什么,这是毫不奇怪的。这时候农村中的雇工,也随着商品化的农业经济的发达而同时增多。康熙年间编修的《古今图书集成》记载着许多农村雇工的情况。如《扬州府部》《汇考》中写道:“无田之农受田于人为佃户,无力受田者为雇工,多自食其力。”“力任播获,年可获中人资,为地佣。”《苏州府部》《汇考》中又写道。“吴农治田力穑。……雇工以襄其事,以岁计曰长工,以月计曰忙工。”虽然农业中的雇佣劳动也是很早就有的,可是这个时候却更加发展了。这只有在经营地主和富农经济产生的条件下才是可能的。《红楼梦》第五十六回中描写探春兴利除弊,决定把大观园出产的笋、菜、鱼、虾、香草、花儿和稻子都包给能知园圃的老妈妈,一年可得四百银子的利息。这简直就是大经营地主的算盘了。第七十九回里写的“桂花夏家”“单有几十顷地种着桂花”也是一例。

这些大地主和高利贷、商业资本还结了不解之缘。请看《红楼梦》的第四回,那位葫芦庙的小沙弥出身的门子就说出了金陵的贾、史、王、薛四大家的关系,是“联络有亲,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贾赦、贾敬等是世袭的封建贵族大官僚大地主不必说了。薛宝钗的哥哥,那个仗势欺人、抢走香菱、打死冯渊的薛蟠,不正是“家中有百万之富,现领着内帑钱粮,采办杂料”的“皇商”吗?薛姨妈不是还有好几处当铺吗?贾府被抄的时候不是查出两箱房地契文、一箱放债的借票吗?这些已够说明:他们不但是封建大官僚,而且又是兼并大量土地的大地主,又是大高利贷者和大商人。

当时的官僚、地主、高利贷者和商人相结合的例证,在史籍中是不胜枚举的。例如,《东华录》载,康熙二十八年御史许三礼参劾尚书徐乾学“发本银十万交盐商于扬州贸易;在大蒋家胡同开当铺放债,在无锡一处即买田一万顷。”《东华续录》引乾隆九年大学士鄂尔泰的奏疏,其中说道:“查京城内外官民大小当铺共六七百座。”前面所举《啸亭续录》中还引述高士奇的“亲家陈元帅,伙计李开芳,开张绸号,寄顿各处贿银,资本约至四十余万。又于本乡平湖县置田千顷,大兴土木,修整花园,杭州西溪广置园宅。苏、松、淮扬王鸿绪等与之合伙生理,又不下百余万。”以高士奇之流的新官僚而拥有田地千顷,商铺资金数百万,这在当时并不稀奇。

因为清朝的统治者是代表大地主阶级的,它并不愿意妨碍大地主阶级兼并土地,倒反愿意让商业高利贷资本同封建土地制度相结合。据《东华录》引乾隆年间的一道上谕说:“山西等处富户夕赴豫举放利债,借此准折地亩,贫民已经失业,虽遇丰稔之年亦无凭借。”乾隆朝中的一位刑部左侍郎钱维城上疏也说:“豪商大贾挟其金钱,买贱卖贵,子母相权,岁或入数万金。富者以数百万计,以一家而有数千百万家之产,则以一家而致数千百万家失业也。”

这个结果是什么呢?这就是:一方面地主阶级利用商业高利贷资本趁机加紧剥削农民,积累财富,并且把一部分财富投到城市工商业中去;另一方面农村土地更加集中到少数地主手里,大批农民失地流亡,大批地流向城市,成为城市中的雇佣劳动者。

城市和工商业的发达,是封建农村中吐出大批劳动力和商品生产扩大的必然结果。现在我们就要来考察这一方面的情况,特别是城市手工业和工场手工业发展的情况,以便判断当时资本主义经济因素的萌芽究竟达到了什么程度。在这一方面,曹雪芹的家庭就是很有价值的研究材料的一个来源。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的家庭,从他的曾祖曹玺、祖父曹寅到他的伯父曹?、父亲曹?,世袭了江宁织造,历时六十年,有时还兼任苏州织造和两淮盐政。通过这个历史的线索,我们可以看到当时的清朝统治者怎样经营官办的工商业,它和民间的独立手工业者、手工作坊、工场手工业以及自由商人之间有那些联系和矛盾。

故宫的《文献丛编》中有曹寅在康熙四十七年六月的一封奏摺,其中说到江宁织造府的“神帛、官诰两机房,自顺治二年间,案经内院臣洪承畴经定,除丝颜等料照时采买外,其一应匠作工价,因开织之初惟期撙节,所定工价甚寡,较之缎匹、倭缎仅十之二三。此各匠虽有工价名目,实皆民间各户雇觅应工。迄今六十余年,历任织臣无可动钱粮,惟一循旧例。若竟行革除,则穷匠星散谋食,不能束腹以待钦工。……臣等原议诰帛二项人匠约计三百七十名,岁需银二千七百两,即可赡活群工。”

这就说明:第一、官办的织造业自设机房,经常有几百个工人为它做工;第二、官办的机房往往向民间派定手工业工人按时应工;第三、官定的工价很低,不足以维持手工业工人的生活;第四、民间的许多手工业户随时都能够雇到自己所需要的许多工匠;第五、民间穷苦的手工业工匠平时是星散谋食的。

这些工匠是完全依靠出卖劳动力为生的手工工人。《古今图书集成》《考工典》《织工部》《纪事》中记载苏州织工的情形说:“郡城之东皆习机业。织文曰缎,方空曰纱。工匠各有专能。匠有常主,计日受值,有他故则唤无主之匠代之,曰唤代。无主者黎明立桥以待。缎工立花桥,纱工立广化寺桥;以车纺丝者曰车匠,立濂溪坊。什百为群,延颈而望,如流民相聚,粥后俱各散归。若机房工作减,此辈衣食无所矣。每桥有行头分遣,今织造府禁革,以其左右为利也。”

这又说明:第一、当时的手工业已有相当细密的分工,手工业工人各有专能;第二、计日受值的雇佣制度已经流行;第三、雇主和雇工之间虽有经常的相对固定的关系,但已经是属于自由的契约关系了;第四、出卖劳动力的劳动市场已经以较大的规模出现,并且行头从中剥削很厉害,可以“左右为利”;第五、清朝的织造府所以要禁止这种行头的剥削,只是因为官办工业和民间工业有矛盾,如果取消了行头,就更便于织造府的机房直接招工。

从官办的织造工业来说,它直接控制着一部分手工业作坊主人、小手工业者和商人。如康熙五十一年(一七一二年)巡抚郎廷极请以曹寅之子继任江宁织造的奏折中说:“今有江宁省会士民周文贞等,机户经纪王聘等,经纬行车户项子宁等,缎纱等项匠役蒋子宁等,丝行王楷如等,机户张恭生等,浙江杭嘉湖丝商邵鸣皋等,纷纷在奴才公馆环绕,具呈称颂曹寅善政多端。”这许多机户、匠役、丝行、丝商等等当然都是受织造府直接和间接控制的。但是,他们实际上是经常和织造府发生矛盾的。织造府“限制机户不得逾百张,张纳税五十金,织造批准纳税给文凭,然后敢织”。而机户则要求“减免额税”。这一类矛盾是日益明显地存在的。

但更重要的是,当时除了官办织造工业以外,民间的织造业也相当发达。这种民营的手工业是市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据陈作霖《凤麓小志》载,“金陵机业聚于城之西南隅。开机之家,总会计处谓之账房夕机户领机谓之代料,织成送缎,主人校其良???街?呕酢P??奚踝时荆???颜朔课??8骰?Ц唇?糠⒔蝗痉蝗旧??缓笫栈兀??啥衅ィ?偈塾氤穸幸怠K恼卟悴阆嘁颍?萜菹喙亍G迩?∑?瘢?ǔ嵌谢?匀?蚣啤I闯袢掮辈辉诖耸?V???に缀艋??印!

所谓“机户”一般地是指雇佣手工业工人的工场手工业的主人,“小机户”就是作坊主人,“机包子”就是独立手工业者,他们都直接和间接受着账房和绸缎业商人的层层剥削。当时的所谓“账房”就是商业资本家控制手工业生产和运销过程的组织形式。他们供给手工业生产者以原料或者同时供给生产工具,收买成品。这种制度是比较完备的商人雇主制。当时民间织造业的数量很大。陈作霖说这一座南京城里从乾隆以来就有三万架缎机,其他还不计算。这个数字也许是过高的估计,但它毕竟说明了在乾隆的时候,南京的民间机织业的发展,已经很有可观的了。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当时的那些机包子等独立手工业者和机户等又跟账房、绸缎业商人经常有矛盾。他们的关系不是“层层相因、休戚相关”而是层层剥削、互相对立的。

由于城市中官办的和民营的两种手工业的影响,当时许多城市附近农村的家庭手工业也比以前更加发达。康熙三十四年(一六九五年)九月苏州织造李煦的奏折中写道:“采办青蓝布三十万匹……此项布匹出在上海一县,民间于秋成之后,家家纺织,赖此营生。……三月奉部文发买,临期急迫,必需牙行经纪四散收买,所以价贵。”《古今图书集成》《松江府部》《汇考》中记载,“乡村纺织,尤尚精敏,农暇之时,所出布匹日以万计。……绫布二物,衣被天下,虽苏杭不及也。”从这些记载里,我们不难想见那时候的农村家庭手工业是多么发达的了。并且,上述松江府的记载中还写道:“里媪晨抱纱入市,易木棉以归,明旦复抱纱以出,无顷刻闲;织者率日成一匹,有通宵不寐者,衣食全赖于此。”我们可以看出,这种家庭手工业并不是为了自己的消费,而是为了广大的市场而生产的。

当然,人们都还知道,中国城市工商业有很久的历史,手工业工场也早已出现了。从汉代说起,据《汉书》《食货志》所载,当时不但“举天下盐铁,作官府”,而且有东织室、西织室,设置“令丞”。后汉还有“甄官令丞”督造琉璃。后来两晋、南北朝和隋朝都有各种官办的手工工场。唐、宋、元的官办手工业的发达,几乎使全国的手工业者都变成了官府的“工奴”。在那些年代里,手工业的雇佣劳动同样已经产生,宋代城市还有相当数量的“土木杂作”等出现。但是,在那些年代里,在主要的工业部门中,作为新工业发展的阶梯的、为广大市场而生产的民营的工场手工业和手工业雇佣劳动的市场都很狭小。只是到了明代,城市的商业和民营的工场手工业及农村的手工业才逐渐发达起来,特别是在东南地区比较发达。清兵入关之初,这些工商业曾受了相当的打击,一度低落。但是,因为社会经济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发展条件,这些工商业不久就恢复和进一步发展起来。

我们从清代康熙、雍正、乾隆年间的许多城市的面貌上,首先就可以看到它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繁盛。就以当时的金陵来说,这座城市显然已经成了当时江南工商业的中心城市。它不但保存了明代的钢铁坊,皮市、履鞋坊、帘箔市、伞市、木器街、木匠营、弓箭坊、织锦坊、颜料坊、毡匠坊等等,还增加了珠宝廊,书坊等新的市肆。《续板桥杂记》中说。“乾隆之世,利涉武定二桥之间,茶寮酒肆东西林立。”当时商贾水陆交通直达金陵的有十几路。这是金陵的情形。再举武昌的情形来看,据《古今图书集成》《武昌府部》《汇考》所载,当时“商贾之牙侩,丝帛之廛肆,鱼米之市魁,肥其妻子,雄视里闸,下至百家技艺、土木食工,以及俳优侏儒,趋利于寰?者,未尝不趾相错而踵相接也。”如果说夕这些都是南方的情形,那末,再举同书关于宣化府城的记载来看。 “市中贾店鳞比,各有名称,如云南京罗缎铺、苏杭罗缎铺、潞州?铺、泽州帕铺、临清布帛铺、绒线铺、杂货铺、各行交易铺沿长四五里许,贾皆争居之。”可见当时许多城市的工商业都很发达。

而且,清代康熙以后城市工商业的发展,引起社会风习的变化,也更加显著地表明了它比唐、宋、元、明各朝代还要深刻得多。康熙年间编修《古今图书集成》的封建老爷们,叙述了武昌等城市百工商贾发达的情形之后,就不胜慨叹地写道:“土俗民风经百余年而未变,迨故明万历之季,风气浸薄。……今则贵贱无分,少长失序。”此等腐儒的叹息,在当时许多文字中本来也很平常,但它却证明了一个重要的变化。这就是。明代万历以前的社会经济状况反映到社会风习方面,基本上没有多大变化,万历以后变了,因为城市工商业发达了,而清代康熙年间又有了进一步的变化,因为新兴的代表资本主义关系萌芽状态的市民社会力量进一步发展了,这当然会使封建老爷们看不下去的。

这种工商业发达的情形,在当时究竟是不是相当普遍的呢?

当时其他地区的城市和其他工商业的全面情形究竟是怎样的呢?这些问题应该在这里得到简要的回答。许多历史的材料说明:在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无论建筑业、采矿业、制盐业、陶瓷业、纺织业、制茶业、印刷业等在许多地区都十分发达,分工也很细密。如乾隆年间的建筑业在各处都有,其中分工的种类名目很多,有大木作、南木作、石作、瓦作、搭彩作、搭材作、土作、油作、裱作等等。

在采矿业方面,清朝统治者曾一度严令禁止,但后来也逐渐开放了。据《清史稿》所载,康熙年间山西应县、陕西临潼、山东莱阳各处银矿已经开采。雍正年间广东总督鄂尔达奏称:“粤东山多田少,而矿产最繁,土民习于攻采,矿峒所在,千百为群,往往聚众私掘。”广东的采铁和冶铁工业发达的情形在鄂尔达的奏疏中记述得还很多。比如他描写“铁炉不下五六十座,煤山,木山开挖亦多,佣工者不下数万人”,可见是很发达的。乾隆年间陆续准许山东博山等地煤矿以及贵州思安、陕西哈拉山、甘肃扎马图等地金矿和银矿、两广和云南各地的铜、铁、铅矿,尽行开采。云南的铜矿历史很久,规模也很大。它在康熙、雍正的时候是“由官给工本”开采的,起初每年产铜只八九十万?,乾隆的时候虽然仍由官府“放本收铜”,却并不干涉生产过程,各矿厂可以独立经营,因此每年产铜增至一千二三百万?,矿区也扩大许多倍。《清史稿》载乾隆时“大厂矿丁六七万,次亦万余,近则土民,远及黔粤,仰食矿利者奔走相属。”再看阮元《云南通志稿》《食货志》的材料,云南铜矿在康熙年间常有十七八处在开采,雍正二年至乾隆八年常有二十余处在开采,乾隆九年以后常有三十余处在开采;乾隆三十七年有四十六处在开采。王崧《厂矿?炼篇》记述各处的“商贾负贩,百工众技,不远数千里,蜂屯蚁聚,以备厂民之用。而优伶戏剧夕奇邪淫巧,莫不闻风景附。”可见连某些边远的矿区也逐渐变成新兴的工商业小城市了。

清代的制盐业在两淮、两浙、两广、福建、山东、长芦、四川等著名的产盐区同样是扩大生产的,盐利也是最大的。许多盐场又经过了裁并,就日益集中,每个大的盐场往往都有几千上万的盐民或“灶户”,许多盐场或盐井互相毗连,使产盐区的集镇也更加繁盛了。这些盐区不但是制盐的工业区,而且又是盐商集中的商业区。当时两淮等地的盐商获利最大,康熙、乾隆屡次到南方巡游,强迫盐商捐输的款项,动辄几百万两。即便是在边远的云南,当时盐井的数目也比以前增多,雍正年间由井、四十多小井增加到二十大井、九十多小井,乾隆年间又新开了两大井。刘继庄在《广阳杂记》中:“云南琅井在昆州,白盐井在姚州,黑盐井在楚雄,皆在万山中最下处溪河之中。环溪数千家,皆灶户也。每担咸水税若干。”各地盐业的发达可以概见。至于历史悠久的江西景德镇的瓷业,在明代就已经扩大了规模,到了清代康熙、雍正、乾隆的时候更进一步发展了,制作的技术也更加提高,分工协作的组织比以往也更加细密。在那里不但有规模十分可观的能够承担官局烧造任务的大窑,而且有许多为市场而生产的小窑。从那里出产的瓷器行销各地,因此景德镇更加成为“商贾云集”的地方了。据唐英的《陶冶图说》所载,当时“景德一镇……终岁烟火相望,工匠人夫不下数十万,靡不借瓷以生”。这些大部分都是私窑,而在御窑,则只有“工匠役夫三百余人”,即便还有其他工人,也多不到那里去了。

各个地区的这许多官办工商业和民营工商业之间的矛盾同样是很尖锐的,斗争不断地爆发。因为清朝统治者对民间工商业的压迫日益加紧,激起了新兴的市民社会力量的反抗。他们进行斗争的方式更加复杂。他们有的利用统治阶级的矛盾,发动罢市。

这是新兴的市民社会力量进行斗争的独特形式。如康熙五十一年二月十八、十九两日,江宁、镇江、扬州的商民举行罢市,拒绝新任督抚到任,要求减轻税额。有的组织武装走私。如康熙年间山东、河南的“流棍”,往往“率党”一二百人,兴贩私盐,横行白昼,在泰州沈家渡等地杀死缉私官兵。有的率众反对抬高米价。如乾隆十三年春夏之交,米价骤涨,苏州有“市井贩夫顾尧年者倡言平抑米价,和者纷如蚁聚,势愈汹涌。”这一类事实只有在代表资本主义关系萌芽状态的新兴市民社会力量进一步发展的条件下才可以理解。

康熙年间有一个反满的秘密组织“三合会”出现,乾隆年间又有另一个反满的秘密组织“哥老会”出现。这些秘密组织跟城市的行帮组织有密切关系,跟海外的华侨商人和苦力也有密切关系。就城市的行帮来说,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有许多城市的行会的内部关系,比起从前的行会大有不同。如康熙十七年(一六七八年)汉口米粮业的帮规中写道:“吾人若无团结集议之所,则无以整顿行规,且意见各殊,斗斛参差。……何以昭公溥而永保信用?”并规定“缴入帮费银十五两”、“公所之常费收取悉照账簿”、“有破坏帮规者,即开会议罚”。这种行会章程显然带着新的色彩。

还值得注意的是,当时和城市工商业的发展相随而来的外国资本主义商品的输入,对于清朝闭关的封建经济的侵蚀和瓦解的作用,也在日益加深。

自从康熙二十三年开设江、浙、闽、粤四处海关,二十八年同帝俄签订尼布楚条约,雍正五年又订立恰克图条约以后,东南沿海四个关口,北方陆路一个关口,输入的外国资本主义商品不断增加。康熙五十九年专门为了经营对外国商人的贸易而设立了广州十三行,它们和明代的三十六行的性质很不相同,应该说这时候买办资本也开始萌芽了。

看《红楼梦》的人都记得,《红楼梦》中有许多外国的货物,如洋漆、洋布、洋呢、金表、挂钟、西洋金自行船、玻璃灯、西洋珐琅、洋烟、西洋葡萄酒,波斯玩器、茶叶、止头痛的药膏“依弗哪”以及冯紫英夸称为“鲛绡帐”等四种洋货都是。王熙凤夸耀“凡有外国人来都是我们家养活,粤、闽、滇、浙所有的洋船货物,都是我们家的”。薛宝琴自称“八岁跟父亲到西海买洋货”。随着外国资本主义商品而俱来的,是外国的传教士来到中国的比明朝的时候更为增多。康熙皇帝曾任用了许多传教士为钦天监,当教授,到内地勘测,那些传教士在中国内地增设教堂,吸收教徒,买土地,做生意。这些对于当时的社会经济和思想倾向同样发生了相当的影响。

由于当时从城市工商业的基础上兴起的代表资本主义关系萌芽状态的市民社会力量进一步的发展,清朝封建统治者就遇到了过去所没有遇到的新兴社会力量跟它相对立。这种对立关系已经超出了封建社会中农民和地主对立的范畴,而带有新的社会意义。因此,有些人仅仅看到清代的农民斗争对于封建统治的冲击,而忽视或抹杀了新兴的市民社会力量对于封建统治的冲击作用,那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农民斗争是整个封建社会的各个历史时期都有的,而新兴的市民社会力量却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发生和发展起来的作为封建制度的对立物。这完全是新生的事物,怎么能够抹杀的呢?

在清代的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正是由于这种新兴的市民社会力量和商品经济的发展,由于封建农村的阶级分化和农民的离村,由于西洋资本主义势力开始逐渐侵入,这才给了中国封建统治阶级以多方面的威胁。而在当时一部分经营官办的工商业的贵族官僚和地主阶级中,也逐渐地产生了思想上和政治上倾向于自由主义的分子,这也是很自然的。

曹雪芹就是属于贵族官僚家庭出身而受了新兴的市民思想影响的一个典型的人物。人们都看到了《红楼梦》具有强烈的反对封建、追求个性解放的思想,但更重要的是要分析:曹雪芹究竟是站在什么立场上来反封建的呢?应该说他基本上是站在新兴的市民立场上来反封建的。必须从这一点来分析,才能更清楚地认识《红楼梦》的历史意义。

人们大概都不否认,《红楼梦》里的许多正面人物,是代表着那些没落的封建贵族官僚地主的家庭中向往自由生活的一群青年人。他们一方面对于日趋腐败的封建制度发出了动人的控诉和强烈的反抗呼声,揭穿了以贾政、贾母、王夫人、薛姨妈等为代表的行为伪善、实则残酷不仁的封建家庭统治者的面目,另一方面也无情地揭露以贾珍、贾琏、凤姐、薛蟠等为代表的唯利是图、肆意暴虐的当权派的丑恶。作者的思想就是要反对这两方面戕贼个性自由的封建恶势力,而追求着符合于个性解放的目的的新的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

除了在许多文章中已经反复被引用的例子以外,我们现在再来看看几个例子。从婚姻自由的问题上说,尤三姐对着贾珍、贾琏那一班人最尖锐地表示:“必得我拣个素日可心如意的人才跟他。要凭你们拣择,虽是有钱有势的,我心里进不去,白过了这一世了!”在反对人对人压迫的问题上,春燕传述宝玉的话说:“这屋里的人,无论家里外头的,一应我们这些人,都要回明太太,全放出去与本人父母自便。”对于一切向封建统治阶级的庙堂里爬去的人们,作者借宝玉的口中狠狠地骂道;“说了半天并没个明心见性之谈,不过说些什么文章经济,又说什么为忠为孝,这样人可不是个禄蠹么?”作者在这部作品中处处痛骂封建的道德、功名、利禄和等级制度,痛骂那些虚伪的封建社会的忠臣孝子,痛骂那些别人的个性自由的残暴行为。

作者的这种思想倾向,显然是受了当时反映着萌芽状态中的资本主义关系的发生和发展的新兴市民思想的影响。人们晓得,清初顺治、康熙年间的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唐铸万,刘继庄等人都曾提倡个性自由和民主的思想,对于当时的思想界影响很大。曹雪芹在《红楼梦》里所表现的基本思想,和这几位思想家的言论有许多相近之处。例如,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谈论了“伯夷伊尹之不同于孔子”,曹雪芹也借宝玉的口里说“尧舜不强巢许,武周不强夷齐”。唐铸万在《潜书》《大命篇》中说,“天地之道故平,平则万物各得其所。及其不平也,此厚则彼薄,此乐则彼忧。……人之生也无不同也,今若此不平甚矣。”曹雪芹同样借宝玉的口里发出“不平则鸣”、“世法平等”的一类呼声。刘继庄在《广阳杂记》中说:“圣人六经之教,原本人情,而后之儒者,乃不能因其势而利导之,百计禁止遏抑,务以成周之刍狗,茅塞人心,是何异壅川使之不流,无怪其决裂溃败也。”曹雪芹世借宝玉的口里说道:“除了‘明明德’以外就没书了,都是前人自己混编纂出来的。”刘继庄还提倡看小说和看戏,认为这是“性天中之诗与乐也,书与春秋也,易与礼也。”曹雪芹在《红楼梦》里也提倡看《西厢记》、《牡丹亭》等小说,看《醉打山门》等戏曲。这些思想的产生和在一定程度上的彼此共鸣,难道可以说是完全出于偶然的吗?

还应该提到的是,曹雪芹毕竟是汉人,他的祖上虽然入了旗籍,在清朝统治者民族歧视和压迫的政策之下,这位充满着个性自由思想和人道主义的作家,是不能无所感触的。《红楼梦》写成之后,清朝宗室弘?J评称;“《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弘?J所说的碍语,有人加以种种不同的解释,其实最主要的应该是以下两方面的意思:一则是清代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对汉人大兴文字之狱,前后有十七起之多,并且到处搜集成千成万的“违碍书籍”,这当然会使弘?J对于曹雪芹的作品存着顾虑,二则是雍正以来清朝统治者内部的矛盾复杂化,阿其那、塞思黑的案子牵涉很广,曹家被抄与此不无关系,这同样使弘?J有所顾虑。但是,《红楼梦》并不因为当时的清朝宗室怕它有碍语而不得传世,相反的,它是不?而走和深入人心的伟大作品。

显然,《红楼梦》是描写了一整个时代的。这个意义并不因为它带有自传的性质而减弱。有不少伟大的作品也是自传性的,谁能否认它的价值呢?但是,《红楼梦》又毕竟不是家谱式的自传,而是刻划了一个时期社会的典型面貌的。

高尔基在《俄国文学史》序言中说:“把每个人看作是时代、民族、阶级的产物,我们当然应该从同样角度去看作家,可是要承认作家是一个比别人更饱和着经验——人生的知识,而且由于经验的堆积,具有着把自己的印象装饰在形象里面的本领的人。”这样的作家所写出的作品,由于作家的“经验愈广大——它里面的主观的、个人的地位就愈狭小,一般的意义就愈灿烂地呈现出来,艺术家的社会形象就愈鲜明地显示出来,作家愈坚决地摈斥他的个性——他就愈容易抛弃他的渺小的、无足轻重的东西,他从周围世界所接受的重要的客观的东西就愈深刻地广大地展示出来。”我们也应该从这个角度来评价《红楼梦》和它的作者曹雪芹。

红楼梦的历史第2篇

《红楼梦》诞生于18世纪中国封建社会末期,当时清政府实行闭关锁国,举国上下沉醉在康乾盛世、天朝上国的迷梦中。这时期从表面看来,好像太平无事,但骨子里各种社会矛盾正在加剧发展,整个王朝已到了盛极而衰的转折点。

在康熙、雍正两朝,曹家祖孙三代四个人总共做了58年的江宁织造。曹家极盛时,曾办过四次接驾的阔差。曹雪芹生长在南京,少年时代经历了一段富贵繁华的贵族生活。但后来家渐衰败,雍正六年因亏空得罪被抄没,曹雪芹一家迁回北京。《红楼梦》一书是曹雪芹破产倾家之后,在贫困之中创作的。《红楼梦》开卷第一回第一段《作者自云》即是曹雪芹自序 。在这篇自序中,曹雪芹对读者讲述写作缘起。据曹雪芹自述,这是依托他早年在南京亲历的繁华旧梦而写作此书。

(来源:文章屋网 )

红楼梦的历史第3篇

关键词:红楼梦 价值 评价

“开篇不谈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在我看来,这句诗便是对红楼梦的最好评价,作为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在中国可谓是无人不知,从古至今更是有无数人称赞过这一本无比精致而又庞大的小说。要说今天我们为什么要读《红楼梦》,还要从这本小说所具有的价值说起。

一.虚实结合的写作手法

首先,《红楼梦》是一部将神话与现世高度融合的章回体小说。小说中将宁、荣二府的故事与太虚幻境以及癞头和尚等情节多次穿插,给读者带来了虚实结合,玄幻奇妙的独特阅读体验。此外,小说的情节更是生动曲折,让读者欲罢不能。这样的写作方式及特点,在当时的文坛绝对是头一份,就算在现在也是极少的小说可以做到的。

二.极高的史料价值

其次,《红楼梦》更是有着极高的历史价值。就曾这样评价过红楼梦:“《红楼梦》不仅要当做小说看,而且要当做历史看。他写的是很细致的、很精细的历史”。虽然我们在《红楼梦》不能找到真实的朝代特征,然而,正是这关于朝代的不确定性,使得《红楼梦》的历史价值更加凸显出来。要知道,曹雪芹在创作红楼梦的时代,正是中国处在盛行文字狱的封建年代,如果不是作者在创作时模糊了小说的朝代,我们又怎么能在今天看到它其中丰富的历史资料呢?《红楼梦》里涉及的有许多类的历史,在美食、诗书、器乐乃至建筑等多方面都有很详尽的内容与知识,这其中就有许多是多年来已经被时代逐渐遗忘的珍贵历史文化,因此,读《红楼梦》对我们了解这些方面的珍贵历史有着很重要的意义。

三.超前的价值诉求

然而,《红楼梦》的价值还远不止如此,书中更是充满了对现实社会包括宫廷及官场的黑暗,封建贵族阶级及其家庭的腐朽,封建的科举制度、婚姻制度、奴婢制度、等级制度,以及与此相适应的社会统治思想即孔孟之道和程朱理学、社会道德观念的深刻批判,并且提出了带有初步民主主义性质的理想和主张。这些理想和主张正是当时正在滋长的资本主义经济萌芽因素的曲折反映。曹雪芹对于社会腐败的大胆控诉以及对于等级制度的全面否认是多么的坚决而珍贵,这在当时的社会绝对是前所未有的。而这些前卫的思想所具有的价值更是无法估量的。

四.女权主义视角

最后,还要提一下《红楼梦》中曹雪芹提出的关于女权主义的价值。在当时社会,女性绝对是属于被压迫的人群。而在《红楼梦》这部小说中,女权主义却被很好的体现了出来。首先,小说中的主人公宝玉便是一位“女儿洁净论”的守护者,他把男人都看为浊物,认为只有女孩才可称得上“洁净”。而贾母更是家中的长辈更是家中的主心骨,这一点也体现了曹雪芹对于女权主义的倾向。小说中的王熙凤更不必说,她虽然是一介女流,但是能力却颇高,整个荣国府上上下下无不惧怕她,这更是作者重视女性的体现。

通过以上几点,我们不得不说,《红楼梦》成为我国的四大名著可谓是名至实归,而我们读这部小说的理由也就显而易见了。这部小说不仅仅在文学方面有着极大的成就,影响了我国几百年的文学创作,在历史与文化方面更是举足轻重,为我国的许多传统文化增添的灿烂的光辉。

因此,今天我们一定要读《红楼梦》,为的就是到这部永恒的经典之中去感受文字之美,沉浸于书中的文化历史之中,更要吸取到作者早在几百年前就为我们留下的藏在书中的精神与他对人生的感悟。这便是《红楼梦》最伟大的价值所在!

参考文献

[1]吴艳春,《浅述红楼梦的悲剧美》,《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06年第5期。

红楼梦的历史第4篇

关键词:《红楼梦》;翻译难点;译本;典籍翻译

前言

《红楼梦》,作为唯一拥有专门研究协会――红学会的古典名著,其艺术价值、历史价值、文化价值之高毋庸置疑,历代文人学者研究、推敲《红楼梦》,可谓乐在其中,而《红楼梦》在普通民众心中的地位,和另三部古典巨著《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一样,深入人心,即便未通读过全书,也一定知道“心比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的林黛玉林妹妹,“人未到声先到”的脂粉英雄王熙凤凤辣子,三进荣国府、逛了大观园、醉卧怡红院的刘姥姥等等。这些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和细腻曲折的情节描绘都让人读来意味盎然。这样一部瑰宝巨作在中国加强东学西渐的进程中自然应该是首当其冲的,让西方国家也能领略中华文化的艺术魅力。要让《红楼梦》走出去,就需要翻译,然而《红楼梦》的翻译现状却差强人意。1830年John Davis翻译了第三回,开启了《红楼梦》的翻译之路,但令人遗憾的是,至今一百八十余年间,虽然在不同历史时期共出现了十二种英译本,一种德译本,但只有三个英译全译本,剩余都是片段或节选的翻译,而在这三个英译全译本本之中,最贴近当今的也只是完成于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的霍克思、闵福德翁婿的版本和杨宪益、戴乃迭夫妇的版本。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翻译困境呢?这三十年间《红楼梦》的翻译为何止步不前了呢?本文将试从以下几个方面浅略探讨一下《红楼梦》的翻译之难。

1.《红楼梦》的研究现状

要讨论《红楼梦》的翻译难题,不得不先涉及《红楼梦》原著的研究现状。红学研究从最初的索引派到后来的“新红学运动”,从胡适先生的《红楼梦考证》到周汝昌先生的《红楼梦新证》,从考据派、学院派到新索引派、草根派,如今的研究百花齐放,越来越深入越来越透彻。目前,红学研究者人数之众多,前所未有,红学研究已经不再是专家、学者的专利,广大《红楼梦》的热爱者们都积极参与,见仁见智,畅所欲言,红学研究可谓是“百家争鸣”。在诸多研究学者之中,通过参加央视“百家讲坛”节目录制,再度引发大众阅读研究《红楼梦》热潮的刘心武学者独树一帜,他的原型研究新颖独特,结合文本细读与历史结合,揭开《红楼梦》神秘的面纱,虽仅代表一家之言,但其严密的逻辑与细致的推敲也吸引了不少认同者,俨然自成一派。可见国内学者仍然对《红楼梦》有着高涨不衰的研究热情和取之不尽的研究对象,然而正由于《红楼梦》研究正酣,研究成果具有多样性,不定性,对于译者而言,无疑加大了理解原著的难度,缺乏对原著确定的理解,翻译便无从下手,即便翻译有所出,也常常带来翻译错误或是翻译质量低下,非常不利于《红楼梦》在海外的传播。

2.《红楼梦》版本众多

1792年,经程伟元、高鹗续编修订的一百二十回《红楼梦》印刷版问世,这也是如今我们通常看到的一百二十回通行本《红楼梦》的前身,而在程高版之前,这部小说是以手抄本形式流传的,不同的手抄本附有不同署名或是无署名的批注,连正文也有所不同,这可能是抄写者的笔误或是故意为之,现在已不得而知,仅这些手抄本也就是古本《红楼梦》就有戚序本、甲戌本、庚辰本等十二个版本之多,之后的印刷版也有程甲本和程乙本之分,除程高本经续编而至一百二十回以外,因历史原因,且年代久远,古本红楼梦流传下来仅有八十回,许多版本都是残缺不全的。Hawkes就曾经指出:“中国文学中最受欢迎的这部小说竟然在作者死后近三十年才得以公开发行,并且还存在着不同的版本,甚至没有一个版本可以说是绝对‘正确’,这多少令人吃惊。”(Hawkes,1974:14)因此,在这样一种版本众多的情况下,译者又当如何取舍,是像霍克思一样充分利用红学研究的成果,注重情节的完整性和各版本在一般读者中的普及度,以一百二十回程高本为原文,同时参阅修订其他古本,最终呈现出霍克思版本的《红楼梦》;还是像杨宪益一样,在特定的政治历史条件下,将《红楼梦》作为展现政治斗争的政治历史小说,同时部分考虑原作者曹雪芹的原笔原意,前八十回以戚序本为原文,后四十回以人民文学出版社修订的程高本为原文;又或是另辟新径,以周汝昌先生耗时近六十年静心磨练完成的周汝昌校订批点本《石头记》为原文,并且仅翻译曹雪芹残留的这八十回。无论选择何种版本,不仅要选,还要选得有理有据,能够自圆其说,这对译者都是极大的考验。

3.《红楼梦》原著残缺

当今读者所看到的通行本《红楼梦》,大都以一百二十回程高本为范本经过部分修订而成,但如今红学界普遍赞同后四十回为高鹗所续,应当是当时的出版商程伟元发现了民间流传的《红楼梦》手抄本,欲印刷出版,但苦于手抄本内容残缺,不利于出版与大范围的流传,抑或是出于某些政治原因,便找来书生高鹗进行续写。红学研究者中有一种声音认为,首先高鹗和曹雪芹不认识,生平毫无交集,生活年代背景不同,在现在的通行本中将高鹗作为《红楼梦》的合著者与曹雪芹并列其上,是非常荒谬的,如果非说《红楼梦》有合著者,那也应当是在众多版本的手抄本中留存大量评点的脂砚斋;其次,曹雪芹是完成了《红楼梦》的全本的,只是无法确定到底全本有多少回,但在细致探究曹雪芹的生存背景和写作手法后,对曹雪芹的原笔原意,以及小说后文的情节流动、人物命运还是可以探轶一二的,这时就会发现高鹗的续写不仅在文字表达的造诣上无法与曹雪芹媲美,连小说的内容都常常与曹雪芹的前八十回所勾勒的图景不相符合,有些地方甚至南辕北辙,比如曹雪芹的原意是将《红楼梦》创作为一部悲剧,几大家族最终没落,优秀多姿的女子难逃薄命,贾宝玉流落村野,而高鹗却迎合大众乐见喜剧的心理,创作了大团圆结局,完全改变了曹雪芹的意图和小说的基调氛围,让人唏嘘不已。这种看法已越发得到《红楼梦》学者和爱好者的认同,在这样的研究趋势下,包括版本问题在内,译者该当如何对待翻译原文内容的选取确实让人头痛,翻译一百二十回的程高本会有翻译的并非原版《红楼梦》之嫌,这样一个文化历史价值、文学艺术价值均达不到一定高度的作品有必要作为国之瑰宝推介到海外吗?但若是仅翻译前八十回,无论是选取某个古本,还是集大家之长的周汝昌版,也会有情节残缺,难以得到目的语读者理解接受并认同的效果。

4.《红楼梦》文化历史内涵厚重

经考证,《红楼梦》是一部带有自传性质的小说,其中许多的人物、事件都可以在历史中找到原型,曹雪芹在这些原型的基础上进行艺术加工与创作,成就了这部不朽的巨作。我国大红学家王昆仑先生曾评价《红楼梦》是“封建社会上层的百科全书”,可以说是十分恰当的。小说对园林建筑、服饰打扮、食物、摆设、风俗活动、礼仪规制等等都有着细致到位的描写,但这些种种都是带有那个时代深深的文化烙印的。翻译界历来都把涉及文化内涵的翻译作为一大难题,对此提出诸多解决方案,但仍然争论不朽,没有定论。而处处体现时代文化特色的《红楼梦》翻译起来就可谓是举步维艰,译者不仅要有深厚的翻译功底,还要对中国历史文化的方方面面有着深入的了解,才能驾驭。

5.《红楼梦》文学艺术价值特殊

《红楼梦》不仅是在中国的文学地位极高,在西方,在多译本章回翻译缺乏,全译本稀缺的情况下,仍然颇受赞誉。《不列颠百科全书》中曾这样评价道“小说用大量的篇幅描写了诗歌比赛……在西文翻译中,这部分大多被删除。尽管如此,有些西方评论家仍然认为该小说是世界最优秀的小说之一。”(Vol.16:238)这是因为《红楼梦》不仅文笔细腻,描绘逼真到位,除本身的小说体裁外,其中还包含了大量的诗词歌赋等中国传统文学形式,习语、谚语、灯谜等更是贯穿全书,而这些都是让译者犯难的关键,稍不注意,就会失之毫厘,差之千里。除此之外,《红楼梦》在文学手法上,更是造诣深厚,从人名称谓等的精心处理到情节设置的“草蛇灰线,伏延千里”,不仅在中国文学史上无处其右,在世界文学史上也可以占据一席之位。19世纪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的《红字》,象征手法突出,一个字母象征了多重含义,为人称道,而《红楼梦》中随意一句诗歌,一首曲赋,一个人名都可能蕴含了多重作用,揭示人物命运、时局背景,架构小说框架,梳理线索脉络,每个看似轻微的人物,看似随意的情节,都可能透漏着小说后文走向,这样的功夫不愧是“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然而中英两种语言文化背景不同,表达手法有异,翻译要想传达这样高妙的艺术价值,并为目的语读者所理解和接受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6.结语

上述关于《红楼梦》五点翻译之难,还仅仅是粗浅探讨,但由此已然可以看出,《红楼梦》的翻译是一项多么浩大的工程,尽管霍克思和杨宪益的译本有其不足之处,但能够细致谨慎地完成全译本,已经是不可多得的优秀佳作,也因此,自杨宪益译本现世以来,至今无人再能着手如此艰难的翻译。

然而笔者认为,这项难于上青天的翻译任务虽然极附挑战,但还是需要有人前仆后继的去完成,这是一项事业,不能只靠某个译者去完成,笔者在此也呼吁对中国典籍翻译具有热情的译者和红学的专家、学者、爱好者都能团结起来,为《红楼梦》的翻译出谋划策,共同造就新时代的译本,让《红楼梦》不只是中国的经典,更成为世界文学宝库的明珠。(作者单位:湖南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

参考文献:

[1]北鸥雀.红楼译评――《红楼梦》翻译研究论文集[J].红楼梦学刊,2004(4).

[2]陈国华.《红楼梦》和《石头记》:版本和英译名[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0(6).

[3]陈宏薇,江帆.难忘的历程――《红楼梦》英译事业的描写性研究[J].中国翻译,2003(5).

[4]郭建中.翻译中的文化因素:异化与归化[J].外国语,1998(2).

[5]洪涛.《红楼梦》英译本中的改译和等效问题[J].红楼梦学刊,1998(2).

[6]洪涛.论《石头记》霍译的底本和翻译评论中的褒贬――以《浅析霍克思译石头记中的版本问题》为中心[J].明清小说研究,2006(1).

[7]洪涛.外文出版社《红楼梦》英译 “节选本”纠谬[J].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4).

[8]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Z〕.北京,上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5.

红楼梦的历史第5篇

红学曾经与甲骨学、敦煌学并称20世纪的三大显学,在国人的心目中,拥有崇高的学术地位。进入21世纪后,红学研究也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发生了诸多改变。学术研究因为其自身的特点常常作为社会中部分精英人群的专利,似乎距离普通民众距离较远。而2005年著名作家刘心武先生携带着他的“秦学”研究理论登录《百家讲坛》,将红学研究推入了寻常百姓的视野,而他那种掺杂丰富想象力的解读也让市井之间掀起了一场“红楼热”,而“草根红学”这个名词也因此进入了公众视野。

刘心武先生的“秦学”确立的核心和主要命题就是“秦可卿原型”。秦可卿名列“金陵十二钗”正册之末,首次出场是在小说第五回,而至小说第十三会就青春早亡了,出场不多,说话也很少。两百多年来,几乎无人对她进行系统的研究和评论。只有少数有关考证秦可卿死因的文章。至上个世纪40年代,红学家考证出在曹雪芹原稿中,秦可卿是因为她与公公贾珍之间的恋情败露而羞愧自缢的。评论秦可卿的文章由此而渐渐增多了。秦可卿本来清晰的形象却由此变得渐渐模糊。其实,作为当事人的畸笏叟已经将其中原委说得很清楚:“‘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夫因有风姐贾家后事二件,嫡(岂)是安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事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可是,后世的学者不肯放过秦可卿这段早已被她的塑造者擦去的“秽迹”。刘心武先生更是对此大家加渲染,极尽所能地美化秦可卿与贾珍之间的恋情,并赋予秦可卿以皇室贵胄的身份,推测秦可卿的原型很可能就是清康熙朝的废太子爱新觉罗・允i的女儿,《红楼梦》的“真故事”其实就是一场失败了的政治阴谋。刘心武先生撇开宝黛的爱情,来强调小说故事的政治内涵,《红楼梦》说成是宫廷政治斗争的产物,附加上雍正夺嫡、弘皙逆案。人们有理由怀疑,曹雪芹如果一直被家族得失困扰着,他能不能写出《红楼梦》这样伟大的艺术作品。显然,文本中优游不迫的笔墨、对人生自然的纵情欣赏说明了一切:曹雪芹不是那种沉溺于一己悲欢的人,更不是睚眦必报的人。曹雪芹的目光穿越了历史,透视着社会,他所忧虑的不是一家一族的盛衰悲欢,而是历史与社会的忧患,所谓“忧愤甚广”“感念殊深”是也。《红楼梦》不是一种家族盛世的回忆,而是作者试图对历史深处决定人民命运的、中国社会陷入恶性循环的“铁律”的探求。刘心武先生用宫闱秘史来解读《红楼梦》实际上是贬低了《红楼梦》的政治意义。

学术研究需要遵循严格的学术规范,具备严谨的学术态度,每一个结论都需要大量考证的支撑,不能以个人的猜想和推论作为研究的前提。在刘心武先先生所著的《画梁春尽落香尘》《《红楼三钗之谜》《刘心武揭秘红楼梦》和《红楼望月》等书中,论证过程缺少严谨的逻辑,而论据又多有不实之处。例如,刘心武先生举证说,《红楼梦》中荣禧堂上的对联“座上珠玑昭日月,堂前黼黻焕烟霞”是根据王士G《居易录》中所记载的清废太子爱新觉罗・允i所作的“楼中饮兴因明月,江上诗情为晚霞”一联改编的。 但是,著名红学家蔡义江先生已经查出“楼中饮兴因明月,江上诗情为晚霞“乃是出自唐代诗人刘禹锡的诗作《送蕲州李郎中赴任》,与清废太子胤i并无瓜葛。再如,刘心武先生在对贾元春年龄的推论上也自相矛盾,这就不能不让人对刘心武先生的治学态度和研究结论产生怀疑。

刘心武先生的“秦学”虽然经不起专业的学术研究和历史考证,但是,它的出现在红学史上却是并非偶然的。

首先,从早期的红学研究来看,由于小说并非完本,其情节和人物诸多方面存在疑点。在传抄的过程中,造成了一些谬误,在早期红学研究者中就有人认为《红楼梦》是“一声也而二歌,一手也而二牍”。作者使用“史家之曲笔”进行创作。一时间,“张侯家事说”“明珠家事说”“反清悼明说”“顺治与董小宛恋爱说”等,各执一理,曾经轰动一时的霍氏姐弟的《红楼解梦》,虽然索引的内容不同,且有肢解《红楼梦》的嫌疑,但是,它们几乎都围绕着《红楼梦》的政治意义做文章。其实,“秦学”从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上看,和以前的索引派并没有多大的区别,只不过是索引的具体结论不同而已。 可以说是索引红学的土壤孕育了刘心武先生的“秦学”。

其次,自王蒙倡议作家“学者化”之后,很多作家也在总结创作经验和探索文艺研究方面有所建树。其中,就有不少位作家在对《红楼梦》的研究中颇见功力和成果。作家将自己精湛的写作技巧和形象思维运用到学术研究中,就好像手持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可以在学术研究中另辟蹊径,另一方面也可能对严谨的学术研究带来不容小觑的伤害。作家往往要比学者更懂得如何调节读者的兴趣,更清楚如何让自己的观点引起民众的注意。作家的丰富想象力和活跃的思维也很难受到学术规范的束缚。所以,在学术研究中,理解的成分有的还没有想象的成分多。

再次,从刘心武先生自身来看,作为作家的他在进行红学研究时,不是从他所熟悉的文学创作和文学欣赏的角度出发,而是从考证和探佚的角度展开研究。人们可以从他的作品中看出他对红学史和清史的了解要比专业的学者逊色得多,作家的惯性思维在他的学术研究中依然起到相当大的作用。所以,他的“秦学”理论往往忽视了历史实证的重要性。例如,刘心武先生在对“秦可卿原型”和“贾元春的原型”的论证中,不能在历史中找到与之相对应的人物,只凭主观臆断进行猜想。这种“六经注我”的主观随意的方式,实际上已经成为一种无益的游戏。文学作品是通过具体来反映一般的,没有情感描写,]有人物命运,在《红楼梦》中就无法体现作家对生活的看法和对理想的追求,就无法体现作家的历史认识和社会观念,因为作家既然无法直接将自己的政治见解抽象地摆出来,而只能通过塑造人物,展现一种人生、人生的爱情、婚姻来表达自己的理想和愿望,来表达作家自己的世界观和对社会、文化的看法,或者说,《红楼梦》的政治意义是附丽于人物命运的。

由此可见,刘心武先生的“秦学”只能算是作家学者化与中国传统的索引红学结合下的畸形产物。但是,它使社会上的“红学热”再度升温。这又是什么原因呢?

首先,“秦学”是在借助《红楼梦》经典名著的地位进行炒作。而《红楼梦》以一书名学,绝非寻常之事。古时有“选学”之说,那是因为萧统所遗之《文选》备受后世推崇。唐代以后,《文选》更是与儒家经典一样成为文人士子必读之书。这与《红楼梦》的“家置一编”颇为相似。所以,钱钟书将“选学”与“红学”并称,赞之“寥落千载,俪坐俪立,莫许参焉。”红学之所以能够获此殊荣,正是因为《红楼梦》所拥有的广博精深的内蕴及其精致多维的表现形式。清代曾经有人以一句竹枝词“开言不谈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惘然”来描述当时《红楼梦》的受众之多,影响之深。在国人心中,《红楼梦》所具有的文化影响和品味是其他作品难以超越的。随着生活品质的提升,人们的文化视野也越来越广阔,欣赏品味也不断提高。人们开始追求更丰富的精神生活。“刘心武现象”正是借助《红楼梦》自身具有高雅的文化品位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博取大众的关注。

其次,刘心武先生的“秦学”自身所具备的某些特征是其导致“红学热”再度升温的内因。特征之一就是“学术的娱乐化”。所谓“学术娱乐化”就是把学术与娱乐之间的界限模糊了。它巧妙地避开关于学术研究中的研究方法与治学依据的讨论,把理论之争转变为价值争论,用草根红学之名转移学术争论的重点,严肃的学术讨论变成了人人都可以参与的群众座谈会,不仅无需再陷入学理之争的漩涡,还可以获取人人参与的热度。而大多数人都是在对名著崇尚的民族心理意识下,以娱乐的心情去听刘心武先生的讲座,而未必会有人认真地研究《红楼梦》。你讲得热闹,我听得有趣就可以了。

特征之二就是“探秘的趣味性”,“秦学”以学术的名义出现,但是其揭秘的解读方式可以制造大量悬念,而普通民众对于野史秘闻的猎奇心理正好因此得到满足。特别是对“宫闱秘事”的猜谜更深化了探秘的兴趣。 曾有人揶揄道,中国满清三百多年的历史对后世最大的贡献就是养活了一批电视编辑,清宫戏是一个常青的主题,总能演绎一出又一出的故事,从《太祖秘史》《孝庄秘史》到《皇太子秘史》,还有《西施秘史》和《武则天秘史》都因为迎合了人们对历史的好奇和想象,具备了争权、阴谋、秘闻、传奇等“畅销DNA”而大受欢迎。几千年的皇权政治使得国人对于宫闱秘史尤为热衷,而“秦学”恰恰恰恰拽住了通俗历史最大的这个卖点。那些发生在皇宫和深宅大院里的故事则统一成为话题的中心。 因为这些可望而不可即的地方最能普通民众产生无限遐想。 这样的一场“红学热”正体现出这个古老民族在文化上的畸形。

特征之三就是“受众的平面化”,在这场红学草根化的热潮中主要的观众是没有读过《红楼梦》或者对《红楼梦》了解不多的人,他们普遍缺少有关“红学”方面的基本常识。因此,刘心武先生以“文人说书”的风格,层层铺设悬念的讲述方式,通过对名著《红楼梦》的解读,娓娓道出骇人听闻的宫闱秘事,很容易抓住他们的注意力。当刘心武先生打出“平民红学”的旗号,声称“我觉得我为民间红学拱开了一道樊篱,为研究群体出了口闷气”,并且大谈“学术空间共享”的时候,很容易在感情上得到这些人的支持。但是,这样一来,名著《红楼梦》在他们的眼中就变成了一部“谜语大全”, 而且作为文学小说所散发的艺术魅力可能会受到忽视,也会影响他们对《红楼梦》艺术价值的评定。

再次,媒介的宣传与炒作也大大提高了“秦学”的影响力。电视,网络等各种传播媒体纷纷介入学术研究,在文化推广方面做出了前所未有的贡献。相对于阅读书籍的枯燥,试听宣传所具有的优势是阅读难以比拟的。《红楼梦》作为古典名著,与普通大众而言,与其捧着那么厚厚的一本书去阅读,不如通过电视或者网络来观看一下相关的视频。而“秦学”正是借助《百家讲坛》这样一个媒介,用趣味性极强的揭秘方式来给大家讲述《红楼梦》的“真故事”。精彩的讲述,再配以形象的视频资料,令观者感觉与名著之间的距离瞬间就被拉近了。一直被高高地置于圣坛之上的经典似乎已经走下圣坛,变成了一个和蔼可亲的凡人,无需任何文化积淀,只需要一边休息,一边看看视频就可以轻轻松松了解一部经典名著隐藏的秘密,这对普通观众而言是具有极大的诱惑力的。同时,电视、网络等媒体本身也拥有大量的观众,以此为平台来传播自己的想法,其受众之广泛是任何级别的学术会议都无法与之比肩的。而媒体为了获得更多的关注度,又往往会为其构筑强大的宣传网,借助各种渠道来打造品牌效应,扩大影响力。而“秦学”正是借助电视播讲的方式走进大众的视野,变成了红学的电视代言人,将传统的红学研究从书斋带进了电视媒体,而在观众的心中,也就成了颇具权威的红学代言人。这种现象其实就是传统学术与新媒体结合后的一种异变。

最后,风起云涌的学术论争也是导致“红学热”的一个重要因素。刘心武先生的“秦学”在社会上的影响力不断增大,红学家的公众担忧也日益加剧。但是,草根红学的提出拉近了“秦学”与观者之间的距离。而那些用严谨的考据资料和深奥的学术理论来研究《红楼梦》的学者也因此被放到了大众的对立面。在普通观众的心中,这些学者是遥远的、模糊的,他们的理论和考据枯燥乏味,他们的形象都是皓首穷经的刻板的老学究,无法引起大众的注意和兴趣。所以,诸多t学研究者对于“秦学”的口诛笔伐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草根红学与精英红学之间的争论。支持不同学派的红楼迷也饶有兴趣地加入了这场论争,却在客观上扩大了“秦学”知名度。

《红楼梦》诞生了两百多年,一直倍受世人的关注,“红学热”更是长盛不衰,掀起一次又一次的滚滚红潮。如果说20世纪50年代、70年代的几轮“红学热”完全是探秘历史政治的一部分,只是要借红学做政治批判、权力斗争的文章。而由“刘心武现象”掀起的这场“红学热”则凸显了严重的商业化倾向。换言之,就是说红学这片肥沃的土壤不仅仅吸引了学者与政治家的目光,连商家也希望能在这里开辟自己的种植园。而至此以后,草根红学更是一次次被提起,对于《红楼梦》的解读越来越生活化,通过《红楼梦》来解读职场风云,分析人际关系等,《红楼梦》和红学完全从学术圣坛走入公众生活圈,红楼迷也开始在微信,腾讯等社交平台上建立自己的讨论群组,或抒发阅读感想,或阐述自己偶然获取的研究灵感,各种言论异彩纷呈。甚至在网络原创文学平台上还产生了大量的红楼同人网文,为《红楼梦》续写结局,或为其中的某个人物改写故事,或为原书写番外故事。总之,红楼爱好者用自己的方式表达他们对这部经典名著的喜爱,也借助这份喜爱来展示着新生代红楼迷的风采。传统红学在经历了“秦学”带来的草根红学风潮之后,不得不面临更多的挑战,也必须开始调整自身的发展模式,不仅要坚守学术研究的规范,还要紧跟时展的脚步,尝试将自身与各种新媒体想结合,以便更好地引导公众正确阅读名著。

社会的发展进步,必然会带动文化发展,经济发展带来物质生活的富足,也同时提升了人们的文化需求,大众的文化视野得到扩展,开始关注部分学术领域,这是一种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大众文化向主流文化发起进攻的第一块阵地就选择红学界,也并非偶然。《红楼梦》以一部并未完成的古典小说在历时两百多年间发展成一门学科,并衍生出诸多流派,在世界文学史上也是十分罕见的。而《红楼梦》雅俗共赏的特点也使它不同于经学、玄学、儒学、佛学等,《红楼梦》在任何时代都拥有庞大的阅读群体,而不像经学、玄学、儒学、佛学等学科需要有相当的知识积累才能读懂其经典著作。曹雪芹创作《红楼梦》时,可能不会想到他的作品会在两百多年后获得这么高关注度和推崇,他原是希望他创作的《红楼梦》的故事不必为世人称奇道妙,也不一定要世人喜阅检读,“只愿他们当那醉淫饱卧之时,或避世去愁之际把此一玩,省些寿命筋力就是了”。但是,未完本的《红楼梦》本身就给后世读者留下了一个永远猜不出真像的谜团,而书中“草蛇灰线”“伏线千里”的写作方法也很容易触动阅读者的探索兴趣。另外《红楼梦》虽然是古典文学名著,但是书中所描述的是世态炎凉、人生琐事以及各种人情世故,书中人物的生活形式与今日相去甚运,而那些隐藏在故事背后的人情冷暖似乎又与今时并无太多差别。也因此,红学会比其他领域的学术研究更容易受到大众的关注,也更容易被文化所影响。而且,红学不像经学、佛学、诗学等学科那样拥有厚重的历史背景和牢不可摧的正统学术地位。再加上《红楼梦》与大众群体的紧密联系就使得红学处在大众文化和正统文化的边缘,在大众文化与正统文化的碰撞中,它自然会首先受到冲击。因此,传统红学在大众文化影响下发生变化并非偶然,而是大势所趋的必然。

“刘心武现象”的出现,是大众文化向传统学术界发起挑战。多年来,传统学术界如静卧雪山之巅的冰湖,孤立在世界的边缘,遥远而冷漠。所以,当一种将具有亲民性的学术范式出现后,就很容易获得大众的认可,因为对于传统的学术研究不甚了解,普通民众往往无法辨别学术研究的优劣,反而更容易被以通俗性和娱乐性为内质的伪学术所吸引。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传统学术研究仍旧固守书斋,不肯接受大众文化的检视,不愿走下学术圣坛,仍旧游离于公众视野之外,不仅使得自己的学术研究缺少民众基础,也会使得自己的研究空间越来越狭窄。所以,在这种文化背景下,刘心武先生抛出“平民红学”这块石斗,投向学术界的深潭,荡起了一圈又一圈的涟漪。 这在客观上使得埋首于书斋中的学者如梦初醒,开始正视大众文化来势汹汹的冲击。也就是说,学术界会因为这场突如其来的冲击而更加完善,以适应社会转型期文化发展的新格局。就学术发展而言,这种现象的出现是件好事,风浪越大,才能促使人们建造更为坚固的行船,学术领域也是这样,只有不断经历各种学术纷争,其本身才能获得更多的发展空间,从而变得更加完善。

此外,传统红学若想在时代浪潮的冲击下获得新生,还必须注意到自身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隐患。陈维昭在《红学通史》中指出了胡适提出的“新红学”的“实证与实录合一”的研究方法存在巨大的隐忧。用“实证”来进行科学合理的学术探究工作,是坚持学术严谨的最好体现,但是“实录”的理念与索引红学一样把还原《红楼梦》中隐含的历史事件作为学术研究的目的。这就有悖于严谨的科研精神了。然而,这种“实录”的研究观念在红学研究历史上获得了强大旺盛的生命力。从与曹雪芹同时代的神秘的脂砚斋开始,持有这种理念的研究者一直不乏其人。从学术大家胡适到红学“泰斗”周汝昌,再到霍国玲、刘心武等人,都是用这种“实录”的理念来解读《红楼梦》的。由此看来,红学研究因为自身的某些特性而使它无法彻底跳出猜谜的“泥潭”。在红学史上,探佚红学与索隐红学的每一次出现,基本上都是“大受群众欢迎”的。 刘心武用的是探佚红学与索隐红学的方法,作为作家,刘心武先生的想象力是学术规范所无法束缚的。《红楼梦》在结构、人物、环境等方面的描写存在着某些漏洞,而且在传抄的过程中又出现了许多谬误。刘心武先生把这些漏洞认为是深藏玄机,然后到历史文献中去寻找答案,为这些漏洞编造一个又一个神秘动听的历史故事,以迎合大众的猎奇、窥阴的心理。在红学发展的两百多年间,希望反照“风月宝鉴”、猜透“红楼真谜”者,大有人在,然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使《红楼梦》变得更加扑朔迷离。如迷雾中的高楼,人们可以仰视它的奇伟,却无法看清它的面容。

红楼梦的历史第6篇

【关键词】京华烟云;红楼梦;林语堂

林语堂先生的长篇小说《京华烟云》是一部在海外享有盛誉的文化小说。小说内容博大精深,感情真切自然,品格优雅含蓄,集中了林语堂小说艺术的精粹。就该小说而言,无论是人物刻画还是情节结构,作者都以一种自然、平淡、真实的艺术加以再现,给人以含蓄隽永的魅力。《红楼梦》这部我国封建社会后期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作为我国小说艺术成就的最高峰,对后来的文学创作有着不可替代的影响力和冲击力,影响着一大批的作家和作品,《京华烟云》就是其中有着代表性的一部。无论是该书的历史背景、小说塑造的主要人物,还是作品无形中透露出的作者的哲学观,以及作品中所呈现出来的文化传统,我们都可以清晰的看到《红楼梦》的巨大艺术投影,这篇创作明显的受到《红楼梦》的影响,是对《红楼梦》的继承和发展。

一、历史背景

任何伟大艺术结晶的诞生都离不开特定的时代背景,时代造就了一批批优秀的作品,一部小说所描绘的人、事都必须置于一个大的社会、历史背景之下。《红楼梦》和《精华烟云》这些优秀作品的诞生和当时的中国社会环境是分不开的。曹雪芹创作《红楼梦》就是在所谓“乾隆盛世”的时候。这时候的封建社会已经逐步走向没落,满清贵族的统治已经在走下坡路,封建社会走向灭亡已经是必然的趋势。《红楼梦》中描写贾府由盛转衰的情形就是当时整个封建社会的一个缩影,尤其是满清贵族地主经济的一个缩影。掩饰不住对《红楼梦》的热爱和痴迷,林语堂决定借鉴《红楼梦》的艺术形式,写一本反映中国现代生活的小说,经过一年多的努力,70万言的长篇巨制《京华烟云》终于诞生了,它是《红楼梦》的“近代版”。整部小说以人物的悲欢离合为经纬,以时代变迁为纬,详述了北平姚、曾、牛三大家庭从义和团运动到抗日战争30多年间的恩怨情仇,从侧面反映出现代中国的社会历史。其中安插了袁世凯篡国、张勋复辟、直奉大战、军阀割据、、三·一八惨案、“语丝派”与“现代评论派”笔战、青年“左倾”、二战爆发等历史事件,或褒或贬的描写了新派革新人物和民国特色人物。可以说是对中国现代社会的全景描写。更难能可贵的是作者把爱国精神融入到文学作品中,从而使作品的艺术性和思想性得以升华,增强了作品的可读性。

二、人物设置

《京华烟云》在人物设置和造型方面借鉴《红楼梦》的地方有很多,林语堂认为《红楼梦》、《水浒传》、《金瓶梅》等名著,“哪一部成功不在于复杂人物之描写?所以《京华烟云》体裁,也是故意如此”。《京华烟云》人物众多,在中国现代小说中是比较少见的。林语堂在给郁达夫的信中对小说中人物设置作了这样的说明:“至故事人物大约以红楼人物拟之,木兰似湘云,莫愁似宝钗,红玉似黛玉,桂姐似凤姐而无凤姐之贪辣,迪人似薛蟠,珊瑚似李纨,宝芬似宝琴,雪蕊似鸳鸯,紫薇似紫鹃,暗香似香菱,喜儿似傻大姐,李姨妈似赵姨娘,阿非则远胜宝玉。孙曼娘为特出人物,不可比拟。”对创作而言,《红楼梦》这部小说留给林语堂的记忆和表象,直接影响了他对女性形象的审美心理,进而影响到了《京华烟云》中两位主要女性木兰与莫愁的形象塑造。对于《京华烟云》的主要女性形象姚木兰与姚莫愁的创作渊源,林语堂巧妙借鉴了《红楼梦》中的史湘云,塑造出姚木兰爽朗乐观、豁达大度、优雅多情、持家理业之能者的理想女性,将自己心目中理想的完美的女性形象赋予了木兰。而姚莫愁这个人物形象则从《红楼梦》中的薛宝钗那里得到了创作灵感,也吸收了其中最有价值的创作营养,在作品中摒弃了薛宝钗性格中伪善的一面,塑造了莫愁为人大方得体、成熟稳健、聪颖圆滑的性格特点。就像林语堂所说,木兰是“藏豪华于无形,而以淳朴自然为本相”,莫愁则愿意“以豪华为表,以淳朴自然为里”。

三、哲学精神

在哲学精神方面,《京华烟云》以庄周哲学统领全书,要表达“一切人生浮华皆是烟云”的道学思想,林语堂的大女儿林如斯认为,《京华烟云》的主要贡献不在于创造了哪些艺术形象,而在于传递了一种哲学思想,这是林语堂赋予小说的主旨。林语堂根据庄子的哲学精神强调了人的永生是种族的延绵,新陈代谢是世间万物永恒的真谛。

在《红楼梦》中,儒道佛三种传统文化都有所反映,我们感觉到“红楼角色”与传统文化的关系问题,即在“宝——黛——钗”三个主角身上看到了与“佛——道——儒”三种传统文化之间的对应关系:宝玉最后看透红尘俗世的纷繁,皈依佛门;道家文化在黛玉身上的反映,如道家讲求修养身心,由身及心;儒家文化在薛宝钗身上的反映,如宝钗重视传统的仕途观念,一直规劝宝玉注重“仕途经济”。而真正支配宝玉和黛玉二人生活的精神因素,则是庄子所阐明的道家思想,或者说,道家思想在《红楼梦》的精神世界中占据了主导的核心地位。

四、历史文化

从《京华烟云》所折射的历史文化来看,它以艺术形象来向外国人全面的描述了中国的历史文化。林语堂的初衷是把《京华烟云》当做全面介绍中国社会的一扇大门,不熟悉中国国情的异域读者从这扇大门里了解进而熟悉中国社会。小说如同一位无声的导游,引导外国读者跟随作者一起观赏各种景致,同中国人一起感受中国的传统文化生活,一起感同书中人物的喜怒哀乐。《红楼梦》中有非常详尽的关于饮食方面的描写,例如许多节日中的宴会,林语堂对此也非常感兴趣。因此在《京华烟云》中,他所描写的大家族的饮食文化不仅是满足人们的味觉要求,而且把饮食与药物联系起来。饮食文化同时还从侧面反映出中国人的生活哲学和生活情趣。还有对居住、休憩等最贴近人们日常生活的问题的描写。这对生活在充满现代气息的“人为”环境中的西方读者来说,无疑具有很强的吸引力,西方读者可以在此深深体会到中国文化艺术的魅力。

五、结论

总的来说,《红楼梦》作为我国历史上的经典小说,无论从哪个方面所传达的思想对后世文学作品的产生都有着不可磨灭的作用,在文学史上有着不朽的地位。《京华烟云》作为我国20世纪初的一部优秀小说,真实的再现了20世纪初中国的历史。作为一部近代版《红楼梦》,其成就虽不及《红楼梦》,但其成功的塑造出的一系列形象鲜明的人物以及传达出的庄周哲学思想,具有很高的参考研究价值。其艺术的独特性及丰富的内涵为中国现代化的小说开辟了道路,为中国艺术创作的现代化提供了广阔的思维空间。

【参考文献】

[1]施建伟.林语堂研究论集[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1997.

[2]张立国.速读中国现当代文学大师与名家丛书[M].北京:蓝天出版社,2004.

红楼梦的历史第7篇

在《红楼梦考证》一文中,胡适在考定《红楼梦》的作者并对其家世生平作了大致勾勒后,又接着对《红楼梦》的“本子”作了考证。当时,胡适所能见到的《红楼梦》的“本子”,只有三个系统,即,程甲本、程乙本和戚序本。通过对这三种版本的“仔细审察”,胡适认为,“乙本远胜于甲本”,但“程甲本”却是“外间各种《红楼梦》的底本”。至于有正书局出版的“成本”,“封面上题着‘国初钞本《红楼梦》’,又在首页题着‘原本《红楼梦》’。那‘国初钞本’四个字自然是大错的。那‘原本’两字也欠妥当。这本已有总评,有夹评,有韵文的评赞,又往往‘题’诗,有时又将评语钞入正文(如第二回),可见已是很晚的钞本,决不是‘原本’了。但自程氏两种百二十回本出版以后,八十回本已不多见。成本大概是乾隆时无数辗转钞本之中幸而保存的一种,可以用来参校程本,故自有他的价值”。在此,胡适对于程甲、程乙两种“本子”的判断,基本符合实际情况,但说戚序本是“是很晚的钞本”,却是大错特错的。

实际上,在《红楼梦考证》一文中,胡适虽然声称对三种版本进行了“仔细审查”,但他对于三种《红楼梦》版本的考察不仅非常简略,而且还对戚序本做出了错误的判断。时至今日,我们通过阅读胡适的有关文章和日记、通信等材料,就可以确切地知道,对于《红楼梦》早期抄本的认识,他也经历了一个由信到疑的过程。1927年5月,“甲序本”的收藏者胡星垣主动寄函胡适,声称自己“有旧藏原抄《脂砚斋批红楼》”,如果胡适愿意,“当将原书送阅”。但胡适却依然顽固地认为,重评“的《石头记》大概是没有价值的”,所以就没有回信。直到胡星垣将甲序本送到了胡适和徐志摩等人合开的新月书店,胡适看了一遍后,才“深信此本是海内最古的《石头记》抄本”,并“出了重价把此书买了”。得到甲序本以后,胡适一方面开始了对这个早期抄本的研究,另一方面又给钱玄同等友人写信,告知“近日收到一部甲戌抄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消息,明确承认了《红楼梦》早期抄本的存在。1927年11月14日,胡适撰写了《重印乾隆壬子本(红楼梦>序》。在该文中,胡适再次明确表示,“《红楼梦》最初只有抄本,没有刻本。”1928年2月12日至16日,胡适在对甲戌本进行细致研究的基础上,写成了《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一文,首次对甲戌本做了介绍和考证。该文共分七部分,依次为:(一)、《残本》,主要介绍该手抄本的面貌,并对书后的五条跋文做了考证;(二)、《脂砚斋与曹雪芹》,以评语为据,重点分析了脂砚斋与曹雪芹的关系,认为脂砚斋是曹雪芹的嫡堂兄弟或从堂兄弟,并认为甲戌本中有关曹雪芹家世生平方面的一些评语,是《红楼梦》为曹雪芹自叙传说的绝好证据;(三)、《秦可卿之死》,利用甲戌本上中的一些评语,进一步论证俞平伯关于《秦可卿之死》一文的正确性,认为“平伯的结论都被我的脂本证明了”;(四)、《的“范例”》,简要介绍了甲戌本中所独有的“凡例”,并明确指出: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写的是北京,而他心里要写的是金陵:金陵是事实所在,而北京只是文学的背景”;(五)、《脂本与戚本》,利用甲戌本校对戚序本后,断定“脂本与戚本的前二十八回同出于一个有评的原本,但脂本为直接抄本,而成本是间接传抄本”;(六)、《脂本的文字胜于各本》,从甲戌本中择选几条例句,与戚序本、程甲本、程乙本的文字作了对比后认为,甲成本的文字远胜于各本,它不仅“是《红楼梦》的最古本”,而且还“是一部最近于原稿的本子”;(七)、《从脂本里推论曹雪芹未完之书》,通过甲戌本中一些批语所透露出来的信息,推断《红楼梦》后半部分的内容。这为后来《红楼梦》的探佚研究开了先河。

此后,胡适在日记和通信中还时常谈及甲戌本及《红楼梦》的其他版本。1961年5月18日,胡适又撰写了《跋乾隆甲戌影印本》一文。该文共分三部分,依次为:一、《甲戌本在版本史上的地位》;二、《试论曹雪芹在乾隆甲戌年写定的稿子止有这十六回》;三、《介绍原收藏人刘铨福,附记墨笔批书人孙桐生》。在这篇长文中,胡适不仅再次重申甲戌本是“海内最古的《石头记》抄本”这一观点,而且还对自己当年在《红楼梦考证》中所下的错误结论作了修正,认为自己在《红楼梦考证》一文中说了“很冒失的话”,当时居然“没有想到《红楼梦》的早期本子都是有总评,有夹评,又有眉评的”。而“成本更古于高本,那是无可疑的”。依据可靠的史料,对自己的观点及时进行修正,正是胡适所倡导的“科学态度”。

对于《红楼梦》另一手抄本“庚辰本”研究,也是首先从胡适开始的。1933年1月22日,胡适撰写了《跋乾隆庚辰本钞本》一文,不仅简要介绍并考证了这个手抄本,而且还提出了脂砚斋就是曹雪芹的观点。他说:“现在我看了此本,我相信脂砚斋即是那位爱吃胭脂的宝玉,即是曹雪芹自己。”不仅在曹雪芹和贾宝玉之间画了等号,而且还将脂砚斋与曹雪芹视为同一个人。

总之,自1921年发表《红楼梦考证》一文以来,胡适就对当时他能够见到的各种《红楼梦》的本子,作了或详或简的研究、考证。这在中国红学史上,也具有一定的开拓意义。虽然在今日看来,他的许多观点未必正确,但其开创之功,却是不可埋没的。

实事求是的治学方法

胡适对《红楼梦》作者家世生平的研究、续书研究、版本研究以及脂评研究等等,奠定了他在新红学史上的地位。然而,真正使他成为学界领袖人物的更重要的原因,却是因为他在研究中国古代白话文学的过程中,使用了相对科学的治学方法。实际上,胡适与红学索隐派之间矛盾冲突的焦点,既不在观点也不在文学观念上,而是在论证问题的方法上,亦即“科学的考证”还是“牵强的附会”的问题。

平心而论,无论以胡适为首的新红学派还是以蔡元培为代表的红学索隐派,实际上都在努力搜寻《红楼梦》背后所“隐去”的“真事”。只不过红学索隐派提出了“明珠家事说”、“张勇家事说”、“和坤家事说”等等,而胡适却提出并力证了“曹雪芹家事说”罢了。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胡适等人实际上也在“索隐”——亦即搜寻《红楼梦》背后所“隐去”的“真事”。

历来评价红学索隐派和新红学派的一些人,几乎都在不遗余力地批评他们混淆了生活原型与文学形象之间的区别。实际上,这又是一个未曾分辨的误区。如果说索隐派所谓的“影射”、“本事”,胡适所谓的“影子”、“化身”等等,还没有将两者区别对待的话,那么,“宝玉非人,寓言玉玺耳”的说法又当如何解释?难道这也是混淆了生活原型与人物形象之间的区别?不过,在此我们需要分清一点,无论红学索隐派还是新红学派,在具体的行文过程中,也确实存在着某种程度的混乱。导致这种现象的出现,原因很多,非三言两语能说清楚。那么,既然红学索隐派与新红学派的矛盾焦点是在方法的应用方面,我们不妨先重点谈一谈这个问题。

胡适在《口述自传》中承认:“我在《红楼梦》考证文章的结论上说,我的工作就是用现代的历史考证法,来处理这一部伟大小说。我同时也指出这个‘考证法’并非舶来品。它原是传统学者们所习用的,这便叫做‘考证学的方法’。”然而,他在1930年12月27日所写《介绍我自己的思想》一文中却说:“《红楼梦考证》诸篇只是考证方法的一个实例……这不过是赫胥黎、杜威的思想方法的实际应用。”:1949年以后,大陆文艺界对胡适的批判,也大多着眼于这一点。实际上,这又是一个未曾辨明的误区。从本质上来说,胡适的治学方法,更多地来自中国传统的“朴学”。至于杜威等人对他的影响,也只是皮毛的东西而已。我们应该承认,胡适的治学方法,确确实实是“中西结合”的典范。但这种“结合”,却仍然是“中”为主、“西”为辅的。说得直白一点儿,也就是华人打上了领带穿上了西服革履,打扮虽然“洋”了,但本质上却仍然是一个“华人”。只不过胡适“结合”得恰到好处而已。

当年胡适为何故意标榜自己的治学方法姓“杜”而不姓“朴”?可能是为了抬高自己的身价,更为了投年轻人之所好,以便更好地将中国的“文艺复兴运动”引向深入。须知在20世纪初期,中国人崇洋媚外的心理绝不亚于今日。一些欧美的著名文人,诸如罗素、杜威等人,在中国知识界一些年轻人心目中,几被视为神明。尤其是杜威,在中国当时的学术界影响更大。而作为杜威学生的胡适,以此为荣并借重其身价来宣传自己的治学方法,也是情理中事。更何况他的治学方法也多多少少沾了点儿“洋气”。

唐德刚在《胡适口述自传》中就曾一针见血地指出:胡适“所说的‘治学方法’,事实上是我国最传统的训诂学、校勘学和考据学的老方法。简言之便是版本真伪的比较,文法的分析,再加上他独具只眼的‘历史的处理’。”说白了,也就是来自中国传统的讲求“实事求是”的“朴学”。

“朴学”虽然大行于清代,而其历史渊源,却可以追溯到汉儒的古文学派及宋明理学。虽然三者之间有着很大的差别,但其承继关系却是十分明显的。虽然胡适并不承认自己是“古文家”,但其治学方法,却无疑是继承了“古文家”尤其是“朴学家”的优良传统。

胡适一再强调“方法”,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方法论者。他在中国文化史上的一大贡献,便是将我国传统的治经学、史学的实事求是的“科学的”治学方法,首次应用到小说领域尤其是《红楼梦》的研究中来,从而把小说研究升格为一项正当的“学术主题”,并将之纳入了“科学研究”的正确轨道,大大拓展了学术研究的领域。《红楼梦考证》一文的巨大贡献和深远意义,正在于此。

“自叙传说”的功过得失

《红楼梦考证》一文的问世,不仅彻底摧垮了旧红学索隐派关于《红楼梦》“本事”的种种谬说,也为新红学的诞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然而,作为该文核心观念的“自叙传说”,历来却遭到了人们的种种非难和批判,甚至连“新红学派”的另外两大创始人——顾颉刚与俞平伯,在早期也屡屡为此感到困惑。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首先与《红楼梦》开卷第一回的那段“作者自云”有关。虽然从行文还是语气上来看,这一段话都不是小说体语言,而应该属于“评语”范围。然而,既然作品开篇便郑重声明“因曾经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再“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而书中的甄士隐与贾雨村、甄府与贾府,又确实具有“真”与“假”的象征意义。尤其是“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这一段带有忏悔意味的话语,更像是作者在虔诚地回忆自己的往事,因此,循着“作者自云”所提供的这条“线索”,利用汉人解经的附会方式,来索解《红楼梦》一书所“隐去”的“真事”究竟是什么,自然是很有趣味的一件事情。也正因为当时的人们对《红楼梦》的“本事”抱有更大的兴趣,所以胡适在作《红楼梦考证》时,也必须在这方面下功夫,因而他特别重视这段“作者自云”,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了。因为,他只有找出《红楼梦》一书所“隐去”的“真事”,才能彻底摧垮索隐派关于《红楼梦》“本事”的种种谬说,这应该是“自叙传说”产生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因此,从当时的具体情况来看,“自叙传说”也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不过,胡适的“自叙传说”,是建立在考证曹雪芹家世生平的基础上,而索隐派则是建立在对作品和历史史料的牵强附会上,二者的根本对立,是研究方法的对立。其实,无论素隐派还是以胡适为代表的“新红学派”,都没有混淆生活原型与文学形象之间的区别。

在《红楼梦考证》一文中,胡适在考证了“曹雪芹的个人和他的家世的材料”后说:“我们看了这些材料,大概可以明白《红楼梦》这部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了。”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他提出了以下五条理由:

第一,胡适在将《红楼梦》开卷第一回的那段“作者自云”略作节引后,便明确地提出:“这话说的何等明白!《红楼梦》明明是一部‘将真事隐去’的自叙的书。若作者是曹雪芹,那么,曹雪芹即是《红楼梦》开端时那个深自忏悔的‘我’!即是书里的甄、贾两个宝玉的底本!懂得这个道理,便知书中的贾府与甄府都只是曹雪芹家的影子。”

第二,胡适引用《红楼梦》第一回中“石头”所说“我想历来野史的朝代”及“更可厌者”两段话后,又说:“他这样明白清楚地说‘这书是我自己的事体情理’,‘是我这半世亲见亲闻的’;而我们偏要硬派这书是说顺治帝的,是说纳兰成德的!这岂不是作茧自缚吗?”

第三,《红楼梦》第十六回有谈论南巡接驾的一大段话,于是,胡适在引用《红楼梦》中王熙凤与赵嬷嬷的这一段对话后,又说:“此处说的甄家与贾家都是曹家。曹家几代在江南做官,故《红楼梦》里的贾家虽在‘长安’,而甄家始终在江南。……康熙帝南巡六次,曹寅当了四次接驾的差,皇帝就住在他的衙门里。《红楼梦》差不多全不提起历史上的事实,但此处却郑重的说起太祖皇帝仿舜巡的故事,大概是因为曹家四次接驾乃是很不常见的盛事,故曹雪芹不知不觉的——或是有意的一一把他家这桩最阔的大典说了出来。……一家接驾四五次,不是人人可以随便有的机会。……只有曹寅做了二十年的江宁织造,恰巧当了四次接驾的差。这不是很可靠的证据吗?”

第四,《红楼梦》第二回叙荣国府的世次如下,在引用“自荣国公死后……”这一段文字后,胡适又“用曹家的世系”做了比较,然后说:“《红楼梦》里的贾政,也是次子,也是先不袭爵,也是员外郎。这三层都与曹頫相合。故我们可以认贾政即是曹頫;因此,贾宝玉即是曹雪芹,即是曹兆页之子,这一层更容易明白了。”

第五,最重要的证据自然还是曹雪芹自己的历史和他家的历史。“《红楼梦》虽没有做完,但我们看了前八十回,也就可以断定:(一)贾家必致衰败,(二)宝玉必致沦落。《红楼梦》开端便说,‘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又说,‘一技无成,半生潦倒’;又说,‘当此蓬牖茅椽,绳床瓦灶’。这是明说此书的著者——即是书中的主人翁——当著书时,已在那穷愁不幸的境地”,而通过“敦诚兄弟送曹雪芹的诗”,可以断定“雪芹一生的历史如下:(一)他是做过繁华旧梦的人。(二)他有美术和文学的天才,能做诗,能绘画。(三)他晚年的境况非常贫穷潦倒。”接着,胡适便反问道:“这不是贾宝玉的历史吗?”

在概括总结了曹雪芹的生平家世后,胡适断然地说:“因为《红楼梦》是曹雪芹‘将真事隐去’的自叙,故他不怕琐碎,再三再四的描写他家由富贵变成贫穷的情形。我们看曹寅一生的历史,决不像一个贪官污吏;他家所以后来衰败,他的儿子所以亏空破产,大概都是由于他一家都爱挥霍,爱摆阔架子;讲究吃喝,讲究场面;收藏精本的书,刻行精本的书,交结文人名士,交结贵族大官,招待皇帝,至于四次五次;他们又不会理财,又不肯节省;讲究挥霍惯了,收缩不回来:以致于亏空,以致于破产抄家。《红楼梦》只是老老实实的描写这一个‘坐吃山空’‘树倒猢狲散’的自然趋势。因为如此,所以《红楼梦》是一部自然主义的杰作。”

胡适提出的第一条证据,仍然基于对“作者自云”的深信不疑。其中他所谓的“底本”、“影子”云云,应该就是我们所谓的“生活原型”。但他用两个“即是”,将曹雪芹与“《红楼梦》开端时那个深自忏悔的‘我一,以及“书里的甄、贾两个宝玉的底本”画上等号时,就显得有点儿过于武断了。须知,作者在创作小说的过程中,确有将整个故事透过贾宝玉的经历、感受来表现创作的意图,但与此同时,也必然在塑造这个人物形象时,运用了自己的许多生活体验,这其中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但作者却并非完全照着自己来塑造贾宝玉的。宝玉的经历、性情、思想、为人处事等等,有许多根本就不属于作者。他只是曹雪芹在提炼生活素材后创造出来的一个全新的艺术形象。若想从历史上或现实生活中为贾宝玉寻找一个人物原型,恐怕谁也对不上号,或者说有许多人都能对上号,只不过前者是绝对的、全面的,而后者则是相对的只就一个或几个方面而言罢了。深知曹雪芹家世生平和创作过程的脂砚斋就曾经说:“按此书中写一宝玉,其宝玉之为人,是我辈于书中见而知有此人……”(十九回脂评)“钗玉名虽两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四十二回)至于胡适所谓“书中的贾府与甄府都只是曹雪芹家的影子”之说,道理也是相同的。《红楼梦》中虽然有许多东西取材于曹家,但却不能说都是曹家的事,那个时代的许多贵族家庭,也都是曹雪芹的取材对象。书中的贾府与甄府,是那个时代的贵族之家的一个概括性的缩影。

在第二条证据中,胡适特别强调作者“自己的事体情理…半世亲见亲闻的”等等,前者应该就是我们所谓的生活的真实与艺术的真实问题,这其中有一个对生活素材的提炼加工过程,并非照相式的照实直录。而所谓“亲见亲闻”,也仍然只是强调自己的生活经验,其中也包括直接的和间接的两个方面。“所见”可能是直接的,但“所闻”却是间接的。

胡适的第三条证据,是从《红楼梦》第十六回中找出了王熙凤与赵嬷嬷谈论南巡接驾的一大段对话,认为“这是很可靠的证据”。然而,这条“很可靠的证据”,只能证明《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却不能证明曹雪芹就是贾宝玉,更不能证明甄、贾两府都是曹家。因为《红楼梦》虽然是在作者亲见亲闻、亲身经历的生活素材基础上创作的,但它决不是自传体小说,也不是小说化了的曹家的兴衰史,虽然小说中毫无疑问地融入了大量作者自身经历和自己家庭荣枯变化的种种可供其创作构思的素材。但作者从别处搜罗并加以提炼的素材来源和范围并不只限于曹氏一家,其取材来源要广泛得多,其目光和思想,更是整个现实社会和人生。《红楼梦》是现实生活基础上最大胆、最巧妙、最富有创造性和想象力的艺术虚构。所以它反映的现实,其涵盖面和社会意义是极其深广的。

胡适本来对《红楼梦》看得很清楚:“《红楼梦》差不多全不提起历史上的事实”,但却又要拿“历史上的事实”与小说生硬比附,其结果自然是“求深反惑”。虽然小说中有曹家的事,但这并不等于《红楼梦》就是写了曹家的历史。沙子里有金子,但不能说所有的沙子都是金子。

胡适的第四条证据,应该说是最为荒谬的,历来受到的攻击也最多。他将《红楼梦》第二回所叙荣国府的世次与“曹家的世系”进行比较后,认为“《红楼梦》里的贾政,也是次子,也是先不袭爵,也是员外郎。这三层都与曹頫相合。故我们可以认贾政即是曹颊;因此,贾宝玉即是曹雪芹,即是曹頫之子”。将历史人物与小说人物作了机械性的类比,确确实实是“混淆了艺术形象与生活原型的关系”。蔡元培在《第六版自序》中就曾经反驳说:“胡先生以贾政为员外郎,适与员外郎曹兆页相应,谓贾政即影曹兆页。然《石头记》第三十七回,有贾政任学差之说,第七十一回有‘贾政回京复命,因是学差,故不敢先到家中’云云,曹頫固未闻曾放学差也。且使贾府果为曹家影子,而此书又为雪芹自写其家庭之状况,则措词当有分寸。今观第七回焦大之谩骂,第六十六回柳湘莲道:‘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罢了。’似太不留余地。”反驳的相当有理有力,击中了“自叙传说”的要害。

胡适提出的第五条证据,所谓“贾家必致衰败”,“宝玉必致沦落”,乃是根据《红楼梦》前八十回的伏笔推断出来的,有一定的道理。但他通过有关曹雪芹的零星史料在对曹雪芹的生平作了大致勾勒后,接着便反问道:“这不是贾宝玉的历史吗?”再次犯了将历史人物与艺术形象混为一谈的错误。

在《谈(红楼梦>作者的背景》一文中,胡适还说:“《红楼梦》写的是很富贵、很繁华的一个家庭。很多人都不相信《红楼梦》写的是真的事情,经过我的一点考据,我证明贾宝玉恐怕就是作者自己,带一点自传性质的一个小说,恐怕他写的那个家庭,就是所谓贾家,家庭就是曹雪芹的家,所以我们作了一点研究,才晓得我这话大概不是完全错的。……曹雪芹所写的极富贵、极繁华的这个贾家,宁国府、荣国府在极盛的时代的富贵繁华并不完全是假的。曹家的家庭实在是经过富贵繁华的家庭。懂得这一层,才晓得他里面所写的人物……懂得曹家这个背景,就可以晓得这部小说是个写实的小说,他写的人物,他写王凤姐,这个王凤姐一定是真的,他要是没有这样的观察,王凤姐是个了不得的一个女人,他一定写不出来王凤姐。比如他写薛宝钗,写林黛玉,他写的秦可卿,一定是他的的确确是认识的。所以懂得这一点,才晓得他这部小说,是一个‘自传’,至少带着自传性质的一个小说。”

无论如何,胡适都不肯放弃自己的“自叙传说”。他明明知道“《红楼梦》差不多全不提起历史上的事实”,却一次又一次地将小说人物与曹家进行对比比附,结果到头来只能是作茧自缚。

更有甚者,他在《跋》一文中,居然说出这样的话来:“曹雪芹死后,还有一个‘飘零’的‘新妇’。这是薛宝钗呢,还是史湘云呢?那就不容易猜想了。”如此的表述,受到人们的攻击和非难,也就不足为奇了。别说迄今为止对曹家的史料尤其是曹雪芹的史料所知甚少,就算有足够的史料,如果有人非要拿《红楼梦》中的人物与曹家人对号,那也是出力不讨好的事。艺术创作有许多是虚构的成分,而已“将真事隐去”的《红楼梦》,当然也不是曹家的信史,更不是曹雪芹的“行状”或传记,这是一般人都能明白的道理,可胡适却偏偏在那里犯糊涂。

实际上,胡适本来是很明白的。当俞平伯和顾颉刚在他影响之下为《红楼梦》的地点问题展开热烈讨论时,胡适在《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一文中,却又很理智地为俞平伯、顾颉刚的拘泥过甚指点迷津:“平伯与颉刚对于这个地点问题曾有很长的讨论。他们的结论是:‘说了半天还和没有说一样,我们究竟不知道《红楼梦》是在南或是在北。’我的答案是:‘雪芹写的是北京,而他心里要写的是金陵:金陵是事实所在,而北京只是文学的背景。至于大观园的问题,我现在认为不成问题,贾妃本无其人,省亲也无其事,大观园也不过是雪芹的‘秦淮残梦’的一境而已。”

看他说的多么清楚!可为何又经常在“自叙传”说的“迷魂阵”中犯迷糊呢?

胡适的缠夹不清,曾经害苦了他的两个信奉者——顾颉刚与俞平伯。一开始,他们都是非常服膺并信奉“自传说”的。在他们眼里,一直画着这样一个等式:《红楼梦》是作者曹雪芹的自传,书中的贾宝玉就是曹雪芹,曹家就是书中的贾府。

在肯定“雪芹即宝玉”的大前提下,胡适、顾颉刚、俞平伯三人,也将关注的目光处处都投射在搜寻“实事”上,忘记了小说的虚构成分,结果在一些问题上拘泥过甚,不仅使自己陷入了困境,也为索隐派的反击造成了口实。

尤其是俞平伯和顾颉刚对“大观园”在南在北的讨论,更显示了他们拘泥过甚的这种弊端。顾颉刚在给俞平伯的书信中困惑地说:“若说大观园在北方罢,何以有‘竹’?若说大观园在南京罢,何以有‘炕’?”真正陷入泥沼而不能自拔了。

然而,经过一段时间的困惑,慢慢觉醒的时候还是有的。后来,俞平伯解脱了,顾颉刚则远离“红学”专搞历史,实际上也是另一种形式的解脱。而作为“新红学”开山祖师的胡适,终其一生都忙忙碌碌地只顾开山立派,自也无暇再来顾及这类小问题。然而,随着“红学队伍”的不断壮大,随着红学爱好者的不断增多,胡适提出并曾经一再论证过的“自叙传说”,却越来越显示出它那巨大的影响力。而这种影响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糊涂阵”中的痴迷者越来越多。笔者在《红学:1954》一书中,曾经将这支庞大的“自叙传说大军”,粗略地划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誓死捍卫“自叙传说”的忠诚战士。他们的具体表现,就是继续坚定不移地沿着胡适开辟的“自叙传说”的道路奋勇前进,既不回头,也不旁顾。握在手中的笔,铺在桌上的纸,唯一的作用就是在曹家和贾府之间画等号,而且还大画特画,画个不亦乐乎。心有思,口有讲,“江南曹家即贾府”;写专著,作论文,“宝玉就是曹雪芹”!

第二类,打着“胡旗”反“胡旗”。他们最突出的表现,便是否定曹雪芹的《红楼梦》著作权。这一举动,表面看来是反胡适的,其实恰恰成了胡适的“俘虏”。正因为他们也是首先信奉了“自传说”,然后便拿着考证派爬梳整理出来的点滴曹家史料,与《红楼梦》中的人物对号入座。岂料对来对去,却是越对越困惑,困惑之余,又开始反思。结果想来思去,终于发现了“新大陆”:他们依据一些并不确定的推测——主要是曹雪芹的生年,再从“自叙传说”的基点上出发,认为曹家被抄家时,曹雪芹年龄尚幼,根本赶不上曹家的繁华时代。于是,他们便赶紧抛开曹雪芹这个“没福气的穷小子”,从他的长辈中寻找起那个“曾经历过一番繁华旧梦”的作者来。如此以来,什么“舅舅”、“叔叔”找出来一大帮,结果依然帮不了他们的忙。

实际上,第一类也曾经发现并深入考虑过这个问题,只因他们是“自叙传说”的“忠诚战士”,所以在发现胡适的这个大“漏洞”后,便赶紧“造出”曹家曾经再度繁华的说法来加以弥补,以便让曹雪芹过上几天贾宝玉那样的好日子,免得他写不出《红楼梦》来。仔细琢磨,这种说法也不能说是“造”出来的,《红楼梦》中不就有“家道复初”、“兰桂齐芳”的说法吗?再说,曹雪芹辛辛苦苦写了一部《红楼梦》,多年来养活了那么多“红学家”,总不能不让他过几天好日子吧?

第三类,以考证之名,行索隐之实。这一类的立足点也是“自叙传说”。他们也是首先相信了《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传这一说法,然后试图在曹家与贾府之间画等号。但严格的考证方法没掌握,纯粹利用考证手法也难以达到目的,所以灵机一动,便毫不费力地从索隐派“老前辈”那里借来了“很容易解决问题的各种武器”——诸如“影射”、“拆字”、“谐音”、“寓意”等等,练上几招,感觉甚好,等不得枪法纯熟,便即迫不及待地挥戈上阵,披上考证派的铠甲,拿着索隐派的兵器,不顾一切地杀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