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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2.48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1-000-03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迅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财意识和投资理念也在不断地进步,这导致了居民的理财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同时,个人理财业务逐渐成为国内商业银行产品和服务创新的主要领域,居民理财成为我国当前金融市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是居民在理财过程中出现了理财观念落后,目标不明确,投资方式传统、保守等问题,现以杭州地区为例,针对居民的投资理财习惯和理财现状进行了调查,分析居民对于投资理财的认知和投资方法的偏好,从而引导居民树立科学的理财观念,提高风险意识及防范。
一、杭州地区居民个人理财现状及特点
杭州作为浙江省的省会城市,2015年杭州实现GDP1.005358万亿元,同比增长10.2%,增速居全省第一、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二。2015年杭州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2642元,同比增长8.7%。其中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3%和9.2%。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为1.88。总体呈现收入稳步增长、城乡收入差距缩小态势。随着杭州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们都希望个人资产能够得到保值和增值。因此,大多数居民都通过银行、网络等途径进行理财,使用投资房地产、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理财手段实现财产的增保值。
现就以杭州市居民的理财实际情况进行问卷调查。本次总共发放问卷350份,收回324份,其中有效问卷281份,有效率为80%。问卷收回后借助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可以看出杭州市居民理财有如下特点:
(一)银行存款占比大
通过调查的数据和分析,杭州居民主要的理财方式有银行存款、基金投资、股票投资等。其中,银行存款所占比重最大,占32.38%,说明储蓄是深受普通居民家庭欢迎也是最常使用的一种投资方式。其次是基金投资,占了总比重的22.54%。基金具有购买费用相对低廉,透明度相对较高的特点,所以购买基金的居民比重在上升。位居第三的是股票投资,占19.67%。股票投资的收益虽高,但其风险也是不可忽视的。所以股票投资是一种高收益与高风险并存的理财方法,加之近期股市市场持续低迷,导致很多股民纷纷从股市中退出,所以股票投资的比重有所下降。而期货投资、外汇投资和金银投资所占的比例则较小。详见表1:
(二)成本与个人负担能力为主要考虑因素
成本与个人负担能力成为居民选择理财产品的主因,占26.64%。基于居民的个人收入水平不同,会考虑购买其负担能力之内的不同成本的理财产品。其次考虑的因素则为投资风险的大小,占23.36%。投资理财具有不确定性,选择不同的理财产品也意味着将面临不同的风险与收益。预计收益占18.85%,风险与收益并存,收益的大小会直接影响到投资者的利益大小。另个人偏好,投资观念对准确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具有很大的导向作用。而对于市场热度,变现能力,政策影响等因素所占的比例较小。详见表2:
(三)投资收益为理财主要目的
投资收益成为杭州居民理财的主要目的,占总比例的45.49%。很多人认为参与理财就在于获得与投入的资产相对应的或者更高的收益,理财就是收益。其次是出于资产保值、为自己养老准备,分别占15.57%和13.93%。出于兴趣爱好而选择投资理财的居民占12.70%,另外有11.07%的居民选择投资理财是出于资产的安全性考虑。详见表3:
(四)组合投资为主要投资方式
选择不把鸡蛋放一个篮子里的组合投资方式的居民占41.28%。选择少选或规避高风险投资,以稳健性投资为主的居民占24.20%。根据时刻关注市场变化,提高判断能力的方式来规避风险所占比例为18.86%。另有少数居民选择见好就收这种投资方式来回避风险的仅占11.74%。理财方式要多元化,往各方面发展,不要局限于一种方式,这才能使资产得到最大化的利用。详见表4:
二、杭州居民个人理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虽然杭州居民个人理财业务发展迅速,但从调查结果来看,仍存在大部分居民的理财观念落后,理财目标不明确,理财方式较为传统等问题。这些都是杭州居民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将面临的难题,需要使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引导。
(一)杭州居民个人理财方面存在的问题
1.居民个人理财观念落后
据调查数据显示,杭州市居民的理财知识来源于网络和金融宣传的各占59.43%和34.43%,来自专业知识的占比为36.07%。由此看出,更多居民的理财知识是从杂乱无章的互联网或者书报中获得的,没有进行专业的培训。并且有42.35%的居民对理财还处于不太了解的阶段,对各类投资工具均有深入了解的居民仅占13.88%。这说明杭州市居民还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理财的重要性,人人都需理财的观念还没有得到普及。详见表5、6:
2.居民理财追求短期利益,缺乏长期规划
选择短期投资规划和中庸投资规划的居民分别占50.53%和30.25%,而仅有19.22%的居民对理财制定了长期的投资规划。不少居民认为在短期获得最大利益才是最重要的,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缺乏对市场的长远认识,因此没有确立适合自己的理财目标和合理设置理财计划。详见表7:
3.居民的理财方式较为传统
杭州市居民大部分都选择了风险中等或较低的理财方式,所占比例为51.60%和37.72%。只有10.68%的居民选择了高风险高收益的理财方式。所以风险低,投资便捷的储蓄成为了大众居民最喜爱的理财方式。居民之所以会采取比较保守的理财方式,主要体现在居民对于理财产品的不熟悉,从而导致居民难以选择合适的,风险较低又有一定收益的理财产品。详见表8:
(二)影响杭州居民理财收益的因素分析
正因为居民理财方面存在观念薄弱,目瞬幻魅罚方式保守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政府、金融机构未做出积极的引导和决策,以及社会宣传力度不足所致。
1.政府部门未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
居民在选择理财工具时受政府政策影响的因素仅仅只占了总比例的2.05%,这足以表明政府未对居民理财做出积极的引导。如果政府出台一些支持居民理财的相关政策,居民投资的需求就会增加。作为政府,有责任为居民的投资理财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建立一套完善的投资理财政策,保护各投资者的利益。
2.金融机构产品单一,服务水平不高
虽然各金融机构推出的理财产品不在少数,但都大同小异,种类单一。目前,金融机构还未能提供一些富有特色,能满足客户个性化投资需求的理财产品。而金融机构的员工在为客户服务过程中很难做到耐心为客户讲解,没有针对不同的客户制定具有个性化的方案,而是简单的将客户的需求进行整合。金融企业缺乏专业理财人员也是影响居民理财投资的一道阻碍。
3.社会宣传力度欠佳
虽然居民可以从多种渠道获得理财的相关信息,但大多数介绍没有把各类产品明确的区分,也没有将各类理财产品的优劣性,风险与收益做总结归纳。某些中介机构则是挑选一些收益较高的或近段时期内投资热度比较高的产品向居民介绍,而并非所有的理财产品。社会的宣传不到位,就会造成居民做出不正确的选择,从而缺乏对理财的热情。
三、加强杭州居民个人理财收益的对策建议
(一)杭州居民应树立理财意识,科学规划理财方式
要加强杭州居民个人理财收益,首先,要树立正确的理财意识,可通过互联网、书籍等渠道学习各种关于理财的知识和技巧,也可参加理财知识培训加强对理财的认知能力,保证在投资前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同时要树立一种积极的、乐观的、着眼于未来的理财态度和思维方式,有时一种积极向上的观念往往可以帮助投资者作出正确的判断;其次,杭州居民要根据现阶段自己的资产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来制定符合自己的的理财目标,做好精细的收入和开支规划。并且要把目光放的长远些,不要只着眼于投资所带来的利益,而要正确分析各种投资的特点;最后,杭州居民要改善自身的理财方式,做到正确识别风险,分析各种理财产品的利弊,风险大小和收益状况,从以往单一的理财方式向多元化理财方式转变。
(二)政府应当发挥积极的引导、调节作用
政府要通过各种方式做到科学引导,首先,应当积极出台一些有利于理财投资的政策,进一步完善融资信用担保体系和改善个人理财业务的政策环境;其次,要做好对金融机构的监督,针对部分银行存在的信息不透明、运行情况不公开、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最后,政府可引进国外的先进思想和个人理财管理制度,以保证我国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金融机构丰富理财产品,提高服务水平
金融机构首先应该针对不同居民,推出更多富有特色的,能满足居民个性化投资需求的理财产品。金融机构所做的一切政策变化,都要以居民的理财需求为导向,在提升自身业务的同时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其次,金融机构要加强对理财人员的培养,必须要有一批专业知识扎实、职业道德高尚、投资经历丰富的理财师。最后,建立一套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体系,做到让客户满意,让居民对不同的理财产品有更深的了解。
(四)加强社会宣传力度
首先,社会方面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对理财知识的宣传,在居民们常用的渠道对产品做详细的介绍,做到把产品明确的区分,把优劣势、风险和收益做归纳总结,让居民能够更好地了解到各种产品的异同;其次,社会也可通过相关媒体单位在电视、报纸上刊登相关理财信息,引导居民更好的进行理财;最后,相关机构也应该让居民了解每种理财产品的功能,真正让居民树立正确的理财理念。
四、结论
杭州经济发展迅速,居民的理财观念也在不断地改变,与时俱进。随着国家政策的改变,越来越多的人将会加入理财的队伍中。投资理财是使资产保值增值的一种方式,居民需要结合自身的资金状况和相应的风险承担能力进行投资,要避免因盲目投资而带来的不必要损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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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理财;时期;规划
一、单身期理财规划
此期处于单身阶段,收入低,花销大。理财目标是提高收入及购房筹款;注重积累,选择合适的投资工具和方式,增加储蓄,从细节开源节流、定期定额买基金。均衡成本、分散风险。陈先生,27本科,石家庄市某房地产策划部经理。目前住公司宿舍。家庭资产总计30000,负债总计10000,收入合计40000,支出合计24000,有单位提供的社保,理财目标是3年后买房结婚,清还债务,5年后打算每月1000元做基金定投,1000元做银行存款。
分析陈先生理财规划:从陈先生提供的个人财务报表看,家庭的日常消费开支占比不大,储蓄意识很强,家庭资产的可规划空间很大。陈先生年轻,抗风险能力强,喜欢高风险的一些投资。可以拿一部分资金做一些股票投资。但建议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权证、黄金,以分散风险。房产方面,2014年随政府政策变动,出现大城市房价下跌的现象。自住购房消费,仍将会受到政策的影响。陈先生主要购房主要是居住。根据他目前收入分析一年后购房没有问题。石家庄市目前房价大约在6000元/平米,以购买80平米的房子,首付30%,按揭20年,等额本息还款为例:房款总额=6000元/平米*80平米=48万首付48*30%=14.4万元。每月还贷2515.03。陈目前收入以工资收入为主,收入结构相对比较单一,抗风险能力较弱可以利用保险的杠杆原理,规避家庭及人身的重大风险。尽量增加意外伤害保险及重大疾病保险。房贷是家庭的重大支出项目出,风险大。所以他一旦买房需要购买定期寿险。他目前有负债10000元,其中信用卡负债5000元,应尽快归还,然后再进行其它理财投资。陈先生资产结构过于单一,应增加家庭主动收入部分,改善家庭收入结构,增加家庭抗风险能力。另外家庭结余可购买理财产品,陈先生没有投资经验,应选择一些基础性理财产品,比如银行理财产品。
二、年轻家庭理财规划
处于刚成家阶段时,收入增加且稳定,客户的理财重心是负担家计、清偿放贷、教育基金;合理控制支出,积极投资,做好现金流管理,保持资产的流动性,稳健的积累家庭资产。这一阶段应着力培养家庭理财意识,耐心做家庭理财计划。30岁的刘某现在一家科技公司任职,月薪税后5000元左右。太太从事出纳工作,月薪税后3000左右。由于刚结婚不就暂时没有购房租住居住,房租1000元/月。每月净现金流量2400元,刘某一家没有购买保险也没有进行投资。刘某理财规划的短期目标是希望今年去海南旅游大约需要费用5000元;中长期目标希望5年后生孩子。5年后购置住房80平米一套;长期目标30年后退休,可以得到有保证的晚年生活。
根据刘先生提供的个人财务报表分析,可以对其进行如下的理财规划:家庭备置一定的流动资金以防不时之需大约3万元;孩子方面,在孩子出生后到上大学前其家庭的月支出将增加2000元。19岁孩子上大学,若按照2万元/年的费用水平,考虑现值因素,24年后方刘先生需要准备大约23万元。住房方面,如果刘先生要在5年后住房,不贷款的情况下,每年将结余全部投入,还要很高的实际投资回报率才能实现理财目标,因此建议方先生采用7成20年的按揭购房,不建议完全自付。按照城市市价7000千元,购置80平的房产总价56万。5年准备30%,16.8万元的首付款,每月还款2934.2元,在刘先生家庭的承受范围内。另外还应准备6大约万元的装修费用。接下来进行在退休方面理财规划,假设刘先生夫妇的寿命均为85岁,假设市场投资率与通货膨率相当的情况下。在刘先生58岁时大约需要准备超过一百万的退休款;因此我们建议将旅游费用一块可以缩减开支。综合分析刘某一家没有投资经验,风险偏好较弱,承受风险的能力也不强。可以购买一些保本固定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
三、成熟家庭理财规划
该阶段自身工作能力、工作经验、经济状况都达到高峰期,子女自立债务逐渐减轻,理财重点是增加收入和退休基金;稳健增值及准备退休;享受生活和规划遗产。以下理财规划案例:
天津的王先生今年57岁,夫人已经退休。二个女儿均已自立,王先生的家庭财务状况如下:42万元人民币包括活期存款2万元,2016年12月底到期的活期存款20万;2015年10月底到期的两年定期存款20万;黄金及收藏品为33万。房产大约在80万元左右。资产净值为155.5万元,王先生每月家庭开支大约5000元。.收入为每月4000元,年终奖金5000、存款、债券利息8000。太太退休金为2000元。年度结余25000。
理财规划分析如下:年度收入总额为110600元,工资收入为85000元;投资收入为27200元,占总收入比为25%,家庭以工资收入为主。年度可剩余6万元左右的资金。基本属于较高质量生活水平。王先生的总资产155.5万元,没有负债;其中固定资产80万元,占总资产的51.4%,房产资产流动性较强,安全系数高,但是受政府政策影响也较大,尤其当前房产环境下,建议可以抛售。王先生将近退休,面临的问题是收入将大幅缩水,退休后计划出国旅游费用8万元。预计退休后寿命都是35年,每月的支出5000元来算,估计需要养老金133万元。以王先生目前的资产和退休后的收入估算,可以满足这些要求并留下遗产。考虑老两口没有子女在身边,医疗费用和看护费用会大幅增加,还需要通过合理的投资,让资产增值。王先生的流动资金充足,建议仍保留2万元作为流动应急金,部分活期存在银行、部分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作为生活保障用的流动资金。规划遗产时王先生为了解决后顾之忧可以在咨询相关法律人士的基础上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订立。手中的黄金产品处于增值状态可以继续持有。
每个生命周期的特点不同,因而每个时期制定的理财规划也不同。重点是针对各个家庭现有财务状况分析其适合的理财规划。购买相应的理财产品。使得资产保值增值。(作者单位:石家庄铁道大学)
参考文献
[1] 齐天翔.中国居民储蓄的倒“U一曲线假说―不确定性与居民储蓄研究[J]管理现代化,2002,(2)
(一)法律结构模糊
个人理财产品名目繁多,但从法律性质的定位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以咨询顾问合同为基础的顾问型理财服务;以委托合同为基础的委托型理财产品;以委托合同为基础的附带银行保本的理财产品;以委托合同为基础的附带银行保证收益的理财产品;以存款合同为基础的理财产品等。而实践中,银行与客户之间签署的协议通常是“认购协议”或“认购书”而不是“委托协议”。尽管协议使用了“认购”的表述,但双方建立的却不是买卖关系。这种模糊性地表述可能带来两个问题:一是当银行破产时,理财产品认购人的权利如何实现,是否应该纳入破产债权的范畴;二是银行接受客户的资金后,这些资金的所有权是归属银行还是客户也将涉及资金的运用是否合法合规的问题。
(二)信息不对称
1、理财产品宣传和销售中的信息不对称
一方面,银行在宣传和销售个人理财产品时,容易发生夸大预期收益,掩饰投资风险,或突破认购协议或产品说明书等有关法律文件中的约定而擅自对客户进行口头宣传或承诺。另一方面,客户群体自身特定的缺陷或局限,委员会未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了解和收集客户识别风险、认知风险的能力等有关信息。一般投资者在购买某个产品时都是先了解产品情况和收益情况,以便作出投资判断,但很少有银行理财销售人员会事先对投资者做出风险测评。
2、合约内容的概括性
银行在推出理财产品的时候,为了更大程度地吸引客户,增强产品的竞争优势,往往通过认购协议或产品说明书等文件内容模糊性来淡化风险,规避责任。这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关风险分配的约定不够明确,尤其是潜在风险的提示不够充分或不全面,或提示的方式不够醒目;二是有关投资方式、方向的约定不够清楚,该问题与产品的性质有关,一些所谓的“挂钩”产品更是如此。三是收益的分配约定不明,银行对投资收益在手续费、管理费之外的银行收益、客户最终收益等的分配机制上缺乏明确的规定。
3、交易标的的虚拟化
国内银行最近开发的一些投资标的越来越复杂多样,而且其虚拟化色彩越来越明显,尤其是一些与股票指数、利率、汇率、期货指数、美元信用、特定股票价格等挂钩的理财产品。这种趋向使得人们无法从产品的名称去清晰的把握具体投资标的物,客户在签署认购协议后,也很难准确地知悉自己资金的最终去向。另外,对于与股票指数、期货指数以及实物价格与指数挂钩的理财产品,由于银行直接投资这些领域有关产品的法律限制因素的存在,因此银行必须借助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并通过衍生工具将所谓的投资去向虚拟化。
4、风险揭示不充分
银行在销售其理财产品时不能充分揭示风险,主要表现为(1)在产品名称中显示有诱惑性、误导性或承诺性收益安排的字样;(2)在认购协议和产品说明书中有关风险提示的表述处于不明显的位置,或将风险因素分散在不同的条款,有意淡化风险;(3)用过于专业化的语言来描述产品风险,丙有意将风险因素抽象化、模糊化。这些诱导性、模糊性的说明很可能给投资者带来不正确地判断。
(三)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合约中的免责条款
自2007年12月以来陆续曝出银行理财零收益、负收益事件。如李小姐去年花了10万元买了一款理财产品,到期后银行给了39.6元的收益。问及银行,才知这39.6元还是央行调息所得的收益,产品收益实际为零。对此,银行的解释是,许多人认为银行把钱拿去买股票中的任意一只都会获利丰厚,这是一种误解,银行不能直接去买股票进行投资,银行只能拿出投资者的本金去买固定收益票据、债券等获得保本的作用,同时用这部分的利息从大的国际投行购买股票的期权,获得较高收益的投资机会。
二、银行理财业务迷局的破揭
(一)对认购协议法律结构的确认
本文已阐述个人理财实际上为委托业务,投资者与银行之间应为委托与被委托关系。在协议中应明确写明委托字样,以确认双方的法律关系,以便解决法院在直面因这种协议而引发的法律纠纷时的两难境地,另外还可以认定当银行破产时,理财产品认购人的权利及银行接受客户的资金后这些资金的归属权问题。
(二)信息不对称的法律约束
面对不但高涨的各类存款和投资意识的复苏,各商业银行日益重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监管当局也对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和风险控制给予高度关注。中国银监会在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强调:“商业银行应在理财计划终止时,或理财计划投资收益分配时,像客户提供理财计划投资、收益的详细情况报告。”“商业银行理财计划的宣传和介绍材料,应包含产品风险的揭示,并以醒目、通俗的文字表达,对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前,应提供理财计划预期收益的测算数据、测算方式和测算的主要依据。”《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中也规定:“商业银行在向客户说明有关投资风险时,应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必要的示例,说明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为了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银监会日前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银行在设计理财产品时,要首先考虑客户的利益和风险承受能力,遵循保证收益类产品的设计规定审慎、合规地开发设计理财产品。在理财产品销售环节,《通知》规定,商业银行为理财产品命名时,不得使用带有诱惑性、误导性和承诺性的称谓和蕴含潜在风险或易引发争议的模糊性语言。不得销售无市场分析预测和无定价依据的理财产品。同时,商业银行应根据理财产品的风险状况和潜在客户群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设置适当的销售起点金额,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人民币。目前,商业银行销售的部分理财产品是从国际投资机构购买而来。对此,《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应自主设计开发理财产品,不得以发售理财产品名义变相代销境外基金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境外投资理财产品。《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应按照“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充分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目的、投资经验等情况,对客户的产品适合度进行评估,并由客户对评估结果进行签字确认。《通知》还特别指出,对于与股票相关或结构较为复杂的理财产品,商业银行尤其应注意选择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防止错误销售。商业银行对理财客户进行的产品适合度评估应在营业网点当面进行,不得通过网络或电话等手段进行客户产品适合度评估。为了向客户提示风险,《通知》规定,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宣传和介绍材料应在首页最醒目位置揭示风险,说明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对于无法在宣传和介绍材料中提供科学、准确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的理财产品,不得在宣传和介绍材料中出现“预期收益率”或“最高收益率”字样。为了确保客户能及时获取信息,《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应定期向客户提供其所持有的所有相关资产的账单,账单应列明资产变动、收入和费用、期末资产估值等情况。账单提供应不少于两次,并且至少每月提供一次。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商业银行应明确约定与客户联络和信息传递的方式。在未与客户约定的情况下,在网站公布产品相关信息而未确认客户已经获取该信息,不能视为其向客户进行了信息披露。《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全面、透明、方便和快捷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提供合理的投诉途径,配备足够的资源接受并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应至少包括处理投诉的流程、回复的安排、调查的程序及补偿或赔偿机制。以上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将会有效遏制理财业务中的收益迷局,弥补其中的法律盲点。
(三)对银行免责的抗辩
首先从认购协议的条款来看,应认定为格式条款。它是银行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好的。格式条款简化了订立合同的过程,但由于双方当事人没有共同参与条款的拟定,容易造成权利的不公平。《合同法》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银行在认购协议中的免责应基于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投资者注意免除或限制银行责任的条款。而上述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中的迷局已充分显示银行只强调收益,根本不提及风险,更没有对免责条款予以说明。比照《保险法》:“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应认定认购协议中银行免责条款也无效。
其次,按民法理论,只有自由缔结的契约,法律才承认其效力。故而对“信息的弱者”的保护就与合意的瑕疵理论联系在一起。合意的瑕疵理论强调信息优势的说明义务。若在缔结法律行为时,一方当事人就影响对方当事人的缔结意思的重要事项负有说明义务却保持沉默,此种沉默构成欺诈。银行在宣传销售时,对产品风险、预期收益率的测算数据、测算方式及其主要依据未作说明,投资人可以银行构成“欺诈”抗辩银行的免责主张。
再次,从另一层法律关系看,在委托理财的合同中存在着一些随附义务。这些随附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法定义务,即合同没有约定,银行作为受托人应该给予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勤勉义务,及时定期向投资者报告资金运作情况,否则投资者可以侵害其知情权为南追究银行的责任。
关键词:中国现代保险业;个人理财;问题;对策
近20年来,中国保险业的增长速度和规模是前所未有的,特别是近五年来中国寿险一直以14%的幅度增长。随着手中闲钱的逐渐增多,人们对资金增值的要求正经历着从无意识到有意识的转变,老百姓开始考虑给自己手中的闲钱重新选个稳妥的投资渠道,以期达到最大收益。但是,面对“股市黑幕”、“基金黑幕”的披露,面对索赔难退保更难的“信誉”,面对“火”不起来的汇市及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的实物投资,人们不知手中的钱投向何处,怎样获得最佳回报。需求即市场,在百姓的渴盼声中,作为个人金融服务的重头戏――投资类保险和保险公司的个人理财粉墨登场了。在个人理财方面,无论是人才还是经验,保险公司都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因此,保险公司个人理财业务一经推出即受到了广泛欢迎。然而从近年来的运作情况看,形势不容乐观,业务业绩不堪理想,从目前全行业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看,存在着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结合保险公司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进行探讨。
一、现代保险业发展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理财业务宣传乏力
每一项新业务的推出,每一只新产品的上市,对于客户来说都有一个从认识到接受的过程,其中宣传工作十分重要。从个人理财业务开展情况看,在宣传上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宣传不到位,没有打出自己的品牌。一般的生活消费品都有一个响亮的品牌标识,让消费者见到商品名称时一目了然,然而不少跑保险公司的人们为此却伤透了脑筋。他们难以弄清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重大疾病险、医疗附加险、医疗保险、投资联结险、分红险、万能险、特殊意外险、普通意外险之间的区别。因此,给个人保险服务产品起个响亮的、与众不同的名字,不仅有利于消费者选择和“购买”,还有利于保险公司个人理财业务的市场营销和提升自身的知名度,更能让小百姓们顺利跨进个人保险服务的大门。
(二)理财业务环境不佳
个人理财业务环境好坏直接关系这项业务能否顺利正常的发展。但是从当前的情况看,由于政策、法律的限制,中国保险机构只能分业经营,保险公司不能涉及证券、投资业务,也就不能给客户提供综合理财业务,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个人业务发展的环境。目前保险公司虽然表面上看起来理财产品很多,每个营业网点的门口贴有大幅的招贴画,营业网点宣传资料架上的宣传资料、产品介绍也很丰富,但只要细心地看一看会发现,真正帮你理财,能让你的资金增值的产品却不多。有些客户对这样的“理财”就产生反感、怀疑。很显然这样的理财环境很难让客户放心接受。
(三)运行制机保障不力
个人理财业务是体现“以客户为主”理念,为客户提供一种新型综合性业务。由于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特殊性,必须有一个相对独立的业务平台才能畅通。而目前保险公司却在运行机制保障上表现得很不力,既没有一个职权相对独立的职责,比较明晰的专业结构,比较综合的业务部门,也无人负责个人理财的业务管理、规划和发展,很显然这样的运行机制保障与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不相适应。个人保险服务的手续太烦琐也是个大问题。比如车辆退保的问题,许多投保人对于保险公司的车险服务都存在着“不满”,并因此产生了退保的念头,但因为退保需要面临种种障碍,他们只能打消了这个念头,等待下一年度再选择新的保险公司重新投保。据了解,车险投保人之所以退保难,主要是因为保险公司不能正视投保人的退保要求,而目前阻碍投保人退保的主要因素是繁复的退保手续。
(四)理财业务手段落后
有些保险公司的营业厅外挂着“为您理财”的标识,营业厅内也有别有“理财经理”字样的业务员,但他们却大多只能指导客户填写保险单,或简单地教以传统的保险业务,只是提些“原则性”的建议,比如建议你“可以买些健康险”等等;一旦向其问起保险投资、实业投资的话题,便道不出子丑寅卯。有一位市民说:“我拿100万元给保险公司让他们理财,可那位理财经理却只能给我以‘鸡蛋不要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分散投资’之类的指点,再具体些的建议和办法就没有了。这样的知识谁都有,投资者需要的是更进一步的理财建议,最好是保险公司能直接替投资者赚钱。”显然,目前保险业中的个人理财的确是“挂羊头卖狗肉”。真正的个人理财,如在美国,指的是保险公司不断调整基金、债券等投资组合,以使客户取得最好的回报,每个人只要将自己对财产规模、生活质量、预期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告诉保险公司,对方就能为你量身定制理财方案,还操作,同时跟踪、评估绩效,并不断修正。即使是对理财一窍不通的人,只要委托了保险公司进行操作,也能获得理想的回
报。
二、现代保险业中的个人理财发展对策
(一)加快理财人才培育
美国著名的市场营销专家德鲁克曾经说:“管理者要充分发挥企业内部各种资源,首先是人力资源的优势,克服企业内部的所有弱点,这是创造一个真正统一体的唯一方法。”根据保险公司目前在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的情况看,急需培养一批会理财的专业高手。一是要通过招聘的方式,把社会上一些有理财专业知识,懂得理财方案设计的高素质人材引进来。二是通过培养,在现有员工队伍中挑选一批资历高、素质好的专业技术人才,结合保险行业现有的实际,有计划、有目的的进行重点培训,从而尽快建立起一支具有精通产品和业务知识,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严谨懂法的专业态度和勤奋的专业精神的高素质复合型专业理财队伍,以改变现有保险公司在个人理财业务上的现状,适应当前全面开放竞争的保险理财时代。
(二)引进培训激励机制
从以往寿险经营过程中的业务推动情况来看,都是采取大目标大奖励的方式进行。从现在社会发展的情况来看,保险业已经不是纵向发展了,而是在整个金融系统中进行横向的整合。保险从业人员所要销售的东西也将是多元化的产品,即营销员销售的东西不仅仅是单方面的寿险产品,它有可能既包括寿险,还包括产险,甚至于可以为客户从事存放款、基金买卖等业务,这就形成了产品的交叉行销。另外,从顾客的角度来看,顾客在保险公司除了得到保险服务外,或许还希望通过业务人员办理比如是购买股票、基金,申请信用卡、银行贷款等业务,还希望通过业务人员咨询一些其他的家庭(个人)理财上的问题。这就要求业务人员必须加强素质修养、提高学识水平,必须更加专业化、职业化。由此可见,激励系统在寿险营销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大胆尝试开展混业经营式理财服务
由于政策、法律的限制,现阶段中国保险机构只能分业经营,因此理财服务给客户提供的投资组合无论从规模还是内容上,都不能与发达国家的同行相提并论。考虑到目前中国仍实行严格分业经营体制,国内保险公司只能把个人理财业务界定为以服务型为主、咨询和投资导向为辅的模式。也即是只能在口头上做理财的建议,向客户提供信息资料,最后的执行者仍是客户自己。在中国加入WTO后,外资保险机构将全面进入国内市场,其参与竞争的重点主要就在于包括提供理财服务在内的一系列中间业务上,国内保险机构要想在这一领域占有一席之地,就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精心培育个人理财服务市场。保险公司的个人理财服务是指客户依靠保险公司人才的投资才能,实现自身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保险公司根据客户资产保值和增值情况收取相应的费用。而像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由于实施混业经营,香港的保险公司实际上就可以融证券、保险等各种金融机构于一体,保险公司可以承销证券、基金和保险业务,直接销售自己的产品。只要客户把钱交给保险公司,就可以很省心地实现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了,这样的个人理财服务才是真正到位的。
(四)强化意识,加大宣传力度
每一项业务、产品只有先理解它,领会其精神实质,才能乐于接受。因此在个人理财业务上,首先保险工作人员要强化意识,深刻领会理财的真正含义,把理财理念吃透搞懂,其次要开展广泛的宣传,通过各种媒体开展个人理财宣传,使广大居民懂得理财的重要性,特别是以形式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宣传,真正让广大客户有一个理财的概念,再次是要把保险业的理财产品通过各种宣传渠道介绍给广大客户,让客户在第一时间了解信息,同时要奔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抱着对客户负责的态度,让客户自觉自愿地接受农行的理财产品,让客户自愿选择,并讲明利弊关系,让客户了解理财也有风险,只要把理财业务宣传透,客户对理财才会有兴趣,理财业务也会正常的发展。
(五)借助科学的理财手段
一是要尽快开展个人理财规划的分析软件,建立一套完整的理财分析网络,该网络应提供完整的网上互动个人理财规划工具,包括风险承受能力、利益分配、投资组合、计划优化等。从而改变目前的传统手工实用操作的现状。二是建立个性化的客户关系管理体系,通过网络和动态分析,掌握理财意愿的客户群,从而为这些客户提供及时细致的全面服务。
(六)创新产品,提升服务
创新产品是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同时实施对新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确保新产品开发者的正当权益。客户买保险的实质是买保险公司的承诺和服务,因此,必须把承诺和服务作为保险公司立业之本和诚信之源。一是要全面落实自己制定服务承诺,并由保险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制定不遵守服务承诺的处罚细则,让失信者既损失业务,更损失形象。二是要在地市级分支机构建立由当地知名技术专家组成的委员会,在承保前进行风险评估,承保后指导防灾防损,出险后作技术鉴定,为保险公司经营的全流程提供高层次的技术指导和支撑,达到防范风险,减少事故发生频率和损失程度扩大的目的。三是要建立与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气象和水文部门、公安的消防和交警等部门密切联系的防灾工作网络,研讨和探索防灾工作的新途径,整合资源共同做好防灾防损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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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个人理财;财务规划;产品创新
中图分类号:F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49X(2010)-08-0062-03
一、个人理财业务现状
国内商业银行在个人理财业务上经过10几年的的发展已经初具了规模。
1.理财产品不断丰富,产品规模不断扩大,更新速度和灵活性不断提高
根据《2008-2009年中国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市场研究年度报告》统计资料显示,2005年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发行规模为2000亿元人民币,2006年达到4000亿元人民币,2007年各中、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理财产品合计销售总额达8190亿元人民币。2008年,银行理财产品保持了快速发展的势头,头三个季度理财产品新增规模就突破了2万亿元人民币。同时,银行的理财产品日益丰富,除了传统的基金、债券和保险产品,银行开始涉足个人外汇实盘交易、黄金买卖等业务。
2.服务环境不断改善,完善的多层服务网络正在建立
国内各商业银行经过几年的网点建设,大部分银行的对外机构都将传统的高柜改造成高低柜分离,网点功能上注重理财服务,对客户实施分层管理,相继建立了理财中心、理财室和理财窗口,满足对不同客户的服务要求。
在人力资源上,经过几年的严格挑选和培训,各商业银行基本都建立起一支比较优秀的客户经理队伍,对个人理财的认识上他们开始思考如何从单纯推销产品向为客户综合服务发展。
在技术支持上,各种软件的不断开发,对产品的创新、客户信息的整合起到了较大的支持作用。
3.品牌意识不断加强
品牌战略已经得到了各商业银行的重视,大部分商业银行都已经建立起自己的理财品牌如建行的乐当家理财、交行的沃德财富、招行的金葵花理财等等。
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
各家商业银行都已经认识到中间业务对银行发展的重要,将工作重心朝这个方向发展,而中间业务中个人理财业务占据了重要的战略地位。虽然目前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处于一个蓬勃发展的阶段,但相比于外资银行,国内商业银行还处于起步阶段,原来的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新的问题又不断涌现。
1.全方位服务意识有待提高,以产品营销为中心的服务模式还没有改变
个人理财,又称理财规划、理财策划、个人财务规划等,根据美国理财师资格鉴定委员会的定义,个人理财是“制定合理利用财务资源,实现客户个人人生目标的程序”。国际理财协会对个人理财的定义是“理财策划是理财师通过收集、整理顾客的收入、资产、负债等数据,倾听顾客的希望、要求、目标等,在专家的协助下,为顾客进行储蓄策划、投资策划、保险策划、税收策划、财产事业继承策划、经营策略等生活设计方案,并为顾客进行具体的实施提供合理的建议。”我国银监会在2005年颁发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指出:“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
根据定义我们可以看出,个人理财业务是一个全方位的综合性的专业服务,但目前银行还是以产品营销为中心的模式,大部分的理财客户经理日常的工作却是单纯的销售银行产品,每天搜索行内的有存款客户,通过电话或其他手段向他们推荐银行的理财产品、基金、保险、债券,而不考虑客户是否实际需要,金融危机以来,股市基金市场疲软、大量银行理财产品负收益,客户投资出现亏损,严重影响了银行理财的形象和信誉。
2.客户细分粗放型导致服务方式的单一性
国内商业银行已建立初步客户细分机制,对高中低端客户采取了差异化服务,但粗放型的细分方法,往往只单纯根据客户的银行资产进行划分。单一属性的客户划分导致采取的服务方式单一性、非针对性。
3.高端人才缺乏、从业客户经理素质有待提高
国内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培养了一批较优秀的理财客户经理,但这些客户经理或者是从原来的柜员转型、或者是从新分配的高校毕业生中选拔,虽然经过严格的培训,依然普遍存在理论知识不够全面、实践经验不够丰富的问题。而国内高财富净值客户日益增多,他们对那些具有很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的理财知识,能处理复杂的金融产品投资,同时精通税收、法律等相关知识的高端理财人才有强烈的需求,但国内银行对这方面的人才极其欠缺。“我希望能有值得信任的、专业的私人银行家为我提供理财服务,帮我进行复杂的金融产品投资,最好还可以帮助我照料一些私人事务,这样我就可以更合理地安排我的时间。但是很遗憾,目前在国内我还没有看到哪家银行能够做到这一点。”这是某高财富净值客户在接受采访时做出的表示。他的这番话也代表了国内私人银行客户的共同心声。
4.产品创新滞后市场需求,同质化严重
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应该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客户的需求来设计理财产品,但目前国内商业银行要发行新的理财产品流程复杂,除了行内自下而上的多道流程外还需要经过相关监管部分的审核。繁杂的工作流程使产品刚面试就跟市场发生了脱节。
同时商业银行因缺乏高水平的产品创新人才,以及国内政策、资本环境的影响,产品创新表面化,无法设计出高质量的产品。过分借鉴国外的成熟产品,甚至照搬照抄,导致产品水土不服,不适合国内客户的需求。
因为产品创新能力不够,跟风现象比较严重,导致各银行间产品同质化。
5.个人理财缺乏风险意识,风险防控能力薄弱
商业银行在理财产品设计、产品营销和理财服务中缺乏风险意识。主要表现在:
(1)产品设计上,商业银行缺乏相应的市场风险监控能力、无法及时识别计量市场风险、产品定价能力差,导致产品设计不合理。2009年多家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出现负收益或零收益与产品设计上没有足够重视风险管理有很大关系。
(2)在产品营销及产品对外宣传上过分强调收益性,而忽视风险提示。产品出现亏损时银行声誉受到严重影响。
(3)部分商业银行未建立服务监控体制,缺少相应的系统支持,导致客户评估、后续跟踪服务等各方面的理财服务不规范,错误销售和不当营销的情况时有发生;客户投诉处理机制不够完善缺少应急处理能力和各种情景分析能力。
三、个人理财发展对策
1.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完善多层次服务网络
(1)改革银行组织机构、完善理财客户经理体制。要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理财服务,应该调整银行组织机构,对理财客户经理进行细分。现有的客户经理制度是将理财客户经理分为理财顾问、客户经理和高级客户经理,这是从服务人员素质的高低和服务客户类型来划分。要改变以产品销售为中心的模式,应该将个人理财师分离出来,变成相对独立的第三方,他们的工作重心是提供理财规划、咨询。高级理财师向高财务净值客户提供一对一服务。而其他客户经理的工作重心则偏向于行内产品销售。
(2)调整客户经理考核制度。考核制度关系到每个客户经理的切身利益,只有合理的考核制度才能起到积极的作用。目前的考核制度,理财客户经理的绩效与一大堆的指标挂钩:基金的销售额、保险的销售额、理财产品的销售额……,这导致每个客户经理都在忙于推销各种产品。
合理的考核制度要根据岗位来定各种指标,不同岗位、级别的指标设置要合理,指标的内容及币种要恰当,指标与绩效的挂钩程度要适当。
(3)加强科技开发,整合客户信息。各商业银行近几年加重了信息系统的投入,对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但对大部分银行因为历史的原因,很多客户信息数据没有及时保存,断裂现象比较严重,这就需要银行投入精力进行客户信息的整合,同时还需要开发相关软件,为理财业务提供支持。
2.创新理财业务经营机制,合理规避政策限制
(1)分业经营制约了个人理财发展。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商业银行禁止开展证券、信托和保险业务,理财业务筹集的资金也只能投资在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和外汇市场,而像保险、基金、证券等业务,只能推荐或。分业经营对理财的影响表现在:第一设计的人民币理财产品投资范围下载,收益空间相对较小;第二与欧美等许多大银行相比,我们的理财是一种单一的、不完善的理财业务,由于欧美国家实行混业经营,他们可以从事证券、保险、信托等多种业务,理财资金可以在多个市场流动,个人理财在服务上通过利用多种手段为客户提供了更多的增值服务,更好的做到了综合性理财服务。
(2)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规避政策限制。要使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得到突破性的发展,必须要破除分业经营,但在目前政策不允许的情况下,银行应该调整经营机制,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规避政策限制。
金融机构间的合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要继续通过开发信息技术,银行为其他金融机构提供资金管理、业务的服务。
其次要做到信息共享,整合客户资源,使优质客户双方共同维护,从而降低银行的信用风险。
而深层次的合作就是共同开发新的理财产品,如将银行贷款证券化、利用银行利息设计新的基金产品等等。
3.提高创新能力,满足客户多元化理财需求
(1)加强产品创新,使理财产品能满足市场需求。产品创新是发展理财业务的核心,银行应该加大金融产品研究的投入,多做市场调查,开发出适合本地客户需求的产品,不应该盲目照搬照抄欧美大银行的现有产品。如可以开发流动性强的产品,实现T+0清算。
(2)加强理财模式的创新,银行应该充分利用新技术,开发新的理财模式, 如网上个人理财、手机理财。目前一些银行在这方面已经做了很多的努力,如招行的网上银行,已经实现了自助买卖基金、个人炒汇、个人黄金买卖。
(3)制度创新,理财产品的开发,服务的完善还需要制度创新,尤其是简化产品创新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内部流程要设计合理,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浪费。
4.正确定位,细分客户,提供更针对性的服务
理财服务的完善需要更好的细分客户,真正做到一对一的个性化服务。
客户细分包括两个方面,纵向细分:对中高低端客户的划分还要更加细致,不能单纯从银行资产来判断;横向细分:如高端客户,需要通过其他属性再次分类,如根据年龄、爱好、职业等等维度,只能这样的细分才能在服务客户时做到有的放矢。
要更好的细分客户首要任务是要梳理客户信息,建立一个丰富的客户信息库,只有了解更多的客户信息,才能多维度的细分客户。其次要通过数理知识,建立更科学分析方法。
5.注重人才培养和引进,组建高素质的理财团队
(1)产品研发人才。理财产品的开发需要一支精通资金业务、投资知识的专业人才。银行应该适当引进国外的精英人才,通过这些人才带动其他人员的培训。华尔街金融危机爆发后,大量金融人才失业,国内很多银行适时引进了不少人才。这也表明国内银行对人才培养越来越重视。
(2)理财服务人才。商业银行要提高服务质量,必须要建立一支优秀的多层次的理财客户经理队伍。个人客户经理制度要求理财人员不仅要了解银行的各项产品,掌握产品的优缺点,相比于其他理财产品的特点等,,还要掌握证券、保险、房地产、税法、会计等行业的相关知识,只有对这些知识的融会贯通,才能提供综合性的里财务。银行要建立合适的培训机制,鼓励理财人员积极参加各类专业考试,如CFP考试。
同时银行要建立适合的薪酬制度,客户经理晋升制度,制定理财人员服务规范,这样才能形成有效的客户经理制度。
6.加强风险管理,防范理财风险
目前国内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还比较薄弱,部分中小型银行甚至还没有建立风险管理部。而大部分城商行的风险管理部主要是进行信贷风险管理,对复杂理财产品的风险防控能力很差。
金融危机的爆发让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意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理财业务主要要防范以下几种风险:(1)理财缺乏整体规划,忽视战略决策的决策风险;(2)内部风险管理体制不健全,产生操作风险;(3)理财产品包含复杂的资金业务,但银行没有资金业务风险防范能力,无法规避市场风险;(4)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完整,给银行带来信誉风险;(5)个人理财师职业道德意识薄弱,带来道德风险;(6)人行个人征信体系还不完善,银行的客户信息资料缺失,导致无法正确把握个人信用,引发信用风险。
要防范理财风险,银行可以从以下方面考虑:(1)调整银行管理体制,完善组织架构,使风险管理能做到独立监管。(2)加强风险管理人才的培养,使银行可以正确识别复杂业务的风险。(3)引进国外先进的风险管理方法和系统,减少国内银行的摸索阶段,但借鉴的国外经验需要进行本土化改良。(4)防范理财道德风险,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提高个人理财师的职业道德,银行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个人理财师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应包括认定前的培训,严格认定流程,以及认定后的后续培训和考核。职业道德应该直接与理财师的薪酬制度相联系,加大理财师违规的成本。(5)银行监管部门应该建立理财业务信息披露监管体制,保证客户对产品的知情权,在客户购买产品时,要向客户充分说明产品的风险性以及一些隐含条件。(6)人行需要加快完善个人征信系统。各银行要及时向人行上传客户信用信息。商业银行尽快完善个人客户信息,各银行间要做到客户资料有条件共享。
参考文献:
[1]邹睿蓉,邹睿娟.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现状与对策分析
[2]张颖.个人理财教程[M].北京:对外经贸大学出版社,2007.
论文摘要:在个人理财规划中,风险始终伴随左右,舒适的退休生活、孩子的教育经费、购车置房等、家庭现在与未来的收支平衡、资产增值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财物安全和风险管理。文章重点阐述了当前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挖掘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探讨了如何建立有效的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控制。
个人理财是指个人资产通过银行专家的理财服务实现保值增值的过程。具体的讲,我国当前个人理财业务,就是专家根据客户的资产状况和对风险的承受能力,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个人投资建议,帮助客户合理而科学地将资产投资到股票、债券、保险和储蓄等金融品种中,以实现个人资产的保值增值,从而满足客户对投资回报与风险的不同需求。我国理财业务正处于发展初期,因此还存在很多问题,下面我就个人理财业务风险一问题有如下见解:
一、当前个人理财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业分业经营制约个人理财业务发展
由于目前国内金融业尚处于分业经营阶段,银行、证券、保险三大市场相互割裂,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空间受到制约,导致个人理财业务过程中的个性化服务只能在较低的层面操作,银行无法利用证券和保险这两个市场实现增值,因而,目前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基本上还是停留在咨询、建议或投资方案设计等层面上,还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理财。
(二)缺乏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保障
个人理财业务是体现“以客户为中心”理念、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的一种新型综合性业务,因此它的顺利开展必须依赖于前后台业务的整合,而在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的组织机构设置中,个人理财业务工作通常都归口在个人银行业务部。但由于个人理财业务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几乎涵盖了银行资产、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而上述业务当前又是分别由个人银行部、中间业务部、房贷部等多个部门管理,造成前台业务条块分割,无法实现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缺乏高素质的理财人员
由于理财业务是一项综合性的业务,它要求理财人员不仅必须全面了解个人银行业务的各项产品和功能,还应掌握证券、保险、房地产等相关知识,并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因此对从事理财业务的客户经理要求极高。目前,培养和选拔高素质的理财客户经理已成为开展理财业务亟待解决的困难之一。
(四)资金持有者风险保留过少或者过多
这种现象存在比较普遍,有些客户将大部分现金保留,以防应急,这样就会无形的损失资金的创造价值;有些把全部资产投资到股票或者房地产中,家中没有闲置应急资金,或者很少,这样也很大地增加了风险。这两种极端的现象都是不可取的,在风险所导致的损失较大或者无法预测的时候,要考虑个人家庭需要,每个家庭需建立家庭应急基金,有备无患。
(五)缺少系统支持
建立和运用客户资料库分析系统是银行个人理财的基础,以客户而不是以账户为基础的客户资料库在个人理财业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银行可以通过整理和分析客户资料,如客户资金增减、资金流动趋势、客户对银行服务的不同选择等等,及时了解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筛选优质客户,确定理财目标群体,并以此为基础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理财建议,实施理财服务。
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风险分析
(一)市场风险
受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限制,人民币理财产品都是以投资收益稳定的央行票据、金融债等为“卖点”,央行票据与国债一样,虽然有国家信用作为支撑,但并不是没有市场风险的,债券的供给量、物价指数、利率和汇率变动等都可能导致风险的产生。人民币理财产品所提到的收益率基本上都是预期收益率,若金融机构缺乏相应的理财和管理经验,市场风险就会相应增加。
(二)流动性风险
传统银行理财产品多为储蓄型产品。储蓄型理财产品最大的风险常常被投资者忽略,那就是流动性风险。储蓄型理财产品往往不允许投资者提前终止合同,银行理财产品要求的金额也较大,在投资者急需用钱,产品又没到期时,一旦投资者提出“提前支取”,就可能面临更大的经济损失。若遇人民币储蓄存款利率大幅度提高,那么,投资理财产品的客户将损失提高利率的机会收益。如果银行利息再次提高,储蓄存款客户可立即取款进行转存,选择人民币理财的投资者却不能取款,加息后高于理财产品收益的部分就不能得到。
(三)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程序、人员、系统的不完善或失误,或外部事件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由此可以看出“人”是操作风险管理的核心,包括对人的道德、能力和一个良好的激励相容框架的实施等。按照一般的理解,银行应该根据客户的需求和客户的资金量来“量身定做”确定客户的资产组合。但在很多情况下,理财业务从属于日常营销,银行基层网点“理财师”往往由一线营销人员兼任。在现行的考核体系下,为客户理财时,首先想到的是推销自己机构的产品,其次才是客户财产的增值,难以坚持投资人利益优先的基本准则。
(四)法律风险
受我国金融法律制度和管理体制的制约,银行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十分突出。我国混业经营的政策才刚刚松动,法律还禁止商业银行直接开展证券、信托业务,同时商业银行无权调整存款利率,加上金融衍生产品和场外市场发育程度很低,商业银行理财资金的对象还十分狭窄,品种主要是国债、金融债和央行票据。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面临的法律风险较大。
(五)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虽然不是直接的、有形的损失,但是它会给交易组织机构及交易主体的公众形象带来很大损害,使人们对交易组织机构和交易主体失去信任,势必对其业务拓展和交易规模的扩大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声誉风险这种无形损失,经过一段时间后一定会转化为有形损失。
三、个人理财业务风险防范的建议
(一)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
未来,银行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应从两个层面进行调整:首先是要适应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变化,逐步建立董事会管理下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其次,在风险管理的执行层面,要改变行政管理模式,逐步实现风险管理横向延伸、纵向管理,在矩阵式管理的基础上实现管理过程的扁平化。与此同时,商业银行应针对理财产品的特点,采用切实有效的风险计量、监测、控制和处理方法,建立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并将理财业务风险纳入全行的整体风险管理体系之中,形成风险管理部门、个人金融部门和理财中心各有侧重、分工明确、相互支撑的风险管理架构。
(二)提高风险规避和转移的技术手段
在理财产品的研发阶段,商业银行应根据潜在客户分布,对相关理财产品的销售规模和资金成本进行测算。商业银行不得销售风险加权调整后的资本回报率为零或负值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投资组合如果只限于固定利率债券(票据),或者虽不是固定利率但可以准确测算出到期收益率的投资工具(如零息债券、外汇理财资金的打包销售等),商业银行应当对可能产生的期限错配风险进行测算与评估。在缺乏充分的期限错配风险对冲手段或转移工具的情况下,相关理财产品应当与相应的投资组合在规模、期限和流动性等方面相匹配。
(三)建立银行内部监督审核机制
商业银行应建立个人理财业务管理部门内部调查和审计部门独立审计两个层面的内部监督机制,并要求内部审计部门提供独立的风险评估报告,定期召集相关人员对个人理财顾问服务的风险状况进行分析评估。个人理财业务管理部门的内部调查监督,应在审查个人理财顾问服务的相关记录、合同和其他材料等基础上,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错误销售和不当销售情况。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部门对个人理财顾问服务的业务审计,应制定审计规范,并保证审计活动的独立性。
(四)建立理财业务分析报告制度
商业银行应当对其所开展的理财业务,尤其是理财产品,建立相关信息的统计与监测制度和机制,就理财业务的总体情况、理财产品的销售情况、投资组合设计及投资情况、理财产品的终止和收益分配等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分析。理财业务的管理部门应及时将有关统计报告或报表,以及相关法律诉讼情况和其他重大事项,报告银行高级管理层。同时,商业银行也应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报表、资料。
关键词:个人理财;中美差异;措施
中国产业调研网的《2014-2018年个人理财市场深度调查研究与发展前景分析报告》表明:当前我国民间拥有的金融资本已经超过10万亿人民币,其中包括居民储蓄、国债、股票、企业债券、个人外汇、保险、私人房产等。全国拥有金融资产100万元以上的人群大概在500万~1000万人,其中上海、北京、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的富裕阶层占30%以上。伴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希望得到专业的理财服务。与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相对完善的美国相比,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存在哪些差异,如何借鉴美国的有益经验是本文着力探讨的问题。
一、中美个人理财业务的差异
(一)从政策环境上分析
美国的个人理财业务由于发展时间较长,法律基础已较为健全。在经历了1929年全球股市的大崩盘之后,美国政府相继出台了《证券法》、《投资公司法》等法律,这些政策一方面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另一方面也为个人理财市场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
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市场发展时间较短,作为一项快速发展的新兴业务,政府也出台了相关的条例,如2001年第一部《信托投资法》,2002年的《保险法》及《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上述法律条例虽然一定程度上规范了个人理财市场秩序,从侧面推动了理财市场的发展,但对于高速发展的个人理财市场来说,完善法律法规仍是当务之急。
(二)从机构主体上分析
美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市场竞争比较激烈,金融机构繁多,主要包括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新兴银行及零售银行等。在巨大的市场需求和机遇下,各个机构开始挖掘自身优势,积极抢占个人理财市场份额,使得个人理财市场的竞争更为激烈。大多数金融机构都把目标群体定位在中高端客户上,具有的特点是呈现出全球性的理财范围、多样的理财品种、专业的理财团队、合理的理财方案。
根据银监会规定,我国商业银行不能从事证券类、保险类和基金类的投资业务,只能上述业务。因此,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市场缺乏规模较大的投资银行。同时,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多数民众更倾向于储蓄而不愿意投资理财,市场中的竞争主体主要以商业银行为主,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较小。
(三)从客户管理上分析
美国的个人理财业务拥有较为成熟的客户管理体系。客户管理的基础主要是细分市场和定位市场,对不同的客户群提供差别化的服务也是国外个人理财业务的基本经营手段之一。在美国个人理财市场中,金融机构对客户进行详细的差异分析,科学有效地为客户指定具有针对性的理财方案,这样不仅保障了客户的利益,而且体现了个人理财的高质量服务水准。
我国的个人理财市场还未意识到客户管理的重要性。一方面,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对于客户的细分和定位尚未明确,面向多数民众的理财产品缺乏针对性和人性化;另一方面,缺乏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多数金融机构目前主要以产品为中心进行产品的研发销售,无法切合民众的实际理财需求。
(四)从产品种类上分析
美国个人理财产品受限小,灵活性高,个人理财产品的投资渠道,创新组合及产品设计都要优于国内个人理财市场。以花旗银行为例,理财业务主要侧重于理财顾问和代客理财服务,客户可以通过同一个账户,最大限度地实现各方位的理财需求,其中包括储蓄、保险、养老、教育及投资等业务,业务交叉性较强。
由于我国利率尚未完全市场化,加之实行分业经营的限制,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的理财产品相对较少。在资本市场未完全放开的情况下,除少数银行推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服务外,其他的理财产品都缺乏增值,个人理财产品设计也较为单一。以上因素影响和限制了我国个人理财产品种类的创新,导致我国个人理财产品品种少,层次低。
二、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局限
(一)金融政策方面
目前,我国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督的管理体制,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于证券和信托等有关的业务,只能以第三方平台的形式进行销售业务。由于金融政策的硬性规定,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受到了较为严重的限制。目前,个人理财业务不能根据客户实际情况和理财目标进行多方位结合和设计,只停留在建议和咨询方面,不能为客户进行理财投资组合。这限制了我国个人理财需求者在产品的多样化和持有度,也限制了银行个人理财的增值业务的发展。
(二)人才队伍方面
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综合型服务,从事个人理财业务的人员不仅要有扎实过硬的专业知识基础,还应该拥有较高素质的综合型人才。因此,由于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市场发展时间较短,个人理财业务对工作人员的要求较高,目前个人理财市场普遍缺乏个人理财方面的综合型人才。由于个人理财业务人员代表了理财机构的整体形象,多数投资者都很重视办理个人理财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及综合素养。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在国内推行国际金融理财师(CFP)认证制度,截至2012年6月底,CFP人数为14152人,虽然在近几年人才数量有所增长,但是同发达国家相比,高素质综合性人才依旧比较缺乏。
(三)客户管理方面
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以客户为基础的服务,客户信息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对于国内个人理财市场而言,最为重要的是在有限的时间空间内,在最大范围内宣传理财产品的营销信息,吸引潜在客户群体。国内金融机构应该意识到对于客户群体的细分和定位的重要性。一方面,现有大部分理财产品主要在个人信贷、代收代付、信息服务等基础的理财服务上不断增加,并没有针对性地满足不同层面客户的不同需求。另一方面,有些理财产品门槛较高,缺乏针对普通理财需求者的理财产品,大大局限了个人理财市场的发展。
(四)理财产品种类方面
我国理财机构由于受到外部政策因素和内部创新意识不足等影响,缺乏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截至2013年11月30日148家商业银行共发行理财产品37943款,全年理财产品发行量方面同比增长超过30%。虽然理财产品呈现快速增长,但大多集中在少数一些商业银行基础性理财服务方面,对于理财产品的创新层次较低,理财产品同质化的现象较为严重。
三、完善措施
(一)对于金融政策方面的建议
从国家层面来说,要逐步改革现有金融体制,创新金融政策,逐步实施适度的混业经营。可以借鉴国外个人理财市场的有益经验,制定并完善个人理财市场的法律法规,为我国个人理财的发展提供政策上的支持,大力推进我国个人理财市场的发展,使个人理财市场逐步从单一业务平台模式改变为综合业务平台模式。从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各金融机构角度来说,在分业管理的大环境限制下,应该积极拓展理财思路,广泛开展跨行业间的业务合作,从原先的业务转变为业务融合,创新现有理财产品和营销模式。
(二)对于人才方面的建议
我国应该加强复合型金融人才的培养,特别是提高客户经理的专业素养。第一,提升现有理财人员素质。应加强个人理财业务市场人员的培训,制订系统的培训方案,促进理财业务人员之间有针对性的良性业务交流,保证对金融信息有畅通的宣传渠道。第二,严格执行资格认证的准入与退出制度。监督机构应制定明确的资格认证系统,促进理财人员自发提升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严令禁止违法违规的理财行为。第三,建立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理财机构应明确对于理财业务的绩效考核,可以将关键指标考核体系、客户满意度和客户信息收集与反馈三大方面与薪酬挂钩,进一步激发理财人员的业务积极性。
(三)对于客户管理的建议
对于客户管理,一方面理财服务机构应以客户需求为宗旨,根据不同客户的价值观、产品需求和风险取向细分和定位客户群体,实行差异化的个人理财服务。理财机构可将个人金融市场分为多个子市场,针对不同客户群体,结合不同理财目标,设计出切合客户理财需求的理财产品与理财服务。以现有客户群为中心,加大理财产品宣传力度,做好相应的理财咨询服务,不断壮大客户群。另一方面,个人理财机构应针对客户具体情况,科学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进行理财产品营销,为客户提供优质便捷的理财服务。
(四)对于理财产品种类的建议
首先,加强个人理财主打品牌建设。国际上知名的金融机构都有为人熟知的个人理财品牌,如汇丰银行的“卓越理财”,花旗银行的“Citigold”。我国的个人理财机构应立足自身实际,发挥比较优势,精心培育并推广一款有特色的主打理财产品,提高核心竞争力。其次,个人理财产品应该在收益固定和风险较低的基础上,加大对高风险金融市场投资组合产品的研发力度,力求满足部分客户对于高风险投资产品的需求。最后,理财机构应该加强整合理财产品和理财服务,研发结构性挂钩产品,用以应对当今国际金融形势的不稳定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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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吕幼鹏,王日秋.中外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对比分析及发展研究[J].世界经济情况,20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