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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管理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3-04-12 17:49:43
运行管理论文

运行管理论文第1篇

行政诉讼的本质是以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进而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和发展人权,维护行政秩序,从而达到依法治国和长治久安的目的。而我国行政立法的发展与整个国家人民法制化进程尚有一定的差距。目前,中国行政诉讼中,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程序方面的主要困惑在于:缺少一部行政程序法通则或法典,出现了司法审查没有相关可以适用的法律依据而运用基本基本原则判决案件的情况,典型的案例有:

例一1998年,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不服退学处理决定案。田永在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第一学年学习过程中,受到学校的退学处理,但是其后两年田永一直以该学校学生的身份在学校学习生活,并参加了毕业考试。最终毕业时,学校认为两年前就已经做出对田永的退学决定,因此拒绝颁发毕业证。田永诉至法院,当时的北京法院,在没有任何法条依据的情况下,以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作出退学处理决定没有听取原告田永申辩,也没有向原告本人宣布和送达为由,认定被告构成程序上的违法,开创了我国在行政判决中运用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判决案件的首例[1].

例二2004年,在上海,汪某诉黄浦区公安分局不服治安警告行政处罚案件。起因是一起普通的治安处罚案件,但是由于被告公安分局在作出处罚事先告知书和处罚决定行政行为时,笔录记录上时间显示了两个行为发生时间的年月日,是在同一天,但没有注明行为发生的时点分点。原告汪某及其人认为处罚告知行为发生在处罚决定作出行为之前,行政处罚行为程序违法。上海的一二审法院形成不同观点,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原告的观点,在没有任何实体法律条文依据的情况下,依据正当法律程序原则认为被告没有证据证明履行了处罚前的告知程序,依法撤消了一审判决,同时也撤消了公安分局的处罚行为[2].笔者认为该案意义十分重大,当前司法审查关于行政程序的标准,一般是合法性审查,也就是硬性审查,合理性标准一般不涉及或较少。而例二,就是法院运用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判决行政案件的进一步发展,要求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标准不仅是程序正当,而且程序也要符合合理性。上述两个案例,在我国行政法领域具有开创性的历史意义,都运用到了法律基本原则来判决行政诉讼案件。一般而言,我国行政诉讼中判决案件依据的是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如《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98条解释》,而对运用正当法律程序原则这样的基本法律原则来审判案件没有作出任何的成文法上的规定。本文针对行政审判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法律适用上的盲区情况,以正当法律程序原则为着眼点,试图来解决在行政诉讼中运用法律基本原则判决案件的法律依据。

二、正当法律程序基本原则的概念

(一)行政法的基本法律原则

行政法基本原则,目前的行政法学界并没有统一的观点。不同法学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基于不同的的行政法基础理论,就会形成不同的行政法基本原则,我国学者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将行政法基本原则表述为民主集中制原则、人民群众参与原则、民族平等原则、效率原则、法制统一和依法办事原则等数项。而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后,大多数学者将行政法基本原则归纳为两项,即合法性原则与合理性原则[3].但是,也有学者认为合法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过于原则,过于概括,应予以适当具体化。从外国法律思想中移植而来的信赖保护原则、比例原则、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等基本行政法原则尚未得到法学界和司法界的普遍接受,更谈不上运用和发展了[4].行政法基本法律原则,目前是多种学说争鸣,出现了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二元论之说,限权力原则、正当程序原则、责任行政原则三元论之说,信赖保护原则、比例原则、正当法律程序原则、越权无效原则等多元论之说等多家学说。但总得来说,笔者认为,行政法基本法律原则是效力贯穿于行政法始终的行政法根本规则,是对行政法律关系的本质和规律的集中反映,虽然在当前我国行政法尚未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规范[5],但是借鉴外国行政法的先进法律理念,既是司法审判工作的现实需要,也有利于行政法的发展,更有利于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

正当法律程序原则起源于英国法中的“自然正义”,发达于美国法所继承的“正当法律程序”[6].在西方国家,对行政行为特别要求程序公正,因此,正当程序原则是它们行政法的重要基本原则。

正当程序原则的基本涵义是行政机关作出影响当事人权益的行政行为时,必须遵循正当法律程序,包括事先告知相对人、向相对人说明行为的根据、理由,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事后为相对人提供相应的救济途径等。正当法律程序原则,西方理论界对其包含的内容分二元说和三元说。二元说认为,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包括两项规则[7]:任何人不应成为自己案件的法官和任何一方的诉词都要被听取。在受到处罚和其他不利处分前,应为之提供公正的听证或其他听取意见的机会。

本文采纳了北大法学院教授姜明安的三元说观点,认为,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包括三项规则。其一,自己不应成为自己的法官。所谓自己不做自己的法官,就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处理涉及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事务或裁决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争议时,应主动回避或应当事人的申请回避。在西方国家,不做自己案件的法官是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的首要要求,根据这一要求,不仅行政官员在处理有关事务或裁决有关纠纷时,如涉及其本身或亲属利益要予以回避,而且行政机关还应设置相对独立的机构(如行政裁判所、行政法官等)裁决涉及行政管理的有关争议;行政机关处理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提出指控的机构不能直接作出处理裁决,而要提请与之有相对独立性的机构裁决。否则,亦构成自己做自己的法官的行政违法,违反任何人不做自己案件的法官的公正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了“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厉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虽然没有自己不做自己的法官的直接表述,但其法律精神是相同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由实施相应行政行为以外的机关处理行政争议,避免行为机关自己做自己的法官。

其二,说明理由。行政机关做出任何行政行为,特别是做出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行政行为,除非有法定保密的要求,都必须说明理由。对于抽象行政行为,如行政法规和规章,应通过政府公报或其他公开出版的刊物说明理由;对于具体行政行为,应通过法律文书(或口头)直接向行政行为的相对人说明理由。我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均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说明理由的要求。

其三,听取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做出任何行政行为,特别是做出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行政行为,必须听取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做出严重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还应依相对人的申请或依法主动举行听证,通过相对人与执法人员当庭质证、辩论,审查行政机关据以作出行政行为的事实、证据的真实性、相关性与合法性。我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均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听取相对人陈述和申辩以及听证的要求。

三、法律程序原则在实践中的运用

司法统计2000年—2005年以来,笔者所在法院,共运用正当法律程序原则来判决行政案件5件,占所有审结案件的0.6%,涉及案件的主要类型有两大类,一是程序的合法性问题,二是程序的合理性问题。

(一)是行政程序的合法性问题。

行政法中的行政程序,是指作出某种决定或实施某种行政行为的过程,它通常是由方式、步骤、顺序、时限四要素构成的,一般而言包括立案、调查取证、作出决定、形成文书、送达等步骤构成的。由于没有一部专门的行政程序法,可借鉴的《行政处罚法》中对行政程序的规定也只限于行政处罚程序,而且规定的也比较粗。因此审判实践中,笔者认为对行政程序的合法性审查,所指得“法”,不仅仅是法律、法规、规章,而且还包括法律基本原则。

运用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审判案件,主要遇到的程序合法性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送达程序。主要是相关行政法律、法规中,对法律文书送达采用的方式、送达的人员、送达的时间等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例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规定了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对受理的行政拆迁争议应当在30日内作出行政裁决书,但是没有规定裁决书应当在什么时间段内送达。参照司法理论与实践,行政机关一般应当在文书做出之日起十五日内送达给当事人,超过期限视为程序违法。

2、告知程序。告知程序与处罚程序两个行政行为之间,法律、法规如《行政处罚法》没有明确规定间隔的合理的时间段,是三天还是一天还是几个钟头。实践中,行政机关往往在同一天既作出处罚前的事先告知行为,又作出行政处罚行为。但在工作笔录中一般只注明当天工作的年月日,对时分并不注明,告知行为与处罚行为发生的先后顺序从笔录上难以辨别,不能证明在行政处罚作出之前,行政机关履行了事先告知和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如果没有其他证据,程序也应当是认定违法的。

3、内部程序。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中,行政机关往往将自认为其不直接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的部分,列为内部程序,认为是不受司法审查的。在诉讼过程中,也不将相关证据提交法院。而这所谓的内部程序,主要是行政首长的审批、决定文书。笔者的观点,行政行为一般是由工作人员的调查与行政首长的审批相结合而成的,缺一不可。从行政行为的过程来看,最终对当事人产生实体影响的决定正是在内部程序形成的。而在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对该内部程序的不举证,应当视为违反正当法律程序原则。

(二)是行政程序的合理性问题。

程序的合理性不仅仅是指通过法律程序所产生的结果从实体角度看是合理的、符合实体正义的,而且更主要的是指一个法律程序产生该结果的过程是一个通过事实、证据以及程序参与者之间平等对话与理性说服的过程。对行政程序而言,程序理性的中心问题是通过一系列的程序机制限制自由裁量权,尽可能的保证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理性化。对程序正义的实现来说,需要决定的制作者为自己所做的决定说明理由,对程序操作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进行一种理性的控制,促使人们建立起对法律程序的公正性的信心,同时法律程序应当反映形式理性的要求,即程序的操作应体现职业主义原则,程序的展开符合理性推理的一般规律——程序步骤先后的合理性、通过程序而产生的决定符合形式逻辑的一般要求。法律程序可以满足理性化的基本要求[8].

举例而言,在行政处罚行为过程中,行政机关事先告知处罚行为是在行政处罚行为前的哪个时间段,行政处罚法没有具体规定。对于行政机关而言就是一种自由裁量权。但其时间的长短,足以促使人们对行政程序的公正性形成自己的判断。类似于本文的例二的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中,就存在行政治安处罚决定与事先告知书仅仅相隔二十分钟,使得行政相对人有对行政处罚行为是否经过相关审批程序还是事先已经形成了处罚书作出合理的怀疑。

四、几点法律思考

笔者所在法院,行政诉讼中,运用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的过程中,最终能够认定行政程序违法、判决撤消行政行为的案件仅为20%,其余80%都采用了在判决主文部分指出程序上存在问题但也不撤消被告行政行为的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方式,出现这种尴尬情况,笔者分析:我国的法律传统向来重实体轻程序,奉行“结果好使一切都好”的实用哲学理论,认为法律程序只是附属于实体的工具。随着法治化的发展,在行政法律关系领域中行政程序的现实价值和作用日益突出,中国的立法对于行政程序化有了一定的强调。

1996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是我国行政程序立法方面的里程碑,从形式上第一次系统完整的规定了某一类行为的程序,确立了行政处罚中的公开制度、告知制度、说明理由制度、职能分离制度等体现正当程序的制度。但是,统一的行政程序法毕竟尚在制定过程中,现代程序制度在全国行政立法中还未系统、全面、普遍确立起来,目前我国行政法律、法规没有在成文法中承认正当法律程序基本原则,这就导致了行政诉讼中的法官慎重和谨慎的运用法律原则来判决案件。“法理或者学说在推论中被运用来论证正当理由,在我国并不缺乏实例,只是被我们所疏忽罢了”,但是“法的基本原则是体现法的根本价值的原则”[9],运用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判决案件从根本上来说,也是司法实践对现代行政程序的基本价值——程序正当的追求。因此,笔者建议:

1、在《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过程中,将正当法律程序原则作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列入法条之中,使得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做到行政程序审查,有法可依。

2、尽早制定一部《行政程序法》,严格规范行政权,体现法制形式合理性的行为过程,这是实现依法行政的重要前提,而行政程序科学合理与否,是衡量一国行政法制程度的重要标志,在程序法的内容上,应当具体规定到:(1)立案制度,在作出一项涉及到相对人利益的决定前通知有关的利益关系人;(2)听证制度,保证相对人均享有听证的权利;(3)陈述、申辩制度,当事人享有辩解、质证的机会和权利,包括当事人自己辩解和质证以及委托人辩解和质证;(4)回避制度,行政主体公正无私,不与任何一方有利害关系,否则应当回避该行政行为;(5)集体讨论制度,行政决定的过程必须是行政机关两个以上工作人员集体理性推论形成的;(6)审批制度,自由裁量必须有一定的程序加以控制;(7)时效制度,行政效率应当从相对人方面进行考虑,对行政行为应当设定时间范围;(8)送达制度,对送达行为应当规定相应的人员、方式、时间等(9)无效制度,明确程序违法的行政行为应视为无效。

[1]参见何海波,《通过判决发展法律》,《行政法丛论》第三卷,法律出版社。

[2]参见吴偕林,《行政处罚程序之不合理运用及其效力认定》,《上海审判实践》。

[3]参见罗豪才,《行政法学》。

[4]参见姜明安,《行政法基本原则新探》,《湖南社会科学》

[5]参见王锡锌,《行政程序理性原则论要》,《法商研究》

[6]参见王明扬,《美国行政法》、《英国行政法》

[7]参见李剑兰、张敏,《行政法基本原则以及其与基础理论的关系》,《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运行管理论文第2篇

关键词:交通运输业;行政;财务和会计管理;管理工作

Abstract:Alongwiththereformandopenpolicythoroughandsocialistmarketeconomydevelopment,manyadministrations,theInstitutionrealizedthattostrengthensfinancialandtheaccountingcontrolworkimportance.Buthowtostrengthenthefinanceandtheaccountingcontrolwork,theauthorattemptsthroughtoanalyzeinthetransportationshippingindustryadministrative,theInstitutionfinanceandtheaccountingcontrolworkpresentsituation,unifiesmorethantenforyearaccountancypractice,howtostrengtheninthetransportationshippingindustryprofessionadministrative,theInstitutionfinanceandtheaccountingcontrolwork,discussesseveralviews.

keyword:Transportationshippingindustry;Administration;Financeandaccountingcontrol;Supervisorywork

前言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行政、事业单位认识到加强财务和会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交通运输业内行政、事业单位也不例外,把会计管理工作与加强财务管理同改善经营管理,建立现代的行政、事业单位制度等结合起来,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使会计工作逐步规范,水平稳步提高,也使会计工作在单位各项管理工作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近几年来,发生在交通系统的许多案例说明了交通运输业(包括行业内的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在内)财务与会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笔者结合十多年来的会计工作实践,就如何加强交通运输业内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几点看法,拟与同行们一起探讨。

一、交通运输业内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管理工作现状

交通运输业内行政、事业单位大部分都有行政执法的权力,担负着交通规费(非税收入)的征收,包括有公路养路费、通行费、航道养护费、船舶港务费、船舶检验费、运管费等,这些非税收入通过上解至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再把经费返回至交通部门作为这些单位的经费来源。而交通部门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点多、线长、面广,特别是基层单位人员少,这无疑就加大了财务和会计管理工作的难度。综合交通运输业内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管理工作有如下薄弱环节:

(一)、行业内的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因为内部管理松懈而削弱了会计基础工作,账目混乱,财产不实,数据失真;

(二)单位负责人会计法制观念淡薄,违法干预会计工作。为了掩盖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受单位负责人的指使任意伪造、变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或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不顾一切地故意伪造、变造、隐匿、毁损会计资料,他们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大肆贪污、挪用公款。

(三)、行业内的一些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造成记账随意,手续不清,差错严重,会计档案资料散失;

(四)、非法转移、侵占国有资产、帐外设帐、偷逃税收、粉饰业绩;

(五)、会计审计人员执法环境差,会计监督严重弱化,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薄弱,内部审计部门形同虚设,甚至没有。

(六)有些会计人员违反会计职业道德,不认真行使会计监督职权,参与违法违纪活动,甚至为违法违纪活动出谋划策等等。

这些问题,不仅削弱了会计基础工作,影响了会计工作程序的正常运行和会计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也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社会经济秩序,对本单位的管理和整个市场经济的运行产生了极为严重的消极影响。存在上述问题,有的是单位不重视会计基础工作造成的,有的是会计人员素质不高造成的,有的是单位有意违纪造成的。同时,也存在管理乏力,督促检查不够以及制度建设不规范,不完善等方面的原因。因此,切实采取措施,加强财务与会计管理工作尤其重要。

二、加强交通运输业内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管理工作的基本思路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

会计的基本职能是通过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提供会计信息,为经济管理和经济决策服务。因此,交通部门及其业内行政、事业单位必须正确、及时地反映和监督单位的资金运作情况,加强经济核算,对比收支,并运用财务数据和计算方法,按照《交通部行业财务指标管理办法》,计算、分析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为单位领导的决策提供理论依据。

(1)首先就要明确会计机构和专职会计人员的设置,明确会计人员的职责,以使单位的会计和会计监督不受其他业务部门的干扰,能够独立地行使其职能。

(2)单位负责人的思想意识、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是内部会计控制的关键。因此,单位负责人必须提高法律法规意识,带头自觉遵守财会制度,不得以权压人,以权代法,拒不执行财会制度,要大力支持财务会计人员的工作,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3)必须建立健全科学的会计监督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如: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费用报销制度、应收帐账和应付账款管理制度、资金调度控制制度、资产处置制度、财务会计分析制度等等,以便在日常的会计工作中有章可依。并严格遵守《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按照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的机制,使会计控制和会计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二)加强管理,增收节支

(1)交通部门的经费一般都非常紧张,而且还要挤出经费来搞基础设施建设。因此,对有限的资金要加强管理,紧密围绕交通建设这个中心,广泛凝聚力量,把财务人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不断提高财会部门履行岗位职能水平,精打细算,为本单位的深化改革当好参谋,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的奋斗目标作出积极的贡献;

(2)要求业内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经法规、规章和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各项规费收入与经费支出财务核算,各项规费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并要及时准确上解,要督促规费征收人员把行业内各项规费一分不少的收到位。要做到职业品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的内在统一,保证不出现违纪、违规现象,坚决杜绝做假帐现象,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各单位财务工作要严管理出效益,深入开展增收节支工作,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严格审批办公用品添置和机车使用费的支出,压缩接待费的支出,严格控制公费旅游现象,做到不该花的钱坚决不浪费,把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三)规范管理加强核算

(1)加强业务指导,树立财务监督权威,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从严控制、核算行政管理费和专项经费的开支,确保开支不超标准、不发生赤字开支,保证收支平衡,库存现金不超限额,不坐支和挪用现金,不准用单位名义、银行户头或财产对外提供贷款担保,按规定设立银行账户,严禁私设小金库,搞帐外帐,做到公款不私存,保证资金安全,维护《会计法》的严肃性。

(2)严格遵守预算会计制度,按照《预算法》来编制好年度预算,搞好预算控制。预算会计制度是以预算管理为中心,是国家财政和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规范。它包括《事业单位财务规则》(1996年10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1997年1月1日施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1997年5月28日)、《事业单位会计制度》(1997年7月17日)、《行政单位会计制度》(1998年11月1日起施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1998年1月1日起施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制度》(2002年3月28日起施行)等。重点对事业支出与专项支出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月按季考核,根据预算进度按月拨款,实行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强化监督办法,保证各项经费不超支、专项经费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成本和挪作他用等违规现象发生。

(3)严格自有资金的使用管理,如:专项经费、专用基金的开支不超范围,节约使用;要实行单位“一支笔”制度,加大内部财务监管力度。

(4)严格执行财政部2000年4月7日的《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办法》,按照该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适合本单位的固定资产清查和流动资产清查制度,建立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帐卡,及时做好增减手续,做到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物相符,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5)在年度终了的次年一至三月份就要认真清理上年度的全部会计档案,并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来整理、规档财务会计档案,不致使会计档案散落、遗失,或者和本年度的会计资料混淆。

(6)积极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的自查自纠工作,结合交通部门规范化达标所标准要求,充分利用季度检查和财务决算汇编,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立即进行整改,不断提升交通运输业内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管理工作水平。

(四)加强内部审计,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性。内部审计既是内部控制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内部控制的一种特殊形式。修订后的《会计法》要求明确对会计资料进行定期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内部审计对会计资料的监督、审查,是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重要措施。

(1)、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法人代表的离任审计、专项审计、审计调查、内控制度审计等。通过开展日常的内部审计工作,可以及时发现行政、事业单位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督促各级管理人员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制度,对各项经济业务进行客观的会计核算,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性。同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和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可以杜绝各级管理部门负责人所造成的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的情况,形成各部门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机制。

(2)、创新内审工作理念,转变内审监督方式。由“要我审计”向“我要审计”转变;由查错防弊向内部控制分析与评价转变;由监督导向型向服务导向型转变;由事后审计向事前防范为主转变,增强内审人员工作的主动性。对重点业务、重点部位要重点审计,对普遍性、苗头性的问题和控制薄弱环节进行审计,对各级行政领导在决策、管理中关注的重要事项进行审计。

(五)加强学习提高财务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当前,提高交通系统财会人员政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势在必行。

(1)、增强会计职业修养,树立崇高的会计职业理想。会计人员要正确认识会计职业的重要性,自觉增强职业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崇高的会计职业理想,自觉遵守和维护会计职业道德。

(2)、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政策法规水平。会计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政策性强的工作,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加强会计法规、公司法、证券法、税收征管法的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法规水平和合理运用法律手段处理会计事务的能力,采用合理避税手段,以国家利益为重,在国家利益和单位的利益中找到平衡点。

(3)、着力提高财务会计人员自身学识水平和专业能力,要认真落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组织好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的年检审工作、会计人员继续再教育工作,保证财务人员持证上岗,努力提高交通系统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技能水平。同时要自觉地搞好三个转移,一是财务会计人员要从单纯的核算向全面参与单位的决策转移,二是要从事后算账向事前预测、事中控制、及时分析方面转移,三是要从单纯的会计管理向全面的财务管理转移。为此,单位负责人要主动让财务人员介入交通事业的宏观管理,参与交通事业一线工作,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应大力推行财会电算化,积极探索财会管理方法,只有实现财会电算化,才可能把财会人员从繁重、重复、机械的记账、算账中解放出来,强化财务管理工作;才能加速会计信息的传递速度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本单位的财务管理以及其他各方面的管理工作。

通过不断加强对财务会计工作的研究与交流,通过广大财会人员不懈的辛勤工作,树立崇高的会计职业道德,切实做到朱镕基总理在第十六届世界会计师大会开幕式上演讲中所说的:要求所有会计审计人员必须做到“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屈从和迎合任何压力与不合理要求,不以职务之便谋取一己私利,不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注重遵守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实现交通系统会计电算数据网络化、资源共享化,促进交通财务管理规范化、科技化、效率化,以达到加强交通运输业内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管理工作的目的,为全面完成各项交通工作任务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财政部2001年6月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

3、《会计行为学》作者林钟高东北财经出版社

运行管理论文第3篇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虽然取得了重大发展,但影响了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正常运行的因素已普遍存在,通过实践及与相关地市沟通,认为影响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的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1.在养老保险基金征收方面。

1.1养老保险还没有全覆盖

既然是社会保障体系,就应覆盖全体职工,充分体现它的社会性。但我国现在的养老保险现状是国有及城镇集体企业实现全覆盖,而私有企业等其他类型的企业,覆盖率非常低,尤其是服务行业。

1.2少缴漏缴养老保险基金

一些企业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为了降低经营成本,以各种理由降低职工的缴费,还有点企业不论职工的工资高低一律按省社平工资的60%缴纳,更有甚者,企业只为部分管理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理由是用工不固定,职工流动性很大。

1.3自由职业者及原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平均工资逐年提高,缴费基数也在逐年提高,虽然对这部分人员实行了20%的缴费比例,但仍然是非常沉重的负担。随着社评工资的提高缴纳保险金额也随着提高。负担也在逐步加重。现在有部分人员缴费满十五年之后就不再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等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而且此类人群还在增加。

1.4养老保险基金的欠费问题

产生欠费的原因一是原来的老国有企业因效益不好,停产、改制、破产形成的欠费。而是部分单位领导只考虑眼前利益,对缴纳养老保险费不积极,不主动形成的欠费。再者就是企业效益不佳,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形成的欠费。

2.在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方面

2.1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问题

养老保险基金既是参保职工的“血汗钱”更是退休人员的“养命钱”。国务院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和挪用。而最近几年,我省及至全国出现的社保基金的大案要案都说明在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上,存在着管理不到位,手续不完善的问题。

2.2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

要想在不增加或少增加投保人负担的情况下,持久的维护养老金的支付承诺,就必须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效率,实现其持续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7】567号文件规定,养老保险基金在金融机构的存款按整存整取三个月定期利率计息,从最近几年的银行利率看,06年——11年三个月整存整取年利率分别为1.8%、3.33%、1.71%、2.25%、2.85%,而与之相对应的物价上涨指数相比,养老保险基金是贬值的。养老本基金靠什么去保值增值,如何去增值又是一个迫切需要研究的议题。

3.在养老保险基金的发放方面

3.1冒领养老金

在养老金发放过程中,由于有不少退休人员居住场所,社保部门对他们的生存状况难以掌握,有些实际已经死亡的退休人员,其亲属却在冒名顶替死者领取养老金,造成养老金流失。

3.2想方设法“提前退休”

有些人在找关系,走后门,千方百计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提前退休的结果首先是缩短了职工的缴费年限,降低了养老保险金的征收额,造成养老金“被”发放。其次是提前这些职工领取养老金的年限,增大了养老保险金的支出。长此以往将使我国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同时增大养老金支付的风险。

3.3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不健全

机构不健全,服务不到位,造成管理不到位,使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和管理依托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的能力降低。离退休人员的生存状况信息不能及时反馈,造成在养老金发放过程中的被动。

二、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1.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内部审计、外部监督和考核机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养老本基金管理首先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内部和外部控制制度,各个业务节点都互相制约。同时人社部门,财务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按各自的职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相互制衡。形成行政监管,专业监管,相互监督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督管理机制。对基金的运行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二是发挥国家投资的职能和优势,专司养老保险基金运营工作,增强其保值增值,使养老保险基金抗风险的能力。

2.借《养老保险法》的春风,加大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力度,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保意识

《社会保险法》的实施,给养老保险事业提供了法律保障。人社部门和社保经办部门要以《社会保险法》为基础,进一步加大征收力度,确保养老本基金的应收、尽收、足额征收,同时加大对社会保险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保险意识,鼓励职工依法维护自身利益。经办机构要加强稽查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稽查人员的稽核能力,充分发挥稽核工作的效率。

3.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提高养老本基金的管理水平

在财政、人社、税务共同参与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情况下,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一是建立财政、人社、税务部门沟通及协调机制。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本基金征缴,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税务部门要按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基数及时足额征收,同时加大对欠费企业的清理和处罚力度。二是因会计核算,财政专户管理、基金决算编制等方面的原因出现的税务、财政、社保部门之间的数据不相符的问题,建议由财政部门统一时间扎帐,确保会计信息的数据统一,真实有效和完整。

4.依托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建立健全养老金发行体系

健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实行退休人员登记卡管理制度,将每名退休人员都纳入到街道保障机构的社会化管理中去。通过这个平台精细化、社会化的管理,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的发放,杜绝养老金冒领、重发和漏发。

5.严格退休审批制度,制定标准统一、信息准确、制度严实的退休审批制度和审批程序同时加强部门之间的制约机制,增加透明度,加大公示力度,确保退休审批的公平公正。

6.加大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养老本基金监督工作长效机制

要尽快完善社会保险信息化系统,提升社会保险信息化职能,将社会保险征缴信息与企业工资总额,职工的生存状况的信息联动,以科学的方法促进养老保险的征缴和防止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

运行管理论文第4篇

在现代社会中,电网已经成为给人们生活供电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而发电厂又是国家电网的核心,所以发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才能保证整个社会可以得到充足的源源不断的供电。因此,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为了保证其稳定生产,就要不断的完善和改革电厂的安全生产策略,由于电厂本身的人员与生成操作的复杂性,往往很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这在一定程度上对电网的经济效益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我们对于电厂的安全管理与控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2引发电厂事故的原因

在电厂生产过程中,发生严重事故的概率不高,但是如果发生事故,就是影响十分恶劣的重大人员伤亡事故,这会给电厂的经济效益带来不良影响,同时也会造成人员的伤亡。大体上看,日常发生的事故原因多为人为造成的,比如机械操作失误、管理不当以及操作配合不当等原因,而且这些行为都会对发电设备造成一定的损坏,通常这样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可估量,同时也在社会上有着十分不良的影响。同时造成电厂事故频繁发生还有工厂设备长期失修等原因,在日常运行的时候并没有注重平时的维护,所以我们在日常的工作中要加强从业人员素质的培训,有效地处理好上述问题,从根本上减少事故的发生。

3电厂的安全管理模式

3.1加强专业员工的培训

发电厂的设备数量众多,而且操作较为复杂,因此一旦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操作人员能否顺利排除小故障,使其无法恶化成大事故,就需要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了。我们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一方面要注重对各设备的了解,从原理与操作两方面对其进行专业的研究,其次要加强对员工的专业培训,使其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与素质,做到不满足要求不让其上岗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受过专业培训的员工往往能迅速的找出问题所在并排查问题,这样能有效的减少事故发生的频次,因此应该注重其专业理论知识的培训,让事故被扼杀在萌芽之中。

3.2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我们在日常的培训中,不仅要注重对员工专业知识的培训,也需要管理专员对各种安全知识了如指掌,同时能够熟练的进行各种业务技能,并将科学的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真正的传达到电厂的每一个角落,并在日常工作中将安全培训与考核纳入个人评价系统中,从根本上让每个员工都对安全意识有着深刻的认识。

3.3加强对设备的维护频率

在实际生产中,绝大多数的事故发生均是由于设备的维护与更新落后所造成的,因此定期对发电设备进行维护也是保证发电厂安全生产的重要渠道。如定期检查发电设备的绝缘性能,以及通过超声色谱等高科技手段来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潜在问题,这都能够及时减少事故的发生,同时还应该设置技术专员,对各种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与检修,让其保持在最佳的工作状态。

3.4明确专员的管理职责

在日常生产中,相关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要坚决执行颁布的相关安全生产制度,并不断完善其内容,使之更加适合本电厂的日常生产模式,通过设置安全检查员来约束工人日常的生产活动与操作规范,坚决完善正确的操作方式,同时还要加强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那些设备有着潜在的危险都要使之明确。在定期可以根据发现安全漏洞或者,来设置奖励与处罚制度,从而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为了将管理制度深入人心,发电厂在管理的机制上要细化责任的分配,让员工知晓自己的责任所在,这样才能有条不紊的落实安全管理办法,保证日常安全平稳的生产。

4电厂的安全故障防范与处理

4.1认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条例

各发电厂都应该根据自身的情况编写相关的安全生产与管理的基本条例,这是规范安全生产与操作规范的基本准则与重要保障,在操作员上岗前,都要仔细的学习相关条例中的规定,坚决执行条例内容,不能仅仅流于表面形式,同时,安全条例的内容也要细致划分到每项工作上,同时匹配相关的考核与激励制度,充分的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敦促每个岗位的工人都能明确安全意识与操作规范,将安全生产条例真正的贯彻到日常工作中,这样才能确保整个庞大的电厂工作安全平稳的运行。

4.2提高安全工作的考核力度

工厂在颁布与实施安全生产条例的过程中,为了检验各项指标与要求的完成情况,要经常性的进行考核与监督,将生产条例的内容做成口头与纸面上的问题,定期的组织相关一线从业人员进行考核,考虑到一些体力劳动者可能没接受过教育,可以采用口试的方式,考察其对各种规章制度的了解情况,在考核的同时,也要注重对相关安全督导员进行一定的安全培训,定期更新安全指导内容,以防止一些条例因为局限性而在实际工作中失去其本身的价值,这样在员工的自身学习与督导员的监督下,又可以防止安全条例中被忽视的小问题所造成的各种事故的发生。

5结语

运行管理论文第5篇

论文关键词:网络技术行政管理趋势变化

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特别是网络技术的问世和应用,使网络最初只是通讯与学术交流技术手段和工具成为现实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计算机网络自1993年美国提出“信息高速公路计划”和1996年提出的“下一代因特网研究计划”后,在世界范围超高速、多功能发展计算机网络、电信网络和计算机网络并实现三网合一。据统计,当前,世界上运行的微机总数已达到3亿台,计算机互联网用户达3亿,以数字、网络化为基础,多媒体为特征,数字式的电子信息产品将成为新一代产品中的主角。1996年世界计算机年销售额第一次超过了工业社会中最有代表性的产品汽车的销售总额,据国际数据公司统计,到2005年上网用户将超过10亿。借助电脑、电话线、调制解调器,人们就可以跨越时限进行无边界的、全球的运作,网络成为连接不同国家、地区、民族、肤色的纽带和桥梁,世界各部分被网络连接为一个整体,形成一个网络社会。行政管理是国家行政机关对社会事务实施的有效管理活动,进入网络社会后,与传统的社会相同仍然需要国家的行政管理活动来推动社会事务的有效运行。但是网络社会的行政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它所呈现的全球性、平等性、精确性、共享性、知识性、自主性、虚拟性等特点将对行政管理运行过程产生巨大影响。表现为:

第一、行政管理客体时空范围全新化——网络空间域和网络时间态的凸现。自从麦克卢汉(Mcluhan.,M.)提出“地球村”(ClobalVillage)的概念后,全球化的趋势日渐受到人们的重视,行政管理所面临的是新产生的组织为其成员和其他利益集团重写的时间和空间的定义。工作自此可以由各个地点合并完成,包括在家中,网络成为跨时空的有效载体。社会成员集群为网络,在全球范围内的合作与组织目标的达成借助高科技实现统一。网络漠视地理、距离和时间,它借助电脑等便可让资源在全球范围内流动,促使全球化十分现实的摆在人们的面前。作为国家重要组成部分的行政管理面对网络技术带来的全球化,管理的对象无论在网络空间域或时间态上都将更加复杂化。因为与传统的行政管理划定行政区域时空比较,网络空间管理存在结构和管理运作领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强制性网络规范的制定与执行,网络资源共享性中的协同、合理配置与应用调适,网络流程管理运作程序和流动系统的重组,网络操作中行政管理手段和方式的置换,网络多元文化和价值观并存与协调,网络文化的科学构建,网络行政管理的高效和优化,网络行政管理中的基本矛盾和与之相宜的基本方法确立。表明:行政管理对象的变革与复杂化。

第二、行政管理理念的重塑——行政管理思想、宗旨、意识的整合与超越。网络本身就是新的管理思想论文和管理模式的载体。在人——机——技术系统中,行政主体的管理理念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管理过程中有什么样的理念就会采用什么样的管理模式管理手段,从而产生什么样的管理后果。网络技术所提供的信息知识和技术手段。从不同层面撞击和涤荡着行政管理不同层级的管理主体长期养成的管理理念。网络对行政管理能力局限的突破,管理主体应改变对自身和管理系统的认识;网络对管理时效和管理投入的影响,管理主体应改变对管理的时空观;网络对先进管理思想、模式和经验的传播,管理主体应改变管理学习的观念和行为。网络技术促使人们管理思想必须从封闭走向开放,从单一性走向多样和全面性,从静态走向动态,从直线性走向立体性,从孤立性走向协调性,从经验性走向理性,促使管理主体形成开放、超前、创新、科学的管理理念,确立知识化管理和管理人性化、柔性化观念,竞争与协同合作的观念,对人的管理与对物的管理相结合的观念,区域利益与整体利益统一的观念。要求主体必须注重网络理念的培植,创造有利于行政运行以及管理对象和国家公务员积极性的发挥、有利于知识共享和增值的氛围。在此基础上行政主体形成网络技术管理时代所必须的网络价值观:网络法制行政观、网络行政道德观、网络政府职能观、网络行政环境观、网络行政效率观、网络行政行为观、网络行政技术观、网络行政组织观、网络行政信息观、网络行政调控观以及网络劳动观、网络生活观等等,以适应行政实践的变化和指导行政实践的变化。

第三,知识管理是行政管理领域的新拓宽——软化管理翩然而至。20世纪后半叶以来,科学技术以空前的规模和速度向前发展,特别是以数字化和网络化为特征的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正在使全球各国从经济增长方式到行政管理及不同层面的管理发生着根本的转换。传统的行政管理比较重视对人、财、物等有形管理,而忽视无形的知识管理。政府的知识管理是以知识为对象的行政管理,是政府对各种知识的连续管理过程,以满足政府未来和现在的需要,以确认和利用政府已有和新获取的知识资产,从而为政府管理拓展新的机遇。传统行政管理比较重视对有形的人、财、物等行政要素硬管理,而忽视无形知识性软的管理。新增长理论认为,知识可以提高投资的回报,而这反过来又可以增进知识的积累这就存在着如下可能:知识可以通过溢散,从而在几乎不用额外投资的情况下重复利用,以减轻资金短缺对经济增长给国家所带来的压力。表明,知识成为行政运行中政府经济职能的重要要素,伴随着知识性的技术、专家系统、人工智能等相关科技的成长、繁衍,知识性工作成为行政效益、效率的基本来源,知识进入所追寻的行政目标的每一个环节。政府在实施知识管理过程中需要运用政府系统知识和智慧的整合来提出政府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之下的应变能力、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知识管理着力于组织调整和管理方法的探索,通过消除交流障碍来营造知识共享的环境,同时,建立广泛的外部网络系统,将信息技术转变成真正有竞争力的工具它要求,构建政府获取、开发、应用知识的管理系统和知识战略;组织协调好政府内外部人才和资源,实施政府的知识战略;有效利用知识,改善政府管理运行过程中的每个环节;从知识的角度来检测行政管理的状况,不断提高政府的知识管理的行政能力。

第四,网络技术促使行政组织管理平等性一一等级森严权威的“金字塔”结构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纵横交错的信息网络改变了信息传播的方式,使其由阶层(等级)型变为水平(自由)型,与信息传递方式紧密相连的行政管理组织机构就从尖顶的“金字塔”型变为扁平的“矩阵型”,原有中层行政层次组织的传输的纵向职能受到很大挑战,分工细化的行政管理组织将不适应发展的需要,而职能相近的行政组织的整合成为必然。同时也表明,网络推倒了传统管理砌就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上级与下级之间等级森严的“金字塔”,拆除了横隔在他们中间的妨碍信息交流和沟通的藩篱,还他们平等地位。通过网络,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可以瞬间直接沟通管理幅度原则为信息幅度原则所取代,因此,行政组织将发生三个巨大变化:一是扁平化。行政组织内部为提高沟通效率,信息沟通方式,就要进行改革,减少组织层次。利用网络,行政主体可以在不减少甚至强化控制的情况下,将组织建制设置得更合理、有序,可以让网络取代中层监督和控制部门的大量职能,通过网络交互服务功能,可简化行政办公活动,包括网络交互收取回执、获取在线资料、行政会见等。使行政组织的管理层和机构明显减少,使上下直接沟通,最高决策者通过网络能够迅速对各种决策后果进行评价,对不符合要求的决策采取纠正行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主要是服务,目标变了,机构也要作相应的调整。如仍沿袭和维持层层上报、层层下达的机制,则许多机会将不复存在,将给有效竞争带来很大影响。二是分权化。随着改革的深入,我国高度集中的行政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不论是地方或部门都有了许多自主决策权。但在网络技术影响下,网络改变了信息传递的方式和渠道,使行政组织内部、各环节的信息传递可以直接进行,行政主体与行政对象之间将通过网络联结为一个整体。同时,在网络上,公务人员以知识工作者的身份出现,具有较大自,能够实施自主管理。网络促使行政组织扁平化,使每个人都成为网络上的一个结点,使直接平等沟通成为可能。当发现问题时,自己可以当机立断的处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有关高层管理者请示和咨询。自主性管理体现了公务员的尊严,有利于公务员自我管理意识的增强和主体能动性的发挥。因此,整个行政运行中的权力集中度还将进一步减弱,分权性还将进一步加强。行政控制主要是通过基层或部门承担必要的责任和制度化、规范化、监督机制、激励机制结合起来实现。三是虚拟化。跨区域、跨部门的合作将通过计算机网络,纳入到联盟体系中,形成网络组织。虚拟行政机构,它是借助网络实现内部沟通并开放窗口为服务对象服务的。行政组织的核心是提供服务,以往必须在某一固定时间、固定地点、某人对某人的情况下服务才能实现,虚拟化取消了这种的繁琐,抽空时间、地点、对象,直接回归核心—服务。也就是行政运行可以实行虚拟运作,将现实的资源迅速整合为一种没有围墙,超越时空的临时性行政网络组织,实行相关行政资料的共享,优势互补,以最快的速度适应行政对象变化的需求。虚拟行政运作产生虚拟行政管理,网络虚拟行政管理要求行政主体利用信息、知识去管理和协调各种协作关系,确保以最优的方式进行合作。行政组织内部也可实施虚拟管理,即借助外部力量,将一部分行政职能在有效、规范控制的前提条件下交给外部专业组织去处理。目前发达国家出现了虚拟办公室、虚拟工作小组、虚拟投票箱、虚拟议会等。

上述情况下,政府组织在精减人员和机构的基础上,要以服务对象为导向,以高效优化为原则,利用网络,建立以行政运行主要环节为中心的管理模式,实行组织内的柔性化管理,繁捷化的决策,对行政组织内部机构职责、权限重新调整和设定,设置科学合理的内部信息交流网络。建立人本管理机制,如人才培养机制、激励机制、创新机制、监督监控机制、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等多种合理机制。

运行管理论文第6篇

(一)强化效率效益机制

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需强化效率机制,一方面是由为人民服务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本质要求所决定的,同时,又是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要求的。当前,需要着重从市场经济要求的角度去认识强化行政管理效率机制的必要,险。

效率观念是随着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作为市场中的商品生产者,不但其生产的产品对人们要有用,而且其生产该种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要低于同类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样,其产品在市场上才具有竞争力,才能实现其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价值,才能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所以,商品生产者都非常重视其生产经营活动的效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和社会逐步建立和发展起了一系列调控和管理经济活动的机构,这些机构直接或者间接影响商品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过程,因而必然会影响其经济效益。市场经济的运行,不但要求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必须讲求效率,也同样要求政府和社会的经济调控和管理部门以及一切与经济活动、经济关系有关的行政部门都要讲求效率。市场经济社会奉行的“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信条,是有其深刻的社会经济根源的。我国当前为了吸引外资,改善投资环境,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提高行政办事机构的工作效率。

我国新的行政管理体制需强化的效率机制包括以下几种具体的效率机制:

1、社会效益与成本效率相结合的效率机制

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是社会主义的行政管理体制,因而,我们的行政管理中的效率和效益,首先要求对人民要具有有益性,对社会要具有有益性,要讲求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时效性。我们的行政管理系统面对着广大的城乡人民群众,人民群众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大量问题的解决,往往带有很强的时间性,要求及时得到妥善处理和优质服务,不容拖延。我国行政管理体制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必然要求这种体制注意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时效,首先要求这种社会效益。

行政行为又是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是需要投入一定的成本的。这就必然存在一个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比率问题,也就是对行政的投入与行政行为效果之间的比率题。我国政府部门重投入不重产出的现象相当普遍,不少部门争编制,争预算,争拨款,而高编制、高预算往往带来的是机构林立,冗员增多,经费浪费,最终是产出率低,效率低下。因此,强化成本效益观念与机制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我们的行政管理体制的运行应该用最少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尽可能少的投入,尽可能低的行政成本,取得最佳的效果。

把上述两个方面结合起来,我们的行政管理体制应形成并强化社会效益与成本效益相结合的效率机制。

2、机构效率机制

我国行政管理的组织机构就应具有效率机制,机构设置不叠床架屋,不重复交*;机构之间各自职能的界定科学明确,责权分明,避免相互之间扯皮、推i}、争权等现象;人员编制合理精干,每个岗位都有各自的科学的设置依据,有其岗位职责,人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这样,行政管理体制就具有一种机构效率机制。

3、决策效率机制

行政机关要依据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要求,做到作出的决策应是最佳的决策,避免决策上的失误。决策上的失误,往往会造成物质财富的重大损失,带来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的严重困难,而正确决策带来的效益往往是最大的效益。强化决策效率机制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方向。

4、程序效率机制

当前在行政效率方面,行政程序不科学、不合理,是一个突出的问题。一件事往往由于环节过多,手续繁复,职责不清,久久不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公文旅行、推拖扯皮成了行政管理运行中的公害。行政程序合理、科学,会极大地提高整个行政管理体制的效率。针对现存行政管理程序的状况,强化程序效率机制,政府和各部门需制定科学的行政程序,严格杜绝时间和精力的浪费,使行政管理程序符合高效的原则。

5、素质效率机制

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由行政人员个体形成的集体协作完成的。行政人员个体的素质水平以及由个体形成的集体素质水平,对行政工作的质量、效率有着直接的重要的影响。很难设想一支政治、业务素质不高的行政人员队伍能高效地完成行政任务。

行政人员的素质主要包括政治思想素质、行政管理知识能力素质和专业管理业务素质。在政治思想素质方面,要求行政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提倡奉献精神,树立艰苦奋斗作风,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和群众路线,勤政廉政,遵纪守法。在行政管理能力方面,要求行政人员具有行政管理的科学知识,‘懂得并把握行政管理的特点和规律,具备较高的行政管理能力。在专业管理业务素质方面,要求行政人员具有所从事的专业管理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精通所管理的业务,能胜任其专业管理工作。行政人员有了这些方面的较高的素质,就具有明确的方向、高度的责任感,能够做出高效工作和优质服务,出色地完成各项行政工作。

(二)强化规范约束机制

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运行应该按照我国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精神文明所要求的规范运行,强化以下几种规范约束机制:

1、法制规范约束机制

行政机关本身就是执法机关,必须依法行政,其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范。法律这一国家强制力实行的社会行为规范,同样规范和约束各级政府和一切行政部门以及全体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由于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的影响,行政部门和行政人员的法制观念相当薄弱,“政府要守法”、“民可告官”这些观念与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的吏治观念大相径庭。①因而,应该强化行政管理体制的法制规范约束机制,既要强化这方面的“硬件”建设,又要强化这方面的“软件”建设。“硬件”建设主要是指制定并完善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使行政行为有法可依。同时要加大对己颁布实施的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做到对行政机关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当前在《行政诉讼法》的执行中,就存在着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民要告官仍存在着重重阻力和困难。“软件”建设主要是指强化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明确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是人民意志的集中表现,对于任何政党机关、团体和个人,都具有同等的规范约束力,而且行政机关更应模范地依法行政,起表率作用。

2、监督规范约束机制

行政管理体制的监督规范约束机制,首先来自各级权力机关的监督。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受人民的委托,代表人民群众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监督各级一府两院,听取和审查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提出质询,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工作。加强各级权力机关对各级政府和执法部门的监督规范约束机制,会有力推动行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在法制的轨道上有序地规范地运行,促进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民主化和法制化,防止行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出现不符合法律规范的行为以及侵犯、妨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监督规范约束机制还包括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行政监察是指对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指令的情况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察,严肃政纪,搞好政风,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对各级政府及行政执法部门的审计监督是整个审计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方面的审计监督主要包括对各级政府的财政审计,对财政预算执行的审计,对国家各种专项资金的审计,对各级政府的固定资金投资的审计,对行政机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对财税部门理财行为的监督,以及对领导干部离任的审计等,以维护国家财经纪律,改进财政预算的客观调控和管理,提高各类资金的使用效率,规范政府和行政执法机关的财经行为,防止侵占挪用、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以及为小团体和个人谋私利等现象的发生。我国审计制度和机构是在改革开放中新建的,时间不长,需进一步强化和完善。

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监督规范约束机制的基础,还是要归结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规范约束机制。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监察监督、审计监督从根本上来说,也是代表人民监督,但毕竟是人民通过中介进行的间接监督。这里讲的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则指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监督权的直接监督。这种直接民主监督,一是群众的社会舆论监督,人民群众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报刊、广播、电视等),对政府及其各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工作中的失误提出批评,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曝光。二是人民来信来访,向各级政府的部门,对政府及其部门和工作人员以来信或直接来访的形式,提出意见、检举、申诉等。各级领导干部也可建立接待日制度,直接接待群众,听取群众的意见。三是群众举报,群众利用各级政府和部门设立的举报站、举报箱、举报电话,对行政机关、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进行揭发、检举。人民群众的直接的民主监督形成了对我国管理体制的最广泛的监督规范约束机制,督促行政管理遵照法律规范,依照国家的方针、政策,按照行政纪律,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有序而规范地运行。

3、信用规范约束机制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信用不但成为经济关系中的一种普遍的规范约束机制,而且也拓展到行政行为规范运行之中。我国在过去一段时间,由于排斥商品经.济,市场机制受到限制,信用机制也未发展起来,社会缺乏系统化的信用管理体系,人们的信用意识淡薄,契约、合同等信用形式未被很好运用,信用的规范约束不强。随着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人们在经济交往中的信用意识逐渐强化,契约、合同等信用形式逐步发展了起来,经济运行中的信用规范约束机制正在形成,并产生越来越广泛和重要的作用。与经济运行中的这种机制相适应,行政管轰体制中也开始采用信用规范约束手段,女口对政府和各部门的领导人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签订目标责任书,在到期时由上级检查验收,实现目标任务者给予奖励,未实现目标任务者给予惩罚。在专业管理如科技管理中,也可采取合同信用形式,如农业科技承包合同等。由于我国未经历社会经济信用关系普通发展的历史阶段,在行政管理行为中,信用规范约束极为薄弱,需强化行政管理的信用规范约束机制。

(三)强化廉政监督机制

本来行政管理规范约束机制中应包括廉政机制,但考虑到反腐倡廉是当前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人民群众最为关切的社会热点,关系到党群关系、政群关系、干群关系,关系到民心的向背,故而专题进行研究。

一个廉洁的政府,是社会主义制度所要求的,是我国政府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本来是顺理成章之事,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必然具备的根本特征和运行机制。而今天特别强调需强化廉洁机制,是由于我国历史传统背景与当前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特殊的历史条件这些因素的作用。我国长期处于封建社会,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的腐败作风,对社会影响甚深。加之,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便会产生货币拜物教,货币在人们心目中似乎成了无所不能的崇拜偶像,拜金主义思想逐渐滋生起来,我国近年来向市场经济转轨,货币拜物教、拜金主义思想的滋生,腐败之风的侵袭,是不争的事实。因而,今大强调强化行政管理体制的廉政机制,就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强化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廉政机制。需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1、强化他律康政机制

所谓“他律”廉政机制,是指在行政行为主体外部以强制性的方式或者以其他社会主体施加的方式,促使行政行为主体按廉政规范运作。他律廉政机制中也同样包含了前述规范约束机制中的法律机制、监督机制等,不再赘述。这里,从另外一个角度,即他律廉政机制中的治标机制与治本机制两个方面探讨强化他律廉政机制的措施。

反腐倡廉应该标本廉治,综合治理。治标主要是运用法制和政纪手段,严厉责处腐败,惩治腐败,遏制腐败;治本,主要是在体制、机制、政策、制度、教育方面加以完善,从源头上堵塞腐败发生的漏洞,减少和滋生的条件,预防腐败的发生。当前在治标廉政机制方面,主要需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又在于首先解决好执法部门存在的不秉公执法、循私枉法、以执法权谋私等腐败问题,首先要搞好执法部门的自身廉政建设。这样才能真正运用法制手段,严肃惩处各种腐败分子。

廉政的治标机制固属重要,可以对腐败分子发挥法制的威慑作用。但是,强化他律廉政机制中的治本机制,则尤为重要。为什么有些腐败现象惩而复生,反复性很大,就是治本机制还不完善。需要从制度建设等方面强化治本的他律机制,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如中央制定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等制度,都着眼于从源头上堵塞领导干部、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产生的漏洞,从治本方面强化对领导干部

廉政的他律机制,防患于未然。又如中央最近决定,政法机关部门一律不得再从事经商活动,这些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办的各种经营性公司,要认真进行清理,这些公司与政法机关要尽快脱钩。这是保证政法机关廉洁奉公、公正执法的一项重大的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政法机关肩负着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大职责。而政法机关经营办企业,是政法机关发生种种腐败现象的一个根源,会在经商谋利与公平执法之间发生矛盾。如有的利用政法部门的权力,违反公平交易、正当竞争的原则,搞垄断性经营,与民争

利;有的违反国家经济法规,走私贩私,牟取非法暴利等,不但干扰了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严重损伤了政法部门的形象。又如决定在公检法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行“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也是从体制和制度方面防止执法机关腐败现象滋生、强化廉政的他律治本机制的重要举措。应该看出,我们在反腐倡廉的治本方面,在强化廉政他律治本机制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2、强化自律廉政机制

所谓“自律”廉政机制,是指行政行为主体自觉、主动、积极地按廉政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

在自律廉政机制方面,最重要的是培育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职业伦理道德,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行政管理伦理道德,而且首先应形成和培育廉政伦理道德。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廉政伦理道德规范。

第一、要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应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与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必须把为人民服务、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廉政伦理道德的核心。这样,才能摆正政府、公务员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才能摆正小团体利益、个人利益与人民群众利益的关系。只有摆正了这种关系,才会具有人民公仆的意识,才能不滥用人民赋予的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权力,才一能不会在个人合法收入之外去侵吞国家和人民的资财。这是一种建立在社会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政治观基础之上的廉政伦理道德,是一种高境界的廉

政伦理道德。这是我们区别于其他社会制度下廉政伦理道德的最重要的准则。

第二、要树立正确的义利观。谈义利观,首先得弄清“义”这一道德内涵。“义”是中国传统道德体系中的一个重要范畴,虽然诸子百家以及各个朝代对“义”有不同的解说,但一般而言,“义”的内涵可概括为公正无私、行为端正、扬善耻恶、处事合乎理。义与利的关系是中国伦理道德史上长期讨论的话题,我们在这里不去赘述。总的来说,占主导地位的义利观是:先义而后利,将“义”作为取舍利的标准,如“义然后取”(《论语》);“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荀子》)。如果个人私利违背了“义”的规范,则提倡舍利取义,以至“舍生而取义”(《孟子》)。我们今天要的新的义利观在继承传统义利观的精华的基础上,应具备新的时代内涵。今天我们讲“义”,除了吸取传统“义”的内涵的积极意义之外,应该将“义”提到社会主义道德的高度去认识,这就是同志提出的我们做人的标准是:“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要把是否有益于人民作为我们做人处事的最高标准,有益于人民的事就干,不利于人民的事就不干。古代也把“义”作为处事的标准,所谓“义者,宜也”(《礼记》),也就是说,义就是应当的、合理的。但那时候不可能把是否有益于人民作为衡量适宜不适宜、合理不合理的最高标准。当然,马克思主义的义利观,并不排斥个人应该获得的合理的利益,不能把义与利对立起来,应该是义利统一观。但这种统一关系,是建立在个人利益、小团体利益必须服从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的基础之上,应该在维护人民的权益、为人民谋福利之中去实现个人的合理的利益。

第三、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今天之所以要强调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由于在现实生活中,滥用权力、、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屡见不鲜,有的己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在这些人的心目中,权力成了谋取私利的最有力的工具,如果说他们认为“钱能通神”,那么,在他们手中,“权又通钱”,因而认为“权更能通神”。无怪乎登门买官者有之,买官到手后,大搞权钱交易者更有之。当今中国社会最富的群体中,有不少是用权取得非法收入而暴富的。有无正确的权力观,己成为关系到能否坚持廉政的关键。不论是我国的各级权力机关、行

政机关、执法机关,其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是执行人民的意志,而且行使职能与权力的目的是维护人民的权益,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福利。将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损害人民利益、谋取私利的工具,,搞权钱交易,人民应该而且必然要从这些人手中剥夺其权力,让权力的运行回归到正确的轨道上来,而、滥用权力者,也必然要受到反映人民意志的法律的制裁。

第四、应批判地继承我国传统的廉政美德。在这方面有着值得借鉴、吸取和发扬的丰富的遗产。我国传统廉政伦理道德有如下一些主要的内涵:第一,对“廉”的界定。认为廉是轻淡资财、重视道义的大节问题,如“所谓廉者,必生死之命也,轻恬资财也”(《韩非子》);“故临大利而不易其义,可谓廉矣”(《吕氏春秋》)。还认为廉是从政的根本,是考察官吏的最高标准,如晏子认为“廉者,政之本也。”又如《周礼·天官》判断官吏的六条标准是:廉善(即清廉而政绩优异)、廉能(即廉洁而有才能)、廉敬(即清廉而敬业)、廉正(即廉洁正直)、

廉法(即清廉守法)和廉辨(即廉正而明辨是非),六条标准都冠之以“廉”,也就是说,廉是判断官吏的六条标准的核心、灵魂。有的著述中还对廉提出了具体的规范要求,如“尚廉,谓甘一心淡薄,绝意纷华,不纳苞直,不受贿赂,门无请渴,身远嫌疑,饮食宴会,稍以非义,皆谢却之。”(徐元瑞:《史学指南》)第二,将廉政提到关系国家安危、政令能否贯彻执行的高度去认识。如管子认为廉政是立国的“四维”之一,四维绝则国覆灭。孔子说过:“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这些关于廉政伦理道德的论述,对于今天我们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廉政伦理道德规范都有借鉴、继承的价值。

(四)强化协调指导机制

我国新的行政管理体制应该是运转协调的体制,防止和消除政令不畅、各自为政、扯皮推诱等妨碍协调运转的现象。为此,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协调指导机制。

第一、强化纵向协调指导机制

纵向协调机制,是指上下级之间、上下级对口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

要强化纵向协调指导机制,从我国的实际出发,首要的是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将集权与适度分权结合起来,一方面又必须贯彻下级服从上级、全国服从中央的原则,保证政令的统一、通畅的执行,保证国家规划、计划、政策以及各项宏观决策的实现:一方面又要充调动和发挥各个地区、下级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改革计划经济体制下那种高度集中统一、过分集权的状况,使各地区、各下级部门在自己职责范围之内,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出发,制定相应的计划、政策,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处理本地区、本部门所管理的事宜。这就需要根据各级地方政府、各下级部门的职责,下放相应的权力,改变职责与权力不符、有职无权、有责无权的状况,以减少和消除事无巨细都向上级请示、依赖上级、上交矛盾等现象,使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的工作都具有活力和创造性,使得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之间、各对口的上下级部门之间处于协调运转的状态。

第二、强化横向协调指导机制

横向协调指导机制,是指同级政府之间、同级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指导机制。强化横向协调指导机制,首要的则是科学合理地界定各级政府、各部门的职能与相应的权限,做到职能界线分明,责权分工明确,相同或相近的职能交由同一个部门承担,克服职权不清、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互相推i}扯皮或互争权力等弊端,以免导致横向关系之间经常出现摩擦、不能协调运转的现象发生。

第三,强化各方协同运作机制。

以现代化信息手段,及时调节上下左右各行政行为主体之间的协同运作机制。

行政管理是一个社会系统,在这个系统之中,系统整体与系统各要素之间、系统内部各个要素之间,都存在着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行政管理系统的整体功能,依存于整体中各个要素合乎规律的相互结合、相互作用的关系之中。这就要求从系统整体功能的角度经常观察系统与各要素之间以及各个要素相互之间的运行状况与关系,在动态中协调整体与部分、部分与部分的运作与关系。

要在动态中及时调节行政管理系统整体与部分、部分与部分之间的关系,化解各种影响协调运转的因素,需要充分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特别在今天知识经济社会条件下,办公信息化、办公家庭化正在成为现实,就是一个部门之内的行政活动,也离不开信息网络。各级政府、各个部门从决策到执行以至执行结果的反馈,都得*信息的收集、储存、处理、传输和应用。特别在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行使行政职能过程中,上下左右之间更需经常交流信息,及时协调处理在相互关系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消化解决妨碍各行政行为主体之间协调运转的因素,调节各行政行为主体之间的关系和各自的行政行为,使整个行政管理系统经常处于协调运转的最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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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管理论文第7篇

关键词:企业文化 ;运输管理 ;交通道路

道路运输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掌握着一个城市乃至一个国家正常的运转命脉,它的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与该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改善有着紧密的关联。企业文化的建设是在理论基础上,结合实际的特点与需求状况,在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的大前提下,建设符合企业实际的文化,从而最终达到提升核心竞争力的目的。对于成长期的企业来说,企业文化的构建对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起着重要的作用。而运输行业在机遇与挑战面前,必须结合企业自身的体制和经营方式,在企业文化的正确指导下,发挥自身最大的功能。

一、企业文化的相关理论

企业文化组织在其长期的实践运营发展过程中形成,为企业全体员工认可,具有自身独特特点的价值观,是行为方式以及道德准则的总和,也是这些理念在生产过程中企业所表现出来的企业形象的总和。企业文化是企业在长期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经营目标、经营理念、经营价值观、行为规范、经营流程等的总和,是企业持续发展的依据,更是企业独特性的重要体现。

二、企业文化在运输行业管理中的职能

企业文化作为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由若干要素构成,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系,又互相制约。企业文化已经成为目前运输管理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成分,不仅具备了传统管理的功能,更具有传统文化所不能替代的新型功能。

(一)导向职能

导向职能是企业通过企业文化对企业内部的的领导者和员工起引导的作用。主要体现在:

1、经营哲学与价值观念的指导

经营哲学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思维模式以及方法处理法则的决定性因素,引导经营者对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找出正确的解决方法。同时也引导员工在实践中使用科学合理的方法。企业文化有利于企业形成相同的价值观和价值取向,并对事物的判断达成一定的共识,从而形成共同的目标,为了目标的实现而去共同努力奋斗。

2、企业目标的指引

企业目标象征着企业的发展规划方向,员工在目标的引导下进行实践生产活动,因而这种目标是科学可行的,是企业长期发展的重要动力。

(二)企业文化的约束功能

企业运用企业文化实现约束功能,主要通过完善运输管理制度和道德规范的修正等途径,具体表现为规范的规章制度约束。企业制度是企业文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企业的领导者和企业职工的工作形成了有效的约束力。同时也体现在道德规范的约束方面。而道德规范通过社会认知交流中对员工起到约束功能。从这之中建立起来的企业文化软性约束机制,对运输企业的员工们的职业行为规范有着显著的效果。

(三)企业文化的凝聚功能

运输企业管理中,应大力提倡以人为本,尊重人的感情的企业文化,在企业中造成了一种团结友爱、相互信任的和睦气氛,强化了团体意识,从而使企业职工之间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当员工感觉到企业荣誉感时,就会加深他们对企业的归属感,用心为企业的发展做贡献。当这种凝聚力到达一定程度时,就会转变成企业发展强有力的动力。

(四)企业文化的激励功能

当企业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并作出一定成绩时,每个员工都会意识到自己的价值,为自己能存在于这个集体中而感到自豪。人的最高需求无非是自我价值的实现,员工在价值实现的同时,自然会产生强大的激励作用,在实践中维护企业的形象和荣誉。企业领导与职工之间的和睦相处尤为重要。当领导对员工关心,职工就会感觉到被尊重,从而更努力地投入到工作中去。通过企业文化的塑造,使职工从内心深处产生为运输企业奋力拼搏的不竭动力。在现代企业管理模式中,以人为本作为运输企业的重要价值观,特别重视激励个人转变为重视激励集体的过程,为提高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供了新型的手段和方法, 为企业激励职工开辟了新的途径。

(五)调适功能

调试一般指调整或适应,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个种内因或外因的影响,企业成员之间难免会产生一些矛盾,因此需要员工进行相应的自我调节,才能使问题得到解决。由此类推,在运输企业的管理工作中,企业与顾客、社会、环境、竞争对手之间都或多或少会存在着一些矛盾与不协调,因此就需要运用企业文化对此作出适当的调整,以适应企业的持续发展。通过调整,运输企业在道路交通等的建设中,将不断地完善,进而建立起一个系统的企业管理系统。

三、结束语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运输行业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但在企业繁荣的背后,新的环境以及形势需要我们建立起一个健全的管理体系。企业文化作为一种价值规范,起到了激发员工的使命感,凝聚员工的归属感,增强员工的责任感,赋予员工荣誉感,实现员工责任心等重要作用,推动运输行业的更紧一步发展,需要我们加强重视。

参考文献:

[1]吴瑞娜,袁阿强.企业文化是企业发展的精神动力[J].科学之友(B版).20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