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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语教育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3-03-22 17:42:57
母语教育论文

母语教育论文第1篇

论文摘要:面对新的国际形势,弘扬中华文化,正确理解和把握我国音乐教育界提出的“以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观”。把中国音乐文化传统作为当代中华音乐文化和音乐教育发展的重要基础和资源,对我国音乐教育中的母语教育方面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Keywords:mothertongue;Chineseculture;musiceducation

Abstract:Facingthewholeinternationalenvironment,weinheritanddevelopChinatraditionalculture.Weunderstandthemeaningandtheviewpointof"musiceducationbasedonnativeChineselanguageandChinesetraditionalculture".Wedevelopmod-ernChinesemusicandeducationbasedontraditionalChinesemusiccultureandbyusingitaskeyfoundationandresources.Thepaperpresentssomeoftheviewsonmotherlanguageteachinginmusiceducation.

0.引言

自上个世纪以来,在“中国音乐落后论”、“全盘西化论”等问题上展开了学术争论。为此,我国音乐教育界提出了“以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观,本文就我国音乐教育中的母语教育方面谈一些粗浅的看法,以期与大家共同探讨。

1.我国音乐教育现有体制的由来

中国音乐教育在清代以前占主体地位的是中国传统音乐。19世纪末20世纪初,伴随着的推行和西方音乐文化的侵入,我国音乐教育便走上了西化的道路。西化的表现可以概括为:引用欧美学校歌曲曲调作为唱歌教材、乐理采用西洋乐理体系、教学方法照搬西洋。这时候兴起的“学堂乐歌”便成为我国近代学校音乐教育的起点。

要用辩证的眼光看待中国近代音乐教育的“西化”问题。中国近百年来的音乐教育有得也有失,正如福建师范大学王耀华先生所说,其“得”在于:引进欧洲近现代音乐教育体系,使中国音乐教育走上了系统化、规范化道路;提高了全民族的音乐水准;引进西洋近现代音乐及其理论,促进了东西方音乐文化交流;促使某些音乐形式的诞生,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国音乐的发展。其“失”在于:在学校音乐教育中,以欧洲音乐理论体系为基础对学生进行教育,忽视了中国音乐理论体系的深入探讨和重建,不利于民族优秀音乐文化的弘扬和发展。主要表现为:在专业理论方面,以欧洲音乐理论为普遍真理,而取代中国音乐理论;在音乐创作方面,以欧洲音乐体裁为效仿的楷模;在价值取向方面,重西轻中,以西否中。[1]

在对我国近现代音乐教育“得”与“失”思考的同时,也会引起对我国音乐发展的另一个问题——中国音乐文化发展主体性危机的思考。由于受西方工业文明价值观及音乐教育价值观的影响,我国一些人把东西方音乐关系纳入了古今关系,而不是把它作为人类音乐的成果来借鉴和接受。这样,也就使中国传统音乐的心理学、美学等价值被“削足适履”地纳入了西方音乐演进的轨迹。这一切都要求对中国传统音乐的整体的文化价值体系进行重新评价与重构。

由此可见,建立一个有中国特色的音乐教育体系,是一项严峻的课题,其历史必然性更不容置疑。

2.母语选择——中国传统音乐

所谓“母语”,就是指一个人最初学会的一种方言。[2]806本文这里说的“以中华文化为母语”中的“母语”,是借用了语言学的概念。美国语言学家布鲁克和特雷杰认为:“语言是使一个社会集团内部协调一致和任意的有声符号系统”。可以说,音乐也是人类社会“有声符号系统”的组成部分。音乐与母语有着密切的关系。声乐中的歌词本身就是语言,器乐也总是体现着母语文化的特征。另外,“一个民族的传统音乐必须要依靠民族某种具体语言和文字来交流、记录和传播,特别是没有文词依附的传统器乐曲,在民间仍然主要采用‘口传心授’的方法来传承”。[3]39

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化之一。中华民族在语言特色、思维方式、生活习惯、审美情趣、民族心理素质等方面在世界上都独树一帜,是中华民族本体、民族尊严、民族意识的标志。如“自强不息”的人生哲学,“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立身情操,“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道德品行,“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主义思想等。虽然中华文化也含有封建性的糟粕,如君主专制主义思想、男尊女卑以及“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特权思想和“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因循守旧思想等,但占主导地位的还是中华文化中的优秀成分。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母语,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中华文化母体千百年来也孕育了传统音乐文化的成长和发展。

那么,今天的“以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就应该指的是“以在中华民族历代生产斗争、社会生活中所形成的文化为深厚基础和广阔背景而进行的音乐教育”。[4]

当今中国音乐文化处于中国传统音乐、中国现代民族音乐、外国音乐三种体系多元共存的复杂状况。每一种音乐体系都以不同的方式在人们的音乐生活中发挥着互相不可替代的作用,其各自的文化价值没有高低之分。它们都是人类创造的文化成果,都值得保存和继承。但是,在世界各国,音乐教育首先应该担负起本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与构建。所以,最根本的“母语”选择应该也只能是中国传统音乐,正如当今一些研究中国的西方学者指出:“在中国面临的各种危机中,核心的危机是自信的危机,中国人正在失去中国之所以为中国的中国性(Chinesness)。”[5]梁铭越先生也曾经谈道:“一个民族的文化体系如若失去原生态演艺的存在,其传承也愈接近离失而无形中被埋没了。”[6]263也就是说,如果放弃中国传统音乐体系而选择其他音乐体系,则意味着否定了自我。那么,“弘扬中华音乐文化”就只是一句空话。所以,在“母语”音乐教育中,只能以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音乐文化为根本资源。当然,作出这样的选择,并不意味着排斥其它音乐体系,否定其它非母语因素。相反,还要把世界各民族的音乐文化知识列入普通教育的音乐课中。王耀华先生曾经指出:“以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音乐文化为根本,既注重继承,又重视发展,既继承一切优秀的民族传统音乐文化,使之得以弘扬,又重视对其他民族优秀音乐文化的借鉴、吸收。”[7]

3.建立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体系的现实意义

当今,中国音乐教育界提出的“以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观,要求把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作为基点,建立一个有中国特色的音乐教育体系。

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尤其是传统音乐文化有着悠久的历史。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在几千年的发展史中,起着并且至今仍然起着维系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精神支柱作用。若要让这灿烂的音乐文化,得以传承和发展,这一历史重任也就自然而然地落到音乐教育的肩上。

建立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体系,是增进中华民族情感交流、增强民族凝聚力、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进程的需要。在中国传统思想文化整体结构中,“乐”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孔子的乐贵移风易俗观,荀子的“夫声乐之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乐记》更是充分肯定了“乐”的美育社会功能,可见音乐的民族凝聚力十分强大。同时,建立这样一个体系也是增进中华音乐文化内部交流、继承发展中华民族音乐文化优秀传统的需要。如果没有把民族传统音乐文化保护好的话,就不能为人类音乐文化发展做出贡献。另外,在世界音乐教育界也出现了重视各民族传统音乐教育的趋势。面对这一世界音乐教育的共同趋势,我国的音乐教育要如何进行改革,不仅是音乐教育界,而且是整个音乐界应该重视的问题。

4.建立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体系的困难和可能性

尽管对建立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体系充满着信心和希望,但是,这一体系的建立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还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其一,要建立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体系,必须摆脱西方工业文明价值观及音乐教育价值观的影响,建立新的音乐教育价值观。

其二,必须改变中国传统音乐非系统化的现状,总结出适合我国音乐教育的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作为教材。

其三,要建立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体系,必须打破原有模式的约束,寻求新的教学方法。必须找到中国传统音乐教学方法和当今世界先进教学方法的契合点。

其四,必须培养具有中华文化意识的音乐教师。虽然存在这么多的困难和问题,但实现“以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建立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体系又有其现实基础。

在对历史的反思中,建立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体系已成为大多数音乐工作者的共识。通过大多数音乐工作者的努力,也取得了一些奠基性的成就,比如,对古文献、古乐谱、古乐种的研究、整理及中国传统音乐的研究已取得丰硕成果。1985年,国务院颁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第35条,明确提出了“加强美育”,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1999年,全国第三次教育工作会议上,对“美育”又作了更进一步强调。这一切都将会对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的实现具有实质性的意义。

5.结束语

弘扬中华音乐文化,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良的音乐文化传统,是我国每位音乐工作者的崇高历史使命。以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是弘扬中华文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当然,弘扬中华文化仅仅依靠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是远远不够的。但以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体系的建立将与西方体系形成一种平等的对话,为世界音乐文化沟通、互补与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王耀华.中国近现代学校音乐教育的得与失.音乐研究,1994,2

[2]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83

[3]伍国栋.民族音乐学概论.人民音乐出版社,1997

[4]王耀华.根深扎于中华文化的土壤.乐府新声,1996,1

[5]管建华.重建比较音乐学.中国音乐,1995,1

母语教育论文第2篇

关键词:母语中华文化音乐教育

0.引言

自上个世纪以来,在“中国音乐落后论”、“全盘西化论”等问题上展开了学术争论。为此,我国音乐教育界提出了“以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观,本文就我国音乐教育中的母语教育方面谈一些粗浅的看法,以期与大家共同探讨。

1.我国音乐教育现有体制的由来

中国音乐教育在清代以前占主体地位的是中国传统音乐。19世纪末20世纪初,伴随着的推行和西方音乐文化的侵入,我国音乐教育便走上了西化的道路。西化的表现可以概括为:引用欧美学校歌曲曲调作为唱歌教材、乐理采用西洋乐理体系、教学方法照搬西洋。这时候兴起的“学堂乐歌”便成为我国近代学校音乐教育的起点。

要用辩证的眼光看待中国近代音乐教育的“西化”问题。中国近百年来的音乐教育有得也有失,正如福建师范大学王耀华先生所说,其“得”在于:引进欧洲近现代音乐教育体系,使中国音乐教育走上了系统化、规范化道路;提高了全民族的音乐水准;引进西洋近现代音乐及其理论,促进了东西方音乐文化交流;促使某些音乐形式的诞生,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国音乐的发展。其“失”在于:在学校音乐教育中,以欧洲音乐理论体系为基础对学生进行教育,忽视了中国音乐理论体系的深入探讨和重建,不利于民族优秀音乐文化的弘扬和发展。主要表现为:在专业理论方面,以欧洲音乐理论为普遍真理,而取代中国音乐理论;在音乐创作方面,以欧洲音乐体裁为效仿的楷模;在价值取向方面,重西轻中,以西否中。[1]

在对我国近现代音乐教育“得”与“失”思考的同时,也会引起对我国音乐发展的另一个问题——中国音乐文化发展主体性危机的思考。由于受西方工业文明价值观及音乐教育价值观的影响,我国一些人把东西方音乐关系纳入了古今关系,而不是把它作为人类音乐的成果来借鉴和接受。这样,也就使中国传统音乐的心理学、美学等价值被“削足适履”地纳入了西方音乐演进的轨迹。这一切都要求对中国传统音乐的整体的文化价值体系进行重新评价与重构。

由此可见,建立一个有中国特色的音乐教育体系,是一项严峻的课题,其历史必然性更不容置疑。

2.母语选择——中国传统音乐

所谓“母语”,就是指一个人最初学会的一种方言。[2]806本文这里说的“以中华文化为母语”中的“母语”,是借用了语言学的概念。美国语言学家布鲁克和特雷杰认为:“语言是使一个社会集团内部协调一致和任意的有声符号系统”。可以说,音乐也是人类社会“有声符号系统”的组成部分。音乐与母语有着密切的关系。声乐中的歌词本身就是语言,器乐也总是体现着母语文化的特征。另外,“一个民族的传统音乐必须要依靠民族某种具体语言和文字来交流、记录和传播,特别是没有文词依附的传统器乐曲,在民间仍然主要采用‘口传心授’的方法来传承”。[3]39

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化之一。中华民族在语言特色、思维方式、生活习惯、审美情趣、民族心理素质等方面在世界上都独树一帜,是中华民族本体、民族尊严、民族意识的标志。如“自强不息”的人生哲学,“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立身情操,“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道德品行,“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主义思想等。虽然中华文化也含有封建性的糟粕,如君主专制主义思想、男尊女卑以及“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特权思想和“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因循守旧思想等,但占主导地位的还是中华文化中的优秀成分。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母语,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中华文化母体千百年来也孕育了传统音乐文化的成长和发展。

那么,今天的“以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就应该指的是“以在中华民族历代生产斗争、社会生活中所形成的文化为深厚基础和广阔背景而进行的音乐教育”。[4]

当今中国音乐文化处于中国传统音乐、中国现代民族音乐、外国音乐三种体系多元共存的复杂状况。每一种音乐体系都以不同的方式在人们的音乐生活中发挥着互相不可替代的作用,其各自的文化价值没有高低之分。它们都是人类创造的文化成果,都值得保存和继承。但是,在世界各国,音乐教育首先应该担负起本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与构建。所以,最根本的“母语”选择应该也只能是中国传统音乐,正如当今一些研究中国的西方学者指出:“在中国面临的各种危机中,核心的危机是自信的危机,中国人正在失去中国之所以为中国的中国性(Chinesness)。”[5]梁铭越先生也曾经谈道:“一个民族的文化体系如若失去原生态演艺的存在,其传承也愈接近离失而无形中被埋没了。”[6]263也就是说,如果放弃中国传统音乐体系而选择其他音乐体系,则意味着否定了自我。那么,“弘扬中华音乐文化”就只是一句空话。所以,在“母语”音乐教育中,只能以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音乐文化为根本资源。当然,作出这样的选择,并不意味着排斥其它音乐体系,否定其它非母语因素。相反,还要把世界各民族的音乐文化知识列入普通教育的音乐课中。王耀华先生曾经指出:“以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音乐文化为根本,既注重继承,又重视发展,既继承一切优秀的民族传统音乐文化,使之得以弘扬,又重视对其他民族优秀音乐文化的借鉴、吸收。”[7]

3.建立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体系的现实意义

当今,中国音乐教育界提出的“以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观,要求把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作为基点,建立一个有中国特色的音乐教育体系。

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尤其是传统音乐文化有着悠久的历史。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在几千年的发展史中,起着并且至今仍然起着维系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精神支柱作用。若要让这灿烂的音乐文化,得以传承和发展,这一历史重任也就自然而然地落到音乐教育的肩上。

建立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体系,是增进中华民族情感交流、增强民族凝聚力、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进程的需要。在中国传统思想文化整体结构中,“乐”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孔子的乐贵移风易俗观,荀子的“夫声乐之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乐记》更是充分肯定了“乐”的美育社会功能,可见音乐的民族凝聚力十分强大。同时,建立这样一个体系也是增进中华音乐文化内部交流、继承发展中华民族音乐文化优秀传统的需要。如果没有把民族传统音乐文化保护好的话,就不能为人类音乐文化发展做出贡献。另外,在世界音乐教育界也出现了重视各民族传统音乐教育的趋势。面对这一世界音乐教育的共同趋势,我国的音乐教育要如何进行改革,不仅是音乐教育界,而且是整个音乐界应该重视的问题。

4.建立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体系的困难和可能性

尽管对建立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体系充满着信心和希望,但是,这一体系的建立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还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其一,要建立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体系,必须摆脱西方工业

文明价值观及音乐教育价值观的影响,建立新的音乐教育价值观。

其二,必须改变中国传统音乐非系统化的现状,总结出适合我国音乐教育的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作为教材。

其三,要建立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体系,必须打破原有模式的约束,寻求新的教学方法。必须找到中国传统音乐教学方法和当今世界先进教学方法的契合点。

其四,必须培养具有中华文化意识的音乐教师。虽然存在这么多的困难和问题,但实现“以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建立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体系又有其现实基础。

在对历史的反思中,建立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体系已成为大多数音乐工作者的共识。通过大多数音乐工作者的努力,也取得了一些奠基性的成就,比如,对古文献、古乐谱、古乐种的研究、整理及中国传统音乐的研究已取得丰硕成果。1985年,国务院颁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第35条,明确提出了“加强美育”,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1999年,全国第三次教育工作会议上,对“美育”又作了更进一步强调。这一切都将会对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的实现具有实质性的意义。

5.结束语

弘扬中华音乐文化,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良的音乐文化传统,是我国每位音乐工作者的崇高历史使命。以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是弘扬中华文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当然,弘扬中华文化仅仅依靠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是远远不够的。但以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体系的建立将与西方体系形成一种平等的对话,为世界音乐文化沟通、互补与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王耀华.中国近现代学校音乐教育的得与失.音乐研究,1994,2

[2]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83

[3]伍国栋.民族音乐学概论.人民音乐出版社,1997

[4]王耀华.根深扎于中华文化的土壤.乐府新声,1996,1

[5]管建华.重建比较音乐学.中国音乐,1995,1

母语教育论文第3篇

1.我国大学英语教学现有的课程设置很难体现出母语文化在英语教学中的重要地位,大部分高校大学英语所开的选修课,如《英国社会与文化》、《美国社会与文化》等多集中介绍西方社会文化,而有关母语文化的一般性知识到系统整体学习的英语课程很少或者几乎没有。母语文化的课程多为大班授课以汉语讲授的选修课程,课时偏少,教学内容不够系统,且只关注母语文化,甚少涉及文化对比,学生缺乏中国文化英语表达的有效输入,影响了跨文化交际的准确性和流利性,尤其是在用英语表达中国独有的文化现象如,中医中药、佳肴菜系、传统民俗等话题时,常常无所适从,一头雾水,导致交际任务失败。

2.教材是学习和教学的主要依据,是文化教学内容的直接和重要来源,更为重要的是,教材内容隐含着一定的社会文化价值观,是“隐性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教材内容也是影响学生对母语文化认知和母语文化英语表达能力的重要原因之一。目前,我国大学英语教材所选文章多部分来自英美报刊书籍,而与中国本土文化有关的语料却少之又少,这种只注重西方国家语言与文化的引用和介绍,缺乏对母语文化的导入和传播的教材内容,使母语文化长期处于一种被压制的状态,缺乏中国性和民族性,而学生因长期模仿和浸透英美文化,对英美文化的认同超越了对母语文化的认同,由于反映母语文化的英语教材材数量不多,且不够系统准确,使学生在课堂教学中不能学到有关母语文化的正确英语表达,从而产生文化误读,文化负迁移不可避免,长期积累就出现了英语教育中的“中国文化失语症”现象,很多学生既欠缺中国文化知识,又欠缺用英语表达中国文化的能力。

3.测试是教学的指挥棒,指导着教学方向,对教学内容有反驳作用。目前,我国大学英语各级英语考试中,内容几乎都是考察英语语言和文化知识,虽然新版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内容增加了中译英翻译题,考察学生对中国文化的理解和表达能力,但这显然还不够全面,母语文化还没有作为一个必要的组成部分在英语考试的其他几个方面,如听、说、读、写几项技能中充分体现,这必然会减弱大学英语教学中传授中国文化的动力。

4.英语教师承担着语言教学和文化传播的双重任务,在大学英语教学中是否能够有效地导入母语文化,教师的素质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大学英语教师是教学活动的主要设计者和引导者,教师对母语文化的认知,弘扬母语文化的意识和自身的文化素养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效果。邓文英等(2005)、肖龙福等(2010)对中国高校英语教师的调查问卷显示,大多数英语教师对中国文化融入英语教学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和积极的态度,但他们的中国文化知识掌握情况不够乐观,他们应用所学语言在跨文化交际活动中传播和弘扬民族文化的能力也不令人满意,因此英语教师必须尽快加强自身的母语文化修养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二、大学英语教育中母语文化回归途径

1.我国大学英语教育的目的不仅是让学生了解西方文化,更要学生以此为媒介在跨文化的交际中,提高对民族文化的自觉认知并担当起祖国优秀文化的传播者角色,向其他民族介绍中国文化,并与其他民族进行平等交流,让世界了解中国,让中国走向世界。因此,大学英语中国文化课程设置必须针对学生欠缺中国文化知识的现实,开设英文的或者双语的中国文化、中西方文化对比或者跨文化交际等相关课程,增加中国文化英语表达的输入,提高学生对中西方文化异同的敏感性。此外,还应充分利用学生的第二课堂活动,设置用英语表达母语特色文化或者中西方文化对比方面的任务,引导学生通过网络、课外阅读、专题讲座、电视节目、影视资料等多种形式,加深对母语文化和目的语文化理解,或者组织学生表演英文版的中国故事,参加中国作品的英文翻译比赛,进行中西方文化的辩论或演讲等灵活多样的课外活动,让学生亲身体验两种语言和文化的交流和碰撞,培养他们对中西方文化的逻辑思辨能力。

2.目前使用的原版英语教材虽然能促使学生掌握纯正的外语和了解西方社会文化,但不利于母语文化的传播和学生应用英语表达母语文化能力的提高,因此,要编写适合我国国情,顺应学生跨文化交际需求的教材。在教材编写的过程中,要适当地调整教材的内容,加入一些中国文化和中西方文化对比的内容。鉴于用英文介绍母语文化的参考书工具书和课外读物,尤其是音像资料极其缺乏且许多中国文化特有的事物名词,翻译不够准确规范,应先组织专家展开研讨论证,做出规范和标准统一的英语表达方式,然后聘请专家加强对现有教材的分析研究,结合目前多元文化背景下的交际需求,参考学生和教师的实际情况和诉求,编写出材料翔实、内容丰富、形式新颖针的规范的实用教材,并应尽可能的配备相应的音像、电子读物,以增加教材和读本的形象性和生动性,为大学英语中中国文化的导入提供参考依据和实践指导。

3.鉴于考试对教学内容的反拨作用,英语测试中除了考查学生的英语基础知识外,还应增加对中国特色文化的英语表达的考核,在不改变英语课程性质的基础上,加大有关中国文化题目的比重,使母语文化在英语教学中的重要地位得到足够体现。如在英语的各类测试中,尤其是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中,从听力、阅读和写作等方面增加有关中国文化的题目,同时在英语学期成绩考核中,可以考虑在期末考试作文部分加入对学生传统文化知识考查的内容,也可以鼓励学生在课上或者课下写或者说有关母语文化方面的内容或者参与文化对比的辩论,小品演出等活动,并把学生的表现作为平时考核成绩的一部分,这样通过测试评介,不仅可以有意识地培养学生对有关母语文化英文表达的关注,引导他们比较中西方文化之间的异同,从而提高他们的跨文化交际能力,同时也能及时地检验大学英语母语文化教育的效果,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并为教育管理部门提供直接的教学成果反馈信息。

母语教育论文第4篇

关键词:民族音乐音乐教育母语环境影响优化

我国有品种繁多的民族音乐,体现了中华各民族鲜明的音乐风格,凝聚着民族艺术的精华。尽管目前学术界和教育领域已经意识到民族音乐文化的珍贵与保存民族音乐的必要性,但在教学实践中还没有把弘扬民族音乐文化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上来。而解决民族音乐文化继承与发扬的关键是教育。

一、音乐教育母语环境的界定与分类

不同民族有着不同的音乐语言,这种不同体现在旋律要素、节奏要素,以及文化价值上,这是每个人在文化上的立足点。进行音乐教育的母语环境就是指在民族音乐的根基上创造音乐学习的民族文化背景,使学生从多层次的环境中接触民族音乐的优秀文化。一个民族以母语为音乐教育,让受教育者生活在整个民族音乐文化的大背景中,这是柯达依音乐教育理念的出发点,也是目前音乐教学的应有的原则。

教学环境在空间上涵括校内外各种因素,笔者将音乐教育环境分为相互交集的三个层次,它们相互影响,决定着学生音乐学习的喜好和学习效果。家庭音乐环境是指以学生家庭为中心的物质与经济状况,家长的音乐文化素质、音乐行为和观念,包括遗传因素等;学校音乐环境不仅包括课堂教学环境、教学设备等物质环境,还包括课间的音响环境、其他课堂上的音响效果、同学以及师生之间的影响等;社会音乐环境主要指学校和家庭之外对学生产生无意识影响的音乐文化氛围。

二、音乐教育母语环境对学生的影响

从音乐教育环境与音乐教学的关系来看,音乐的母语环境决定了教学中教师和学生的音乐意识和音乐行为;客观环境的一切因素,都对身处其中的学生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成为引起或消除学生音乐学习动机的重要原因。下面针对音乐母语环境的影响进行具体分析。

首先,有利于培养学生的音乐母语感觉

目前一些学习音乐教育的学生,在演奏、演唱方面拥有一定的技巧性,但对自己的传统音乐却极其陌生,他们一味模仿西方的表达方式而缺少自己的民族风格。主要原因是没有在音乐学习初期建立起音乐母语的感觉,使用音乐进行表述情感的时候缺少一个文化根基、一个立足点,那就是民族音乐文化。我们尝试创设音乐母语环境,是让学生在潜意识中积累自己的民族语汇,认识自己的民族文化,掌握中华民族音乐的意韵、风格,将自己的文化深植于民族文化的土壤中,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

环境对音乐教学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近代心理学的信息加工理论认为:“冗余度(熟悉程度)过低的刺激不易激发起主动的探究、操作行为。主动的期待和主动的探究都是建立在一定的信息冗余度的基础上的。”①给学生创造设计一个民族音乐的教育环境可以提高学生对民族音乐信息的熟悉程度,继而对学生音乐母语的提高起到激发积极性和主动探究性的目的。

其次,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感性音乐能力

我国目前的音乐教学中,有些教师把音乐课的教学重点放在了音乐知识和技能的训练上。从实施素质教育的角度来看音乐教学时,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力、审美力、表现力及创造力,在感悟中陶冶情操,才是学校音乐教学追求的目标。

学习音乐和学习母语一样,都是先听、唱,再慢慢体会学习的内涵。由人的感官本能去学习音乐,以学母语的方式来学音乐,而不是用认知的方式去学音乐。以民歌作为主要内容的是匈牙利音乐教育家柯达依教育体系的重要特征之一,而大量的民歌演唱更是让学生在亲身参与音乐活动中获得了民族音乐体验和了解相关传统音乐文化。

三、如何优化音乐教育的母语环境

上文在对音乐母语环境的界定中已经提到,音乐教育环境可分为三个层次,即家庭音乐环境、学校音乐环境、社会音乐环境。下面就从这三个方面来探讨如何优化音乐母语环境,调控教育环境对学生音乐学习的影响。

(一)营造家庭的母语音乐氛围

家庭是人的最初环境,对一个人母语的形成和发展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一个喜爱民歌的母亲会在日常生活中哼唱民歌,学生在无意识中接受这种隐性教育,逐渐熟悉民歌的旋律和风格,当这些民歌在音乐课堂上出现时,学生的学习兴趣会被强烈地激发出来。

父母对民族音乐的肯定,或者在观念言谈中流露出对音乐的正面见解会影响孩子音乐思想的形成。例如购买民族音乐资料,一定的音乐欣赏设备,给孩子一些精神上的指导、潜意识的正面影响和示范作用等。从父母延伸到家庭的外延,孩子的亲朋好友,给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民族音乐氛围。

(二)优化学校民族音乐环境

学校是培育人才的主要基地,也是进行音乐教育的主阵地,学校环境有着其他环境无法比拟的优势,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优化学校音乐环境,创造良好的民族音乐氛围是优化整个音乐教育环境的关键所在。营造有利于学生发展的良好音乐母语环境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端正学校音乐教育的大方向,用富于民族特色的母语音乐教育学生

目前,流行音乐、网络音乐充斥文化市场,民族音乐(包括严肃音乐)受到冷落。而民族音乐文化继承和发展的出路在于基础音乐教育,从学校音乐教育入手,开展重视民族音乐教育课程的一系列建设工作,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灿烂的民族音乐文化,激发民族意识和民族自豪感,从而达到爱国主义的教育目的,这是中国民族音乐以及中国音乐教育的出路所在。

2.充分发挥课间音乐教育的重要性

目前很多学校已经有意识地把铃声换成音乐的声音,并且在课间加播音乐,是个很好的尝试,对课堂音乐教学的影响也很明显。教学楼里的音乐家挂图多为西方音乐家,我们应该把导向目光更多地投向我们的民族文化。

3.加强和其他民族性课程的结合

音乐教育要注重结合文化,去了解和把握各民族、各地区的音乐,更要从提升学生的人文素质去考虑,从而加强学生的审美能力的发展。例如在书法艺术课上,老师有意识地播放民族音乐曲目,使学生无意识中提高对这些音乐信息的冗余度,给学生一个全方位的民族文化环境,有利于学生全面了解和掌握民族音乐文化精髓。

(三)优化社会音乐环境,形成正确的音乐舆论导向和良好的音乐风气

音乐教育与社会环境是密不可分的,并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和制约。社会环境对音乐教育的影响和制约主要是通过音乐舆论和音乐风气的影响来实现的。正确的音乐舆论导向和良好的音乐风气是优良的社会音乐教育环境的标志,同时也是音乐教育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

面对社会音乐环境的影响,一方面教师要善于指导学生正确选择。学生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拓宽和丰富自己的音乐信息;也可以从广阔的社会音乐生活里接受各种隐性音乐教育,包括广播、电视、书报杂志及互联网等各种媒体。但是教师应注意引导学生如何正确地去判断、接受音乐信息,使学生形成正确的音乐审美观。另一方面,社会要努力呈示一个健康的民族音乐氛围,一个良好的音乐母语环境。作为媒体的报刊、广播、电视,要努力造就民族音乐文化的环境,增强民族音乐的凝聚力,正确处理流行音乐和民族音乐的关系,从而在社会上形成一种正确的音乐舆论导向。只有在健康积极的母语音乐舆论和音乐风气的影响下,才能更加有力地促进学生对音乐母语的感受和学习,才能为民族音乐文化的继承和发扬奠定良好的基础。

总之,要建设良好的音乐母语环境,就必须从家庭、学校、社会三个层次的教育环境共同努力,只有把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从整体上形成良好的音乐教育氛围,从而有利于民族音乐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和整个社会素质的提高。

综上所述,在基础教育中实施民族音乐教育不是一件孤立的事情,而是一个包括母语音乐教育环境在内的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因此,只有全社会参与,营造一个良好的母语音乐教育环境,民族音乐教育的实施和存在才有条件,素质教育的发展才能在民族音乐这个母语音乐教育的基础上立足与发展。

注释:

①许卓娅.幼儿园音乐欣赏教学改革的理论与实践,选自第一二届全国音乐教育获奖论文精选[M].中国音乐教育杂志社编,人民音乐出版社,2000:4.

参考文献:

[1]田慧生著.教学环境论[M].江西教育出版社,1996.

[2](美)贝内特·雷默著,熊蕾译.音乐教育的哲学[M].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

[3]袁善琦主编.音乐教育的基础理论与教学实践[M].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母语教育论文第5篇

关键词:语文教学;感恩父母。

语文是一门内涵丰富且具有人文性的课程。《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中指出:“语文课程应通过优秀文化的熏陶感染,促进学生和谐发展,使他们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和审美情趣,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百善孝为先”,然而,当前有许多初中生因受社会、家庭等因素的影响,面对父母,感恩意识淡薄。为使他们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必须对学生进行感恩父母的教育。让学生从感恩父母到感恩社会,在感恩中修身立德,完善自我。

初中语文课本蕴涵着丰富的感恩父母教育素材,语文教学过程又是开放而富有活力的。因此,语文教师应充分发挥语文学科在育人方面得天独厚的优势,在孩子们心中精心浇灌起“感恩父母的花朵”。下面谈一谈我对初中语文教学中渗透感恩父母教育的几点粗浅认识。

语文教材中具有感恩父母教育内涵的课文很多。这些文段句子优美,饱含深情,非常适宜让学生在朗读中理解和体验父母对子女的恩情,使学生“受到高尚情操与趣味的熏陶”。

《背影》中有一段父亲爬月台买橘子的细节描写:“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过铁道时,他先将橘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橘子走。”从这些神态和动作中,不难看出父亲买橘子是多么地辛苦。再看父亲对儿子的四句话:“不要紧,他们去不好。”“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走了,到那边来信。”“进去吧,里边没人。”整个过程中,虽只有短短的四句话,但每一句都道出了父亲对儿子的深切关怀和无限牵挂,父亲那一颗温柔、体贴的心好像跳出了胸外。

课文中还有直接抒发感恩之情的句子,如《荷叶 母亲》的结尾部分“母亲啊!你是荷叶,我是红莲,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在无遮拦天空下的荫蔽?”

这些语段非常精彩,或记叙了父母的辛劳,或表达了作者对父母的眷眷之情。教师让学生作为重点,反复地朗读、品味,学生就会从中感受到父母的不易和他们对子女的关爱。再顺势引导,面对这样的父母,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感恩呢?从而使学生与文章产生共鸣,激发起他们的感恩意识。

口语交际能展现一个人的心理活动,也能使情感产生共鸣。语文教师应善于创设口语交际情景。如学完《背影》后,教师组织学生交流:自己在平凡的生活中,从父母为自己做的哪些平凡小事中感受到了亲情的温暖。面对这些平凡却厚重的爱,该如何回报父母?假设父母就在我们身边,为了证明我们已经长大,让他们放心,我们怎样做。教师不但鼓励学生在课堂上大声地说出自己的想法,还鼓励他们敢于把自己对父母的爱当着父母的面说出来,并把实际报恩行动贯穿到日常生活当中。这看似只是一个“说”的过程,但在“说”的过程却伴随着思考。学生们在这样的活动中进一步体会到浓浓的亲情,感受着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强化了对感恩的理解,从而为今后报恩父母打下思想基础。

结合课文进行的有意识、有目的的习作训练,也有助于感恩父母意识的培养与深化。胡适的文章《我的母亲》结尾写道“我在母亲的教训之下度过了少年时代,受到了她极大极深的影响。”学到这段,教师布置了这样的练习:“你在哪些方面得到了父母的影响呢?回忆一下,并与同学交流,然后写一个片段。”又如学习《傅雷家书》后,教师让学生也给父母写一封信,让学生通过文字抒发他们心中平时不易说出口的对父母的爱和感动。学生的回忆、深思,在这次练笔中淋漓尽致地表达出来,对父母感恩之情又得到加深。

感恩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真正落实到行为中才是我们教育的目的。在语文综合性学习中,教师可以布置很多活动课任务,如:回家和父母交流,了解父母的成长经历,了解父母的工作性质及生活爱好;周末回家主动帮助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例如刷碗、拖地、整理房间等家务;另外结合“三八节”、“母亲节”、“父亲节”、“感恩节”等节假日,为父母洗一次脚或做一顿饭等,这些活动要求学生真正做并且要写在日记中。为了解真实情况,教师还可以利用电话通知家长积极配合学校,把学生在家劳动表现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反馈给学校。

以上活动的开展不仅能丰富语文综合性学习的内容,还为学生提供了写作素材;不仅融洽了父母与孩子的关系,让学生学会了珍惜父母对家庭、对自己的付出,还能促使他们在校好好学习

;使感恩父母教育活动发挥出更多的教学作用。语文教学中加强对学生的感恩教育,是学科德育教育中的一个重要领域。只要我们在语文教学中,把教育与实践紧密联系,包括感恩教育在内的一切育人教育都会“随风潜入夜”,学生的灵魂无论是在 “有声”,还是“无声”当中都会滋润起来!

参考文献:

母语教育论文第6篇

关键词:母语音乐;教育;教师;双重角色

中图分类号:G45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15-0020-02

构建“中华母语音乐文化教育体系”是21世纪我国音乐教育发展的方向和理念。《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在“课程目标”关于“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描述中首次出现了“母语音乐文化”一词,“通过系统地学习母语音乐文化和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不同时代的作品,感知音乐中的民族风格和情感,了解不同民族的音乐传统,热爱中华民族音乐文化,学习世界其他民族的音乐,理解音乐文化的多样性”。学校是母语音乐文化教育的基石,通过音乐教学活动,实现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教师是受社会委托,以培养人为己任的职业。音乐教师在教学中的双重角色身份是实施母语音乐文化教育的前提和保障。

一、既是“传播者”,也是“受传者”

音乐是听觉艺术。人类通过有组织的音响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感情,并在传递信息中进行相互交流、相互分享。“音乐传播是音乐现象得以存在、音乐作品得以实现其功能的人的一种社会行为。这种社会行为最简单的表现就是一个人将音乐作品以特定的形式传送给另外一个人或一群人。音乐接受者的生理感官在接受了这些音乐信息并产生心理效应(理解)后,再将某种反馈信息(或产生心理效应后的情绪表现)传递给传播者。”在这个传播过程中,“听”是最为重要的。从远古时代开始,人类用智慧和灵感创造了音乐,在劳动、生活、交往中进行着音乐传播行为。传播者、受传者和音乐(信息)是音乐传播的三要素,三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没有音乐传播,就没有人的音乐。音乐的社会存在也正是凭借音乐的传播才能得以实现。

学校音乐教育是通过师生双边教学活动完成课程内容,发展学生音乐能力,形成音乐基本素养,最终达到以乐育人的目的。传播在汉语词解中有“传递、传送、传达、散布”之意。教学中,教师的“教”是将知识(信息)传递、传送给学生,学生在接受、受传后达到“学”知识的目的,是一种动态行为。音乐传播是音乐传播者(创作者、演唱者、演奏者)将传播内容(信息),通过媒介(乐谱、报纸、杂志、书籍、唱片、无线电广播、电视、网络等)的手段,传递给音乐受传者(听众),这也是一种动态的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说,音乐教学活动实际上就是音乐传播活动。

广义的“以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是指“要以在中华民族历代生产斗争、社会生活中所形成的文化为深厚基础和广阔背景而进行的音乐教育”。无论是先秦时期的“金石之乐”、汉魏时期的“相和歌”,还是唐代的歌舞大曲;无论是宋元时期的词调音乐和琴曲,还是明清时期的戏曲、说唱和民歌;无论是维吾尔族的“木卡姆”、蒙古的“长调”,还是藏族的“藏戏”、回族的“花儿”,均属于母语音乐文化教育的范畴,且都是在口耳相传的音乐传播活动中流传至今。

音乐教师是母语音乐文化教育的传播者。教学中,传播者(音乐教师)将“母语音乐”、“本土音乐”通过歌唱、演奏、舞蹈的表演方式传播给受传者(学生),学生在接受后(审美情趣、欣赏习惯等)以相应的方式发出反馈(审美认同、产生共鸣等)信息,以此反馈协调音乐传播者的行为。音乐教师在传播过程中起主导作用。

音乐教师也是母语音乐文化的受传者。从学习的角度来看,音乐教师在担任音乐传播者角色的同时也是音乐传播的受传者。因为,音乐教师在对学生进行音乐传播行为之前,自己首先要通过乐谱、唱片等媒介先接受音乐的传播,在反复受传后,转为传播者。反复受传本身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所以说,音乐教师在音乐教学活动和音乐传播活动中具有双重角色的身份。

二、既是“开发者”,也是“守护者”

中国传统音乐文化源远流长。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许多传统音乐作品也在发生着变异,有些甚至消亡。传承传统音乐文化是音乐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指出:“地方和学校应结合当地人文地理环境和民族文化传统,开发具有地区、民族和学校特色的音乐课程资源。要善于将本地区民族民间音乐(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音乐项目)运用到音乐课程中来,使学生从小受到民族音乐文化熏陶,树立传承民族音乐文化的意识。”

音乐教师是课程资源的开发者。王耀华教授曾说过:“凡是扎根于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之内的优秀音乐文化都是继承和教学的资产。”音乐教师应将本地区优秀的、典型的乡土音乐如:西安鼓乐、湖南花鼓戏、江南民歌、福建南曲、苏州评弹、河南豫剧等,合理的开发并引用到学校音乐教育中,编写成本校或地方教材。通过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在听,看、唱、奏、舞中,让学生了解、感受和掌握当地的乡土音乐,使他们从心底里喜爱本土音乐,并对本土音乐的学习产生兴趣,为自我传承奠定基础。

音乐教师更是母语音乐文化的守护者。音乐教师在课程资源开发中,首先要对本地区音乐文化进行挖掘,对其起源、流变、现状做详细梳理;其次,将已挖掘好的资源进行整理、编撰成文本;最后,再在教学实践中传播给学生。音乐教师开发课程资源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守护母语音乐文化的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中华母语音乐教育中的一份子,“保护为主,抢救第一”是学校音乐教师共同的职责和使命。

三、既是“传承者”,也是“创新者”

学校音乐教育课程性质的人文性体现在民族性、时代性和传承性三个方面。狭义的“母语音乐文化教育”是指“从母语的音乐入手、以母语的音乐为基础的音乐教育”。“母语”是人生下来第一个习得的语言。母语音乐对每个人来说是“建立在其‘母语’基础上的音乐,是和他的第一语言相联系的音乐,而不是和第二语言或其他各种语言相联系的音乐。”学习音乐首先要像学习语言那样学习本民族的母语歌曲,以此培养儿童对本民族音乐文化的深厚感情。匈牙利著名作曲家、民族音乐理论家、音乐教育家柯达伊指出:“灵魂的基础不能由两种基质的东西构成,一个人只能有一个母语,音乐上也是这样。用两种语言培养的人,永远不会精通其中的某一种。”

音乐教师是母语音乐文化教育的传承者。我国地大物博,民族众多,每个地区和民族的优秀音乐文化都应成为学校音乐教育的重要内容。方言是因地域差别而形成的语言的变体,受其影响,各地的方言音乐便成为其“母语音乐”。如:陕西地区的“信天游”、“眉户调”,安徽地区的“黄梅戏”,四川地区的“川剧”、“川江船夫号子”,广东地区的“粤剧”、“咸水歌”等。各少数民族传统音乐如:蒙古族的“长、短调”,藏族的“囊玛”,羌族的“萨朗”,锡伯族的“塔拉依乌春”等,就是其“母语音乐”。教师在传授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音乐教育的文化传承功能,通过教学活动,学习本民族、本地区的民歌、儿歌和方言,以“母语”、“母语音乐语言”、“舞蹈语言”去说、唱、奏、跳。教与学的过程其实就是母语音乐文化传承的过程。

音乐教师又是母语音乐文化教育的创新者。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整个人类的历史就是一个不断创新、不断发展、不断进步的历史。音乐是最具有创造性的艺术形式之一,音乐创造始终贯穿于人类音乐行为的全部过程,每个民族的音乐在传承发展的过程中都有创新。如:陕北民歌《咱们的领袖》就是由农民诗人孙万福在陕北安塞民歌《光棍哭妻》的曲调上填词传唱至今的一首民歌。再如:国粹“京剧”就是融合了徽剧和汉剧,并吸收了秦腔、昆曲、梆子、弋阳腔等艺术的优点在北京形成的,腔调以西皮和二黄为主。音乐教师作为母语音乐文化教育的创新者,首先要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其中包括文学、戏剧、舞蹈、绘画、历史、社会生活、地理、民间风俗、美学、哲学等与音乐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的学科,尤其是对本土、本族音乐文化相关知识尽可能地做到心中有数;其次,要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如掌握民族音乐理论、音乐语法,积累民歌、会奏1~2种民族乐器等,为母语音乐创新积累资本;最后,要有创新的教学能力,教师在对母语音乐文化进行传递中用即兴创作、创编等手段发展民族民间音乐的同时要给学生提供质疑的空间和创作的自由。让学生学会学习要从否定开始,不要盲目接受原有的知识技能、指导学生着眼于未被发现的世界,在创新的教育实践中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并逐步形成创新能力。

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历史悠久、资源丰富。学校音乐教育是保护和传承传统音乐文化的有效途径之一,以母语音乐文化为核心的教育是培养学生民族审美观,增强民族自豪感,自觉践行传承中华民族音乐文化。音乐教师在母语音乐文化教育中双重角色的身份为其在学校顺利开展教学活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也正是有了音乐教师的参与,构建“中华母语音乐文化教育体系”的目标必将早日实现。

参考文献:

[1]曾遂今.音乐传播学理论教程[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4.

[2]杨立梅.柯达伊音乐教育思想与匈牙利音乐教育[M].上海教育出版社,2000.

[3]王耀华,杜亚雄.中国传统音乐概论[M].福建教育出版社,2004.

母语教育论文第7篇

关键词:汉语文课程;名称归正;母语教育;目标重建

中图分类号:H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142(2011)05-0031-08

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母语课程的名称曾发生了三次变化,从“国语”、“国文”到“语文”,再从“语文”变为“汉语”、“文学”,后又回归为“语文”。这种课程名称上的摇摆不定,既反映了特定时代的社会政治思潮对母语课程定位的直接影响,又暴露出业内对该课程目标定位和基本性质的认识模糊及其产生的分歧。而今,汉语文课程名称与课程内容之间的依然错位,正延续着对课程目标和性质的诸多争议――戏称为“斯芬克斯之谜”也并不为过。因此,迫切要求在纵向反思和横向比较的过程中对我国母语课程的名称做出名实相符、且与世界母语课程名称同步化的再命名――此之谓课程名称“归正”;由此出发,依据母语课程的新名称而清晰厘定其语用目标的多层内涵,重建前瞻汉语文化建设之宏伟战略,夯实未来公民“言语童子功”的创造性目标。

一、传统“语文”课程名称的由来

及其曲折变化

1949年春,华北人民政府教育部成立教科书编审委员会,在叶圣陶先生的主持下讨论中小学各学科的教学问题,编制全国范围内统一使用的教材。正是在此会议上,决定把旧有的小学“国语”和中学“国文”合并且更名为“语文”。对此,叶圣陶先生曾做出这样的解释:“‘语文’一名,始用于华北人民政府教科书编审委员会选用中小学课本之时。前此中学称‘国文’,小学称‘国语’,至是乃统而一之。彼时同人之意,以为口头为‘语’,书面为‘文’,文本于语,不可偏指,故合而言之。其后有人释为‘语言一文字’,有人释为‘语言’‘文学’,皆非立此名之原意。第二种解释与原意近,惟‘文’字之含意较‘文学’为广,缘书面之‘文’不尽属于‘文学’也。课本中有文学作品,有非文学之各体文章,可以证之。第一种解释之‘文字’,如理解为成篇之书面语,则亦与原意合矣。”由此可见,“语文”名称之变是基于对当时特定历史背景之考量。

“五・四”运动时期至新中国成立以前,国语、国文教育最突出的贡献就是确立了以白话文为基本载体的教育范型。叶圣陶等老一辈国文教育专家针对当时出现的书面语脱离口头语、重读写轻听说的倾向,将口头之“语”与笔下之“文”结合起来,从而逐渐形成了听说读写并重、现代语和现代文兼顾的语文教育思想。其中,尤对思想与语用这两者的关系形成了到位和自觉的认识。叶圣陶先生明确指出:须认定国文是发展儿童心灵的学科。国文教授之探源的办法是务使他们情绪丰富、思想绵密。顺次而训练学童的语言,使其恰当所思、明显有序。他更在自己所制定的《新学制初级中学国语课程纲要》中“拔出”国文教育的首要目标是:“(1)使学生有自由发表思想的能力。”这种母语教育的观念,即使在进入21世纪的今天仍然颇具有原生的思维活力和深切的启发性(从一定意义上说,今天关于汉语文教育改革的新观念是在对接“五・四”时期的国语国文观)。时至新中国成立之初,这种思想终于通过新命名的方式得到明晰确立和完整体现。从此,1904年“癸卯学制”独立设科、曾被称为“中国文学”的母语课程,开始步入了以“语文”命名的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这在当时具有显而易见的积极和创新意义,突出了该课程的首要目标就是:基于“言语表达本位”这一语言哲学的元命题,引导学生自觉养成从口头到书面全面、积极而富于魅力地运用现代汉语的能力。但是,该名称从新中国成立前的“国语”、“国文”各撮一字合成,省略了“国”字――正是这一字之省,抽去了汉民族母语课程的文化根源性特征,留下了可供后人发挥想象力而予以任意填补的释名之空白、甚至是阐意之分歧。

1953年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决定中学语文实行“汉语”、“文学”分科教学,初中独立设置“汉语”课,单独编制课本,通过三年周期完成现代汉语的教育;高中设立文学课,选材重点限于已有定评、历经岁月之验证的汉语艺术精品,以培育学生较高的文学审美素养。此后,国家陆续推出初中的汉语课程、高中的文学课程,并配以相应的新课本。但是,这一正确的改革举措因政治和教师素养等问题很快被遗憾地叫停。1958年3月后,“文学”、“汉语”课程重新合并,我国母语课程又退回到新中国成立初期发轫的所谓“语文”时代。此后,这一“语文”课程名称延续至今,致使对我国母语课程的内容、性质乃至目标依然存有见仁见智的长期分歧。

二、母语课程名称归正:

从“语文”到“汉语”

“语文”课程名称因其固有的开放性诠释空间而隐含着较大的不确定性。任何一种民族语或政府法定的国语均可被冠以这个并非特指的宽泛之称,但是,正是这种普泛性抽去了作为“母语”本应有的民族特性和文化根源性。

母语(mother tongue,另译有:native language;parent language;first language;a source language等)即人生无处不在、无时不用的本民族通用语或政府法定的多民族通用国语或官方语(由于全球关于母语的定义复杂多样,本文暂不讨论多民族的统一国语与少数民族本族母语两者不一致的情况)。纵观世界各国的母语课程,都是用本国母语(多民族国家即官方规定的通用国语)予以命名,明确的课程内容决定了无可争议的课程目标定位和基本性质。以各国母语课程标准或母语教学大纲为例,转译成中文的课标名称就对应是“德国德语课程标准”、“新西兰英语课程标准”、“日本中小学国语学习指导纲要”、“俄罗斯俄语课程大纲”、“英国英语课程大纲”等等。

1.关于英国和美国母语课程名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通用国语是英语,故其基础教育中的母语课程就分别以“英语”和“英国文学”来指称。课程目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母语的基础学力。“英语”大纲对课程目标有“一般标准”和“具体标准”之别,前者的基本要素是阅读主体应具备的语用技能,包括识别、比较、理解、评论和批判等能力;后者是指对诗歌和莎士比亚剧本的特殊语用修养。“英国文学”课程是培养学生对英语艺术语言的审美素养,亦有“一般标

准”和“具体标准”之别。前者包括对一般文学作品内容的复述,对其意义的理解、分析和评论等,后者专指对剧本、诗歌、散文三种文学体裁的阅读和评论技能。值得注意的是:作为母语的“英语”课程,其教学目标是炼就学生全面、积极的语用能力,故相对应的教科书均是以“英语”为核心词来命名的,其理论基础是应用语言学,而“英国文学”则有更深厚的文艺理论渊源。同样以英语为母语(同时是国语)的美利坚合众国,各州立政府也是以母语来命名其母语课程的,课程标准称之为“英语语言艺术”。其教科书的命名虽较多样化,但常常也是嵌入“英语”这个最重要的核心词。

2.关于日本母语课程名称。日本国从21世纪末一系列教育文件到新世纪修订的各级学习指导纲要,无一例外地称其母语为“国语”,要求弘扬“国语”教育文化,培养学生尊重“国语”的态度――在其特定的语境中,这个“国语”的名称就毫无歧义地指向日语,故其母语课程的名称随之就是“国语”。日本高中“国语”学习指导纲要指出:“使学生具有理解国语和确切使用国语表达的能力,同时提高思维能力,丰富思想感情,训练语言感觉,增强对祖国语言文化的关心,培养尊重国语、努力提高国语水平的态度。”可见日本“国语”课程主要是站在“语言教育的立场”,培养学生丰富的语言感觉和尊重对方的立场思想进行语言交流的能力。这种精神贯穿此后所有日语学习的纲领性文件中。

3.关于法国母语课程名称。法兰西共和国从小学到高中的母语教学大纲都称之为“法语”。尽管教学的重心、内涵各有侧重,但其基本目标在于“法语课既要给学生带来知识,也要培养他们的思维能力和批评观念”,通过阅读母语文本引导学生“构建一种历史的视角,明确自己所处的文化空间”。相应的法语课教材分为“语法”和“文学”两类,初中法语课主要学习语法知识体系;高中的学习重点则是阅读法语文学精品,并用法语学会写作。

4.关于德国母语课程名称。德国母语课程从传统到新世纪课程标准一概称为“德语”,是德国中小学的三大“核心科目”之一。2003年以后的新课程标准明确规定了德语的教育意义、能力范围和标准,比较有特色的是强调了德语的“四项能力”:说和听、写作、阅读、对语言和语言运用(即语用)的学习和研究。其母语教材虽然设计的着眼点有所不同,但也一概以“德语”冠名,诸如《视野・德语》(BlickfeldDeutsch)、《德语・思索》(Deutsch.Ideen Lese-undSprachbuch)、《语境・德语》(Kontext Deutsch)、《现代德语-7》(Klartext7.Sprachbuch fur Gymnasien)等等。

5.关于俄罗斯母语课程名称。俄国也以俄罗斯本族语――俄语来命名基础教育中的母语课程。从上个世纪至今的各类俄语教学大纲,将其课程内容分为语言和文学两个模块,前者是学习母语的基本知识和词法、语法规则,并形成运用母语的发展性能力;后者是促进未来俄罗斯公民的个性精神的成长,养成其人道主义世界观、美学素养、独立思考能力和语言创造力。其中小学母语教材对应为语言和文学两种,语言类分别命名为“俄语:高年级教学实习”、“……俄语”等等;文学类则是以“……俄罗斯文学教材”、“……祖国文学教材”等形式命名。

其他,荷兰王国的母语课程名称和母语教材均用“荷兰语”命名,瑞典母语课程与母语教材名称以“瑞典语”命名,韩国则用“国语”或韩语来指称其母语课程和母语教材,越南则用“越语-文学”与“文学和越语”指称其母语课程和母语教材等等。综观洪宗礼先生等主编的十卷本《母语教材研究》,其所涵盖的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母语课程和教材,其所囊括的全球语系二十六个语种,排除个别翻译上的问题,绝大部分国家的母语课程和母语教材名称是用该国统一的母语或国语来命名的(多民族国家政府法定的通用语既是主要民族的母语,同时又是其它少数民族的共用国语或通用语)。无论是母语课标或母语大纲名称,或是母语课程自身的名称,还是母语教科书名称,基本的共同点是:其中必含该国通用语或主要民族母语之名。如此的命名方式简洁清晰,民族特色鲜明,不但可以避免由“语文”这个泛化名称所带来的非学理化的纷纭界说,而且更能突出母语课程的文化根源性。正是由于母语所蕴含的深厚丰富的民族传统文化,正是由于母语所具有的这种与生俱来、如同阳光和空气一样不可与生命须臾分离的天然特征,才使母语课程及其学习成为一个自然生命体持续接受母语文化的浸润和陶冶而成长为现代公民的社会化过程――这是以“汉语”命名我国母语课程以及相应教材的深层文化根因。正如德国语言哲学家卡尔・威廉・冯・洪堡特所道:“民族的语言即民族的精神,民族的精神即民族的语言。二者的统一程度超过了人们的任何想像。”

在国人的语境中,百分之九十以上汉族人的母语和中华各民族共同的国语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施行)早已明确赋予法律地位的、全国通用并予以推广的“普通话”,学界则称之为现代标准“汉语”(Chinese Language)。上文已述:由于“语”和“文”泛指全球各语种口头和书面的语言文字,对于特定国别、特定民族的特定语种而言,“语文”显然超越了语境中的具体对象和具体内容――它不仅仅包含了本国或本族的母语,也涵盖了外国或异族的外语。因此,如果继续沿用“语文”这一名称,那么,“泛化之称”依然会延续“语文之争”,而且母语课程的深层文化意蕴依然得不到鲜明的凸显。既然各国母语课程和教材是以其母语(或国语)指称的,而百分之九十以上汉族人的母语和中华各民族共同的国语正是汉语,那么,归纳上文后的结论是显而易见的:为了纠正长期以来我国母语课程名称之弊,为了与世界各国母语课程和教材教学的称谓保持和谐一致,我们理当更新表意模糊、内容宽泛的“语文”这种单一课程名称,逻辑地将其归正为以“汉语”为核心词命名的序列:小学初中称之为“基础汉语”,其课程目标从常用汉字的识读到初步语用能力的习得;高级中学称之为“高级汉语”,其课程目标从再现性语用能力的养成到表现性语用能力的初步锻打;高等院校称之为“大学汉语”,其课程目标是个性化、审美化和创生化兼备的表现性语用能力的全面培养。相应母语教科书名称亦作如此同步调适。这样的称谓既显示出明显的梯度感,提示着我国各个学段母语课程的教学重心,又与教授外国学生认知和掌握汉语的课程“对外汉语”显著地区分开来,从而将国人的这门母语课程名实相符地稳妥安顿在国民教育的庞大课程序列里。

至于“高级汉语”可否回归到50年代的“文学”之称,答案是显见的:高级汉语其实就是艺术汉语,即诗人和作家用母语所创作的文学作品,它与“文学”的课程内涵是同义的,而用“高级汉语”

下可与“基础汉语”相对称,上又与“大学汉语”相对应,从而呈现出母语课程命名的序列性,构成一个和谐的母语课程有序整体。同理,作为原来“大学语文”的课程归正到“大学汉语”的名称,也就是为了使之能恰如其分地嵌入这个课程整体。而本文标题中所用的“汉语文”,作为从已经习称的“语文”到应该归正的“汉语”之间的过渡性名称,是一种相宜于本语境的临时性选择,也是一种在新旧称谓之间寻找平稳变更且避免新误解的策略性表述,但较之于上文以“汉语”为核心词的序列化命名,显然在词义的表述上并不具备优势:不仅口头表音欠简洁,而且书面表意赘矣――作为母语课程名称的“汉语”自然覆盖“口头语”和“书面文”(50年代“汉语”作为课程称谓即为一种明证),无须更多的“所指”。

行文至此,我们自然联想到中国现代文学界以“重命名”所带动的更具实质内涵的“重写文学史”思潮。20世纪80年代末以降,我国现代文学学术界出现了一波颇有声势、延宕至今的“重写文学史”思潮,作为这种“重写”的最新发展,近期已经诞生了“汉语新文学”这种更具丰富内涵的新命名,从而突破了传统以行政地域和政治理念为维度来构建现代文学版图的单极化模式,扩展了以“汉语”为载体的中国现代文学多元、开放、审美的实然形态和思维空间――由此将催生超越今日之想象力的学术建树的种种可能。这种以“汉语”为核心词的重命名给我国母语教育界可供品味的启示是:汉语是传统文化的本体和载体,作为研究、承继和光大传统文化的最重要视窗,汉语能充分地拓展传统文化的内涵和外延,催生富于想象力的创新空间和学术前景。汉语文课程名称的归正亦如是――一旦母语课程名称归正到“汉语”,必将极大地唤起亿万万中国人母语意识的一次清醒自觉,并导向对中华民族母语文化的深刻省思、自享和伟大创生!

三、重构母语教育目标:

走向积极语用

无论是世界各国的母语教育界,还是“五・四”时期国语、国文教育的先贤们,都高度重视通过母语教育使学生习得由心灵所主宰的语用能力。因此,比主动归正母语课程名称更为重要的是:在深入反思新中国成立后母语教育弊端的基础上重构其发展性和语用性目标,以前瞻性的战略眼光确立顺应国家汉语文化建设之需的积极语用教育观。

长期以来,母语教育界陷入了一种非常狭隘的窘境之中。一方面,就教学的实然形态而言,本应由阅读教学、写作教学和口语交际教学三位一体的课程模块窄化为以阅读教学为本的封闭小圈。写作教学沦为阅读教学的附庸:既没有研制相对独立、自成系统的教材,又无尊重学生语用心理发展的教学序列。口语交际教学则被边缘化:既不进入实际的教学流程,更遑论开发自身特色鲜明、形成自足内容的体系化教材。而且,所谓的阅读教学又囿于内容有限的“公共教本”,将五彩斑斓的汉语读物拒斥在课堂之外,即人为地将学习生涯分离甚至对立为所谓“课内”与“课外”,从而严重束缚了学习者的精神视野:内存的词汇量贫乏,词汇的组合更是惊人同质化。久之,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言语表达能力滞后于自身生命的成长,桎梏了其未来文化使命的践行和社会角色的担当。正因如此,那位被大陆80后一代尊奉为“代言人”并被美国《时代周刊》票选为“全球最具影响力人物”的韩寒,坚定地认为惯常被视作行之有效的背诵和默写毫无意义,并无情判决语文“完全是一个束缚人想象力的课程”,甚至尖锐地怀疑语文课存在的价值:它“在教会人认字以及遣词造句以后就没有存在的理由了”。“韩寒们”的感受是具有普遍性的。

另一方面,就母语教育的理论研究而言,新中国成立以来,语文教育理论界曾出现过“思政中心说”、“语文工具说”、“知识中心说”、“语感中心说”等多种“接受为本”的片面观念。1949年到十年“”,思想政治教育成为语文教育的中心,异化了语文课程的本体性质。历史新时期以后,叶圣陶等先生的“工具论”渐成主流观点,虽有回归语文本体的重要促进作用,但同时模糊了作为“思想现实”的言语行为之本质,因其在客观上淡化了学生作为语用主体本应有的积极主动的表达功能而在历史新时期受到了语文教育界清醒的反思性批评。与此同时,注重讲授系统化和静态化的语文知识、配以训练语言技能的“知识中心论”颇为流行,语文课误入语义教学、语法教学、语形教学的歧途。20世纪末,王尚文为代表的“语感中心论”异军突起,虽有纠偏贡献,但终因语感与语识分隔、言语内容与言语形式剥离、限于阅读本位等三大缺陷而遭到理论界质疑。总之,这些在我国母语教育研究中曾产生了较大影响的主流观念,自觉或不自觉地陷入了偏颇的教育目标观:母语学习就是凭借“公共教本”使学生“接受”某些预设或既定的东西――或是某种政治观念,或是某种知识系统,或是某种役使工具,或是某种实用技能,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之所以产生这种不约而同的“接受性思维”,根因于母语教育的理论研究不自觉地笼罩在其后的一种更为深广的教育学思维背景中:即教育要与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相“适应”,学校要培养“适应”既有社会伦理和文明规范的具有某些统一规格的建设者。这种“适应论”的教育目的观其实是“前喻文化”的派生物,反映在语文教育领域内就是进一步助长了“以本为本”的“接受性学习”倾向,即表现为以公共的“母语范本”为中心、教与学双方围绕着它而展开以授受为特点的所谓“语文教育”活动,最后将本应由阅读、写作和口语交际三模块构成、相辅相成的母语教育应然形态,人为地窄化为、固化为自我封闭、日见狭小的接受性实然形态。(比较图1与图2)。虽然,传统语文教学也强调培养学生在认知和理解基础上“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但实际上这种模糊的“运用说”后面隐含着明确的教育指向,其实是一种接受为本的“窄语用”。上个世纪60年代,理论界一位前辈的著名观点就颇值得琢磨:“语文教育”就是要养成学生“掌握语文这个工具”,要把“训练学生运用字、词、句、篇、章的能力”与“训练学生理解语文所表达的思想的能力”相结合。这与“五・四”时期胡适在《中学国文的教授》所提出的“表达说”形成鲜明对比:“人人能用国语(白话)自由表达思想”。显然,与后者基于生命本位的“表达说”(上文已述,“五・四”时期的叶圣陶也持此说)相比,前者留有明显的“被理解”、“被运用”的痕迹。这种涵盖言语的输入性和输出性两大功能的所谓“运用”,模糊了源于心灵“自由表达”的鲜明的个性特征,模糊了母语教育的终极指向即以“自由表达”为内核的言语表现力;而且,在当时我国的教育语境中,“训练”说隐含着学生是“控的学习工具”这种“适应论”的负面倾向。由此推论,传统“语文”课程与教学信奉的是偏颇的目标观。虽然,我们并不排斥学生对公共“母语范本”的认知、理解、鉴赏乃至全盘背诵和默写,但是这些接受性的言语实践活动理应无一例外指向其输

出性的言语表达力,只有后者才是母语教育的目标所在――使每一个活生生的人学会表达自己,并通过这种规范得体、明晰晓畅的表达来实现与世界的联系、达成一己的生命价值。最重要的是,生命本位的言语表达必然是富有个性特色和审美品格的,其言语内容和言语形式是以表现性语用为价值取向的,故“言语表达”的终极指向是“言语表现”――以“汉语”为名称的中国人的母语课程与教学旨在培养的就应然是基于接受的言语表达力、基于规范表达而超越其上的言语表现力。

详而言之,以“汉语”指称的母语课程,其显性目标囊括以“思”为中枢,以“听、读、视”为基础,以“说、写、评”为指向的七字能力体系。显然,这个被重构的能力体系,不仅拓宽了学习者语用的广度,而且拓展了其语用的深度;不仅关注到学习者的输入型语用能力,而且重在强化其输出型语用能力;不仅重视诉之于眼、耳、口等感官的外部语用能力,而且高度强调心灵思维、想象、体验等内部语用能力(见图3)。

而所谓积极语用是指表达主体基于独立人格和自由思维而以个性言说、独立评论和审美表达等为形式特征因而富于创造活力的自觉完整的表现性言语行为。可用下列公式表示:

积极语用=自觉语用(语用动机、激情)×全语用(完整语用能力)×深度语用(表现性语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