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规范生产经营活动,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望各车间、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以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和建立安全长效机制为目标。
二、组织领导
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本单位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由安全员具体组织实施。
三、排查形式和范围
采取定期及随时排查的形式,范围包括全厂、重点部位。
四、排查重点部位及存在危险分析
1、本企业生产系统包括油罐,电梯、叉车、锅炉,高低压配电系统、加工机床等。主要事故是触电、机械伤害、火灾等。
2、生产车间易发生机械伤害、触电伤人。
3、变、配电室易发生雷击、短路、触电伤人事故。
4、材料库易发火灾事故。
5、夏天若未采取防暑措施,工人易发生中暑事故。
五、排查主要内容及措施
依据本企业存在的危险隐患及重点部位分析,排查主要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2、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登记建档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情况。
4、其他情况:企业生产现场实行劳动定员,设立安全标志,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生产能力和劳动强度要满足机器和人的要求,实行领导带班;加强要害部位的区域重点管理,如机器转动。对要害岗位以及危险区域要有专人管理,采取防范措施,并设有明显标志和警示牌。
5、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如消防器材的投入等。
6、各岗位工种严格按各自的操作规程操作情况。
7、生产车间及厂区环境卫生情况。
8、安全生产其它方面的有关要求。
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登记
1、企业法人是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隐患排查负总责。负责隐患排查、登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的落实。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属一般隐患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向区政府及市安监部门报告,其内容包括重大隐患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及治理方案,重大险情随时报告。
3、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隐患排查台帐上登记。
4、定期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做好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5、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6、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
7、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范本
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开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全面排查治理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建立重大危险源控制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xx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精益管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全面提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在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实现以下目标:
1、确保实现生产安全事故控制考核指标[即上报集团公司一般事故为零;一般环境事件(IV级)为零];
2、确保地产企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不发生较大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和群死群伤等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建设方责任事故。
三、组织机构
公司安委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检查、监督,HSE管理部负责日常协调和管理等工作。
四、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
公司全资企业,包括:
五、建设工程排查治理内容和重点:
(一)排查治理内容:
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
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4、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情况;
5、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农民工)的教育培训;
6、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
7、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
8、事故报告和处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等。
(二)治理重点
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
主要内容为:
1、脚手架工程的搭设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
2、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3、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xx]213号)、《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xx]255号)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查和整改。
六、物业酒店排查治理内容和重点:
(一)治理内容:
1、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及责任制建立与落实情况;
2、重要设施、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特种设备及附件的检验检测情况;
4、安全出口、安全通道情况;
5、起重、动土、高处作业、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装修作业的审批管理及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分包商的安全管理情况;
7、危险源辨识情况;
8、事故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情况及事故档案的建立健全情况;
9、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情况;
10、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培训、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二)治理重点
以防范高处作业安全事故及火灾事故为重点,主要包括:
1、与承租、承包商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责任书);
2、承包商的安全条件,承包商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方案及安全措施的编制情况,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
3、消防设施的管理与维护情况,消防通道与安全出口情况;
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中化公司检修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和规范进行检查与整改。
七、重点时段
第一时段(3月至4月):严格安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反三违活动,严密防范事故。布置今年隐患治理工作,各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点,研究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
第二时段(5月至9月):要围绕汛期安全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集中组织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突出隐患治理,防范事故的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自查整改工作。
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工期、抢任务现象增多和进入冬季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各企业安全监督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充分发挥指导、监督和服务作用,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进行有效的、全面的监督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保障奥运会成功举办及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要结合企业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各企业将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于4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了公司HSE管理部。
(二)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工作方案部署和落实到实处,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对各种安全隐患,要果断采取处理措施。对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安全隐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完善制度,巩固成果。各单位要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各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坚持进行回头看,反复抓,抓反复,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巩固治理成果。
(四)吸取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借鉴近年来,特别是20xx年至今的一些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稳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着力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创新监管是段。强化安全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三、对象和范围
区域范围内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相关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开发区实际重点针对建筑施工、冶金、机械制造等生产经营企业。
四、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前):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区域、本行业特点,制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时间安排、排查范围、隐患治理要求等向社会,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隐患的自觉性。
(二)全面排查阶段(2008年全年):对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和风险抵押金缴纳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要根据不同时段安全生产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通过排查,完善隐患排查台账,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建档,建立事故隐患库。
(三)隐患整改阶段(2008年全年)。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排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对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要逐级上报,加大整改力度,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督查验收阶段(2008年11月至12月)。11月底前,认真做好准备迎接市政府安全生产督查组检查和督导,主要内容包括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情况、隐患排查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落实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员工,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三)突出重点,强化督导。结合本区域、本行业、本领域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创新监管机制,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要把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与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结合起来;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为契机,既要治标,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注重治本,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安全隐患。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加强应急管理。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稳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着力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创新监管是段。强化安全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三、对象和范围
区域范围内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相关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开发区实际重点针对建筑施工、冶金、机械制造等生产经营企业。
四、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前):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区域、本行业特点,制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时间安排、排查范围、隐患治理要求等向社会,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隐患的自觉性。
(二)全面排查阶段(*年全年):对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和风险抵押金缴纳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要根据不同时段安全生产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通过排查,完善隐患排查台账,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建档,建立事故隐患库。
(三)隐患整改阶段(*年全年)。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排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对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要逐级上报,加大整改力度,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督查验收阶段(*年11月至12月)。11月底前,认真做好准备迎接市政府安全生产督查组检查和督导,主要内容包括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情况、隐患排查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落实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员工,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三)突出重点,强化督导。结合本区域、本行业、本领域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创新监管机制,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要把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与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结合起来;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为契机,既要治标,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注重治本,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安全隐患。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加强应急管理。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解决事关师生安全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校园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安全教育,完善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各责任单位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排查隐患并及时整改。
2.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重大隐患报告督查等相关制度基本健全,重大隐患动态资料基本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3.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校园安全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进一步细化。
4.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排查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应急预案完善、执行情况;
2.推行“一岗双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
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和启用)执行情况;
4.各种化学药品的使用、保管情况;
5.安全生产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
6.各类场所(学生宿舍、图书馆、实验室、食堂、活动中心等)防火、防盗设施的完好情况;
7.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情况;
8.各类危险建筑的修缮情况;
9.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四、工作措施
1.全面实施排查,加强整改督查。各责任单位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切实落实措施,防范事故发生。校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指导。
2.规范统计报告。按照全校统一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告的要求,明确工作范围,掌握工作进度,科学统计分析,汇总重大隐患,落实工作责任,为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及长效机制建立提供保证。
3.及时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要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五、工作阶段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前)
1.学校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订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xxxx师范大学校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
2.各责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完成工作部署。工作方案于9月10日前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办公室。
(二)排查治理阶段(xxxx年9月—11月)
1.各责任单位依照本方案、相关部门指导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单位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校排查治理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做好排查治理信息统计,督促协调各单位开展工作,在重要时段分别组织对各重点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综合督查指导。
3.各责任单位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总结于11月3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安全生产科)。
(三)总结验收阶段(xxxx年12月)
1.校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情况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各单位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2.建立隐患数据库,尚未整改完毕的校园隐患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整改措施。
3.出台相关隐患排查治理配套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工作部署,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真正形成全面负责的责任体系。要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各单位一定要把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因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内容要求,结合实际和重点时段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建立重大隐患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同时,要及时上报《校园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月报表》(附件1)和《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分析月报表》(附件2)。
3.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本次排查治理范围广、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工作联动。同时,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合力。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解决事关师生安全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校园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安全教育,完善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各责任单位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排查隐患并及时整改。
2.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重大隐患报告督查等相关制度基本健全,重大隐患动态资料基本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3.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校园安全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进一步细化。
4.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排查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应急预案完善、执行情况;
2.推行“一岗双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
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和启用)执行情况;
4.各种化学药品的使用、保管情况;
5.安全生产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
6.各类场所(学生宿舍、图书馆、实验室、食堂、活动中心等)防火、防盗设施的完好情况;
7.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情况;
8.各类危险建筑的修缮情况;
9.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四、工作措施
1.全面实施排查,加强整改督查。各责任单位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切实落实措施,防范事故发生。校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指导。
2.规范统计报告。按照全校统一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告的要求,明确工作范围,掌握工作进度,科学统计分析,汇总重大隐患,落实工作责任,为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及长效机制建立提供保证。
3.及时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要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五、工作阶段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前)
1.学校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订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xxxx师范大学校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
2.各责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完成工作部署。工作方案于9月10日前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办公室。
(二)排查治理阶段(xxxx年9月—11月)
1.各责任单位依照本方案、相关部门指导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单位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校排查治理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做好排查治理信息统计,督促协调各单位开展工作,在重要时段分别组织对各重点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综合督查指导。 《1》
3.各责任单位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总结于11月3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安全生产科)。
(三)总结验收阶段(xxxx年12月)
1.校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情况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各单位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2.建立隐患数据库,尚未整改完毕的校园隐患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整改措施。
3.出台相关隐患排查治理配套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工作部署,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真正形成全面负责的责任体系。要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各单位一定要把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因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内容要求,结合实际和重点时段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建立重大隐患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同时,要及时上报《校园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月报表》(附件1)和《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分析月报表》(附件2)。
3.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本次排查治理范围广、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工作联动。同时,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合力。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电〔2008〕15号)为依据,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会议和州委七届三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认真抓好我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具体工作,全面排查治理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切实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建设和谐**、平安**创造一个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2007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通过排查,建立健全州、县、乡各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分类制定整治方案和措施并狠抓落实,把隐患排查在基层、整治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重点矿山的整合工作;认真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企业存在的重大隐患实行张榜公开告知;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各级政府的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的力度,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切实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州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
各县、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水运、民航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
3.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4.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6.易受雨、雪、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塌陷、雷电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7.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
在继续落实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工作措施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投入机制、工作制度、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安全生产体制、责任制度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风险抵押金、工伤保险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1.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实施,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排查治理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工作以及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3.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4.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州人民政府成立**州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爱民州委常委、副州长
副组长:钱磊副州长
陈国忠州人民政府州长助理
王光海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胡正坤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州安监局、州公安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交通局、州环保局、州建设局、州发改委、州国资委、州经委、州质监局、州农业局、州教育局、州水务局、州气象局、州旅游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局、州文化局、州工商局、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食药监局、州消防支队、州交警支队等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联系电话:0876—2141685,(传真):0876—2134209,联系人:邓友。
各县各单位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协调落实相关事项,组织、督促本部门、本行业相关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联系。
(二)职责分工
1.州政府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牵头组织实施本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州范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和情况收集汇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2.各县人民政府按照省、州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组织各级各部门按照各自监管职责和上级工作方案,认真抓好属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反馈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并做好总结上报。
3.州级各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1)州安监局牵头组织实施: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石油、电力、化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州建设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公园以及城市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州交通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运输、水运、渡口及公路工程、公路危险路段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州农业局牵头组织实施:农机、家用船只、渔业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州水务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水利防洪设施(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和在建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州公安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宾馆、饭店、歌舞厅、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场所、重点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州旅游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旅游景区、景点及相关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8)州卫生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卫生、医疗等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9)州教育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0)州文化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网吧、游戏室、影剧院、录像厅(室)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1)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各类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2)州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及煤矿、非煤矿山私挖盗采、越界开采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3)对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州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14)**普者黑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机场和机场油料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工作步骤
全州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今年1月1日开始,12月20日前结束,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月1日至4月30日):围绕全国、省、州“两会”、州庆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各县人民政府按照省、州的统一安排部署,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把本县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安排落实到各乡镇、各部门和各企业,组织专项行动检查组对各乡镇、各部门和各企业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各县和各部门于3月25日前将本县、本部门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报州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是抓紧整改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3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针对春季事故特点,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安全管理,打“三非”、反“三违”、治“三超”,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加强对州庆场馆、大型文艺场所、商品交易场所的安全检查。
各县各部门于4月25日前报送第一阶段工作总结。
第二阶段(5月1日至9月30日):围绕汛期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针对这一时期暴雨、洪水、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把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隧道和其他地下设施,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露天采场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河流、尾矿库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二是以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特种设备等夏季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抓住容易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加大治理力度。煤矿要重点防瓦斯、防透水,金属和非金属矿山要防冒顶、防爆破伤害,化工厂、加油站、危险物品运输要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建筑施工要防坍塌垮塌,道路交通要防超载超限超速,水上交通要防农用自制船只违规载人、人畜混载、人货混装等行为。
三是加强对重要设施设备、商(市)场、旅游景点和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和整改,确保“国庆”期间的安全稳定。
各县各部门于9月25日前报送第二阶段工作总结。
第三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一是坚决查处生产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三超”行为,加大对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以掘代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等力度。
二是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道路和水上交通防滑、防雾、防碰撞等措施。
三是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企业、政府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各县各部门于12月25日前报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安监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各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特别要全面落实各级政府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确定牵头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州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迅速制定下发具体实施意见,对这项工作做出具体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凡领导不重视,工作不落实的,州人民政府将依照有关规定对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州人民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阶段工作适时进行督查,因企业不重视,工作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酿成生产安全事故的,由相关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要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关闭,并依法追究责任。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个重点,即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道路交通和水上运输、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州庆期间、汛期、各季度等重点时段,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同时,要组织对各县、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部门要把工作的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强化督导,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做到政府统一领导、统一部署与部门和行业专项指导、分块督导相结合;政府统一督查与部门和行业检查指导相结合;部门和行业监管与企业自查整改相结合。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要统筹协调好联合督查行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督查、巡查、抽查、互查和“回头看”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等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四)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强化执法。各级各部门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和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的,要责令停产停业,限期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检查验收;对长期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迟迟不进行治理的,要依法取缔和关闭;对拒不整改并酿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重从严进行处罚,并追究行政和刑事责任。
结合奥运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
爆单位、“三合一”及“八小”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古建筑等场所的火灾隐患,进一步
推动各级政府和社会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治理的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切实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坚
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改革开放30周年
纪念庆典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
府副秘书长邵积欣任组长,市政府急应办副主任王冰海、市公安局副书记杨少光为副组长,安监
、建设、工商、教育、文化、卫生、民政、旅游、广电、质监、消防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
在市消防支队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信息上报工作,办公室
主任由市消防支队陶玉珠支队长担任。
三、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
(1)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2)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养老院、托儿所、幼儿
园;
(3)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
(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
(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2.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3.“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4.“八小”场所:小歌厅、小网吧、小旅馆、小饭店、小商店、小美容店、小足疗、小洗浴
等“八小”场所以及病残、弱智、独居老人等弱势群体居住场所。
5.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以及建筑高
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6.地下空间场所:使用性质为生产加工、旅馆、出租房、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库房、汽
车库等地下空间。
7.文物古建筑:列入国家、省、市、县政府保护的文物古建筑。
除上述场所外,各地要根据实际将影响本地火灾形势稳定的单位和场所一并纳入排查治理范
围。
(二)排查治理内容
全面排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
公共场所室内装修、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具体包括:
1.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3.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5.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6.消火栓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器材配置
等情况;
7.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8.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9.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
10.“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
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
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12.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13.在小型的、人员密集的建筑和场所,特别是“三合一”场所推广使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
测报警器和简易水喷淋系统。
四、时间安排及排查治理步骤
本次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奥运会前集中治理阶段(7月10日—7月31日)。安监、监察、教育、建设、文化、卫
生、工商、旅游、广电、质检等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突出重点时段,突
出重点部位,对本行业或本系统监管的单位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公安机关要全面开展火灾隐
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地要充分发挥基层社区、农村治保组织和公安派出所的作用,积极推动乡镇
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乡镇居民区和城市社区进行火灾隐患排查。
(二)治理成效巩固阶段(8月1日—10月10日)。各地要围绕奥运会、残奥会和国庆黄金周
期间的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加大错时检查的频次和力度,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
生。8月4日至7日,省公安厅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环京3号”行动,公安、消防要调动一切
可以调动的力量,连续开展4次夜查行动,对各涉奥场所、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邮电、通
信、广播、电视、食品供应等重点要害部位、重点单位、敏感区域;迪厅、酒吧、歌舞厅、夜总
会、网吧;地下高危营业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穷尽一切手段,落实强有力措施,把奥运安保工
作做到极致。
(三)冬防排查整治阶段(10月10—11月30日)。各地要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大量增加,风干物燥,极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
密结合起来,突出抓好“八小”场所和弱势群体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落实各项冬防措
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验收阶段(12月1日—10日)。各地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对全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
行全面总结,并组织力量对本地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验收。届时,市政府将组织人员对各地开展火
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排查力度大、整改隐患彻底、整治效果明显的地区和单位
进行表彰,对在排查过程中组织不力、检查流于形式、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批
评。
五、工作要求
(一)依法整改隐患,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依法督促整改,整改期
间要严格落实人防、技防措施。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的要求:凡
未经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一律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凡公众聚
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
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
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
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要按照本方案的治理范围、治理内容进行排查治理,全力督促重大火
灾隐患的整改,务必于奥运会召开前整改到位。
(二)部门配合,形成合力。各地要针对“八小”、各类“三合一”、弱势群体场所等易发
生亡人火灾的特点,协调公安、安监、工商、文化、教育等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统一行动,形
成整改火灾隐患的合力。在小场所整治中,要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职能。
(三)加强电气火灾防控工作。当前是用电高峰期,因用电引发的火灾呈上升趋势,各单位
要引起高度重视。“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工作是有效预防火灾,确保消防安全必不可少的重要措
施。公安消防部门要督促本地的商场、宾馆、饭店、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在奥运会召开前进行一
次电气安全检测。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地要明确专人,负责对信息反馈工作,要认真总结阶段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