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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管理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3-03-07 15:19:39
市政管理论文

市政管理论文第1篇

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贯穿于城市管理的全过程,是城市管理的两个重要方面,两者的目标一致,就是要把城市管理好。因此,管理与执法都必须以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一切有利于城市社会经济的快速持久发展,有利于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目标,通过互相协作、互相配合并切实发挥各自的作用,确保城市的健康发展,使杭州真正成为居住的天堂、旅游的天堂、求知的天堂、创业的天堂。

研究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管理与执法,首先要明确两者的内涵与关系。行政管理是城市管理的基础和核心,对城市的发展起主导和支配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制定有关社会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政策措施、行业标准;依据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进行各类社会经济行为的行政许可审批、核准、备案;培育市场、规范市场,把好市场准入关并加强监管;为各类经济主体提供服务。因此,行政管理是根据各行业的特性,为保证城市正常运转,使法人和自然人在一定的范畴中合法经营、安全消费、正常活动,这种管理活动是城市发展过程中深层的、内在的要求。

行政执法的主要内容是:以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措施、国家有关行业标准及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审批结果等为依据,通过对社会各经济主体的社会实践活动行为的检查,发现违法、违章行为并进行纠正和处罚,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经济活动中损害国家和他人利益的违法现象。对违法事件的发现以主动巡查、受理举报和与管理部门联合检查为主要途径。因此,行政执法所表现的通常是通过对城市表层的、显见的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制止、纠正和处罚,使其符合管理部门对城市管理设定的标准,保证城市的正常运转。

根据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的不同性质,我们认为两者虽然都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方面,但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即: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在城市管理中所处的环节不同,行政管理是前置管理,行政执法是行政管理的后置手段,应服从、服务于行政管理。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在城市管理中所针对的层次不同;行政管理是城市管理深层次的内在的要求,行政执法是表层的外象的要求。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在城市管理中的要求不同,行政执法讲究执法的证据、执法的程序和行政处罚的合理性,行政管理为使执法定性、裁量准确,在管理中应尽量明确详细。

值得指出的是,我市目前实行的行政管理与执法相分离的体制,其行政执法的形式是指相对集中部分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在我国城市管理领域拥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有公安、工商、税务、市政、市容、规划、绿化、环保等,这些部门对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维护行政管理及正常的社会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行政处罚实施过于分散,存在不少弊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可以减少一些弊端。为此,我市经国务院批准,相对集中了公安、工商、规划、卫生、环保、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等7个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以解决行政机关因职能交叉而出现的多头处罚现象,从而加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并不是集中所有行政管理权,更不是集中法律法规对某些行政管理领域明确规定的特定处罚权。

加深对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的理论认识,有助于我们避免在推行新的城市管理体制时的一些模糊认识。我市的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分离实践已有半年,在我们的实践中无论是一些领导还是许多管理于执法人员,不同程度地还存在着一些不正确的认识,突出的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以为行政处罚权集中后行政执法可以代替行政管理。这显然违反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初衷。市政府169号令明确规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市政公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七个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这表明行政执法仅仅是行使行政处罚权,是不能代替行政管理的。二是认为集中行政处罚权仅仅是行使处罚的手续。使行政执法部门变成了处理违法案件的“法院”和判官。这里主要涉及的是行政管理应管到什么程度,行政执法从哪个环节开始的问题等。行政管理应管到什么程度,行政执法从哪个环节开始这其实是一个难以界定的工作。行政执法与行政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必定有交叉。三是以为有了行政执法队伍就可以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所有问题。对行政执法抱有过高的期望,忽视城市管理的主导因素,致使管理部门不管什么都把所有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统统推给行政执法部门。

城市管理涉及的部门很多,管理的面也很广。因此正确认识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明确界定管理和执法的职责和关系,能够促进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各部门之间分工协作,有计划的开展工作,促进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建立健全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的衔接协调机制

我市实施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时间不长,从实际效果看有积极的一面,也存在不少问题。要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确保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成功,最重要的措施就是要建立健全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之间的有效衔接机制,解决存在的问题。从市政市容管理的角度看,除了前述的认识问题外,当前市政市容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中存在以下问题。

1·管理与执法之间联系沟通不够,相互尊重配合不够

管理部门有些行政审批的信息不能及时、准确、全面地传递到执法部门。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要求相对人补办手续交纳赔偿金的信息也不能及时、准确、全面地反馈到管理部门。存在“以罚代批”和“该罚不罚”现象。如违法占道、挖掘,违法运输建筑渣土,执法部门实施了处罚后,未告知当事人到市政市容管理部门补办审批手续,也未将处罚情况及时反馈给市政设施管理部门,造成执法和管理脱节;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应移交执法部门处罚的而不移送,以补收费用来了结此事等。

此外,在管理与执法人员之间还存在着不相互协作配合的情绪,有的部门对对方反映的情况敷衍了事,随意应付,甚至不尊重。

2·行政执法内容不全面,多侧重于面上的突击,存在空白点

根据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目前行政执法尚有不少地方没有介入。特别是不能及时消除非面上的违法现象,在燃气、供排水、公交等公用事业管理上的行政执法基本处于空白,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行政管理的力度。

3·执法人员专业素质不够,难以深入查处违法行为

对于一些专业性、技术性、安全性较强的违法案件,由于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业务不熟,一方面难以查处,另一方面还会造成行政管理部门,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缺少管理部门的参与和监督,在自由裁量权限范围内确定处罚额度,执法人员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容易造成执法合法不合理,甚至造成执法不严、不公、随意执法。

4·技术手段落后造成执法不力

对一些技术性较强的违法案件,需要借助一定的专业技术资料和设备,执法部门缺少必要的鉴定手段,造成执法困难。如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是否按规定建设、配套节约用水设施,因涉及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设备工艺的掌握较难,执法机构难以鉴定;再如各类地下管线结构与分布比较复杂,执法部门难以全面掌握,这就对地下管线上的违章确认增加了难度。

5·缺乏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机制

执法部门的以罚代管、管理部门发现违法事件不移交处罚,致使该补办审批手续的不补办,该受到处罚的不处罚的现象比较严重。对造成这些现象的人员尚没有较为严密的监督和严格的制约机制。

上述问题的出现,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客观上行政执法与行政管理相分离的时间不长,许多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执法经验尚不足,主观上管理与执法分离后,存在着部门之间的推诿现象。但最主要的还是相互联系与衔接不够。因此做好管理与执法的协调和衔接,不仅有利于综合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也有利于管理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开展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后,我们在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的衔接和协调上做了一些初步的探索,但应该说还远远不够。为此,今后在进一步密切管理与执法的工作上应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加强城市管理与执法的综合协调

随着形势的发展,观念的深化,各类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涌现,特别是关系到老百姓生活和城市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由一家或两家职能部门来解决常常显得“力不从心”。管理与执法分离后更需要有一个权威的综合协调机构。为此,我市已成立城市管理协调小组。这个工作机构应尽快开展工作,重点做好下列工作:研究部署全市性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制定中长期城市管理规划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强化宏观控制和协调职能;对涉及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热点难点问题或全局性问题提出研究课题,并组织调研;对涉及政府多个主管部门的,意见难以统一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协调,一般性问题进行会议协调;对协调会议作出的决定和会议纪要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对管理部门、执法部门在工作中出现渎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划定执法界限,形成廉洁、规范、高效的行政执法新体制

虽说管理与执法的工作存在交叉,有的工作难以分清相互的职责。但从各自的性质要求入手,两者还是有明显的程序性分工。对这些分工应尽可能详尽的划分职责范围,防止出现新的执法交叉或真空现象。但是职责划分界定总是无止境的,关键是管理和执法双方要相互谅解、相互支持,从工作的角度出发,我们认为应该宁可交叉覆盖,也不能留有空白。

3·正确使用行政处罚程序,确保民主、公开、有效的执法

实施集中行政处罚权,除了遵循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外,还要正确适用决定程序,体现民主、公开、参与精神。要严格按执法程序执行,促进廉政建设,正确处理行政处罚程序违法现象。

4·建立行政管理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配合协作制度

信息对称和配合协作是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条件,目前许多管理和执法跟不上要求,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和未能有效及时配合协作造成的,因此要特别重视信息交流和配合协作制度的建立。(1)利用杭州市投资项目集中办事中心或信息网络技术建立管理部门与执法部门的信息传输渠道。(2)建立联系单制度和抄告制度。

行政管理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在行使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对需要对方配合衔接或告知对方的,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函告对方,并在规定期限内反馈结果。(3)建立热线电话。行政管理或行业管理部门在现场管理或执法时,如遇急需取证或鉴定的,可通过热线电话通知对方。当场处理后做好现场记录。(4)建立例会制度。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要通过例会及时解决管理与执法的不协调因素。

5·有计划地实行联合执法,建立巡查互补机制

在日常管理中,行政管理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应有计划地实行联合执法,建立巡查互补机制。执法部门以面上为主,管理部门以地下管线、设施结构及设施使用为重点,扬长补短,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特别是对疑难案件和技术性、隐蔽性专业性强的行业必须实行经常性的联合执法,以便管理更加有效。

6·正确处理好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市政市容设施产权单位四者之间的关系

市政市容设施产权单位要加强自己设施的保护,定期巡查,发现违法案件及时向行业管理部门、行政管理部门或行政执法部门举报。行政管理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应实行“点对点”联络。正常情况下,行业管理部门接到举报或在巡查中发现违法案件,应先以书面形式告知行政管理部门,由行政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函告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如遇特殊情况,可直接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处理。

三、加强和改进市政市容行政管理,积极适应城市管理体制的变化

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相分离,使行政管理部门有了更多的力量投入到加强管理中去。特别是市政市容管理部门,在我市的集中行政处罚权中占85%的处罚内容,其工作量更为巨大。因此,市政市容管理部门应根据我市“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市政市容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加快建立和完善城市市政市容管理法规体系,加强法规宣传和贯彻工作

针对城市管理发展的新趋势,加强城市市政市容管理法规体系的研究。近年来,先后颁布了《杭州市城市燃气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等市政公用、市容环卫法规、规章,基本上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市政公用法规体系。随着城市管理要求的提高,现有法规。规章的一些内容已不适应新的要求,需要加以修改,并要不断加强宣传,使广大市民能够了解有关法规内容和要求,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2·加大行业管理力度,强化事后的长效管理

改革市政市容管理体制,根据市政府赋予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市政市容管理局的工作职责,按行业设置行政管理处室,加强对市政市容行业的行政审批、管理力度,规范行政行为。同时对局外行业管理机构实施改革,成立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卫三个监管中心,强化行业管理力度,强化审批后的长效管理。同时,要进一步修订各项管理标准,使管理有据可依,规范管理工作;实行定期复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快培育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市场并做好规范工作。

3·加强市政公用、市容环卫设施巡查管理力度

配备一定的专业巡查人员。针对一些认定技术要求高,需要借助一定的专业技术资料或设备,行政执法部门难以认定的事项,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大巡查力度,配备专业巡查人员,并通过专业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同时加大硬件投入,提高取证能力和可信度。另外,应充分发挥市政公用设施产权单位作用,产权单位应实行定期巡查制度,及时将巡查中发现的违法案件,如地下管线安全隔离间距内违章修建建(构)筑物、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等及时向行政执法部门举报。管理部门和产权单位巡查工作应以隐蔽性、专业性和结构性为重点,以地下管线、桥梁(包括高架道路、立交桥)、泵站及闸门等为主。

4·建立和完善内外监督、举报机制,加强监督力度

要采用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外部监督上要增强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并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征求对管理工作的意见,对群众举报的不当审批须及时纠正。内部监督上要明确专门机构,完善监督制度,严格遵照执行。对于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审批过程中未依法行政,有故意或重大过夫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同时,公开举报电话,建立健全社会监督网络,聘请义务监督员,对违法案件进行举报,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使当事人觉得罚不如批,从而自觉办理审批手续。

5·继续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考核

全面理清与本部门行政执法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弄清执法依据,明确职责、权限,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提出本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制定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做到执法工作程序化,执法文书规范化,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化,保障行政执法活动合法、高效、规范。要加强对行政管理人员的资格培训,素质教育和必要的考试,使行政管理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了解和掌握本部门,本岗位贯彻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熟知自己的法定职责、权限和责任。要加强对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清除乱审批、乱管理现象,提高依法行政管理的正确率,减少和防止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

只要行政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始终以同志“三个代表”的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二为服务”的方针,在各项工作中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就一定能把杭城建设得更美好,管理得更有序,使杭州真正成为人间的“天堂”。

市政管理论文第2篇

所谓都市区是指由一定规模以上的中心市及与其保持密切社会经济联系,非农业活动发达的地区共同组成的具有城乡一体化倾向的城市功能地域。据此,在划定都市区行政组织管理的合理范围时,需严格分析考察其区域一体化的表现程度。范围过大.不仅不利于区域一体化发展,而且影响都市区行政管理效率的.提高;范围过小,又会抑制甚至阻碍都布区的发展。英国曼彻斯特大都市政府之所以解体,除了重要的政治因素外,与其行政范围被缩小有直接关系图。这对于我国都市区行政范围的合理确定,是一个可供参考的例子。

2都市区行政组织与管理模式的建立

都市区内若干城市在地域上的连续性,某些服务的共享性,使得在都市区建立统一的政府和管理机构成为必然,在国外大都市区政府管理演变过程中,出现了两种典型的、体制不同的组织方式,即“大都市政府”和一系列松散的职能单一的政府联合委员会,以提供和协调大都市范围的公共服务,如计划、交通、供水、金融等,前者被称为单中心体制,后者被称为多中心体制[’1.象伦敦、墨尔本、多伦多等都市区属单中心体制,曼彻斯特、旧金山等都市区则属多中心体制.两种体制在国外都市区的发展实践中,各表现出自身的优缺点。单中心体制,亦称一元化体制,是指在大都市地区具有唯一的决策中心,有“一个统一的大城市机构”。在这种体制下,可以剔除或减少有害于大城市发展的竟争和冲突,可以使资源流动更为畅通,可以在解决主要问题时适应大都市地区的战略;但这种体制又易陷入等级化的官徐结构危机,突出地表现在对居民日常需求反映的迟钝,不能代表当地的公共利益。呈尔本大都市政府行政结构的演化也体现了这一点。多中心体制又称多元化体侧,是指在大部市地区存在相互独立的多个决策中心,包括正式的综合的政府单位(州、城市、镇等)和大t重登的特殊区域(学区和非学区),各种管理区域的划分和变动以及协调组织的建立,都是谋求特定的公共服务的经济利益的结果.多中心体制试图以此来满足居民的种种孺求和偏好。由于政府较小.公众容易参与鉴督,因而政府对当地居民的需求及其变化更具有弹性,反应更加灵敏。美国堪萨斯市的协调机构—美国中部区域委员会就是这样做的。多中心体制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实现大都市区内超越各种功能小区的更大地区范圈内的公共利益问题。实现这种公共利益只有通过各地方单位的合作、竞争和协商来提供大规棋的公共服务。事实上,这种合作是相当困难的。

我国是一个国土辽阔、人口众多、历史悠久、多民族的发展中国家,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化水平、科技水平乃至管理水平、思想观念等都有很大差异,而且在近期之内,这些地区之间的差距还会拉大.因此,在分析借鉴国外两种都市区行政组织管理模式的同时.还应因地创宜,走多棋式发展的道路[.]。例:在我国的京津唐、苏锡常、厦潭泉等地区,可借鉴多中心体制的实践经验,在我国特有的国体、政体下,探索中国式的地域性和专业性的协调方式,建立市与市、市与县(市)之间的有权威的高效能协调机制,在上海、重庆、武汉、广州等都市区,借鉴单中心体制的实践经验,在适当时候、适当地区,尤其是跨界城市区,建立联合政府,是适应我国城市发展进免或解决“城市病”的一条可行途径。

3明确都市区政府与各级地方政府的职能

在都市区设立跨城市的区域性的联合政府、机构,对单一城市政府的职能必然产生影响,使单一城市政府的职能相对减少.例如:学区的设立,环保、公共交通、消防、供水等委员会的设立.都减少了单一城市政府的此项功能。因此,如何处理好都市政府与各地方政府职能的关系,成为都市区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多伦多都市政府作为解决都市问题、处理地方政府关系的成功范例,对世界城市的发展与管理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71。我国与加拿大等西方发达国家的国体、政体不同,在都市化发展中其组织与管理模式不能照搬国外的模式,但多伦多大都市组织与管理成功的经验,对于解决我国都市化地区城市发展和管理的问题同样具有借鉴意义。多伦多大都市政府体系的一个重要内容即是各级政府有较为明确的职责分工,使各级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责、有所不责,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目前我国政府职能分配中存在不合理的现象。有些事务,从低级地方政府、高级地方政府直至中央政府都插手管理,这样常常不是各级政府管理效果的盛加,而是相互挤兑、相互推诱,造成管理混乱、行政效串低下.因此,在政府机构改革中,明确各级政府与都市区政府的职责,实行合理分工是极为重要的。

4都市区内地方政府利益的协调

从国外众多都市区的发展来看,无论是大伦敦、多伦多、墨尔本,还是曼彻斯特、旧金山等,在其发展的过程中,无一例外地都充满着区域内各城市政府利益间的矛盾,因此,怎样在区域范围内解决各城市共同面对的间题,成为都市区研究的热点。

在我国,由于长期实行中央集权性质的计划经济体制,在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中国特有的“行政区经济”[8]现象进一步加强,区域内地方政府间的利益冲突更为加剐,因此处理好都市区各地方政府间利益关系显得异常重要.

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城市地区MUC和RCM体系的建立.便是试图在一事定区域范围内联合解决区域性问题的实例之一.在理论上,西方一些学者建立和发展了“公共经济学”力图从规模经济的角度分析和解决这类问题.“公共经济学”认为,城市间的利益冲突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边界与市政公共设施的服务空间的不一致。从“公共经济学”的砚点看,城市政府具有生产和提供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的职能,理想的城市政府行政边界.

应当大体上与公共设施的空间服务范围的自然边界相符。事实上,由于不同的公共设施有不同的服务空间范围,因而在西方城乡分治、“切块设市”的体制下,一个城市政府管箱的行政边界不可能与所有的公共设施的自然边界相适应,相邻的区域之间,地域相连的城市之间,公共服务相互渗透,而公共服务的费用支付,却被限定在行政边界范围内。如何建立大城市地区合理的行政管理结构和组织,从而使城市公共设施和服务达到最佳经济规棋,便成为西方管理及经济学者十分关注和争论的热门课题。一些学者认为应通过联合所有的政府服务(总费用)来考察规模经济.在都市化区域实行一元化管理体制,有利于组织公共服务,使其达到规模经济;而另一些学者则认为地方政府的合并或联合造成了公共服务费用的增加,而不是减少.也就是说,在都市化区域实行多中心政府管理体制更为有利.它比一元化的体制更富有弹性。

尽管我国和西方在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城市设置方式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但西方学者用“公共经济学”的观点解释和研究都市化地区城市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问题的思路,对我国,尤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大城市地区城市间的利益冲突,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5都市区行政组织管理的法制建设

市场经济是个法治的经济,健全法制是生产力高度发展的条件之一。国家要依法治理,行政区划也要依法管理。美国的行政区划管理既有资产阶级政治的糟粕,也有人类行政管理的普遍经验。我们完全可以立足于中国的国情加以扬弃吸纳。在美国、法律的实施是市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我国也有必要通过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完善各项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将各市施政纳入法制轨道,让市政府自主地依照法律实行行政管理,并接受人大和上级政府的法律监督和公众舆论鉴督.逐步改革凡事均需逐级请示审批的人治传统习惯,以利于提高行政效率,适应灵活多变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需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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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张玉枝,蒙特利尔大城市地区的政府组织及其思考.中国方域,1995〔1):24一26

10同3

11同5

市政管理论文第3篇

关键词:市政工程市政工程;设计阶段;造价管理

1前言

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关键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关键,设计阶段作为市政工程建设的开头工作的开头工作,对其进行科学的造价管理工作可以有效的保证市政工程的建设质量市政工程的建设质量,市政工程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包括对于招标的管理括对于招标的管理、设计人员的管理等,由于目前市政工程的设计阶段受到种种因素的影响设计阶段受到种种因素的影响,还存在很多问题,本文就这些问题进行具体的分体问题进行具体的分体,并提出一些相应的解决措施,以供相关的人员进行参考的人员进行参考。

2市政工程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管理的价值

2.1促进市政工程建设的进行

市政工程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是市政工程整体造价管理的基础和前提管理的基础和前提,因此做好市政工程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有利于提高市政工程建设的整体质量管理有利于提高市政工程建设的整体质量,在实际的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程建设过程中,优秀的市政工程都是有高质量的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完成的设单位完成的,市政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可以提高市政建设单位的建设质量建设单位的建设质量。

2.2可以确定市政工程造价结构

在市政工程的的所有项目中在市政工程的的所有项目中,市政工程的造价结构取决于市政工程设计阶段于市政工程设计阶段,因此要合理的控制和管理市政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计阶段的造价管理,这不仅有利于市政工程可以尽快的进行施工施工,还可以确定市政工程的造价结构,通过市政工程造价的结构确定可以促进市政工程的成本控制结构确定可以促进市政工程的成本控制,促进市政工程的建设建设。

3市政工程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3.1设计阶段招标工作不科学

目前大多市政工程的招标主要注重于形式而没有把招标的价值更好的发挥出来的价值更好的发挥出来,具体的问题是:市政工程的招标人员专业技能不足和素质不高专业技能不足和素质不高;招标的流程不按照规定进行;没有遵循先选设计单位技术先进遵循先选设计单位技术先进,设计质量高,其次注重设计单位的功能齐全的功能齐全,最后注重设计单位价格是否合理的原则;设计阶段的造价与中标后实际的造价相差太大段的造价与中标后实际的造价相差太大;招标的工作没有进行造价因素考虑等等行造价因素考虑等等,这些现状和问题影响了市政工程设计阶段管理阶段管理。

3.2设计阶段准备工作不够

市政工程单位为了尽快的进行施工市政工程单位为了尽快的进行施工,在设计阶段存在准备工作不充分备工作不充分,具体的表现为:市政工程设计时候没有进行实际的工程进行勘察际的工程进行勘察,进行具体的工程数据测量,大多市政工程会认为设计前的勘察会造成造价的预算超支会认为设计前的勘察会造成造价的预算超支,往往忽略了设计之前的勘测计之前的勘测,然而设计阶段进行勘察的费用很少,占工程造价费用不到1%%,但是却能影响到工程造价的三分之一;市政工程几乎涉及的工程都是出现在城市中工程几乎涉及的工程都是出现在城市中,在设计的时候没有市政的其它部门进行沟通市政的其它部门进行沟通,在施工的过程之中经常会出现市政管线被挖出来政管线被挖出来,这会造成施工工作的不便,影响到工程造价造价。

3.3设计周期太短

市政工程设计阶段的时间安排不合理市政工程设计阶段的时间安排不合理,市政工程单位为了进行工程进度的加快了进行工程进度的加快,会出现压缩设计时间,设计后也不做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分析研究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分析研究,有时候会跳过设计方案可行性分析研究分析研究,直接进行施工图纸的设计,在施工的过程中进行一边施工一边设计边施工一边设计,这种情况无法进行造价管理。另外市政工程单位给予的设计时间过短程单位给予的设计时间过短,不能保证设计的质量,这对于工程造价预算工作来说更加的不利程造价预算工作来说更加的不利,设计阶段的工作不做好,对于后期阶段的工程造价也会带来很对问题于后期阶段的工程造价也会带来很对问题。

3.4市政设计阶段设计与造价脱节

目前市政工程单位内部的设计人员只管设计目前市政工程单位内部的设计人员只管设计,造价工作人员只负责造价工作人员只负责造价工作。设计人员在设计的过程中,一方面设计人员只注重设计方面工作计人员只注重设计方面工作,没有进行经济方面的考虑;另一方面设计人员为了保证自身的设计风险方面设计人员为了保证自身的设计风险,把设计的安全系统有意的进行提高有意的进行提高,使得在造价管理时候出现过多的预算。另外市政工程的造价人员也没有积极参与设计工作的意识外市政工程的造价人员也没有积极参与设计工作的意识,做好与设计部门之间的联系好与设计部门之间的联系。

4市政工程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管理问题的对策

4.1做好市政工程的设计招标

市政工程的设计招标工作可以有效的控制造价管理市政工程的设计招标工作可以有效的控制造价管理,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好坏直接影响着造价工作的预算计单位的设计方案好坏直接影响着造价工作的预算,要做好市政工程的设计招标工作市政工程的设计招标工作,具体的方法有:建立完善招标制度度,进行科学的设计项目评估办法,保证设计单位的竞争公平合理合理,市政工程可以参考国家招标相关的文件,例如《中华人们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们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们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等等等,进行设计招标工作完善。然后可以在招标的过程中引入竞争机制引入竞争机制,选择合理、经济的设计方案。

4.2做好设计阶段前期的工作

市政工程设计阶段的前期工作市政工程设计阶段的前期工作,包括设计信息的收集,设计人员进行市政工程的勘测计人员进行市政工程的勘测,具体的做法是:设计人员到工程的现场进行勘察的现场进行勘察,检查市政工程地基、旁边建筑物、绿化带位置等等信息的考虑置等等信息的考虑,并利用先进的分析技术来进行最佳设计线路的确定线路的确定,比如使用BIM技术技术,通过BIM技术技术,能够对于设计人员的设计进行很大的技术支持计人员的设计进行很大的技术支持。

4.3制定合理的设计周期

市政工程的设计阶段需要有较高的设计质量市政工程的设计阶段需要有较高的设计质量,首先在设计周期上给予合理的安排计周期上给予合理的安排。设计工作是属于一个需要进行不断设计断设计、思考的工作,这需要一个合理时间,同时设计人员还要与造价人员进行合作交流要与造价人员进行合作交流,进行设计方案的分析和研究,一般在市政工程设计阶段需要的时间为一个月左右般在市政工程设计阶段需要的时间为一个月左右。

4.4设计的技术与造价控制进行紧密结合

在市政工程单位内部在市政工程单位内部,工程的设计要与造价部门进行紧密的结合密的结合。首先是,设计人员要具备一定的造价知识概念,提高自身的造价方面素养高自身的造价方面素养,在进行设计的时候要考虑到经济效益益,比如对于工程预算定额、施工材料预算价格以及能够按照市政工程的投资预算进行科学的设计方案设计市政工程的投资预算进行科学的设计方案设计。其次是造价人员要和设计人员进行交流和沟通人员要和设计人员进行交流和沟通,把造价方面可能会遇到的问题与设计人员一起分析的问题与设计人员一起分析,在设计方案上进行有效的规避,努力做到在设计阶段造价成本的最低努力做到在设计阶段造价成本的最低。

5结束语

通过以上的分析和探讨通过以上的分析和探讨,目前市政工程在设计阶段还存在很多问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会影响着工程的造价管理,同时还对市政工程质量带来影响对市政工程质量带来影响。因此市政工程单位要积极主动的发展问题发展问题,并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问题的解决,促进造价工作的管理价工作的管理。

作者:潘捷 单位: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参考文献:

[1]陈家慧.浅论市政工程设计阶段造价控制[J].工程技术:引文版,,2016(6):219.

市政管理论文第4篇

一、建立公务员制度

公务员制度是国家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一系列具体制度有机构成的法规体系和管理体制。政府的行政管理要想有效运行,就必须拥有高素质、专业化的国家行政管理队伍。从公共行政学的角度来看,公务员制度是适合一般管理规律的政府管理体制,具有非常深刻的科学内涵。公务员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政府选拔优秀行政人才,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实现政府公务人员职业化,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激发政府工作人员热情,保持政府廉洁高效。

深圳市经过“从易到难,循序渐进”的不断探索,全面建立公务员制度。深圳先后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构成公务员管理的制度支撑,建立起公务员人才选拔、人员流动和利益保障机制。在公务员选拔机制方面,深圳市规定,凡属需补充公务员的单位,必须根据编制和职位空缺情况申报计划,不摘各自为政,由市里统一招考;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人员;面试考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如果参考人员全部不合格,则下次再行公开招考;注重公开,做到招考职位、名额、条件、成绩、结果公开,实行“阳光下的竞争”,同时还注意打破地域和身份的限制,进一步优化人才的来源,使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这也是建立公务员制度最重要的意义。在公务员流动机制方面,深圳通过健全公务员的退休、考核、纪律奖惩、职务升降、辞职辞退以及交流回避等制度,增强出口渠道,使公务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建立起合理有效的流动机制。在公务员流动机制中,深圳注重发挥考核的关键作用。1995年,深圳在以往考核的基础上,尝试在国家人事部规定的优秀、称职、不称职三档之中增加规定基本称职一档,从1996年开始凡是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的人员,一律停止公务离岗培训,培训不合格以及合格后不服从安排的,均予以辞退。在公务员利益保障机制方面,深圳规定公务员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享有相应的权利:实行全国统一工资加特区津贴的工资制度;建立申诉控告制度,对于机关作出的涉及公务员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有关机关提起申诉;对于侵犯公务员权利的行为,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控告;建立相应的住房、社会保险等福利制度,保证公务员队伍的稳定。

深圳通过公务员制度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国家行政管理队伍,提升了政府行政能力。但深圳公务员制度在运行之后也存在一些问题:职位分类不够科学合理;公务员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设置不够科学;公务员考核存在形式化的倾向,考核内容空泛,考核指标体系缺乏针对性,考核结果没有起到激励的导向作用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会影响公务员制度功能的发挥,深圳公务员制度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以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推进公务员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录用、考核、奖惩、培训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公务员队伍。

二、改革审批制度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审批作为政府管理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手段,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传统审批制度的弊端不断显现:审批事项过多过滥,审批程序烦琐,效率低下,妨碍市场机制的发挥;审批权力与责任脱离,与权力主体利益挂钩现象严重;审批行为不规范,自由裁量权大,缺乏有效监督机制。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需要对审批制度进行改革。深圳自建立经济特区以来,围绕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机构,先后进行过多次政府管理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作为传统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从而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与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形成相适应,深圳有关社会活动的审批项目已经成为审批项目的主体;二是审批权限的主要执行者是主管部门,而不是政府序列中的综合协调部门;三是主管部门保留的审批权限,仍对资源配置过程和方式有重要影响,突出地表现为限制市场进入和限制市场竞争以及限制市场化的范围。从这个角度来说,审批成为深圳政企不分的最后纽带。

深圳率先在全国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对能够由市场调节的坚决取消审批;对继续保留的审批和核准事项依法进行规范;尽量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改进审批方式,增加审批透明度,制订严密的审批操作规程,同时注重审批后续监管,正确处理好“放”与“管”的关系。

深圳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第一次改革将政府审批(核准)事项由原有的1091项减少到628项,减幅42.4%;第二次改革在第一次改革的基础上(加上国家和省下放的44项),再减少277项,减幅41.2%,两次改革共减少审批(核准)事项740项,减幅65.4%。其中第二轮改革在市、区、镇(街道)三级同时进行,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在前两次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深圳在2003年出台《关于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正式启动深圳市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和核准事项在上两次改革减到385项基础上,再减30%,审批时限缩短30%。同时提出要坚决防止只是简单地合并一些审批项目或者裁减一些无关紧要的项目,而对那些涉及部门利益、“含金量”高的项目紧抓不放,从而将审批制度改革推向新的阶段。

深圳率先进行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突出成就,对全国产生了示范作用,审批制度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以传统的管制和审批为特征的行政管理模式,对深圳市场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加入WTO后深圳政府改革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审批制度改革也面临着困境,存在一些比较尖锐的问题,尽管行政审批的数量大幅减少,但一些根本性的行政审批没有变化,而且体制改革的问题也无法量化,仅仅从数量的缩减得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根本性突破的结论似乎并不科学。尽管处于改革最前沿,但深圳是中国的深圳,国家的传统职能,即计划经济下的政府职能,在没有完全转变的情况下,就会有惯性的延续力量,在惯性的作用下,传统职能会以各种方式强制性地影响和渗透它的每一个组成部分。传统行政管理体制要求深圳与它保持一致,如中央有审批,深圳也得有审批,内地有审批,深圳也得有审批。深圳的审批制度改革遇到的阻碍有些是深圳自身无法解决的,需要中国政府改革的整体推进。2004年5月,国务院决定国务院部门第三批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495项,加上前两批已取消和调整的项目,国务院部门共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1806项,占总数的50.1%,2004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按照合理与合法、效能与便民、监督与责任的原则,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都进行了规范,对行政审批权力、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是我国行政审批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重要标志。这种宏观环境的改善,对深圳的行政审批制改革产生巨大推动作用。

三、推进政府机构改革

深圳市在中共*闭幕后不久召开了一个小范围的讨论会,议题是根据*报告提出的“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经过酝酿,“行政三分制”方案逐渐浮出水面。深圳作为中央编制办选定的试点,“行政三分制”方案的提出,标志着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拉开序幕。

政府机构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盲目追求政府机构的压缩和减少,而不重视优化组织结构,难以避免“精简一膨胀一再精简一再膨胀”的恶性循环。以往的政府机构改革坚持一种职能由一个部门管理的设置思路,必然导致政府机构庞大。随着现代公共事务的内在联系日益紧密,政务综合管理成为政府机构设置的主要趋势,行政三分制可以说是对大部门体制改革的初步尝试。

“行政三分制”主要借鉴香港和英联邦国家行政改革的经验,但在运作机制上也会引入美国、北欧等国家的一些经验,其主要内容是将行政管理职能分为决策、执行、监督三部分,在相对分离的基础上,三者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相互协调。“行政三分制”方案的构想是在事务分析、职能分析的基础上,以大行业、大系统的方式设立决策部门,并就每个决策部门关联的业务设若干个执行局,决策权在决策局,执行权、审批权在执行局;决策局只管决策,而执行局则是单一的执行;单独设立监督部门,监察局、审计局地位相对独立,部门首长直接对市长负责。在方案的设计者看来,“行政三分制”具有很强的创新意义:(1)通过合理分解权力,实现权力的有效制约,使决策更民主、科学,执行更透明、公正,监督更有效、有力,避免权力过于集中在某一部门、某一环节而导致失范的现象;(2)通过规范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使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形成整体合力和制衡效应,防止权力滥用;(3)有助于解决公共管理的主体多元化问题,建立低成本、高效率的服务型政府;(4)有助于实现行政管理民主化、科学化,通过听证、议政、民意调查、专家咨询、市民参与等行政参与新方式,广泛吸纳民意,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形成决策方案,从而大大地减少决策失误,提高决策质量和决策水平。行政三分制的实施,将使政府从“全知全能”转变为“有限责任”,从权威命令转变为科学决策,从人治管理转变为依法行政,从“传统部门利益型政府”转变为“现代公共服务型政府”,因而成为“今后20年政治改革的第一步”。行政三分引起了海内外广泛关注,深圳也在期冀凭此重塑“改革先锋”的光环。但在实践中,“行政三分”改革并没有坚持下去,原因是多重的,但是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缺乏内部的改革动力。被认为在深圳有“八分胜算”的“行政三分”改革,对利益的触动比以往任何一次改革都大,因而受到的阻力也比以往任何一次改革都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需要环环相扣的政府部门的积极支持,但是政府会操纵不合他们利益的政策的实施过程,使之变形,甚至流产,对于政府体制改革而言尤其如此。“行政三分”主要涉及的是局级干部的权力和利益,所有机构重新设置,有些局将被取消,局长们面临整体“洗牌”的问题。逻辑严谨,措辞铿锵的改革方案面临着来自政府内部的改革阻力,高层达成共识的改革意愿并没有使政府内部的消极者执行这些方案。2004年3月《深圳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出台,经过多次修改的试点方案与舆论所期待的将行政体制中的决策、执行、监督三者分离的设计相比,已发生了很多实质性的变化。“行政三分”的失败并不能否定其合理性,中共中央新近出台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这或许是对深圳当年改革意义的最好评价。

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法治是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也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法治意味着治国方略的重大转变,标明“自尊自主的人文生活、理性规范的社会合作、亲和可敬的司法正义以及有效节制的政府权力”的理念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诉求。深圳获得立法权之后,积极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在经济立法、社会立法和行政立法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就。法治与市场经济良性互动,特区法治程度不断提高,是深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建设法治政府,坚持依法行政,将公共管理和行政行为纳入法制化轨道,既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也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是衡量国家法治化程度的重要标尺,在向法治国家迈进的历史进程中,最大的障碍始终是法律的权威难以建立,中国传统政府人治色彩浓厚,习惯将政策和命令放在高于法律的位置上,法治的基础薄弱。

市政管理论文第5篇

市政道路施工组织的设计内容不够全面、不够细致,工程的设计人员和工程的施工人员缺少必要的交流,设计师们在进行道路设计的时候,只是依据自己的想象来完成,没有把工程施工的具体问题放在首位,对于工程后备量的情况没有进行认真的分析,这是十分大意的。由于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没有较好的衔接,造成了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出现了分离,致使整个工程好像就没有设计一样,使工程受到影响。

2施工管理经验匮乏

在工程施工的时候,工程的管理者没有充足的经验,这是十分关键的影响因素。在市政道路施工时管理人员的工作是十分重要的,他们协调工程的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之间的关系,对于工程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都要进行协商。但是工程的施工管理人员经验比较的匮乏,导致许多的问题随之产生,有时候工程的施工质量会因施工管理的散漫而受到制约。

3提升施工管理的方法

3.1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要想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就要注意下面几个方面:第一,依据市政道路的实际状况,工作人员要事先做好勘察、检测工作,把勘察得到的数据作为基础信息,有目的、有计划的做好各项计划,例如组织施工、原材料的选择、工程的施工速度以及工程的施工器械等等。第二,市政道路施工的特点为环境繁杂、不稳定,在施工准备阶段做好各项预测工作,对于工程的施工速度进行合理的掌控。第三,为了更好的管理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企业一定要了解工程施工图纸的详细信息,做好审核工作,对于图纸的信息进行全面的掌控,对于工程施工的有关单位做好协调工作,提升施工管理有效性[2]。第四,市政道路的所有管线的性能和埋设地点要了如指掌,注意施工的先后顺序,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

3.2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的管理

根据有关信息显示,在市政道路施工的过程中,施工材料的费用占整个工程的一半。换句话说就是合理的使用道路施工材料和机器装置可以对工程的造价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科学合理的掌控施工材料和机器装置可以对工程的造价带来深远的影响。整个工程的关键环节就是科学合理的使用施工材料和机器装置,依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合适的工程施工工作人员,择优选取,从而使工程的施工材料和机器装置得到科学的使用。

3.3施工技术和工序科学的管理

市政道路施工的时候,施工技术制约着工程的施工质量,首先要有合理的施工办法,方能开始施工,因此在工程施工以前一定要掌握技术指标。施工的时候,工程的施工方想要变更施工方案就要依据有关文件进行变更,科学掌控工程的施工技术,只有这样方能出台科学、合理的工程施工技术[3]。对于工程的工序进行科学的管理,可以较好的掌握工程施工质量出现问题的缘由,进而使市政道路的整体施工水平得到提高。所以一定要对道路的施工工序进行科学的掌控,创建和工程施工工序相协调的监督检查机制。

3.4创建高质的质量管理体系

只有出台以控制工程质量为出发点的质量管理标准,才能使市政道路的施工质量得到优化,把工程的质量标准放在核心地位,以质量监督标准为依托,创建高质的质量管理体系。依据工程的实际状况来督查工程的施工质量,定时的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确保工程的质量管理体系真正地得以实现。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来监督工程的质量,以工程的质量自检、自控系统为基础,全方位的掌控工程的施工质量,确保工程的质量标准得到真正的实现[4]。在市政道路施工的时候,如果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出现矛盾,要以质量为核心,认真执行道路质量管理责任机制,确保工程的质量达到预期的目标。

4结论

市政管理论文第6篇

1施工前的准备

对于该条道路的施工,需要保证以技术无障碍为基础,对道路施工所具有的技术协调功能进行充分的发挥。首先,需要施工人员能够对道路施工的设计图纸进行充分的熟悉,并做好设计的交底工作,提前做好施工准备。施工管理人员方面,也需要能够对自身协调功能进行良好的发挥,通过对设计人员的组织使其同道路施工人员做好技术交底工作,以此保证班组以及施工队能够对设计意图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避免问题的出现。尤其是道路中涉及到不同工种结合施工的部位,更是需要设计、施工以及建立几方能够做好相关的研究与讨论工作。此外,还需要针对该工程明确项目领导与责任人,根据实际需求做好监理方以及施工方的管理工作,对重要的岗位提前指派人员进行现场管理。

2施工进度管理

对于工程进度管理来说,也可以说是一个具有着长期特征的工作,需要施工方能够通过工程进度会议的开展对工程施工中对工程进展产生影响的问题进行良好协调与解决,并通过针对性方式的应用对本工程的施工提供一个更好的施工环境。同时,单位相关工作人员也应当能够通过对现场人员跟踪的方式对机械设备以及施工材料的进场情况、是否严格根据施工设计方案开展工作等情况进行监督与把握,如果发现问题存在,就应当及时的将该问题提交到监理方,并由各方共同商议的基础上提出解决方案。

3施工合同管理

对于施工合同管理这项工作来说,主要由三方面所组成:业主方面,需要对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对于合同的执行情况做好检查工作,并对审查符合支付等报表工作进行审查,看对于合同的履行情况是否及时,保证合同执行情况的及时、正确。

4严格控制材料质量

对于施工材料来说,可以说是市政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砂石、水泥以及沥青等等,将直接对整个工程的质量产生影响。对此,就需要在工程施工开始之前能够严格按照设计图纸需求对相关材料进行采购,保证所选择材料的规格、性能以及型号等等都能够满足施工需求。而在实际采购环节中,则应当在保证材料质量的基础上对其所具有的经济性做好控制,保证材料的各项质量证书的齐全性,在材料进场时,也需要做好材料质量的检查,如果经过检查不合格,则坚决不得进场。而在材料进场之后,则需要指派专人对其做好管理工作,通过对材料质量的控制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5提升机械化施工水平

本市政道路的施工中,也需要积极引进先进的压路机以及碾压设备等,以此在提升施工效率的同时最大化的提升工程质量。而在具体对设备进行选择时,也需要避免对设备进行盲目的选择,而是要通过对工程性质以及规模进行良好掌握的基础上以更为科学、合理的方式对设备的种类以及型号进行选择。

6现场施工管理

6.1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整个市政工程施工中的一项重要要求,尤其是对于在城市密集地区进行施工的道路工程来说,更是需要施工企业能够严格树立起安全施工的理念,对安全管理各类制度做好完善工作,进而在整个道路施工的过程中都能够对该安全管理理念进行贯彻执行。此外,市政宣传部门也应当能够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对安全和施工的宣传工作进行加强,并通过强化施工人员操作技术、安全意识的方式和夜间施工作业注意事项保证该工程的安全、顺利施工。

6.2成本管理

对于成本管理来说,其则要求在市政道路施工的过程中能够树立起以成本为基础的观念,通过对自身成本管理制度的完善以及施工方案的优化来做好项目的成本控制工作。而在现场施工作业中,也需要能够将成本管理工作的理念深入到每一名工作人员心中,避免在施工环节中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二结束语

市政管理论文第7篇

1.1人员因素

作为工程项目的设计者、组织者和操作者,人在工程质量中起着决定性作用,人员的工作能力、责任心等素质直接影响着工程质量。德国的一项调査研究数据表明,75%~90%的质量事故是人为因素造成的[1]。可见,管理好人员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在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一定要做好人员的组织分配工作,并依据各自的责任目标进行分级管理及岗位教育,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及质量责任意识,从而提高工程的整体质量。市政工程项目施工是一个系统工程,项目管理人员首先要将项目目标进行分解,明确个体的分工,确实做到“责任到人”,并对技术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而管理人员自己在具备专业知识的同时还必须具备较高的协调能力,这样才能创造一个和谐的工作氛围,提高工作效率。

1.2材料因素

材料是工程得以顺利进行的物质基础和条件,没有材料,工程就无法进行,而没有好的材料,工程的质量就得不到保障。通常情况下,市政工程建设所用材料品种少,数量大,因而材料对于市政工程的整体性能来说影响尤为明显。但是现实中,由于原材料在施工成本中占到60%左右,施工单位为了节约成本增加效益,就会出现偷工减料的现象,产生质量问题[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相关人员在材料的采购、验收、保管、使用方面都应把好关。相关人员应该根据工程用量及施工条件估摸工程进度,从而确定材料采购时间以及采购量,既要保证施工所需,又要尽可能避免材料过度存货;在所购材料的验收环节,一定要把好数量关和质量关,做好记录;登记之后按照各种材料的性能进行分类保管,避免损坏;施工中既要杜绝偷工减料,也要避免铺张浪费,要在确保工程质量与进度的前提下,获取经济效益。

1.3设备因素

设备作为市政工程的施工工具,直接影响着工程的质量和效率。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工程的机械化程度也越来越高,对施工人员的要求也随之提高。工程开工前,相关技术人员应该依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包括施工条件、施工员文化程度、资金等,选用先进机械设备,在确保工程安全性能的前提下提高工程效率,节约人力成本,提升经济效益。使用机械设备前,一定要对操作员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同时,还要普及设备的日常保养及维修常识,并分配专人进行管理,以满足工程建设需求。

1.4方法因素

市政工程建设“方法”指的是整个施工周期中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施工工艺流程,工程检测手段和组织措施等。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先进的施工工艺、恰当有效的施工组织都是好质量、高效率工程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在制定施工方案时,必须依据工程实际条件及施工目标,结合技术、管理、工艺、经济等因素予以综合分析,力求做到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工艺先进、措施得力、操作方便,有利于提高质量、加快进度、降低成本[3]。先进工艺及科学技术则是提高效率的重要手段。如搅拌沥青。传统施工中多采用热拌沥青,超高温状态下,既污染环境又伤害身体,如果采用温拌技术,节能的同时还有效减少了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排放。

1.5环境因素

制约市政工程施工的环境因素众多,包括自然环境、技术环境、体制环境、政治环境等。市政工程施工受天气状况影响较大,冷冻、暴晒、雨雪等都会影响工程施工,如在混凝土道路路面工程施工中,就必须做好防雨、防冻、防晒等工作,当气温达到0℃甚至0℃以下时,必须对路面采取必要的保温保护措施,而当气温过高时,则必须采取遮挡和适时养护手段。工程施工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新科技的应用程度都直接影响着工程的质量以及经济效益。而施工单位的管理方式以及体制结构等关系到施工质量的结果和效率,不合理的体制结构势必会阻碍工程顺利施工,而体制障碍的消除必然会推进工程的管理水平。此外,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政府行为等外政治环境也对工程的顺利施工及技术投资等有着一定的影响。

2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施工方重视程度不够

有些施工单位自身资质不足还是认为工程比较小,把从其他地方找来的施工组织设计稍作修改就算完成任务,不根据图纸及实际情况编制,照搬照抄,针对性较差[4]。有些工程甚至存在违法分包和转包现象,给工程安全带来很多隐患。有的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人员、技术等投入不够,严重影响着工程进度。有的施工方着眼于眼前利益和个人利益,施工设备投入不足,原料上偷工减料,并疏于对技术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不仅降低了工程效率,而且隐藏着许多安全隐患。

2.2监理方质量监督不到位

监理本来是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把关控制的,事实上,有些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存在着严重失误,他们有的监理员自身专业素养不高,并没有相应的工作能力;有的监理员贪一己之利,出于小恩小惠,对质量监督力度不够;有的监理员长期和施工方打交道,碍于面子,对工程质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种种行为使得监理工作很多时候只是流于形式。

2.3业主管理不到位

业主身份、背景相差很大,有的业主自身综合素质较高,但是片面追求工期,造成工程质量低下。他们认为由于市政工程投资多为财政拨款,政府承担着工程施工中的风险,同时还有相关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自己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障碍清除协调动作迟缓,并忽视了对工程质量的管理。还有的业主本身就缺乏行业管理资质,专业能力与管理协调能力低下,盲目指挥,造成工程进度迟缓甚至不必要的返工。

3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中存在的对策建议

3.1整顿规范市场秩序

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是多个环节共同牵制、共同作用的结果,要想提高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及速度,就必须整顿规范相应的市场秩序。首先政府要加强对所有工程从业人员的安全宣传与教育工作。由于工程涉及人员众多,并且有不少临时工,他们文化程度不高而且日常干活较为松散,要想由政府部门集中起来对其进行培训较为困难,因此对工程安全意识的灌输以及施工技术的培训,要分层一级一级进行培训,这个培训不是一蹴而就,而是要经过多次反复教育。其次,要完善招标制度。在招标过程中,要确实做到过程公开化、公平化、专业化,必要时可以由业主对施工方、监理方、材料采购源进行分开招标,而不是一切交由承包方负责。除此之外,还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实行政企分开制,法人全权负责制。有关部门对申报单位以及工程都要进行严格审查,看其是否具备相关资质以及开工条件。质监部门对工程要进行全程监督和不定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果造成工程事故的,要对事故原因进行严查,并依据事故程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惩治。

3.2强化责任意识

市政工程施工要切实做到保质保量、高效节能,就需要各方参与者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共同努力。从工程招标、原料采购、保管和使用、施工到验收,明确责任,切实做到责任到人。在工程招标阶段,相关部门要严格审查投标单位施工资质、以往工程状况以及图纸设计,从源头把好工程质量关。施工单位在中标之后要由专人进行原料市场的调查,查验所选供货商的经营证件,有条件的可以抽取所需材料送交工程监理部门与质监部门进行检测,确认合格后签订供货合同。在采购过程中,承包商应派专人按照所签合同进行材料品名、数量、规格、质量的验收与登记,施工中所领取材料均需要工程负责人进行签名登记,如果出现数量、规格方面的差错,将作为第一责任人接受调查。施工中也要实行领导负责制,可以是分段负责,也可以是分类负责,而在后期的工程验收中,要严格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等,认真评估工程质量状况并建档管理。

3.3优化施工组织设计

优化施工组织就是要依据工程特征和目标,从现有条件出发,整合各种资源等生产要素,制定出合理可行的施工方案。在施工方案设计过程中,施工单位要动员项目部员工积极参与,集思广益,因为项目部员工长期在施工现场,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影响因素体会更深。施工单位要以扎实的专业理论与丰富的管理经验为依据,结合员工的施工实践,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对施工条件、工期、资金、人员等因素的分析,制定出最优方案。

3.4加强施工质量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