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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工作方案(合集7篇)

时间:2023-03-06 16:04:04
协会工作方案

协会工作方案第1篇

协会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曾盛如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

协会工作目标

协会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围绕新农村建设和农村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工作。今年重点在全乡农村评选一批诚信农户和“百佳”诚信示范户,这是宣传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倡导乡风文明的过程,也是农民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管理的过程。通过评选活动,提高农民群众诚信意识,推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的新农村建设。

评选范围

全乡所有农户,按户为单位申报(以户籍为准)

参评条件

凡家庭成员无严重违反综治规定、计划生育政策和不良信用记录的行为(见市评选实施细则)。

评选标准(共100分)

1、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心社会公益事业(10分)

2、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10分)

3、家庭和睦,积极履行家庭成员间应尽义务(20分)。

4、勤劳致富,积极生产,不好逸恶劳(10分)

5、落实计划生育各项政策(10分)

6、合理诉求,不参与非正常集体上访(15分)

7、不违章建房,不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15分)

8、保护生态,不盗砍滥伐林木和偷猎野生保护动物(10分)

9、奖励分:2008年以来获得各级荣誉(提供复钙,不重复奖励)

①被所在乡镇党委、政府表彰的奖励5分;

②被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委表彰的奖励10分;

③获得南平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委表彰的奖励15分;

④获得省委、省政府、省文明委表彰的奖励记分20分。

符合参评条件的农户,根据上述评选标准评分(含奖励分)。得分在60分以上的农户,可以被推荐为诚信农户;并以行政村单位,在85分以上的农户中,推荐相应名额农户从得分由高到低参加“百佳”诚信示范户评选。

评选程序

(一)诚信农户

评选“诚信农户”活动采取“四评二榜”程序进行。

1、家庭自评。由户主召集家庭成员,对照标准,自评得分。

2、小组初评。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户代表会,对各申报家庭进行初评。并将评分结果公示7天,收集小组内村民的反馈意见。

3、村评议会复评。由村评议会根据各村民小组初评情况进行认真复评,并将复评结果公示7天,对村民反馈意见认真查实。

4、乡(镇)总评。各乡(镇)、街道、农茶场对各村推荐的诚信农户进行严格的审核、总评,确定“诚信农户”名单并上报市农村诚信协会办公室备案。

(二)“百佳”诚信示范户

1、各行政村,按村民户数多少分别推荐1-3名“诚信农户”作为“百佳”诚信示范候选人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列,由乡诚信协会汇总审核上报市诚信协会。经市综治、计生、金融等部门审核后进行网上公示,设立举报电话,认真核查反馈意见。

2、“百佳”诚信示范户的产生由乡(镇)推荐、网络投票、市诚信协会评审三部分组成,实行百分制,其中乡(镇)、街道、农茶场意见和诚信协会评审意见各占40分,网络投票20分。

奖励优惠措施

诚信农户和“百佳”诚信示范农户享受待遇:

1.农村信用联社贷款优先、利率优惠。被评为诚信农户,信用贷款授信3万元,利率按信用社同期贷款利率优惠5%,被评为“百佳”诚信示范农户的,信用贷款授信5万元,利率按信用社同期贷款利率优惠10%。

2.参加“新农合”的诚信农户,户主一人个人缴交部分由市财政支付(不重复享受)。“百佳”诚信示范农户享受计生协会“幸福工程”条件的无息借款5000元。

3.在义务教育期间,诚信农户子女在辖区内学校就读期间,减免学校所需缴纳的所有费用;在本市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过程中,如遇同等条件的,则予以优先录取;“百佳”诚信示范户子女在参加中考时,可享受加5分待遇。

4.市林业局给予优先办理林权抵押贷款,对“百佳”诚信示范农户优先享受林权小额贴息贷款。

5.市农业局优先无偿提供技术服务。“百佳”诚信示范农户在购买国家规定的享有补贴政策的农业机械时,在由中央补贴的基础上,由市财政再给予5%的补贴。

6.对诚信农户实行政策优先,并在农村扶贫开发、造福工程、改水改厕、烟叶种植等项目中,享受一定优惠。

7.“百佳”诚信示范农户家庭成员可全年免费进入主景区。

8.“百佳”诚信示范农户在购买烟用机械时(指整畦、覆膜一体机、培土机),在享受原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烟草部门再给予10%的优惠。

9.本地新闻媒体刊载、播出“百佳”诚信示范农户的先进事迹。

评定年限

诚信农户、“百佳”诚信示范户每年评定一次,各项优惠待遇有效期为一年,有违法违纪行为,称号和待遇随即全部取消。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农村诚信体系建设,是促进农业经济健康发展、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手段,各村、各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促进契约诚信、守约履责,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诚信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工作做实做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将评选“诚信农户”活动作为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工作来抓,要成立村“诚信农户”评议小组,小组成员从新农村自治理事会成员中选聘组成(人员总数不少于5人,总数应为奇数),制定工作方案,负责本辖区的诚信农户评选工作。

(三)广泛发动宣传。把宣传发动作为整个评选活动的首要环节和重要前提,运用各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大张旗鼓地宣传评选诚信农户的目的意义、评选条件、步骤和优惠奖励措施,要把争做诚信农户不仅是一种荣誉称号,更是一种资源、一种环境,是享受社会优质服务的通行证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促进千家万户积极争创诚信农户的良好氛围。

(四)认真组织实施。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以保证评选活动的顺利实施。乡直各有关单位也应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各村要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

1、5月--6月宣传发动阶段:各村、乡直有关部门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7月--9月组织评选阶段:各村按评选程序,组织开展家庭自评、小组初评、村评议会复评,再由乡农村诚信协会进行审核、总评。

3、10月--12月评选百佳阶段:在诚信农户的基础上评选“百佳”诚信示范农户。

协会工作方案第2篇

一、时间安排

2014年12月20日—2015年1月20日

二、步骤方法

(一)宣传发动

各村计生协会应在党工委、办事处及村支部的领导下,采取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议、骨干培训、开课活动、广播喇叭、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品等多种形式,广泛发动,最大限度地组织动员会员群众踊跃参与,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换届选举

村计生协会要按照精干、务实、高效的原则,选好配强村计生协会理事会领导班子,完善工作网络。设会长1人、副会长1人、秘书长1人。会长一般由村支部书记担任,副会长一般由村两委委员担任,秘书长由村计生主任担任。理事会组成:1000人以上的村由7人组成,1000人以下的村由5人组成,300人以下的村由3人组成。小组长一般由会长提名,理事会任命,按照居住相近,便于活动的原则划分会员小组,原则上每15人左右设一个会员小组。调整强化“四个服务小组”责任,整顿优化会员队伍,按照要求及时吸纳新会员,确定联系户1-2户,会员人数达到村总人口的10%以上,要统一颁发《会员证》。

(三)换届选举的基本程序:

召开换届选举领导小组会议和理事会议。推荐新一届协会理事会候选人,制定选举办法和会议议程。具体程序:

一是召开会员大会,通过理事会候选人、会议议程和选举办法。为确保选举的有效性,参会会员须达到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二是由会长报告第八届协会工作。

三是选举理事。为扩大影响、增强效果,可经换届领导小组提名,由会员直接选举产生会长、秘书长。

四是新任会长讲话。

五是新任会长现场任命小组长,划分会员小组和四个服务小组。

六是召开新一届理事会议,进行职责分工。

七是在公开栏中公布新一届理事会、四个服务小组、会员小组及联系户名单。

八是将大会材料整理存档,填写新的协会组织网络档簿记录,建立新入会会员档案,并上报给镇计生协会备案。

对开不起会员大会的村,可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采取流动票箱的方式进行选举,但参选的有效票数要达到会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其它程序相同。

(四)职责落实

新一届理事会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岗位分工,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协会工作制度,开展协会知识培训,按照上级协会部署,研究制定下一步协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服务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村计生协会换届工作群众性、政策性强,要高度重视,成立计生协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部署,积极搞好筹备,专门安排会议,明确换届时限,明确人员分工,明确任务责任,做好指导工作。

(二)严格选举程序。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根据村两委换届完成情况,全面安排部署协会换届工作;要严格程序,加强督导检查,扎扎实实,严防走过场,确保村级计划生育协会换届选举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协会工作方案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防抗结合、以防为主”的减灾救灾理念,动员社会大众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参与减灾救灾工作,开展应急救灾志愿服务,大力宣传普及公共安全和应急防护知识,开展应急自救互救培训,参与突发事件隐患排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完善志愿服务的准入、管理、培训、激励和保障机制,建立志愿者个人信息库;推进志愿服务阵地建设,开展学校、社区、机关等场所减灾志愿服务活动;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志愿者参与应急管理水平;力争2015年底前,实现我市应急志愿者达到每万人有100名的目标,初步形成市、县两级志愿者队伍体系。

三、工作原则

1、参会自愿、注册免费的原则。减灾志愿者由个人申请,按照程序审批,统一免费注册,入会退会自愿。

2、统一标识、服从指挥的原则。减灾志愿者统一佩戴减灾志愿者标识(徽章),服从市减灾委的指挥,参与减灾救灾活动。

3、积极参与、义务服务的原则。减灾志愿者每年必须安排一定时间,不计报酬,单独组织或者参加集体组织的减灾救灾义务活动。

4、健全机制,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减灾志愿者招聘、培训、管理、激励、保障等机制,从实际出发,开展有声有色的减灾救灾志愿服务活动。

四、组建模式

1、人员组成:市减灾志愿者由市减灾委成员单位业务骨干和社会热心人士组成。面向社会广泛招募,鼓励和吸收有涉灾特长人员参加志愿服务。

2、业务培训:市减灾委成员单位业务骨干具有较好的减灾救灾业务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是减灾志愿者队伍的中坚力量,负责开展志愿者培训、协调和服务。强化业务培训,每年制定培训计划,分组培训和统一培训等方式,树立志愿服务通用理念,有重点地开展志愿者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志愿者服务减灾救灾工作能力。

3、组织模式:市减灾志愿者协会会长由市减灾委主任担任,常务副会长由市减灾委秘书长担任,秘书长由市减灾办主任担任。协会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减灾办主任兼任。协会由市减灾委统一领导,市减灾办具体负责协调日常工作,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全力协助,组织开展减灾救灾活动。县级减灾志愿者队伍,作为市减灾志愿者队伍分支,统一纳入市减灾志愿者队伍管理。市减灾志愿者队伍分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环境污染灾害和应急救灾服务等若干小组,组长分别由气象、国土、卫生、消防、环保和民政等相关部门业务骨干担任,负责小组成员业务培训,指导开展减灾救灾活动。

4、管理模式:减灾志愿者小组负责本小组志愿者招募、登记、管理、培训等工作,人员信息统一报市减灾办备案,由市减灾办建立全市减灾志愿者信息中心数据库,为志愿者建档备案。由市减灾志愿者协会制定统一的减灾志愿者标志标识,形成具备特色、整齐划一的减灾志愿者队伍标志、标识识别体系。减灾志愿者每年必须安排一定时间,统一安排参与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统一指令立即集结到位,在各专业组的带领下开展应急救援活动。

5、保障模式:根据减灾志愿者从事的业务性质,配备相应的减灾救灾装备。减灾志愿者队伍招募、宣教、培训、演练、装备和防护用品等经费,应列入政府减灾救灾预算,确保志愿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6、服务模式

减灾志愿者实行无偿服务,充分发扬志愿者的无私奉献精神,增进志愿服务经验,实践志愿服务誓言,提高志愿服务实效,发挥其在灾后重建和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减灾志愿服务阵地建设,以减灾志愿者小组为单位,每个小组固定联络一定数量的学校、社区开展防灾减灾教育活动;参与应急抢险救灾,协助开展赈灾募捐活动等。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应充分认识开展减灾志愿服务的重要意义,积极鼓励单位干部职工参与,负责志愿者小组管理培训的相关成员单位,应认真做好组织培训和开展防灾减灾活动。

2、加强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志愿者组织在组织、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工作中的作用,重点在学校、社区、机关等场所建立志愿服务站(点)。

协会工作方案第4篇

各县(区)工商局、分局个私协会:

根据《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章程》、《省私营企业协会章程》和市个私协会章程的规定,市个体劳动者第五届和私营企业第四届理事会于9月26日换届,任届期满,新一届换届选举工作,将于10月完成换届工作。为了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组织原则和组织领导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为要求,认真履行协会职能,提升协会工作的总体水平,扎实推进协会工作全面发展,通过此次改选换届,使协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各项方针政策,繁荣经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引导我市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构建和谐做出新贡献。

(二)组织原则。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接受上级组织领导,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

(三)组织领导。成立个私协会换届选举大会筹委会工作小组,组长:张水生(市工商局局长),副组长:莫试平(市工商局副调研员),成员:张志成(办公室)、黄美兰(登记科)、胡伟光(监管科)、李惠锋(机关服务中心)、黄辉(办公室)、杨志宁(个私协)、各县(区)个私协会秘书长。大会筹委会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个私协会,主任由秘书长杨志宁兼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指导、联系等工作。

二、参加会议人员名额分配

(一)代表及代表名额分配。代表名额总数为300人(包括文明诚信个体户、私营企业),由各协会组织推荐。名额分配如下:惠城区65名,惠阳40名,博罗40名,惠东40名,仲恺65名,龙门20名,大亚湾30名,代表名额个体、私营企业代表各占一半。

(二)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名额分配。理事由各县区推荐代表名额产生,惠城区、惠阳、惠东、博罗、仲恺各14名,龙门、大亚湾各7名,共84名。常务理事名额由理事会产生,名额分配:惠城区、惠阳、惠东、博罗、仲恺各8名,龙门、大亚湾各5名,共50名。副会长由常务理事会名额产生:惠城区、惠阳、惠东、博罗、仲恺各4名,龙门、大亚湾各2名,共24名。

三、会员代表产生条件

(一)拥护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身体健康,具有参政议政能力。

(三)守法经营,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

(四)热爱协会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五)在当地会员有较高的威望和影响力,并做出了贡献。

四、会议内容

(一)听取个私协会工作报告。

(二)表彰文明诚信个体户和私营企业。

(三)选举本届个私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秘书长、会长,聘请名誉会长。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换届工作重要意义,特别是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个私协会秘书长要落实好各项工作,精心组织,认真研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协会工作方案第5篇

为加强市科协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市科协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为目标,积极实施科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社会各界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科普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信息公开须遵循合法、真实、及时、公正、便于监督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及公开工作实行“谁制定、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市科协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相关各部室各负其责。

公开范围从20*年1月开始,由近及远,在确保完成20*年政府信息清理、公开的基础上,对过往历年政府信息进行全面细致的清理,以市人民政府网站及市科协网站为公开平台,审查后予以公布。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扩大公开的范围,构建公开的载体,使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力争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规范、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四、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市科协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协调宣部。

五、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职责

(1)负责市科协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2)筛选、校核各部室提交的需公开的政务信息

(3)编制、调整和更新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目录

(4)受理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工作

六、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工作职责及权限,市科协系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统计信息,市科协开展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事件及领导讲话,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七、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年2月底前)。

建立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方案,部署各项工作。

(二)信息收集、清理阶段(20*年3月10日前)。

市科协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对各部室(单位)提交的政府信息进行筛选、校核,对纸质文档进行电子录入,对各种电子文档按规定格式进行整理、编排,形成统一格式。

(三)信息编制及公开(20*年3月底前)

市科协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对已经清理出的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行信息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和公开信息的编制工作,并按规定程序深订购及时在本级政府的网站、查阅场所进行公开。

(四)整改完善阶段(20*年4月底前)

市科协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存在的问题,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完善。

八、措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市科协人员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以往工作成绩的基础上,寻找薄弱环节,查找工作差距,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协会工作方案第6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行政、加强监管、严格自律、规范发展的方针,集中整治当前行业协会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健全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促进行业协会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规范工作范围

专项治理规范工作的范围是:在省、设区市、县(市、区)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包括:商会、同业工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

三、规范工作主要任务

(一)查处行业协会违法违规强制入会、摊派会费、强行服务,未按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违反有关规定提供展览会、交易会、研讨会、培训、出国考察等方面服务,违规设立“小金库”、乱收乱支等行为。

(二)行业协会违反民政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67号)规定,依靠代行行政管理职能或凭借垄断地位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增加企业和社会负担的行为。

(三)坚决纠正将特定行业协会的服务作为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进行指定服务;坚决纠正干预行业协会自主开展活动的行为。

四、长效机制建设

(一)行业协会长效机制建设。健全行业协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党组织建设等)。

(二)完善行业协会监管体制。加强和改进行业协会登记管理工作,简化和规范管理内容的方式,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组织。

五、实施步骤

第一步:动员部署。20*年12月底前完成。由省、设区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和政府纠风办牵头,召开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人会议,学习有关政策规定,明确实施方案,提出具体要求。

第二步:自查自纠。2009年2月底以前完成。各业务主管单位要督导行业协会按照民发[20*]167号和冀发改产业[20*]1169号文件的要求,自查本行业协会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按文件规定整改和纠正。在此基础上,重点指导所属行业协会加强自律机制建设。自查自纠完成后,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向本级民政部门和纠风办写出专题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各行业协会要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上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及改进措施。

第三步:重点查处。在自查自纠的同时,各级民政部门和政府纠风办,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行业协会,采取抽查、暗访、审计等方法,获取证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公开曝光。

第四步:建章立制。2009年6月前基本完成。各级民政部门重点规范行业协会登记管理的内容和方式,严格规范年度检查的内容、程序和方法,建立经常性检查制度,加强执法监察队伍和设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组织。省工经联(经团联)结合行业协会管理实际,专题研究行业协会法人治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等问题,形成规范性文件,与有关部门会签后印发执行。

第五步:检查验收。2009年10月底前完成。省和各设区市民政部门、政府纠风办,对本级登记管理及下一级登记管理的行业协会专项治理情况,采取区分类型、随机抽查的方法,检验治理规范效果。各设区市民政部门和政府纠风办要向省相关部门写出专题报告。省民政厅、政府纠风办将在综合各地专项治理情况的基础上,视情进行通报。

六、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抓好落实。规范好行业协会收费工作,纠正行业协会乱收费问题,是国务院和省政府纠风办今年的工作重点。各级民政部门和政府纠风办要高度重视,分工专人负责,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动员部署,有条不紊地抓好工作落实。

协会工作方案第7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总书记考察江西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管、严格自律、规范发展”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全面登记、逐个审核、集中整治的方法,着力解决交通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与行政事业单位脱钩不真实、不彻底的问题,重点整治当前交通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不规范、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切实理顺行政事业单位与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关系,加快健全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健康发展,为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实现我县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优环境。

二、专项治理范围和重点整治的问题

(一)专项治理的范围。在民政部门登记的行业协会;在工商等部门注册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市场中介组织。

(二)重点整治的问题。

1、公务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中兼职、领取报酬的;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与行政事业单位从职能、机构、工作人员、财务等方面没有彻底分开、脱钩的。

2、行业协会违法违规强制入会、摊派会费、强行服务,未按照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提供展览会、交易会、研讨会、培训、出国考察等方面服务,以及违规设立“小金库”、乱收乱支的;违反有关规定依靠代行行政管理职能或凭借垄断地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增加企业和社会负担的。

3、社会中介机构在依法或接受委托授权实施认证、检验、鉴定以及举办资格考试等方面不执行国家收费政策规定的;依据委托、授权的行政职能,或与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行业组织联合下发文件或协议,强制或变相强制委托人购买指定产品或接受指定服务并收费,以及对委托人进行价格欺诈的。

三、实施时间和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现在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学习培训阶段(5月底以前)。召开全局开展规范交通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各单位要按照会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并组成办事机构。要结合各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业务培训。工作方案要于6月15日前报局规范交通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局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联系电话:*

(二)调查摸底、自查自纠阶段(8月底以前)。各单位要对照县里统一负责制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有关情况登记表格内容、要求,认真组织一次全面系统的调查,对有关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审核,确保情况真实、填写规范,同时,围绕这次专项治理的范围和重点整治的问题,找准问题症结和工作的切入点,针对调查、审核以及其他渠道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对公务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中兼职的,要在8月10日前退出,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注销其法定代表人身份或辞去所任职务,办理正式退出手续;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能、机构、工作人员、财务等方面未分开、脱钩的,要在8月10日前彻底分开。有关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要于8月10日前报局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

(三)全面检查、重点整治阶段(10月中旬前)。在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对交通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检查项目要做到逐个核实,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在检查中,凡违规收费的,一律清退、收缴;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行政事业单位彻底分开、脱钩的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一律依法依规撤销或吊销其证照。

(四)建章立制、总结提高阶段(10月底前)。在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各单位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加强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自律机制建设,完善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监管机制,加快组织制订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方面的政策制度,促进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健康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责任重大。县局已成立了以局副局长陈言如为组长,副组长:曾勇、刘金良,喻年生、王昌军、张志聆、聂清根、艾海青、曾晓伟、邓南如为成员的规范交通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要把这次专项治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工作内容,落实责任分工,务求实现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交通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的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