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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中队法制工作计划(合集7篇)

时间:2023-03-02 15:06:04
乡镇中队法制工作计划

乡镇中队法制工作计划第1篇

目前,全省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的试点工作,正遵循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稳步推进。启东、新沂、常熟、泰兴、宿豫五个县(市、区)试点单位的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已进入实施阶段。为在农村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稳定乡镇计划生育机构和队伍,促进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两个率先”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和人才保证。现就农村综合改革中稳定计划生育机构与队伍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贯彻中央及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在农村综合改革中稳定乡镇计划生育机构与队伍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人口问题,关注人口和计划生育稳定基层机构和队伍问题。最近,总书记、总理等中央领导指出,要“继续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和信息化建设,重点加强县乡两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提高技术服务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同志批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维持低生育水平,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计划生育的基层基础工作不能削弱。在研究乡镇机构时,对此宜持十分谨慎的态度。”*5年11月,中编办就海南乡镇机构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答复海南编办的意见指出:“计划生育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建议慎重对待乡镇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的改革问题。乡镇党政机构改革,要明确有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机构或人员,确保有人办事,有钱办事。”中央领导同志和中编办职能部门的意见十分明确,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各地在这次农村综合配套改革中,要按照中央精神,积极协调人事部门,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科学制定改革方案,稳定机构,稳定队伍。

二、按照法定职能要求,确保乡镇机构的服务能力得到加强

《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计划生育机构的法律地位、工作职责和服务范围。根据行政执法和依法服务的职能需要,乡镇政府应有计划生育办公室,并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保证依法行政所必需的公务员编制一至两名,明确一名副书记或副乡(镇)长作为分管领导;由一名公务员作为计划生育助理并兼任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稳定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和事业编制,按社会公益机构,纳入政府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乡镇服务机构中,技术服务人员的编制不少于60%,并相应增加乡镇中心服务站技术服务人员的编制数,技术服务人员应选配以女性为主的人员;普通乡镇服务机构至少有两名助理执业医师,中心乡镇服务站至少有一名执业医师和两名以上助理执业医师。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要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法定职能及有关政策规定,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工作。

三、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确保乡镇计划生育机构在改革中履行政策到位。改革中,任何一项滞后的行动都可能造成被动的局面和事与愿违的结果。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树立全局意识和发展意识,要主动向党委政府争取政策,在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中,要大力推进以岗位管理为核心的人事制度改革,选拔计划生育行政管理人员,应坚持“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人事干部制度;选拔事业编制的专业人员,应按照“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竞聘上岗”的原则,推进“准入制”和“聘用制”。选拔工作中,应根据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要求,重点充实有人口、社会、法律、经济、医学等专业领域学历和继续教育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对聘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选拔具备相应的职业和执业资格任职条件的人员。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空编岗位,应坚持“准入”标准,向社会广纳群贤。

乡镇中队法制工作计划第2篇

一、2009年工作完成情况

㈠认真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加强村镇规划编制

1.大力度宣传《城乡规划法》。二零零八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正式颁布实施,为认真贯彻实施好《城乡规划法》,加强了《城乡规划法》的宣传工作。一是在1月底组织全市各乡镇长参加《城乡规划法》培训;二是全市书写大幅宣传标语100余幅;三是利用乡镇当场天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宣传资料15000余份。

2.加大村镇规划的编制工作。一是抓好建制镇的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建制镇的规划,应当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省级试点镇白沙镇现已委托重庆大学规划设计院正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原来没有完成规划的沙滩镇、河口镇、草坝镇也已委托达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该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现三个镇已完成场镇的地形图测绘,场镇建设用地地址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现由设计单位正在编制规划;二是加快了乡场镇的规划建设工作,已完成井溪乡、庙子乡、石窝乡场镇建设规划的规划评审工作,现正报市政府审批。茶垭乡已完成场镇地形图测绘工作,现正委托达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场镇建设规划;三是委托达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官渡镇玛瑙溪村、白沙郑家坝村、罗文严家坝村的村庄规划。

㈡加大村镇建设力度,推动场镇基础设施建设

1.加强村镇房屋建设。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建设项目规划、定点、放线、核发“一书两证”。共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3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84件,用地面积28171.15平方米,其中单位7件,用地面积18861.33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17件,建筑面积75518.36平方米,其中单位57件,建筑面积51003.6平方米。全市完成村镇建设投资1.65亿元。

2.加强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和村镇建设秩序规范化工程。一是场镇基础设施速度明显加快,硬化场镇街道6200m,硬化面积4.34万㎡,铺设人行道彩砖1800m,面积1.09万㎡,新建下水道8000m,安装路灯80盏。二是正在修建停车场1个(庙子乡),占地面积3000余㎡。三是210国道、302省道、万源至旧院公路沿线的乡镇的街道基本实现了绿化、亮化、彩化和硬化工程。

㈢加大执法力度,重抓安全管理

1.村镇建设做到有法可依,严格执法,认真执行规划,今年共查处违章假设14起,发出停工8起,责令整改通知5起发出处罚决定书1起。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对发现的违章建设进行及时制止并严肃处理。

2.强化村镇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村镇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是一个薄弱环节,为保证村镇建设工程质量,一是对小规模工程和私人建房,选用通用设计图,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聘请有资格的个体工匠施工;二是对规模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严格按程序报建,要求有正规的设计图纸,与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施工并签订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严格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受监制度;三是严禁无证设计,无证施工,无建设手续的“三无”工程;四是加强施工管理,要求施工场地有安全防护措施,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五是落实巡查制度和定期监察制度,排除不安全因素,确保村镇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3.加强村镇燃气经营管理。对村镇燃气经营户严格要求有证经营,安全制度上墙。健全台帐,仓库与经营门市分离,门市上实瓶不能超过3瓶,全年查处无证经营户3户,发出责令整改通知5份,发出停止经营通知3份。从而规范村镇燃气经营秩序,保证用气安全,全年没有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

㈣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推进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配合相关乡镇人民政府为21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制定建设规划;二是为新农村建设联系村白羊乡梨树坪村送水泥20吨,通用图集2套,免费培训个体工匠5名;三是为茶垭乡邱家坪村、竹峪镇营盘梁村民居美化工程建设和连户路建设进行规划设计;四是完成了白沙镇郑家坝村、罗文镇严家坝村省级人居环境治理示范村的村庄规划和规划评审工作。五是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下乡指导新农村建设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六是为村民建房提供《四川省新农村住宅优秀设计方案图集》150份。

㈤落实优惠政策,抓好灾后重建

今年我市受“1.25”雪灾和“5.12”汶川大地震的影响,不少乡镇的供水设施收到严重破坏,造成部份公共建筑和村民的住房形成危房。灾情发生后,我局积极帮助受灾乡镇恢复灾后重建工作,简化办事程序,特事特办。一是“5.12”地震发生后,由设计院、质监站抽调工程技术人员组成5支技术队伍,分赴各乡镇对中小学校舍医院等公共建筑进行安全排查;二是由建管所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对农房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向各乡镇发放“四川省地震灾区农村居民自建过度房导则”、“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设计技术导则”、《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构造图集》100份。四是对中小学的危房改建工程实行特事特办,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5份,建筑面积27126.78平方米。

㈥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学习

1.加强村镇建设干部职工队伍业务学习,十月份组织五名建设助理员到达州市规划和建设局培训中心参加业务培训。

2.加强行风建设,转变行业作风,坚持一人为本,提高办事效率。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办人情事,按法定程序办理建设手续。

二、存在的问题

1.少数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对村镇建设工作认识不足,规划意识淡薄,不能积极组织编制本乡镇的规划。

2.村镇建筑工程存在着很多不安全因素,主要表现在不少村镇房屋建筑工程没有设计图纸,有的施工队伍没有资质,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3.场镇乡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乏,一些小城镇建设的优惠政策不能兑现,影响小城镇建设的快速发展。

4.村镇管理人员严重不足,专业技术人才匮乏。

5.村镇建设执法力度有待加强,依法查处违法违章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二零零九年工作思路

1.提高认识,加大对村镇规划建设的宣传力度,使村镇建设能够依法建设,依法管理。

2.加大村镇规划建设力度,为村镇规划建设可持续发展绘制蓝图,提供法律依据。

3.加快场镇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变村容镇貌,改善村镇居民生活环境。

4.加大村镇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建筑质量安全,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乡镇中队法制工作计划第3篇

根据**党发[**]86号文件关于今冬明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暨集中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我县**年冬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暨集中整治工作已于12月21日全面启动。为进一步明确第一阶段各项目标任务,增强工作的操作性,现就做好第一阶段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尽快投入基层组织建设暨集中整治工作

1、严格按照**党发[**]86号文件要求,立即成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镇)党委书记担任,地、县下派工作队队长(副队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分管党建工作的副书记、组织委员、下派工作队(组)员等相关人员组成。同时,严格按照县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暨集中整治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协调处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其他日常工作的关系。

2、深入调查摸底。各乡(镇)党委、工作队(组)要结合本乡(镇)、村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暨集中整治安排意见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列出工作日程,对各项工作要分类量化,做到明确责任,责任到人。

3、各乡(镇)党委要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暨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坚持自觉抓、主动抓,要理顺与驻乡(镇)、村工作队(组)之间的关系,做到经常性地沟通、交流,搞好协调,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以确保此次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顺利展开。

4、各工作队(组)进驻乡、村后,要在乡(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及时协助乡(镇)党委和重点整顿、集中整治村(社区)党支部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动员,宣传基层组织建设暨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根本目的,以此统一广大党员干部队思想认识。乡(镇)动员会参会人员包括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工作队(组)全体成员、村组干部以及县乡两会代表。重点整治村动员会,村组干部、全体党员、“十户一联”户长、宗教人士要参加,同时还要邀请“联乡驻村入户”活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

二、明确培训对象,突出培训重点,扎扎实实地开展党员干部的集中培训和农民群众的面对面教育工作。

1、按照**党发[**]86号文件要求,各乡(镇)要尽快制定党员干部集中培训计划,量化目标、分解任务、合理安排,按时完成各层次培训任务。乡村干部集中培训由各级党校采取分级培训的形式进行。按照地区年初的计划,乡(镇)党政正职及村党支部书记继续参加自治区党校的培训;村委会主任由地委党校培训;乡(镇)副职和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由县委党校负责集中培训,行政村(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村(居)委会副主任由县委党校牵头组织民宗、统战、司法、农经、农技等部门,分山南、城郊、山北三个片区进行集中培训,每期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天;其他乡(镇)机关、站所、学校、村干部由乡(镇)党校负责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5天。培训教育工作要严格要求,坚持“四定”即定时间、定地点、定学习材料和学习内容、定学习计划,做到“两建立”,即: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建立考勤制度。要明确培训内容,对培训对象分层培训,切忌“一锅煮”现象的出现。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工作队(组)长在培训过程中要亲自做专题辅导,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重点结合农牧民身边的人和事,选树典型,增强培训的效果,确保第一阶段集中教育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2、村(社区)全体党员的集中学习由各党支部要负责组织好。学习要注重实效,避免走形式走过场;各乡(镇)的联系领导负责协调指导所联系的村党支部日常学习,同时要结合村(社区)的发展、稳定实际进行辅导讲课;要严格管理,保证全体党员的集中学习累计不得少于5天。

3、制定农民群众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计划,以“十户一联”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全面开展农牧民的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党委要把“十户一联”户长的教育培训纳入到乡(镇)党校培训计划,统一组织培训;“十户一联”小组的宣传学习要确定固定的活动地点,在宣传教育中要做到“五有”,即有学习计划、有学习材料、有学习场所、有考勤记录、有村干部辅导讲话,保证今冬明春组织群众开展面对面宣讲教育不少于30小时。

4、驻村工作组还应适当的扩大培训面。要深入农户走访,召开座谈会,采取专题讨论会,实实在在地把教育培训和本村的实际情况相结合起来。

4、积极组织开展“科技之冬”教育活动。各乡(镇)要认真制定计划,重点抓好农牧民党员和乡(镇)、村干部的实用技术和市场经济知识的教育培训。特别是要加强设施农业技术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农牧民的整体科技素质,使更多的人成为设施农业发展的行家里手,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确保“科技之冬”活动取得实效。

5、强化宣传,努力营造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浓厚氛围。各乡(镇)、村要采取各种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大张旗鼓地宣传,营造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和声势,扩大影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开办宣传教育专栏,悬挂宣传教育条幅、张贴标语、办宣传板报等形式,广造舆论,大造声势,使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地、县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入人心。

三、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1、乡(镇)要认真做好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居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2、结合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及时选举产生新的社区居民理财小组和监督小组,确保居务、财务规范化管理,群众明白,干部清白。

3、各乡(镇)要继续完善落实“三公开”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做好“三公开”前期准备工作,要协调有关部门尽快组织专人对乡(镇)本级、站所及行政村**年度的政(村)务和财务进行全面清理审计。对有重大问题的要进行延期公开。要简化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突出公开的重点,增强“三公开”工作实效。

4、各乡(镇)、村要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检查梳理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和计划,展开新一轮整改工作。

四、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依法加强宗教管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1、对重点整顿、集中整治村(社区),工作队(组)、村(社区)要专门制定整顿计划,明确任务和具体措施。要认真做好宗教人士的集中学习教育,重点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学习中要做到培训辅导人员、资料、地点三落实。

2、依照《宗教事务条例》做好宗教事务管理的常规性工作。各乡(镇)、村党组织要按程序做好宗教场所的年检、宗教人士的评议和宗教人士、清真寺的“双五好”评选工作。

3、结合民主法治村建设,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法治宣传和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农牧民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意识和自觉性。

4、各行政村工作组成员要深入群众,通过讲形势、讲法制、讲政策,广泛发动群众,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全面了解掌握社情民意,摸清本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及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5、做好集中整治村的调查摸排,掌握敌社情动态,查清本村有无暴力恐怖的犯罪团伙和线索,有无“耶扎布特组织”和“穆斯林联盟”等非法组织,有无伊斯兰教非法讲经点、基督教非法聚会点,有没有负案在逃的重要案犯以及其它不稳定因素,切实加强对暂住流动人口的管理,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分子,对排查出的流动人口要督促登记,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五、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暨集中整治信息上报工作。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信息报送网络。各乡(镇)党委、各工作队(组)要把报送好信息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这项工作,同时分别确定2-3名信息员(要将信息员名单上报县委基层办备案),并责任到人。

2、严格把关,保证数量,提高信息质量。各乡(镇)每周至少上报二期工作简报,县委基层办每周至少向地委基层办上报两期以上工作简报。信息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突出特点,突出成效,突出真实性。报送信息要经过工作队队长(副队长)严格把关,要避免编发信息的随意性、一般性和失实现象。

六、加强工作队(组)员的管理,做好基础性工作

1、工作队(组)员要严格执行《**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队(组)员管理办法》,严格考勤和请销假制度,要建立健全内部各项工作、学习制度。要坚持每天记录考勤、填写好工作日志。县委基层办将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查,凡不能坚守工作岗位,不能履职尽责的工作队(组)员,将进行通报批评。

2、各乡(镇)、村和工作队(组)要指定专人负责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相关文字(图片)资料,包括领导在培训班上的讲话、教案等都要收集、整理、归档,以备查阅。

**年冬春基层组织建设第一阶段工作要点

1、乡、村召开动员会,成立领导机构,组建工作队(组)。

2、乡、村督促落实工作队(组)员到位,并提供必要的食宿和工作学习条件。各工作队(组)规范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

3、乡、村和工作队(组)要认真制定各自的工作计划,将阶段工作细化到每一天,并明确分工,量化分解任务。

4、乡、村制定的各自的教育培训计划,工作队(组)要认真指导、审查,并协调解决教材、师资和场所等问题,抓好教育培训工作的落实。

5、工作队(组)要认真备课、讲课并主动联系“联乡驻村入户”对口联系领导进点讲课;各乡镇领导也要深入各自的联系点讲课。

6、走访群众、调查摸底,通过面对面谈心、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掌握难点问题。

7、乡、村认真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检查梳理党员干部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和计划,开展新一轮整改工作。

8、乡、村按照规定的程序、范围、内容和形式,认真做好“三公开”工作。工作队(组)要做好监督检查和落实工作。

乡镇中队法制工作计划第4篇

新乡村建设活动启动以来,我县建设规划部门充分发挥主体作用,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新乡村建设规划中,不断进行资源整合,做到精心规划,全力指导和推动全县新乡村规划建设工作,在测绘、规划编制上取得了显著效果。目前,已顺利完成了全县首批33个重点村的现状图、平面规划图、轴测图编制和十套小康楼、四套生态公厕施工图设计,测绘数字化地形图34个。科学规划是最先进的生产力,搞好村镇建设规划编制,是落实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新乡村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此外,还完成了村委会办公楼及社区活动中心、移民新村A、B户型、小学、村委会等单体建筑施工图设计,其镇的测绘、规划编制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中。各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员公开招聘工作笔试部分结束,正进入面试阶段,近期将择优入用,充实到各村镇规划建设所。

二、主要经验和做法

面对当前我县新乡村建设规划滞后、品位不高的问题,建设规划部门按照县新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在统一认识、确定思路、创优创特和长效管理等方面形成了一整套工作方法,具体来说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认识、凝聚力量,充分发挥建设规划部门的主体作用

新乡村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召开之后,规划建设部门深刻认识到这是一项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民心工程”,是改善乡村面貌、移风易俗的一件大事,也是建设规划部门确立规划的龙头地位,精心搞好村镇规划的本职工作和切入点。为此,县规划建设部门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组织精兵强将参与到全县村镇规划的测绘、设计中,在工作力量上形成了设计人员和设备两个“一边倒”的局面。19名测绘、规划设计人员取消了节假日、双休日,对照工作目标,将任务分解到个人,带任务上岗、带压力工作,紧张而有序,整个部门上下凝成一股巨大合力,推动新乡村建设规划编制顺利开展。

2、创新思路,抓住重点,高水平搞好村镇规划编制

我县素有“八山半水一分田、半分道路和庄园”之说,交通相对滞后、农户居住分散,在这样一个规划编制基础较差,起步较晚的乡村,搞好新乡村规划编制,必须在思路和突破口上做好文章,县规划建设部门很好地把握住了这一点,使全县新乡村建设在较短的时间内初见成效。

(1)抓住本质、重点突破,充分发挥沿线重点村镇规划的示范作用

镇是乡村经济生活的重要集散地,其规划建设的好坏对农户在新乡村建设的认识有直接影响。为此,我县以提升镇环境质量和改善镇形象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沿线示范镇、示范村作用,以点带面,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如镇的镇建设,利用紧临公路的交通优势,结合市场运作加快镇改造,解决了许多资金和技术上的难题,并充分挖掘徽派建筑的文化底蕴,建筑造型线条简洁、装饰色泽淡雅,统一中力求变化,形成了具有客家风蕴、地方特色的镇建筑景观;茅店镇则充分利用了国道、铁路、路穿境而过且靠近镇的交通优势和紧城郊的地理优势,沿国道进行镇改造,大力发展垂钓、餐饮等特服产业,带动了休闲经济的红火发展;还有镇的中心广场建设等,在农民心中起到了一面镜子的作用,激发了他们要求改变生活环境、移风易俗的迫切愿望,很好地带动了村庄规划,加快了新乡村配套设施如社区公共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健身运动场地、集中式生态公厕、人畜分离等建设,形成镇村两级规划建设相互促进、相互借鉴的良性循环。

(2)整合资源、齐抓共管,高效率推进村镇规划进程

为加快村镇规划编制的进程,建设、水利、交通、林业、水保等多家拥有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的部门分别组成专门技术队伍,集中时间和精力,在新乡村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和整合下,各自对分配的测绘任务同步开展工作,然后由建设部门负责对所有村庄进行规划设计,经村民理事会初审,通过后再由县新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评审,通过后方交由村民理事会组织实施。这样一来大大提高了测绘和规划设计的效率和水平,在较短的时间内即完成了全县首批33个重点村的规划设计任务。

此外,我县还积极引进市场竞争机制,放开设计市场,走市场化、社会化、多元化的设计之路,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自行聘请县外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镇、村规划设计,形成百花齐放的新格局,避免了单一、仿效的的设计模式。如两乡镇的镇总体规划编制由省城乡规划设计院组织完成,镇村、镇村聘请了省环境设计事务所进行村庄规划效果设计,这些均是借用外智的成功例子。

(3)充分发动、广纳众言,让村镇规划走群众参与之路

众人划浆开大船。在新乡村建设规划中,县规划建设部门没有闭门造车,而是充分发挥乡镇有一定经验的设计人员及各村镇规划建设理事会的作用,尊重群众的意愿,在规划中充分吸纳村民的合理建议,进行精心规划,体现了村民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调动了群众的规划意识和参与热情。在进行各村镇的规划编制时,规划设计人员都在进行初步设计后,充分征求理事会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整合考虑,特别注重在规划中彰显村庄特色。如移民新村规划设计的立面造型,户型设计都充分征求了群众意见,安置移民十分满意,实施也很顺利。

(4)精心指导、强化培训,组建高素质的村镇规划队伍

针对当前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人员力量相对薄弱,专业技术相对生疏的情况,县建设规划部门组建了由规划、质监、监理、设计院等专业股室技术人员组成的新乡村建设和“三下乡、五服务”小分队,深入村镇指导服务,及时为新乡村建设提供义务咨询,解决规划建设中的难题。并计划下一步组织各乡镇规划建设专职人员和各村理事会会长参加专业技术培训,抽调有关技术骨干分别到规划、质监、监理、城管、设计院、建筑公司跟班学习,在实践中培养壮大我县规划建设管理队伍。

3、因地制宜,张扬个性,坚持在新乡村规划建设中创特创优

我县新乡村规划建设的原则是:因地制宜、以人为本、张扬个性,改造为主、新建为辅、相对集中、紧凑布局,充分挖掘地方人文、自然景观资源与客家文化特色,坚持可持续发展,注重安全防灾、生态美化和地方特色。为贯彻这一原则,我县规划设计部门在设计中,一是注重将绿化生态与当地农作物、特色农业结合,既有效节省了资金,提高了成活率,又突出了鲜明的地方特色。如村以当地生长的蒲扇树、茶树作为绿化主要树种,给人以自然、大方的感觉,起到了很好的绿化效果;二是因地制宜,创造多种各具特色的村庄模式。如镇村的城郊社区新村、镇村休闲产业新、镇村效果生态产业新村、镇小城镇建设徽派新镇、镇村山区移民新村等;三是注重选材用料就地优先。在规划建设时,充分了解当地具有特色的建筑材料,节省成本,彰显个性。如盛产青片石,当地村民自古就常用该种石块建筑住房和其他设施,在新村规划中,设计人员充分考虑了这些因素,将青片石作为主要建筑原料加以组合设计;四是注重建筑与功能结合。在设计时充分考虑社区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健身运动场地、幼托、生态公厕等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体现了人居和谐与功能齐全和新区特色。

乡镇中队法制工作计划第5篇

关键词:乡镇建筑;安全管理;建议措施

前 言

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企业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强化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保持了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态势。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在建筑安全生产总体稳定的形势下,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特别是乡镇建筑安全较大以上事故多发,且呈明显上升趋势。事故频发表明乡镇建筑安全状况日益严峻,也暴露出乡镇建筑安全管理及技术服务在法制、机制、体制、制度及工作措施等方面存在的诸多漏洞和突出问题。对此,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一、当前乡镇建筑安全管理的主要问题分析

(1)对乡镇建筑安全认识不足,监管工作严重缺位。乡镇建设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含农民建房)、公共建筑及设施和生产性建筑等。由于目前国家有关乡镇建筑安全特别是对农民建房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不健全、不明确,造成了有关职能部门对乡镇建筑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措施乏力,管理主体缺位。从而导致在发生事故后,出现一些这事不归我们管,没有力量管,且也管不了等模糊认识。在客观上,从上到下特别是在基层乡镇,实际上形成了对乡镇建筑安全管理的“真空”。不少乡镇未设立相应的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也很不健全。上述现象目前仍普遍存在,应亟待采取措施,加以改变。

(2)乡镇建筑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建设滞后,相关管理制度缺失。目前我国城市建筑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监管制度体系是比较完善的,但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城乡二元结构”的社会经济管理模式,在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上,重城市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轻乡镇建筑安全的管理,其监管体系也大都只适用于城市地区。

一是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适用范围过窄,安全管理未能覆盖所有乡镇建设工程特别是农房建设。在现行的《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制度规定中,明确规定将农村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等部分建设工程特别是农民自建低层(三层以下)住宅的安全管理排除在外,不适用其规定,而实际上对限定以上乡镇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也未真正落实到位;

二是对乡镇基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未作出明确规定。如有关法律法规仅赋予县级及其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管理职责,而对于县级以下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委会等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则没有做规定;

三是目前缺乏对乡镇建筑安全管理和技术指导的专门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因此,在法律法规及制度层面,造成了对乡镇建设安全管理的职责不清,管理主体不明确,工作乏力,监管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3)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缺乏对乡镇建设的宏观规划,房屋设计、施工组织等安全管理和技术服务不到位。从规划层面看,各地重城市建设规划、轻乡镇建设规划的现象比较普遍,规划管理弱化,特别是对农民建房缺乏规划引导和管理,在一些地区,乡镇基层政府对乡镇建设工程特别是农民建房用地、选址未充分考虑山体滑坡、地质条件不稳定等安全隐患,对农民住房建设选址安全把关不严,缺乏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从政府安全管理层面看,县、乡镇政府没有健全相应的质量安全管理服务机构,配置相应的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一些建设工程未取得规划批准文件和开工许可就擅自开工建设,施工前也未履行办理报建备案手续。农民建房多数未执行“一书一证”制度,其选址意见书和开工许可制度流于形式,有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不力。从技术服务层面看,特别是农民建房大都各行其事,也未与乡镇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机构签订建房服务协议。在相当多乡镇,技术服务组织和体系不健全,农民建房大都由没有资质的人员进行设计,不少农房建设无设计,也没有相应的设计通用图,有关部门及技术服务机构对乡镇建设工程特别是农民建房的技术服务和施工指导不落实。

(4)农民建房处于无序状态,安全隐患十分突出。从目前农民建房房屋设计、施工组织、工艺程序、材料使用、施工人员队伍等环节看,目前绝大部分农民建房没有经过专业设计或无设计,且无营业执照,施工组织混乱,工艺不合理,建筑材料不合格,施工队伍无资质,无施工许可,基本上处于“无政府”状态,安全隐患严重,质量安全无保障,导致事故时有发生。

(5)农民建房安全意识差,施工队伍素质低,缺乏安全知识和专业技能。在农民建房过程中,这是一个十分突出的普遍问题,也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一是大多数农民自建房无设计图纸,不符合建设规范要求。二是有些房屋选址在山体地质结构复杂或不稳定地带,易产生山体滑坡、坍塌等事故。三是为节约成本,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或有的农民将旧房拆除的部分废旧材料用于新房建设,违反建筑质量管理规定,造成质量安全隐患。四是目前农民自建房多数是由农民自己组成的建筑队进行施工,基本上没有经过正规培

训,缺乏专业知识,安全意识薄弱,也无安全防范措施。

二、做好乡镇建筑安全管理的建议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调研,提出对策,推进工作。一是有关职能部门要把做好乡镇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工作来抓,充分认识做好乡镇建筑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乡镇建筑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树立对乡镇建设工程全面管理的安全理念。三是要针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乡镇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选择重点地区及事故多发的乡镇,开展乡镇建筑安全状况的调查研究,摸清乡镇建筑安全状况特别是农民建房管理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各地一些探索、好的作法等,进而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技术服务措施。

(2)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和保障,是做好乡镇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治本之策。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适应新形势,制定和实施有关乡镇建筑安全管理的专门法律法规,依法加强监管,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推动工作。一是要尽快修改、补充《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把乡镇建筑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农民建房(包括三层以下的农民建房)纳入其管理范围,对乡镇建设工程,特别是农民建房的事故质量安全管理作出具体规定,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和责任。二是研究制定加强乡镇建筑安全管理的专门法律法规和办法,明确和落实乡镇基层政府及办事机构的监管职责和责任。建议尽快研究制定《乡镇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等专门法规、规范,来指导乡镇建筑安全工作。要进一步明确县级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建筑安全监管的职责和责任。同时,应将监管范围覆盖到乡镇,特别是明确县级以下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相关职责和责任,并赋予相应的管理手段,做到职责清晰,责任明确,权责统一。

(3)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一是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基层政府的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的乡镇建筑安全监管机制,配备相应的监管人员,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二是要根据农村特点,研究制定乡镇建设工程从建设规划、招投标、工程设计、开工许可、施工、监理到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办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三是研究实行登记备案和监督检查制度。由乡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参与农民建房的施工企业或个体施工队伍实行申请登记备案制度。特别是乡镇要加强对农民拆、建房的安全管理,与业主签订安全保证书等,并在乡镇设专职或兼职农村建房质量安全员,专门负责农民建房质量安全管理,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四是实行对个体施工队伍的资质管理,审查合格的方可承揽农房建设项目。

五是要求乡镇规划区内的所有公共建筑及设施工程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建,并严格进行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制度。

(4)科学制定乡镇建设规划,强化规划管理和导向作用。各地要依法在乡镇总体规划下,编制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加强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规划的导向作用。要在《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基础上,尽快出台新条例,对包括农民建房在内的乡镇建设规划的制定、工程用地、项目申请和审批、工程设计、开工许可、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建设程序作出明确的规定,强化对乡镇建设项目特别是农房建设的有效监督管理。

(5)完善施工质量和安全服务体系,加强农房建设技术服务和管理。加强对乡镇建设工程特别是农房建设的技术服务和管理,是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关键所在。县、乡镇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技术服务和管理。要寓质量安全管理于技术服务和指导的过程中,把技术服务指导融于质量安全的管理中,可通过农民住房建筑工匠资格认证制度,修订或制定农民自建住宅标准、通用设计图或标准型设计图及相关施工技术规程等方法进行管理。要通过编印农民建房通用图集、播放动漫画、发放宣传挂图、安全知识读本、举办讲座等多样化的活动和形式,向农民宣传质量安全知识,提高农民的建筑安全和抗灾、防灾意识。最后,有关职能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农村设计人员、个体工匠、建筑施工队伍的专业技术和安全培训,加强对设计人员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推广适用可行的安全施工和管理方法,提高农民工的安全意识、作业素质和安全防护技能。

乡镇中队法制工作计划第6篇

一、市区三级计生干部队伍的现状

市区共有计生干部224人,其中市局46人,乡级66人,村级112人。具体文化程度是大学20人,大专71人,中专13人,初中及以下120人。

(一)县级机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1.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行政编制22人,计生协事业编5人,现在岗24人,其中公务员17 人(其中参公1人),工勤人员3人,事业编4人。

2.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市指导中心)事业编制 23人,现在岗22 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6人,管理人员 5人,工勤人员1人。

(二)乡镇机构

1、市区共8个镇、4个乡、1个开发区,每个乡镇设有计划生育服务站,配备2-5名计生专干。目前13个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共有专干46名。

2、市区13个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共配备专业技术人员22名。

(三)村级计划生育队伍

市区共17个居委会、95行政村,864个自然村,每个行政村配有一名计划生育妇女主任,共112名;每个自然村配备一名计生信息员,共有864名。

(四)干部队伍年龄文化结构

1、市、县级年龄文化结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合计

31-35岁

36-40岁

41-45岁

46-50岁

50岁以上

合计

24

2

4

6

4

8

大本

9

1

1

3

3

1

大专

10

1

3

3

1

2

中专

4

4

高中

1

1

从此表可以看出:干部职工年龄偏大,50岁以上的占33.33%;41-50岁占41.67%;31-40岁占25%。

2、市指导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年龄文化结构

人员总数

31-35岁

36-40岁

41-45岁

46-50岁

合计

16

9

14

大本

1

1

大专

9

2

3

4

中专

3

1

2

高中

2

2

初中

1

1

高级

中级

5

1

2

2

初级

11

3

2

4

2

执业资格

执业医师

5

2

2

1

执业药师

1

1

助理执业

1

1

执业护师

3

1

2

执业护士

5

1

4

检验士

1

1

此表可以看出 : 1、技术职称低,16名技术人员中级职称33.33%;初级职称66.67%;无高级职称。 2、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5人,仅占技术人员的33.33%,取得助理医师资格的仅1人,占技术人员的6.25%。3、有中级职称、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年龄偏大,41-50岁的占80%。

3、乡镇年龄文化结构

合计

26-30岁

31-35岁

36-40岁

41-45岁

46-50岁

50岁+

合计

44

6

14

5

12

5

2

大本

6

2

1

2

1

大专

35

4

13

3

10

4

1

中专

高中

3

1

1

1

此表可以看出:乡镇专干普遍是大专文化程度占80%、大学占13.6%、高中占6.4%。

4、乡镇专业技术人员年龄文化结构

合计

26-30岁

31-35岁

36-40岁

41-45岁

46-50岁

22

大本

4

2

1

1

大专

18

5

8

3

1

1

中专

高中

高级

中级

初级

13

1

7

3

1

1

无职称

9

执业资格

执业医师

5

1

2

1

1

执业药师

助理执业

6

1

5

无执业

执业护师

执业护士

2

1

1

检验士

此表可以看出:乡镇技术人员职称偏低、初级职称占乡镇技术人员的59%,无职称的占41%,中高级职称为0;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仅占22.72%。

二、加强计生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新时期人口计生队伍建设面临新的挑战

中央已明确提出人才强国战略,把人口大国建设成人力资源强国,把人口负担转化为丰富的人力资源优势,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作为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要任务,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是当前各行各业人力资源管理开发的根本任务。当前,人口问题更加复杂,人口安全、人口数量和结构、素质、分布、稳定低生育水平和群众生育意愿等矛盾日益显现,没有一支适应新形势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就难以巩固已经取得的成绩,就无法担当起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重任。

(二)当前市区人口计生队伍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1 、机构改革对基层人口计划生育队伍产生一定影响。绝大多数乡镇计生干部不属公务员属性,事业属性又没有计生系列职称,职务职称低,无法落实,一些干部职工对乡镇计生站事业单位改革存在着认识上的一些误区和焦虑,个别人员思想上不稳定,影响了工作开展。

2、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与现状不相适应。乡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和责任有增无减,甚至难度更大,压力更大,计生工作成为“没有能力的干不了、有能力的不愿干”的工作。再加上乡镇一级的工作范围广,任务重,中心工作多,计生人员经常被抽调去突击中心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计生工作业务的正常开展。

3、基层信息员待遇不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开展30年来,县、乡(镇)、村和自然村的四级管理服务网络已基本健全,但是,最基层一级组级的计生信息员待遇不落实,多数信息员都是兼职人员,不是兼职的,如果乡、村、自然村的经济条件好,适当有一定的补贴,经济条件不好的,没有补贴,这种工作只有天天讲奉献的人可能会干,因此,基层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肯定会有“水份”。

4、人口计生队伍综合素质偏低,依法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市区合署办公以来,市人口计划生育局既承担着全市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又承担着市区(县级)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工作量大。由于市局现有在编在职人员中,年龄普遍较大(局机关平均年龄43岁,科室长平均年龄47岁),加之目前人口计生干部的综合业务知识水平欠缺,工作中缺乏创新,习惯于按部就班,在自已所负责业务外领域的有关知识知之较少,尤其是生殖健康与保健等育龄群众普遍关心、迫切需要的服务的知识还很缺乏,难以适应当前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知识的新需求。

5、现行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与育龄群众的需求不适应。技术人员承担着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咨询、指导,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管理、发放、不良反应监测,避孕节育医学检查,放、取宫内节育器,人工终止妊娠术,节育手术后随访,常见妇女病普查和治疗,节育手术并发症处理和“三大工程”服务。20__年经原利通区政府同意,公开向社会招聘具有医学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技术人员7名,充实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中,近年来再没有充实技术队伍,技术服务人员短缺的问题至今没有解决。从以上技术人员的年龄和文化结构看出,市区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特别是检验、b超、计划生育咨询师短缺),年龄偏大,结构不合理,学历水平参差不齐,技术水平及专业技术职务偏低直接影响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整体服务水平。部分技术服务人员还不具备执业资格。这些问题已经成为严重制约市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广泛深入开展的障碍,对市区计划生育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严重的挑战。

三、加强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1、进一步深化各级领导对人口计生队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严格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考核,兑现奖惩,把领导干部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衡量政绩、奖惩任用的重要内容。只要各级领导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视了,就会重视和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队伍建设,就会更加关心爱护人口计生人员,切实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强化村级计生队伍建设。按照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县管、乡聘、村用”的原则,以初聘年龄35周岁左右、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女性为主的标准,选配好村级计生工作人员。每个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专门人员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并切实落实待村级计生专干、信息员待遇。筑牢人口计生基础工程,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

3、建立人口计生队伍的激励机制,营造宽松合理的工作环境。要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创造宽松的工作环境,基层计划生育工作难度大,要求高,环境艰苦,不少计生工作者不堪重负,甚至“怨气”十足,这种状况十分不利于计生队伍的稳定和提高,必须切实解决这一状况。建立计划生育队伍的激励机制,对计划生育先进个人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发掘先进典型,在计生系统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对计生系统多年优秀的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应出台政策从政治上予以激励。对获取各种人口和计划生育荣誉的人员,应提高奖励标准。

乡镇中队法制工作计划第7篇

目前全省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工作正在有步骤地分批推进,为大力提高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逐步推进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稳定乡镇计生服务机构,各地要充分运用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的机遇,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将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人员配精、配强。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的试点及全面推行中,各县(市、区)对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人员选配工作,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上岗,使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做到“机构稳定、人员精干、效能提升”。现就进一步做好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人员选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周密制定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改革方案

各级人事和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调查研究,结合各自实际,周密制定对稳定机构编制、提高人员素质、落实经费来源等问题的具体方案。要积极发挥乡镇机构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作用,人口计生行政部门积极参与,各部门之间加强沟通与协商。要认真分析人口计划生育队伍人员结构不合理的现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适时进行队伍结构性调整,使之能够符合承担新时期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任务需要,符合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岗位管理需要,符合计划生育队伍实行职业化和专业化发展需要。各地在农村综合配套改革中,要保证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稳定与加强,促进乡镇服务机构在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公共服务职能;要充分做好富余人员的安置与分流工作。

二、合理配置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人员

农村综合配套改革中将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定位为社会事业全额拨款的公益机构,履行人口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人员培训、药具发放“五位一体”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因此,各地在核定编制时既要坚持“少而精”,又要满足发挥“五位一体”功能的需求,坚持“以技术服务为主、一人多岗、交叉兼职、优化组合”的配备原则,保持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技术服务岗位人员不少于60%的比例,普通乡镇服务机构至少有两名执业助理医师,中心乡镇服务机构至少有一名执业医师和有两名以上执业助理医师,以强化技术服务功能。

三、分类实施岗位能力标准

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具有专业性强和政策性强的特点,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改革中必须坚持按岗位能力标准选拔合适人才上岗,上岗人员都必须符合各自岗位的基本条件。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服务岗位基本条件:具备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注册资格证书;具备执业护师、执业药师、执业技师等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具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合格证书;具有心理咨询、营养指导、家庭保健、健康管理等专业资格证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管理岗位基本条件:具有信息统计、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财务管理等相关岗位的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证书。人员调整后要结合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咨询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实施,根据省人事厅和省人口计生委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咨询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咨询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苏人发[*4]41号文件)的要求,分批组织职业资格考试,全面促进队伍职业化建设。

四、理顺乡镇计划生育队伍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