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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局消防工作(合集7篇)

时间:2022-10-13 13:21:51
行政执法局消防工作

行政执法局消防工作第1篇

消防半年工作总结

鞍山市消防局的行风建设工作在市纪委、市纠风办的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按照“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工作要求及“争创全省一流”的总体目标,紧紧围绕服从服务于鞍山老工业基地改造振兴这一主题,以优化消防软环境为切入点,狠抓行风建设,有效的规范了消防执法行为,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社会的形象和地位不断提升。2003年我局进入了市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行列,同时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评为双拥模范单位,进入了省政法系统公众形象问卷调查50强行列,被评为辽宁省消防部队2个先进支队之一,并在全市公安系统综合考评中名列第一。下面将我局上半年行风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

消防局党委对行风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并把它作为部队建设的一项长期“生命工程”来抓,在全队提出了“视形象如生命”的口号。自年初市纠风和软环境工作会议之后,我局立即成立了以局长温久毅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在全局上下召开了“求真务实、拒腐兴廉”和“执法为民教育整顿”活动的大会,会上各级党组织和班子成员层层签定了廉政承诺责任状。为把工作落到实处,我们督察部门重点对公安部“五条禁令”和部队日常管理、纪律作风、执勤训练、灭火救援、消防监督等工作情况进行了全日制、全方位、深层次的现场督察。截止目前,现场督察117次,下发督察快讯22期,督察通报3期,被处罚扣分129人次。

为了解决部队管理工作和消防执法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我们进一步修改完善了《鞍山市消防局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鞍山市消防局干部考评办法及实施细则》,出台了《鞍山市消防局目标管理考核暨评先选优实施办法》和《鞍山市消防局关于加强两个经常性工作的决定》。为将工作落到实处,局党委又推出了三种机制:一是建立社会监督制约机制。设立了单位举报投诉热线电话,热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和消防行业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举报投诉。二是建立明察暗访、动态管理的督察机制。三是建立对防火监督人员的执法水平、服务意识和廉洁行为的倒查机制。在加大内部管理的同时,我们还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公开聘请了人大、政协等不同层面的26名社会消防行风监督员实施“开门评警”,我们建立了监督员通讯录,印制了《明查暗访情况反馈表》,并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随时收集情况,主动征求意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通过采取这些内管外监的有效举措,不仅在全局上下形成了“人人参与行风评比,自觉维护消防形象”的整体氛围,而且极大的促进了行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的开展。

三、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在防火监督工作中,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发展软环境,建立绿色通道”的要求,把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有机的结合起来,年初我局出台了《鞍山市消防局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验收管理规定》和《关于对消防工程申报资料有关要求的通知》的规定,实现了对建筑工程的齐抓共管,简化了申报手续,缩短了审批时限,方便了群众。另外,为了加强行风建设,我局向社会公开作出9项承诺:一是有警必出,有险必抢,有灾必救;二是规范执法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不规定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罚款数额;四是不利用工作之便搞各种赞助和接受社会馈赠;五是转变工作作风,主动登门服务,切实帮助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六是缩短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时限;七是消防监督检查实行事前告知制度,告知被检查单位检查时间、内容、方法;八是减少对非公众聚集场所和非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频次,每年只检查1至2次;九是推广在互联网上申报和受理消防行政审批业务,在公安消防部门的受理窗口、互联网站和电话语音咨询系统中公布消防行政审批结果。通过向社会公开承诺,也充分体现出我局党委抓好行风建设工作的决心。

三、强化宣传教育,培养廉洁典型。

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从5月1日起,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消防宣传“四进”(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活动。活动期间我们的消防宣传车每天深入到“社区、学校、企业、农村”进行了面对面宣传有关消防常识和发放消防知识手册,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为了保证官兵的思想高度稳定,纯洁干部队伍,不断强化官兵的“宗旨服务意识”,我们坚持从思想教育源头上入手,先后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法纪教育和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另外我们还经常组织官兵观看《李真贪污受贿案剖析》、《廉政风采》等警示教育片,时刻为官兵们敲响警钟。通过一系列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全局上下逐渐形成了廉洁自律之风,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业绩突出的先进个人,其中防火处长李彬、建审科监督员王晓杰还分别被评为今年市十大杰出青年和市三八红旗手标兵。

四、深化形象工程,树立良好形象。

日常工作中,我们时刻教育广大官兵牢固树立“视人民如父母,视职责如泰山”的思想,把形象建设作为拉动各项工作的龙头,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成效。3月份我局100名警官与千山区大孤山镇对桩石村100户贫困家庭结成了扶贫共建对子。两年来通过开展扶贫帮困、捐资助学等爱民活动,密切了警民关系,树立了消防形象。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13日,岫岩3名儿童不慎落入冰湖,我们岫岩大队的官兵不顾一切的跳入冰冷刺骨的湖水中将3名落水儿童救出。消防官兵勇救落水儿童的事迹,相继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人民公安报等各大新闻媒体报道,并被团市委授予“见义勇为青年先锋集体”和“见义勇为青年先锋”的荣誉称号,其中一名同志荣立二等功、三名同志分别荣立三等功,同时4名官兵把奖励的12000元钱全部捐给了贫困学生,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

通过开展各种教育和行之有效的活动,不仅增强了全队官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还提高了官兵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树立了部队的良好形象。

尽管我们在行风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一是我们对群众的消防法规及相关消防知识的宣传的力度不够。二是在严格执法和依法监督管理上还需提高标准和加大力度。三是在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我们下步工作的打算是:

一是继续狠抓行风建设,将行风工作全面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始终。

二是确保“三个为零”,全面达到争创一流的总体目标。

三是加大消防专项整治和防火宣传力度,确保消防“四进”落到实处。

行政执法局消防工作第2篇

在沈阳市安监战线上他是出了名的铁面黑脸包公,他把消除事故隐患,维护社会稳定当作一名安全生产监督人员的第一要务。他是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忠诚卫士,也是全国安监战线上小有名气的专家型管理者。也是行风建设的领头羊

一、黑脸包公执法不留情

2002年,正值全社会全方位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号角吹响之时,企业的“大干快上”造成了事故频发,各类安全隐患随处可见的严峻局面。王xx同志牢记安监人员的使命,经常对同志们说“干咱们这行的,没有放松的时候,没有拍胸脯的时候,更没有做到位的时候。要没事找事、小题大做,宁听骂声,不听哭声!”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老牛自知夕阳晚,不用扬鞭自奋蹄。50多岁的他,一次性通过全部考试,考取了注册安全工程师,许多从事二三十年的老安监和名牌大学结业的大学生,都没能通过。王xx同志每天奔波在安全生产执法第一线,不放过一点蛛丝马迹,成功地预见和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并避免了多起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安全监察执法时常经历一个老百姓不理解、反感到欣然接受,并主动要求执法人员检查的一个过程,这个过程看似简单,但却是一个不平凡的过程,是王xx同志和他领导下的执法监察队伍一步一个脚印干出来的。

2007年6月,王xx同志针对其他省市冶炼企业接连发生重大事故,联系实际采取检查一个行业、解剖一个行业、治理一个行业的方法排查安全隐患。工作先抓突破口,他选择了在沈阳市最有影响力、纳税上亿元的钢管企业集群为突破口。针对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他直截了当地对老板说:“你不整改不缴罚款我们就按法律程序走!”那位老板振振有词地说:“我对沈阳市的经济发展贡献这么大,这几年从来没有哪个部门来罚过我。”王xx义正辞严地说:“你发展企业我坚决支持,你违法我必须依法处罚。如抗法不缴,到期我请法院来执行!”说完转身离去,留给这位老板的是一个刚毅汉子的背影。事后,老板找了不少人说情,求他少罚点。他不容质疑地说:“罚款一分不能少。”无奈之下,老板只好如数上缴了罚款。其他违规业主听说把这个大户都给罚了,谁也不敢再找人说情,都主动上缴了罚款,并按期整改了隐患。王xx同志的铁面无私,极大地提高了安监局执法的权威性。

2006年6月29日,投诉举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沈阳市虎石台某仓库内沈阳某化工有限公司违法存储甲醇。王xx同志立即会同市局监管三处负责人带领执法支队及高新农业开发区安监局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经查实,仓库将不具合法手续的储存罐出租给某化工公司,承租单位某化工公司又将百余吨甲醇存放在罐中,并已构成重大安全隐患,一旦发生意外,后果非常严重。支队当即暂扣了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出了整改意见,并组织对罐中的化学品进行了妥善处理。该公司老板得知此情况后,便开始四处托关系找熟人,并向王xx求情能否少罚点儿。但是在王xx同志面前,无论熟人还是金钱都动摇不了他的执法的严格性与原则性。最后,在执法人员帮助和监督下,仓库与化工公司迅速进行了整改,及时主动地消除隐患,并配合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调查。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执法监察支队分别对仓库与化工公司处以叁万元、拾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主动与举报人取得了联系,通告这起举报的处理结果,并按规定给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此次事件后,安监局在老百姓的心中执政为民、立党为公的形象被牢牢树立起来。随之而来的是,老百姓举报安全隐患的热情高涨,全社会都投入到了举报身边安全隐患的活动中来。皇姑区松南社区的一位居民刘大爷告诉我们,“虽然我们知道举报安全隐患最高奖励上万元,但我们举报不为钱,只为求得生活得平平安安。”王xx同志执法的严格性、效率性、严谨性以及其掷地有声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大家信任。

急难险重,次次到位。王xx就是这样一个人,哪里有隐患哪里就有他的身影;哪里有险情哪里就有他的脚印。面对遇难者,他流下自责的泪水;面对违法者,他爆发出愤怒的咆哮;面对求情者,他铁面无私不留情面。

身为党的干部,王xx廉洁自律,依法办事。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有位年过花甲的企业家接到罚单后,带了万元现金到他的办公室,求他多多关照。他婉言谢绝。这位企业家把钱放到桌上扭头就走,被他一拦,钱撒了一地,王xx严肃地说:“你不拿走,我马上把它送到纪检委去!”弄得这位企业家蹲在地上一张张地把钱捡起来,尴尬地走了。送钱不行,有的老板就买了价值上万元的高档香烟等礼物送给他,他当即派司机送了回去。

几年来,王xx同志自觉接收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王xx同志以身作则的严谨作风影响着周围同志,自己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未发生违纪违法问题,他的部属更是没有在受检单位吃过一顿的饭。他经常告诫部属:干执法的人一定要切记严格自律,拿了企业的钱和物,你就成了人家的一条狗,就会丧失人格,就会腰不直,手不硬。只有抵住了金钱的诱惑,才能堂堂正正做人,理直气壮做官,让那些违法者无隙可乘。

二、投身队伍建设引领行业标兵

2006年,沈阳市安监局执法监察支队刚刚成立,全市安全生产监察力量薄弱,尤其是各区县的安监局大部分还未成立执法监察队伍,王xx同志怀着一颗火热地心临危受命,带领执法监察支队同志们夜以继日地开展了许多创造性的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例如:率先提出了对区县政府、乡镇街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标准,受到国家总局和省局的认可,同时在指导区县人员编制、车辆装备配置上也取得了实际的效果,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由最初的37人增加到260多人,车辆由2台增加到60多台;另外,中小企业试点工作的开展,抓住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提高了全社会的安全认知度。

经过几年的努力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在安监局领导的支持下,目前全市所有的区县(市)和开发区都已经成立了独立的安监局和执法监察队伍,并配有足够的人员、车辆和装备来开展工作,随着各级领导的重视,还有不断壮大的趋势。

任何队伍的组建过程都是艰难的,在省局没有执法总队的情况下,王xx同志带领工作人员收集了28个地区的建队资料,先后三次赴山东省考察学习,认真学习了兄弟省份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先进经验。回来后,建立健全了39项规章制度,狠抓支队内部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起草并下发了《沈阳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执法监察工作细则》、《沈阳市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标准》来督促指导区县(市)、乡镇(街)建立健全三级执法监察机构;借举行授旗、赠车仪式展示执法监察队伍的崭新形象。通过一系列的工作,成功组建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并成功“亮剑”。在王xx同志带领下,执法监察支队全体同志团结一心、克服困难,一步一步走向了成熟。

三、勇斗病魔心系他人安危

“今天星期几?”

“星期六”

“快,我要赶快回局里,今天得开局务会!”说着,王xx一把拔掉了输液管,一边准备往屋外跑。

说这一段对白时,王xx同志正在重症病房里与急性胰腺炎病魔进行着顽强地抗争。在场护理他的同志们,一下子被王xx的这个举动惊呆了。

是啊,在王xx的头脑里装的除了工作还是工作。2006年11月,为了加强支队队伍建设,在省安监局尚没有建立执法队伍的情况下,他带领支队骨干先后三次赴山东,学习山东省先进的管理经验,引入其先进的管理理念。刚一回到沈阳,王xx就立即部署工作任务,制定“打非”方案。一路奔波过后,加上当时正值隆冬天气寒冷,就在执行检查的过程中,王xx突然感到肚子十分疼痛,他强忍着不吭声,头上冒出豆大的汗珠儿。同事们见状,立即把他送到医大一院急救。经诊断,王xx患有急性胰腺炎,情况十分危及,需要立即住院治疗。

而此时正是全市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工作,上下全方位大规模排查安全隐患,打击小炼油、小加工厂、小作坊的攻坚战役,又恰逢春节临近,隐患排查任务十分艰巨。王xx在被推进ICU重症监护隔离室前用虚弱的声音交待工作。是啊,在王xx心里装的除了工作还是工作。他的爱人看在眼里,疼在心上。但她知道,这是他的性格,几十年来王xx在安监工作战线上的没日没夜的工作,几乎达到了忘我的境界。

这些年,每到五

一、十

一、春节这些节日的时候,也是王xx的家人最寂寞与担忧的时候。因为,每逢这样的节日,王xx总是站在安全监管的最前线,每一个广场、每一个娱乐中心、每一个商场都是节日里最热闹的场所,也是安全最为重要的场所,安全工作如果做不好,那么欢乐背后有可能换来的伤痛,这个时候安全监管也是不容放松的时候,王xx总是带领着执法监察支队的安监卫士们,奔赴在安全监察的第一线。

“他就是个工作狂”跟王xx一起在安监战线上工作了近五年的同事们都这样认为。“除了拼命埋头工作外,王支队长还有一股钻劲儿,一个问题弄不明白时,他会一直思索,直到理出头绪。”也就是这种钻劲,使王xx这个本是学中文专业的,变成了安全监管的专家。他常常对自己周围的同志说:“自己都不懂如何做才能安全,又怎能跟企业讲安全?”所以,在他的带领下,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支队的同志们个个以积极进取的状态提高业务能力。

为认真履行职则,加强监督约束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维护队伍良好形象,2006年8月,执法监察支队举行了“廉洁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自我承诺签字仪式。沈阳市安监局执法监察支队全体监察人员以及各区县市执法大队队员,面对国旗,举起右手,许下庄严的承诺:“廉洁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并签署了“廉洁严格文明”执法的承诺书。

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支队是一支负有朝气的队伍,更是一支廉法、严格、文明执法的队伍,王xx将带领这样的一支队伍不断去开拓、进取,向着美好的明天努力前进。他们是沈城人民的卫士,将用他们的汗水保得一方平安。

为其提供了满意的消防技术服务。今年办理此类项目14件。

举措五建立全程跟踪服务制度对于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建审科、验收科建立了消防行政许可工作档案,详细记录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消防行政许可情况、建筑工程进展情况以及存在的消防问题等内容。建审科、验收科指派专人负责该项目,成立消防技术服务工作小组,每季度至少1次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上门服务,并做好工作记录。

奥体中心项目,是2008年北京奥林匹克运动会会足球赛分会场。对此,我们审批人员特事特办,针对场馆内四家装修公司分标段施工的实际情况,先后6次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到施工现场召开装修公司及建设单位现场办公联席会议,提前下达消防施工质量标准要求,使他们在设计、采购、施工等方面节省时间,保证了奥体中心建设工作的进展顺利。建设项目负责人、市建委副主任鲁博在政府汇报会上深有感触地说:“消防部门政治素质强、业务精通、执法严格、服务热情、堪称楷模”。

举措六实行疑难问题技术论证制度对于规范、标准不明确或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带来的新问题;重大工程项目的复杂难题;其他技术方面问题可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论证。大厅先后针对沈阳恒隆商业广场等建设项目召开论证会40余次,为单位解决实际问题180余项。

举措七设立消防资料室,网上申报、消防电子资料库的框架已基本形成在项目审核和验收的工作中,审批大厅消防窗口发现许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不了解或不掌握现行消防法律、法规,经常出现一些不该发生的问题。为了使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更好地了解现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我们先后投资3万余元收集了历年国家的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手册,方便建设单位直接查询,并在市行政审批网上链接了专门的网页,相关电子文本能够直接在线查询、下载,成为警务公开的一条有效途径。同时通过该网页,建设单位可以直接进行网上申报、填写相关的申报材料,经过网络管理员确认后,可直接受理。审批项目的办理情况,建设单位也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在线查询。

举措八开通网络视频会议系统随着城市的迅速发展,许多建设项目的设计都是由外埠设计院负责的,在消防设计审核中发现违反现行规范、需要修改设计的问题,经常需要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切磋,通过网络视频会议系统,可以直接与外埠设计人员进行在线、可视交流,设计单位不需多人、多次往返,为建设单位节省了时间、节约了成本。在总体投资90-100亿元的沈阳世茂新发展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世茂五里河城S1、S2建设项目中,建审科审批工作人员首次利用该系统与北京建筑设计院的设计人员就其申报的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在线、视频沟通,共同研讨解决问题的方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建设单位高度评价。先后有包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网、人民公安报等13家媒体、16个栏目、8家网站给予报道,《北京青年报》、《重庆日报》也予以转载。

举措九实行服务质量反馈制度每项消防行政许可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员将《消防审批工作情况群众意见反馈单》、邮资已付的制式信封随消防行政许可意见送达给办件单位,征求办件单位对我们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业务素质、服务态度、廉政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建立沈阳细河化工园区是市政府全面整治易燃易爆项目的一项重要举措。原市内化工生产项目全部搬迁至细河化工园区。由于工期紧张,许多单位施工、边设计。我们在群众意见反馈单中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与化工园区规划部门联系,上门服务,分地块进行消防整体规划设计指导,一方面使建设项目的用地科学合理,另一方面使建设单位统筹考虑设置消防设施,节约了大量的资金。建设单位负责人感动地说:“消防部门主动上门服务,整改火灾隐患比我们都着急,我们再不配合工作,就说不过去了。过去怕罚款,不敢与消防打交道,现在消防部门的热情服务,拉近了我们的距离。”细河管委会顾少清副主任在全区建筑项目会上感慨地说:“全区26个建设项目,需要在市里办理的消防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他在本区办理手续的,还都没办完,想象中最难办的却最快办结。我们其他职能部门要好好学习市消防部门为企业服务的精神和效率”。

举措十建章立制,规范审批行为为进一步规范消防行政审批行为,沈阳市消防支队先后制定了消防监督人员“十条规定”、“十项措施”、“十个制度”,自设“高压线”。同时为规范行为,制定了《消防监督人员行政执法若干规定》和《消防行政审批大厅管理制度》,用制度约束审批工作人员,建立审批工作情况群众反馈信、聘请警风警纪监督员等监督机制。向社会公开承诺“四个一”、公示了“警务公开制度”,把消防审批工作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真正做到透明执法、阳光执法。

与此同时,为了方便社会各界来消防行政审批窗口办理业务,还制定了中午值班制度、窗口值班接待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和网络、电话预约服务制度等一系列便民措施。

三、以人民群众满意、社会各界拥护、各级领导放心为目标,全力打造“沈阳消防”新亮点

经过驻厅全体消防警官的不懈努力,200x年共受理消防行政许可2257项,审批建筑面积5736.4万平方米,平均工作时间为10.8个工作日,比公安部30号令承诺的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提高效率46%,审批项目无一错件、无一投诉,共收到各单位和人民群众送来的锦旗29面、牌匾5个,在服务中心

所有部门中名列第一。同时,消防行政审批一次通过率由以往的54%,提高到70.2%,全年无恶意、严重消防违章行为。被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评为200x年先进单位、优秀党支部,有6人被评为“百名审批服务明星”。

200x年3月16日,市长李英杰、时任常务副市长赵长义在视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时,对消防窗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勉励大家,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一定要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做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永远的排头兵。李英杰市长还强调:一定要把消防窗口的经验做法加以宣传推广,打造一流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

200x年7月26日,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隆重举行“庆八.一”为消防局授旗和为驻厅消防警官披绶带仪式,号召驻厅46个窗口单位向消防官兵学习。沈阳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国强,亲自向沈阳消防支队政委李国孝颁发锦旗,并为21名驻中心的消防警官披上绶带。

200x年11月12日《人民日报情况汇编》第1512期以“沈阳消防系统为民服务赢得民心”为题,报道了沈阳消防执法改革的新举措,文章指出:200x年年初,沈阳支队在全国消防系统首次实行消防审批进大厅,工程设计之初消防就提前介入,变客户上门求助为消防跟踪服务……引起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公安部部长孟建柱,部消防局局长郭铁男、副局长李世雄等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分别做出重要批示。11月13日,同志批示:消防工作提前介入的办法好,防患在先,把隐患消除在审批、建设环节。请建柱并景富、金国同志阅研。11月14日,公安部孟建柱部长批示:沈阳消防的做法很好,请铁男同志遵照永康同志的批示,可在全国消防系统交流、推广。

200x年12月12日,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李世雄来沈专题调研沈阳支队消防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地检查了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消防窗口推进消防行政执法改革、消防审批进大厅等工作。他明确指出:“沈阳消防行政执法改革值得全国各地学习和借鉴”。

行政执法局消防工作第3篇

鞍山市消防局的行风建设工作在市纪委、市纠风办的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按照“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工作要求及“争创全省一流”的总体目标,紧紧围绕服从服务于鞍山老工业基地改造振兴这一主题,以优化消防软环境为切入点,狠抓行风建设,有效的规范了消防执法行为,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社会的形象和地位不断提升。2003年我局进入了市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行列,同时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评为双拥模范单位,进入了省政法系统公众形象问卷调查50强行列,被评为辽宁省消防部队2个先进支队之一,并在全市公安系统综合考评中名列第一。下面将我局上半年行风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

消防局党委对行风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并把它作为部队建设的一项长期“生命工程”来抓,在全队提出了“视形象如生命”的口号。自年初市纠风和软环境工作会议之后,我局立即成立了以局长温久毅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在全局上下召开了“求真务实、拒腐兴廉”和“执法为民教育整顿”活动的大会,会上各级党组织和班子成员层层签定了廉政承诺责任状。为把工作落到实处,我们督察部门重点对公安部“五条禁令”和部队日常管理、纪律作风、执勤训练、灭火救援、消防监督等工作情况进行了全日制、全方位、深层次的现场督察。截止目前,现场督察117次,下发督察快讯22期,督察通报3期,被处罚扣分129人次。

为了解决部队管理工作和消防执法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我们进一步修改完善了《鞍山市消防局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鞍山市消防局干部考评办法及实施细则》,出台了《鞍山市消防局目标管理考核暨评先选优实施办法》和《鞍山市消防局关于加强两个经常性工作的决定》。为将工作落到实处,局党委又推出了三种机制:一是建立社会监督制约机制。设立了单位举报投诉热线电话,热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和消防行业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举报投诉。二是建立明察暗访、动态管理的督察机制。三是建立对防火监督人员的执法水平、服务意识和廉洁行为的倒查机制。在加大内部管理的同时,我们还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公开聘请了人大、政协等不同层面的26名社会消防行风监督员实施“开门评警”,我们建立了监督员通讯录,印制了《明查暗访情况反馈表》,并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随时收集情况,主动征求意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通过采取这些内管外监的有效举措,不仅在全局上下形成了“人人参与行风评比,自觉维护消防形象”的整体氛围,而且极大的促进了行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的开展。

三、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在防火监督工作中,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发展软环境,建立绿色通道”的要求,把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有机的结合起来,年初我局出台了《鞍山市消防局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验收管理规定》和《关于对消防工程申报资料有关要求的通知》的规定,实现了对建筑工程的齐抓共管,简化了申报手续,缩短了审批时限,方便了群众。另外,为了加强行风建设,我局向社会公开作出9项承诺:一是有警必出,有险必抢,有灾必救;二是规范执法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不规定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罚款数额;四是不利用工作之便搞各种赞助和接受社会馈赠;五是转变工作作风,主动登门服务,切实帮助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六是缩短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时限;七是消防监督检查实行事前告知制度,告知被检查单位检查时间、内容、方法;八是减少对非公众聚集场所和非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频次,每年只检查1至2次;九是推广在互联网上申报和受理消防行政审批业务,在公安消防部门的受理窗口、互联网站和电话语音咨询系统中公布消防行政审批结果。通过向社会公开承诺,也充分体现出我局党委抓好行风建设工作的决心。

三、强化宣传教育,培养廉洁典型。

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从5月1日起,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消防宣传“四进”(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活动。活动期间我们的消防宣传车每天深入到“社区、学校、企业、农村”进行了面对面宣传有关消防常识和发放消防知识手册,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为了保证官兵的思想高度稳定,纯洁干部队伍,不断强化官兵的“宗旨服务意识”,我们坚持从思想教育源头上入手,先后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法纪教育和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另外我们还经常组织官兵观看《李真贪污受贿案剖析》、《廉政风采》等警示教育片,时刻为官兵们敲响警钟。通过一系列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全局上下逐渐形成了廉洁自律之风,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业绩突出的先进个人,其中防火处长李彬、建审科监督员王晓杰还分别被评为今年市十大杰出青年和市三八红旗手标兵。

四、深化形象工程,树立良好形象。

日常工作中,我们时刻教育广大官兵牢固树立“视人民如父母,视职责如泰山”的思想,把形象建设作为拉动各项工作的龙头,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成效。3月份我局100名警官与千山区大孤山镇对桩石村100户贫困家庭结成了扶贫共建对子。两年来通过开展扶贫帮困、捐资助学等爱民活动,密切了警民关系,树立了消防形象。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13日,岫岩3名儿童不慎落入冰湖,我们岫岩大队的官兵不顾一切的跳入冰冷刺骨的湖水中将3名落水儿童救出。消防官兵勇救落水儿童的事迹,相继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人民公安报等各大新闻媒体报道,并被团市委授予“见义勇为青年先锋集体”和“见义勇为青年先锋”的荣誉称号,其中一名同志荣立二等功、三名同志分别荣立三等功,同时4名官兵把奖励的12000元钱全部捐给了贫困学生,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

通过开展各种教育和行之有效的活动,不仅增强了全队官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还提高了官兵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树立了部队的良好形象。

尽管我们在行风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一是我们对群众的消防法规及相关消防知识的宣传的力度不够。二是在严格执法和依法监督管理上还需提高标准和加大力度。三是在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我们下步工作的打算是:

一是继续狠抓行风建设,将行风工作全面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始终。

二是确保“三个为零”,全面达到争创一流的总体目标。

三是加大消防专项整治和防火宣传力度,确保消防“四进”落到实处。

行政执法局消防工作第4篇

2月16日,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联合召开视频会议,福建省安监局组织在家所有处以上干部收听收看了视频会议。会后立即召开各处室负责人会议,讨论理解总局骆琳局长、赵铁锤副局长的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同时,认真分析了2008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和今年以来的情况,要求大家在看到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良好成绩的同时,更要清醒看待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按照重在持续、立足先行、保障大局的要求,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的落实。(省安监局办公室)

福建省开展为期5个月的火灾隐患专项整治

近日,省政府召开全省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火灾隐患专项整治,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消防安全工作,以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遏制火灾多发势头,以完善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省安监局办公室)

福建省加强农村道路运输安全监管

福建省各级交通运管部门依照《道路运输条例》,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进一步把好运输资质准入关、车辆技术状况关和从业人员关,强化客运站的监管,有效遏制农村运输事故的发生。一是严格农村运输资质准入管理,严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者进入运输市场;二是督促运输经营者按规定要求进行强制维护和技术等级评定,规范农村客运车辆的日趟检,确保客车不带病行驶;三是从事客货运输的驾驶人员应经从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省安监局办公室)

福建省“一岗双责”规定加大政府责任追究力度

福建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未依法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一年内发生一起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或3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事故的,设区市人民政府应于10人以上死亡事故(或第3起5人以上死亡事故)发生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省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报告。一年内发生一起死亡5人以上(含5人)或3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事故的,县级人民政府应于5人以上死亡事故(或第3起3人以上死亡以上事故)发生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设区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报告。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未依法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省安监局办公室)

省安监局陈炎生局长心系基层促安全

3月3日,省安监局陈炎生局长在宁德市林鸿副市长、宁德市安监局陈常年局长的陪同下到福鼎市山前街道办事处慰问基层安全生产干部,山前街道黄印兴副书记向陈炎生局长一行汇报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陈局长充分肯定山前街道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对山前街道针对酒吧、小旅馆消防问题采取的有效措施表示赞赏,对一直无法解决的小旅馆消防问题,陈炎生局长建议福鼎市政府可以尽快组织调研,联合执法,综合治理,排除隐患。(福鼎市安监局)

漳州市“五模式”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一是提醒执法。对企业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持证上岗等问题和隐患,及时告知企业业主,提醒业主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前置执法。对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矛盾进行摸底分析,研究对策,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疏导。三是严格执法。执法监察支队提出了“不执法就是违法,不严格执法更是违法”的理念,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严厉处罚,决不含糊、决不手软。四是服务执法。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对执法对象存在哪些问题或隐患、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相关条款、应当给予什么样的行政处罚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明,并对问题或隐患的整改工作给予监督和帮助。五是监督执法。注重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公开了行政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违法及过错责任追究,保证行政执法公开、公正、公平、透明。(漳州市安监局)

武平县采取“六个必查”、“六个一律”措施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日前,武平县重拳出击,对全县公众聚集场所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做到“六个必查”、 “六个一律”。六个必查:一查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检查:二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三查消防设施是否正常;四查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要求;五查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员工教育培训是否到位;六查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是否落实。六个一律:违法装修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采用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和开业前检查、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关闭;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要求,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室内一律不得使用任何烟花爆竹。(武平县安监局)

惠安县安监局送书下乡

近日,惠安县安监局会同电信公司和各乡镇精心印制《惠安县村村通电话号簿》40万册分发到各用户,书中专设“安全生产篇”,将安全用电常识、火灾逃生方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其中。(惠安县安监局)

福建省渡口渡船专项整治顺利通过国家交通运输部验收

我省渡口渡船经过两年多专项整治,全省486道渡口合格率为98.15%,576艘渡船合格率为92.36%,706名渡工合格率9802%,三项指标均超过国家下达的合格率90%的要求,顺利通过了国家交通运输部验收,成为首批通过验收的八个省份之一。专项整顿与内河交通安全长效管理的有机结合,有力促进了福建省内河交通安全形势稳定,2008年内河水上交通安全四项指数均呈较大幅度下降,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沉船艘数、直接经济损失与2007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50%、42.86%、50%、36.44%。(福建省安监局办公室)

福州仓山:消防民警联合查消防,消除“九小场所”火灾隐患175处

据悉,2月份以来,仓山区各派出所采取分头行动,对辖区内派出所三级管理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民警督促后仍未及时整改的消防隐患,立即联合消防大队、安监局等公众聚集场所专项整治办成员单位,采取联合执法方式,10多天来,12个派出所联合消防大队共检查“九小场所”200余家,发出整改通知书55份,当场整改和在规定期内整改火灾隐患175处,公众聚集场所严查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仓山区消防)

福清市三管齐下抓消防安全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福州市安全生产消防紧急会议精神,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二是迅速行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消防“拉网式”大检查,严格落实责

任,立即开展以消防安全为重点,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公众娱乐场所、企业生产等重要领域全面开展排查,市政府成立了四个督查组,对全市各重点单位、领域安全生产消防进行全面督查。三是严格执法,采取断然措施。对排查出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无证无照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公众娱乐场所、宾馆、酒吧等,采取断然措施,坚决予以取缔、关闭,绝不姑息纵容。对监管不力,监管失位、缺位的,坚决实行行政问责,严肃追究责任。(福清市安监局)

厦门市安委办组织夜查公共娱乐场所

近日,厦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工商等部门负责人带队,联合对全市一些公共娱乐场所进行夜间突击检查。检查中,主要检查了场所的安全管理、消防培训、应急预案、消防设施、场所装修、安全疏散、用火用电及室内焰火使用管理等情况。连日来,全市共检查娱乐场所304家(次),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60份,责令29家公共娱乐场所停业整改,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厦门市安监局)

厦门市翔安区“五项措施”启动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工作

厦门市翔安区认真履行安全监管工作,积极部署。9年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年初就针对各重点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安全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二是对重点行业的企业进行了拉网式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侧重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工作台帐,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督促企业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三是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普遍进行了年初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其安全生产业务素质;四是结合全区非煤矿山新一轮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风险低押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安全生产费用三项经济政策,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五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复查,对不按规定期限整改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罚,促使企业整改隐患到位,确保生产安全。(厦门市翔安区安监局黄清淼)

洛江区全力打造“平安校园”

洛江区消防大队防火监督人员对辖区南少林武术学校、双阳中学、河市中学等寄宿制学校进行了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查看学校的教学楼、宿舍楼是否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消防通道、楼梯、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学生集体宿舍有无私拉乱接电线、有无使用超大功率电器及其他违章用电行为;教室、宿舍窗户是否违规安装防盗栏i学生食堂的厨具、灶具的使用性能,厨房用油、用电、用气情况以及食堂大厅的电器设备、线路的设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洛江区安办)

安全讲堂设在客车上

近日,沙县交通民警走上客运车辆,为司乘人员和乘客开设交通安全讲堂。讲堂主要宣传了四方面内容:一是通报春运以来该县交通秩序情况;二是乘客如何注意自身行车安全;三是乘客如何提醒驾驶员开好安全车;四是驾驶员如何开好安全车。该讲堂自开设以来。受到了乘客的一致好评。(沙县安监局)

邵武市:矿山员工上岗“十不准”

近期,邵武市矿山陆续恢复生产,该市安监局要求所有矿山员工上岗“十不准”:一一是睡眠不足不准上岗;二是发生矛盾不准上岗;三是患有疾病不准上岗;四是酒后不准上岗;五是情绪低落不准上岗;六是超时不准上岗;七是隐患未排除不准上岗;八是岗前未经过培训不准上岗;九是班前安全检查未做不准上岗;十是井下机械通风未开不准上岗。(邹武市安监局)

城厢区安监局“五模式”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城厢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通过推行“提醒执法、前置执法、严格执法、服务执法、监督执法”等五种执法模式。有效形成了企业与安监执法机构的互动模式,达到了企业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从不了解、不配合,到积极支持工作,形成执法与被监管既对立又统一的和谐氛围,有效地促进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为城厢区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涵江区采取有力措施防止森林火灾发生

近期,我省及全国各地森林火灾频繁发生。为了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涵江区迅速行动,在2月13日-3月13日时段全区实行为期1个月的野外禁火令;结合新《森林防火条例》的实施,通过广播、标语、宣传车、警示牌、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全面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林区“六边”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严格管控野外火源,组织镇村干部和护林员对旅游区、风景点、重点林区进行严防死守,严厉查处违章用火行为;各乡镇严格落实防火预案,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队伍、物资、车辆、通信设备等各项准备,加强扑火安全培训;区防火办、各镇村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滔江区安监局)

连城消防大队开展加油站消防安全夜查

近日,连城消防大队利用开展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夜查的有利时机,组织监督人员深入辖区各加油站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采取实地查看和查阅资料的方式,对各夜间营业站点进行检查,重点查看各单位人员是否在岗,值班记录是否健全,消防器材配备、安全管理和员工消防培训等落实情况,并对站点员工进行了有关消防安全常识的现场提问和灭火器的操作使用。通过此次夜查,切实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进一步督促了加油站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了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连城县安监局)

新罗区紧抓政府挂牌督办跟踪督查工作

为认真做好适中兰田矿区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后整改方案的落实、整改进度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近日,新罗区安监局和矿管总站组织有关部门和兰田矿区6个企业负责人,召开专题研讨会。会议就兰田矿区政府挂牌督办后相关工作形成一致意见,并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的有关规定做好整改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工作,确保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验收和销号工作。(新罗区安监局)

莆田市荔城区举行大型联合疏散灭火演练

行政执法局消防工作第5篇

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平安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平安“四个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

二、领导机构

县政府成立构筑社会消防平安“防火墙”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团县委、县妇联、县总工会、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经济局、县国土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和粮食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和畜牧业局、县林业局、县文体局、县卫生局、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旅游管理服务中心、县安监局、县人防办、县气象局、县电力公司、县邮政局、县公安局、县政府督查室、县消防大队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平安“四个能力”建设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平安自查、火灾隐患自除。要确定消防平安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平安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进去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依法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单位要建立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熟悉消防设备,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顺序和方法。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顺序。单位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平安疏散。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知识普及化。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平安入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知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要求。

消防平安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平安“四个能力”建设规范;一般单位可结合实际,有重点地落实消防平安“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平安重点单位达标;年,所有消防平安重点单位全部达标;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

(二)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县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消防经费、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并制定实施“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保证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严格落实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与的防火平安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外地区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针对消防平安突出问题,适时开展消防平安专项治理,对影响公共平安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并如期销案;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平安检查、消防知识宣传提示和教育培训。

2.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开展消防平安检查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严格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平安的审批项目,加强消防平安源头控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平安监管职责,严格依法监管,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置。

3.落实设施建设责任。县政府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凡不符合靖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消防规划要及时组织修订;凡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各乡(镇)政府要结合城镇改造,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重点区域和部位存在消防平安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城乡消防平安环境。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党委、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内容。县政府每年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组织考评验收;将消防工作任务纳入政务督查内容,及时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平安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每年要对本行业系统消防工作进行考评。

(三)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1.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农村、社区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年,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成立消防平安领导组织;鼓励经济比较发达的乡镇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其他乡镇依托综治办、平安监管等机构,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平安检查;年,各行政村、县城社区落实消防平安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平安工作。

2.夯实设施建设基础。完善县城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并加强维护颐养,确保正常运行;每个社区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千村示范、万村提升”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对木结构等易燃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要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进行治理,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增强火灾抗御能力。

3.夯实群防群治建设基础。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消防平安管理人,制定防火平安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社区内的小场所实行消防平安区域联防制度,开展消防平安互查互督,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村庄实行消防平安多户联防制度,轮流值班开展消防平安提示和检查。

4.夯实队伍建设基础。各乡镇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任务。设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要建设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加强保安人员消防平安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使其承担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能;没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要建立群众参与的志愿消防队。年前,所有乡镇、村庄、社区都要依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

(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1.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建立消防、治安、内保、警务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动”消防执法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主动分析研判本县消防平安形势,针对突出问题继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把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年前,县政府要组织公安、住建、平安监管等部门集中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公安派出所依法做好辖区有关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2.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健全消防监督机构,配齐消防监督人员;探索、完善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制度,允许经消防培训考试合格的消防文职雇员从事消防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切实做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运行、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深化警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消防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依据、顺序、进度、结果,增强执法透明度;加强执法中的廉政建设,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消防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配齐消防监督检查装备,提高消防监督检查技术含量;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和消防监督执法大比武竞赛活动,定期对消防监督人员和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消防执法能力和水平。

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内容,加大投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消防宣传,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平安意识;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主流媒体定期开展消防平安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动。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平安教育培训规定》推动学校开展消防平安教育;积极培育发展社会消防平安培训机构,开展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素质,加大社会消防宣传力度。从年起,建设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向社会火灾预警信息,开展网络消防宣传教育和在线消防咨询。

4.提高社会消防平安管理创新水平。针对新时期消防工作呈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时探索、创新社会消防平安管理机制和模式;深化消防爱民实践活动,不时推出便民利民措施,开展消防技术咨询服务,指导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平安工作;推进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从事日常消防检查的制度上取得新的进展;全面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单位消防平安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消防平安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鼓励试行消防平安检查师制度,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技术服务;积极培育和规范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平安监测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将单位的消防平安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平安费率调整的内容,推动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部署。构筑社会消防平安“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推动社会消防平安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县政府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中心任务,年上半年要下发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广泛动员部署,全面启动实施;要按行业、系统和单位分类制定具体建设规范和考核验收规范,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及农村、社区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逐级签订责任状,督促社会单位、农村、社区逐一签订责任书;各部门、系统、行业要将构筑社会消防平安“防火墙”工程纳入本部门系统行业管理内容,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工作格局。

(二)加强培训,广泛宣传。要加强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监督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的业务培训,充分发挥消防执法监督员、消防平安“四个能力”建设辅导员、消防知识宣传员的作用,指导单位扎实开展消防平安“四个能力”建设。公安消防部门要对单位的消防平安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确保每个单位有1至2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明白人”和责任人。要运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构筑社会消防平安“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内容标准,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典型引路,整体推进。要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原则,结合实际,积极培育树立典型,打造构筑社会消防平安“防火墙”工程建设的样板,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要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指导和推动构筑社会消防平安“防火墙”工程扎实开展。

行政执法局消防工作第6篇

1)宾馆通过消防支队的消防办理大厅系统,对其室外楼梯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此备案行为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范围,难以确定;

2)此备案行为若属于行政复议范围,鉴于公安分局的编制中没有消防支队的实际情况,消防支队不应属于公安分局的内设机构,其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应由其上级单位即有行政隶属关系的市消防局受理;

3)消防监督工作专业性强,公安机关平时接触少、情况不熟悉,公安机关作为消防部门的行政复议机关,不利于对消防监督执法行为的监督与指导。最终,在多方面的协调下,公安分局受理了行政复议申请。在复议过程中,消防支队积极上报行政复议答复书,并联系宾馆与王某进行协商,使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8月份,王某撤回复议申请,公安分局作出了《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

案件反映出的问题

本案是因一起消防设计备案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表面看仅是一起个案,但认真分析后发现,此案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值得公安消防部门从法律制度、执法行为、行政管理等方面进行认真研究和思考。本案反映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消防设计备案抽查制度有待完善

首先,《消防法》第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公安消防部门在互联网上设立的消防办事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备案,由系统随机确定抽查对象,抽中的项目需向消防部门上报书面形式的消防设计文件;未抽中的,不需要报书面形式的消防设计文件。公安部第106号令关于未抽中的建设工程不需要报消防设计文件的规定,很明显与《消防法》的规定不一致。按此制度执行,造成了本案中宾馆在没有经过规划部门许可的前提下,搭建室外楼梯,也没有经过消防部门的书面审查,便通过了消防部门的消防设计备案审查。消防设计备案制度本身存在漏洞,这应当是本案暴露出的最大问题。为此,公安部重新修订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明确所有需消防设计备案的建设工程,均应当向消防部门报送消防设计文件等书面材料。其次,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本案中王某提出的室外楼梯与其居住的房屋过近,侵犯其隐私权的问题,也为消防设计备案抽查制度提出了新问题。目前,公安部令第119号对消防设计备案抽查制度的规定,没有对建设工程涉及利害关系人如何审查作出相关规定。此外,就公安部令第119号规定的消防设计备案抽查制度而言,若申请人按要求上报了消防设计文件书面材料、公安消防部门出具了受理凭证,且该项目没有被消防办事大厅系统随机抽中,该项目即通过了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的消防设计备案审查,整个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对此情况,可否认为公安消防部门作出了具体行政行为,该行为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范围,公安部令第119号没有明确。

2公安消防部门处理消防安全举报投诉工作有待加强

本案中,宾馆为了整改火灾隐患,在二楼搭建室外楼梯,作为二楼的第二个安全出口,同时,将二楼室内装修工程的消防设计进行了网上备案。宾馆搭建楼梯属于内装修的一部分,已通过了公安消防部门审查为由,对外称此楼梯属合法建筑。对此,消防支队在接到王某的举报投诉后,缺乏细致的解释说明,没有让其了解,按照《建筑内部设计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第1.0.4条规定,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包括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的装修,以及固定家具、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固定饰物等。宾馆搭建的楼梯不属于室内装修工程,仅是整改火灾隐患的具体措施。消防支队只对楼梯作为宾馆安全出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进行确认,而该楼梯是否属于合法建筑,按照《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规划、综合执法等部门确认,因此,应告知王某向规划、综合执法等部门举报。

3公安消防部门对行政复议工作缺乏经验

如前所述,宾馆搭建的楼梯不属于其内装修工程,因此,其在网上备案的消防设计也不包括搭建的室外楼梯。消防支队收到对此的行政复议答复书后,缺乏工作经验,没有向公安分局做好解释说明,此案依法应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4县级公安机关和消防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不明确

本案中,公安分局称,其为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不纳入该区政府编制,消防支队为区政府的组成部门,在编制设置上,消防支队与公安分局应当没有隶属关系。因此,对消防支队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应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市消防局受理。

结论

通过总结分析本案暴露出的问题,现提出以下四项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建议:

1完善消防设计备案抽查制度

消防设计备案抽查虽不属于行政许可,不进行事前审查,但实际操作程序是由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中审查的,其目的也是确定申请人是否有权进行建设工程施工这一特定活动,此制度可以称为部分许可。因此,为防止申请人与利害关系人产生矛盾,可以借鉴《行政许可法》的经验做法,对涉及利害关系人的消防设计备案,引入听证制度。同时,对于消防办事大厅系统未抽中即通过消防设计备案的项目,要明确此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应当纳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范围,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有效的救济途径。理由如下:一是消防办事大厅系统未抽中即通过消防设计备案的项目,对于申请人来说,其不会面临因消防设计不合格,而被要求停止施工的风险,即享有了无障碍施工的权利,可以说,消防设计备案制度对申请人产生了新的权利。二是消防办事大厅系统由公安消防部门设立、维护,并针对不同场所,设置抽查比例,其随机确定抽查对象的过程,是代表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的,也应认为是公安消防部门实施的。基于以上两点,我认为,消防办事大厅系统未抽中即通过消防设计备案的行为,是法律授权公安消防部门实施的,确认申请人申请的消防设计备案项目没有被抽中,申请人可以继续施工的行为,符合《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有关受理范围的规定。对此,可以在制定《消防法实施条例》时,对消防设计备案抽查制度予以修改完善。

2规范消防安全举报投诉的处理程序

消防安全举报投诉制度是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工作的有效途径,是消防工作社会化的重要举措,目前,全国各地设立了统一的火灾举报投诉热线“96119”,实行了有奖举报投诉制度,畅通了火灾隐患举报渠道,有效激发了社会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热情。在这种背景下,公安消防部门要进一步严格举报投诉核查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案件审查和甄别。同时,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3加强对建筑管理、行政复议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

公安消防部门要在掌握消防监督法规的基础上,加强与消防相关的建设工程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了解建设工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在日常监督执法中,加强与规划、建委、综合执法等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从源头上强化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同时,要加强行政复议答复工作,认真学习《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熟悉公安机关的办理程序和公安消防部门的答复流程,主动向本级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说明情况,争取支持,并积极参加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

4理顺公安机关与消防机构的隶属关系

行政执法局消防工作第7篇

关键词:消防监督执法、消防法规,行政执法

1我国消防行政执法的现状

1.1消防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

我国消防法制建设自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成绩不容置疑,就立法而论,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于1957年11月29日颁布了第一个全国性的消防法规――《消防监督条例》后,国务院相继制定了三十多个消防法律法规,地方性消防法规和规章80余部,国家强制性消防工程技术规范、国家和行业消防技术标准230余部,初步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基础,以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相配套,以地方性消防法规和政府规章为补充的消防法规体系。为我国消防法制建设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加强消防执法工作提供了必要的前提。

1.2消防行政审批制度日趋规范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公安部消防局对所有消防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先后取消了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证书审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修保养资格许可证审批发证等10项消防审批项目,根据新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又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的行政许可予以取消,同时重新修定了《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范》、《火灾调查规范》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等消防配套法规,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但通过近几年的实践,以及笔者在消防行政执法中遇到的一系列实际问题来看,我国的消防法制建设还存在着一些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与缺陷。消防行政执法办案工作仍然存在诸多的矛盾和问题,面临严峻的挑战,消防行政执法难的问题仍很突出。

2当前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难点问题

2.1消防监督执法程序较混乱

一些必须与《消防法》配套的规章有待制定。如《消防法》第8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尽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变以前的微观管理为宏观管理,变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变指挥式管理为服务式管理,提高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在日常工作中,有些同志对行政处罚程序把握不准,搞不清立案、调查取证、权利告知、处罚呈批和下发处罚决定书的时间顺序。各地公安消防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处罚在前、审批在后;处罚在前、听证在后;处罚在前、集体议案在后;集体议案在前、听证在后;集体议案在前、调查取证在后;权利告知与行政处罚同时进行等执法程序方面的错误。或是忽视行政处罚的前置条件,部分单位在行政处罚前置条件尚未具备的情况 下就直接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

或是执法文书送达不规范,有的文书填写不规范,没注明送达人和所送文书的名称与编号,有的送达回执受送达人没有签收。有的单位为图省事,发现违法行为先实施处罚,然后再补《立案审批表》、《告知权利通知书》、《公安行政处罚审批表》、《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的手续。或者干脆就不问材料,不下发相关的法律文书。还有的执法者对当场处罚和一般处罚运用不准确,对不应当场处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当场处罚。

2.2“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效果不理想

“消防安全责任制”包括政府上下级之间,政府与其主管部门之间,企事业单位之间以及个人之间通过签订责任书等形式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的责任,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另外公安消防机关要按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相应的制定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考核细则,规范各级部门之间的责任和义务。各级社会单位也要认真落实,定期进行考核,奖优异罚差劣。逐渐促进各级社会单位的工作,切实做到实处。

然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效果并不明显,消防安全责任往往只表现为行政管理责任,并非强有力的法律责任。各级各部门日常的消防工作职责履行根本不受其制约。没有任何强制条款的约束下,消防安全由此也很难被纳入其他工作环节。如在人事制度中,消防责任很少纳入考评范围;在民事活动中,没有把消防安全责任摆在首位;在经济活动中,没有消防安全的指标要求;在国民教育体系内,缺少消防教育内容。

以上无不表明,各级各部门消防责任意识仍很淡薄,对消防工作的重视程度仍然不够,对应担负的消防安全责任还存在着很大的认识局限,往往是消防部门查出问题,却很少会认真解决,主动地去努力完善并落的。要真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还任重道远。

2.3消防行政执法不规范

执法人员不能规范的利用法律法规,执法随意性大,消防法律文书中指出的违法行为与引用的法律条款不相符,甚至不引用法律条款的行为时有发生。有的执法者在应用法律条文中,只会应用《消防法》和《消防条例》,而不能正确应用其它相应的消防技术规范,使得法律条文运用不完整,对于一些违反消防技术规范的行为不能够按照规范定性,从而使得消防工作不到位。

有些法律文书的运用、填写不规范,在对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的检查中,一些没有违反《消防法》,但应当记录的,未采用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对于一些存在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应该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而未发送相应的法律文书;对到期应进行复查,未按要求整改的按照规定实施处罚的,未进行整改和处罚。

而某些消防部门则二者颠倒,该处罚的不处罚,不该处罚的处罚。 还有的执法者在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中应用《消防法》法律责任中的条款,而在下发《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却应用《消防法》火灾预防中的条款,有些《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内明明应该填写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条款的,而只是简单地打一条违反消防法的条款进去。更为严重的是执法随意性大,执法人员自由行使自由裁量权。以罚代停,以罚代改,以罚代拘等违法现象仍然存在;不符合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情节的却减轻了处罚,而从轻及从重处罚条件仅仅依靠执法人员的主观臆断。

3 加强消防行政执法的对策

针对当前公安消防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在消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在深刻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必须本着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规范消防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消防行政执法质量。

3.1切实强化消防部队的经费保障, 以解决基层消防执法的后顾之忧

当前,各级政府和上级消防机构要为基层消防部队解决经费保障、消防装备以及营房建设等方面的困难。除正常办公费用外,政府应建立消防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确保消防工作所需费用的基本满足。上级消防机构,特别是公安部和省级以上消防机构, 要全力争取从中央和省级财政渠道为下级消防机构解决通信、灭火和检查等技术装备配置经费, 为基层消防执法办案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切实解除后顾之忧, 进而从严治理执法随意性问题, 强力规范执法行为, 全面提升其执法质量。

3.2理性、平和执法,优化消防监督执法机制

要使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达到预期目的,收到良好的效果,就要有一个较好的执法运行机制因此,要真正为监督执法工作服务,就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便有针对性地在完善执法工作,细化执法规程,完善业务流程,规范执法环节上下功夫。在市政府办证中心消防窗口统一受理各类消防行政许可,对符合法定形式的、资料齐全的,立即予以受理;对个别资料不齐,不影响全局的,由窗口先行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资料。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以及对小型装修工程及简易消防工程的办结时限均减少了审批时限。对申报项目集中,数量较多县市区,支队组织技术人员蹲点基层,现场服务。

对规模大、周期长的大型工程项目,可根据项目进度,分期审核验收。对一些规模较小项目,委托当地消防大队直接受理并审批。设立消防服务热线电话,提供业务查询、服务咨询,受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对属于职责内的事应当及时办理,对不属于自己管辖或职责以外的事要先行受理,做好接待记录,及时移交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办理,并向人民群众说明情况。同时,设立消防网站,公布行政审批结果及有关信息、消防技术法律法规、火灾信息、防火监督、隐患整治、消防宣传等信息,推进各项工作协调、全面发展。

3.3对现行消防法规进行清理,完善消防法规体系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我国各项现行法规的落实原则。其中有法可依,是规范消防行政执法的关键。因此,公安消防机构应根据践行“执法为民”思想的要求,结合消防行政执法的实践和新形势发展的需要,认真对现行的消防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在消防立法方面,应根据各地不同情况,鼓励地方立法,国家可以提供几套不同的法律范文,供地方参考。在《消防法》这一根本法下,制定地市级消防条例,作为本地消防工作的基本法规,规范管理本行政管辖区域内的消防行政行为;消防技术规范也要在国家制定的一个总体框架下,充分考虑地方经济发展实际,制定本地的各类消防技术规范,并报上级备案,经批准后予以执行。

3.4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消防行政执法

要建立健全对消防行政执法的监督、制约机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建立健全消防行政执法责任制。即:一是要搞好纵向监督,不仅仅上级对下级享有监督权,下级对上级的执法活动、违法行为也同样有权提出异议;

二是,贯彻好横向监督,同行业、同部门之间要相互监督,达到制约平衡,相互牵制。确保消防行政执法权限确定化、责任明晰化、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其次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例会制度、内部执法层级监督检查制度、热点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制度等制度。

再次推行消防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个案监督或考核评议中发现的消防执法不当、执法违法等问题,以及造成赔偿、行政败诉或者经行政复议被撤销的消防行政案件,都要通过倒查,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坚决纠正。

最后深化警务公开工作。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公开办事程序、聘请社会消防监督员采取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定期向社会征求对消防监督工作的意见,提高消防监督执法的严格、公正、文明性。总而言之,只有通过强化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切实规范消防行政执法,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才能最终使监督执法落到实处,才能最终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谋利益。

3.5从思想认知、文化素质上努力提高执法者的素质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一个执法者的素质低下将会影响到整个消防部队的执法形象,因此,要想全面提升消防部队的行政执法水平,必定要从提高执法者个人素质着手。随着消防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和完善,能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关键是要看执法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如何。而首当其冲的自然是政治素质,一名执法者没有坚定的政治立场、端正的工作动机和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工作态度,是不可能公正公平的进行行政执法的。

因此,首先要做的就是定期对消防执法者进行政治教育,将思想政治教育提到一定高度,进一步提高执法者的思想素质,使消防行政执法有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