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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2-05-22 19:24:43
广播电视论文

广播电视论文第1篇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进一步发展。在卫星直播应用技术影响下,我国广播电视在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日渐凸显,在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以及信息传播实时性目标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

二、卫星电视直播技术形式

卫星电视直播技术在使用过程中,主要通过两种形式进行电视节目数据信号的传输,其一,分配式。主要是将C波段卫星作为基础,将节目信号传输到地方电视台、有线电视网的前后两端,为观众呈现电视节目,其信号质量、电视效果相对较差。其二,直播形式,简而言之,用户利用碟型天线,直接接受卫星节目。直播电视将数字解压压缩技术作为核心,将节目转化为数字信号等形式输送到卫星上,地面接收端再将数字信号还原传输到电视接收机中。例如,KU频段电视直播卫星,将信号压缩进行传输,能够上传140/280套电视节目,在保证数量的同时,也能够为观众提供更加优质的电视节目,从而促进广播电视事业进一步发展。[1]

三、我国广播电视卫星直播应用技术

发展情况直播卫星以其自身频率高、覆盖功率大等优势,在提高广播电视传输速度、增加覆盖面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在我国大力提倡广播电视“村村通”影响下,为了提高广播电视节目数量及质量,方便农民群众观看自己喜爱的电视节目,加强对卫星直播技术的应用显得尤为重要。然而,卫星电视直播在实现“村村通”目标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Ku频段在受到自然灾害影响下,如雨、雪天气等,存在节目模糊等现象,另外,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发展,高层建筑数量日益增多,直接影响电视直播节目质量,且难以实现节目本地化以及交互式业务发展。诚然,卫星直播技术存在一些不足,但是,其在收视效果、直播到户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另外,通过卫星直播技术还能够增加用户收视数量,成本消耗少,信号质量强,尤其是其安装简便,适合大范围推广和普及,是我国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目标的重要途径。[2]因此,不断改进和完善卫星直播技术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四、卫星直播技术在“村村通”中的应用

目前,我国明确规定“村村通”节目数量及具体要求,为卫星直播技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指明了方向。(1)节目建立的平台。节目平台作为节目集成与播出的前端,涉及节目源采集、编码复用等多个系统,节目采集主要将节目源信号进行一定处理,并利用编码复用技术进行解码。例如,视频动态编码为500kbps~10Mbps之间,进而为观众提供广播电视节目,另外,我国相关部门对直播卫星做出了明确指导,要积极发展机顶盒业务,让观众能够通过广播电视指南,实现跨越式检索和收看电视节目,实现个性化广播电视发展目标。直播卫星“村村通”视频编码要符合通用编码中的主级编码,音频则使用第II层编码。(2)卫星传输工作。为了更好地掌握我国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产品核心,促进民族产业进一步发展,直播卫星传输信号编码要利用效率高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及国际水平ABS-S标准,采用上、中、下三级信号传输,确保信号传输快速、稳定到达电视接收端。通过将电视节目压缩成信道编码,结合卫星传输参数,将数据信息传输到终端,不仅能够为观众提供更加优质的电视节目,而且能够为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支持。[3](3)实现卫星接收。为了确保卫星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在卫星直播发展过程中,“村村通”机顶盒要具备拒绝标准方式以外的解调功能,避免影响我国广播电视卫星直播安全性,提高卫星直播信号质量的同时,还能够实现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目标,从而推动我国广播电视事业进一步发展。[4]视频与音频在接收方面与节目平台建立使用标准一致,同样是主级与第II层编码,为了同时兼顾快速接收与控制成本两个方面的工作,前期卫星节目在机顶盒中可以采用透明式传输方式进行传送,并采用一体化变频器调整和优化设备功能,避免其他信号的干扰,确保信号质量及节目的安全播出。除此之外,针对直播卫星接收天线的技术要求,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例如,天气等,调整接收天线口径,将可用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保障直播节目质量,提高广播电视服务质量,从而促进我国广播电视事业进一步发展。[5]

五、结论

广播电视论文第2篇

我国的广播电视网络中,除开中央电视台和省级卫视以外,还存在较多城市广播电视台。各地以地级市为主的地方城市电视台成为广播电视网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播电视广告投放是广播电视台维持经营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促进广播电视事业长远发展的必要措施。当前,我国城市广播电视台的广告投放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导致经营状况不佳。

二.广播电视广告投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地域限制:各地的广播电视业一般都只覆盖本地,导致广告经营的空间存在较大限制,此外,地方经济水平也对广播电视行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由于广播电视广告收益较少,导致制造节目无法投入资金,从而造成节目粗糙问题的发生,最终导致观众对广告不敢兴趣,从而影响广告收入。同时,由于地域限制和规模局限,广播广告的经营和发展难以突破瓶颈,加上广播媒体地域性强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广播广告的经营。

2.需求冲突:在商业社会中,无法完全杜绝电视广告,但是由于广告时间增长导致观众厌恶感增加,逐渐开始排斥广告。对于广播电视广告来讲,观众有权选择看与不看,但无法选择是否播出及播出时间的长短,而对于电视台来讲,处于利益考虑希望广告时间越长越好、越多越好。在这种需求冲突情况下,如何平衡电视台和观众之间的利益关系至关重要。

3.广告质量低下、缺乏创意:广告内容存在很大的问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广告质量低下、缺乏创意。广告类型单一,多为医院广告及招聘广告,广告制作缺乏美感,仅停留在对内容的简单罗列,如商场促销广告,一些医院广告,画面是医院大楼,配合医院名称,或是一些妇科专科医院对各种妇科疾病治疗项目的平铺直叙,这些乏味低俗的广告很难吸引受众的注意力,更不用说引起受众情感上的认同。

三.城市广播电视台广告经营现状

城市广播电视台的综合收视率占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部分城市台的主频道属于当地收视率最高的频道。以山东省为例,在调查的30多个电视频道中,收视率位于前三位都是属于济南电视台的城市频道、新闻综合频道及影视娱乐频道。城市广播电视台的收视率相对较高,这是我国广播电视网络的一大特色。虽然收视率占据一定优势,但从广告投放方面来看,还存在较多不足。城市电视台一般播放的广告都具有地方特色,属于本土企业,在广告费用方面存在较大折扣现象。城市的医疗、餐饮、商场、装潢、房产等项目成为城市广播电视的主要来源。一般情况下,本地广告占据城市广播电视台广告收入的近40%。城市拥有较强的地域优势,已逐渐成为城市文明的重要内容。近几年来,广播广告成为城市广告投放市场的重要媒体形式之一,根据监测数据显示,未来还具有较好的增长趋势。在城市广播电视台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应该看清在广告投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进行改善,切实提高广告投放水平,促进城市广播电视台健康发展。

四.应对城市广播电视广告投放问题的对策

1.改变广告投送模式:广播电视广告不应该仅仅是冰冷的影像片,更应该成为主动和观众交流、互动的平台。在广告中充满力量和温情,才能真正打动观众的心,如此一来才能达到广播电视广告营销、宣传的目的。在未来的数字化电视广告中,要尽量增加广告的情感热度和人性光辉。未来,数字化电视广告的投送路径必然发生变革,未来电视广告播放不仅仅局限于电视上,同时在平板电脑、智能手机、计算机等媒介上都可以播放。数字化广告一体化是未来广播电视广告的发展趋势。通过在数字化电视广告中透漏出科技理论,折射美学气质、情感和人性,才能更好传递广告信息,为观众提供更好了解产品的渠道。

2.利用数字时代的电视广告实现精确传播的效果:所谓的精确传播,就是电视广告的传播与投送要定位到事宜的时间段、消费人群与地域范围内,这样才能实现电视广告传播效果最大化。众所周知,传统广告一直面临着大于一半的广告费被浪费、广告效果难以测量的问题。而在数字技术下,受众的特征、受众的行为都能够被监测:什么人在什么时间看什么节目、每一个广告点击、每一次广告搜索都能够清晰地记录在渠道运营商的服务器上。这些都是进行广告效果分析所需的数据基础。

3.改变沟通和交流模式:数字时代的电视广告要从传统电视广告的交流和沟通模式上发生改变,将观众对广告的厌恶感逐渐降低直至消失,让广告成为一种享受、休闲或摄取有效信息的重要渠道。促使观众从单一接受广告转变为主动寻求广告信息,增加双方的互动性。拥有较好的广告传播效果作为保障,电视媒介作为广告平台的吸引力也将进一步得到提升。

五.结束语

广播电视论文第3篇

喉舌与媒体

“喉舌”与“媒体”,涉及到广播文艺功能的变化。

建国以来,广播文艺经历过一个由被动制作到主动创作的过程。或者说,是一个从为人作嫁到自己走路的过程。

50年代初,广播队伍初建,归属于新闻宣传口(),而不是文化艺术口(文化部)。电台强调要成为党和政府的喉舌,成为人民的喉舌。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广播是媒介和工具。当时新闻类、文艺类节目被称作“新闻广播”、“文艺广播”,还没有“广播新闻”、“广播文艺”的提法。如果说新闻节目是报纸的“有声版”的话,那么文艺节目便是社会文艺的“录放版”。文艺编辑有两大任务:一,政策把关;二,编、播、录、放。换句话说,就是对社会主义文艺作品加以筛选,进行广播化处理。因此,他们尽管是决定节目优劣的关键角色,却属于默默无闻的幕后英雄,既不自我标榜,也不标新立异,只是当好配角。就“广播文艺”而言,这种为人作嫁的节目制作方式多少有一点被动。

80年代初,改革开放的力度逐步加大。1980年10月,全国第十次广播工作会议提出了这样的工作方针:广播电视要“自己走路”。

这个方针50年代初胡乔木曾经提出过,含义不同。当时主要指广播事业要建立自己的记者、编辑和节目制作队伍,免得只是报纸的传声筒。80年代重提,队伍已经壮大,设备不断完善,除了广播以外,还出现了电视,影响越来越大。“自己走路”不仅意味着摆脱报纸、杂志那种文字印刷,人工传递的信息传播方式,而且要充分显示音像俱备、电波传送、迅速及时、传播广泛、感染力强等优势,开创一条自己的发展道路。

1982年5月,广播电视部正式成立。第二年3月,在第十一次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上,部长吴冷西强调:要“扬独家之优势,汇天下之精华”。这个观点可以说是“自己走路”方针的补充和发展。

“自己走路”有这样一些迹象:

——80年代,“广播新闻”自成体系,不限于报纸有声版的“新闻广播”。

——80年代,“广播文艺”开始探索,区别于录放版的“文艺广播”。

——80年代,“电视文艺”大行其道,电视散文、电视音乐(MTV)、电视戏曲、电视综艺、电视文化专题、电视艺术片等多种样式纷纷呈现。

——80年代前期,广播剧形成创作高峰,90年代被纳入“五个一工程”奖项。

——80年代,电视剧异军突起,蔚为大观,以极其普及的方式与电影争夺观众。

——80年代中叶,电影也划归广播电视系统。1986年1月,广播电视部改为广播电影电视部。

——90年代,国家教委正式确认并新增“广播电视艺术学”学科,设学士、硕士、博士生专业。

同样在80—90年代,正当广播电视系统提出“自己走路”和“扬独家之优势”的时候,理论界、学术界开始通行一个与“新闻”、“宣传”不完全相同的概念——“传播”。

在传播学领域里,广播、电视与报纸、杂志、图书同样被视为面向大众的传播媒介和工具,简称“大众传媒”。它们是“传者”与“受众”之间的桥梁。

从媒体的角度看,广播电视实际上存在着双重品格:既是新闻信息的传输工具,又是文化艺术的载体。作为文艺的视听载体,广播电视不是惟一的,除此之外还有电影、录音带、录像带、CD、VCD等等——或许将它们统称为“音像文化”、“音像艺术”更为准确。80年代以来,除了政府主办的广播电视节目以外,商业化操作的音像制品已经进入市场,具有同样的视听效果。

音像文艺的社会化,给广播电视文艺带来了竞争和压力。就“传者”而言,你播我听、你播我看的单一的传播途径改变了。专业化的音像技术不再是广播电视系统的专利。独家经营变成了多家经营,文艺领域的行家里手大量涉足音像创作。中外音像制品正在成为广播电视文艺的强大对手。就“受众”而言,文化消费观念增强了,拓宽了。他们可以有多种选择,不再限定于收听、收视电台电视台的节目,视听口味也越来越高。于是,在音像文化领域里,不再是电台电视台的编辑为观众筛选、择定节目,相反地,广播电视文艺节目与其他音像制品一样,要接受受众的选择与检验了。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电台文艺编辑向来有两大特点,一是具有强烈的“喉舌”意识,对政策把握和舆论导向十分敏感(因为长期归属于新闻宣传部门);二是具有无可比拟的广播电视专业化技能、技术、技巧(因为是政府独家经营)。这两个特点曾经是两大优势。如今,这两大优势显然要重新认真地思考了。

喉舌意识主要是就新闻宣传而言的,电台文艺编辑们常说:社会文艺所允许的,我们不一定允许——因为电台是政府的机构,重在表达政府的意志,传播政府的声音,必须强调政策性、权威性。这一点毫无疑义。然而,文艺和新闻虽然一样姓“文”,却分属两个范畴:新闻强调客观、真实;文艺强调主观情绪。新闻言简意赅;文艺情趣盎然。新闻迅速及时、“喜新厌旧”,重在追逐时代和生活的浪潮;文艺“喜新恋旧”,耐人寻味,重在探索人生价值和艺术魅力。如果说新闻不乏冷面孔,那么文艺永远有一副热心肠。我国的新闻宣传政策与文艺政策在侧重点上也略有不同:前者重在统一的舆论导向和优秀的作品示范;后者重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要为人民大众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

喉舌意识和百花齐放意识其实并不矛盾,但也不可相互取代。如上所说,广播电视有双重功能,倘若说“喉舌”强调的是媒介和工具功能,那么“百花齐放”强调的是艺术形态功能。广播电视文艺编导运用音像技术与艺术进行了创作,实际上已经不限于社会文艺的选择、加工、传播,它们自己也已经成为社会上音像文艺大舞台的作品。作为社会文艺的一部分,它们不再具有往日的权威性,同样要经受受众的选择、专家的审视乃至市场的检验。

面对媒体的竞争,仅有喉舌意识是远远不够的,泛泛地应付日常播出也难以满足受众的需求。广播人、电视人应当转变创作观念,变被动为主动,树立“广播电视艺术家”的意识。目前,文学艺术领域的行家里手既已涉足音像创作,并且有所作为,那么,广播电视文艺编导除了准确把握政策和舆论导向以外,增强文艺修养和艺术功力是当务之急。

载体与本体

顾名思义,广播文艺是广播所负载的文艺。广播是载体,文艺是本体。电视文艺类似。

载体的作用不可忽视。在文艺领域里,它们与本体相辅相成,其材质与性能直接影响到艺术本体的形态特征。比如:

文字——语言的符号,语言是思想的载体。有了语言文字才有文学,才有美文巧思和艺术化的文学。于是,文学成为文学的载体。

宣纸——国画的载体。生宣、熟宣的不同性能使泼墨写意与工笔重彩各呈异趣。

板材——版画的载体。于是有木刻的刀味、铜版画的金属味、腐蚀版的艺术肌理。

胶片——摄影的载体。胶片、暗房技术造就了摄影艺术。

广场、厅堂、剧场——表演艺术的空间载体。音乐、舞蹈、戏剧形成了广场艺术、室内艺术、剧场艺术的不同效果。

艺术有个传播问题,也有个记录问题。记录是为了传播。过去的艺术难以记录和复制,只能口传心授、手工制作、巡回展示,或借助于文字间接记录。这使文化艺术的普及与发展相对缓慢。20世纪摄影、唱片、广播、电视、电视的相继流行,意味着找到了新的声像媒体,也是载体。

声像媒体(载体)有什么功能呢?

首先,它们可以记录——客观地记录,不失原样地记录。记录声音、记录形象、记录色彩。既可以记录生活,也可以记录艺术。既可以静态地记录,也可以动态地记录。既可以生活化地记录。也可以艺术化地记录。胶片、电子的记录功能的发挥(电影、电视),其真实性甚至令舞台上三面墙式的“模拟现实主义”为之逊色,进而去探索“剧场艺术”的新路。

其次,它们可以表现——主观地表现。声音或形象不只是客观的,它们也能表现主观情绪、个性色彩、审美倾向,甚至可以表现臆造的、非现实的观念——音乐、音响尤其具有这种魅力,由此带来独特的审美感受。

第三,它们可以复制——大批量的、机械化的、不走样的复制。

第四,它们可以传播——广泛而迅速地传播,可以借助于电子手段实现即时传播、同步传播。

前两个功能——对生活的客观记录,对情感的主观表现,属于艺术创作的范畴。艺术讲究情、趣、艺。后两个功能——大量复制,迅速传播,属于传播的范畴。

依托20世纪的现代科技,新一代的声像载体赋予文化艺术以新的面貌和新的包装,大潮般地涌向社会。它们加快了文明的步伐,也改变了传统艺坛的风貌。于是,融汇着机械技术、复制技术(印刷、摄影、拷贝)、电子技术的艺术形态被视为20世纪出现的、与现代科技相交汇的新艺术。特别是电影、电视、广播,有人称之为区别于诗歌、音乐、绘画、雕塑、建筑、舞蹈、戏剧七项艺术的第八艺术,第九艺术、第十艺术。

如果我们深入地思考一下,其实在视听领域,广播电视没有创造什么新的艺术语汇和新的艺术手法。一切都是固有的艺术形态(包括电影艺术)业已创造过的,而且已经相当成熟。视觉艺术如绘画、雕塑、舞蹈、杂技;听觉艺术如音乐、歌曲、曲艺说唱;视听综合艺术如戏剧、电影。即使如广播剧、电视剧,大抵也不过是听觉化的戏剧和电影式的声像蒙太奇叙事。所不同的,只是将胶片载体转化为电子载体、将观赏环境由专业化的剧院转化为日常的任意性环境而已(当然这也很重要)。从音像载体的角度讲,电视更需要从电影那里学习音像蒙太奇语汇、以及画面运动、节奏,影调、色彩以及音乐、音响等表现技巧。

正因为广播电视没有创造什么新的艺术语汇和艺术手法,因此把握固有的艺术形态十分重要。

艺术形态没有高低之分,只有手段、方法、风格、格调、韵味之别。它们之间从来不是相互排斥关系,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契合、借鉴、交融关系。艺术的哲理触类旁通,人们称之为“通感”。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绘画的线条色彩、雕塑的块面结构渗透着音乐般的节奏韵律;音乐的音色、音响、柔度、力度可以带来空灵(空间感)、柔滑(视觉、触觉感)、冲击力。综合性的视听艺术如戏剧、电影、电视等,更是随处可见文学、绘画、音乐、舞蹈的影子,甚至还包括语言文字所负载的有关人生与艺术的哲理思考。

于是,广播电视面对文艺,势必形成多元化、多样化的趋势。应该说,艺术的高下不在于形式的新旧;作品品位的高低,不在于琢磨什么新样式或开发什么新品种。关键在于两点:

(1)艺术本体的把握——如文学、音乐、舞蹈、绘画、雕塑、戏剧、电影等。

(2)载体功能的发挥——即广播电视自身的艺术表现功能的发挥,如客观再现,主观表现,以及包括纪实美、形式美在内的情、趣、艺。

把握好这两点,手段的运用和样式的变化自在其中。

数千年人类文明所积累、所创造的艺术手段和艺术方法极为丰富。大千世界,芸芸众生,可以多视角、多方位、多层次、多形态地表现。没有什么事物广播电视不可表现,也没有什么题材只可用一种方式一次性地表现。具体到每个作品,表现手段不在于多,而在于精。

最理想的境界只是两个字:得体——得生活的本体、得艺术的本体、得情感的本体。

原创•继创•再创

任何文艺作品都有原创、继创和再创。作品的原创很重要,或可称之为“原生态”的作品。它是继创和再创的根基。然而,衡量作品优劣的标准不在于它是否是原创或原生态。常常有这样的情况:原创的、原生态的作品比较粗糙,杂质多,通过继创和再创,才成为精品。随着艺术载体的多样化,继创和再创现象愈来愈普遍。

即使在出现精品之后,继创和再创依然存在——文艺界称作改编、移植、二度创作。继创和再创可以不断出现精品,或者各呈异趣。当然,其中也不乏庸品,甚至膺品。

这方面的例子举不胜举。

例如,流传千年以上的《西厢记》故事,题材及原创是唐代元稹的传奇小说《会真记》(又名《莺莺传》)。南宋赵令畴将其改编为说唱形式的《蝶恋花鼓子词》,同时又有歌舞说唱并举的官本杂剧《莺莺六幺》。金代董解元另作改编,重新创作为长篇说唱《西厢记诸宫调》。元代王实甫则又以“董西厢”为蓝本,再创杂剧《西厢记》,成为中国古典戏曲舞台上的不朽之作。杂剧精品《西厢记》的出现并不意味着这一题材的杀青、锁定。“王西厢”是用北曲演唱的,称“北西厢”。明代又有以南曲演唱的同名传奇剧本出现,情节人物有所拓展,带有江南风情特征,称“南西”。至于清代以来各种地方戏曲和曲艺里的“西厢”、“红娘”,乃至不同演员的不同表演艺术流派,如京韵大鼓《大西厢》,昆曲折子戏《传柬》、《闹柬》,荀派京剧《红娘》等等,都是脍炙人口的佳作,难以互相替代。时至今日,新编越剧、蒲州梆子、歌剧、电影、电视连续剧的《西厢记》仍在继创或再创。

又如,400多年前莎士比亚名剧《罗密欧与朱丽叶》问世以来,各种艺术形态的继创和再创始终没有停止。英国重视原创和原作,不作过多的改动。美国则在原著基本情节和基本精神的基础上为我所用,大幅度改编,加以再创。例如百老汇歌舞剧《西区的故事》采用《罗密欧与朱丽叶》的人物和情节架构,把中世纪意大利两大家族的世仇变成了纽约贫民区两大青年团伙的争斗;电影《罗密欧与朱丽叶》又设置为当代意大利后裔的族仇和枪战。然而,原著中“以爱情化解仇恨”的中心主题没有变,震撼人心的悲性结局没有变。同样的情况,日本著名电影导演黑泽明的《乱》,将莎士比亚《李尔王》的人物和情节架构放置在古代日本部族,加以电影化的表现。这,也是一种再创。

诗,谱曲为歌。乐舞,可以引发诗情画意。口述的故事,文学化加工而为小说。小说搬上舞台成为戏剧。经过屏幕化处理,成为电影、电视。短篇的可以生发为中篇、长篇;长篇的可以浓缩为单本、连续、系列、片断;古典的、章回的可以改写成现代的;外国的可以转化为中国特色的。

广播电视既然是音像载体,既然被视为艺术形态,那么它可以充分利用声音元素和音像元素观照整个世界,观照自然、社会、人,观照古今中外所有的文学作品和艺术作品。它可以原创,也可以继创、再创,大有用武之地。

以广播文艺(有声文艺)为例:

原创——包括两种:一种是记录社会文艺的原创,即尊重原作,如实地记录和播出文学作品、音乐作品、话剧作品、戏曲作品、曲艺作品、电影作品。另一种是广播文艺的原创,即利用广播特点、发挥广播特长的广播新歌、广播评书、广播曲艺、广播小说、广播戏曲故事、广播剧等。

继创——在原作基础上进行程度不同的编辑处理和广播化加工。如录音剪辑、作品赏析、文艺专题、综艺晚会等。艺术史、艺术理论及艺术知识的概括与介绍也可以说是一种继创,如“阅读与欣赏”、“广播戏话”等。

再创——广播文艺作品(如广播新歌、广播评书、广播曲艺、广播小说、广播戏曲故事、广播剧等)既有原创,也有再创。再创体现为对其他文艺题材及作品的移植、改编和二度创作。

这里所说的原创、继创和再创,主要是就广播电视作为“音像载体”的艺术表现功能而言的。实际上,广播电视毕竟与其他音像载体(如唱片、录音带、录像带)不同。作为“传媒”,它以信息传播为主要职责,其记录功能和传播功能常常比艺术表现功能更为突出。当信息传播与艺术化的加工制作有所冲突的时候,常常宁快勿精,要把“迅速、及时、真实”放在首位。这是新闻与艺术在广播电视中孰重孰轻的问题,可以理解。

迄今为止,广播电视文艺节目更多的是记录社会文艺,或者在此基础上进行广播化、电视化的处理(继创)。至于充分运用音像语汇的创作(如广播剧、电视剧、MTV等),则相对有限,因为它需要专门组织力量,有比较充分的创作时间和相应经费保证。这对一般电台电视台来说有一定的困难。50年代以来,专门性的广播文艺和电视文艺创作队伍不是没有,如:1953年建立的中央广播文工团,1980年改为中国广播艺术团,任务主要是为广播及电视系统创作、排练、录制文艺节目。1983年又有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的建立。此外又有北京电视剧制作中心等。这几家单位实行文艺体制,确实创作了不少好作品。但是仅仅靠这几支队伍显然不敷数以千计的电台电视台的播出需要,大量广播电视文艺节目的制作仍然由电台和电视台自家承担,日常节目靠互相交换的办法加以充实,近年来则往往择用市场上业已通行的音像制品。就广播电视文艺而言,市场化操作和制播分离将是一条新的途径。

值得注意的是,广播电视作为媒体的记录功能和传播功能同样可以用于文艺节目,甚至形成广播电视文艺的特色。例如:

传播功能——表现为文艺节目中新闻因素的介入,以及新闻节目中文艺手段的运用。最典型的是所谓“专题”类型的节目。前者称“文艺专题”,如穿插有新闻式采访的综艺专题、综艺晚会、文学专题、戏曲专题、曲艺专题、音乐专题等。后者称“新闻专题”,如运用文艺手段加以渲染的新闻特写、新闻故事等。在这类节目里,既有新闻的真实性、时效性,又有文艺的情、趣、艺。据说,国外影视界并没有“专题片”的提法,要么是“纪录片”,绝对真实;要么是“故事片”或“艺术片”,基本虚构。其实,两者不必那么泾渭分明,其间不同程度的交叉与融合应该是客观存在。正如报告文学、散文特写,以及国外的所谓“新新闻主义”。此类作品的新闻题材令人关注,文艺手法引人入胜,近年来颇受欢迎。在某种意义上,这样的文艺形式和新闻表现形式是伴随着大众传媒(报刊、广播、电视)的盛行而出现的。

广播电视论文第4篇

喉舌与媒体

“喉舌”与“媒体”,涉及到广播文艺功能的变化。

建国以来,广播文艺经历过一个由被动制作到主动创作的过程。或者说,是一个从为人作嫁到自己走路的过程。

50年代初,广播队伍初建,归属于新闻宣传口(),而不是文化艺术口(文化部)。电台强调要成为党和政府的喉舌,成为人民的喉舌。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广播是媒介和工具。当时新闻类、文艺类节目被称作“新闻广播”、“文艺广播”,还没有“广播新闻”、“广播文艺”的提法。如果说新闻节目是报纸的“有声版”的话,那么文艺节目便是社会文艺的“录放版”。文艺编辑有两大任务:一,政策把关;二,编、播、录、放。换句话说,就是对社会主义文艺作品加以筛选,进行广播化处理。因此,他们尽管是决定节目优劣的关键角色,却属于默默无闻的幕后英雄,既不自我标榜,也不标新立异,只是当好配角。就“广播文艺”而言,这种为人作嫁的节目制作方式多少有一点被动。

80年代初,改革开放的力度逐步加大。1980年10月,全国第十次广播工作会议提出了这样的工作方针:广播电视要“自己走路”。

这个方针50年代初胡乔木曾经提出过,含义不同。当时主要指广播事业要建立自己的记者、编辑和节目制作队伍,免得只是报纸的传声筒。80年代重提,队伍已经壮大,设备不断完善,除了广播以外,还出现了电视,影响越来越大。“自己走路”不仅意味着摆脱报纸、杂志那种文字印刷,人工传递的信息传播方式,而且要充分显示音像俱备、电波传送、迅速及时、传播广泛、感染力强等优势,开创一条自己的发展道路。

1982年5月,广播电视部正式成立。第二年3月,在第十一次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上,部长吴冷西强调:要“扬独家之优势,汇天下之精华”。这个观点可以说是“自己走路”方针的补充和发展。

“自己走路”有这样一些迹象:

——80年代,“广播新闻”自成体系,不限于报纸有声版的“新闻广播”。

——80年代,“广播文艺”开始探索,区别于录放版的“文艺广播”。

——80年代,“电视文艺”大行其道,电视散文、电视音乐(MTV)、电视戏曲、电视综艺、电视文化专题、电视艺术片等多种样式纷纷呈现。

——80年代前期,广播剧形成创作高峰,90年代被纳入“五个一工程”奖项。

——80年代,电视剧异军突起,蔚为大观,以极其普及的方式与电影争夺观众。

——80年代中叶,电影也划归广播电视系统。1986年1月,广播电视部改为广播电影电视部。

——90年代,国家教委正式确认并新增“广播电视艺术学”学科,设学士、硕士、博士生专业。

同样在80—90年代,正当广播电视系统提出“自己走路”和“扬独家之优势”的时候,理论界、学术界开始通行一个与“新闻”、“宣传”不完全相同的概念——“传播”。

在传播学领域里,广播、电视与报纸、杂志、图书同样被视为面向大众的传播媒介和工具,简称“大众传媒”。它们是“传者”与“受众”之间的桥梁。

从媒体的角度看,广播电视实际上存在着双重品格:既是新闻信息的传输工具,又是文化艺术的载体。作为文艺的视听载体,广播电视不是惟一的,除此之外还有电影、录音带、录像带、CD、VCD等等——或许将它们统称为“音像文化”、“音像艺术”更为准确。80年代以来,除了政府主办的广播电视节目以外,商业化操作的音像制品已经进入市场,具有同样的视听效果。

音像文艺的社会化,给广播电视文艺带来了竞争和压力。就“传者”而言,你播我听、你播我看的单一的传播途径改变了。专业化的音像技术不再是广播电视系统的专利。独家经营变成了多家经营,文艺领域的行家里手大量涉足音像创作。中外音像制品正在成为广播电视文艺的强大对手。就“受众”而言,文化消费观念增强了,拓宽了。他们可以有多种选择,不再限定于收听、收视电台电视台的节目,视听口味也越来越高。于是,在音像文化领域里,不再是电台电视台的编辑为观众筛选、择定节目,相反地,广播电视文艺节目与其他音像制品一样,要接受受众的选择与检验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电台文艺编辑向来有两大特点,一是具有强烈的“喉舌”意识,对政策把握和舆论导向十分敏感(因为长期归属于新闻宣传部门);二是具有无可比拟的广播电视专业化技能、技术、技巧(因为是政府独家经营)。这两个特点曾经是两大优势。如今,这两大优势显然要重新认真地思考了。

喉舌意识主要是就新闻宣传而言的,电台文艺编辑们常说:社会文艺所允许的,我们不一定允许——因为电台是政府的机构,重在表达政府的意志,传播政府的声音,必须强调政策性、权威性。这一点毫无疑义。然而,文艺和新闻虽然一样姓“文”,却分属两个范畴:新闻强调客观、真实;文艺强调主观情绪。新闻言简意赅;文艺情趣盎然。新闻迅速及时、“喜新厌旧”,重在追逐时代和生活的浪潮;文艺“喜新恋旧”,耐人寻味,重在探索人生价值和艺术魅力。如果说新闻不乏冷面孔,那么文艺永远有一副热心肠。我国的新闻宣传政策与文艺政策在侧重点上也略有不同:前者重在统一的舆论导向和优秀的作品示范;后者重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要为人民大众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

喉舌意识和百花齐放意识其实并不矛盾,但也不可相互取代。如上所说,广播电视有双重功能,倘若说“喉舌”强调的是媒介和工具功能,那么“百花齐放”强调的是艺术形态功能。广播电视文艺编导运用音像技术与艺术进行了创作,实际上已经不限于社会文艺的选择、加工、传播,它们自己也已经成为社会上音像文艺大舞台的作品。作为社会文艺的一部分,它们不再具有往日的权威性,同样要经受受众的选择、专家的审视乃至市场的检验。

面对媒体的竞争,仅有喉舌意识是远远不够的,泛泛地应付日常播出也难以满足受众的需求。广播人、电视人应当转变创作观念,变被动为主动,树立“广播电视艺术家”的意识。目前,文学艺术领域的行家里手既已涉足音像创作,并且有所作为,那么,广播电视文艺编导除了准确把握政策和舆论导向以外,增强文艺修养和艺术功力是当务之急。

载体与本体

顾名思义,广播文艺是广播所负载的文艺。广播是载体,文艺是本体。电视文艺类似。

载体的作用不可忽视。在文艺领域里,它们与本体相辅相成,其材质与性能直接影响到艺术本体的形态特征。比如:

文字——语言的符号,语言是思想的载体。有了语言文字才有文学,才有美文巧思和艺术化的文学。于是,文学成为文学的载体。

宣纸——国画的载体。生宣、熟宣的不同性能使泼墨写意与工笔重彩各呈异趣。

板材——版画的载体。于是有木刻的刀味、铜版画的金属味、腐蚀版的艺术肌理。

胶片——摄影的载体。胶片、暗房技术造就了摄影艺术。

广场、厅堂、剧场——表演艺术的空间载体。音乐、舞蹈、戏剧形成了广场艺术、室内艺术、剧场艺术的不同效果。

艺术有个传播问题,也有个记录问题。记录是为了传播。过去的艺术难以记录和复制,只能口传心授、手工制作、巡回展示,或借助于文字间接记录。这使文化艺术的普及与发展相对缓慢。20世纪摄影、唱片、广播、电视、电视的相继流行,意味着找到了新的声像媒体,也是载体。

声像媒体(载体)有什么功能呢?

首先,它们可以记录——客观地记录,不失原样地记录。记录声音、记录形象、记录色彩。既可以记录生活,也可以记录艺术。既可以静态地记录,也可以动态地记录。既可以生活化地记录。也可以艺术化地记录。胶片、电子的记录功能的发挥(电影、电视),其真实性甚至令舞台上三面墙式的“模拟现实主义”为之逊色,进而去探索“剧场艺术”的新路。

其次,它们可以表现——主观地表现。声音或形象不只是客观的,它们也能表现主观情绪、个性色彩、审美倾向,甚至可以表现臆造的、非现实的观念——音乐、音响尤其具有这种魅力,由此带来独特的审美感受。第三,它们可以复制——大批量的、机械化的、不走样的复制。

第四,它们可以传播——广泛而迅速地传播,可以借助于电子手段实现即时传播、同步传播。

前两个功能——对生活的客观记录,对情感的主观表现,属于艺术创作的范畴。艺术讲究情、趣、艺。后两个功能——大量复制,迅速传播,属于传播的范畴。

依托20世纪的现代科技,新一代的声像载体赋予文化艺术以新的面貌和新的包装,大潮般地涌向社会。它们加快了文明的步伐,也改变了传统艺坛的风貌。于是,融汇着机械技术、复制技术(印刷、摄影、拷贝)、电子技术的艺术形态被视为20世纪出现的、与现代科技相交汇的新艺术。特别是电影、电视、广播,有人称之为区别于诗歌、音乐、绘画、雕塑、建筑、舞蹈、戏剧七项艺术的第八艺术,第九艺术、第十艺术。

如果我们深入地思考一下,其实在视听领域,广播电视没有创造什么新的艺术语汇和新的艺术手法。一切都是固有的艺术形态(包括电影艺术)业已创造过的,而且已经相当成熟。视觉艺术如绘画、雕塑、舞蹈、杂技;听觉艺术如音乐、歌曲、曲艺说唱;视听综合艺术如戏剧、电影。即使如广播剧、电视剧,大抵也不过是听觉化的戏剧和电影式的声像蒙太奇叙事。所不同的,只是将胶片载体转化为电子载体、将观赏环境由专业化的剧院转化为日常的任意性环境而已(当然这也很重要)。从音像载体的角度讲,电视更需要从电影那里学习音像蒙太奇语汇、以及画面运动、节奏,影调、色彩以及音乐、音响等表现技巧。

正因为广播电视没有创造什么新的艺术语汇和艺术手法,因此把握固有的艺术形态十分重要。

艺术形态没有高低之分,只有手段、方法、风格、格调、韵味之别。它们之间从来不是相互排斥关系,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契合、借鉴、交融关系。艺术的哲理触类旁通,人们称之为“通感”。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绘画的线条色彩、雕塑的块面结构渗透着音乐般的节奏韵律;音乐的音色、音响、柔度、力度可以带来空灵(空间感)、柔滑(视觉、触觉感)、冲击力。综合性的视听艺术如戏剧、电影、电视等,更是随处可见文学、绘画、音乐、舞蹈的影子,甚至还包括语言文字所负载的有关人生与艺术的哲理思考。

于是,广播电视面对文艺,势必形成多元化、多样化的趋势。应该说,艺术的高下不在于形式的新旧;作品品位的高低,不在于琢磨什么新样式或开发什么新品种。关键在于两点:

(1)艺术本体的把握——如文学、音乐、舞蹈、绘画、雕塑、戏剧、电影等。

(2)载体功能的发挥——即广播电视自身的艺术表现功能的发挥,如客观再现,主观表现,以及包括纪实美、形式美在内的情、趣、艺。

把握好这两点,手段的运用和样式的变化自在其中。

数千年人类文明所积累、所创造的艺术手段和艺术方法极为丰富。大千世界,芸芸众生,可以多视角、多方位、多层次、多形态地表现。没有什么事物广播电视不可表现,也没有什么题材只可用一种方式一次性地表现。具体到每个作品,表现手段不在于多,而在于精。

最理想的境界只是两个字:得体——得生活的本体、得艺术的本体、得情感的本体。

原创•继创•再创

任何文艺作品都有原创、继创和再创。作品的原创很重要,或可称之为“原生态”的作品。它是继创和再创的根基。然而,衡量作品优劣的标准不在于它是否是原创或原生态。常常有这样的情况:原创的、原生态的作品比较粗糙,杂质多,通过继创和再创,才成为精品。随着艺术载体的多样化,继创和再创现象愈来愈普遍。

即使在出现精品之后,继创和再创依然存在——文艺界称作改编、移植、二度创作。继创和再创可以不断出现精品,或者各呈异趣。当然,其中也不乏庸品,甚至膺品。

这方面的例子举不胜举。

例如,流传千年以上的《西厢记》故事,题材及原创是唐代元稹的传奇小说《会真记》(又名《莺莺传》)。南宋赵令畴将其改编为说唱形式的《蝶恋花鼓子词》,同时又有歌舞说唱并举的官本杂剧《莺莺六幺》。金代董解元另作改编,重新创作为长篇说唱《西厢记诸宫调》。元代王实甫则又以“董西厢”为蓝本,再创杂剧《西厢记》,成为中国古典戏曲舞台上的不朽之作。杂剧精品《西厢记》的出现并不意味着这一题材的杀青、锁定。“王西厢”是用北曲演唱的,称“北西厢”。明代又有以南曲演唱的同名传奇剧本出现,情节人物有所拓展,带有江南风情特征,称“南西”。至于清代以来各种地方戏曲和曲艺里的“西厢”、“红娘”,乃至不同演员的不同表演艺术流派,如京韵大鼓《大西厢》,昆曲折子戏《传柬》、《闹柬》,荀派京剧《红娘》等等,都是脍炙人口的佳作,难以互相替代。时至今日,新编越剧、蒲州梆子、歌剧、电影、电视连续剧的《西厢记》仍在继创或再创。

又如,400多年前莎士比亚名剧《罗密欧与朱丽叶》问世以来,各种艺术形态的继创和再创始终没有停止。英国重视原创和原作,不作过多的改动。美国则在原著基本情节和基本精神的基础上为我所用,大幅度改编,加以再创。例如百老汇歌舞剧《西区的故事》采用《罗密欧与朱丽叶》的人物和情节架构,把中世纪意大利两大家族的世仇变成了纽约贫民区两大青年团伙的争斗;电影《罗密欧与朱丽叶》又设置为当代意大利后裔的族仇和枪战。然而,原著中“以爱情化解仇恨”的中心主题没有变,震撼人心的悲性结局没有变。同样的情况,日本著名电影导演黑泽明的《乱》,将莎士比亚《李尔王》的人物和情节架构放置在古代日本部族,加以电影化的表现。这,也是一种再创。

诗,谱曲为歌。乐舞,可以引发诗情画意。口述的故事,文学化加工而为小说。小说搬上舞台成为戏剧。经过屏幕化处理,成为电影、电视。短篇的可以生发为中篇、长篇;长篇的可以浓缩为单本、连续、系列、片断;古典的、章回的可以改写成现代的;外国的可以转化为中国特色的。

广播电视既然是音像载体,既然被视为艺术形态,那么它可以充分利用声音元素和音像元素观照整个世界,观照自然、社会、人,观照古今中外所有的文学作品和艺术作品。它可以原创,也可以继创、再创,大有用武之地。

以广播文艺(有声文艺)为例:

原创——包括两种:一种是记录社会文艺的原创,即尊重原作,如实地记录和播出文学作品、音乐作品、话剧作品、戏曲作品、曲艺作品、电影作品。另一种是广播文艺的原创,即利用广播特点、发挥广播特长的广播新歌、广播评书、广播曲艺、广播小说、广播戏曲故事、广播剧等。

继创——在原作基础上进行程度不同的编辑处理和广播化加工。如录音剪辑、作品赏析、文艺专题、综艺晚会等。艺术史、艺术理论及艺术知识的概括与介绍也可以说是一种继创,如“阅读与欣赏”、“广播戏话”等。

再创——广播文艺作品(如广播新歌、广播评书、广播曲艺、广播小说、广播戏曲故事、广播剧等)既有原创,也有再创。再创体现为对其他文艺题材及作品的移植、改编和二度创作。

这里所说的原创、继创和再创,主要是就广播电视作为“音像载体”的艺术表现功能而言的。实际上,广播电视毕竟与其他音像载体(如唱片、录音带、录像带)不同。作为“传媒”,它以信息传播为主要职责,其记录功能和传播功能常常比艺术表现功能更为突出。当信息传播与艺术化的加工制作有所冲突的时候,常常宁快勿精,要把“迅速、及时、真实”放在首位。这是新闻与艺术在广播电视中孰重孰轻的问题,可以理解。

迄今为止,广播电视文艺节目更多的是记录社会文艺,或者在此基础上进行广播化、电视化的处理(继创)。至于充分运用音像语汇的创作(如广播剧、电视剧、MTV等),则相对有限,因为它需要专门组织力量,有比较充分的创作时间和相应经费保证。这对一般电台电视台来说有一定的困难。50年代以来,专门性的广播文艺和电视文艺创作队伍不是没有,如:1953年建立的中央广播文工团,1980年改为中国广播艺术团,任务主要是为广播及电视系统创作、排练、录制文艺节目。1983年又有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的建立。此外又有北京电视剧制作中心等。这几家单位实行文艺体制,确实创作了不少好作品。但是仅仅靠这几支队伍显然不敷数以千计的电台电视台的播出需要,大量广播电视文艺节目的制作仍然由电台和电视台自家承担,日常节目靠互相交换的办法加以充实,近年来则往往择用市场上业已通行的音像制品。就广播电视文艺而言,市场化操作和制播分离将是一条新的途径。值得注意的是,广播电视作为媒体的记录功能和传播功能同样可以用于文艺节目,甚至形成广播电视文艺的特色。例如:

传播功能——表现为文艺节目中新闻因素的介入,以及新闻节目中文艺手段的运用。最典型的是所谓“专题”类型的节目。前者称“文艺专题”,如穿插有新闻式采访的综艺专题、综艺晚会、文学专题、戏曲专题、曲艺专题、音乐专题等。后者称“新闻专题”,如运用文艺手段加以渲染的新闻特写、新闻故事等。在这类节目里,既有新闻的真实性、时效性,又有文艺的情、趣、艺。据说,国外影视界并没有“专题片”的提法,要么是“纪录片”,绝对真实;要么是“故事片”或“艺术片”,基本虚构。其实,两者不必那么泾渭分明,其间不同程度的交叉与融合应该是客观存在。正如报告文学、散文特写,以及国外的所谓“新新闻主义”。此类作品的新闻题材令人关注,文艺手法引人入胜,近年来颇受欢迎。在某种意义上,这样的文艺形式和新闻表现形式是伴随着大众传媒(报刊、广播、电视)的盛行而出现的。

广播电视论文第5篇

喉舌与媒体

“喉舌”与“媒体”,涉及到广播文艺功能的变化。

建国以来,广播文艺经历过一个由被动制作到主动创作的过程。或者说,是一个从为人作嫁到自己走路的过程。

50年代初,广播队伍初建,归属于新闻宣传口(),而不是文化艺术口(文化部)。电台强调要成为党和政府的喉舌,成为人民的喉舌。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广播是媒介和工具。当时新闻类、文艺类节目被称作“新闻广播”、“文艺广播”,还没有“广播新闻”、“广播文艺”的提法。如果说新闻节目是报纸的“有声版”的话,那么文艺节目便是社会文艺的“录放版”。文艺编辑有两大任务:一,政策把关;二,编、播、录、放。换句话说,就是对社会主义文艺作品加以筛选,进行广播化处理。因此,他们尽管是决定节目优劣的关键角色,却属于默默无闻的幕后英雄,既不自我标榜,也不标新立异,只是当好配角。就“广播文艺”而言,这种为人作嫁的节目制作方式多少有一点被动。

80年代初,改革开放的力度逐步加大。1980年10月,全国第十次广播工作会议提出了这样的工作方针:广播电视要“自己走路”。

这个方针50年代初胡乔木曾经提出过,含义不同。当时主要指广播事业要建立自己的记者、编辑和节目制作队伍,免得只是报纸的传声筒。80年代重提,队伍已经壮大,设备不断完善,除了广播以外,还出现了电视,影响越来越大。“自己走路”不仅意味着摆脱报纸、杂志那种文字印刷,人工传递的信息传播方式,而且要充分显示音像俱备、电波传送、迅速及时、传播广泛、感染力强等优势,开创一条自己的发展道路。

1982年5月,广播电视部正式成立。第二年3月,在第十一次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上,部长吴冷西强调:要“扬独家之优势,汇天下之精华”。这个观点可以说是“自己走路”方针的补充和发展。

“自己走路”有这样一些迹象:

——80年代,“广播新闻”自成体系,不限于报纸有声版的“新闻广播”。

——80年代,“广播文艺”开始探索,区别于录放版的“文艺广播”。

——80年代,“电视文艺”大行其道,电视散文、电视音乐(MTV)、电视戏曲、电视综艺、电视文化专题、电视艺术片等多种样式纷纷呈现。

——80年代前期,广播剧形成创作高峰,90年代被纳入“五个一工程”奖项。

——80年代,电视剧异军突起,蔚为大观,以极其普及的方式与电影争夺观众。

——80年代中叶,电影也划归广播电视系统。1986年1月,广播电视部改为广播电影电视部。

——90年代,国家教委正式确认并新增“广播电视艺术学”学科,设学士、硕士、博士生专业。

同样在80—90年代,正当广播电视系统提出“自己走路”和“扬独家之优势”的时候,理论界、学术界开始通行一个与“新闻”、“宣传”不完全相同的概念——“传播”。

在传播学领域里,广播、电视与报纸、杂志、图书同样被视为面向大众的传播媒介和工具,简称“大众传媒”。它们是“传者”与“受众”之间的桥梁。

从媒体的角度看,广播电视实际上存在着双重品格:既是新闻信息的传输工具,又是文化艺术的载体。作为文艺的视听载体,广播电视不是惟一的,除此之外还有电影、录音带、录像带、CD、VCD等等——或许将它们统称为“音像文化”、“音像艺术”更为准确。80年代以来,除了政府主办的广播电视节目以外,商业化操作的音像制品已经进入市场,具有同样的视听效果。

音像文艺的社会化,给广播电视文艺带来了竞争和压力。就“传者”而言,你播我听、你播我看的单一的传播途径改变了。专业化的音像技术不再是广播电视系统的专利。独家经营变成了多家经营,文艺领域的行家里手大量涉足音像创作。中外音像制品正在成为广播电视文艺的强大对手。就“受众”而言,文化消费观念增强了,拓宽了。他们可以有多种选择,不再限定于收听、收视电台电视台的节目,视听口味也越来越高。于是,在音像文化领域里,不再是电台电视台的编辑为观众筛选、择定节目,相反地,广播电视文艺节目与其他音像制品一样,要接受受众的选择与检验了。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电台文艺编辑向来有两大特点,一是具有强烈的“喉舌”意识,对政策把握和舆论导向十分敏感(因为长期归属于新闻宣传部门);二是具有无可比拟的广播电视专业化技能、技术、技巧(因为是政府独家经营)。这两个特点曾经是两大优势。如今,这两大优势显然要重新认真地思考了。

喉舌意识主要是就新闻宣传而言的,电台文艺编辑们常说:社会文艺所允许的,我们不一定允许——因为电台是政府的机构,重在表达政府的意志,传播政府的声音,必须强调政策性、权威性。这一点毫无疑义。然而,文艺和新闻虽然一样姓“文”,却分属两个范畴:新闻强调客观、真实;文艺强调主观情绪。新闻言简意赅;文艺情趣盎然。新闻迅速及时、“喜新厌旧”,重在追逐时代和生活的浪潮;文艺“喜新恋旧”,耐人寻味,重在探索人生价值和艺术魅力。如果说新闻不乏冷面孔,那么文艺永远有一副热心肠。我国的新闻宣传政策与文艺政策在侧重点上也略有不同:前者重在统一的舆论导向和优秀的作品示范;后者重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要为人民大众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

喉舌意识和百花齐放意识其实并不矛盾,但也不可相互取代。如上所说,广播电视有双重功能,倘若说“喉舌”强调的是媒介和工具功能,那么“百花齐放”强调的是艺术形态功能。广播电视文艺编导运用音像技术与艺术进行了创作,实际上已经不限于社会文艺的选择、加工、传播,它们自己也已经成为社会上音像文艺大舞台的作品。作为社会文艺的一部分,它们不再具有往日的权威性,同样要经受受众的选择、专家的审视乃至市场的检验。

面对媒体的竞争,仅有喉舌意识是远远不够的,泛泛地应付日常播出也难以满足受众的需求。广播人、电视人应当转变创作观念,变被动为主动,树立“广播电视艺术家”的意识。目前,文学艺术领域的行家里手既已涉足音像创作,并且有所作为,那么,广播电视文艺编导除了准确把握政策和舆论导向以外,增强文艺修养和艺术功力是当务之急。

载体与本体

顾名思义,广播文艺是广播所负载的文艺。广播是载体,文艺是本体。电视文艺类似。

载体的作用不可忽视。在文艺领域里,它们与本体相辅相成,其材质与性能直接影响到艺术本体的形态特征。比如:

文字——语言的符号,语言是思想的载体。有了语言文字才有文学,才有美文巧思和艺术化的文学。于是,文学成为文学的载体。

宣纸——国画的载体。生宣、熟宣的不同性能使泼墨写意与工笔重彩各呈异趣。

板材——版画的载体。于是有木刻的刀味、铜版画的金属味、腐蚀版的艺术肌理。

胶片——摄影的载体。胶片、暗房技术造就了摄影艺术。

广场、厅堂、剧场——表演艺术的空间载体。音乐、舞蹈、戏剧形成了广场艺术、室内艺术、剧场艺术的不同效果。

艺术有个传播问题,也有个记录问题。记录是为了传播。过去的艺术难以记录和复制,只能口传心授、手工制作、巡回展示,或借助于文字间接记录。这使文化艺术的普及与发展相对缓慢。20世纪摄影、唱片、广播、电视、电视的相继流行,意味着找到了新的声像媒体,也是载体。

声像媒体(载体)有什么功能呢?

首先,它们可以记录——客观地记录,不失原样地记录。记录声音、记录形象、记录色彩。既可以记录生活,也可以记录艺术。既可以静态地记录,也可以动

态地记录。既可以生活化地记录。也可以艺术化地记录。胶片、电子的记录功能的发挥(电影、电视),其真实性甚至令舞台上三面墙式的“模拟现实主义”为之逊色,进而去探索“剧场艺术”的新路。

其次,它们可以表现——主观地表现。声音或形象不只是客观的,它们也能表现主观情绪、个性色彩、审美倾向,甚至可以表现臆造的、非现实的观念——音乐、音响尤其具有这种魅力,由此带来独特的审美感受。

第三,它们可以复制——大批量的、机械化的、不走样的复制。

第四,它们可以传播——广泛而迅速地传播,可以借助于电子手段实现即时传播、同步传播。

前两个功能——对生活的客观记录,对情感的主观表现,属于艺术创作的范畴。艺术讲究情、趣、艺。后两个功能——大量复制,迅速传播,属于传播的范畴。

依托20世纪的现代科技,新一代的声像载体赋予文化艺术以新的面貌和新的包装,大潮般地涌向社会。它们加快了文明的步伐,也改变了传统艺坛的风貌。于是,融汇着机械技术、复制技术(印刷、摄影、拷贝)、电子技术的艺术形态被视为20世纪出现的、与现代科技相交汇的新艺术。特别是电影、电视、广播,有人称之为区别于诗歌、音乐、绘画、雕塑、建筑、舞蹈、戏剧七项艺术的第八艺术,第九艺术、第十艺术。

如果我们深入地思考一下,其实在视听领域,广播电视没有创造什么新的艺术语汇和新的艺术手法。一切都是固有的艺术形态(包括电影艺术)业已创造过的,而且已经相当成熟。视觉艺术如绘画、雕塑、舞蹈、杂技;听觉艺术如音乐、歌曲、曲艺说唱;视听综合艺术如戏剧、电影。即使如广播剧、电视剧,大抵也不过是听觉化的戏剧和电影式的声像蒙太奇叙事。所不同的,只是将胶片载体转化为电子载体、将观赏环境由专业化的剧院转化为日常的任意性环境而已(当然这也很重要)。从音像载体的角度讲,电视更需要从电影那里学习音像蒙太奇语汇、以及画面运动、节奏,影调、色彩以及音乐、音响等表现技巧。

正因为广播电视没有创造什么新的艺术语汇和艺术手法,因此把握固有的艺术形态十分重要。

艺术形态没有高低之分,只有手段、方法、风格、格调、韵味之别。它们之间从来不是相互排斥关系,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契合、借鉴、交融关系。艺术的哲理触类旁通,人们称之为“通感”。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绘画的线条色彩、雕塑的块面结构渗透着音乐般的节奏韵律;音乐的音色、音响、柔度、力度可以带来空灵(空间感)、柔滑(视觉、触觉感)、冲击力。综合性的视听艺术如戏剧、电影、电视等,更是随处可见文学、绘画、音乐、舞蹈的影子,甚至还包括语言文字所负载的有关人生与艺术的哲理思考。

于是,广播电视面对文艺,势必形成多元化、多样化的趋势。应该说,艺术的高下不在于形式的新旧;作品品位的高低,不在于琢磨什么新样式或开发什么新品种。关键在于两点:

(1)艺术本体的把握——如文学、音乐、舞蹈、绘画、雕塑、戏剧、电影等。

(2)载体功能的发挥——即广播电视自身的艺术表现功能的发挥,如客观再现,主观表现,以及包括纪实美、形式美在内的情、趣、艺。

把握好这两点,手段的运用和样式的变化自在其中。

数千年人类文明所积累、所创造的艺术手段和艺术方法极为丰富。大千世界,芸芸众生,可以多视角、多方位、多层次、多形态地表现。没有什么事物广播电视不可表现,也没有什么题材只可用一种方式一次性地表现。具体到每个作品,表现手段不在于多,而在于精。

最理想的境界只是两个字:得体——得生活的本体、得艺术的本体、得情感的本体。

原创·继创·再创

任何文艺作品都有原创、继创和再创。作品的原创很重要,或可称之为“原生态”的作品。它是继创和再创的根基。然而,衡量作品优劣的标准不在于它是否是原创或原生态。常常有这样的情况:原创的、原生态的作品比较粗糙,杂质多,通过继创和再创,才成为精品。随着艺术载体的多样化,继创和再创现象愈来愈普遍。

即使在出现精品之后,继创和再创依然存在——文艺界称作改编、移植、二度创作。继创和再创可以不断出现精品,或者各呈异趣。当然,其中也不乏庸品,甚至膺品。

这方面的例子举不胜举。

例如,流传千年以上的《西厢记》故事,题材及原创是唐代元稹的传奇小说《会真记》(又名《莺莺传》)。南宋赵令畴将其改编为说唱形式的《蝶恋花鼓子词》,同时又有歌舞说唱并举的官本杂剧《莺莺六幺》。金代董解元另作改编,重新创作为长篇说唱《西厢记诸宫调》。元代王实甫则又以“董西厢”为蓝本,再创杂剧《西厢记》,成为中国古典戏曲舞台上的不朽之作。

杂剧精品《西厢记》的出现并不意味着这一题材的杀青、锁定。“王西厢”是用北曲演唱的,称“北西厢”。明代又有以南曲演唱的同名传奇剧本出现,情节人物有所拓展,带有江南风情特征,称“南西”。至于清代以来各种地方戏曲和曲艺里的“西厢”、“红娘”,乃至不同演员的不同表演艺术流派,如京韵大鼓《大西厢》,昆曲折子戏《传柬》、《闹柬》,荀派京剧《红娘》等等,都是脍炙人口的佳作,难以互相替代。时至今日,新编越剧、蒲州梆子、歌剧、电影、电视连续剧的《西厢记》仍在继创或再创。

又如,400多年前莎士比亚名剧《罗密欧与朱丽叶》问世以来,各种艺术形态的继创和再创始终没有停止。英国重视原创和原作,不作过多的改动。美国则在原著基本情节和基本精神的基础上为我所用,大幅度改编,加以再创。例如百老汇歌舞剧《西区的故事》采用《罗密欧与朱丽叶》的人物和情节架构,把中世纪意大利两大家族的世仇变成了纽约贫民区两大青年团伙的争斗;电影《罗密欧与朱丽叶》又设置为当代意大利后裔的族仇和枪战。然而,原著中“以爱情化解仇恨”的中心主题没有变,震撼人心的悲性结局没有变。同样的情况,日本著名电影导演黑泽明的《乱》,将莎士比亚《李尔王》的人物和情节架构放置在古代日本部族,加以电影化的表现。这,也是一种再创。

诗,谱曲为歌。乐舞,可以引发诗情画意。口述的故事,文学化加工而为小说。小说搬上舞台成为戏剧。经过屏幕化处理,成为电影、电视。短篇的可以生发为中篇、长篇;长篇的可以浓缩为单本、连续、系列、片断;古典的、章回的可以改写成现代的;外国的可以转化为中国特色的。

广播电视既然是音像载体,既然被视为艺术形态,那么它可以充分利用声音元素和音像元素观照整个世界,观照自然、社会、人,观照古今中外所有的文学作品和艺术作品。它可以原创,也可以继创、再创,大有用武之地。

以广播文艺(有声文艺)为例:

原创——包括两种:一种是记录社会文艺的原创,即尊重原作,如实地记录和播出文学作品、音乐作品、话剧作品、戏曲作品、曲艺作品、电影作品。另一种是广播文艺的原创,即利用广播特点、发挥广播特长的广播新歌、广播评书、广播曲艺、广播小说、广播戏曲故事、广播剧等。

继创——在原作基础上进行程度不同的编辑处理和广播化加工。如录音剪辑、作品赏析、文艺专题、综艺晚会等。艺术史、艺术理论及艺术知识的概括与介绍也可以说是一种继创,如“阅读与欣赏”、“广播戏话”等。

再创——广播文艺作品(如广播新歌、广播评书、广播曲艺、广播小说、广播戏曲故事、广播剧等)既有原创,也有再创。再创体现为对其他文艺题材及作品的移植、改编和二度创作。

这里所说的原创、继创和再创,主要是就广播电视作为“音像载体”的艺术表现功能而言的。实际上,广播电视毕竟与其他音像载体(如唱片、录音带、录像带)不同。作为“传媒”,它以信息传播为主要职责,其记录功能和传播功能常常比艺术表现功能更为突出。当信息传播与艺术

化的加工制作有所冲突的时候,常常宁快勿精,要把“迅速、及时、真实”放在首位。这是新闻与艺术在广播电视中孰重孰轻的问题,可以理解。

迄今为止,广播电视文艺节目更多的是记录社会文艺,或者在此基础上进行广播化、电视化的处理(继创)。至于充分运用音像语汇的创作(如广播剧、电视剧、MTV等),则相对有限,因为它需要专门组织力量,有比较充分的创作时间和相应经费保证。这对一般电台电视台来说有一定的困难。50年代以来,专门性的广播文艺和电视文艺创作队伍不是没有,如:1953年建立的中央广播文工团,1980年改为中国广播艺术团,任务主要是为广播及电视系统创作、排练、录制文艺节目。1983年又有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的建立。此外又有北京电视剧制作中心等。这几家单位实行文艺体制,确实创作了不少好作品。但是仅仅靠这几支队伍显然不敷数以千计的电台电视台的播出需要,大量广播电视文艺节目的制作仍然由电台和电视台自家承担,日常节目靠互相交换的办法加以充实,近年来则往往择用市场上业已通行的音像制品。就广播电视文艺而言,市场化操作和制播分离将是一条新的途径。

值得注意的是,广播电视作为媒体的记录功能和传播功能同样可以用于文艺节目,甚至形成广播电视文艺的特色。例如:

传播功能——表现为文艺节目中新闻因素的介入,以及新闻节目中文艺手段的运用。最典型的是所谓“专题”类型的节目。前者称“文艺专题”,如穿插有新闻式采访的综艺专题、综艺晚会、文学专题、戏曲专题、曲艺专题、音乐专题等。后者称“新闻专题”,如运用文艺手段加以渲染的新闻特写、新闻故事等。在这类节目里,既有新闻的真实性、时效性,又有文艺的情、趣、艺。据说,国外影视界并没有“专题片”的提法,要么是“纪录片”,绝对真实;要么是“故事片”或“艺术片”,基本虚构。其实,两者不必那么泾渭分明,其间不同程度的交叉与融合应该是客观存在。正如报告文学、散文特写,以及国外的所谓“新新闻主义”。此类作品的新闻题材令人关注,文艺手法引人入胜,近年来颇受欢迎。在某种意义上,这样的文艺形式和新闻表现形式是伴随着大众传媒(报刊、广播、电视)的盛行而出现的。

广播电视论文第6篇

喉舌与媒体

“喉舌”与“媒体”,涉及到广播文艺功能的变化。

建国以来,广播文艺经历过一个由被动制作到主动创作的过程。或者说,是一个从为人作嫁到自己走路的过程。

50年代初,广播队伍初建,归属于新闻宣传口(),而不是文化艺术口(文化部)。电台强调要成为党和政府的喉舌,成为人民的喉舌。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广播是媒介和工具。当时新闻类、文艺类节目被称作“新闻广播”、“文艺广播”,还没有“广播新闻”、“广播文艺”的提法。如果说新闻节目是报纸的“有声版”的话,那么文艺节目便是社会文艺的“录放版”。文艺编辑有两大任务:一,政策把关;二,编、播、录、放。换句话说,就是对社会主义文艺作品加以筛选,进行广播化处理。因此,他们尽管是决定节目优劣的关键角色,却属于默默无闻的幕后英雄,既不自我标榜,也不标新立异,只是当好配角。就“广播文艺”而言,这种为人作嫁的节目制作方式多少有一点被动。

80年代初,改革开放的力度逐步加大。1980年10月,全国第十次广播工作会议提出了这样的工作方针:广播电视要“自己走路”。

这个方针50年代初胡乔木曾经提出过,含义不同。当时主要指广播事业要建立自己的记者、编辑和节目制作队伍,免得只是报纸的传声筒。80年代重提,队伍已经壮大,设备不断完善,除了广播以外,还出现了电视,影响越来越大。“自己走路”不仅意味着摆脱报纸、杂志那种文字印刷,人工传递的信息传播方式,而且要充分显示音像俱备、电波传送、迅速及时、传播广泛、感染力强等优势,开创一条自己的发展道路。

1982年5月,广播电视部正式成立。第二年3月,在第十一次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上,部长吴冷西强调:要“扬独家之优势,汇天下之精华”。这个观点可以说是“自己走路”方针的补充和发展。

“自己走路”有这样一些迹象:

——80年代,“广播新闻”自成体系,不限于报纸有声版的“新闻广播”。

——80年代,“广播文艺”开始探索,区别于录放版的“文艺广播”。

——80年代,“电视文艺”大行其道,电视散文、电视音乐(MTV)、电视戏曲、电视综艺、电视文化专题、电视艺术片等多种样式纷纷呈现。

——80年代前期,广播剧形成创作高峰,90年代被纳入“五个一工程”奖项。

——80年代,电视剧异军突起,蔚为大观,以极其普及的方式与电影争夺观众。

——80年代中叶,电影也划归广播电视系统。1986年1月,广播电视部改为广播电影电视部。

——90年代,国家教委正式确认并新增“广播电视艺术学”学科,设学士、硕士、博士生专业。

同样在80—90年代,正当广播电视系统提出“自己走路”和“扬独家之优势”的时候,理论界、学术界开始通行一个与“新闻”、“宣传”不完全相同的概念——“传播”。

在传播学领域里,广播、电视与报纸、杂志、图书同样被视为面向大众的传播媒介和工具,简称“大众传媒”。它们是“传者”与“受众”之间的桥梁。

从媒体的角度看,广播电视实际上存在着双重品格:既是新闻信息的传输工具,又是文化艺术的载体。作为文艺的视听载体,广播电视不是惟一的,除此之外还有电影、录音带、录像带、CD、VCD等等——或许将它们统称为“音像文化”、“音像艺术”更为准确。80年代以来,除了政府主办的广播电视节目以外,商业化操作的音像制品已经进入市场,具有同样的视听效果。

音像文艺的社会化,给广播电视文艺带来了竞争和压力。就“传者”而言,你播我听、你播我看的单一的传播途径改变了。专业化的音像技术不再是广播电视系统的专利。独家经营变成了多家经营,文艺领域的行家里手大量涉足音像创作。中外音像制品正在成为广播电视文艺的强大对手。就“受众”而言,文化消费观念增强了,拓宽了。他们可以有多种选择,不再限定于收听、收视电台电视台的节目,视听口味也越来越高。于是,在音像文化领域里,不再是电台电视台的编辑为观众筛选、择定节目,相反地,广播电视文艺节目与其他音像制品一样,要接受受众的选择与检验了。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电台文艺编辑向来有两大特点,一是具有强烈的“喉舌”意识,对政策把握和舆论导向十分敏感(因为长期归属于新闻宣传部门);二是具有无可比拟的广播电视专业化技能、技术、技巧(因为是政府独家经营)。这两个特点曾经是两大优势。如今,这两大优势显然要重新认真地思考了。

喉舌意识主要是就新闻宣传而言的,电台文艺编辑们常说:社会文艺所允许的,我们不一定允许——因为电台是政府的机构,重在表达政府的意志,传播政府的声音,必须强调政策性、权威性。这一点毫无疑义。然而,文艺和新闻虽然一样姓“文”,却分属两个范畴:新闻强调客观、真实;文艺强调主观情绪。新闻言简意赅;文艺情趣盎然。新闻迅速及时、“喜新厌旧”,重在追逐时代和生活的浪潮;文艺“喜新恋旧”,耐人寻味,重在探索人生价值和艺术魅力。如果说新闻不乏冷面孔,那么文艺永远有一副热心肠。我国的新闻宣传政策与文艺政策在侧重点上也略有不同:前者重在统一的舆论导向和优秀的作品示范;后者重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要为人民大众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

喉舌意识和百花齐放意识其实并不矛盾,但也不可相互取代。如上所说,广播电视有双重功能,倘若说“喉舌”强调的是媒介和工具功能,那么“百花齐放”强调的是艺术形态功能。广播电视文艺编导运用音像技术与艺术进行了创作,实际上已经不限于社会文艺的选择、加工、传播,它们自己也已经成为社会上音像文艺大舞台的作品。作为社会文艺的一部分,它们不再具有往日的权威性,同样要经受受众的选择、专家的审视乃至市场的检验。

面对媒体的竞争,仅有喉舌意识是远远不够的,泛泛地应付日常播出也难以满足受众的需求。广播人、电视人应当转变创作观念,变被动为主动,树立“广播电视艺术家”的意识。目前,文学艺术领域的行家里手既已涉足音像创作,并且有所作为,那么,广播电视文艺编导除了准确把握政策和舆论导向以外,增强文艺修养和艺术功力是当务之急。

载体与本体

顾名思义,广播文艺是广播所负载的文艺。广播是载体,文艺是本体。电视文艺类似。

载体的作用不可忽视。在文艺领域里,它们与本体相辅相成,其材质与性能直接影响到艺术本体的形态特征。比如:

文字——语言的符号,语言是思想的载体。有了语言文字才有文学,才有美文巧思和艺术化的文学。于是,文学成为文学的载体。

宣纸——国画的载体。生宣、熟宣的不同性能使泼墨写意与工笔重彩各呈异趣。

板材——版画的载体。于是有木刻的刀味、铜版画的金属味、腐蚀版的艺术肌理。

胶片——摄影的载体。胶片、暗房技术造就了摄影艺术。

广场、厅堂、剧场——表演艺术的空间载体。音乐、舞蹈、戏剧形成了广场艺术、室内艺术、剧场艺术的不同效果。

艺术有个传播问题,也有个记录问题。记录是为了传播。过去的艺术难以记录和复制,只能口传心授、手工制作、巡回展示,或借助于文字间接记录。这使文化艺术的普及与发展相对缓慢。20世纪摄影、唱片、广播、电视、电视的相继流行,意味着找到了新的声像媒体,也是载体。

声像媒体(载体)有什么功能呢?

首先,它们可以记录——客观地记录,不失原样地记录。记录声音、记录形象、记录色彩。既可以记录生活,也可以记录艺术。既可以静态地记录,也可以动态地记录。既可以生活化地记录。也可以艺术化地记录。胶片、电子的记录功能的发挥(电影、电视),其真实性甚至令舞台上三面墙式的“模拟现实主义”为之逊色,进而去探索“剧场艺术”的新路。

其次,它们可以表现——主观地表现。声音或形象不只是客观的,它们也能表现主观情绪、个性色彩、审美倾向,甚至可以表现臆造的、非现实的观念——音乐、音响尤其具有这种魅力,由此带来独特的审美感受。

第三,它们可以复制——大批量的、机械化的、不走样的复制。

第四,它们可以传播——广泛而迅速地传播,可以借助于电子手段实现即时传播、同步传播。

前两个功能——对生活的客观记录,对情感的主观表现,属于艺术创作的范畴。艺术讲究情、趣、艺。后两个功能——大量复制,迅速传播,属于传播的范畴。

依托20世纪的现代科技,新一代的声像载体赋予文化艺术以新的面貌和新的包装,大潮般地涌向社会。它们加快了文明的步伐,也改变了传统艺坛的风貌。于是,融汇着机械技术、复制技术(印刷、摄影、拷贝)、电子技术的艺术形态被视为20世纪出现的、与现代科技相交汇的新艺术。特别是电影、电视、广播,有人称之为区别于诗歌、音乐、绘画、雕塑、建筑、舞蹈、戏剧七项艺术的第八艺术,第九艺术、第十艺术。

如果我们深入地思考一下,其实在视听领域,广播电视没有创造什么新的艺术语汇和新的艺术手法。一切都是固有的艺术形态(包括电影艺术)业已创造过的,而且已经相当成熟。视觉艺术如绘画、雕塑、舞蹈、杂技;听觉艺术如音乐、歌曲、曲艺说唱;视听综合艺术如戏剧、电影。即使如广播剧、电视剧,大抵也不过是听觉化的戏剧和电影式的声像蒙太奇叙事。所不同的,只是将胶片载体转化为电子载体、将观赏环境由专业化的剧院转化为日常的任意性环境而已(当然这也很重要)。从音像载体的角度讲,电视更需要从电影那里学习音像蒙太奇语汇、以及画面运动、节奏,影调、色彩以及音乐、音响等表现技巧。

正因为广播电视没有创造什么新的艺术语汇和艺术手法,因此把握固有的艺术形态十分重要。

艺术形态没有高低之分,只有手段、方法、风格、格调、韵味之别。它们之间从来不是相互排斥关系,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契合、借鉴、交融关系。艺术的哲理触类旁通,人们称之为“通感”。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绘画的线条色彩、雕塑的块面结构渗透着音乐般的节奏韵律;音乐的音色、音响、柔度、力度可以带来空灵(空间感)、柔滑(视觉、触觉感)、冲击力。综合性的视听艺术如戏剧、电影、电视等,更是随处可见文学、绘画、音乐、舞蹈的影子,甚至还包括语言文字所负载的有关人生与艺术的哲理思考。

于是,广播电视面对文艺,势必形成多元化、多样化的趋势。应该说,艺术的高下不在于形式的新旧;作品品位的高低,不在于琢磨什么新样式或开发什么新品种。关键在于两点:

(1)艺术本体的把握——如文学、音乐、舞蹈、绘画、雕塑、戏剧、电影等。

(2)载体功能的发挥——即广播电视自身的艺术表现功能的发挥,如客观再现,主观表现,以及包括纪实美、形式美在内的情、趣、艺。

把握好这两点,手段的运用和样式的变化自在其中。

数千年人类文明所积累、所创造的艺术手段和艺术方法极为丰富。大千世界,芸芸众生,可以多视角、多方位、多层次、多形态地表现。没有什么事物广播电视不可表现,也没有什么题材只可用一种方式一次性地表现。具体到每个作品,表现手段不在于多,而在于精。

最理想的境界只是两个字:得体——得生活的本体、得艺术的本体、得情感的本体。

原创·继创·再创

任何文艺作品都有原创、继创和再创。作品的原创很重要,或可称之为“原生态”的作品。它是继创和再创的根基。然而,衡量作品优劣的标准不在于它是否是原创或原生态。常常有这样的情况:原创的、原生态的作品比较粗糙,杂质多,通过继创和再创,才成为精品。随着艺术载体的多样化,继创和再创现象愈来愈普遍。

即使在出现精品之后,继创和再创依然存在——文艺界称作改编、移植、二度创作。继创和再创可以不断出现精品,或者各呈异趣。当然,其中也不乏庸品,甚至膺品。

这方面的例子举不胜举。

例如,流传千年以上的《西厢记》故事,题材及原创是唐代元稹的传奇小说《会真记》(又名《莺莺传》)。南宋赵令畴将其改编为说唱形式的《蝶恋花鼓子词》,同时又有歌舞说唱并举的官本杂剧《莺莺六幺》。金代董解元另作改编,重新创作为长篇说唱《西厢记诸宫调》。元代王实甫则又以“董西厢”为蓝本,再创杂剧《西厢记》,成为中国古典戏曲舞台上的不朽之作。

杂剧精品《西厢记》的出现并不意味着这一题材的杀青、锁定。“王西厢”是用北曲演唱的,称“北西厢”。明代又有以南曲演唱的同名传奇剧本出现,情节人物有所拓展,带有江南风情特征,称“南西”。至于清代以来各种地方戏曲和曲艺里的“西厢”、“红娘”,乃至不同演员的不同表演艺术流派,如京韵大鼓《大西厢》,昆曲折子戏《传柬》、《闹柬》,荀派京剧《红娘》等等,都是脍炙人口的佳作,难以互相替代。时至今日,新编越剧、蒲州梆子、歌剧、电影、电视连续剧的《西厢记》仍在继创或再创。

又如,400多年前莎士比亚名剧《罗密欧与朱丽叶》问世以来,各种艺术形态的继创和再创始终没有停止。英国重视原创和原作,不作过多的改动。美国则在原著基本情节和基本精神的基础上为我所用,大幅度改编,加以再创。例如百老汇歌舞剧《西区的故事》采用《罗密欧与朱丽叶》的人物和情节架构,把中世纪意大利两大家族的世仇变成了纽约贫民区两大青年团伙的争斗;电影《罗密欧与朱丽叶》又设置为当代意大利后裔的族仇和枪战。然而,原著中“以爱情化解仇恨”的中心主题没有变,震撼人心的悲性结局没有变。同样的情况,日本著名电影导演黑泽明的《乱》,将莎士比亚《李尔王》的人物和情节架构放置在古代日本部族,加以电影化的表现。这,也是一种再创。

诗,谱曲为歌。乐舞,可以引发诗情画意。口述的故事,文学化加工而为小说。小说搬上舞台成为戏剧。经过屏幕化处理,成为电影、电视。短篇的可以生发为中篇、长篇;长篇的可以浓缩为单本、连续、系列、片断;古典的、章回的可以改写成现代的;外国的可以转化为中国特色的。

广播电视既然是音像载体,既然被视为艺术形态,那么它可以充分利用声音元素和音像元素观照整个世界,观照自然、社会、人,观照古今中外所有的文学作品和艺术作品。它可以原创,也可以继创、再创,大有用武之地。

以广播文艺(有声文艺)为例:

原创——包括两种:一种是记录社会文艺的原创,即尊重原作,如实地记录和播出文学作品、音乐作品、话剧作品、戏曲作品、曲艺作品、电影作品。另一种是广播文艺的原创,即利用广播特点、发挥广播特长的广播新歌、广播评书、广播曲艺、广播小说、广播戏曲故事、广播剧等。

继创——在原作基础上进行程度不同的编辑处理和广播化加工。如录音剪辑、作品赏析、文艺专题、综艺晚会等。艺术史、艺术理论及艺术知识的概括与介绍也可以说是一种继创,如“阅读与欣赏”、“广播戏话”等。

再创——广播文艺作品(如广播新歌、广播评书、广播曲艺、广播小说、广播戏曲故事、广播剧等)既有原创,也有再创。再创体现为对其他文艺题材及作品的移植、改编和二度创作。

这里所说的原创、继创和再创,主要是就广播电视作为“音像载体”的艺术表现功能而言的。实际上,广播电视毕竟与其他音像载体(如唱片、录音带、录像带)不同。作为“传媒”,它以信息传播为主要职责,其记录功能和传播功能常常比艺术表现功能更为突出。当信息传播与艺术化的加工制作有所冲突的时候,常常宁快勿精,要把“迅速、及时、真实”放在首位。这是新闻与艺术在广播电视中孰重孰轻的问题,可以理解。

迄今为止,广播电视文艺节目更多的是记录社会文艺,或者在此基础上进行广播化、电视化的处理(继创)。至于充分运用音像语汇的创作(如广播剧、电视剧、MTV等),则相对有限,因为它需要专门组织力量,有比较充分的创作时间和相应经费保证。这对一般电台电视台来说有一定的困难。50年代以来,专门性的广播文艺和电视文艺创作队伍不是没有,如:1953年建立的中央广播文工团,1980年改为中国广播艺术团,任务主要是为广播及电视系统创作、排练、录制文艺节目。1983年又有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的建立。此外又有北京电视剧制作中心等。这几家单位实行文艺体制,确实创作了不少好作品。但是仅仅靠这几支队伍显然不敷数以千计的电台电视台的播出需要,大量广播电视文艺节目的制作仍然由电台和电视台自家承担,日常节目靠互相交换的办法加以充实,近年来则往往择用市场上业已通行的音像制品。就广播电视文艺而言,市场化操作和制播分离将是一条新的途径。

值得注意的是,广播电视作为媒体的记录功能和传播功能同样可以用于文艺节目,甚至形成广播电视文艺的特色。例如:

传播功能——表现为文艺节目中新闻因素的介入,以及新闻节目中文艺手段的运用。最典型的是所谓“专题”类型的节目。前者称“文艺专题”,如穿插有新闻式采访的综艺专题、综艺晚会、文学专题、戏曲专题、曲艺专题、音乐专题等。后者称“新闻专题”,如运用文艺手段加以渲染的新闻特写、新闻故事等。在这类节目里,既有新闻的真实性、时效性,又有文艺的情、趣、艺。据说,国外影视界并没有“专题片”的提法,要么是“纪录片”,绝对真实;要么是“故事片”或“艺术片”,基本虚构。其实,两者不必那么泾渭分明,其间不同程度的交叉与融合应该是客观存在。正如报告文学、散文特写,以及国外的所谓“新新闻主义”。此类作品的新闻题材令人关注,文艺手法引人入胜,近年来颇受欢迎。在某种意义上,这样的文艺形式和新闻表现形式是伴随着大众传媒(报刊、广播、电视)的盛行而出现的。

广播电视论文第7篇

1986年1月是中国广播电视学会成立的日子,设置于北京。学会初成立时,中央有关领导和广电领导对中国广播电视学会就做出要求,指出要把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广播电视研究放在首要位置,建立并完善有中国特色的广电系统。

中国广播电视学会在成立4年后在江苏召开首次全国广播电视研讨会,对目前广电理论工作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中国广播电视学会成立后主要进行的广播电视理论研究工作以及获得各种经验和成果都在会议中作了详细的总结,并对日后如何推动广播电视理论的发展给出意见和策略。会议中还对改进理论研究的方式进行了分析和讨论,主要是从个体研究发展到群体研究等问题。此外,会议中还讨论的了1992年到1995年3年间,全国广播电视系统的理论发展计划,最终形成《全国广播电视研究工作会议纪要》。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在此次会议之后掀起了理论研究的热潮,也出现了一系列优秀的成果。其中基础理论的研究主要针对的是广播具有的性质、特点、工作规律等进行分析;在决策管理上主要研究广播电视在新时代背景下的发展等进行讨论。

在广播电视成立后,对于广播电视具有的功能和属性也多了不同的认识,也得到了不断的发展。人们对于广播电视的认识在起初的几年内一直认为是政府的喉舌,对它具有的经济效益和属性认识不足。尤其在1992年10月,广播电视行业的不断发展促使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将广播电视列为我国第三大产业,明确指出产业化发展的方向,创建具有活力的第三产业。广播电视领域认识到自我发展的机制后以及认识的逐渐深入,使得广播电视行业掀起了对产业属性、经济功能研究的热潮。中国广播电视学会主办的理论刊物《中国广播电视学刊》在此前后陆续发表了《市场经济与广播电视改革》(1993年第1期)、《我国广播电视事业的产业化趋势》(1994年第1期)等文章,并从产业层面和市场角度提出如何进行广播电视改革,以及广播电视应采取什么样的策略面向市场、走向市场、推向市场等给出自己的意见。1994年10月,在山东中国广播电视学会进行了第三届学术年会,对广播电视的产业经营存在的不好现象进行了深入的讨论。1996年10月,在中国广播电视学会、广东省广播电视学会、广东电合举办的“中国广播改革回顾与展望”研讨会,出现了较多独特的、不错的想法。有的同志明确表明:广播电视既是宣传工具,也是传播产业。历经几十年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人们不断加深对广播电视产业的认识,为中国特殊社会主义广播电视理论建设增加了新的内容。

2创建新时期广播电视理论体系

2.1秉承“水准高、格调高、质量强”的办刊原则以及“严谨、务实、创新”的办刊风格秉承“水准高、格调高、质量强”的办刊原则与坚持“严谨、务实、创新”的办刊风格,两者是密切联系的,其中前者是要求和目标,后面是办刊的策略。

2.2实时注意广播电视发展的难点、重点、热点,配合总局中心工作实时注意广播电视发展的难点、重点、热点等问题,并坚持与广电总局的积极配合,广播电视在发展中遇到难点、重点、热点等问题也正是广电总局首要解决的问题,这也是广电总局工作的核心内容。因此对广播电视发展中出现的难点、重点、热点等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非常至关重要的意义。我们党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只有将现有的实际情况与理论密切的结合,注意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重点、热点,才能对实践起到指导作用,才能保持刊物的青春活力。

2.3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刊理念,尊重劳动与创造期刊的创办努力为读者服务,在创办期刊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刊理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为读者服务、为作者服务的宗旨。刊物是连接作者和作者间的桥梁,因此它要发挥好纽带和桥梁的作用,服务于作者,服务于读者。众所周知,刊物服务的对象是读者,而读者也是刊物的资金供应者,刊物只有获得读者的认可,就有发展的空间。而刊物的创作者作者,也是刊物服务的对象。对于每一份读者来搞,我们都会秉承高度认真的态度,即是对劳动者的尊重也是对创作的尊重。

2.4主动融合做事与做学问随着社会的进步,我国社会也进入了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而社会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就需要我们创办的期刊也跟随社会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在办刊中,我们既要做好学问,也要做好我们的主业,此外还要做好经营的副业,努力将做事和做学问融合在一起。在创办期刊中要不断的做学问,以此增加办刊的水平,提升刊物的水平,并且要创建一个良好的刊物形象,和以此为基础开展一些丰富多彩的活动,进而增加期刊的影响,这样才能提升期刊的经济利益,将刊物的发展推向一个良性的发展空间,加固刊物存在的社会地位,实现期刊长久有效的发展。

3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