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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优秀团员自我总结(合集7篇)

时间:2023-01-18 09:23:04
推荐优秀团员自我总结

推荐优秀团员自我总结第1篇

优秀共青团员评分细则一

为进一步做好共青团员推优工作,促进党员发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根据团中央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意见》(通字[1992]18号),其中明确指出:今后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为了进一步落实我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工作,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院实际,研究生院团总支特制定推优工作的有关实施细则:

一、各基层团支部要深刻领会推优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加强推优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开展推优工作,促进对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

二、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标准,保证质量。

三、推优工作在各院系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进行。团组织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工作情况,征求团员对开展推优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党组织对团组织推荐的发展对象,要认真考察,加强培养,及时讨论研究。

四、重点发展对象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入党动机端正,积极拥护并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并坚持改革开放。在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以及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积极,起表率作用。以身作则,言行一致。

(二)、专业思想牢固,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成绩良好;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积极肯干,成绩显著。

(三)、作风正派,为人正直,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能在团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集体荣誉感强,有奉献精神。

(四)、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团的纪律,无违法违纪现象。

(五)、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

(六)、定期向党组织口头或书面汇报思想。

五、推荐重点是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及获得其他荣誉称号的团员青年。

六、各级团组织每学期应对推优工作进行一次小结,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保证推优工作的连续性与制度化。

七、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

(一)、召开团员大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按照评优标准(见第八条)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

(二)、团支部负责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团总支备案,同时向所在党支部推荐。

八、评优标准

总分100分,主要包括以下四项内容:

(1)学习成绩、学习态度,占20分。

具体包括:[1]、是否或取得科技发明。在部级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发表文章或取得国家承认的科技发明加10分,其他级别加5分;

[2]、班里成绩排名。第一名从10分起算,其他依次递减0.2分,减完为止;

[3]、其它学术贡献,参照以上规格执行。

(2)各种奖励和表彰,占10分。

具体包括:[1]、是否获得奖学金。获得校级及以上加5分,研究生院级别加4分;

[2]、是否获得文艺及体育比赛名次。校级及以上加5分,研究生院级别为第一名加4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2分;

[3]、其他奖励和表彰,参照以上规格执行。

[4]、以上奖励和表彰实行累计加总,最高分不得超过10分。

(3)群众基础和综合评议,占40分。

其中全体团员民主测评占35分,基层团支部全体委员推荐意见占5分,具体评分内容详见附件。

(4)参加集体活动,占30分。

具体包括:[1]、集体活动组织人员,每次加2分;

[2]、集体活动参与人员,实行按档次计分。参与校级及以上每次加1.5分,研究生院级别每次加1分,班级活动每次加0.5分。

[3]、20xx年下学期的活动也可以参照上述标准执行,但鉴于处于细则公布之前,为保证公平,以最高分10分为限。

[4]、对于集体活动的界定:凡是北京大学所属各院系及各级党、团组织(含研究生会)组织的活动都符合标准。

九、团支部在向团总支报送推荐名单时,应签署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客观、详尽反映该同学情况,避免流于形式。

十、各级团组织要及时、认真地总结推优工作经验,改革推优工作方法,健全推荐工作制度,推动推优工作健康发展,形成党建带团建,团建促推优的新格局。

十一、本实施细则由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团总支负责解释。

优秀共青团员评分细则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为进一步贯彻团省委深化推优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校推优工作,根据淮工委组字[1994]第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推优工作的实践经验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发展二十八周岁以下优秀大学生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

第三条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推优工作的重要性,帮助和支持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使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四条 各学院在建立学院团委的基础上,在团支部委员会健全并能正常开展工作以后,方可进行推优工作。

第二章 对象及条件

第五条 推优的对象:

1、二十八周岁以下,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团员,或二十八周岁以上递交入党申请书的非党员团干部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2、推优对象必须是经过校团委举办的青年共产主义学校培训合格的团员;

第六条 推优的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入党动机端正,充分领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3、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4、能够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团结他人,群众基础良好。

第七条 为了保证推优工作质量,对推优对象特作如下规定:

1、文化课成绩在本学年有不合格的团员不推荐;

2、没有受过任何表彰的团员不推荐;

3、班级综合测评名次不过半的团员不推荐;

4、没有参加双学小组和志愿服务的团员不推荐;

5、支部民主测评票数不过半的团员不推荐(参加民主测评的团员必须超过本支部团员总数的4/5);

6、支部推荐程序不符合要求的不推荐。

第三章 要求及程序

第八条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全面考察,对基本具备预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团组织应及时向党组织推荐。对于条件尚不成熟的应继续培养,杜绝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以求的现象。

第九条 团员一般在各自所在团支部推荐;对校级学生干部,在征求有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可由校团委直接向其所在党组织推荐。

第十条 每名团员在校期间最多推荐两次,推荐有效期为两年。

第十一条 关于推优的时间安排:原则上一学年两次,上半年在五月,下半年在十二月。

第十二条 推优工作程序和步骤:

1、各团支部开展推优工作应在学院党组织指导下,在学院团委的领导下进行;

2、推优工作开展一周前,各支部召开支部团员大会,学习本《细则》以及党员标准,公布申请入党的团员名单,介绍其情况,并要求每个团员依据推优条件进行评议;

3、各团支部在广泛听取团员意见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民主测评,填写民主测评表,当场公布测评结果;

4、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支部测评结果,确定推荐对象,推荐人数不得超过本支部团员人数的15%,向全体团员公布确定的推荐名单后,书面报学院团委审批;

5、学院团委召开委员会议,对各支部推优情况进行汇总、审查后,到院团委领取《优秀团员入党推荐对象审核表》,下发各团支部组织专人统一填写,表格一式两份,经学院团委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后,报校团委审核;

6、校团委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后,确定推荐名单,发文至学院团委,并抄送校党委组织部,由学院团委向学生党支部推荐;

7、团支部将推优过程及结果记入《团支部工作手册》;

8、对已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团员,其推优材料归入申请入党材料中。

第十三条 各团支部要认真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对象审核表》。推荐理由一栏应填写如下内容:

1、思想品德方面的表现;

2、学习、工作及获奖情况;

3、存在的缺点和不足;

4、民意测验得票情况(团支部应到团员数、实到团员数、得票数)。

第四章 审核及考核

第十四条 学院团委要在认真检查各团支部推优工作的基础上,将该次学院推优名单、总结材料和检查记录上报校团委备查。

第十五条 校团委在各学院团委推优工作结束后的两周内对其所报材料进行审核;校团委审核推优工作的程序:

1、听取学院团委负责人关于本单位推优工作情况汇报;

2、检查各学院团委推优工作小结和调查了解记录中的有关情况;

3、签署审核意见,并将《优秀团员入党推荐对象审核表》反馈到各学院团委。

第十六条 推优工作的考核

1、校团委根据各学院团委推优工作情况对各学院团委的推优工作进行考核。

2、考核标准:(1) 学院团委、团支部推荐人数与团员总数相比的百分数来衡量推优的面;(2) 学院团委、团支部推荐人数与发展入党人数相比的百分数来衡量推优的质量。

3、考核结果计入学院团委工作总评分中,作为评选年度先进基层团组织的重要指标之一。

第十七条 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对推优工作的领导,要定期听取团组织对团员青年培育教育情况汇报,认真分析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制订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时,要注意听取团组织的意见,及时帮助解决推优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党委组织部将把推优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检查和考核相关基层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内容之一。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校党委组织部和校团委。

优秀共青团员评分细则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为进一步贯彻团省委深化推优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院推优工作,结合我系推优工作的实践经验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发展二十八周岁以下优秀大学生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

第三条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推优工作的重要性,帮助和支持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使推优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第四条 各系在建立团总支委员会的基础上,在团支部委员会健全和工作正常开展起来以后,再进行推优工作。

第二章 推优的对象及条件

第五条 推优的条件是:

1 、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 、入党动机端正,充分领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3 、能够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 、团结他人,群众基础良好。

第六条 推优的对象是:

1二十八周岁以下,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团员或二十八周岁以上递交入党申请书的非党员团干部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2 、 推优对象必须是经过厦门大学党的基础知识学习班培训合格的团员;

为了保证推优工作质量,对推优对象特作如下规定:

本学年不合格的团员不推荐;

没有参加党章学习小组和志愿者服务的团员不推荐;

支部民主测评票数不过半的团员不推荐 ( 参加民主测评的团员必须超过本支部团员总数的 4 / 5) ;

支部推荐程序不符合要求的不推荐。

团总支、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可经商讨后,在征求有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优先推荐,

第三章 推优的要求及程序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全面考察,对基本具备预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团组织应及时向党组织推荐。对于条件尚不成熟的应继续培养,杜绝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以求的现象。团员一般在各自所在团支部推荐,对院级学生干部,在征求有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可由学院团委直接向其所在党组织推荐。 每名团员在校期间最多推荐两次,推荐有效期为一年。

关于推优的时间安排:原则上一学年两次,上半年在五月,下半年在十二月。

推优工作程序和步骤:

1 、各团支部开展推优工作应在学院党委指导下,在学院团委的领导下进行;

2 、推优工作开展一周前,各支部召开支部团员大会,学习本《细则》以及党员标准,公布申请入党的团员名单,介绍其情况,并要求每个团员依据推优条件进行评议;

3 、各团支部在广泛听取团员意见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民主测评,填写民主测评表,当场公布测评结果;

4 、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支部测评结果,确定推荐对象,推荐人数不得超过本支部团员人数的 20 %,向全体团员公布确定的推荐名单后,书面报团总支 审批;

5 、团总支召开委员会议,对各支部推优情况进行汇总、审查后,到学院团委领取《优秀团员入党推荐对象审核表》,下发各团支部组织专人统一填写,表格一式两份,经团总支 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学院团委审核;

6 、学院团委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后,确定推荐名单,发文至团总支,并抄送院党委,由团总支向学生党支部推荐;

7 、团支部将推优过程及结果记入《团支部工作手册》;对已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团员,其推优材料归入申请入党材料中。

第十三条 各团支部要认真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对象审核表》。推荐理由一栏应填写如下内容:

1 、 思想品德方面的表现;

2 、 学习、工作及获奖情况;

3 、 存在的缺点和不足;

4 、 民意测验得票情况 ( 团支部应到团员数、实到团员数、得票数 ) 。

第四章 推优的审核程序及考核制度

第十四条 团总支要在认真检查各团支部推优工作的基础上,将该次全系(院)推优名单、总结材料和检查记录上报院团委备查。

第十五条 学院团委在各团总支 推优工作结束后的两周内对其所报材料进行审核;院团委审核推优工作的程序:

听取系团组织负责人关于本单位推优工作情况汇报;

检查各系团组织推优工作小结和调查了解记录中的有关情况;

签署审核意见,并将《优秀团员入党推荐对象审核表》反馈到各系团组织。

第十六条 推优工作的考核制度

学院团委根据各系 推优工作情况对各系的推优工作进行考核。

考核标准:

(1) 团总支、团支部推荐人数与团员总数相比的百分数来衡量推优的面;

推荐优秀团员自我总结第2篇

关键词:企业;共青团;推优入党

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和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国有企业迫切需要依靠党组织的坚强政治核心作用来为企业改革与发展保驾护航。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国有企业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期,企业发展面临更大的挑战,国企党组织“指南针”和“引擎”作用愈发凸显。企业党建工作要提升,必须与青年群体紧密联系,依托团组织的力量为党赢得青年,抓好“推优”入党这一抓手,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

1.“推优”入党务必做好四门功课

国有企业要开展好“推优”入党工作,需分别做好“推”、“优”、“入”、“党”四门功课:

1.1 “推”,就是要把好“推荐关”。

一是要依托健全有效的团组织发挥作用。团支部是开展“推优”入党工作的基础和源头。在国有企业内建立健全团支部并使之有效运行,是开展“推优”入党工作的组织保证和质量保障。团支部的健全性应体现在管理制度完善,团的各项工作丰富有序。团支部的有效性体现在团干部特别是书记的团务专业性和责任心过不过硬,是否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和支持。以团支部为基础的企业团总支部或团委,更应模范带头,指导和检查团支部开展“推优”入党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是要严格按标准和程序落实“推优”。为确保“推优”入党工作的公正和透明,“推优”的全过程应面向全体团员,严格按照公布的推荐标准和程序逐项展开。优秀团干部(团员)推荐方式不宜搞“一刀切”,应视企业情况而定,可采取团组织推荐、集体推荐或个人自荐等不同方式,以符合“推优”条件作为初步入围推荐对象的硬指标。入围人数如果较多,团组织应创造公开竞争的条件,通过演讲展示、综合测评等途径,让优秀之材脱颖而出。团组织应做到被推荐人的推荐材料齐全规范,严谨详实,建立完整的“推优”档案。正式推荐前,应向党组织作专题汇报说明。

三是要充分发挥团内民主公平“推优”。“推优”的关键是能够遴选出真正优秀的人选,可结合团组织的实际采取被推荐人选自我介绍或公开演讲、推荐组织陈述推荐意见、团员大会民主评议、上级团组织考察等方式,让全体团员熟悉被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便于作出客观的判断和决定。推荐结果出来后,团组织要及时向全体团员公开公示,接受团员青年的监督,确保被推荐人为众望所归的人选。为避免因对党员发展政策和“推优”要求理解不到位导致“推优”出现瑕疵,应采取基层团组织推荐和上级团组织考察的双重把关,保证被推荐人选达标。

1.2 “优”,就是要建立“优标准”。

一是建立“优者上”的竞争机制。结合企业实际,在推荐中重点突出政治思想“优”,专业能力“优”和群众基础“优”等“三优”特征,经公开竞争和民主测评,全面考察被推荐人的素质和能力,让综合表现最“优”者冒出来。

二是建立科学的推荐标准。团组织在综合考虑被推荐人的政治素质、职业修养、综合条件等评价指标的基础上,结合被推荐人的工作岗位特点,增加思想政治觉悟、工作业绩、奖惩情况、志愿服务情况、遵纪守法状况和团务工作表现等相对清晰,可量化的评价指标,形成企业“推优”综合评价体系。只有同时满足全部“推优”条件的团干部(团员),方可参与“推优”,宁缺毋滥。

三是建立培养教育机制。团组织应在“推优”过程中发挥“催化剂”的作用。为加快拟推荐人思想和能力的进步,通过创造额外的岗位锻炼机会,有意识“压担子”,引导他们在完成新任务的实践中去体验,思考和感悟,经过实践磨砺,帮助其成长为青年群体的榜样。此项工作是“推优”有别于普通党员发展的重要一环,团组织须做好跟踪指导和观察评价。

1.3 “入”,就是要选对“进入点”。

一是做好工作衔接,落实党团协作。“推优”入党工作应发挥“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的优势,做好三个“衔接”,在实践中形成党团组织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工作计划上衔接,即按照企业党组织的党员发展部署制定“推优”计划,将真正培养成熟、素质达标的优秀团干部(团员)推荐给党组织;在教育培养考察环节上衔接,与党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教育培养考察情况,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在推荐程序上衔接,做到党组织指导、团组织牵头,彼此沟通、协调配合、分头培养,共同推进,使“推优”入党工作成为密切党团组织协作关系的桥梁和纽带,将“推优”工作无缝嵌入党员发展流程当中。

二是要将“推优”重点落在党的发展对象环节。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干部(团员)入党包括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的发展对象两个节点。与党的发展对象相比,入党积极分子的要求和门槛相对较低,推荐程序可适当简化。而“推优”的核心是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将经过团内推荐、教育、培养和考察,符合共产党员标准的优秀青年推荐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更能体现“推优”工作的价值,团组织应将推荐为党的发展对象作为“推优”工作的重点。

1.4 “党”,就是要符合“党员范”。

团组织推荐的优秀团干部(团员)是为中国共产党输送的人才,应当具备党员的基本标准:首先要从思想上入党。鼓励他们加强学习,了解中国共产党党史,熟悉《》内容,从内心深处热爱党,理解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确保入党动机纯正,入党意愿强烈;其次要在行动上向党靠拢。由党组织安排经验丰富的正式党员作为党内培养联系人,会同团组织,运用工作谈心,思想交流,讲党课等方式,对拟推荐人进行教育和引导,帮助其提升自我,尽快向共产党员的标准靠拢。党组织要重视团组织的推荐意见,条件成熟的应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2.“推优”入党存在问题和对策

2.1“推优”入党应争取党组织的支持确保“推优”出口。

按照当前“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党员发展新要求,国有企业发展党员的指标由“核准制”变为“审批制”,发展党员的名额大幅压缩。企业团组织务必要努力争取党组织的支持,在制定党员发展计划前,积极与党组织沟通,妥善安排“推优”指标,为优秀青年筑实“推优”出口,确保“推优”入党成为有源之水。

2.2“推优”入党工作应强化志愿服务实践育人作用。

深圳全市正在大力开展“志愿者之城”建设。当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应当成为优秀团员青年的时代新标签,体现他们高尚的素质和品行。国有企业本身就承载着独特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应在志愿服务方面体现更多的担当,将“推优”与志愿服务实践育人相结合,让志愿精神成为当代优秀青年的必备意识。

推荐优秀团员自我总结第3篇

团员教育评议,即团员意识教育、民主评议团员是新时期加强团员教育的重要形式,是提高团员素质,增强团的战斗力的积极措施。开展团员意识教育,主要是通过组织团员学习文件,对广大团员进行正面教育和理论灌输,开展生动的实践教育活动,帮助团员增强团员意识,明确怎样做一个合格的共青团员;对团员进行民主评议,主要是通过团员个人思想总结,召开团的民主生活会进行群众评议,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团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向先进学习,明确前进的目标。教育评议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团员的只能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进一步极力广大团员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发挥模范作用。同时,严肃团的纪律,对于极少数不合格团员作出必要的组织处理。。

教育评议以团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开展,时间要相对集中,每年第四季度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注重实效,以制度形式确定下来,大体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阶段是学习教育,增强意识。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艰苦奋斗、国情形势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增强团员光荣感和责任感,明确做一名合格共青团员的要求。

第二阶段是个人总结,民主评议。要对照团章规定的团员标准进行个人总结,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或团小组会进行评议,充分肯定成绩,开展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团支部要根据团员个人总结、平日表现、支部大会(或小组会)的评议意见,对每个团员作出综合评价(分为四种: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不合格团员)。

第三阶段是团籍注册,组织处理。对优秀团员、合格团员办理年度团籍注册;对经过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暂缓注册三至六个月,待他们克服缺点,改正错误,取得进步后,再为其办理团籍注册手续;对不合格的团员,一般应予除名,其中,犯有严重错误的,要依据团章的有关规定给予团纪处分。给予团纪处分,要严格掌握政策,按正常的组织程序进行。

第四阶段是表彰先进,总结检查。团支部要积极向上级团委推荐本支部的优秀团员,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团支部要对开展活动的情况书面总结报告上级团组织。

团员教育评议不是团员登记、组织审查,不搞人人过关。

团员推优制度

团支部向党组织推荐党的发展对象的过程,是对团员进行教育培养的极好时机,必须认真慎重地做好。

(1)搞好推荐前的教育。

普遍地对团员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扩大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推荐工作的基础,要扎扎实实地抓好这个环节,把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同“四有”教育紧密地结合起来,着重进行共产主义理想、道德、纪律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党员标准和怎样做一名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要以为基本教材,循序渐进,由浅入深,通过报告会、演讲会、专题辅导、团课、党课等方式,增进团员对党的了解。通过组织社会调查,使团员在火热的社会生活中切身感受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的威力,升华对党的认识,带领广大团员投身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经受锻炼和考验,不断克服自身的弱点,逐步成长为无产阶级的先锋战士。团支部每季度至少组织团员学习一次党的有关知识或组织相应的教育活动。

(2)确定推荐对象

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应该把团的干部、青年知识分子和第一线青年生产技术骨干作为培养和推荐的重点。为了把团内最优秀分子推荐给党组织作为发展对象,团支部应当首先摸清每个提出入党申请的团员的底数,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如提出入党申请的时间,现时的工作、学习表现,主要优缺点,组织对其培养情况及进步情况,家庭主要情况。

对提出入党申请的团员中可以作为推荐对象的团员,团支部要做到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征求党政部门、党员和团内外青年的意见。如果团支部的意见同多数意见不一致,团支部应当重新进行认真的审核,在统一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对象,使之团员佩服、群众称赞、党组织满意。

(3)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可分为四步走。

第一步,团支部要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主要包括政治素质,工作学习,道德品质,家庭和社会主要关系等。在考察过程中,要注意把思想敏锐、活跃同不成熟区别开来;把用于创新、敢于发表意见同骄傲自满,不服从领导区别开来;把为四化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同追求名利区别开来;主要看本人的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特别要看在本职岗位上的作用。

第二步,团支部对考察意见进行分析综合,在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中讨论通过,形成团支部委员会的意见,并同全体团员见面,向全体团员作出说明。

第三步,由团支部填写《推荐表》或用其他形式说明推荐理由,报上一级团委(团总支),由上一级组织审核并签署意见。

第四步,上级团组织签署同意后,由被推荐团员所在支部向同级党组织推荐。如果上级团组织对推荐工作提出不同意见或补充意见,团支部应当按照上级团组织的要求加以改进并重新报上级团组织审核并签署意见,再向党组织作汇报。团支部副书记以下的团员,经上级团组织同意后,由团支部向同级党组织推荐,每半年至少向党组织推荐一次;团支部书记由上一级团组织向有关党组织推荐。

(4)协助党组织做好对已推荐的党的发展对象的培养和考察工作。

团支部向党组织提出推荐对象和意见后,要继续协助党组织做好对他们的培养和考察工作。建议党组织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必要的党内生活,对他们进行经常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教育和较为系统的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使他们在政治上尽快成长;有意识地交给他们一些工作,让他们的实践中提高组织能力和工作水平;进行个别谈话,了解他们对党的认识,帮助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教育他们在思想政治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考察其在关键时刻能否摆正党的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多方面了解,看其是否表里如

推荐优秀团员自我总结第4篇

各党支部、各团支部、各单位:

为隆重纪念“五·四”运动102周年,在“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公司团总支制定《关于庆祝“五·四”青年节活动安排的通知》,现予以下发,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广泛参与,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庆祝“五·四”青年节活动安排的通知》

中共****煤业有限公司总支委员会

2021年4月10日

共青团****煤业有限公司总支委员会

关于庆祝“五·四”青年节活动安排的通知

各团支部、各单位: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在“五·四”青年节即将来临之际,为纪念“五·四”运动102周年,大力弘扬“五·四”精神,激发奋进力量,鼓舞广大青年团员在新时代的号召下以勇往直前的魅力,逐梦苍穹的胆识,在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奋斗征程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用实际行动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在公司总支矿委的大力支持下,团总支决定组织开展以下系列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团员青年评优、表彰活动

宣传表彰先进青年典型,引导广大青年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青年职工“爱党爱国爱团”的思想意识,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为公司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评比原则及依据

1.坚持鼓舞先进、激励后进的原则,认真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原则,结合工作性质和专业特点,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奉献大小为衡量标准,推荐的优秀青年和岗位能手要有一定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3.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自下而上推荐。实事求是,优中选优。

(二)评选类别及名额

优秀团支部6个;优秀团干部6名;优秀青年15名;青年岗位能手15名。

(三)评选条件

1.评选优秀团支部的条件

①讲政治、讲学习、讲团结;在公司建设和发展中能够发挥团组织战斗堡垒和青年先锋作用;

②在带领团员青年参加公司活动中成绩突出;

③没有团员青年违规违纪现象。

2.评选优秀团干部的条件

①在工作中兢兢业业、忠于职守、善于专研、勇于创新,积极配合团总支工作,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②团结同志、乐于助人、遵章守法;

③工作踏实、业务过硬、作风优良;

④担任团干部职务两年以上,无违规违纪行为。

3.评选优秀青年、青年岗位能手的条件

①在公司精神文明建设中争当排头兵、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

②工作踏实、爱岗敬业、善于协调,是青年中的表率和楷模;

③业务素质过硬,本职工作完成出色;

④工作两年以上,无违规违纪行为。

⑤公司所有共青团员及年龄为36周岁以下青年。

(四)评比办法和时间

优秀青年、青年岗位能手由各单位认真、公正的组织初评,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于团支部,由支部于4月20日前将评选结果报团总支。

二、开展庆“五四”各项纪念活动

(一)开展学习主题网上团课活动

活动主题: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

学习方式:通过“青年大学习”第十一季的网上学习,一起回顾党带领人民走过的气壮山河的百年征程,努力传承红色基因、接过革命薪火。

学习内容: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2月20日,党中央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我们党的一百年,是矢志践行初心使命的一百年,是筚路蓝缕奠基立业的一百年,是创造辉煌开辟未来的一百年。回望过往的奋斗路,眺望前方的奋进路,必须把党的历史学习好、总结好,把党的成功经验传承好、发扬好。

时 间:至“青年大学习”第十一季完结

(二)开展春游登山活动

活动主题:一年之计在于春 一生之计在于勤

活动地点:**市**森林公园

活动目的:丰富青年职工的业余生活,为大家在紧张的工作之余能够充分放松,促进加深青年员工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并加强企业文化的建设,同时增加团队之间的良好沟通,形成积极协调的组织氛围;树立互相配合,互相支持的团队精神和意识。

时 间:四月中旬

具体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三)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主题:首善**在行动

活动地点:**市**镇敬(养)老院

活动目的:公司团总支将组织各团支部书记、入党积极分子、优秀青年职工开展一次意义深刻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公司团总支将组织广大青年职工前往**市**镇寺庄敬老院,为那里的老人送去一份温暖孝心。通过开展志愿者活动,让公司广大青年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共创文明和谐矿区,塑造美丽**形象,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贡献青春力量。

时 间:四月下旬

具体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四)开展烈士陵园缅怀革命先烈活动

活动主题:永远飘扬的旗帜

活动地点:**市烈士陵园

活动目的:在清明节网上祭祀活动的基础上,深切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弘扬先烈的崇高精神,公司青年职工将铭记历史,继承革命优良传统、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牢记先辈的拼搏奋斗,感恩先烈的牺牲奉献,珍惜当下的美好生活,认清自己的使命职责。激发广大青年职工尊崇先烈、学习先烈、矢志拼搏、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意志和动力。作为当今美好时代下的工作者,要不忘初心、砥砺奋进,更要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铭刻于心、践行于行,为祖国的富强尽心作为、贡献己力。

时 间:四月下旬

具体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五)积极参与上级团委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具体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三、活动要求

纪念“五四”运动102周年主题活动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加强广大青年思想道德建设的具体举措。各团支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响应,充分参与,全力支持活动的深入开展。

附:

1.**煤业“优秀团支部”推荐表

2.**煤业“优秀团干部”推荐表

3.**煤业“五四”青年表彰推荐表

共青团******煤业有限公司总支委员会

2021年4月10日

附1:

**煤业“优秀团支部”推荐表

团支部

名称

主 要 事 迹

团总支初评意见

党总支综评意见

备注:推荐表一式两份,填写完毕后,由团支部统一上报团总支。

附2:

**煤业“优秀团干部”表彰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担任团干部时间

所在科(队)及职务

联系方式

籍贯

主要事迹

团总支初评意见

党总支综评意见

备注:推荐表一式两份,推荐类别仅限填写优秀团干部,由团支部统一上报团总支。

附3:

**煤业“五·四”优秀青年(岗位能手)

表彰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所在科(队)及职务

联系方式

籍贯

推荐类别

主要事迹

科(队)初评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推荐优秀团员自我总结第5篇

各团总支、年级办、团支部:

2012年,我校团组织在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亲切关怀与领导下,全团上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团中央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学校育人根本目标,突出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两大战略任务,紧紧围绕党和学校发展的中心任务,圆满完成各项工作部署,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校团委决定对一年来团务工作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决定3月16日-3月26日在全校组织开展团员青年教育评议。为做好表彰前各项准备和教育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十杰团日,最佳团日,十佳青年志愿服务队,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队,优秀团员(团干)标兵,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团委已经下发的评比要求和标准组织团支部、团员开展评比。

三、团员评议于3月16日-3月26日进行,评选结果务必于3月27日前上报到团委审批,(以团总支为单位上报个人优秀名单和电子版各一份)。在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基础上进行优秀团员标兵的申报。优秀团员标兵和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材料于3月28日(周四)前上交到团委。

四、所有团日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活动、支部工作总结纸质材料务必于4月1日(周一)前上交团委。缺少其中一个总结,本支部及支部成员就不能参加今年“五四”表彰各项评比。

五、本次评选届时采取团委会共同商议投票的方式,故在申报、评选前各单位团总支负责人都有推报各单位相关荣誉称号的权利与义务,各团总支推荐相关材料的名额要求详见《2012~2013年度五四表彰上交电子版材料及格式》。

六、各团总支负责人将各单位推荐的优秀材料电子版整理好,务必于4月1日(周一)前统一发至团委邮箱****,同时,上交所有的纸质材料时,申报评奖的材料要与不评奖的材料区分上交。各团总支要注明 “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团日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的优秀程度排序。注明:电子版材料只能是文字,绝不能含照片。

七、申报材料要求书写(打印)规范,团日活动、青年志愿活动在媒体进行报道的要有具体凭证,有照片的要附在总结上。

八、作为医学生,诚实守信是我们的职业操守,是我们医疗卫生行业安身立命之本。培育良好的职业道德亦是我们大力开展团日、青年志愿者等活动的主要目的。因此,我们坚决杜绝在工作、活动总结中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行迳。对于没有开展工作,没有举办活动,却在总结材料上弄虚作假、甚至骗取荣誉的团支部,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不仅要取消该支部本年度的各种评比,而且要给予该支部主要团、班干部纪律处分。

九、另发“关于认真做好2012-201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12-201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团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提高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按照团委2013年工作要点和团员青年教育安排,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团员青年教育评议。为做好今年的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思想重视认识到位

各团总支、团支部要充分认识到这次活动不仅是系统地对广大团员进行思想教育的重要方式,而且也是严肃团员纪律、纯洁团组织的重要手段。通过广泛地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能够充分体现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生命力,体现团员队伍的先进性、团结性。通过教育评议,把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统一到学校党委中心工作上来。

团员教育活动的效果如何,首先取决于各团总支、团支部对这项活动的认识程度和重视程度,各团总支和团支部必须充分提高对这次活动的认识,切实加强对这次工作的指导和安排,要紧密结合当前团员的思想实际,切实开展好今年的团员教育评议工作。

二、精心组织合理安排

各团总支、团支部要认真总结以往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经验,根据当前的国内、国际形势,密切结合团员思想政治教育的实际,合理安排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在民主评议阶段,特别要做好团员自我总结、团员民主评议和团员任格工作,要实事求是、讲原则。要认真开好团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名团员对照评议标准和《团章》,结合本人一年来的工作、思想和学习及参加院、系、团支部各种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广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现自我教育、共同提高的目的。个人要写出书面材料,各团支部和团小组要做好记录,以备检查。

团员教育评议程序:

1、学习团委下发团员教育评议通知。

2、学习《团章》(2012年新入学的各专业团员)。

3、写个人书面总结。每人都要结合一年来的工作、思想和学习及参加各级团组织活动情况等写出书面总结材料。

4、召开团小组会,进行小组评议。团员个人在会上作自我总结和评价,团小组按照任格标准讨论后,择优推报优秀个人参加支部优秀团员评比。

5、团支部在小组推荐的基础上,召开支部会后,组织评选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

6、各单位根据支部评选情况,对推报的优秀团员(团干)进行综合考察,并由所在单位党组织盖章签字把关后,上报团委。

要求:

1、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安排在3月16日一3月26日。各总支、支部进行团员评议和优秀团员、团干部评比。2012年入学的新生单位,要在评议前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团章。

2、今年优秀团员评比实行动态评比,各支部评选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总数为本支部团员数的15%。其中优秀团干部,根据情况每个支部基本1名,评选推报要做到实事求是,条件不够的不评。各支部、年级推报人数要严格控制在规定比例之内。

被评为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单位,上报优秀团员人数可以在原15%的基础上增加2人。被评为先进团支部的单位,优秀团员人数可以在原15%的基础上增加1人。有团日活动、志愿者活动一项受到表彰的单位,上报优秀团员人数为15%。没有团日或志愿者活动受到表彰的,上报优秀团员数在原15%的基础上减少1个名额。

3、各团总支、团支部在评议结束后,于3月28日之前,把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名单报到团委。被评选上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要填写团员教育评议登记表,评议工作需要得到党组织的帮助和支持,评议任格后,由党组织盖章签字把关。

4、4月7日-15日,各团总支、团支部开展以下主要内容的学习活动。一是学习党的第十八次代表大会有关精神。二是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三是组织参加学校开展的纪念“五四”运动94周年、建团91周年等文化活动。

5、做好团员证的年度注册工作,各团总支、团支部要将团员证收缴保存,在评议后及时做好注册工作。

三、评议推优密切结合

今年的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要与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密切结合起来。这项工作要扎扎实实,坚持原则的进行。一定要保证每个优秀团员的质量,切实保证将共青团员中优秀分子推荐给党组织,做到推荐一个人,教育一群人,带动一片人。另外,在推优入党工作中,所推之人必须已经加入我校青年志愿者组织。

四、团员评议任格标准

团员评议任格为四种:优秀团员、合格团员、基本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自觉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政治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团的思想政治学习活动,在学习活动中做到不缺课、不迟到、不早退,学习认真。

2、按时保质的完成团委、团总支、团支部及团小组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任务积极主动,不等不靠。

3、立足本职,出色的完成所在岗位上的学习、劳动和工作任务,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受到广大团员青年的一致好评。

4、学习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积极参加学生业余党校学习,积极参加最佳团日、学雷锋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青年志愿者服务和学院及支部的升旗活动,在团的各项活动中确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团结同学(同志),团结人不分地域远近,而是讲五湖四海。敢于善于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一切从集体利益出发,不当“没有缺点”的“老好人”。

6、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敢于同各种损害国家、人民利益的行为作斗争,提倡“讲文明、树新风”,做文明大学生。

7、自觉履行和正确行使《团章》中规定的团员义务和权利。按时过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团费。

优秀团员:

符合以上几个方面的要求,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积极靠近党组织,并已加入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未入会者不能评优),综合测评成绩在班(年级)排队在前50%。

优秀团干部评比条件参照优秀团员条件,加之考量其工作态度、奉献精神和最终成果。

合格团员:

基本达到七个方面的要求为合格。

基本合格:

与七个方面有一定差距,经过民主评议有决心克服缺点,迎头赶上的为基本合格团员。受到学院记过以上处分的,原则上为基本合格团员,受警告及严重警告处分的,要根据错误的性质、情节、影响和其对待错误的态度而决定是否为基本合格。

不合格:

丧失共产主义信念,严重违法违纪,丧失共青团员条件的为不合格团员。

五、先进(红旗)团支部评比条件

1、按时保质地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思想教育、组织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及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工作任务。

2、有一个团结进取、勇于创新、充满朝气的支部班子。团支部每年换届、民主选举,注重自身建设,深入青年、服务青年,在青年中有影响、有威信,较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重视团的思想教育,主动开展各种教育活动。在团委(总支)安排的团员青年教育的活动中,不缺课、守时间、有秩序、有实效。无故不参加学习又不补课的,一次即取消其先进评选的资格。(要求有讨论的,要出示讨论记录)。

4、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三会:即团支部定期召开团员大会、团小组会和团支委会。两制:即团员年度教育评议制度、年度团籍注册制度。一课;即团课。

5、做好团的组织工作。

①、按时过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团费,参加团活动的人数在95%以上。

②、做好非团员的教育和帮带活动,把有入团要求的、各方面表现较好的青年及时地吸收到团组织中来。

③、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在推荐过程中严格按照推荐程序操作。所推荐的人能树起来,立得住,让团员青年口服心服。

6、做好团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喉舌作用,坚持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对支部在思想、组织、文化、实践等方面的活动进行及时宣传、报道,使之在校内及社会产生好的影响,为支部工作加油鼓劲。

7、建立组织、开展活动方面。

①、团支部建有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参加志愿者人数占本支部总数的90%以上。在活动中遵循自愿、奉献、互助、友爱、进步的原则,坚持“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除开展常规活动外,还要有较长时期的志愿服务项目(基地)。

②、积极开展争创最佳团日活动。

③、做文明大学生,在各种文明创建活动中表现较好。

④、开展各类活动,努力提高团员青年的素质。

8、支部团员青年没有无故不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者。

9、支部团员青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在本年级排名在前50%。

10、支部团员青年当年无记过以上处分。

11、先进团支部还须在本年度有团日和青年志愿活动同时受到校级表彰。

12、红旗团支部须在本年度团日和青年志愿者活动同时荣获“十杰团日”和“十佳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六、校级优秀团员标兵评选办法

l、优秀团员标兵在今年评选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中产生。各单位推报比例为本年级(系)优秀团员与优秀团干总数的5%,然后由学校团委再进行差额评选。

2、优秀团员标兵的评选办法参照团员教育评议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要求,参评者

要求是我校报名签字志愿者,在推荐工作中既要突出参评者本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表现,又要注重其本人所在团组织集体取得的成绩及其在这些成绩取得上所作的贡献。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规、违纪。

4、申报优秀团员标兵,要求本人撰写一份1500-2000字的总结(材料中能用数字说明的问题尽量用数字说明)。并上交材料电子版。(电子版不得含照片)

5、年级、(系)要组织公开交流评比活动,由教师或优秀学生组成评委组对优秀团员标兵申报者进行评选打分,确定人选,上报学校团委。

6、团委对申报者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多种途径进行考察,讨论确定优秀团员标兵人选。

7、凡评上学校优秀团员标兵者,综合测评加1.5分。

七、校级优秀青年志愿者评比条件

1、凡我校青年志愿者组织的在册成员均可申报。各单位推报比例为各单位开展志愿者服务队活动团支部数的30%,然后由学校团委再进行差额评选。

2、参加志愿活动不少于50小时(本年度),或活动次数少但事迹特别突出的。

3、积极参加学校、系、部、年级、服务队组织安排的志愿活动。

4、坚持自愿、奉献、互助、友爱、进步的原则。积极奉献,不求索取,扶危济困、乐作善事,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净化社会风气,作社会主义荣辱观、公民道德建设和创建和谐校园的忠实实践者、先行者。事迹较为突出,产生较好影响。

推荐优秀团员自我总结第6篇

一、 凡团的关系在我院年龄在28周岁以下的共青团员,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后,被列入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均可作为推荐参加校党委党校培训班的对象。

二、 团组织在“推荐参加校党委党校培训”工作中,必须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要把政治立场坚定,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的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对象向所在学生党支部推荐。

推荐对象的条件具体为: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状况;每学期至少有两篇思想汇报;

2、具有无私奉献、勇于牺牲的精神,当个人利益与党和国家的利益发生冲突时,能够牺牲个人利益,顾全大局;

3、生活作风严谨正派,对自身要求严格,敢于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善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

4、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各项校纪、校规;

5、学习努力,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

6、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公益活动,关心集体,具有团队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7、原则上被推荐前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称号或奖学金;如不符合,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一年级学生必须在中学期间是党员、预备党员;(2)其他年级被推荐前一学年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依次为:二年级前30%,三年级前40%,四、五年级前50%;(3)担任校、院、班级干部一学期以上,经过所在组织评议,工作成绩突出的总评排名可降低10%;(4)指导或参加文体、艺术、科技、学习竞赛、社会实践等各项活动,获得校级三等奖以上荣誉的,总评排名可降低10%;(5)获先进班级或者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的班集体总评排名整体学生可降低10%。(上述(3)、(4)、(5)条,不重复使用)

三、在校、院两级担任职务的学生干部,视其工作表现,可由学院团委在征求校院学生干部所在团支部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其所在学生党支部推荐。院团委推荐时,要从严掌握,保证“推荐参加校党委党校培训”质量,原则上按照院学生会干部数的

10%控制直接推荐参加校党委党校培训班数量。

四、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作为“推荐参加校党委党校培训”对象:

1、学生在上一学期考试考查课程中有不及格者;

2、在校学习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尚未撤销的。

五、团组织对经考察已基本具备参加党校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以团支部为单位,按照推荐参加党校培训班的工作程序,有计划的向所在学生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六、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校党委党校培训班的对象必须严格按照推荐程序办理。工作程序是:

1、公开述职。推荐对象在所在团支部介绍自己的思想、学习、生活及工作情况3-5分钟。

2、民主评议。团支部委员会介绍“推荐参加校党委党校培训”的预备人选的基本情况,团支部全体成员进行民主评议。

2、团支部委员会根据公开述职和民主评议的结果,在初步人选中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候选人,写出书面推荐意见连同个人总结,民主评议意见,上报给院团委。

3、院团委在团支部推荐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指定专人进行单独谈话,了解其思想、学习、工作表现;

(2)深入基层进一步核实情况;

(3)要认真征求辅导员、班主任对被推荐对象的意见。

4、院团委召开委员会,根据各方面意见,全面衡量、讨论确定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并在院内公示3天。无疑义后签署意见,上报所在学生党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自我总结第7篇

一、制度上党团衔接

为认真扎实、长期不懈、卓有成效地开展推优工作,我们十分注重建立健全推优工作的各项制度。*年和*年我市组织部和团市委联合颁发了《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团干部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优秀青年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按文件的要求,我镇团委加强了推优工作,各级单位党团组织还联合制定了关于推优工作的实施细则,完善了推优工作制度,明确了党团组织在推优工作中各自职责和主要任务,在制度上提出了一些具体规定和要求,做到党团衔接。如镇团委与党委共同制订了推优工作的培养教育制度、党团组织联系制度、推优工作定期考核制度、推荐对象定期向党团组织书面汇报制度等。党团组织在制度上互相衔接,使推优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为推优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促进了推优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

二、工作上党团衔接

在推优工作的目标管理考核和具体工作实施上,我镇党团组织注重互相衔接。各级党组织把团组织的推优工作列入党的工作目标管理体系、重要议事日程和检查考核内容,并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为指导团组织开展好推优工作,各单位党团组织还联合成立了推优工作指导小组。在工作中,我镇各级团组织能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建工作的重点,把推优工作纳入团的工作目标管理体系和工作检查、考核、评比的内容,注重工作上的衔接与配合,努力做到“四个一致”,即与党组织在思想认识上一致、目标管理上一致、工作部署上一致、制度落实上一致,使推优工作收到了较好的实效。

三、教育上党团衔接

加强对团员青年,特别是对青年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提高青年入党积极分子的素质,是开展好推优工作的基础。因此,我镇团组织始终把帮助团员青年坚定对党的信念,提高团员青年对党的认识作为推优工作的重点。围绕这一工作重点,各级团组织注重与党组织密切配合,协调并进,从三个方面积极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一是注重对团员青年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主动与党组织联合举办各种学习班,每年定期不定期地举办优秀团员学习班、青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镇团委还组建了青年学习小组、青年理论小组,并通过业余团校、团课、举办系列党课讲座等形式,加强团员青年的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增强团员青年对党的信念。二是加强对团员青年进行党团的历史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通过回顾党史,参观革命旧址、观看历史影片、征文等各种主题鲜明、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培养了团员青年对党的真挚感情。三是对团员青年进行优秀党员的榜样教育。团组织定期与党组织联合召开优秀党员报告会、座谈会,强化了团员青年与优秀党员的思想交流。并通过走访身边共产党员、开展“我心中的共产党员”演讲会、创建青年文明岗、青年文明号等活动,以实际行动向身边的党员学习。

四、活动上党团衔接

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是抓好推优工作的主要形式。我镇各级团组织经常有意识地与党组织联合开展了一些活动,增进了党团员之间的互相了解,增强了党组织对团员青年的吸引力。如党团组织联合开展“党的基本知识”、劳动竞赛等,使党员在思想上,行动上影响、带动团员青年,促进了团员青年的进步;各级党组织还注重邀请优秀团员和青年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日”活动,列席党员大会等,使团员青年不断受到教育,促进他们尽快成长。此外,还积极组织优秀团员青年参加党、团组织开展的“党团员奉献日”、“为群众做好事、为党团旗添光彩”等活动,使团员青年在参与中受到启迪和教育,得到锻炼和提高。在开展推优活动中,各级团组织还注重把推优工作与团的其他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推优工作的实践活动,使推优工作更加扎实有效落到实处。如结合团内开展的“青年岗位能手”活动,把涌现出的各级青年岗位能手及各种团内先进列为重点的推荐对象,促使团员青年立足本职,岗位成才,多作奉献。

五、培养、推荐上党团衔接

培养和推荐工作是推优工作的关键环节。为认真做好培养工作,确保推荐质量,我镇各级团组织注重与党组织紧密配合,衔接一致,协调一致,双管齐下,齐抓共管,形成了培养、推荐、继续培养、发展入党的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保证了推荐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使推优工作成为发展青年党员的主渠道。在推荐及培养上突出团干部、受到团内外表彰过的优秀团员两个重点。并注意把握三个环节:

(1)推荐前的培养。为使推优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级团组织突出抓好前期的教育培养,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理论学习与联系思想实际相结合,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开展主题教育相结合。团组织还坚持按季度把他们在团内的工作表现向党组织通报,互相交换意见,一起研究制定培养工作的计划和措施,共同做好要求进步团员青年的培养工作。

(2)向党组织推荐名单。团支部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要求确定推荐对象初步名单并征求党、团员和党组织意见后,召开团员大会讨论通过,确定正式推荐名单报基层团委,经团委会讨论审核后向党组织进行推荐。规范、严格的推荐程序,保证了推荐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