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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合集7篇)

时间:2022-02-21 06:36:28
营商环境政策措施

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第1篇

近年来,按照中央及省市有关“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战略部署和工作安排,X县接续发力、久久为功,扎实推进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强化顶层设计,夯实组织体系,实施重点整治,严格绩效考评,着力发育便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政务高地,有效增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科学推动三国历史文化名城实现整体跃升。

一、近年X营商环境的优化实践

(一)强化顶层设计,积极破解发展瓶颈。

X年以来,X县先后出台了《中小微企业贷款周转金使用办法》、《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若干意见》等系列化的规范性文件,明规确矩,建章立制,定向破解县域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资金、审批、效能等突出矛盾问题,提速增效,放开放活,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业激情。一是放大财政性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从“转贷难”入手,创新使用金融财政工具,建立落实与实体企业相匹配的转贷资金池,强弱项,补短板。先后与农商银行、中银富登村镇银行、邮政储蓄银行、X惠升财政投资公司等合作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周转资金池X个。截止X年X月末,各类贷款周转金累计发生X亿元、受益企业X户。

二是建立“政+商+银”会商平台,形成协同联动常态机制。

采取联席办公会议、银政企会商制度、对口帮扶协作机制、“安静生产日”“绿色通道”等系列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办法措施,净化优化县域企业、商事生态环境。三是“摸着石头过河”,先行先试营商环境新举措。采取“保姆制”、“项目包保”、“一事一议”等,全链条、多渠道扶持重点行业、主导产业转型升级、补链强链,发育先导产业,做大做强县域产业支撑。四是做强产业服务支撑平台。加大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实施“四水同治”、落实水、气、土“三年行动计划”等,“腾笼换鸟”,着力构建发展新格局,形成后发新优势。筹资×亿元,政府主导超前建设标准化厂房,策划实施×等重大项目等,“栽下梧桐树,引来金凤凰”。五是优先发展直接融资。精心梳理县域产业“基因图谱”,对成长性好、强链延链的骨干企业、优势项目,结合产业规划,导入现代企业制度。同时,加大财政奖补力度,完善投资、财金、上市等支持举措,推动高成长性企业试水直接融资,发育壮大县域资本市场。×持续深耕资本市场,×登陆新三板,×实现悉尼主板挂牌,鼎泰高科抢滩科创板进入实质性阶段。

(二)提升政务效能,持续优化政务环境。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全面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积极推动“非禁即入”普惠政策落地。强化审批、报备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生产要素的市场化改革,加快形成竞争性市场体制。

二是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

彻底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商事服务流程,巩固商事改革成果,推行“并联审批”、“网上办”等,基本实现商事事项办理“零跑路”。三是推行商事代办“一条龙”。科学分置企业代办、项目代办、民生代办、镇(街道、乡)村(社区)代办,结合志愿服务、自助服务等,健全商事全程代办服务体系,强化绩效约束机制等,各类市场主体对商事服务改革的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亲、清”政商关系有力促进了营商环境的改善和提升。

(三)推动善治转变,着力打造开放高地。

营商环境也是生产力。近年来×县围绕市场开放,加快推动由土地、财金等要素吸引型开放向政务、规则等机制制度型开放转变。坚持全局和局部相匹配、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渐进和突破相促进,先后策划实施了商事制度改革、市场“非禁即入”改革等,连年组织×开放论坛、“两节一会”、“营商环境大讨论”等,解放全民思想,推进开放营商。率先设立营商环境举报投诉中心,将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县委巡察、绩效评估、专项督查等,组织“两代表、一委员”评议,在县融媒体矩阵开辟“我来说营商”专栏等,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设立财政专项预算,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在每年年中、年终,组织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市民服务大厅、县工信委、县产业集聚区、县税务局、县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重点涉企部门的服务效能

“大问卷”。从严治理“玻璃门”、“窗口受理、线下绕办”等现象,巩固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发育良好营商生态。按照“有信必核、有咨必复”的原则,从严从快查处侵商侵企行为,始终保持对营商环境不作为、乱作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

二、当前营商环境的主要问题

一个好的营商环境,是中西部地区实现“弯道超车”后发崛起的最大优势。优化营商环境,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树立有解思维,勇于自我革命。从目前×营商环境看,主要有两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商事服务仍存不优。

一是“两重两轻”表现比较明显。在商事、“最多跑一次”等改革中,重审批报备、轻跟进管理,重执法执罚、轻常态服务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安监消防、食品监督、社会办学等行业事后监管不到位,文化安全、社会养老、协会监管等领域,治理任务较重。二是部际之间、乡镇层级之间协调协作难。受部门、行业利益干扰,以及其在营商大局上的站位高低等,乡镇间、部际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不平衡性较大。一些单位和工作人员不作为、不担当,在落实营商环境政策举措上推推动动,甚至推而不动、阴奉阳违,“上热、中温、下凉”的现象难以根除。三是问题动态清零机制不健全。联审联批事项办理流程上的不经济、并联审批机制运行过程中的不衔接问题不容忽视,必须多措并举,强化流程监控,确保动态清理。同时,一些工作人员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的问题也相对突出。

(二)惠商政策措施棚架时有发生。

一些部门、单位宣传贯彻营商政策的不到位,致使惠商政策“碎片化”、政策红利发挥不充分,近年来的集中治理成效难巩固。主要表现在:一是受行业规则、部门担当等因素影响,中小微企业转贷资金池不能满足实体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二是园区食宿、托教、医疗、商业配套的不到位,加剧了园区企业“招工难、留人更难”。三是环境容量不足、用地指标偏紧、资本要素配置失调等,制约了前景好、高成长性企业的发展空间拓展。四是职教中心的缺失、技工培训和再教育体系的空白,增加了企业高素质人才引进、普工本土化的成本等。

三、优化提升X营商环境的思考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全面发力、多点突破、蹄疾步稳、纵深推进。结合当前×营商环境现状,建议以破“五难题”、立“五高地”为总抓手,标本兼治,久久为功,推动营商环境治理科学化、法治化、制度化,打造在×乃至全省知名的一流营商生态品牌。破“五难题”、立“五高地”,即是目标,更是过程。破

“五难题”,就是要立足当前,放眼长远,围绕商事制度改革不彻底、市场资源配置不经济、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商事服务流程不通畅、政府杠杆调节不得法的问题,强化顶层设计,做好统筹协同,实施重点突破,努力把×打造成为豫西南政务服务优、人文环境佳、商事效能高、政商关系亲、市场活力足的发展高地,创出×投资沃土品牌。

(一)实施“三大攻坚”,突破改革“碎片化”。

汲取近年来先进地区和自身在营商环境实践方面的成败得失,重点解决在引商、安商、扶商、富商、尊商政策方法举措上的不衔接、“碎片化”问题。实施资本招引落地、项目策划运作、环境改善提升“三大攻坚行动”,盘存量,解难题,扩增量,活主体,提质量。突出营商机制、制度、保障,三管齐下,系统集成,巩固成效。一是厘清“两个清单”。动态完善市场“负面清单”和商事服务“权责清单”。发挥市场和政府“两只手”的协同倍益效应,让市场更高效配置资源、资本。二是健全营商环境支撑保障体系。系统梳理中央和省市县历年来惠企利商的政策、办法、措施、意见、纪要等,结合依法行政、简政放权、商事改革,科学衔接,形成体系,发挥集成效能。三是扭住关键“节点”,实施突破。从优强企业、重点项目、高增长点最现实、最紧要、最给力的“小切口”入手,结合县域产业规划和行业“基因图谱”,科学谋划,明晰商事服务“路线图”,实施顶层推动、“节点”

突破、“政务外包”等,让市场主体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

(二)做好“加减乘除”文章,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围绕“放管服”改革深化和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县乡村三级联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一是科学放管、简政利企。进一步廓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以做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切入点,以点带面,巩固市场经济改革成果,推动市场更好发挥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采购、公共事务磋商诸方面的决定性作用,收紧政府“无形之手”,激发经济社会内生动力,稳经济、稳投资、稳预期,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二是接续发力、扛牢责任。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政绩观,以“功成不必在我”和“功成一定有我”的理念,一任接着一任干,为×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三是全面清理、“握指成拳”。彻底清除税务、房管、测绘、卫健等“红顶”中介,斩断政企不清、政事不分的利益链条。抓住中央和省市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机遇,把依附政府,附庸财政、水利、发改、国土、农业农村、交通等职能部门的各类投融资平台完全推向市场,压降政府债务负担,使更多的公共财力、物力“好钢用在刀刃上”。

(三)打通“亲清”政商“最后一公里”,再造营商新生态。

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第2篇

一、活动开展情况

(一)动员部署。按照《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大学习、 大讨论”活动方案》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优化营商环境“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方案》,细化活动措施,并将优化营商环境“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作为8月份重点工作,局机关党委负责牵头督导检查,保障此次活动落实到位。8月5日,我局召开全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部署安排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优化营商环境一系列相关工作。会上,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大冶高质量发展开展”、“三个办、五联合”审批、“光阴不虚度、今天干什么?”、“机构调整融合后各部门职能如何落实”及“四个围绕”和相关文件措施开展大讨论。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思想站位,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献计献策;要求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部门融合期间各项纪律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全系统内的优化营商环境考核评议活动;要求围绕“改善服务、优化环境、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目标,切实解决行政效能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对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承诺落到实处;要求围绕“多规合一、多测合一、多图合一、多验合一、多审合一”、“标准地”改革、不动产登记提速等方面优化营商环境,并绘制建设项目审批“业务流水线”,将项目审批涉及的规划、用地、林业审批各个环节串联起来,以此为基础进行进一步的优化和重组,促使流程更简、材料更少、时限更短、服务更优、效率更高;要求建立健全信息体系建设方案,开展数据梳理和整合,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多测合一”等,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业务受理审批平台,大力推进全系统业务审批向“前台受理、后台审核”的新型服务模式转变;要求开展“互联网+监管”事项的梳理,做到依法监管、照单监管,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对企业建设和经营新业态、新模式采取审慎、包容的监管模式;要求继续大力开展“冷、盲、滑、假、僵、梗”六病的专项整治,畅通举报投诉方式,坚决查处干扰、破坏、影响营商环境的行为,进一步改善服务环境、优化服务内涵,练内功、创品牌、树形象,让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良好社会形象得到组织认可、群众满意和社会公认。

(二)组织实施。本次活动由局机关党委牵头督导,下设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各乡镇所,机关各股室为责任单位,以“四个围绕”为重点,旨在学懂弄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黄石市委、市政府、大冶市委、市政府为优化营商环境出台的系列文件精神。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学习,通过集中学习(网络学习、学习强国APP等)、查摆问题、讨论交流、等一系列举措,将大讨论活动作为凝聚共识、提升理念的有力指导,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拿出硬招,干出实招,集思广益的具体成果和创新有在全市范围内对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的报批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联合勘验、统一出件”的审批方式,推行企业“承诺制”,实现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有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由市联审中心牵头多部门配合的“联合验收”机制等等并联审批事项;还有我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开展的一项创新举措——“交地即发证”,建设单位在摘牌取得该块土地开始,不动产登记中心安排专人靠前跟踪协调服务,制定工作流程,将以往从摘牌、签合同、交出让金、用地审批、规划许可、再发证的多部门串联模式,融合为不动产登记统筹多部门协作并联模式,在企业办理供地时,主动联系企业,提前介入开展权籍调查,优化登记流程,将用地审批和与用地规划许可合并,同时与税务等相关部门积极沟通,紧密跟踪企业用地审批、核税、缴税事宜,最终助力企业在申请“交地”的同一天,同时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二、存在的问题

全系统各责任单位此次围绕“看是否存在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看轻了”“看小了”“看难了”“看错了”“看歪了”的问题;看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厅党组工作要求不及时、不担当、打折扣的问题;是否存在政策制定不精准、有政策无通道、自由裁量度大等问题;看是否存在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现象;是否存在不找熟人事难办的问题;是否存在政策不透明,群众跑多趟的问题;看审批事项下放是否已经做到最彻底;看各审批服务流程是否已最优;看审批效率是否已经做到最便捷;看对企业的承诺是否一律兑现;是否及时回应市场和群众诉求;审批过程是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等问题”四个方面进行大讨论和查摆问题,发现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优化营商环境意识不强,思想解放程度不够。改革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不强,遇事限于循惯例、找参考,习惯于循规蹈矩。在如何创新思维、放开手脚、提高服务办理成效上缺乏深度思考和创新实践。存在轻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现象,上级政策措施研究不够深入,政策宣传不到位。

(二)机构改革后,业务人员对各自的业务办理没有实现实质的大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是由多个部门整合而来,虽然机构的合并,但是业务人员还存在只会办理自己以前的业务,对其它的业务了解不多也存在畏难不愿意去学习和了解的思想。

(三)系统内协同力度不够,数据共享不足。部门之间相互协同不够,申报的资料和相关信息不能形成共享。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我局将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问题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形成问题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改革举措,确保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企业和群众认可度、满意度有明显提升。

(二)各乡镇所,机关各股室等责任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性质和特点,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

(三)全系统干部职工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始终树立服务理念,切实为企业服务、为群众服务,把实事办实,要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群众诉求办到位。

四、建议

(一)建议由省厅统筹通过采取形式多样的“自然资源大讲堂”、业务培训等方式开展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范围内的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二)由于机构整合,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执法领域基层的执法压力和任务相当严重,要响应国家号召执行自然资源部门执法力量下沉,切实充实基层的执法监察力量。以应对人员不足的基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困境。

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第3篇

一、活动开展情况

(一)动员部署。按照《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大学习、 大讨论”活动方案》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优化营商环境“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方案》,细化活动措施,并将优化营商环境“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作为8月份重点工作,局机关党委负责牵头督导检查,保障此次活动落实到位。8月5日,我局召开全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部署安排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优化营商环境一系列相关工作。会上,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大冶高质量发展开展”、“三个办、五联合”审批、“光阴不虚度、今天干什么?”、“机构调整融合后各部门职能如何落实”及“四个围绕”和相关文件措施开展大讨论。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思想站位,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献计献策;要求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部门融合期间各项纪律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全系统内的优化营商环境考核评议活动;要求围绕“改善服务、优化环境、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目标,切实解决行政效能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对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承诺落到实处;要求围绕“多规合一、多测合一、多图合一、多验合一、多审合一”、“标准地”改革、不动产登记提速等方面优化营商环境,并绘制建设项目审批“业务流水线”,将项目审批涉及的规划、用地、林业审批各个环节串联起来,以此为基础进行进一步的优化和重组,促使流程更简、材料更少、时限更短、服务更优、效率更高;要求建立健全信息体系建设方案,开展数据梳理和整合,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多测合一”等,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业务受理审批平台,大力推进全系统业务审批向“前台受理、后台审核”的新型服务模式转变;要求开展“互联网+监管”事项的梳理,做到依法监管、照单监管,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对企业建设和经营新业态、新模式采取审慎、包容的监管模式;要求继续大力开展“冷、盲、滑、假、僵、梗”六病的专项整治,畅通举报投诉方式,坚决查处干扰、破坏、影响营商环境的行为,进一步改善服务环境、优化服务内涵,练内功、创品牌、树形象,让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良好社会形象得到组织认可、群众满意和社会公认。

(二)组织实施。本次活动由局机关党委牵头督导,下设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各乡镇所,机关各股室为责任单位,以“四个围绕”为重点,旨在学懂弄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黄石市委、市政府、大冶市委、市政府为优化营商环境出台的系列文件精神。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学习,通过集中学习(网络学习、学习强国APP等)、查摆问题、讨论交流、等一系列举措,将大讨论活动作为凝聚共识、提升理念的有力指导,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拿出硬招,干出实招,集思广益的具体成果和创新有在全市范围内对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的报批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联合勘验、统一出件”的审批方式,推行企业“承诺制”,实现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有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由市联审中心牵头多部门配合的“联合验收”机制等等并联审批事项;还有我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开展的一项创新举措——“交地即发证”,建设单位在摘牌取得该块土地开始,不动产登记中心安排专人靠前跟踪协调服务,制定工作流程,将以往从摘牌、签合同、交出让金、用地审批、规划许可、再发证的多部门串联模式,融合为不动产登记统筹多部门协作并联模式,在企业办理供地时,主动联系企业,提前介入开展权籍调查,优化登记流程,将用地审批和与用地规划许可合并,同时与税务等相关部门积极沟通,紧密跟踪企业用地审批、核税、缴税事宜,最终助力企业在申请“交地”的同一天,同时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二、存在的问题

全系统各责任单位此次围绕“看是否存在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看轻了”“看小了”“看难了”“看错了”“看歪了”的问题;看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厅党组工作要求不及时、不担当、打折扣的问题;是否存在政策制定不精准、有政策无通道、自由裁量度大等问题;看是否存在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现象;是否存在不找熟人事难办的问题;是否存在政策不透明,群众跑多趟的问题;看审批事项下放是否已经做到最彻底;看各审批服务流程是否已最优;看审批效率是否已经做到最便捷;看对企业的承诺是否一律兑现;是否及时回应市场和群众诉求;审批过程是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等问题”四个方面进行大讨论和查摆问题,发现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优化营商环境意识不强,思想解放程度不够。改革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不强,遇事限于循惯例、找参考,习惯于循规蹈矩。在如何创新思维、放开手脚、提高服务办理成效上缺乏深度思考和创新实践。存在轻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现象,上级政策措施研究不够深入,政策宣传不到位。

(二)机构改革后,业务人员对各自的业务办理没有实现实质的大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是由多个部门整合而来,虽然机构的合并,但是业务人员还存在只会办理自己以前的业务,对其它的业务了解不多也存在畏难不愿意去学习和了解的思想。

(三)系统内协同力度不够,数据共享不足。部门之间相互协同不够,申报的资料和相关信息不能形成共享。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我局将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问题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形成问题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改革举措,确保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企业和群众认可度、满意度有明显提升。

(二)各乡镇所,机关各股室等责任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性质和特点,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

(三)全系统干部职工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始终树立服务理念,切实为企业服务、为群众服务,把实事办实,要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群众诉求办到位。

四、建议

(一)建议由省厅统筹通过采取形式多样的“自然资源大讲堂”、业务培训等方式开展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范围内的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二)由于机构整合,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执法领域基层的执法压力和任务相当严重,要响应国家号召执行自然资源部门执法力量下沉,切实充实基层的执法监察力量。以应对人员不足的基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困境。

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第4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sun-ny”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及2021年度工作计划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以来,灵武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银川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精神,在“放”字上抓突破,在“管”字上加力度,在“服”字上提效能,千方百计解痛点、疏堵点、攻难点,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作出了积极努力,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优化营商环境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学习宣传情况。

为深入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安排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和政府常务会上对《条例》《宁夏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银川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试行)》《银川市对标先进深化改革打造一流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进行了深入学习,并提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意见建议。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及优化营商环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将《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日常学习内容,深入学习宣传《条例》及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迅速掀起了学习《条例》、宣传《条例》、贯彻《条例》的热潮。并在政府门户网站、“美丽灵武”微信公众号开设营商环境宣传专栏,及时相关政策文件及解读、惠企政策、动态信息等;制作宣传海报200份、宣传折页3000份,在各类办事大厅、服务大厅进行广泛宣传;在市级政务大厅设置营商环境(“六稳六保”)政策宣传咨询窗口,电子屏滚动播放营商环境宣传标语口号,切实营造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二)任务贯彻落实情况。

1.强化组织保障,工作合力不断增强。

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晰责任,对指挥部进行了优化调整,将9个专项行动组调整为7个;召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听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印发《灵武市贯彻落实自治区、银川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灵党办〔2020〕59号),确定了15个方面工作、46项具体措施;举办灵武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业务培训会,印制发放400本《优化营商环境材料汇编》;市政协开展关于“提高审批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视察暨“政府开放日”活动;召开专题安排部署会议,组织相关单位顺利完成了自治区2020年宁夏营商环境模拟评价和银川市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

2.聚焦释放活力,各个领域改革成效显著。

一是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电子证照入库率达98%,企业设立全程电子化率达30.5%,企业开办银行代办点投入试运行,一日办结率达到95%以上,上半年新增市场主体2086户,实现“一窗受理、集成审批、一日办结”,企业开办效率大幅提升。二是加速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一窗综合受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下放乡镇就近受理,工艺简单、环境影响小项目环评专家函审制,征占地面较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实行承诺制管理;施工许可办理材料精简至8项,政府投资项目最优审批时限压缩至115个工作日、社会投资项目最优审批时限压缩至75个工作日;环评、水保等“多评合一”事项调整至施工许可取得前办理,水、电、气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制定《灵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搭建“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灵武+园区”区域评部分评价事项已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批复或已通过专家评审会,并全面推广运用评审结果。三是优化市政设施接入服务。企业用水报装由原来的6个环节压缩至3个环节,精简环节50%,申请材料由7项压缩至2项,精简材料30%以上;燃气报装实现供气企业全程代办,无外线工程企业接入时间2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压缩时限60%以上。四是不断简化财产登记流程。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交易、纳税窗口“一窗受理、并行服务”,新开办企业一般登记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复杂登记时限压缩至4个工作日,抵押登记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异议登记、注销登记、查封登记实现即时办结。五是推进纳税服务便利化。深入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新模式,推行“发票免费邮寄服务”,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投入运营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着力打造“蓝精灵”纳税服务品牌,开展线上“纳税人学堂”和“税务局长走进直播间”活动;率先在全区使用微信扫码支付方式,省去纳税人携带现金、银行卡等繁琐流程;设置简事快办、繁事专办窗口,平均缩减纳税人等待时间近20%;推行“税务UKEY”,缩减开票成本;充分利用“银税互动”平台,形成“银税抬轿”的工作合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截止目前,共计减免税费2.27亿元,自助办税服务厅“非接触式”办税近8960笔,微信扫码支付近5000笔,74户(次)企业通过“银税互动”获得纳税信用贷款4582.6万元。六是持续降低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优化金融服务环境,扶持实体经济发展,成立灵武市中小微企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浙江网商银行签订普惠金融县域合作协议,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宣传月活动,简化担保流程,担保费率降低到1%以内,羊绒、养殖企业担保费由1.0%降低为0.8%,免除企业10%存单质押。1-9月,新增担保贷款余额1819笔4.7亿元,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争取贷款1.24亿元,累计为辖区中小微企业投放贷款23.9亿元。七是持续方便企业退出,依法强化合同执行。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纳入简易注销适用范围,累计办理企业简易注销501户;对3家企业进行了破产审查,推动无清偿能力但仍有营业价值的“僵尸企业”实现破产重组;截止9月底,共受理合同类案件3639件,结案3046件,结案率83.7%。八是加强就业服务与劳动力市场监察。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各项任务,印发《灵武市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具体措施》,通过科技创新后补助、融资担保及创业贷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方式,持续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累计发放各类补贴补助2366万元,提供就业岗位12742个,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654人;为企业减免各项社会保险费4263万元,受益企业680家,受益涉及人次56775人;简化创业贷款办理流程,精简手续,为申请人提供一站式办理服务,已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679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利息28.58万元。加强劳动执法检查力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对31个在建项目进行专项检查,下发《劳动监察建议书》12份,办理劳动合同招收备案10388人,解除备案2395人,对19家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年审,督促企业与劳动者依法履行劳动合同;印发《灵武市政府投资类新开工建设项目实施部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管理暂行办法》,共追偿农民工工资1100万元,排查政府类投资项目及国有企业欠薪案件3件,社会类投资项目欠薪案件7件,提前完成“两清零”目标。九是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公平性。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运用统一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推行政府采购事项线上办理,降低采购交易成本,政务采购信息全面公开。十是依法保障企业公平参与招标投标。深化招投标领域改革,全面实现电子化招投标,严格落实建筑工程领域招投标黑名单制度,公开透明开展招投标活动,公开招标率达100%。截止目前,招标投标公告238个(工程项目161个,采购项目77个),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共开标505个(工程项目303个,政府采购项目202个),开具无挂靠、无串标、无围标承诺书1437件。精简招投标行政办事环节,按照“不见面、网上办”原则,清理工程招投标备案事前事项,精简规范流程,取消招标文件事前备案、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合同备案、投标报名审核等环节,推行“文件电子化、标书在线传、保证金线上缴、开标不见面、专家在线评、交易结果网上查”的“不见面”交易模式,降低交易成本。截至目前,房建、市政实行电子标“不见面”开标共8个项目,2020年7月1日起,交通工程项目全部实行电子标。十一是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制定《灵武市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划转工作实施方案》,完成第二批8个部门36大项行政职权(事项)划转,“一枚印章管审批”扩大到16个部门253个事项,累计办件30337件;全市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1467项,统一按照国务院“四级四同”标准部署上线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宁夏政务服务网),进厅事项1195项,基本实现“应进必进”;1133项事项实现“一网通办”,100个高频事项实现“马上办”,385项事项实现就近办,524项事项实现“即来即办”,1115项事项可不见面办理,435项事项可“掌上办”;认真开展“三减一提升”活动,完成24个部门340项事项精减,累计减少环节274个、申报材料482份、办理时限1623个工作日,清理各类无谓证明112项;推行“出生一件事”等20个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一窗综合受理率提高到72.6%;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设立无人警局、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理率达到91.1%;推行“好差评”二维码评价,企业群众满意度达99.5%;12345等便企热线接转受工单7247件,已办结7085件,正在办理162件,办结率97.8%。十二是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制定《知识产权领域突出问题治理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2020年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实施方案》,办理商标侵权案件3起,罚没款2.53万元;截止8月底,全市有效发明专利154件,万人拥有量5.2件/万人。十三是建立公正规范的市场监管体系。有效推进网上监管体系建设,同步建立完善审管协同机制,将审批事项办理结果及时推送到监管部门,加强审批与监管信息互通共享;在餐饮、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等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持续强化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公示行政许可信息7420条,行政处罚信息562条;加强重点领域企业信用监管,对3802户纳税人、12家粮食储备企业、41家环保重点企业、28家交通运输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动态管理,通过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自然人1287人次,法人139人次,限制高消费1387人次,采取司法拘留10人,联合惩戒失信企业22家,帮助18个失信主体完成信用修复。制定《灵武市清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多方举措、全力推进清偿工作。2020年我市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金额1654.65万元,清偿率为100%。十四是加快建设包容普惠创新环境。出台《灵武市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修订)》《灵武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0修订)》《灵武市柔性引进科技人才实施细则(试行)》《灵武市备案科技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配套政策,设立50万元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建成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1家,目前已培育和引进科技服务机构17家,指导企业科学归集研发费用入库2.8亿左右,推荐申报各类科技项目90余项,柔性引进各类人才100余人;推进基层文化阵地提档升级,完成10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10个乡村大舞台改扩建工程,扎实推进“三馆七站”免费开放,上半年共接待群众13.2万人次,其中24小时智慧书屋流通6千余人次。推进“互联网+教育”,全市100%的班级使用触控一体机或智慧黑板,建设在线互动课堂、教室70间,建成与教育厅互联互动的县区级平台,5所学校被确定为“互联网+教育”标杆校;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制定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27条措施,加大市场开放力度,强化项目落地服务,共请进来蒙牛集团、伊赛集团、正威国际集团等区外企业70批348人次,签约招商引资框架协议项目15个,计划总投资36.2亿元。向300多家企业(个体工商户)兑现产业政策奖补及重点工作考核奖励资金10511.5688万元。

3.加强督查检查,提升服务满意度。

由市营商办、市委督查室和政府督查室组成联合督查组,通过电话调查、随机暗访、听取汇报等方式,对营商环境指挥部7个专项行动组、各成员单位《条例》及自治区、银川市及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公开曝光。尤其是将窗口单位、行业服务部门作为督查检查重点,促进规范服务、文明服务、优质服务,扎实推行“好差评”制度,切实提高营商环境服务满意度。

二、存在问题

尽管我们积极做了一些工作,也付出了一些努力,但与自治区、银川市和市委、政府打造更优营商环境的要求,与企业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不少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程度不平衡,协同推进合力不够;二是简政放权力度还不大,主动服务的主动性还不强;三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监管、联合监管力度还不够大,新型监管方式未常态化展开,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尚未形成,执法交叉、重复检查问题依然存在;四是法治环境优化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第5篇

外商投资软环境是一个地区经济成长能力的重要条件,也是对外开放竞争力的集中体现。近十几年来,福建省高度重视外商投资环境建设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不断改善外商投资软环境,为吸收外资创造了一个较为宽松的环境。但是,当前福建省外商投资软环境仍旧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急需解决的问题,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需要。加强外商投资软环境建设,是当前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1福建省外商投资软环境发展现状分析

为全面了解掌握福建省投资环境的变动情况,对各设区市投资环境进行实时监测和量化考核,对涉外管理部门的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价,福建省外资办从2001年起建立了外商投资环境监测评价工作制度,每年以问卷方式开展一次测评调查。测评工作以全省及九个设区市和有关涉外职能部门作为测评对象,通过考察外商对投资软硬环境及投资相关要素的评价,籍以衡量测评对象的投资环境现状和变化情况,并就各职能部门的施政行为进行满意度测评。本文借助测评调查数据,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从不同角度研究评估福建省外商投资环境的发展现状。

1.1对福建省外商投资软环境的总体分析

测评结果显示,外商投资企业对福建省投资软环境的满意度,2001~2007年期间整体呈现上升趋势。2001~2004年,得分区间在6.66~6.94。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战略以来,近三年得分均超过7分,表明福建省外商投资软环境建设跃上了一个新台阶。2007年全省投资环境总体满意度指数为7.12分,较前两年相比有所下降。其主要原因是存在一些全国性的客观因素影响,诸如人民币升值幅度较大、货币政策越来越紧、出口退税率连续下调、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力度较强、“两税合一”以及《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加之福建省业已存在的劳动力紧缺、用地紧张等老问题,对于多数以外向为主的外商投资企业来说,矛盾和困难比较突出。测评调查结果是在闽外商对现实困境的真实反映,同时也表明福建省外商投资软环境竞争力还有待于提高。

从投资软环境期望满足程度看,在全省九个设区市被访的外资企业中,认为目前本地区投资软环境已超过预期期望的占12.8%,基本接近预期期望的占67.7%,未达到预期期望的占19.5%,全省投资软环境期望满足指数为5.78,处于“基本接近期望”的水平。这表明,目前福建省投资软环境总体水平基本达到外商的预期期望。

调查数据显示,外商对福建省投资环境持续改善抱有信心,对海西发展前景表示乐观。在调查中,认为投资软环境会继续得到改善的占66.6%,有八成多的被访者对海西发展前景表示比较乐观,仅有1.5%的被访企业感到不太乐观。外商在闽继续投资的意愿较为强烈,有六成多的被访企业表示将会继续在本地区投资,有四成多的被访企业表示还会推荐亲友或同行来本地区投资兴业。

1.2对福建省外商投资政务环境的分析

政务环境是外商投资软环境建设的核心,其内容主要体现在政务工作的高效率、低成本、透明化、便民化。在投资环境测评中,对各设区市政务环境满意度的评价设置了6个项目,分别为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廉洁奉公、政策稳定性、政策透明度、执行公平性,其中后三项为近两年新增评价项目。根据我们的分类,同时为便于跨年度的比较分析,我们以前三项作为政务环境的评判依据,而把后三项作为政策环境的评判依据。

测评数据显示,2001~2007年福建省外商投资政务环境满意度指数整体呈现上升趋势,2001年为5.74,2005年达到峰值7.11后,在高位整理,有所回调。具体分析近三年政务环境分项评价结果,外商对公务人员服务态度较为满意,对政务部门办事效率较不满意,办事效率满意度指数下降幅度比较大。对政府职能部门施政行为满意度进行分析,被访企业近几年普遍对外经贸部门、海关、对台部门、税务部门和侨务部门评价较高。在2007年全省9个设区市的政务环境评价中,总体满意度较高的依次为三明市、龙岩市和南平市。从总体上看,外商对内陆地区政务环境满意度的评价要高于沿海地区。

外商投资企业大多属于“两头在外”类型,因此比较关注通关环境的优劣,这是政务环境的一个重要环节。测评结果显示,近几年福建口岸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环境建设工作,改善通关环境卓有成效。2003年以来外商满意度指数大幅提升,2004~2007年平均值高达7.43,比同期政务环境得分(6.86)高出8.3个百分点,也高于其他投资要素和条件的测评得分。2007年测评数据显示,6个设区市的通关环境满意度指数在各项可比测评数据中排名第一。

1.3对福建省外商投资政策环境的分析

外商投资政策环境是指各级政府制定的关于吸收外资的政策规定,诸如鼓励外商投资的财政税收政策、土地政策、金融政策、劳动人事政策等。这些政策规定是否适应外商投资变化的需求,其稳定性、透明度和执行公平性如何,则是我们考察的重点。

根据测评调查数据,2005~2007年福建省外商投资政策环境满意度指数分别为7.41、7.36、7.01,政策环境满意度指数在2005年达到阶段峰值后,开始出现下降趋势。相较而言,外商对政策稳定性的评价较高,对政策透明度还有疑义。主要原因是,福建省政府于2005年集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吸收外资的政策规定,其后政策出台力度则有所减弱。各设区市的情况也与此类似,近两年很少推出新的扶持政策。

从2007年各设区市政策环境评价结果看,满意度指数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依次为:三明、龙岩、宁德、漳州、南平、莆田、厦门。山区地市更加注重通过营造较好的政策环境,以增强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同时也一定程度上表明,条件较好的地方已经开始从“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过渡。具体考察政策执行公平性的满意度指数,尽管2007年全省平均水平略高于政策透明度,但有6个设区市满意度指数低于政策透明度,反映出大多数地方在政策执行方面还不尽人意。

1.4对福建省外商投资市场环境的分析

外商投资市场环境主要包括与外商投资行为相关的市场体系健全性、运行机制健康性、市场信用环境和资本市场的发育程度等。在投资环境测评调查中,2001~2003年指标设计为市场秩序,2004年采用市场开放性、竞争平等性、社会信用度三项指标平均,2005~2007年直接采用“市场环境”来衡量上述要素和条件。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在投资环境测评调查指标体系中,“市场环境”与“融资环境”并列作为调查内容。因此,本文所研究的“市场环境”并不包括资本及其他要素市场,而把这部分内容归并到“投资要素配套环境”。

由于我国市场环境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外商对市场环境的满意度指数呈现波动性较强的特征,2001年得分为6.06,2002年得分最低(为5.91),2006年为得分最高年份(得分7.1)。2007年,外商对市场环境的满意度指数为6.74,低于政务环境得分6.92、政策环境得分7.01,说明福建省在市场环境建设方面有所滞后。

分析比较各设区市的市场环境,2007年外商满意度指数除三明、宁德外的其它七个设区市比2006年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得分居前的厦门、泉州、龙岩的降幅较大。与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相一致,各地市场环境进一步趋紧,这一现象应引起重视。

1.5对福建省外商投资要素配套环境的分析

如上所述,我们把与外商投资行为相关的资本、土地、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市场的条件统称为投资要素配套环境。为便于直观分析,投资要素配套环境主要考察土地供应、劳动力供应、资金供应(融资环境)、能源及原材料供应、产业及技术配套的变动情况。

根据测评调查数据,我们整理形成2005~2007年福建省外商投资要素配套环境满意度指数及其构成表(见表1)。由此可见,近三年投资要素配套环境满意度指数逐年下降,而且每一构成要素均呈回落态势。同时,外商最不满意的依次为劳动力供应、资金供应和土地供应,三个年度无一例外。特别是劳动力供应满意度指数仅6.17,是所有投资软环境测评指标的最低值,而且在6个设区市测评结果中排名倒数第一。

2007年测评调查还表明,目前影响福建省外商投资企业经营的几大难题分别是:人才招聘与稳定、生产经营成本过高、资金筹措困难等。其中人才招聘与稳定问题尤为突出,9个设区市的外商都把它作为最主要的问题。这从另一个侧面证实了投资要素配套环境测评结论的可靠性。

综上所述,近几年福建省外商投资软环境改善不力,既有自身在政务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建设方面有所松懈的原因,但更多的是受制于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变动的影响,投资要素配套环境有所恶化带来的结果。因此,能否有效解决外商反映突出的用工难、融资难、用地难问题,必须引起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2改善福建省外商投资软环境的对策建议

改善外商投资软环境,事关福建对外开放竞争力的提升,事关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成效。因此,建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外商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进一步更新观念,突出重点,协调推进政务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的持续改善,大力解决外商投资企业面临的用工难、融资难、用地难等问题。

2.1营造更加高效、便捷、规范的政务环境

2.1.1完善外商投资审批管理制度

以提高工作效能为目标,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现行外商投资管理体制进行重新核准定位和规范,从职能设置上界定各职能部门施行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权限、管理事项和相应的操作办法。对能够通过市场机制和社会中介组织的自律管理解决的问题,可不设立行政审批,并要加快向中介组织转移有关涉外管理职能;对确需设立的行政审批、审核事项,也要明确条件,精简层次,缩短时限,强化服务,增加透明度。

2.1.2健全外商投资促进服务体系

以增强服务功能为目标,推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在项目选择、项目审批、企业设立、项目实施、企业经营、政策咨询等方面为外商当好参谋,主动帮助外商协调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积极为外商提供便利的生产、生活、文化环境,建立健全人才流动和激励机制,改革劳动用工制度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入户、就医、子女入学等提供方便。改进外商投资企业人员出入境的管理办法,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

2.1.3加强行政执法环境建设

以规范执法行为为目标,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通过岗位责任制来明确工作职责、承诺制来明确管理和服务要求、公示制来推行政务公开、公开评议来强化民主监督、效能告诫来严肃工作纪律,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营造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当前特别要进一步规范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收费、检查、评比等活动,由各级政府纠风部门负责加强监督和管理。清理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推行“收费许可证”、“项目上网公示”、“一个窗口”收费等制度。各类检查必须实行检查报备、登记制和检查许可证制,严禁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同一部门多级重复检查或同项目重复检查,无正当理由及法定手续不得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突击检查。禁止对外商投资企业搞各种达标或评比等活动。

2.2营造更加统一、稳定、透明的政策环境

2.2.1清理调整涉外政策法规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清理现行的地方性涉外经济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保持政策的统一性,努力消除政出多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要从省里有关部门入手开展清理政策法规工作,做到政策规章条文明晰,表述准确,避免部门间交叉和矛盾,各地政府也要依据省里清理政策规章的要求,调整各地相关的政策规章,废止不统一、不规范的政策文件。新制定的涉外经济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必须和国家法律法规保持一致,特别要注重从制订实施优惠的激励性政策转向制订实施基于规则的规范性政策。

2.2.2落实兑现涉外扶持政策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兑现国家和省里出台的涉外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并最大限度地释放政策效应。对近年来福建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扶持政策,除省政府已用正式文件作修订的条款之外,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不执行。对于有些与外资企业订立的合同条款,由于国家政策的调整而难以执行,或由于合同条款不严密、市场供求关系发生变化而产生矛盾的,必须主动与外商协商,采取过渡性措施或以其他方式予以补偿。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保证各项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在基层得到落实。

2.2.3完善政策信息咨询服务

成立专门的省级涉外政策咨询机构,统一国家和省里的涉外经济政策法规,并适时向社会提供涉外经济政策的咨询服务,促进政策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各级政府与省直涉外部门要协同配合,建立相应的机制,交流信息,提供数据,为外商投资提供全面的政策法规和信息服务。各级政府部门所制定的影响涉外经济政策的法规和措施,要在指定刊物上予以公布,杜绝靠印发内部文件、红头文件来管理涉外经济活动的做法。

2.3营造更加公平、有序、诚信的市场环境

2.3.1建立健全公平竞争机制

加强市场自身建设,完善市场管理制度,强化市场监管,为外商和外商投资企业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着力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和地区经济封锁,打破部门和行业对市场的垄断,纠正以任何行政手段歧视或阻碍外商投资的行为,建立统一、公开的市场准入制度。查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尤其是垄断性行业和公用企业以价格或收费形式限制、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

2.3.2整顿规范市场秩序

继续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虚假广告、商业欺诈、传销和变相传销、偷逃骗税、走私贩私、金融证券犯罪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外商对市场环境存在问题反映强烈的地方,要组织开展涉及外商投资企业专项治理活动,维护外商投资企业的正当权益。规范中介机构行为,实行中介机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经济鉴证服务市场的整顿,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资信证明、虚假评估、虚假鉴证等不法行为。

2.3.3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改善信用环境、规范信用秩序的治本之策。抓紧研究出台地方性法规和政策,理顺监管体制,积极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依法规范信用服务行为,保护外商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促进信用信息共享,整合信用服务资源,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发挥商会、协会的作用,促进行业信用建设和行业守信自律,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商业化运作。完善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制度,依托“金税”、“金关”、“金质”等管理系统,完善纳税人信用数据库,建立健全企业偷逃骗税记录,推动企业产品质量记录电子化,形成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2.4营造更加符合外商投资需求的配套环境

2.4.1强化人力资源保障

研究制定《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办法和有关配套法规,创建新型的人才流动和吸纳机制,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用工的指导。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的劳动者和企业全面地、准确地理解和贯彻这部法律。在大力发展教育、科技的同时,积极构建若干人才制高点,着力培育若干吸纳人才的重点载体和人才创业基地。要把引资工作与引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项目为主体,大力引进留学生、海外学者来闽创业。加强与四川、河南等劳务输出大省和宁夏、重庆、新疆等对口帮扶地区的合作,建立劳动力市场信息交流机制,定期相互通报劳务合作计划,广泛引进经过当地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

2.4.2积极改善融资环境

推进金融市场的培育和发展,不断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扩大企业债券、股票融资、风险投资的规模,为外商投资企业创造一个可靠和宽松的融资环境。金融业要牢固树立服务外商投资的经营观念,适时调整信贷策略,扩大外商投资企业的信贷规模。有关金融部门要围绕外商投资企业进行金融信贷创新,对具备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开展综合授信和循环信用业务,为其提供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等多种信用品种服务,推选各种金融中介业务,探索信贷市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有机结合的金融工具创新,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风险投资等多种渠道,为外商投资企业融资创造条件。改进信用管理,建立以企业、企业法人、中介机构为主体,以信用登记、信用评估、信用为主要内容的信用制度。各级政府要推动建立外商投资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担保资金可由地方政府出资,各类基金和私营企业介入,或采取向社会公共募集资金等多种形式。

2.4.3有效破解用地难题

福建省人均耕地仅0.6亩,不及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用地短缺问题尤其突出。目前,项目用地存量少和土地使用费大幅提高,直接影响到福建省外资项目的落地。各级国土部门要落实政策,对符合产业政策的外资工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用地指标予以重点保证,同时设立省重大利用外资项目专项用地指标。规范地产交易行为,完善工作流程,实行全程制,提高服务水平。鼓励外商以收购、兼并、租赁、产权置换、特许权经营等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造,鼓励外商采用BOT或TOTT基金方式投资基础设施以及投资证券业等,缓解用地的压力。引导外资项目向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集中,推行多层标准厂房,努力提高土地容积率,提高外资项目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率。

参考文献:

[1]杨柳勇,等.中国市场化进程中的利用外资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191-199.

[2]杨先明.发展阶段与国际直接投资[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277-285.

[3]张蔚,徐晨,陈宇玲.国际投资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187-219.

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第6篇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商务发展核心,以优化企业服务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认真落实商务惠企政策,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促进自主开放进程,落实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努力推动投资自由化和贸易便利化,增强吸收利用外资的竞争力。力争实际利用外资和外贸进出口指标实现新突破。

二、工作措施

(一)认真落实扩大外资市场准入工作。贯彻落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按照国家统一安排,落实全面清理取消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领域针对外资设置的准入限制,实现市场准入内外资标准一致,落实以在线备案为主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

(二)做好“外商服务大使”工作。实施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大使制度,围绕当前外资工作的难点、热点和影响外资持续稳定发展的痛点、堵点等问题,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机制、信息传导机制及咨询和问题解决机制,对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全覆盖、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贴心服务。

(三)深入调研,与企业开展面对面交流。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深入外资企业、外贸企业,宣传解读国家省市政策,收集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涉外单位层面能够解决的,协调相关单位解决;需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提请市商务局研究;需省级层面解决的,积极争取省商务厅帮助协调解决。

(四)持续做好涉外政策推送宣讲工作。按照“放管服”改革标准化要求,对于服务对象面广量大的工作,建立有效的制度供给,全面梳理汇编中央和省、市涉外政策,加强涉外扶持政策推送,会同涉外单位分片分期开展政策宣讲培训,政策资金类做到公平、透明、简便、可查询;政策服务类做到推送全覆盖,切实帮助企业学好用好各级各类涉外扶持政策。

(五)加强对外商投资重大项目的调度。对重点外资项目、外资企业实行专项台账管理,分别建立静态和动态管理台账,建立外企项目、外资企业沟通联络“直通车”,强化对重点外资项目的调度督导,力促签约项目升级落地、在建项目外资到账。

(六)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诉的化解。健全外商投诉争端调处机制,对外商投诉认真对待,妥善处理。属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纠纷,厘清责任,勇于担责;属于企业之间的纠纷,努力协调,妥善化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工作责任。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相关业务科室具体实施。成立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迎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外资科、外贸科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同时,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常态工作,要求各科室要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具体的惠企优企举措。

(二)加强学习,增强本领。在派出招商骨干人员赴浙江省桐庐县学习的基础上,组织业务人员到上级部门和先进地区学习招商引资利用外资、促进营商环境建设好的经验和做法,全面对标全国发达省份和地区,寻找差距,更新理念,总结经验,全面提升了改善营商环境的标准和水平。

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第7篇

外商投资软环境是一个地区经济成长能力的重要条件,也是对外开放竞争力的集中体现。近十几年来,福建省高度重视外商投资环境建设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不断改善外商投资软环境,为吸收外资创造了一个较为宽松的环境。但是,当前福建省外商投资软环境仍旧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急需解决的问题,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需要。加强外商投资软环境建设,是当前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1福建省外商投资软环境发展现状分析

为全面了解掌握福建省投资环境的变动情况,对各设区市投资环境进行实时监测和量化考核,对涉外管理部门的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价,福建省外资办从2001年起建立了外商投资环境监测评价工作制度,每年以问卷方式开展一次测评调查。测评工作以全省及九个设区市和有关涉外职能部门作为测评对象,通过考察外商对投资软硬环境及投资相关要素的评价,籍以衡量测评对象的投资环境现状和变化情况,并就各职能部门的施政行为进行满意度测评。本文借助测评调查数据,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从不同角度研究评估福建省外商投资环境的发展现状。

1.1对福建省外商投资软环境的总体分析

测评结果显示,外商投资企业对福建省投资软环境的满意度,2001~2007年期间整体呈现上升趋势。2001~2004年,得分区间在6.66~6.94。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战略以来,近三年得分均超过7分,表明福建省外商投资软环境建设跃上了一个新台阶。2007年全省投资环境总体满意度指数为7.12分,较前两年相比有所下降。其主要原因是存在一些全国性的客观因素影响,诸如人民币升值幅度较大、货币政策越来越紧、出口退税率连续下调、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力度较强、“两税合一”以及《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加之福建省业已存在的劳动力紧缺、用地紧张等老问题,对于多数以外向为主的外商投资企业来说,矛盾和困难比较突出。测评调查结果是在闽外商对现实困境的真实反映,同时也表明福建省外商投资软环境竞争力还有待于提高。

从投资软环境期望满足程度看,在全省九个设区市被访的外资企业中,认为目前本地区投资软环境已超过预期期望的占12.8%,基本接近预期期望的占67.7%,未达到预期期望的占19.5%,全省投资软环境期望满足指数为5.78,处于“基本接近期望”的水平。这表明,目前福建省投资软环境总体水平基本达到外商的预期期望。

调查数据显示,外商对福建省投资环境持续改善抱有信心,对海西发展前景表示乐观。在调查中,认为投资软环境会继续得到改善的占66.6%,有八成多的被访者对海西发展前景表示比较乐观,仅有1.5%的被访企业感到不太乐观。外商在闽继续投资的意愿较为强烈,有六成多的被访企业表示将会继续在本地区投资,有四成多的被访企业表示还会推荐亲友或同行来本地区投资兴业。

1.2对福建省外商投资政务环境的分析

政务环境是外商投资软环境建设的核心,其内容主要体现在政务工作的高效率、低成本、透明化、便民化。在投资环境测评中,对各设区市政务环境满意度的评价设置了6个项目,分别为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廉洁奉公、政策稳定性、政策透明度、执行公平性,其中后三项为近两年新增评价项目。根据我们的分类,同时为便于跨年度的比较分析,我们以前三项作为政务环境的评判依据,而把后三项作为政策环境的评判依据。

测评数据显示,2001~2007年福建省外商投资政务环境满意度指数整体呈现上升趋势,2001年为5.74,2005年达到峰值7.11后,在高位整理,有所回调。具体分析近三年政务环境分项评价结果,外商对公务人员服务态度较为满意,对政务部门办事效率较不满意,办事效率满意度指数下降幅度比较大。对政府职能部门施政行为满意度进行分析,被访企业近几年普遍对外经贸部门、海关、对台部门、税务部门和侨务部门评价较高。在2007年全省9个设区市的政务环境评价中,总体满意度较高的依次为三明市、龙岩市和南平市。从总体上看,外商对内陆地区政务环境满意度的评价要高于沿海地区。

外商投资企业大多属于“两头在外”类型,因此比较关注通关环境的优劣,这是政务环境的一个重要环节。测评结果显示,近几年福建口岸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环境建设工作,改善通关环境卓有成效。2003年以来外商满意度指数大幅提升,2004~2007年平均值高达7.43,比同期政务环境得分(6.86)高出8.3个百分点,也高于其他投资要素和条件的测评得分。2007年测评数据显示,6个设区市的通关环境满意度指数在各项可比测评数据中排名第一。

1.3对福建省外商投资政策环境的分析

外商投资政策环境是指各级政府制定的关于吸收外资的政策规定,诸如鼓励外商投资的财政税收政策、土地政策、金融政策、劳动人事政策等。这些政策规定是否适应外商投资变化的需求,其稳定性、透明度和执行公平性如何,则是我们考察的重点。

根据测评调查数据,2005~2007年福建省外商投资政策环境满意度指数分别为7.41、7.36、7.01,政策环境满意度指数在2005年达到阶段峰值后,开始出现下降趋势。相较而言,外商对政策稳定性的评价较高,对政策透明度还有疑义。主要原因是,福建省政府于2005年集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吸收外资的政策规定,其后政策出台力度则有所减弱。各设区市的情况也与此类似,近两年很少推出新的扶持政策。

从2007年各设区市政策环境评价结果看,满意度指数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依次为:三明、龙岩、宁德、漳州、南平、莆田、厦门。山区地市更加注重通过营造较好的政策环境,以增强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同时也一定程度上表明,条件较好的地方已经开始从“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过渡。具体考察政策执行公平性的满意度指数,尽管2007年全省平均水平略高于政策透明度,但有6个设区市满意度指数低于政策透明度,反映出大多数地方在政策执行方面还不尽人意。

1.4对福建省外商投资市场环境的分析

外商投资市场环境主要包括与外商投资行为相关的市场体系健全性、运行机制健康性、市场信用环境和资本市场的发育程度等。在投资环境测评调查中,2001~2003年指标设计为市场秩序,2004年采用市场开放性、竞争平等性、社会信用度三项指标平均,2005~2007年直接采用“市场环境”来衡量上述要素和条件。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在投资环境测评调查指标体系中,“市场环境”与“融资环境”并列作为调查内容。因此,本文所研究的“市场环境”并不包括资本及其他要素市场,而把这部分内容归并到“投资要素配套环境”。

由于我国市场环境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外商对市场环境的满意度指数呈现波动性较强的特征,2001年得分为6.06,2002年得分最低(为5.91),2006年为得分最高年份(得分7.1)。2007年,外商对市场环境的满意度指数为6.74,低于政务环境得分6.92、政策环境得分7.01,说明福建省在市场环境建设方面有所滞后。

分析比较各设区市的市场环境,2007年外商满意度指数除三明、宁德外的其它七个设区市比2006年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得分居前的厦门、泉州、龙岩的降幅较大。与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相一致,各地市场环境进一步趋紧,这一现象应引起重视。

1.5对福建省外商投资要素配套环境的分析

如上所述,我们把与外商投资行为相关的资本、土地、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市场的条件统称为投资要素配套环境。为便于直观分析,投资要素配套环境主要考察土地供应、劳动力供应、资金供应(融资环境)、能源及原材料供应、产业及技术配套的变动情况。

根据测评调查数据,我们整理形成2005~2007年福建省外商投资要素配套环境满意度指数及其构成表(见表1)。由此可见,近三年投资要素配套环境满意度指数逐年下降,而且每一构成要素均呈回落态势。同时,外商最不满意的依次为劳动力供应、资金供应和土地供应,三个年度无一例外。特别是劳动力供应满意度指数仅6.17,是所有投资软环境测评指标的最低值,而且在6个设区市测评结果中排名倒数第一。

2007年测评调查还表明,目前影响福建省外商投资企业经营的几大难题分别是:人才招聘与稳定、生产经营成本过高、资金筹措困难等。其中人才招聘与稳定问题尤为突出,9个设区市的外商都把它作为最主要的问题。这从另一个侧面证实了投资要素配套环境测评结论的可靠性。

综上所述,近几年福建省外商投资软环境改善不力,既有自身在政务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建设方面有所松懈的原因,但更多的是受制于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变动的影响,投资要素配套环境有所恶化带来的结果。因此,能否有效解决外商反映突出的用工难、融资难、用地难问题,必须引起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2改善福建省外商投资软环境的对策建议

改善外商投资软环境,事关福建对外开放竞争力的提升,事关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成效。因此,建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外商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进一步更新观念,突出重点,协调推进政务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的持续改善,大力解决外商投资企业面临的用工难、融资难、用地难等问题。

2.1营造更加高效、便捷、规范的政务环境

2.1.1完善外商投资审批管理制度

以提高工作效能为目标,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现行外商投资管理体制进行重新核准定位和规范,从职能设置上界定各职能部门施行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权限、管理事项和相应的操作办法。对能够通过市场机制和社会中介组织的自律管理解决的问题,可不设立行政审批,并要加快向中介组织转移有关涉外管理职能;对确需设立的行政审批、审核事项,也要明确条件,精简层次,缩短时限,强化服务,增加透明度。

2.1.2健全外商投资促进服务体系

以增强服务功能为目标,推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在项目选择、项目审批、企业设立、项目实施、企业经营、政策咨询等方面为外商当好参谋,主动帮助外商协调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积极为外商提供便利的生产、生活、文化环境,建立健全人才流动和激励机制,改革劳动用工制度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入户、就医、子女入学等提供方便。改进外商投资企业人员出入境的管理办法,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

2.1.3加强行政执法环境建设

以规范执法行为为目标,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通过岗位责任制来明确工作职责、承诺制来明确管理和服务要求、公示制来推行政务公开、公开评议来强化民主监督、效能告诫来严肃工作纪律,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营造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当前特别要进一步规范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收费、检查、评比等活动,由各级政府纠风部门负责加强监督和管理。清理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推行“收费许可证”、“项目上网公示”、“一个窗口”收费等制度。各类检查必须实行检查报备、登记制和检查许可证制,严禁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同一部门多级重复检查或同项目重复检查,无正当理由及法定手续不得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突击检查。禁止对外商投资企业搞各种达标或评比等活动。

2.2营造更加统一、稳定、透明的政策环境

2.2.1清理调整涉外政策法规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清理现行的地方性涉外经济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保持政策的统一性,努力消除政出多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要从省里有关部门入手开展清理政策法规工作,做到政策规章条文明晰,表述准确,避免部门间交叉和矛盾,各地政府也要依据省里清理政策规章的要求,调整各地相关的政策规章,废止不统一、不规范的政策文件。新制定的涉外经济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必须和国家法律法规保持一致,特别要注重从制订实施优惠的激励性政策转向制订实施基于规则的规范性政策。

2.2.2落实兑现涉外扶持政策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兑现国家和省里出台的涉外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并最大限度地释放政策效应。对近年来福建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扶持政策,除省政府已用正式文件作修订的条款之外,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不执行。对于有些与外资企业订立的合同条款,由于国家政策的调整而难以执行,或由于合同条款不严密、市场供求关系发生变化而产生矛盾的,必须主动与外商协商,采取过渡性措施或以其他方式予以补偿。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保证各项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在基层得到落实。

2.2.3完善政策信息咨询服务

成立专门的省级涉外政策咨询机构,统一国家和省里的涉外经济政策法规,并适时向社会提供涉外经济政策的咨询服务,促进政策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各级政府与省直涉外部门要协同配合,建立相应的机制,交流信息,提供数据,为外商投资提供全面的政策法规和信息服务。各级政府部门所制定的影响涉外经济政策的法规和措施,要在指定刊物上予以公布,杜绝靠印发内部文件、红头文件来管理涉外经济活动的做法。

2.3营造更加公平、有序、诚信的市场环境

2.3.1建立健全公平竞争机制

加强市场自身建设,完善市场管理制度,强化市场监管,为外商和外商投资企业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着力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和地区经济封锁,打破部门和行业对市场的垄断,纠正以任何行政手段歧视或阻碍外商投资的行为,建立统一、公开的市场准入制度。查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尤其是垄断性行业和公用企业以价格或收费形式限制、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

2.3.2整顿规范市场秩序

继续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虚假广告、商业欺诈、传销和变相传销、偷逃骗税、走私贩私、金融证券犯罪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外商对市场环境存在问题反映强烈的地方,要组织开展涉及外商投资企业专项治理活动,维护外商投资企业的正当权益。规范中介机构行为,实行中介机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经济鉴证服务市场的整顿,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资信证明、虚假评估、虚假鉴证等不法行为。

2.3.3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改善信用环境、规范信用秩序的治本之策。抓紧研究出台地方性法规和政策,理顺监管体制,积极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依法规范信用服务行为,保护外商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促进信用信息共享,整合信用服务资源,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发挥商会、协会的作用,促进行业信用建设和行业守信自律,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商业化运作。完善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制度,依托“金税”、“金关”、“金质”等管理系统,完善纳税人信用数据库,建立健全企业偷逃骗税记录,推动企业产品质量记录电子化,形成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2.4营造更加符合外商投资需求的配套环境

2.4.1强化人力资源保障

研究制定《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办法和有关配套法规,创建新型的人才流动和吸纳机制,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用工的指导。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的劳动者和企业全面地、准确地理解和贯彻这部法律。在大力发展教育、科技的同时,积极构建若干人才制高点,着力培育若干吸纳人才的重点载体和人才创业基地。要把引资工作与引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项目为主体,大力引进留学生、海外学者来闽创业。加强与四川、河南等劳务输出大省和宁夏、重庆、新疆等对口帮扶地区的合作,建立劳动力市场信息交流机制,定期相互通报劳务合作计划,广泛引进经过当地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

2.4.2积极改善融资环境

推进金融市场的培育和发展,不断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扩大企业债券、股票融资、风险投资的规模,为外商投资企业创造一个可靠和宽松的融资环境。金融业要牢固树立服务外商投资的经营观念,适时调整信贷策略,扩大外商投资企业的信贷规模。有关金融部门要围绕外商投资企业进行金融信贷创新,对具备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开展综合授信和循环信用业务,为其提供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等多种信用品种服务,推选各种金融中介业务,探索信贷市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有机结合的金融工具创新,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风险投资等多种渠道,为外商投资企业融资创造条件。改进信用管理,建立以企业、企业法人、中介机构为主体,以信用登记、信用评估、信用为主要内容的信用制度。各级政府要推动建立外商投资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担保资金可由地方政府出资,各类基金和私营企业介入,或采取向社会公共募集资金等多种形式。

2.4.3有效破解用地难题

福建省人均耕地仅0.6亩,不及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用地短缺问题尤其突出。目前,项目用地存量少和土地使用费大幅提高,直接影响到福建省外资项目的落地。各级国土部门要落实政策,对符合产业政策的外资工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用地指标予以重点保证,同时设立省重大利用外资项目专项用地指标。规范地产交易行为,完善工作流程,实行全程制,提高服务水平。鼓励外商以收购、兼并、租赁、产权置换、特许权经营等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造,鼓励外商采用BOT或TOTT基金方式投资基础设施以及投资证券业等,缓解用地的压力。引导外资项目向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集中,推行多层标准厂房,努力提高土地容积率,提高外资项目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率。

参考文献:

[1]杨柳勇,等.中国市场化进程中的利用外资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191-199.

[2]杨先明.发展阶段与国际直接投资[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277-285.

[3]张蔚,徐晨,陈宇玲.国际投资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187-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