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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合同范文

时间:2022-11-25 11:10:37

序论:在您撰写交货合同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交货合同

第1篇

乙方(交货仓库):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遵守执行《_________玉米中心批发市场交易管理办法 》及该文件、通知的有关规定。

1.甲方玉米入库须持_________玉米中心批发市场(以下简称市场)批准的《_________玉米中心批发市场交货仓库入库通知单》(见附件一),并通知乙方,乙方应按《_________玉米中心批发市场交货仓库入库通知单》安排接收玉米事宜。

2.玉米入库,甲方应到库监收。甲方不到库监收,则认定甲方对乙方所收的实物重量、质量及包装没有异议。

1.重量验收:以乙方经计量检验合格的地磅为准,麻袋重量按0.9公斤/条计。

2.质量检验:乙方负责对甲方货物是否有异味、活虫、结块发热、霉变及水分进行检验,确认是否符合仓储保管要求。按市场交货要求进行检验,检验内容包括:水分、容重、杂质、不完善粒总量、不完善粒中的生霉粒、色泽、气味。

3.包装验收:麻袋包装,缝口、缝补必须用麻袋线。

c标识的包装验收标准:

(1)麻袋规定为长107±5cm、宽74±3cm不破、不漏的麻袋。麻袋卫生要求为无油污,无霉变,无严重的煤灰、石灰、铁锈、泥土、水渍等污染。包装物标准根据_________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最新公布文件为准。

(2)麻袋缝口可以是机器缝口或手工缝口。机器缝口必须达到两头锁紧双趟标准;手工缝口必须达到双线16针以上(含16针)标准。

m标识麻袋验收标准:

(1)麻袋应不破、不漏。麻袋卫生要求为无油污,无霉变,无严重的煤灰、石灰、铁锈、泥土、水渍等污染。

(2)麻袋缝口可以是机器缝口或手工缝口。机器缝口必须达到两头锁紧双趟标准;手工缝口必须达到双线14针以上(含)标准。

4.货物验收后,乙方须填写入库验收单。入库验收单包括以下内容:

(1)到货日期、货种、入库重量、入库件数、货位号、质量检验结果、包装、对货物质量处理意见通知、检验人及检验日期。

(2)如甲方货物存在有异味、发热、结块、霉变、活虫、水分过高或不均等不符合保管条件的货物及时建议甲方处理,如甲方没有给予明确的答复,乙方有权拒收。

5.乙方须将验收结果(入库验收单加盖业务章)及时通知甲方,如甲方对乙方质量检验结果有异议,双方派人重新抽样检验,以共同检验结果为准。水分检验结果作为本合同第五条第5款的计算依据。

1.乙方根据验收结果可向甲方开具市场统一印制的用于抵顶分期货款的仓单(见附件二),加盖向市场预留的印鉴,注明用途为“抵顶分期货款”。

2.乙方根据_________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指定的质检机构检验结果,对符合交货标准的玉米开具注册交货用的仓单,并注明为“交货用”,甲方向市场申请仓单注册。

3.甲方用提货单重新开具仓单,应在扣减对应货物的损耗后,按第四条第1、2款重新检验开具仓单。

第五条 玉米保管要求

1.乙方按国家和当地粮食主管部门仓储有关规定对甲方的玉米实施保管以维护货物储存期间的质量安全。

2.乙方不得将入库货物与其商品性能相抵触、污染、串味、养护措施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存放在同一仓间。

3.乙方对入库货物须集中堆放,火车入库一车皮一个货位,汽车入库一般60吨一个货位,货位须有明显、不可移动的标识。

4.仓单生成后,乙方不能移动、开包、调包甲方玉米。

①初始注册仓单的玉米,入库水分在14%以内(含)的玉米入库当月的损耗按2‰扣,入库水分在14%以上的玉米先将入库过地磅数折算成含14%水分玉米的重量,折算办法为:入库重量=过磅重量*[1-(入库水分-14%)],损耗再按2‰扣,从第二个月起,每个月的损耗为1‰(不足半个月按0.5‰计,超过半个月按一个月计)。

②用提货单重新注册仓单的玉米,每个月损耗为1‰(不足半个月按0.5‰计,超过半个月按一个月计)。

6.乙方在储存玉米的过程中发现非乙方管理原因出现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采取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交货仓库发现交易商所储存货物出现虫情,应及时通知货主,如货主在3日内不到场,则视为同意熏蒸,熏蒸费由货主承担。

1.必须凭市场签发的提货单(见附件四)提货。

2.提货人应出具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并在乙方登记、签字结清相应全部费用。

3.出库重量以实际过乙方经计量检验合格的地磅为准,扣减损耗后,短缺重量由乙方承担。

4.包装物数量按货位图标明的数量为准,重量以0.9公斤/条计算。

第七条 记费项目、标准

1.仓储等费用由甲方按市场最新公布已执行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交货仓库杂项作业服务费由甲乙双方协商制定。

第八条 责任划分

(1)乙方严格按第五条相关规定进行保管,储存过程中玉米质量出现变化时,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及时处理,否则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按规定保管的玉米因储存时间过长引起质量自然变化,责任由甲方承担。

(1)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与规定不符的情况,应及时以入库验收单形式通知甲方,要求其整理、调换,若乙方没及时通知甲方,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赔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赔偿;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乙方仓库必须保财产险,乙方若没保财产险,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5)储存期间,玉米超出规定储存损耗率以外的短缺,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赔偿。赔偿为同质量的玉米或按同质量玉米现行市场价补其玉米款,方式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字)

委托人:_____(签字) 委托人:_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第2篇

乙方(交货仓库):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遵守执行《_________玉米中心批发市场交易管理办法》及该文件、通知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玉米入库

1.甲方玉米入库须持_________玉米中心批发市场(以下简称市场)批准的《_________玉米中心批发市场交货仓库入库通知单》(见附件一),并通知乙方,乙方应按《_________玉米中心批发市场交货仓库入库通知单》安排接收玉米事宜。

2.玉米入库,甲方应到库监收。甲方不到库监收,则认定甲方对乙方所收的实物重量、质量及包装没有异议。

第三条 入库验收

1.重量验收:以乙方经计量检验合格的地磅为准,麻袋重量按0.9公斤/条计。

2.质量检验:乙方负责对甲方货物是否有异味、活虫、结块发热、霉变及水分进行检验,确认是否符合仓储保管要求。按市场交货要求进行检验,检验内容包括:水分、容重、杂质、不完善粒总量、不完善粒中的生霉粒、色泽、气味。

3.包装验收:麻袋包装,缝口、缝补必须用麻袋线。

c标识的包装验收标准:

(1)麻袋规定为长107±5cm、宽74±3cm不破、不漏的麻袋。麻袋卫生要求为无油污,无霉变,无严重的煤灰、石灰、铁锈、泥土、水渍等污染。包装物标准根据_________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最新公布文件为准。

(2)麻袋缝口可以是机器缝口或手工缝口。机器缝口必须达到两头锁紧双趟标准;手工缝口必须达到双线16针以上(含16针)标准。

m标识麻袋验收标准:

(1)麻袋应不破、不漏。麻袋卫生要求为无油污,无霉变,无严重的煤灰、石灰、铁锈、泥土、水渍等污染。

(2)麻袋缝口可以是机器缝口或手工缝口。机器缝口必须达到两头锁紧双趟标准;手工缝口必须达到双线14针以上(含)标准。

4.货物验收后,乙方须填写入库验收单。入库验收单包括以下内容:

(1)到货日期、货种、入库重量、入库件数、货位号、质量检验结果、包装、对货物质量处理意见通知、检验人及检验日期。

(2)如甲方货物存在有异味、发热、结块、霉变、活虫、水分过高或不均等不符合保管条件的货物及时建议甲方处理,如甲方没有给予明确的答复,乙方有权拒收。

5.乙方须将验收结果(入库验收单加盖业务章)及时通知甲方,如甲方对乙方质量检验结果有异议,双方派人重新抽样检验,以共同检验结果为准。水分检验结果作为本合同第五条第5款的计算依据。

第四条 仓单生成

1.乙方根据验收结果可向甲方开具市场统一印制的用于抵顶分期货款的仓单(见附件二),加盖向市场预留的印鉴,注明用途为“抵顶分期货款”。

2.乙方根据_________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指定的质检机构检验结果,对符合交货标准的玉米开具注册交货用的仓单,并注明为“交货用”,甲方向市场申请仓单注册。

3.甲方用提货单重新开具仓单,应在扣减对应货物的损耗后,按第四条第1、2款重新检验开具仓单。

第五条 玉米保管要求

1.乙方按国家和当地粮食主管部门仓储有关规定对甲方的玉米实施保管以维护货物储存期间的质量安全。

2.乙方不得将入库货物与其商品性能相抵触、污染、串味、养护措施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存放在同一仓间。

3.乙方对入库货物须集中堆放,火车入库一车皮一个货位,汽车入库一般60吨一个货位,货位须有明显、不可移动的标识。

4.仓单生成后,乙方不能移动、开包、调包甲方玉米。

5.①初始注册仓单的玉米,入库水分在14%以内(含)的玉米入库当月的损耗按2‰扣,入库水分在14%以上的玉米先将入库过地磅数折算成含14%水分玉米的重量,折算办法为:入库重量=过磅重量*[1-(入库水分-14%)],损耗再按2‰扣,从第二个月起,每个月的损耗为1‰(不足半个月按0.5‰计,超过半个月按一个月计)。②用提货单重新注册仓单的玉米,每个月损耗为1‰(不足半个月按0.5‰计,超过半个月按一个月计)。

6.乙方在储存玉米的过程中发现非乙方管理原因出现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采取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交货仓库发现交易商所储存货物出现虫情,应及时通知货主,如货主在3日内不到场,则视为同意熏蒸,熏蒸费由货主承担。

第六条 玉米出库

1.必须凭市场签发的提货单(见附件四)提货。

2.提货人应出具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并在乙方登记、签字结清相应全部费用。

3.出库重量以实际过乙方经计量检验合格的地磅为准,扣减损耗后,短缺重量由乙方承担。

4.包装物数量按货位图标明的数量为准,重量以0.9公斤/条计算。

第七条 记费项目、标准

1.仓储等费用由甲方按市场最新公布已执行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交货仓库杂项作业服务费由甲乙双方协商制定。

2.

─┬────┬───┬───┬─────────────

│序││ │ │ │

│ │ 项目 │ 计量 │ 费用 │主要内容 │

│号││ │ │ │

├─┼────┼───┼───┼─────────────┤

│1 │ 倒垛 │元/吨│ │正常倒垛 │

├─┼────┼───┼───┼─────────────┤

│ ││ │ │改码通风垛│

│ ││ ├───┼─────────────┤

│2 │缝口补眼│元/件│ │缝口、加针、补眼 │

├─┼────┼───┼───┼─────────────┤

│3 │整包挑选│元/件│ │拆垛、挑选污染件或霉变件 │

│ ││ │ │装包、缝口、码封垛│

├─┼────┼───┼───┼─────────────┤

│4 │更换包装│元/件│ │倒包、更换包装、加针 │

│ ││ │ │缝口、倒垛、封垛 │

├─┼────┼───┼───┼─────────────┤

│5 │筛选挑选│元/件│ │拆垛、倒运、倒包筛选 │

│ ││ │ │缝口、码封垛 │

├─┼────┼───┼───┼─────────────┤

│6 │散粮挑选│元/吨│ │筛选、装包、缝口、码封垛 │

├─┼────┼───┼───┼─────────────┤

│7 │倒包晾晒│元/件│ │拆垛、搬倒、倒包、晾晒│

│ ││ │ │翻晒、装包、缝口、码封垛 │

├─┼────┼───┼───┼─────────────┤

│8 │整包晾晒│元/件│ │拆垛、搬倒、摆放晾晒、翻晒│

│ ││ │ │码封垛│

├─┼────┼───┼───┼─────────────┤

│9 │熏蒸│元/吨│ │高温季节预防虫害发生 │

─┴────┴───┴───┴─────────────

第八条 责任划分

1.甲方责任:

(1)乙方严格按第五条相关规定进行保管,储存过程中玉米质量出现变化时,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及时处理,否则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按规定保管的玉米因储存时间过长引起质量自然变化,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与规定不符的情况,应及时以入库验收单形式通知甲方,要求其整理、调换,若乙方没及时通知甲方,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赔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赔偿;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乙方仓库必须保财产险,乙方若没保财产险,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5)储存期间,玉米超出规定储存损耗率以外的短缺,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赔偿。赔偿为同质量的玉米或按同质量玉米现行市场价补其玉米款,方式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委托人:_________(签字) 委托人:___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第3篇

关键词:国际石油买卖 FOB合同 交货期限 受载期 油轮航次租船合同

一.区分交货期限和受载期的重要性分析

国际石油买卖大部分通过租船合同来完成海上运输,现货市场上的原油一般也采用FOB方式进行运输。在FOB贸易合同下,当贸易合同涉及海运时,买方作为派船方需要与船东签订航次租船合同。此时,买方就会受到两个合同的约束,即买卖合同和租船合同。无论是买卖合同或是航次租船合同,都会有装货期限的约定。在买卖合同中,合同对装货期限的约定用的是"交货期限"(Delivery Period)的概念;而在航次租船合同中,则是采用"受载期"(Laycan)的概念。两者属于不同的法律概念,其法律后果也不同。但是它们都指向同一个内容。在英美法下,如果对这两个法律概念加以混淆误用,有可能会混淆不同的法律关系,导致相关的权利救济得不到保障。另外,既然两者指向的内容统一,那么必然产生衔接的问题。

在一则FOB条件下的油品买卖合同中,买方指定了两天的受载期。买方油轮于5月28日到港(受载期5月29-30日),由于卖方设备故障,直至6月3日仍无货可供。买方通知卖方终止合同。卖方买方终止合同非法,要求损害赔偿;买方反诉要求卖方承担滞期费以及不能交货造成的其他损失。英格兰高等法院判决卖方胜诉,认为合同第7条没有约定交货期限(Delivery Period),仅仅提供了受载期(Laycan)。买卖双方的关系此时变成了船东与承租人的法律关系,即当卖方不能按规定期限交货时,买方只能向卖方索赔"滞期费"。此时,如果买方提出终止合同,则属于"单方不当终止合同",买方应当对此承担责任,对买方的补偿只限于滞期费,买方无权得到滞期费以外的其他损害赔偿。买方上诉,英国上诉法院维持原判。在该案例中,正是由于买方错误地将"受载期"(Laycan)的概念误以为与"交货期限"(Delivery Period))等同,才导致其不能援用合同法下卖方违反"交货期限"的救济方式,因此买方不再享有合同法下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其损失赔偿也只限于"可控的"滞期费的损失。可见,分清交货期限与装载期限的概念和违约责任是十分重要的。在买卖合同中借用租船合同的术语也是十分危险的。

二.交货期限和受载期的区别和联系

通常,交货期限比受载期要长。交货期限与受载期会在某一段时间内发生重合。它们之间不是相互割裂的两个时间段,有着紧密的关联性。但两者所调整的法律关系却是不同的。

交货期限,是指出卖人在交货地点完成货物交付的日期。明确交货期限,一方面有利于FOB卖方进行备货;另一方也有利于买方预先知道货物的装运日期,做好支付货款和安排运输的准备。在英美法下,如果买卖合同没有明确约定交货期限,卖方交货的责任就是在买方预先通知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作出付运/装上船舶①。可见,交货期限是调整买卖合同下买卖双方法律关系的重要条款。根据英国合同法,FOB买卖合同中的卖方义务是将货物装上买方船舶。交货期限是合同的要件(Essence of Contract),卖方必须在交货期限结束前将货物装上船,否则构成条件性违约(Breach of Condition),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当卖方逾期交货时,卖方应当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买方逾期提货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受载期,指船舶预期到达港口并做好装货准备的日期。受载期是租船合同下的概念,根据航运惯例,如果船舶不能在受载期内赶到装港装货的话,即视为船东违约,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索赔损失。可见,受载期是两个时间点之间的一个时间段。起点是船东所期待的租家最早的装货日期,终点是船舶最晚的到达日期。租船合同中的受载期的意义在于,一方面令承租人知道应在何时将货备妥准备装运,如果延误将向船东支付滞期费;二是令船东知道,如果船舶晚于预计的到港时间到达,则承租人有权取解除该租船合同。在航次租船合同下,受载期调整的是承租人与船东的法律关系。

三.装货期限的匹配

由上述交货期限和受载期的概念可以知道,FOB买方在航次租船合同下,有安排货物准备装船的义务,但买方却不能控制卖方的备货进度,虽然他有租船权,可是在订立租约时确定受载期就会产生一定的难度,毕竟在贸易合同中只规定了一段时间的交货期限,这段时间可能有长有短,如何在这段时间内确定一个合适的受载期让船到达装港顺利装货而不至于脱节呢?下面对交付期限与受载期限不能很好衔接的各种情况的法律风险做出一一分析。

1.受载期早于交货期限

如果航次租船合同中的受载期早于买卖合同的装货期限,除非卖方同意提前装货,买方将承担船舶提前到达所发生的滞期费;

2. 受载期晚于交货期限

如果航次租船合同的受载期晚于买卖合同的交货期限,则后果可能更加严重。因为卖方有权终止合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标的物在港口的仓储费用或者过驳费用的索赔等。在一则FOB的案例中,买方指定的船舶由于恶劣天气等客观原因误期,卖方在接到港口将减产的严重警告后,卖方只好另行租船并最后将货物过驳给买方。卖方为此供支付租船、过驳等额外费用约100万美元,随后提起仲裁,要求买方赔偿全部损失。仲裁庭随后发现,买方的航次租船合同中的受载期居然比合同的交货期限晚一天。

由上可以看出,在以FOB贸易条件下,受载期早于或者晚于交付期限对于买方来说,都存在着风险。相比受载期早于交付期限承担滞期费的风险而言,如果找比交付期限晚的受载期的船舶时,则很有可能冒合同下违约责任的风险,而这个风险往往是未知的。所以,宁愿选择受载期比交货期限早的船舶,承担滞期费义务,毕竟,这个风险和费用是可控的。

另外,FOB买方为了避免支付由于卖方的原因产生的滞期费(如延迟交付货物),可以在贸易合同规定将滞期费责任转嫁给卖方的条款:

第一种方式是采用补偿性质的条文。即在买卖合同中"合并"将来租船合同会约定的装卸时间/滞期费,常见的英文措辞是"Demurrage as per charter-party or freight agreement"(滞期费按照租船合同或者运费协议中的规定)。这种方式较为稳妥,FOB买方既不想在滞期费上赚钱,但也不会赔钱。买方(往往是采购商)只要认为能够在合同差价中获取利润即可。但该种方式的缺点是:如果后来买方的租船方式是期租或者航次期租,因为不存在滞期费的支付与滞期费率的约定,法院的判法(或者仲裁员的裁决)可能会有所不同。

第二种方式是采用独立性质的补偿条文。即买卖合同与租船合同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合同。其规定的滞期费责任在两个合同中完全不一致。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买方是擅长航运,如在买卖合同中赋予卖方较重的滞期费责任,而在租船合同中又能够大力争取最有利的装卸时间计算和滞期费条文,利用滞期费除外条款避开滞期费责任,则能够取得滞期费的差价,赚取利润。当然,这种方式也有一定的风险性。比如租船市场上涨滞期费大大增加等。当然,买方也可以通过购买衍生品如"波罗的海国际航运期货交易"(BIFFEX)作为保障,或是较长期期租一艘船舶等。

注释:

①Glencore v. Transworld Oil Ltd(2010)EWHC 141

参考文献:

[1]邵士君.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对接[J].水运管理.2010(10)

[2]邵士君.国际石油买卖FOB合同与航次租约的衔接问题.国际石油经济.2011(9)

第4篇

阴极铜

重熔用铝锭

锌锭

铅锭

质量标准(详见附件)

gb/t 467-1997

gb/t 1196-93

gb/t 470-97

gb/t 469-95

初始定金

约为合同价值的5%,具体数额由本市场另行公布

合同管理方式

不追加定金

交易单位

5吨的整倍数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动价位

10元/吨

每日价格波幅限制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3%

交易时间

每日交易具体时间由本市场另行公布

交易手续费

0.08%(合同转让免收手续费)

交割手续费

0.02%

合同交易期

当天、一天、二天、一周、二周、三周、四周

最后交易时间

当天交割合同为成交当天上午收市前,一天交割合同为成交当天下午收市前,二天交割合同为成交后下一工作日下午收市前,其它合同为每周一的下午收市前

标准交割单位

25吨

最小交割单位

5吨

交割溢短限制

+2%

交割时间

见合同一般条款

交割地点

本市场指定仓库(详见附件)

交易与交割品牌

见合同附件

一、会员的义务与责任

为了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会员必须在成交时向本市场交纳初始定金。如会员违约,本市场将没收违约方该合同全部初始定金,作为对履约方的补偿。

二、交割程序

1.交割业务流程参照《_________交易市场实物交割细则》第_________条的规定。

2.具体交割业务时间如下表:

交割时间现货合同

卖方最后交单时间

买方最后款到时间

买方领单时间

当天交割

当天下午2:00

当天下午2:30

当天下午3:30-4:00

一天交割

成交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10:00

成交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10:00

成交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11:30-12:00

二天交割

成交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上午10:00

成交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上午10:00

成交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上午11:30-12:00

每周固定日交割

周二上午10:00

周二上午10:00

周二上午11:30-12:00

3.合同交割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为货款结算日。

三、交割结算

1.现货交割合同的买方/卖方会员,其应付/应收交割货款计算公式为:

当天交割现货合同交割货款=(合同成交价±升贴水)X实际交割数量

其余现货合同交割货款=(合同成交价±升贴水)X合同数量+(合同最后交易日结算价±升贴水)X(实际交割数量-合同数量)

买方会员按其应付交割货款全额支付。

卖方会员按其应收交割货款的85%收取货款,余额待增值税发票收到后另行结算。

2.所有转让合同,按实物交割方式进行结算处理。

四、交割违约行为

1.卖方未能在本合同最后交单时间前,将指定仓单交到本市场指定仓库的,属交割违约。

2.买方未能在本合同最后到款时间前,将应付货款全额汇到市场公司指定帐户的,属交割违约。

五、交割违约的处理

出现交割违约时,本市场将没收违约方该合同的全部初始定金,作为对合同另一方的补偿,同时该合同终止。

六、如买方对卖方所交货物的质量有异议,应在一个月内向本市场递交书面报告。经本市场指定的质检部门(见附件)检验后,确认其质量与合同规定质量不符的,本市场将处以卖方本次交易金额2%的违约金,并由卖方承担因此对买方造成的一切费用和经济损失。如质量符合合同规定,则由提出异议的买方承担质检及相关费用。

七、本合同中所有期限的终止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按公休日天数顺延,如遇特殊情况,由本市场另行通知。

八、本合同在每个交易日的具体交易时间由本市场另行公布。

九、本合同未尽之事宜均按《_________交易市场交易规则》及相关业务细则进行处理。

十、本合同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一、《_________交易市场现货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二、本合同解释权属本市场。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一:标准阴极铜交易及交割品牌

仓库代码

指定仓库名称

地址

电话及传真

邮编

联系人

到站

附件二:质量标准

一、质量、形状、重量标准

1.标准阴极铜的质量标准为:gb467-97,其主含量为cu+ag≥99.95%,杂质as≤0.0015%,sb≤0.0015%,bi≤0.0006%,fe≤0.0025%,pb≤0.002%, sn≤0.001%,ni≤0.002%,zn≤0.002%,s≤0.0025%,p≤0.001%。必须以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物理规格的铜板(整板或切割片板)形式交货,每块重量在25-150公斤之间,每捆重量不超过2.5吨,并适应指定仓单规定整数捆的要求。

2.重熔用铝锭的质量标准为符合gb/t1196-93标准中al99.70的规定,其中主含量al≥99.70%,杂质fe≤0.20%,si≤0.13%,cu≤0.01%,ga≤0.03%,mg≤0.03%,其它每种≤0.03%,总和≤0.30%。必须以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物理规格的铝锭形式交货,每锭重量为20+2kg或15+2kg,每捆重量不超过2.5吨,并适应指定仓单规定整数捆的要求。

3.锌锭的质量标准为:0#锌符合gb/t470-1997标准中zn99.995的规定,其中主含量zn≥99.995%,杂质pb≤0.0

03%,cd≤0.002%,fe≤0.001%,cu≤0.001%,sn≤0.001%,总和≤0.0050%。1#锌符合gb/t470-1997标准中zn99.99的规定,其中主含量zn≥99.99%,杂质pb≤0.005%,cd≤0.003%,fe≤0.003%,cu≤0.002%,sn≤0.001%,总和≤0.010%。必须以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物理规格的锌锭形式交货,每锭重量在30公斤之下,每捆重量不超过2.5吨,并适应每货位5吨(溢短+2%)整数捆的要求。 二、包装标准:钢带牢固捆扎,同一品牌的商品,使用相同规格之钢带(每捆皮重一致);lme注册商品采用lme注册包装。

附件三:交割品牌

1.

生产企业名称

商标

1.上海冶炼厂

上冶

2.沈阳冶炼厂

矿工

3.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铁峰

4.江西铜业公司

贵冶

5.常州东方鑫源铜业有限公司

大象

6.铜陵有色金属公司

铜冠

7.太仓市电解铜厂

天恒

8.大冶有色金属公司

大江

9.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晶晶

10.白银有色金属公司

红鹭

11.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

大通

12.太原铜业公司

宇航

13.洛阳铜加工厂

牡丹

14.烟台有色金属企业集团

三尖

15.锡山市铜材五厂

黄瑞

16.金川有色金属公司

金驼

17.珠江铜厂

珠江

18.重庆冶炼(集团)有限公司

川星

19.中条山有色金属公司

中条山

20.池州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青峰

21.葫芦岛锌厂

葫锌

22.沈阳新兴铜业公司

钟鼎

23.安徽金隆铜业公司

金豚

24.上海大昌铜业有限公司

昌恩

25.广东石录铜业公司

slt

26.余姚金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金舜

27.株洲冶炼厂

火炬

28.梅州市金雁实业集团

金雁

2.*27.上海期货交易所(shfe)注册阴极铜

3.铅锭的质量标准为:0#铅符合gb/t469-1995中pb99.994的规定,其中主含量pb≥99.994%,杂质se≤0.0005%改为as≤0.0005%,总和≤0.006%。必须以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物理规格的铅锭形式交货。每锭重量不超过50公斤,每捆重量不超过1.2吨。同一品牌的商品,每捆定块定重,并适应每货位5吨(溢短+2%)整数捆的要求。

注“*”号的采用shfe公布之升贴水标准,交割时卖方有选择具体交割品牌的权利。其质量、包装和堆放标准按照shfe公布的标准执行。

4.重熔用铝锭交易及交割品牌

生产企业名称

商标

1.兰州连城铝厂

三乐

2.青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海湖

3.抚顺铝厂

银箭

4.白银有色金属公司

白银

5.兰州铝厂

兰铝

6.包头铝厂

包铝

7.山东铝业公司

山铝

8.青铜峡铝厂

qtx.qx

9.汉江丹江口铝业有限公司

丹江

10.铜川鑫光铝业有限公司

玉华

11.甘肃万轩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甘铝

12.中国长城铝业有限公司

雪山

13.浙江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兰江

14.三门峡天元铝业有限公司

三门峡

15.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万方

16.商丘永和铝业有限公司

如固

17.白银有色金属公司

红鹭

18.平果铝业公司

右江

19.贵州铝厂

华光

20.甘肃华兴铝业有限公司

ybestd

21.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云海

22.山西关铝

23.武汉铝厂

连环

24.广东铝厂

梅花

25.广西德胜铝厂

德铝

26.进口俄罗斯高级铝

lme注册牌号

5.*27.上海期货交易所(shfe)注册重熔用铝锭

6.注“*”号的采用shfe公布之升贴水标准,交割时卖方有选择具体交割品牌的权利。其质量、包装和堆放标准按照shfe公布的标准执行。

7.锌锭交易及交割品牌

生产企业名称

商标

1.株洲冶炼厂

火炬

2.葫芦岛锌厂

葫锌

3.韶关冶炼厂

南华

4.水口山矿务局

水口山

5.会泽铅锌矿

银鑫

8.铅锭交易及交割品牌

(1)株洲冶炼厂 火炬

(2)葫芦岛锌厂 葫锌

第5篇

卖出方(全称)

品名规格

生产厂

数量(吨)

价格

(元/吨)

金额

(元)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根据上海金属交易所规则,买卖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全面执行下列条款:

一、质量品级:在上海金属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铜、铝、铅、锌、锡、镍、生铁等的金属质量等级,一律执行《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二、数量:本合同溢短技量允许范围为总量的±5%。

三、价格:本合同价格(元/吨)仅指交易所当日的、指定地点仓库的交易成交价。成交前发生的仓装、运输、保险等项费用均已包括在内。

四、结算、按交易所交易业务试行规则执行。

五、交货与验收:买卖双方均按成交合同标的收验、交货。卖方交货时,随附生产厂商的质量保证书。

六、交易保证金:本合同买卖双方均需向交易所缴纳保证金___________元。合同执行后,保证金分别退还各方。

七、交易所手续费:交易手续费按成交金额的1‰收取。

八、争议仲裁:买卖双方就本合同内发生争议,由交易所协调,协调不成得向交易所申请仲裁。

九、违约罚则:买卖中发生违约时,交易所作为交易合同履约保证人,有权按交易业务试行规则执行罚处。

十、合同转让:本合同在交易所按规则转让时,应同时办理过户手续。

十一、附则:本合同一式二份,由买卖双方签名盖会员单位合同章后,由交易所统一保管。

上海金属交易所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入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篇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通过广东塑料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组织货物交割,达成如下协议:

1.标的:__________。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__________)的优等品质量指标。卖方也可用符合上述国家标准一级品或合格品质量指标的塑料替代交割。替代品质量品级差价由买卖双方协商,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如买卖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按交易所公布的替代品、质量品级差价执行。

3.商品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数量(单位:批,1批=__________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买方订货价(元/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卖方订货价(元/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交割价:交割日前一个交易日本仓单品种的结算价。买卖双方按照交割价结算。

8.包装方式:按__________执行。包装袋必须干净、不破漏。每袋净含量为____kg。

9.交货地点:广东塑料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如交割地点不在交易所指定的交割仓库,具体交割地点与交易所指定的芳村交割仓库之间的运输补贴价,由买卖双方协商,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如买卖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按交易所公布的运输补贴价标准执行。

10.交割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如买卖双方均提请,经交易所批准可进行提前交割。

11.验货期限:交割日(含)起_________个交易日内。

12.相关费用:交割日(含)之前的仓储、保险等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交割日之后的仓储、保险等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

13.检验标准和方法:交割日(含)起_________个交易日内,买方如对货物质量有异议,应书面或数据电文通知交易所,并委托交易所指定的商(质)检部门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作为货物质量是否合格的最终依据。检验合格,相关费用(含检验费、检验期间的仓储费等)由买方承担;否则,由卖方承担。

14.货款结算方式:本交易所收到买方全额货款和卖方的足额仓单后,于交割日向买方开具交割仓库提货单,向卖方支付_____%货款。余款待买方在本办法规定期限内未提出货物品质异议或经交易所指定的商(质)检部门检验确认货物品质合格后,卖方向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结清相关费用后再行划转或处理。

15.违约责任:卖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卖方向买方支付违约部分即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部分货物按交割结算价计算价值20%的违约金。

16.其它未尽事宜,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广东塑料交易所交易管理办法(XXgb本)》及其相关细则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17.本合同于买卖双方签订的《广东塑料交易所(pvc)电子订货合同》终止时取代该电子订货合同自动生效。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汽车修理、应用专业教学需要,特向乙方定制一批汽车教学实验设备,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实验设备名称

型号

单价(万元)

数量(台)

交货期

备注

1

德国大众gsi型电喷发动机实验台

2

电控燃油喷射演示实验台

3

abs/ebv防抱死制动实验台

4

汽车空调系统实验台

5

汽车点火系综合实验台

6

汽车电喷发动机解剖教具

7

自动变速器解剖教具

8

自动变速器演示实验台

9

安全气囊演示实验台

10

配套汽车解码器

以上总计定制实验台_____台(套),总价______万元。

甲方于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天内,预付定金________万元,余款待乙方将货全部交给甲方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乙方负责安装调试;甲方应给予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乙方负责对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免费进行培训;设备免费保修一年。若设备在一年之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派员上门进行维修,一年后适当收取材料及工本费。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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