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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外包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2-08-11 14:10:13
内部审计外包论文

内部审计外包论文第1篇

[关键词]成本内部审计外包

一、问题的提出

内部审计既是一种监督成本,也是一种守约成本。作为守约成本,它的发生是由于高级经理为满足外部参与者、尤其是股东对委托责任的需求。Shere和Kent提出,内部审计是外部审计的一种附属职能,“不同的是内部审计成本是直接由经理引起的”。就某一企业来说,如果内部和外部审计过程的总成本可低于只有外部审计时的成本,人就更愿意支付内部审计成本。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结合之所以会节约成本,是因为内部审计人员熟悉企业内部并且具有专门的行业知识,比外部审计更有效率。而且,内部审计也是一种反馈机制,管理部门可借以弥补各种程序上的缺陷,以避免其对内部控制系统和公司的财务状况甚至对整个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内部审计成本也是委托人为了保护他们的经济利益而发生的监督费用。内部审计师协会的“责任报告”,将内部审计定义为“建立在组织内部、服务于该组织的独立评价活动”。早期内部审计是经理的“左膀右臂”,主要是用于协助管理当局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降低公司的成本支出,从而最大化公司的利益。

但是,近年来,从美国的“安然事件”、“世通公司案件”、“施乐公司案件”直至国内的“银广厦”、“麦科特”、“郑百文”等一系列事件使会计信息失真成为热点,人们在讨论会计诚信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同时,也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作为审计监督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内部审计并没有充分发挥其作用,认真履行其职能,使其有效性大大削弱。在此背景下,内部审计外部化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内部审计外部化最早是由安永、毕马威等全球知名的咨询机构提出来的。所谓内部审计外部化(internalauditoutsouring),又被称为内部审计外包、内部审计,是指企业管理层将本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专业人员完成。

谁能提供内部审计外包服务呢?内部审计外包服务的提供者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咨询公司以及其他类型的组织机构。Kusel等调查显示,国际上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地方会计师事务所、咨询专家、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组织都可提供外包服务。

二、内部审计外包的可能性

传统的观点认为,内部审计主要是服务于内部管理的,它是企业组织结构中的一个内在构成部分。通常,内部审计服务主要面向公司管理当局(监督下属机构及人员的行为)和公司董事会(监督公司最高管理当局的行为)。如果内部审计是因为问题而产生,其目的在于降低企业成本、最大化企业价值的推论能够成立,那么我们就有理由推断,内部审计就有可能外部化,只有这种外部化能降低企业的总体成本。

根据委托理论,成本构成了企业成本的一部分,它降低了企业的价值。企业家为最大化企业价值,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下求得生存,必须要寻找各种有效的方式与手段。Jenson&Meckling认为,在搜寻最有效方式过程中,审计成为降低监督成本和成本的一个有效选择:“既然外部和内部监督成本都是由所有者—经理人承担,那么,所有者—经理人将会为自身利益考虑,寻找一种成本最低的监督方式。在有效的市场环境下,既然外部审计的成本是由人承担,当人发现让内部审计部门为外部审计服务可以降低审计成本时,他当然乐意如此,让内部审计部门为外部审计服务,还具有较强的“信号传递”作用,让外部审计者感到潜在的审计风险较低,从而进一步降低审计签约过程的成本。

内部审计部门监督作用失效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最高管理者的干预。即便公司明确规定公司最高管理者不得干预内部审计,内部审计部门可直接向董事会报告等,公司管理者还是可以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影响以至干预内部审计部门的日常运作和审计结论。因此,将一些高度专业化的内部审计工作委托给专门的会计职业组织如会计师事务所,将极大地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同样,公司管理者聘请独立的注册会计师担任内部审计工作,也具有极强的“信号传递”作用,可以让公司的所有者相信,公司管理者将自己置于专业机构监督之下,管理者不会、也不准备采取“机会主义”行为,损害所有者的利益。在美国,一些大型的保险或共同基金组织,已经将内部审计工作委托给专业人员。三、内部审计外部化的利弊分析

以上我们通过委托理论对内部审计外部化的可能性进行了初步的分析,内部审计究竟能否外部化?特别是我国国有企业现阶段并没有建立系统、有效的内部审计制度的情况下,笔者认为,企业只有在进一步分析内部审计外部化的利与弊之后,才能进行权衡和选择。

1.内部审计外包的优势

(1)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作为企业内部的一个部门,其实际工作总和管理者有着密切的联系,使内审部门不能公允地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另外,在利益牵制下,内部审计部门也需要迎合管理层的要求,同管理层协调好关系,这使得内部审计机构可能会失去独立性。外部审计工作一般都是由注册会计师来完成,能站在一个客观和公正的立场上来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其结果只对社会公众和合伙人负责,因此能够客观地报告审计结果。

(2)提高审计质量。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专业咨询机构拥有大批专业化人才,企业可以根据实际业务的要求选用合适的人才。同时,外部注册会计师经验丰富,熟悉不同行业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能够根据自身经验及被审计单位的行业特色、经营过程、风险控制和管理等活动进行客观的评价,并提出符合管理者需要的建议,从而提高内审工作质量。

(3)利用外部优势。面对我国企业内部审计资源明显不足的现状,内审业务外包能使企业利用自身所没有的专业技能,引用外部先进的审计技术和理论,获得竞争优势。

(4)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必须设置相应的内审部门,配备相应的人员,其花费的支出也可能会大于产生的效益。而会计师事务所这样的外部审计组织拥有规模经济的优势,可以将高额服务成本分摊给大量客户,实现等效服务下的成本最低或成本相同下的更高效服务。再者,传统以财务审计为主要目的内部审计已经不能满足企业的需要,在新形势下,内部审计的职能逐渐向经营效益审计、风险审计和管理审计等方面拓展。这就要求内部审计人员要具备相应的会计、管理和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而培养满足这些需要的专业人才,对企业来说,需要付出很高的成本。将内部审计职能全部或部分外包后,企业将节省相关培训费用,能够起到降低企业成本的作用。

(5)优化社会资源配置。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咨询机构由各方面的专家组成,它们的服务水平越来越高,企业完全可以将内部审计的相关业务交给相应的专业服务公司去做,这样既可以节省成本,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又能够使社会人力资源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从而起到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的作用。

内部审计外包论文第2篇

【摘要】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内部审计的目标、职能的要求越来越高,由于经济管理和审计发展水平的局限,内部审计外包在我国尚处于探讨阶段。本文介绍了内部审计外包的发展现状及外包形式,分析了内部审计外包的优势和弊端,探讨内部审计外包在我国发展的可行性,以及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

【关键词】内部审计;内部审计外包;优缺点;可行性

现代意义上的内部审计是20世纪经济快速发展的产物,它作为一个职业被人们所认识也是近半个多世纪以来的事情。今天,内部审计在全面开放的国际市场中,已经成为了最激动人心的、最具活力和挑战性的职业之一。

1内部审计外包的基本状况

内部审计外包(InternalAuditOutsourcing),是指企业从外部聘请专业人员来执行企业内部部分或全部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外包最先是由曾经全球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安达信、安永、毕马威等提出的。他们将内部审计解释为企业的一个成本中心,随着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和企业之间竞争的日益激烈,内部审计的传统职能已不能满足企业增加价值的需求。为适应企业经营管理的需求,内部审计职能应逐渐向风险管理和战略管理方面拓展,此时,企业将面临高额的成本。他们极力说服企业关注自身的竞争优势,而将内部审计业务交给外部咨询机构来完成。

2内部审计外包的利与弊

2.1内部审计外包的优势

(1)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同外部审计一样,内部审计也要求其审计师客观、独立地完成工作。内部审计师的目标是由企业管理层、董事会以及专业准则所决定的。通常他们的目标是审查整个企业经营的效率和效果,遵循性以及内部控制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在通常情况下,内部审计师主要是对管理层负责。内部审计部门作为企业的一个职能部门,其实际工作与管理层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管理层可以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干预内部审计师,而外部审计师独立于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与他们没有利益冲突或联系,有一套公认审计准则需要遵循,还有职业道德的约束,其工作只对社会公众和合伙人负责,因此能够更为客观的报告审计结果,相比之下,独立性更高。

(2)提高内部审计质量:现代审计要求审计人员具有广博的知识,外部审计组织具有先进的审计技术,丰富的审计经验,一流的审计人员,与已经习惯特定程序审计的内部审计人员相比,更能适应日益发展的现代内部审计要求。另一方面,由于竞争机制的存在,外部审计机构因为生存与发展的需要,一直处在不断的学习、进取之中,综合素质相对内部审计人员更为优良。

(3)节约内部审计成本:现代内部审计人员除需要及时、准确的向企业管理当局报告有关查错防弊、资产保护的信息之外,更重要的任务是协助管理人员更有效地管理和控制企业的各项活动,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为此,企业将面临高额的成本。企业建立自己的内部审计部门,需要为内审部门的运转,内审人员的薪金,培训支出,市场调查支出,管理费用等等支付一大笔费用,并为了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需要不断培训人才,招揽新的专业人员。而通过内部审计外包,企业只需支出一笔固定的费用,就可以完成上述一系列工作。此外,电子商务的发展是内部审计部门要面对的一个新问题,为了适应网络环境下的内审工作,企业需要研发新的审计软件,处理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果将内部审计外包,外部审计机构可以将这笔费用分摊到多个客户,节约了开发成本。

(4)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为了适应不断发展的市场要求,需要大批专业技术人员(例如,工程技术、计算机网络、税务、营销策划等等)参与到企业的内部审计活动中。通过内部审计外包,企业可以不用自己额外招揽人才,而通过外部审计机构享受到这些服务。而且,由于外部审计机构的活动广泛,企业还可以了解到最新的市场信息,及时做出反应。

2.2内部审计外包的弊端:内部审计外包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

(1)外部审计人员缺乏对企业足够的了解:对企业而言,配备专业审计人员是一种从长远出发的理性选择。外部审计师非固定员工,所以对企业的忠诚度可能不及企业专业内部审计人员来得高,外部审计人员对企业内部情况的了解程度也很难与专业内审人员相比,由于要处理的事务较多,在处理企业内部审计业务时难免存在一些问题。

(2)可能导致企业竞争优势的降低:如果长期只依赖外部审计人员而不发展自己的内部审计人才,企业将疏于知识的积累,而且如果没有自己的内审机构,如果想要获得有价值的咨询服务,就需要将自己的核心机密透露给外审机构,这就给企业的生存发展带来了潜在的威胁,可能会影响企业的竞争优势。

(3)不利于内部控制环境的优化:从某种意义上说,内部审计是对其他内部控制的再控制。内部审计在帮助企业管理层改善企业内部控制方面发挥着积极重要的作用,将其外包不利于将企业的内部控制环境优化,也不利于其手段和方法的改进。

3内部审计外包对我国的启示

3.1我国内部审计外包的可行性

(1)从成本效益的角度来看:

企业需要设置相应的内部审计部门,配备专业的内部审计人员来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这对于规模较大的企业来说并不困难,但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来说,很可能就承担不起这笔费用,考虑到成本效益原则,小规模企业一般不设置内审机构,而直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内部审计服务。而在我国,由于种种原因,中小规模企业较多,在我国实行内部审计外包是完全有市场的。

(2)从优化资源配置的角度来看: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结构非常单一,非审计服务的发展则明显不足。如果事务所积极开展外包业务,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种淡旺季不均的状况,不仅降低了运行成本,增加了事务所的市场份额,也有利于其稳定发展。

(3)从提高审计独立性的角度来看:我国现代内部审计的起步较晚,主要是在国家审计推动下作为国家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进行监督的工具而产生的,作为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的自觉性不够高,内部审计力度不够大,受企业影响较多。聘用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内部审计,由于其完全独立于企业,有职业行规的约束,能够为企业提供更为独立、客观的服务。

(4)从改善审计工作质量的角度来看:随着我国融入世界经济舞台的步伐进一步加大,市场竞争将愈来愈激烈。企业管理层必须更加关注企业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性、风险管理水平的高低,资源使用的合理性,对内审人员的知识结构和综合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我国目前显然还没有足够数量的合格内审人员。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应对了激烈的市场竞争,形成了较强的专业素质,熟练的业务水平,加之在管理咨询服务领域的实践,其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远胜于内部审计人员。

3.2内部审计外包应注意的问题

(1)加强我国内部审计职业的监管,规范行业准则:在内部审计外包问题上,国外已经出现了许多严重的问题。2001年以来,美国爆发一系列财务虚假案,使得安然、世通等巨型公司破产,也导致安达信这样一个有着90多年历史的世界级会计师事务所饱含屈辱地退出审计市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内部审计外包,安然公司将内部审计职能外包,由外部审计事务所——安达信负责该公司的内部审计职能。

为此,美国于2002年7月25日通过了《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简称为《萨宾纳斯——奥克斯莱法案》,这部法案对美国乃至对世界各国会计、公司治理、证券市场,都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萨宾纳斯——奥克斯莱法案》对审计独立性作了新的规定,包括对注册会计师提供非审计服务的限制,其中有一项就是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既承担企业的外部审计又承担企业的内部审计。

(2)选择合适的内部审计外包形式:在选择内部审计外包时,企业应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外包形式。对于大中型企业而言,按国家规定要设置内部审计部门,可以选择补充,部分外包,合作审计几种形式。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外部审计咨询机构进行适当地补充,部分外包内审业务,或聘请外部审计机构与其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合作审计。而对于一般小型企业而言,内部审计任务不多,设置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负担较重,可以选择将其内部审计职能全部外包,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逐步设立其内部审计职能和内部审计人员。

(3)加强我国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的培养:虽然内部审计外包的实施在我国完全是有可行性的,从优化资源、节约成本的角度来考虑,可以选择补充、部分非关键领域外包、合作审计,但对于内部审计完全外包,只能是企业在过渡时期节约成本、提高效益的一种选择。

美国内部审计师协会(IIA)曾了一份题为“关于将内部审计技术外包的观点”的报告,在这份报告中,IIA的主要观点认为:

一个由训练有素的员工恰当组成的、胜任的内部审计部门,能够比合约规定的审计服务更有效率和效果的执行内部审计职能。只要内部审计员工精通业务、工作有效率,并且对企业管理当局负责,企业就应该自己保留内部审计职能,并使之更好地服务于企业。

实行内部审计外包,不是为了取代内部审计部门,而是为了让内部审计职能得到更好地发挥,我们不能长期依赖外包来执行企业内部审计职能,还是要着力于发展自己的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加强我国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的培养,缩小和国外内部审计机构在职能定位等方面的差距,努力培养自己的内部审计人才。

内部审计外包论文第3篇

内审外包主要采用以下四种形式:

1.补充式外包,即将部分的内部审计职能赋予第三方。例如,在一些关键性的内部审计项目中聘请外界专业人士提供帮助。又如,在审计外地的分公司时,聘请懂当地语言或熟悉当地习俗的审计人员提供帮助。另外,在审计特殊领域(如电子数据处理系统)时,企业也可聘请这方面的专家参与审计。

2.审计管理咨询,主要是指请咨询机构帮助企业确定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数量及配备情况,并有可能促进内部审计计划的形成和改进。审计管理咨询服务还包括对内部审计人员的招聘工作,帮助管理层定义主要的审计风险领域等等。

3.内审职能全部外包。在这种外包形式下,企业不设内部审计部门,但是为了进行合理的经营性审计,就将内部审计职能全部外包给会计师事务所或咨询机构。

4.内外成员结合审计,亦可称合作内审。这种外包形式下,内部审计工作由一个统一的项目和审计工作组来完成,成员包括内部审计师和外部审计师,但内部审计师和外部审计师对这种结合审计分别承担不同的责任。

以上各种内审外包形式各具特色,因企业规模及行业不同,在是否实行内部审计外包及实现的方式上可能都有所不同。

一、内部审计外部化的优劣分析

内部审计究竟能否外部化?以何种方式实现?笔者认为,关键是要实现内部审计功能和社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并使企业能够与急剧变化的外部环境相适应;这需要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进行分析、权衡和选择。

(一)内部审计外部化的优势

1.提高审计的独立性。经济学认为,当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时,内部审计是必须的。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内部审计能监督经营者如何更好地行使受托经营权,而内部审计的成本也构成了企业一项重要的管理成本。虽然内部审计部门代表所有者履行监督职能,具有权威性和独立性,但是,实际工作和管理层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方面,管理层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干预内部审计;另一方面,内部审计部门为了能顺利地完成自己的工作,必须主动同管理层协调好关系。在这种利益牵制下,内部审计可能会失去独立性,甚至与管理者共谋来欺骗所有者。而外部审计师独立于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站在一个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对企业委托事项进行审计,其工作只对委托人负责,因此能够客观地报告审计结果。

2.节约企业成本。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企业间竞争的日益激烈,内部审计的传统职能已不能满足企业增加价值的需求,因此,内部审计为适应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而不断扩充其职能,逐渐向风险管理和管理咨询拓展。风险管理和管理咨询业务的开展需要金融、会计、人事、市场、工程、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人士来共同完成。此时,企业将面临高额的成本。将内审职能部分或全部外包后,部分或全部的审计成本就变成了可变成本,从而降低成本。通常表现为:(1)节约招募、培训费用和维持成本。内部审计外部化可以避免内部审计人员的招聘费用,为更新和扩充知识而发生的培训费用以及支付专业人员的高额薪金。(2)节约开发软件和新方法的成本。为适应网络环境下的审计,企业必须不断开发新的审计软件以及对新出现的问题寻找解决方案,这会给企业带来高额的开发费用。如果内部审计外部化,咨询机构的这些开发费用就可以分摊给多个客户。(3)降低雇佣成本。外部咨询机构之间的竞争可能导致在相同的价格下,企业可以选择更为优质的服务。

3.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提高内审工作质量。内部审计外部化能够使社会人力资源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外部咨询机构由各方面的专家组成,他们通过了专业技术资格认证,并且在对不同类型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熟悉不同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能够根据自身经验及被审计单位的经营过程、风险控制和管理等活动进行客观的评价并提出切合管理者需要的建议,这一点是仅仅服务于单个企业的内部审计师所不能及的。内部审计外部化能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将一些企业的先进经验介绍给其他的企业;内部审计外部化还可以充分利用地理资源优势,对于跨国公司而言,聘请当地的咨询机构或是熟悉该地区业务的外部审计人员可以帮助企业很快融人该地区文化,避免过长的适应期所带来的额外开支。

此外,企业还能够集中精力搞好主业。按照经济学的观点,企业的存在就是因为其专业性,衡量企业规模的最佳方式就是其管理成本小于产品的交易成本。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就是专业化分工的发展,因此管理层关注的焦点应该是组织的关键性业务,企业应该将其有限的资源投入到核心业务上,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公司的服务水平也越来越高,企业完全可以将其次要业务(如内部审计等)交给相应的专业服务结构去做,从而提高组织的竞争能力。

(二)内部审计外包的劣势

这个问题,首先应认识内部审计的发展和外部咨询机构的性质。内部审计是现代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从近年来的发展趋势看,其职能已由传统的监督、评价,拓展为监督、评价与咨询,逐渐由“监督导向型”向“服务导向型”转变;内部审计的重点由单纯的财务审计转向经营效益审计和风险审计;内部审计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监督和参谋作用。这使得内部审计作为一个专业职能已越来越多地和经营管理相融合,内部审计的经济性在不断增强。同时,外部咨询机构作为市场中的一员,他们的服务也是有成本的,他们的选择也是理性的,即在一定条件下会出现寻租现象。而且,由于内部审计要求的多样性,外包服务的价格发现机制主要靠谈判来确定。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却往往会增加企业的成本。

1.破坏内部审计职能的整体性。内部审计的评价、监督、咨询的职能是相互支持、互为基础的一个整体,能为企业增加价值的咨询活动是建立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价的基础之上的,而咨询意见的采纳和顺利实施需要对审计过程进行监督,并且对绩效和风险进行评价,保证其按预期的方向发展。因此,将任何一项职能外部化都不利于内部审计发挥其整体功能。

2.导致管理当局对内部控制缺乏责任感。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具有重要作用。内部审计本身就是企业内部控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独立于具体操作和管理之外的控制层。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对独立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或最高决策层负责,对具体的操作和管理部门内部控制的充分性和潜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并提出审计建议,以降低内部控制无效而产生的风险。与此同时,内部审计还帮助企业进行“软控制”环境的营造,是内部控制过程设计的顾问。可见,内部审计在帮助管理当局改善内部控制中发挥着积极的主观和客观作用,将其外部化不利于对内部控制环境的优化,同样也不利于内部控制方法的改进。

3.可能降低企业的竞争优势。一方面,因为内部审计和相应的管理咨询工作由外部机构来做,企业缺乏积累知识和创造价值的动力,无法充分发展内部审计所需的知识和人才;另一方面,要想获得真正有价值的咨询服务,势必会泄露企业部分的核心机密,这可能会影响企业的竞争优势。

4.放弃了内部审计自身的资源优势。首先,内部审计人员熟悉本公司的管理政策、业务程序、经营活动和人事状况,了解企业的组织文化、业务过程和风险控制方面的特点,能更好地提供符合管理层长期战略的咨询服务。而外部咨询机构只能通过一些公开的资料以及通过询问和观察来确定服务的重点。往往由于保密的需要,企业不可能向他们提供完整的资料,这势必影响到外部咨询机构对企业深入的了解和正确的判断,从而影响咨询服务的质量。其次,内部审计人员作为企业的内部人,其工作成果和个人的经济目标联系更密切,在主观上会更投入。再次,内部审计人员对企业的战略管理、组织操作程序和企业文化的了解程度是外部审计人员所不能及的。最后,如果内部审计部门的消失将会使企业越来越受制于外部审计人员,他们可能索要越来越高的佣金,因此企业必须权衡成本、效益问题。

5.内部审计外包的工作质量不一定令人满意。内部审计外包后,由于契约的不完备性,外部审计人员一般只在约定的范围内消极地进行审计,尽量削减审计计划,减少工作量,而不愿意积极主动地去帮助管理层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审计可能会变成一种程序性的工作,外部审计人员不会像内部审计人员那样全心全意为企业考虑。外部审计人员只与企业有短期的合约关系,企业最终的经营成果与他们没有直接联系。而且,外部审计人员毕竟不熟悉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内部审计人员,特别是那些在企业里工作了很长时间的内部审计师,更了解企业的发展战略、经营管理手段、企业文化、部门间的利益关系等因素。这种背景知识的差异可能影响到审计计划的深度和审计程序的执行,并可能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产生重大的影响。

二、我国内部审计外包的可行性

1.从独立性角度分析。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实质不在于是由内部审计人员还是由外部审计人员来执行内部审计工作,而在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程度。内部审计机构在企业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是由管理层领导还是由董事会来领导,内部审计机构与业务部门及其他各职能部门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制衡关系等因素,将最终决定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程度。内部审计工作不独立,很大原因在于内部审计人员在经济上的不独立,不在于是由谁来执行内部审计工作,而在于我们的内部制度还不够科学、不尽完善。因此,可以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来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可见,提高内部审计独立性的根本不在于是否将内部审计外部化,而在于完善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及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独立性不影响企业内部审计外包的选择。

2、从经济效率角度分析。效率通常指消耗的劳动量与所获得的劳动效果的比较,是个投入与产出的比率问题。在内部审计外部化问题上,较流行的观点是它有利于提高内部审计的效率,其理由主要在于它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内部审计人员的招聘成本、维持成本、培训成本等。也就是说,企业可以通过较小的成本来达到相似或者更好的审计效果。但是,该观点至少没有充分考虑下列影响因素:

(1)从投入来看,企业在将内部审计外部化时,已经隐性地支付了审计人员的选拔成本、培训成本等,而外部审计人员的素质是不尽相同的,甚至差别很大。如何选择高素质的外部审计人员来执行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是企业在将内部审计外部化时所必须考虑的。实际工作中,企业往往根据外部审计人员及其所在单位的声望、信誉等进行选择。通常,声望越高、信誉越好的外部审计人员,其在执行内部审计工作时所索取的服务费也越高而这就会造成经济学上说的资源投入冗余。

(2)从产出的角度来看,内部审计由“检查与评价组织活动和为本组织服务”转变为“增加组织价值和改善组织经营,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实践证明,通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审计人员可以更加深刻地理解企业的各项业务以及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增强协调和处理各种复杂关系及观察与分析问题等能力。如IBM、GE等很多跨国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已经成为经营主管和财务主管的集训地。也就是说,由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企业所获得的远不止内部审计工作成果的本身,而这是内部审计外部化所无法实现的。由此看来,认为内部审计外部化一定会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效率的观点是片面的。

三、具体情况还需具体分析

从经济学的观点看,企业采取内部审计外部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经济性。至于外包的方式和范围需要结合企业自身的具体情况来分析。但是,在审计外包的工作中,应注意以下两点:

1.加强内部审计服务的监管和规范。制定内部审计指导性规范,使内审服务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同时,政府应该完善相应的法规,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内审服务所导致的独立性等相关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

内部审计外包论文第4篇

【关键词】内部审计;内部审计外包;优缺点;可行性

现代意义上的内部审计是20世纪经济快速发展的产物,它作为一个职业被人们所认识也是近半个多世纪以来的事情。今天,内部审计在全面开放的国际市场中,已经成为了最激动人心的、最具活力和挑战性的职业之一。

一、内部审计外包的基本状况

内部审计外包(InternalAuditOutsourcing),是指企业从外部聘请专业人员来执行企业内部部分或全部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外包最先是由曾经全球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安达信、安永、毕马威等提出的。他们将内部审计解释为企业的一个成本中心,随着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和企业之间竞争的日益激烈,内部审计的传统职能已不能满足企业增加价值的需求。为适应企业经营管理的需求,内部审计职能应逐渐向风险管理和战略管理方面拓展,此时,企业将面临高额的成本。他们极力说服企业关注自身的竞争优势,而将内部审计业务交给外部咨询机构来完成。

二、内部审计外包的利与弊

2.1内部审计外包的优势

(1)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同外部审计一样,内部审计也要求其审计师客观、独立地完成工作。内部审计师的目标是由企业管理层、董事会以及专业准则所决定的。通常他们的目标是审查整个企业经营的效率和效果,遵循性以及内部控制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在通常情况下,内部审计师主要是对管理层负责。内部审计部门作为企业的一个职能部门,其实际工作与管理层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管理层可以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干预内部审计师,而外部审计师独立于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与他们没有利益冲突或联系,有一套公认审计准则需要遵循,还有职业道德的约束,其工作只对社会公众和合伙人负责,因此能够更为客观的报告审计结果,相比之下,独立性更高。

(2)提高内部审计质量:现代审计要求审计人员具有广博的知识,外部审计组织具有先进的审计技术,丰富的审计经验,一流的审计人员,与已经习惯特定程序审计的内部审计人员相比,更能适应日益发展的现代内部审计要求。另一方面,由于竞争机制的存在,外部审计机构因为生存与发展的需要,一直处在不断的学习、进取之中,综合素质相对内部审计人员更为优良。

(3)节约内部审计成本:现代内部审计人员除需要及时、准确的向企业管理当局报告有关查错防弊、资产保护的信息之外,更重要的任务是协助管理人员更有效地管理和控制企业的各项活动,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为此,企业将面临高额的成本。企业建立自己的内部审计部门,需要为内审部门的运转,内审人员的薪金,培训支出,市场调查支出,管理费用等等支付一大笔费用,并为了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需要不断培训人才,招揽新的专业人员。而通过内部审计外包,企业只需支出一笔固定的费用,就可以完成上述一系列工作。此外,电子商务的发展是内部审计部门要面对的一个新问题,为了适应网络环境下的内审工作,企业需要研发新的审计软件,处理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果将内部审计外包,外部审计机构可以将这笔费用分摊到多个客户,节约了开发成本。

(4)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为了适应不断发展的市场要求,需要大批专业技术人员(例如,工程技术、计算机网络、税务、营销策划等等)参与到企业的内部审计活动中。通过内部审计外包,企业可以不用自己额外招揽人才,而通过外部审计机构享受到这些服务。而且,由于外部审计机构的活动广泛,企业还可以了解到最新的市场信息,及时做出反应。

2.2内部审计外包的弊端:内部审计外包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

(1)外部审计人员缺乏对企业足够的了解:对企业而言,配备专业审计人员是一种从长远出发的理性选择。外部审计师非固定员工,所以对企业的忠诚度可能不及企业专业内部审计人员来得高,外部审计人员对企业内部情况的了解程度也很难与专业内审人员相比,由于要处理的事务较多,在处理企业内部审计业务时难免存在一些问题。

(2)可能导致企业竞争优势的降低:如果长期只依赖外部审计人员而不发展自己的内部审计人才,企业将疏于知识的积累,而且如果没有自己的内审机构,如果想要获得有价值的咨询服务,就需要将自己的核心机密透露给外审机构,这就给企业的生存发展带来了潜在的威胁,可能会影响企业的竞争优势。

(3)不利于内部控制环境的优化:从某种意义上说,内部审计是对其他内部控制的再控制。内部审计在帮助企业管理层改善企业内部控制方面发挥着积极重要的作用,将其外包不利于将企业的内部控制环境优化,也不利于其手段和方法的改进。

三、内部审计外包对我国的启示

3.1我国内部审计外包的可行性

(1)从成本效益的角度来看:企业需要设置相应的内部审计部门,配备专业的内部审计人员来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这对于规模较大的企业来说并不困难,但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来说,很可能就承担不起这笔费用,考虑到成本效益原则,小规模企业一般不设置内审机构,而直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内部审计服务。而在我国,由于种种原因,中小规模企业较多,在我国实行内部审计外包是完全有市场的。

(2)从优化资源配置的角度来看: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结构非常单一,非审计服务的发展则明显不足。如果事务所积极开展外包业务,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种淡旺季不均的状况,不仅降低了运行成本,增加了事务所的市场份额,也有利于其稳定发展。

(3)从提高审计独立性的角度来看:我国现代内部审计的起步较晚,主要是在国家审计推动下作为国家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进行监督的工具而产生的,作为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的自觉性不够高,内部审计力度不够大,受企业影响较多。聘用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内部审计,由于其完全独立于企业,有职业行规的约束,能够为企业提供更为独立、客观的服务。

(4)从改善审计工作质量的角度来看:随着我国融入世界经济舞台的步伐进一步加大,市场竞争将愈来愈激烈。企业管理层必须更加关注企业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性、风险管理水平的高低,资源使用的合理性,对内审人员的知识结构和综合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我国目前显然还没有足够数量的合格内审人员。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应对了激烈的市场竞争,形成了较强的专业素质,熟练的业务水平,加之在管理咨询服务领域的实践,其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远胜于内部审计人员。

3.2内部审计外包应注意的问题

(1)加强我国内部审计职业的监管,规范行业准则:在内部审计外包问题上,国外已经出现了许多严重的问题。2001年以来,美国爆发一系列财务虚假案,使得安然、世通等巨型公司破产,也导致安达信这样一个有着90多年历史的世界级会计师事务所饱含屈辱地退出审计市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内部审计外包,安然公司将内部审计职能外包,由外部审计事务所——安达信负责该公司的内部审计职能。为此,美国于2002年7月25日通过了《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简称为《萨宾纳斯——奥克斯莱法案》,这部法案对美国乃至对世界各国会计、公司治理、证券市场,都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萨宾纳斯——奥克斯莱法案》对审计独立性作了新的规定,包括对注册会计师提供非审计服务的限制,其中有一项就是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既承担企业的外部审计又承担企业的内部审计。

(2)选择合适的内部审计外包形式:在选择内部审计外包时,企业应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外包形式。对于大中型企业而言,按国家规定要设置内部审计部门,可以选择补充,部分外包,合作审计几种形式。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外部审计咨询机构进行适当地补充,部分外包内审业务,或聘请外部审计机构与其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合作审计。而对于一般小型企业而言,内部审计任务不多,设置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负担较重,可以选择将其内部审计职能全部外包,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逐步设立其内部审计职能和内部审计人员。

(3)加强我国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的培养:虽然内部审计外包的实施在我国完全是有可行性的,从优化资源、节约成本的角度来考虑,可以选择补充、部分非关键领域外包、合作审计,但对于内部审计完全外包,只能是企业在过渡时期节约成本、提高效益的一种选择。:

美国内部审计师协会(IIA)曾了一份题为“关于将内部审计技术外包的观点”的报告,在这份报告中,IIA的主要观点认为:一个由训练有素的员工恰当组成的、胜任的内部审计部门,能够比合约规定的审计服务更有效率和效果的执行内部审计职能。只要内部审计员工精通业务、工作有效率,并且对企业管理当局负责,企业就应该自己保留内部审计职能,并使之更好地服务于企业。

实行内部审计外包,不是为了取代内部审计部门,而是为了让内部审计职能得到更好地发挥,我们不能长期依赖外包来执行企业内部审计职能,还是要着力于发展自己的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加强我国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的培养,缩小和国外内部审计机构在职能定位等方面的差距,努力培养自己的内部审计人才。

尽管许多内部审计人员对内部审计外包提出异议,但内审外包事实上已经成为了近年来国外内部审计职业界的一种重要现象。这对企业内部审计部门无疑是前所未有的挑战,迫使企业内审人员想方设法通过改善内部审计绩效、提高内部审计效率来增强自己对本企业的吸引力,从而维系自己在企业中的地位和职业生命。

在我国,相信不久的将来,也会有越来越多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咨询机构开展这项业务,内部审计外包将会成为企业和事务所的双赢战略。

参考文献

内部审计外包论文第5篇

[关键词]内部审计 外包 影响 假设 参考

一、引言

20世纪80年代末,内部审计外包的概念逐渐开始流行,发达国家一些企业为了重整组织和改造流程,逐渐将一些非核心业务或非专业领域外包。直到现在,内部审计外包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备受争论的问题。

目前研究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外包问题的课题逐年增多,但是大多数是理论性的规范研究,倾向于分析内部审计外包的利与弊。但是,如果仅仅局限在内部审计外包的利弊问题上,那是远远不够的,如何对内部审计外包进行展望以适应现代经济的迅猛发展,如何研究内部审计外包决策的影响因素,如何对国内外企业的内部审计外包决策做出指引和提供依据,个人认为,是关于此课题研究的重点。本文希望明确内部审计外包的主要影响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假设,为企业进行内部审计外包作出评价标准和依据。

二、文献综述

Martin和Lavine(2000)阐述了内部审计外包的四种形式:(1)补充。通过补充,外部承包人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一起完成短期内需大量时间或需要专门技术的工作(2)审计管理咨询。这是对原有咨询或审计项目的扩展,组织可能设立内部审计职能,也可能不设立(3)全外包。公司并不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全部由外部机构提供内审职能(4)部分替代。用外部机构部分替代现有的内部审计部门,即通常所说的合作内审。

王光远和瞿曲(2005) 对内部审计外包做了述评与展望。他们对内部审计外包的研究发展做出了梳理,并从四个方面对内部审计外包问题进行了深层分析,从理论和实践角度提出意见,作者认为应客观地分析内部审计外包问题,避免受职业利益的影响,还要考虑内部审计外包问题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文化背景;不能忽视社会公开化程度对内部审计外包的影响。最后对内部审计外包进行展望,从内部审计本质、内部审计外包解释、研究方法的多样性三个方面对内部审计外包进行展望,他们认为运用实地研究来分析组织内部审计外包决策的影响因素,相对实验研究或问卷调查而言,更具有重大意义。

刘斌和石恒贵(2008)选取了703家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对其进行实证分析,这些公司都是在2007年披露内部审计职能的。研究发现,内审资产的专用性、内审活动的开展频率、审计委员会的有效性是影响内部审计外包程度的主要因素,即内审资产的专用性越低,内审活动开展越不频繁,审计委员会未成立或未有效运作,公司越可能将内部审计外包。

Peter、Nava(2006)等人运用回归分析模型来阐述内部审计外包的决定因素,他们对99家澳大利亚上市公司进行调查,研究内部审计外包的决定因素,这99家公司中,54.5%是完全内置审计部门的,而另外的45.5%将部分或者全部内部审计职能外包。回归分析结果显示,成本和内部审计服务提供者的专业胜任能力与内部审计外包决策显著相关。研究中还发现,企业规模越大则越趋于内部审计外包,规模越小,则更适合内设审计部门。

三、研究假设

本文认为,决定企业是否适合内部审计外包的主要影响因素有公司规模、内审部门审计技术及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财务报告是否出现日后更正、年度报表的审计结果。

1.受自身认识、资源和企业发展阶段等因素的限制,中小企业的内部审计存在很多瓶颈,如内部审重视不够、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不足、内部审计审计技术和设备落后等,因此,规模较小的企业适合内审外包;因而提出:

假设1:上市公司规模越小,越适合内部审计外包。

2.内审部门审计技术及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也是影响内审外包的重要方面,如果企业的内部审计技术不能满足企业管理的需求,审计人员素质保证不了审计的质量水平,那么,这样的企业也可以考虑内审外包;于是提出:

假设2:上市公司内审技术落后和内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不足,则适合内部审计外包。

3.笔者认为,财务报告是否频繁出现日后补充更正是对内部审计实施效果的一个衡量标准,若企业出现报表报出后日后补充更正,那么至少我们可以设想,内部审计在职能履行上有一定的不足,内部审计的有效性受到一定程度的质疑;因此提出:

假设3:上市公司频繁出现财务报告日后补充更正,则适合内部审计外包。

4.最后,若年度审计报表出具的是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时,我们也可以推断出内部审计是未能有效发挥其应有的监督职能的,因此提出:

假设4:上市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被审计为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则适合内部审计外包。

四、结论及不足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内部审计外包无法避免,而企业如何进行内部审计外包相关问题的决策,之前的研究成果并没有给出直接的依据。本文在国内外学者对内部审计外包的认识上进行再分析,并提出了影响内部审计外包决策的4项假设,上述假设对企业进行内部审计外包决策虽能提供一定参考,但缺乏事实数据的支持,这是本文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参考文献

内部审计外包论文第6篇

关键词:内部审计外包;可行性分析;独立性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3-0127-03

引言

美国的“安然事件”、“世通公司案件”、“施乐公司案件”直至国内的“银广厦”、“麦科特”、“郑百文”等一系列事件使会计信息失真成为热点,人们在讨论会计诚信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同时,也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作为审计监督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内部审计并没有充分发挥其作用,认真履行其职能,使内部审计的有效性大大削弱。在此背景下,内部审计外部化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一、内部审计外包的基本状况

1.内部审计外包的范围。Matusik和 Hin(1998)建立了两维模型研究外包的范围。他们对当时学者所提出的业务划分为核心业务和非核心业务的说法表示质疑。Matusik和 Hin认为企业业务是否应该外部化是一个相当复杂的决策过程,这一过程涉及到组织构架的方方面面,并非简单的取决于该职能是否属于核心职能。他们从企业知识的角度建立了两维矩阵:(1)私人知识与公共知识;(2)结构性知识与组件性知识。Matusik和 Hin推测组织最有可能将公共的非核心组件性知识外包给外部机构。因为这可以获取尽可能多的公共知识,同时,又尽量避免私有知识的外泄。但是,这样的行为需要靠AICPA的职业道德守则的约束。

2.内部审计外包的形式。Barr和Stanley(1993)概括内部审计外包的形式有三种:(1)补充。这属于部分外包,是最简单的一种外部审计协助。当企业面对某个技术性较强的项目或者暂时的工作量需求时会采取这种形式。它一般通过签订短期合约来实现。(2)审计管理咨询。这种形式对于有或者没有内部审计部门的企业均适用,主要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向企业提供与内审有关的咨询服务如内审机构设置、人员培训招聘等来发挥作用。(3)全外包。是指本来没有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的企业,当面临业务经营方面的审计需求时,委托事务所来实施,一般在中小企业比较流行。Martin和Lavine(2000)进一步拓展了外包形式的研究,提出了第四种类型――替代。即由外部机构替代现有的内部审计部门。这种形势下的外包不再是短期的行为,进而演变成为取代企业内部的专门机构。由于替代这种模式直接威胁到内部审计人员的生存,因此,其引起的争议也是最大的。

关于内部审计外部化的形式研究,国内学者大多建立在分析外包影响因素的基础之上。赵娜(2006)从审计效益、人员优势等多个角度分析得出中国的企业应该选择部分外包的形式。张宜(2006)认为,企业在不同的成长期对内部审计的要求不同,这必然会导致内部审计部门的变化。因此企业应当按照成长周期来进行外包形式的选择。毕华书、魏仲群(2006)认为,内部审计应该在充分考虑企业规模、法律环境、知识管理、外部资源、知识管理等诸多因素的基础上选取合适的资源配置形式,以寻求最佳的内部审计效果。

3.内部审计外包的提供者。Pelfrey和 Peacock(1995)调查发现:近一半的内部审计外包服务是由公司的外部审计师提供的。Kusel 等(1997)对内部审计外包服务的提供商调查(如下表所示):

由此可见,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内部审计外包中扮演了绝对重要的角色,另外,关于提供者的选择问题,Aldhizer&Cosshell (1996)认为,管理层应充分考虑一下信息:(1)所能提供外包服务的项目或范围;(2)内部审计作业管理;(3)内部审计计划及其执行;(4)预估的审计总成本或小时费用率;(5)所派审计人员的经验和水平;(6)当会计事务所处于忙季时,所提供的服务是否会受到限制。

4.内部审计外包的影响因素。Widener & Selto(1999)认为,交易成本是决定内部审计取得方式的关键因素,而影响交易成本的主要因素包括资产专用程度、行为和环境不确定程度、交易次数等。通过对600家上市公司实证分析后发现:内部审计是否外包受资产专用程度和交易次数的显著影响,而与行为及环境的不确定程度没有明显关系。Calan &Kirschenheite(2000)认为外包与否是质量要求与成本控制之间的一种权衡。企业本身对内部控制体系的评价结果也会影响外包,内部控制体系存在缺陷的可能性越大,企业就越倾向于外包内部审计。Caplan等(2000)把外包需求看成是公司控制风险的函数, 管理者根据公司控制风险的大小进行决策, 结果发现,当控制风险偏高(大于0.5)时,管理者将趋向于内审外包,而控制风险偏低(在0.375~0.5之间)时则内置。Peter等(2006)研究了澳大利亚公司内部审计外包的影响因素,在99家上市公司中发现有54.5%的公司成立了自己的内部审计机构,另外45.5%的公司则选择部分或者全部外包。同时,他们提出一个成本节约、企业规模、内审人员的技术能力及公司战略的四因素模型,实证发现,成本节约越多 以及外部审计人员的技术能力越强,则内部审计容易外包。Abbott等(2007)从内部审计外包的角度研究公司治理、审计质量和萨班斯法案的关系,并利用2000年法案颁布前的219家公司数据进行多元回归,结果发现:审计委员会运作越有效,公司日常内审活动外包的可能性就越低,如果审计委员会有权解聘审计官,外包可能性会更低。刘斌、石恒贵(2008)基于交易成本理论和公司治理理论建立了外包程度影响因素的模型,结果发现,内审资产的专用性、内审活动的开展频率、审计委员会的有效性是影响内部审计外包程度的主要因素,即内审资产的专用性越低,内审活动开展越不频繁,审计委员会未成立或未有效运作,公司越可能进行内部审计外包。

二、内部审计外包的可行性分析

对内部审计外包的可行性分析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

1.内部审计外部化可行性的理论依据。傅黎瑛(2007)通过对交易费用的四个维度进行量化,利用回归分析方法对内部审计外包的可行性作出检验,她认为当内部审计资产专有性不强时,内部审计外包的可能性增加;当内部审计业务频繁时,外包的可行性随之提高。同时,环境不确定性以及行为不确定性对外包不存在显著影响。韩晓梅(2004)以交易费用理论为基础,分析了内部审计外包的形成机理。刘峰、刘海燕(2000)运用委托理论分析内部审计的性质。得出管理者倾向于选择降低成本更多的审计方式的结论。潘中华、娄金(2006)认为外包是解决内部审计在委托关系中的独立性问题的有效途径。张少凤(2008)认为,内部审计根源于受托责任,并从审计独立性和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两个角度分析了内部审计外包的可行性。崔刚(2005)从企业战略管理的相关理论出发,在分析外包原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外包与企业经营管理及战略发展的深层次关系。孙燕东、赵卓(2004)从注册会计师、企业及法律法规的角度对内部审计外部化进行了可行性分析,他们认为外包可以成为企业和事务所的双赢策略。赵恒伯(2005)认为,因为任何一方单方面的审计工作都难以达到理想的预期,由此,外包应运而生了,他是从舞弊角度来分析外包的可行性的。赵蔚(2005)从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入手,提出内部审计外包在较长时期内不会成为主流,它的实现需要相应条件的观点。

2.内部审计外部化优劣势的比较。Barr & Chang(1993)关于外包是“福”是“祸”的讨论,被堪称为内部审计外包的先驱性文献,受到后来众多研究者的借鉴。他们认为从长远来看,外包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福,但是对于那些将组织视为长久保护伞的人员和不能客观衡量内部审计费用的部门来说是祸。同时,又列举了外包在独立性、成本效益等方面的优势以及在忠诚度、对环境的了解等方面的劣势。Caplan & Kirschenheiter(2000)认为外包唯一的好处是克服了雇佣内审人员契约中的约束条件,而唯一的劣势则是导致CPA拥有更高的保留工资。Aldhizer Cashell Martin(2003)认为,在20世纪 90 年代,内部审计外包因为能给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带来双赢的经济效应所以而备受推崇。James(2003)发现外包虽然显著地提高了内部审计的技术水平,但却没有明显的证据表明提高了公司投资者的信心。Cardillo and Couch(1994),认为应当尽可能阻止内审外包的发生,他们认为在一个公司里有组织的内审机构和训练有素的内审人员将会比以合约形式引入的外部审计人员更有效。索耶等(2005)认为,当外包使内部审计工作成为外部审计的一部分时,内部审计的评估变得非常棘手。即使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分别由两家外部审计公司完成,如果两家审计公司进行了内部和外部审计的轮换,那么同样存在独立性和双重评判标准的问题。

国内对于内部审计外包的利弊也是争议不断。支持者认为外包的优点包括:提高审计独立性;促使管理层集中关注核心竞争力和战略计划;节约成本;优化资源配置;稳定审计质量;同一事务所提供的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产生协调效应,从而减少审计收费;提高核心竞争力;充分利用内审无法获得的专门技术;获得最新的前沿实务;可以通过熟悉当地情况的训练有素的员工在国际和跨文化的范围内提供服务(郭建军,2007;李文华,2007;姜薇,2006;王普查,2005;时现,2004;袁清波,2001等)。外包反对者则认为外包存在如下缺点:边际成本和机会成本提高;泄露商业秘密的风险;破坏内部审计职能的完整和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浪费自身良好的资源优势;削减员工的忠诚度和管理当局的责任感;降低竞争优势;不利于企业文化的融合;缺乏长远规划等(陈彬彬,2007;廖建英,2006;葛卫东,2006;马金达,2004;崔秀梅、彭鹏翔、刘静,2004等)。学者们和实务界人士大多认为,内部审计外包和传统的内部审计活动一样,没有绝对的好或者不好,外包有时能成功,有时会失败(王光远,2005)。

从目前的研究来看,关于内部审计外部化理论依据的研究,国内研究已经较为成熟,为外包的实践提供了较为丰富的理论基础。但是,对于内部审计外包利弊的争论,学者们各抒己见,至今,学术界也没有给出统一的定论。

三、内部审计外包带来的独立性问题

Barr & Stanley(1993) 提出外包的第四种类型――替代(replacing),即外部机构替代现有的内部审计部门,由此引发的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自然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George & James(1996)认为外包形式独立性受到损害的两个最主要原因:一是内审外包带来的高额收入,二是外包所提供的服务具有一种持续的性质,这种时间上的持续,促进了外审人员与客户之间的关系。1996年5月,AICPA职业道德执行委员会了道德准则解释IDI,13《征求意见稿:扩展的审计服务》,认为外包如果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就不会损害外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1)管理层对内部审计部门负责;(2)事务所没有成为客户的管理层或雇员,或扮演类似的角色;(3)外包的内部审计职能不是从事实时的监控活动。之后,AIC成立了“确认服务特别委员会”,探讨了由外部审计人员提供的各种确认服务的新形式,为CPA在独立性方面争夺内审服务提供帮助。Swanger(1998)的博士论文就会计师事务所同时为客户提供内、外部审计服务时,财务分析师对事务所独立性、客户财务报告可靠性的理解以及对客户的投资意愿所受到的影响,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外包本身不存在问题,审计师独立性问题产生的根本问题在于没有适当保障(如人员的分离)。Swanger(1998)进一步研究发现,由于独立性的认同越强,导致对财务报表可靠性认识也越强,当外包的人员与外部审计人员发生分离时,回答者相信财务报表差错和舞弊会更少。James(2002)做了类似研究。Lowe等(1999)将外包分为五种情况来考察报表使用者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财务报表可靠性以及投资决策方面的不同认识及影响。结果显示:CPA同时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审计业务时,其独立性比仅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时要低。同一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审计时,施行人员分离时的独立性较高。另外,当外部审计人员履行部分管理职能时,会对其实施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James(2000)认为,为了提高财务报告信息使用者的信心,公司要么将内部审计外包,要么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Swanger & Chewning(2001)的研究表明,风险越大,越可能外包。同时,如果人员能够分离,即将内审业务外包给不同的事务所,那么,就不会存在独立性问题。

王光远(2002)认为,同一会计师事务所的不同业务部门对同一客户进行不同性质的业务服务并不会影响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同时,还可以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傅黎瑛(2008)认为内部审计外包提高了形式上的独立性,但是是否削弱了实质上的独立性仍难以判断。石恒贵(2011)认为内审外包与内审内置的公司其独立性存在显著差异。如果中国内部审计外包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达到 9%,并且内审外包主要趋向于咨询服务,可能导致内审外包影响了审计独立性。

关于内部审计外部化的独立性问题,国内外学者大多认为内部审计外包本身不存在问题,如果能够适当的进行人员分离,那么独立性问题也就能够避免,国内学者对独立性问题的实证研究并不多,未来可以进一步深入,独立性问题也有待通过实证的方法来进一步的检验。

总结与展望

从上述文献回顾的情况来看,中国学者对内部审计外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外包的可行性理论探索和利弊分析上。与国外关于内部审计外包的研究相比,国内大部分的研究都停留在理论层面,实证研究较少,并且研究多以规范研究为主,缺乏解释性研究。因此,无论从研究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上,国内外研究都存在一定差距。然而,现有研究的局限性,也为未来研究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笔者认为未来可以继续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内部审计外包展开研究:(1)何卫红、赵 佳(2011)通过统计2003年以来权威期刊发现:内部审计外包出现回归内置本位的发展趋势,未来内部审计与外包是相互替代亦或是两者优势互补合作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分析。(2)萨班斯法案规定,会计师事务所不能为同一客户提供内、外部审计服务,但非外部审计的事务所还是可以提供内部审计外包服务的。即2001年SEC颁布的萨班斯法案对内部审计外包的程度存在一定的影响。但是目前尚未有研究来说明这一法案对内部审计外部化的影响。是今后可以研究的一个方向。(3)内部控制审计在中国实施以后,对外包业务是否存在影响,是积极的影响还是消极的。对独立性的影响又如何,未来可以结合中国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做进一步的深入研究。(4)国外学者对于内部审计外包问题的研究采用实证与规范相结合的方法,国内研究可以借鉴。正如Widener & Selto(1999)所建议的,研究人员可进一步进行实地研究(field study),对影响内部审计的外包或内置决策的情形做出更充分的解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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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何卫红,赵佳.内部审计研究述评:2003―2009[J].审计研究,2011,(1):5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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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刘斌,石恒贵.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外包决策的影响因素研究[J].审计研究,2008,(4):66-73.

[5] 石恒贵.内部审计外包与审计独立性[J].商业研究,2011,(8):150-155.

[6] 王光远,瞿曲.内部审计外包:述评与展望[J].审计研究,2005,(2):11-19.

内部审计外包论文第7篇

【关键词】 受托责任理论; 内部审计外部化; 高校审计

中图分类号:F239.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22-0081-03

一、引言

内部审计外部化(Internal Audit Outsourcing)起源于西方国家,已经得到了很好的普及和运用。近几年,由于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及专业化协作日趋精细,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内部审计外部化这种形式,以达到促进企业管理和资源高效利用,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目前理论界对内部审计外部化的理论研究概括起来主要从三个方面切入:基于核心竞争力外包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委托理论,且研究对象都只限于企业。

高校领域实行内部审计外部化是伴随着高校近几年规模化发展、经费来源的多元化及高校内部审计现状发展起来的。高校与企业性质不同,经费来源渠道亦有差异,因此,本文主要探讨在高校推广内部审计外部化模式的可行性及由此产生的潜在风险和审计结果的运用。

二、受托责任理论和内部审计外部化的内涵

(一)受托责任理论内涵

受托责任理论是关于受托责任关系的理论,各个学科对受托责任理论有不同的定义。在会计学、审计学领域,受托责任关系是指资源占有人与资源经管人之间所形成的资源委托与资源受托经管关系。由于资源占有人将资源经营权委托给受托人后需要对其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同时资源经管人受托经管资源占有人的资源后需要向委托人证明自己有效管理和使用资源的情况,两者之间需要一个具有独立身份的第三者对其加以检查和评价。而审计恰好独立于受托责任关系双方,又具备应有的专业技能,可以对受托履行责任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监督和证明。因此,审计本质上属于受托责任问题,一切会计、审计问题都离不开受托责任。而内部审计作为审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审计关系的建立也是以受托关系理论为基础的,因此,内部审计外部化正是基于这种理论下产生和发展的,只是受托责任从内部受托转为外部受托。

(二)高校内部审计外部化内涵及表现形式

内部审计外部化是指将内部审计职能部分或全部通过契约委托组织外部的机构执行。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三种:(1)部分外包,即将部分的内部审计职能赋予第三方;(2)全部外包,指内部一般不设审计部门,将审计职能全部外包给会计师事务所或咨询机构;(3)合包,即内外成员结合审计,亦称合作内审,指内部审计工作由一个统一的项目和审计工作组来完成,成员包括内部审计师和外部审计师,但对这种结合内外审计分别承担不同的责任。经调查了解,高校审计业务外部化的形式有多种,是由高校的办学规模、组织机构设置及管理层的意识决定的。

(三)受托责任理论下高校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关系

受托责任系统的发展导致了内部审计性质的变迁,外部受托责任和内部受托责任共同影响了内部审计的产生和发展。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内部审计对象从财会领域扩展到高校教学、科研、后勤等,受托责任结构及内容发生了变化。在高校组织架构中内部审计部门是受托责任关系的受托方,承担着内部受托责任关系职责;内部审计外部化后,高校内部审计业务由内外审计人员合作完成,内部审计部门在受托责任关系中既是委托方又是受托方。因此,在高校受托关系中有两种受托关系,即外部受托关系和内部受托关系。内部受托责任关系的核心是高校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和各被审计单位之间的受托责任关系;外部受托责任关系是内部审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被审计单位之间的受托责任关系。在这些特定的受托责任关系中,内部审计承担着确保各种受托责任完整履行,从而保证整个受托责任系统有效运行的职责。

三、高校开展内部审计外部化的动因及客观必要性

近几年高校审计领域的不断扩张及“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刚性要求,使得内部审计范围越来越大、内容更加复杂、审计的技术手段更为先进。在大环境和小环境共同作用下高校内部审计外部化逐步发展起来。

(一)审计工作的需要

新时期高校内部审计从性质上发生了巨大变化,内部控制审计概念首次在实务指南中提出,并且内容涵盖整个高校经济活动,包括教学、科研、财务、资产、采购等。可见,高校日益增长的审计需求与内部审计的缓慢发展越来越不协调,必须探索出提高内部审计效率,增强内部审计效果的新方法。借助“外部资源”来履行内部审计职能,既增强了审计效果,拓展了审计领域,又节约了相关成本,提升了人员素质,从而实现双赢。

(二)审计环境的需要

高校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学术环境等构成了高校的审计环境。当前,高校屡屡爆出基建、科研、物资采购、招生、财务等领域违纪违法现象,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审计作为高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负有确保高校经济资源安全完整的职责,更肩负着确保高校审计环境符合高校法制化建设要求的责任,从而促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十二五”期间国家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加大,高等学校进入新一轮的快速发展期,民间捐赠等各种经费进入高等教育的投资也呈快速上升趋势。对这些资金的使用直接关系到高校的发展。如何将高校的资金合理、合法、高效地用好是高校面临的问题,也是审计面临的难点。内部审计外部化模式的建立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路径,从而形成良好的审计环境,为确保高校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奠定了基础。

(三)审计独立性的需要

内部审计部门在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对所属部门或机构进行审计时,虽然在组织上不受这些部门和机构领导,保持一定程度的独立性,但由于内部审计人员本身为该单位职工,个人利益与单位利益休戚相关,又与被审计单位一样同受本单位负责人领导,内部审计怎样审、审计结果如何处理、审计建议能否落实都要受本单位领导的制约,因此,独立性是有限的。如果高校把内部审计的部分业务交给会计师事务所来做,带来的好处是:外部审计独立于高校管理层和内部审计单位,与被审计单位没有内在利益矛盾和联系,可以客观公正地对受托事项进行审计,并提供更具独立性和客观性的评价结果;对于内审部门来说可以避免高校各种利益格局的束缚,可以通过事务所客观公正的报告表达他们想表达但不便充分表达的意见。

四、高校内部审计外部化的现状

(一)高校内部审计外部化现状

内部审计外部化近几年在高校得到蓬勃发展,这与高校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和内部审计有限的作用是密不可分的。基建工程审计是内部审计外部化在高校内部审计中适用性最广、效益最佳、最能得到管理层认可的、最能体现内部审计外部化价值的审计事项。高校内部审计外部化和企业有明显不同,节约审计成本是企业首先考虑的因素,而高校审计费在专项资金中都有保证,节约审计成本不是高校内部审计外部化的首要动因,根本原因是高素质的内部审计人员还比较少,不能适应日益增长的高校审计业务的需要。因此,高校是以提高审计质量,完成各项审计任务为首要目标来开展内部审计外部化的。

(二)高校内部审计外部化存在的问题

1.目标的差异性。外部审计人员的审计目标是完成契约既定的目标,在审计中往往就事论事,不会积极主动地围绕学校的目标开展审计工作,不用对最终审计结果承担责任,审计结论和建议往往宏观较多,实用性较差。内部审计人员忠于组织,以学校利益为出发点和终结点,需要对最终审计结果承担责任。这样容易造成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所关注问题的差异性,从而对审计结论产生分歧,影响审计质量。

2.配合的协调性。内部审计部门熟悉高校各方面情况,熟知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风险点,而外部审计只有通过内部审计了解高校的组织构架、部门的利益格局及审计的重点和难点。但在实际工作中,内审人员与外审人员的协调有一定困难,内部审计部门为了保证其地位,可能不愿意与外部人员合作,两者之间的权力、利益的斗争导致审计作用不能很好发挥。

3.审计结果的风险性。内部审计外部化后,由于契约的不完备性,外部审计人员一般只在约定的范围内审计,不会像内部审计人员那样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工作比较消极。另外,外部审计人员不熟悉高校实际情况,审计结果就事论事,审计结果缺乏深度和实用性,往往达不到管理层的认可,这些情况都可能造成审计结果的风险性。

五、发展高校内部审计外部化的对策

(一)加强对内部审计外部化的监管

高校内部审计外部化一般都通过招投标取得,通过合同条款进行监管和控制。从实践操作看效果欠佳。要想提高内部审计外部化的服务质量,并不能单纯依靠外部市场的约束机制来实现,要实现全方位立体式监控。

1.选择高品质的会计事务所是关键。要综合声誉、资质、注册会计师数量、实力、等级等因素全面考量事务所,防止资质低、市场份额占比小的事务所以低价位中标。

2.完善合同内容。基于受托责任原理,合同是受托责任是否得到全面履行的载体。因此,在合同中必须明确受托责任内容,它至少应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行为责任,即完成某项任务的责任;二是报告责任,即受托人按委托人利益行事,以真实报告或不真实报告应承担的责任;三是某种规范,即受托责任履行中,什么可以为,什么不可以为;四是控制责任,即对受托责任关系中,各方责任和权利的控制。

3.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内部审计部门在与学校管理层、被审计单位、事务所交流中应建立沟通机制,采取例会制、报告制等方式确保信息沟通开放和富有成效性,保证外包目标的实现,降低审计外包风险。

(二)根据高校内审业务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外包形式

高校内部审计外部化形式的选择应从审计效益和内部审计质量提升角度来考量。全部外包和部分外包各有优缺点,如果实行全外包,意味着高校不保留内审部门,全部审计业务交外部审计人员实施,这不符合《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第三条规定:“高校应设置内部审计机构,规模较大的高校(年收入5亿元以上或教职工人数在3 000人以上)应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所以高校应根据自身的特点采取部分外包模式下的不同合作形式。基建工程审计实行业务全权委托;以财务数据真实性、合法性为主的财务收支审计,如单位下属的食堂、校办产业等实行部分委托;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因涉及到高校部分核心业务,不宜外部化。不同类型的审计业务选择不同形式的外部化模式,这样可以达到审计服务和质量的最佳结合。

(三)寻找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最佳结合点

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影响,相互促进,互为因果。内部审计的已有成果为外部审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外部审计的专业素养是有效开展审计工作的重要保障。两者最终目标都是为高校教育事业发展保驾护航。因此,寻找到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结合点是高质量完成审计目标的关键。

1.保持审计目标的统一性和一致性。内部审计人员熟悉高校实际情况,了解学校管理层的需要,可以引导外部审计围绕学校目标开展审计。外部机构执行审计时需要内部审计协助,更多了解高校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审计流程及管理层关注的焦点问题,便于准确找到审计切入点,确保审计结果实用性。

2.确保审计资源共享性。高校内部审计部门作为高校内部职能部门,在贯彻执行教育部第17号令《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审计资源,在审计外部化过程中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要有合作意识,外审可以借鉴内审已有的审计结论,内审可以利用外审的专业特长,整合利用高校的内、外部资源,共同达到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的目的。

3.审计风险的防范性。由于审计目标的一致性,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一样都面临相同的审计风险(这里指狭义的审计风险,即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风险)。高校实行内部审计外部化可以更有效地防范和规避审计风险,内部审计通过与外审人员沟通交流,对外部审计人员审计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就是规避审计风险的过程,以提高审计质量。外部审计对内部审计成果利用的过程,可以确保审计结论更加富有实效性和建设性,从而规避风险。

六、结语

通过上述论述可以发现:高校实行内部审计外部化尚在初择期,各高校应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来决定。如何搞好高校内部审计外部化,使内部审计资源与外部审计资源优化配置达到最佳效果,是高校内部审计部门需要不断探索的过程。总之,高校实行内部审计外部化,不是为了取代内部审计,而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职能,使之成为服务于高校管理层,确保高校各项经费安全、廉洁、高效运转的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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