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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意见范文

时间:2022-08-22 07:32:06

序论:在您撰写保留意见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第1篇

从总体情况来看,我国注册会计师较好地扮演了“经济警察”的角色,为提高上市公司所披露信息的可靠性和决策相关性做出了很大贡献。然而,随着我国中小股东保护机制的进?步加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意识和法律责任意识还有待进步强化。

按照我国的《独立审计准则》,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结果和被审计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形成不同的审计意见,可以出具四种基本类型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即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针对近年来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情况逐渐增多的现象,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12月25日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以下简称规则),以规范该类事项的运作。规则指出,如果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因明显违反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以及有关信息披露规范,经注册会计师指出后,公司应当进行调整。如果公司拒绝调整,并因此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则当其定期报告披露后,证券交易所将立即对上市公司的股票实施停牌处理,中国证监会在股票停牌期间将依法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同时,如果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影响公司利润,并且注册会计师指出了该影响数的,公司应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扣除该影响数;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上市公司,由于难以确定其财务报告的真实性,故上市公司当年不得进行利润分配。

上市公司披露年度财务报告的目的是向报告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作为独立第三者的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鉴证,其根本目的在于提高报告信息的可靠性,增加投资者的决策相关性,以减轻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交易成本。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逐步规范,以及国家相关监管措施的进一步出台,加之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所处的特定政治、经济环境及相关政策约束较往年有了较大变化,我国上市公司的审计意见存在明显的年度特征。本文在分析1992—2000年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基础上,探讨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所传递的信息含量。

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统计分析

本文以沪、深两交易所1993—2000年间上市公司为样本,对注册会计师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按类型进行了统计,我们发现如下特征:

1.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在全部样本中所占的比重在逐年增加,在1999年达到最高峰。

2.1992、1993和1994年度报告中,非标准无保留意见较少,分别为2家、4家和6家,且集中于深市。这可能是因为深圳特区毗邻香港,该地区注册会计师与国际交流较多,审计工作比较接近国际惯例。

3.1995年,意见数明显增加。这是因为1995年12月我国公布了第一批《独立审计准则》,并于1996年1月1日开始实行。注册会计师在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时有章可循,同时《独立审计准则》的公布规范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提高了审计工作的质量。

4.1997年报中,首次出现了否定意见(渝钛白A)和拒绝表示意见(宝石A)的审计报告各一份。这是因为1997年我国公布了第一个具体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会计处理和程序作了具体规定,审计依据更加充分;1997年1月公布施行了第二批《独立审计准则》,同年末财政部提出了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的要求,使审计独立性更强,审计行为更加规范。

5.1998年报中,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比重继续增加。这是因为1998年1月1日我国施行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替代了原来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与后者相比,《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更接近国际会计惯例;同年我国先后公布了《现金流量表》等七个具体准则,我国会计制度在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上又迈出了一大步;同时1998年末,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均已实现了脱钩改制,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审计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不断增强。

6.1999年年报中,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比重仍在提高。这是因为1999年7月我国公布施行了第三批《独立审计准则》。至此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体系已基本形成,注册会计师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大大提高。

7.2000年度财务报告中,非标准保留意见的比重比1999年度有所下降。

被出具否定和拒绝

表示意见的公司特征

自1997年报开始,我国证券市场出现了否定意见和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1997—2000年年报共有28家上市公司、49次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否定和拒绝表示的审计意见。

是什么促使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否定或拒绝表示的审计意见?这些上市公司有何特征?对

此笔者进行了分析: 1.盈利能力差。在这28家公司中,2000年度每股收益(以下简称EPS)大于0的只有7家公司,其余的公司的年报中均显示其EPS为亏损,且有18家公司为巨亏(EPS<-0.30),其中PT农垦商社已连续6年亏损,2000年度的EPS为-1.06元;而ST粤金曼2000年度EPS更达-3.428元,从而成为2000年报中令人关注的焦点之一,更成为继PT水仙之后第二家被终止上市的公司。

2.资产质量差。在这28家公司中,每股净资产低于面值的有20家,其中15家为负值,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如公司的每股净资产低于面值,则需对公司实行ST处理,以提示风险。

3.经营风险大。除金帝建设(1998)因为审计范围受限制而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外,在其余的29份审计报告中,均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假设提出了质疑。如PT农商社1999年审计报告中,注册会计师认为“公司连续4年亏损,已资不抵债,并存在大量的逾期借款和大股东及关联单位应收款项无法偿还等现象,无法确认其

依据持续经营原则而编制的会计报表的合理性”;注册会计师认为ST郑百文(2000)、ST深中浩(2000)等公司的持续经营假设存在重大不确定性;ST商业网点(2000)等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已受到极大影响。

4.财务风险大。分析这28家公司,发现这些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都较高,平均资产负债率为127.61%。其中资产负债率高于100%的有15家,9家已严重资不抵债, 而ST琼华侨、ST粤金曼、ST郑百文和ST九州的资产负债率更分别高达289.37%、262.31%、235.75%和216.31%。如此沉重的债务负担,加上企业本身资产状况不佳,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使许多企业面临破产的威胁。

5,市场风险大。在这28家公司,有14家为ST公司,5家为PT公司。ST、PT制度是对那些连续亏损、财务状况异常的公司所实行的处理,目的是通过限制交易时间和股价波动幅度,向投资者提示风险,防止过度投机行为。实行这两个制度虽有利于释放市场风险,但与总体样本相比,其市场风险仍较大。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些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和拒绝意见的公司,基本上都属于业绩差、资产质量差且高风险的公司。

被出具说明段和保留意见公司的特征

1997、1998、1999、2000年年报中分别有92家、137家、175家和154家公司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带说明段的无保留和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那么这些公司具有什么特征呢?笔者对它们的净资产收益率(以下简秆ROE)分布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1999年报有4家公司因净资产为负值而无法计算ROE)。

ROE作为衡量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近年来一直被监管部门用做控制参数以决定一家公司是否具有配股资格。1996年1月4日证监会公布《关于1996年上市公司配股工作的通知》,规定上市公司要配股最近3年内ROE每年均须在10%以上,从而保证ROE10%成了影响上市公司行为的重要因素,出现了所谓的“10%现象”。

我们统计发现,在1997年年报中,有26家公司的ROE分布在10—11%区间内(占92家的28.26%),而ROE在9~10%区间的公司仅2家。在1998年度的ROE分布中,ROE在10、11%的上市公司仍较多(占133家的53%),但与1997年相比,这种现象有所改观,而分布在6~10%区间的上市公司数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这是因为1999年3月25日证监会公布了《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上市公司的配股条件为“上市超过3个完整会计年度,最近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ROE平均在10%以上;上述指标计算期间内任何一年的ROE不得低于6%”,从而对1999年3月25日后公布的1998年报产生了影响。而对于该日前公布的1998年报,其仍受1996年公布的《通知》的影响。

在1999年度的ROE分布中,6—7%区间的上市公司数(占161家的11.80%)开始多于10~11%区间,出现了所谓的“保六现象”。但由于3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在10%以上的压力仍然存在,所以ROE在7、10%区间的上市公司数仍相对较多。

在2000年度的ROE分布中,6~7%区间的上市公司数高达25家,而10~11%区间的上市公司仅为12家,“6%现象”十分明显。另外,在以上的ROE分布图中,1997、1998年度ROE在0~10%区间的上市公司分别为32家、6l家,1999年度ROE在0~6%区间的上市公司为38家,2000年度ROE在0~6%区间的上市公司郁6家,但ROE0~1%区间的上市公司1997、1998、1999年、2000年却分别有11家、24家、15家、16家,也即各年度ROE在0~1%区间的上市公司较多。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上市规则》规定对连续两年、三年亏损的上市公司要分别予以ST、PT处理,从而保证ROE>0也成了影响上市公司行为的另一重要因素。为了实现“保配”、“保牌”的目的,上市公司利用各种手段进行利润操纵,而这些却违背了《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注册会计师对此提出了异议,要求被审计单位调整其会计报表。但是,如果根据审计意见进行调整,这些公司将因此丧失配股资格或上市资格,在权衡了得失后,企业宁愿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于是就造成了ROE在0~1%区间和9~10%区间密集分布的异常情况。

解释性说明段的运用分析

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带解释性说明段审计报告日渐增多。从表1可以看出,“无保留意见+说明段”的审计报告,1992年度有2家,所占比例为3.77%;到了2000年度,则有99家,所占比例为9.1%。而“保留意见牛说明段”的审计报告,1992年度没有;2000年度有34家,所占比例为3.13%。

“无保留+说明段”与“保留意见”存在着重大的质的区别。前者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符合审计准则的要求,审计结果令人满意,财务报表的表达也是公允的、合法的,所采用的会计原则和方法也是前后一贯的,但认为还有必要披露更多的信息以引起报表使用者特别注意的情形下提出的。而后者则是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出具的:(1)个别重要财务会计事项的处理或个别重要会计报表项目的编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而被审单位又拒绝进行调整。(2)审计范围受局部限制,无法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取得应有的审计证据。(3)个别会计处理的方法不符合一贯性原则

非标准保留意见保留

或说明事项的归类 通过对1992—2000年度非标准保留意见的分析,我们可以将保留或说明事项归纳如下:

1.会计政策变更

要确定一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应取决于该项变更是否符合一被公认会计原则。如符合,则审计人员可对财务报表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暗示他赞同该项变更。但他不能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而应在无保意见后附注一说明段以表明该项变更应引起财务报表信息使用者的注意。若该项变更不符合一般公认会计原则,那么审计人员应根据变更的重要性程度来确定应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2.审计范围受限制

当审计人员未能收集到足够的证据以确定财务报表是否根据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即表明审计范围受到了限制。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客户造成的,如由于种种原因,客户不允许审计人员盘点存货或对国外子公司进行实地审计;另一类是由于客户或审计人员均无法控制的情况造成的,如审计约定书在资产负债表后较长一时间才签定,从而使存货的盘点、应收账款的函证等重要审计程序均无法实沲。

在审计范围受限制时,审计人员若能采用其他替代程序来证明被审查的信息是允当表达的,则仍可发表无保留报告。若不能执行替代手续,或即使执行替代手续也达不到预

期审计目标,则应根据其受限制程度的重要性程度发表相应的审计意见。一般而言,对于客户主

观原因而造成的限制,审计人员应注意客户试图隐瞒舞弊信息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国际惯例一般支持注册会计师出具拒绝表示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如为审计人员和客户均无法控制情况造成的限制,则应根据其重要性程度作出相应判断。 3.或有损失

一般而言,或有事项既可能带来或有收益(如客户向侵犯自己专利权的单位或个人索赔),也有可能带来或有损失。但对审计人员而言,或有收益并不重要,这是因为按一般公认会计原则的规定,或有收益只有在实际发生时才加以记录。导致或有损失的事项有未决诉讼、税务纠纷、债务担保和产品质量担保等。

4.期后事项的影响

所谓期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审计报告日(即外勤工作结束日)发生的,以及审计报告日至审计报表公布日(即被审计单位对外披露已审会计报表的日期)之间发生的对会计报表产生影响的事项。其重点在于资产负债日至审计报告日之间发生的期后事项。

根据独立审计准则,期后事项一般分为两类: 第一类期后事项是指那些在资产负债表日就已经存在,并且对编制财务报表过程中有关估计提供补充证据的情况。对于这一类期后事项,审计人员应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会计报表,若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则应作为未调整事项处理。第二类期后事项,是指那些在资产负债表日并不存在,而是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出现的情况。这些事项虽不影响会计报表金额,但可能会影响对会计报表的正确理解,因而应提请被审计单位披露。

对于第一类期后事项,若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则审计人员可根据该未调整事项的重大性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对于第二类期后事项,若被审计单位已经披露且不太重要,那么审计人员可发表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报告。若该事项甚为重要,即使被审计单位已经披露,审计人员也应在审计报告中加以说明,发表无保留加说明段的审计报告。

5.未调整事项

未调整事项是那些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处理方法与注册会计师的看法不一致,又不愿进行调整,而且这种不一致所产生的差异能够准确地计量的事项。未调整事项通常是由于客户未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制度所造成的。

6.涉及其他审计人员工作的报告

由于上市公司一般都有大量分布很广的子公司、孙公司、联营公司、分支机构或附属公司等,所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主审会计师事务所,在对成本和收益的考虑下,常会依靠其他会计师事务所代为完成部分审计工作。在这种情况下,主审会计师事务所一般有三种选择:

第一,在审计中不提,发表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这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其一,由其他审计人员审查的部分在整个财务报表中并不重要;其二,其他审计人员声誉较好,如该事务所也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事务所,或其审计工作系在主审人员的严密监督下完成。其三,主审人员已对其他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彻底的复查。第二,在报告中披露,并发表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这种报告通常称为共同意见或共同报告,在对其他审计人员的工作无法复查,或由其他事务所代为审核的部分在整个报表中较为重要时,采用这种类型的报告较为合适。第三,保留意见。如果主审计人员不愿意为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承担责任,他就可以根据问题的重要程度,发表保留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另一可行办法是由主审计人员扩大审计范围,审计原本由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查的内容)。如其他事务所对他们所审查的部分持保留意见的话,主审人员也可以决定是否在总报告中持保留意见。

7.未充分披露:财务报表或附注不完整

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状况变动表三张主要报表,以及其他附表及附注说明。如财务报表及附注未按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充分披露,那么这些报表也称为“未能公允地表达”。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应发表保留意见或反对意见的审计报告。如公司的财务报表只表达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而略去了相应的财务状况变动表(或现金流量表),那么审计人员通常也会因为这一省略的报表发表保留意见。

8.对以前年度的期初余额表示保留

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审慎,充分考虑期初余额对所审财务报表的影响。如期初余额对本期会计报表可能存在重大影响,但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或是注册会计师已查明期初余额存在严重影响本期会计报表的错报或漏报,提请被审计单位进行调整或披露,但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本期会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9.重大事项或不确定事项说明

有的时候,审计人员可能希望在无保留审计报告别强调已得到适当说明和充分披露的某一事项,以在发表无保留意见的同时引起报表信息使用者的关注。这些重大事项通常包括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的披露,期后事项以及影响财务报表可比性的会计事项等。

不确定事项则是指某个财务报表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之前,无法合理估计。不确定事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准则所规定的或有事项。不确定事项可能与未知的诉讼结果、征税机关对客户、纳税申报单的审计、营运资本的严重短缺或不能遵守借款合同条文等事项相关。根据我们的研究,重大事项的披露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第一,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的披露;第二,说明重大诉讼的执行结果;第三,重点说明利润构成情况,以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年利润中的非常项目;第四,重点说明亏损形成原因,或影响主营业务利润之重大不利因素;第五,说明违反《公司法》的情况;第六,说明去年保留事项已消除;第七,其他事项说明。

第2篇

从总体情况来看,我国注册会计师较好地扮演了“经济警察”的角色,为提高上市公司所披露信息的可靠性和决策相关性做出了很大贡献。然而,随着我国中小股东保护机制的进&#0;步加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意识和法律责任意识还有待进步强化。

按照我国的《独立审计准则》,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结果和被审计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形成不同的审计意见,可以出具四种基本类型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即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针对近年来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情况逐渐增多的现象,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12月25日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0;&#0;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以下简称规则),以规范该类事项的运作。规则指出,如果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因明显违反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以及有关信息披露规范,经注册会计师指出后,公司应当进行调整。如果公司拒绝调整,并因此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则当其定期报告披露后,证券交易所将立即对上市公司的股票实施停牌处理,中国证监会在股票停牌期间将依法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同时,如果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影响公司利润,并且注册会计师指出了该影响数的,公司应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扣除该影响数;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上市公司,由于难以确定其财务报告的真实性,故上市公司当年不得进行利润分配。

上市公司披露年度财务报告的目的是向报告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作为独立第三者的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鉴证,其根本目的在于提高报告信息的可靠性,增加投资者的决策相关性,以减轻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交易成本。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逐步规范,以及国家相关监管措施的进一步出台,加之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所处的特定政治、经济环境及相关政策约束较往年有了较大变化,我国上市公司的审计意见存在明显的年度特征。本文在分析1992—2000年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基础上,探讨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所传递的信息含量。

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统计分析

本文以沪、深两交易所1993—2000年间上市公司为样本,对注册会计师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按类型进行了统计,我们发现如下特征:

1.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在全部样本中所占的比重在逐年增加,在1999年达到最高峰。

2.1992、1993和1994年度报告中,非标准无保留意见较少,分别为2家、4家和6家,且集中于深市。这可能是因为深圳特区毗邻香港,该地区注册会计师与国际交流较多,审计工作比较接近国际惯例。

3.1995年,意见数明显增加。这是因为1995年12月我国公布了第一批《独立审计准则》,并于1996年1月1日开始实行。注册会计师在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时有章可循,同时《独立审计准则》的公布规范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提高了审计工作的质量。

4.1997年报中,首次出现了否定意见(渝钛白A)和拒绝表示意见(宝石A)的审计报告各一份。这是因为1997年我国公布了第一个具体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会计处理和程序作了具体规定,审计依据更加充分;1997年1月公布施行了第二批《独立审计准则》,同年末财政部提出了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的要求,使审计独立性更强,审计行为更加规范。

5.1998年报中,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比重继续增加。这是因为1998年1月1日我国施行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替代了原来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与后者相比,《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更接近国际会计惯例;同年我国先后公布了《现金流量表》等七个具体准则,我国会计制度在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上又迈出了一大步;同时1998年末,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均已实现了脱钩改制,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审计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不断增强。

6.1999年年报中,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比重仍在提高。这是因为1999年7月我国公布施行了第三批《独立审计准则》。至此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体系已基本形成,注册会计师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大大提高。

7.2000年度财务报告中,非标准保留意见的比重比1999年度有所下降。

被出具否定和拒绝

表示意见的公司特征

自1997年报开始,我国证券市场出现了否定意见和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1997—2000年年报共有28家上市公司、49次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否定和拒绝表示的审计意见。

是什么促使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否定或拒绝表示的审计意见?这些上市公司有何特征?对此笔者进行了分析:

1.盈利能力差。在这28家公司中,2000年度每股收益(以下简称EPS)大于0的只有7家公司,其余的公司的年报中均显示其EPS为亏损,且有18家公司为巨亏(EPS<-0.30),其中PT农垦商社已连续6年亏损,2000年度的EPS为-1.06元;而ST粤金曼2000年度EPS更达-3.428元,从而成为2000年报中令人关注的焦点之一,更成为继PT水仙之后第二家被终止上市的公司。

2.资产质量差。在这28家公司中,每股净资产低于面值的有20家,其中15家为负值,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如公司的每股净资产低于面值,则需对公司实行ST处理,以提示风险。

3.经营风险大。除金帝建设(1998)因为审计范围受限制而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外,在其余的29份审计报告中,均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假设提出了质疑。如PT农商社1999年审计报告中,注册会计师认为“公司连续4年亏损,已资不抵债,并存在大量的逾期借款和大股东及关联单位应收款项无法偿还等现象,无法确认其依据持续经营原则而编制的会计报表的合理性”;注册会计师认为ST郑百文(2000)、ST深中浩(2000)等公司的持续经营假设存在重大不确定性;ST商业网点(2000)等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已受到极大影响。

4.财务风险大。分析这28家公司,发现这些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都较高,平均资产负债率为127.61%。其中资产负债率高于100%的有15家,9家已严重资不抵债,而ST琼华侨、ST粤金曼、ST郑百文和ST九州的资产负债率更分别高达289.37%、262.31%、235.75%和216.31%。如此沉重的债务负担,加上企业本身资产状况不佳,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使许多企业面临破产的威胁。

5,市场风险大。在这28家公司,有14家为ST公司,5家为PT公司。ST、PT制度是对那些连续亏损、财务状况异常的公司所实行的处理,目的是通过限制交易时间和股价波动幅度,向投资者提示风险,防止过度投机行为。实行这两个制度虽有利于释放市场风险,但与总体样本相比,其市场风险仍较大。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些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和拒绝意见的公司,基本上都属于业绩差、资产质量差且高风险的公司。

被出具说明段和保留意见公司的特征

1997、1998、1999、2000年年报中分别有92家、137家、175家和154家公司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带说明段的无保留和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那么这些公司具有什么特征呢?笔者对它们的净资产收益率(以下简秆ROE)分布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1999年报有4家公司因净资产为负值而无法计算ROE)。

ROE作为衡量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近年来一直被监管部门用做控制参数以决定一家公司是否具有配股资格。1996年1月4日证监会公布《关于1996年上市公司配股工作的通知》,规定上市公司要配股最近3年内ROE每年均须在10%以上,从而保证ROE10%成了影响上市公司行为的重要因素,出现了所谓的“10%现象”。

我们统计发现,在1997年年报中,有26家公司的ROE分布在10—11%区间内(占92家的28.26%),而ROE在9~10%区间的公司仅2家。在1998年度的ROE分布中,ROE在10、11%的上市公司仍较多(占133家的53%),但与1997年相比,这种现象有所改观,而分布在6~10%区间的上市公司数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这是因为1999年3月25日证监会公布了《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上市公司的配股条件为“上市超过3个完整会计年度,最近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ROE平均在10%以上;上述指标计算期间内任何一年的ROE不得低于6%”,从而对1999年3月25日后公布的1998年报产生了影响。而对于该日前公布的1998年报,其仍受1996年公布的《通知》的影响。

在1999年度的ROE分布中,6—7%区间的上市公司数(占161家的11.80%)开始多于10~11%区间,出现了所谓的“保六现象”。但由于3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在10%以上的压力仍然存在,所以ROE在7、10%区间的上市公司数仍相对较多。

在2000年度的ROE分布中,6~7%区间的上市公司数高达25家,而10~11%区间的上市公司仅为12家,“6%现象”十分明显。另外,在以上的ROE分布图中,1997、1998年度ROE在0~10%区间的上市公司分别为32家、6l家,1999年度ROE在0~6%区间的上市公司为38家,2000年度ROE在0~6%区间的上市公司郁6家,但ROE0~1%区间的上市公司1997、1998、1999年、2000年却分别有11家、24家、15家、16家,也即各年度ROE在0~1%区间的上市公司较多。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上市规则》规定对连续两年、三年亏损的上市公司要分别予以ST、PT处理,从而保证ROE>0也成了影响上市公司行为的另一重要因素。为了实现“保配”、“保牌”的目的,上市公司利用各种手段进行利润操纵,而这些却违背了《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注册会计师对此提出了异议,要求被审计单位调整其会计报表。但是,如果根据审计意见进行调整,这些公司将因此丧失配股资格或上市资格,在权衡了得失后,企业宁愿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于是就造成了ROE在0~1%区间和9~10%区间密集分布的异常情况。

解释性说明段的运用分析

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带解释性说明段审计报告日渐增多。从表1可以看出,“无保留意见+说明段”的审计报告,1992年度有2家,所占比例为3.77%;到了2000年度,则有99家,所占比例为9.1%。而“保留意见牛说明段”的审计报告,1992年度没有;2000年度有34家,所占比例为3.13%。

“无保留+说明段”与“保留意见”存在着重大的质的区别。前者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符合审计准则的要求,审计结果令人满意,财务报表的表达也是公允的、合法的,所采用的会计原则和方法也是前后一贯的,但认为还有必要披露更多的信息以引起报表使用者特别注意的情形下提出的。而后者则是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出具的:(1)个别重要财务会计事项的处理或个别重要会计报表项目的编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而被审单位又拒绝进行调整。(2)审计范围受局部限制,无法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取得应有的审计证据。(3)个别会计处理的方法不符合一贯性原则

非标准保留意见保留

或说明事项的归类通过对1992—2000年度非标准保留意见的分析,我们可以将保留或说明事项归纳如下:

1.会计政策变更

要确定一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应取决于该项变更是否符合一被公认会计原则。如符合,则审计人员可对财务报表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暗示他赞同该项变更。但他不能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而应在无保意见后附注一说明段以表明该项变更应引起财务报表信息使用者的注意。若该项变更不符合一般公认会计原则,那么审计人员应根据变更的重要性程度来确定应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2.审计范围受限制

当审计人员未能收集到足够的证据以确定财务报表是否根据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即表明审计范围受到了限制。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客户造成的,如由于种种原因,客户不允许审计人员盘点存货或对国外子公司进行实地审计;另一类是由于客户或审计人员均无法控制的情况造成的,如审计约定书在资产负债表后较长一时间才签定,从而使存货的盘点、应收账款的函证等重要审计程序均无法实沲。

在审计范围受限制时,审计人员若能采用其他替代程序来证明被审查的信息是允当表达的,则仍可发表无保留报告。若不能执行替代手续,或即使执行替代手续也达不到预期审计目标,则应根据其受限制程度的重要性程度发表相应的审计意见。一般而言,对于客户主观原因而造成的限制,审计人员应注意客户试图隐瞒舞弊信息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国际惯例一般支持注册会计师出具拒绝表示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如为审计人员和客户均无法控制情况造成的限制,则应根据其重要性程度作出相应判断。

3.或有损失

一般而言,或有事项既可能带来或有收益(如客户向侵犯自己专利权的单位或个人索赔),也有可能带来或有损失。但对审计人员而言,或有收益并不重要,这是因为按一般公认会计原则的规定,或有收益只有在实际发生时才加以记录。导致或有损失的事项有未决诉讼、税务纠纷、债务担保和产品质量担保等。

4.期后事项的影响

所谓期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审计报告日(即外勤工作结束日)发生的,以及审计报告日至审计报表公布日(即被审计单位对外披露已审会计报表的日期)之间发生的对会计报表产生影响的事项。其重点在于资产负债日至审计报告日之间发生的期后事项。

根据独立审计准则,期后事项一般分为两类:第一类期后事项是指那些在资产负债表日就已经存在,并且对编制财务报表过程中有关估计提供补充证据的情况。对于这一类期后事项,审计人员应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会计报表,若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则应作为未调整事项处理。第二类期后事项,是指那些在资产负债表日并不存在,而是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出现的情况。这些事项虽不影响会计报表金额,但可能会影响对会计报表的正确理解,因而应提请被审计单位披露。

对于第一类期后事项,若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则审计人员可根据该未调整事项的重大性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对于第二类期后事项,若被审计单位已经披露且不太重要,那么审计人员可发表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报告。若该事项甚为重要,即使被审计单位已经披露,审计人员也应在审计报告中加以说明,发表无保留加说明段的审计报告。

5.未调整事项

未调整事项是那些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处理方法与注册会计师的看法不一致,又不愿进行调整,而且这种不一致所产生的差异能够准确地计量的事项。未调整事项通常是由于客户未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制度所造成的。

6.涉及其他审计人员工作的报告

由于上市公司一般都有大量分布很广的子公司、孙公司、联营公司、分支机构或附属公司等,所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主审会计师事务所,在对成本和收益的考虑下,常会依靠其他会计师事务所代为完成部分审计工作。在这种情况下,主审会计师事务所一般有三种选择:

第一,在审计中不提,发表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这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其一,由其他审计人员审查的部分在整个财务报表中并不重要;其二,其他审计人员声誉较好,如该事务所也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事务所,或其审计工作系在主审人员的严密监督下完成。其三,主审人员已对其他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彻底的复查。第二,在报告中披露,并发表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这种报告通常称为共同意见或共同报告,在对其他审计人员的工作无法复查,或由其他事务所代为审核的部分在整个报表中较为重要时,采用这种类型的报告较为合适。第三,保留意见。如果主审计人员不愿意为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承担责任,他就可以根据问题的重要程度,发表保留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另一可行办法是由主审计人员扩大审计范围,审计原本由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查的内容)。如其他事务所对他们所审查的部分持保留意见的话,主审人员也可以决定是否在总报告中持保留意见。版权所有

7.未充分披露:财务报表或附注不完整

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状况变动表三张主要报表,以及其他附表及附注说明。如财务报表及附注未按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充分披露,那么这些报表也称为“未能公允地表达”。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应发表保留意见或反对意见的审计报告。如公司的财务报表只表达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而略去了相应的财务状况变动表(或现金流量表),那么审计人员通常也会因为这一省略的报表发表保留意见。

8.对以前年度的期初余额表示保留

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审慎,充分考虑期初余额对所审财务报表的影响。如期初余额对本期会计报表可能存在重大影响,但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或是注册会计师已查明期初余额存在严重影响本期会计报表的错报或漏报,提请被审计单位进行调整或披露,但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本期会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9.重大事项或不确定事项说明

有的时候,审计人员可能希望在无保留审计报告别强调已得到适当说明和充分披露的某一事项,以在发表无保留意见的同时引起报表信息使用者的关注。这些重大事项通常包括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的披露,期后事项以及影响财务报表可比性的会计事项等。

不确定事项则是指某个财务报表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之前,无法合理估计。不确定事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准则所规定的或有事项。不确定事项可能与未知的诉讼结果、征税机关对客户、纳税申报单的审计、营运资本的严重短缺或不能遵守借款合同条文等事项相关。根据我们的研究,重大事项的披露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第一,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的披露;第二,说明重大诉讼的执行结果;第三,重点说明利润构成情况,以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年利润中的非常项目;第四,重点说明亏损形成原因,或影响主营业务利润之重大不利因素;第五,说明违反《公司法》的情况;第六,说明去年保留事项已消除;第七,其他事项说明。

第3篇

【关键词】 审计报告; 意见类型; 上市公司

我国审计报告的基本意见类型有五种,分别是标准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其中后四种又称为非标准无保留意见。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往往说明被审计单位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或财务风险,对外披露的财务报表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或者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因此,本文拟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的分布、发展趋势、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原因等方面对我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意见类型进行分析,以期为报表使用者提供相关建议。

一、我国上市公司2007—2011年审计意见类型的分布

从表1可以看出,自2007年以来,年报审计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所占比重略有增加,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所占比重略有减小。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中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所占比重最大,而没有任何一家上市公司被出具否定意见。在2011年的年报审计中,国富浩华对*ST偏转所出具了“带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新类型审计意见。该事项是咸阳偏转公司和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已签订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协议,重组工作基本实施完成,但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有部分置出资产的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之中。

二、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原因与特征分析

(一)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原因分析

通过查阅和整理2007年至2011年我国上市公司年报的内容、巨灵财经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年报审计情况快报,本文将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分为六类:(1)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证监会稽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3)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4)审计范围受限;(5)相关资产权属及交易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6)其他事项。其他事项包括因合同的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还款金额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项目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合约终止后的责任及赔偿事项存在争议、董事会换届尚未完成等。按照这一标准对5个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出现频次的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表2中“频率”是按照非标准审计报告中所提及事项的频次占当年全部非标准审计报告份数的比例。

根据表2的统计结果可看出,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六类相关事项中,“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出现的频率最高(至少有59%),2009年下降后,2010年开始逐年回升。各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影响事项80%以上都是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导致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具体情况有涉及多项诉讼陷入财务困境、连年巨额亏损、资不抵债、营运资金为负、连年现金流量金额为负、存在大量预期债务等等。以2011年的年报审计为例,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中有74家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疑虑,例如ST天龙因资不抵债、ST阿继因连续3年巨额亏损、罗平锌电因现金流量净额连续2年为负、ST金泰因营运资金为负且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等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有4家上市公司因证监会稽查结果的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例如汉王科技、*ST华科、国恒铁路、ST博元等;有1家上市公司因还款金额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即特力A;有1家上市公司因合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即中国中冶;有7家上市公司因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例如ST科龙、康芝药业、宁波富邦、山西三维等;有1家上市公司因认购款是否能确认收入存在不确定性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即银润投资;有1家上市公司因董事会换届尚未完成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即美达股份;有1家上市公司因项目进度不确定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即世纪星源;有1家上市公司因合约终止后的责任及赔偿事项存在争议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即深南电A。“审计范围受限”出现的频次以及比例仅次于“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事项,但是总体呈现下降的趋势。例如2011年的深国商和*ST广夏因为审计范围受限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ST中华A、*ST石岘因为审计范围受限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等。“证监会稽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相关资产权属及交易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其他”四项所占比重相对较小。

(二)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特征分析

从表3可看出,被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66%以上都是ST、*ST、S*ST和SST四种类型的上市公司。这四种类型的上市公司往往说明该公司存在以下情况:连续2年及以上的巨额亏损、无力支付到期债务、涉及诉讼案导致的或有事项、大宗应收款项的变现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等。从理论上来说,这些情况往往会给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很可能被发表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而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和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关,只要公司的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放映了该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注册会计师就应当发表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可是笔者发现,除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外,被发表保留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的上市公司50%以上也都属于这四种类型的公司。

三、非标准审计意见类型的形成分析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ST、*ST、S*ST和SST四种类型的公司由于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差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概率更大,并且主要出具的意见类型是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其核心就是持续经营能力问题。但较为严重的其他三种非标准无保留意见较少,尤其是否定意见为零。在现实制度环境中,审计人员被期望作为信息风险减少者和保险人的双重身份出现。一方面,审计人员被雇佣来对财务报表的公允表达进行确认和评价,以减少财务报表隐含的错误以及委托信息不对称。另一方面,通过审计费用的支付,委托人和人可能将风险转嫁给审计人员,从而实现风险分担。由此可见,现在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风险很大。另外,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着生存问题,同行之间竞争大,造成某些会计师事务所发现被审计单位年报存在利润操纵行为时,选择的是与企业“合谋”进行利润操纵,随意改变审计意见的性质,或将本应发表审计意见的事项仅仅作为强调事项加以说明,以此达到既不得罪客户、又不承担法律责任的目的。而审计准则对于重要性水平规定的模糊性给会计师出具不恰当审计意见带来了可乘之机。以绿大地为例,在2010年的年报审计中,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因为绿大地公司不能提供经建设方和监理方确认的完工进度和完整的工程合同预计总成本,且工程部所提供的已完工工程实际成本与财务部的相关记录不一致,为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可绿大地公司实际情况却是虚增了资产和收入,虚造了巨额现金流。绿大地2008年、2009年和2010年连续三年都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很明显存在着购买审计意见的动机,而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仍然接受其委托进行年报审计,并且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而非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

四、建议

(一)规范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规定

前面已经提到,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一个至关原因就是错误地判断和不恰当地运用了审计重要性水平。《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中对审计重要性规定并不明确,缺乏对重要性确定的标准、过程及结果的充分说明,需要注册会计师结合被审计单位的具体环境、注册会计师的经验和承受风险的能力,运用职业判断来确定。由于重要性的确定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和灵活性,对于同样的公司不同的注册会计师可能确定不同的报表层次重要性水平、交易或账户层次的重要性水平,这也为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合谋”进行利润操纵提供了可乘之机,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缺乏应有的信息含量。因此,建议重要性水平的规定和审计报告的内容进一步改进,使不同类型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包含决策有用的实质性内容。

(二)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制度

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敢冒险满足客户的要求或屈从于客户压力,随意改变审计意见的性质,也说明相关部门的监管体制不完善。笔者认为一是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建立定期和不定期核查制度、同业互查制度,不给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任何与客户“合谋”的机会。二是建立发表客观公正审计意见的奖惩制度。若是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发现客户存在重大错报或舞弊行为时坚持原则发表了正确的审计意见,相关部门应该给予该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一定的奖励和表彰,并帮助该事务所追回客户因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而故意拖欠的审计费用。

【参考文献】

[1] 程腊梅.非标准审计意见特征分析[J].会计之友,2011(25):96-97.

第4篇

从总体情况来看,我国注册会计师较好地扮演了“经济警察”的角色,为提高上市公司所披露信息的可靠性和决策相关性做出了很大贡献。然而,随着我国中小股东保护机制的进�步加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意识和法律责任意识还有待进步强化。

按照我国的《独立审计准则》,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结果和被审计单位对有关的处理情况,形成不同的审计意见,可以出具四种基本类型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即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针对近年来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情况逐渐增多的现象,证监会于2001年12月25日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以下简称规则),以规范该类事项的运作。规则指出,如果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因明显违反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以及有关信息披露规范,经注册会计师指出后,公司应当进行调整。如果公司拒绝调整,并因此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则当其定期报告披露后,证券交易所将立即对上市公司的股票实施停牌处理,中国证监会在股票停牌期间将依法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同时,如果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公司利润,并且注册会计师指出了该影响数的,公司应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扣除该影响数;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上市公司,由于难以确定其财务报告的真实性,故上市公司当年不得进行利润分配。

上市公司披露年度财务报告的目的是向报告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作为独立第三者的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鉴证,其根本目的在于提高报告信息的可靠性,增加投资者的决策相关性,以减轻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交易成本。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逐步规范,以及国家相关监管措施的进一步出台,加之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所处的特定、经济环境及相关政策约束较往年有了较大变化,我国上市公司的审计意见存在明显的年度特征。本文在分析1992—2000年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基础上,探讨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所传递的信息含量。

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统计分析

本文以沪、深两交易所1993—2000年间上市公司为样本,对注册会计师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按类型进行了统计,我们发现如下特征:

1.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在全部样本中所占的比重在逐年增加,在1999年达到最高峰。

2.1992、1993和1994年度报告中,非标准无保留意见较少,分别为2家、4家和6家,且集中于深市。这可能是因为深圳特区毗邻香港,该地区注册会计师与国际交流较多,审计工作比较接近国际惯例。

3.1995年,意见数明显增加。这是因为1995年12月我国公布了第一批《独立审计准则》,并于1996年1月1日开始实行。注册会计师在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时有章可循,同时《独立审计准则》的公布规范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提高了审计工作的质量。

4.1997年报中,首次出现了否定意见(渝钛白A)和拒绝表示意见(宝石A)的审计报告各一份。这是因为1997年我国公布了第一个具体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会计处理和程序作了具体规定,审计依据更加充分;1997年1月公布施行了第二批《独立审计准则》,同年末财政部提出了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的要求,使审计独立性更强,审计行为更加规范。

5.1998年报中,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比重继续增加。这是因为1998年1月1日我国施行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替代了原来的《股份制试点会计制度》,与后者相比,《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更接近国际会计惯例;同年我国先后公布了《现金流量表》等七个具体准则,我国会计制度在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上又迈出了一大步;同时1998年末,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均已实现了脱钩改制,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审计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不断增强。

6.1999年年报中,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比重仍在提高。这是因为1999年7月我国公布施行了第三批《独立审计准则》。至此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体系已基本形成,注册会计师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大大提高。

7.2000年度财务报告中,非标准保留意见的比重比1999年度有所下降。

被出具否定和拒绝

表示意见的公司特征

自1997年报开始,我国证券市场出现了否定意见和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1997—2000年年报共有28家上市公司、49次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否定和拒绝表示的审计意见。

是什么促使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否定或拒绝表示的审计意见?这些上市公司有何特征?对此笔者进行了分析:

1.盈利能力差。在这28家公司中,2000年度每股收益(以下简称EPS)大于0的只有7家公司,其余的公司的年报中均显示其EPS为亏损,且有18家公司为巨亏(EPS

2.资产质量差。在这28家公司中,每股净资产低于面值的有20家,其中15家为负值,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如公司的每股净资产低于面值,则需对公司实行ST处理,以提示风险。

3.经营风险大。除金帝建设(1998)因为审计范围受限制而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外,在其余的29份审计报告中,均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假设提出了质疑。如PT农商社1999年审计报告中,注册会计师认为“公司连续4年亏损,已资不抵债,并存在大量的逾期借款和大股东及关联单位应收款项无法偿还等现象,无法确认其依据持续经营原则而编制的会计报表的合理性”;注册会计师认为ST郑百文(2000)、ST深中浩(2000)等公司的持续经营假设存在重大不确定性;ST商业网点(2000)等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已受到极大影响。

4.财务风险大。分析这28家公司,发现这些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都较高,平均资产负债率为127.61%。其中资产负债率高于100%的有15家,9家已严重资不抵债,而ST琼华侨、ST粤金曼、ST郑百文和ST九州的资产负债率更分别高达289.37%、262.31%、235.75%和216.31%。如此沉重的债务负担,加上企业本身资产状况不佳,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使许多企业面临破产的威胁。

5,市场风险大。在这28家公司,有14家为ST公司,5家为PT公司。ST、PT制度是对那些连续亏损、财务状况异常的公司所实行的处理,目的是通过限制交易时间和股价波动幅度,向投资者提示风险,防止过度投机行为。实行这两个制度虽有利于释放市场风险,但与总体样本相比,其市场风险仍较大。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些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和拒绝意见的公司,基本上都属于业绩差、资产质量差且高风险的公司。

被出具说明段和保留意见公司的特征

1997、1998、1999、2000年年报中分别有92家、137家、175家和154家公司被注册师出具了带说明段的无保留和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那么这些公司具有什么特征呢?笔者对它们的净资产收益率(以下简秆ROE)分布情况进行了统计(1999年报有4家公司因净资产为负值而无法ROE)。

ROE作为衡量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近年来一直被监管部门用做控制参数以决定一家公司是否具有配股资格。1996年1月4日证监会公布《关于1996年上市公司配股工作的通知》,规定上市公司要配股最近3年内ROE每年均须在10%以上,从而保证ROE10%成了上市公司行为的重要因素,出现了所谓的“10%现象”。

我们统计发现,在1997年年报中,有26家公司的ROE分布在10—11%区间内(占92家的28.26%),而ROE在9~10%区间的公司仅2家。在1998年度的ROE分布中,ROE在10、11%的上市公司仍较多(占133家的53%),但与1997年相比,这种现象有所改观,而分布在6~10%区间的上市公司数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这是因为1999年3月25日证监会公布了《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的通知》,规定上市公司的配股条件为“上市超过3个完整会计年度,最近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ROE平均在10%以上;上述指标计算期间内任何一年的ROE不得低于6%”,从而对1999年3月25日后公布的1998年报产生了影响。而对于该日前公布的1998年报,其仍受1996年公布的《通知》的影响。

在1999年度的ROE分布中,6—7%区间的上市公司数(占161家的11.80%)开始多于10~11%区间,出现了所谓的“保六现象”。但由于3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在10%以上的压力仍然存在,所以ROE在7、10%区间的上市公司数仍相对较多。

在2000年度的ROE分布中,6~7%区间的上市公司数高达25家,而10~11%区间的上市公司仅为12家,“6%现象”十分明显。另外,在以上的ROE分布图中,1997、1998年度ROE在0~10%区间的上市公司分别为32家、6l家,1999年度ROE在0~6%区间的上市公司为38家,2000年度ROE在0~6%区间的上市公司郁6家,但ROE0~1%区间的上市公司1997、1998、1999年、2000年却分别有11家、24家、15家、16家,也即各年度ROE在0~1%区间的上市公司较多。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上市规则》规定对连续两年、三年亏损的上市公司要分别予以ST、PT处理,从而保证ROE>0也成了影响上市公司行为的另一重要因素。为了实现“保配”、“保牌”的目的,上市公司利用各种手段进行利润操纵,而这些却违背了《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注册会计师对此提出了异议,要求被审计单位调整其会计报表。但是,如果根据审计意见进行调整,这些公司将因此丧失配股资格或上市资格,在权衡了得失后,企业宁愿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于是就造成了ROE在0~1%区间和9~10%区间密集分布的异常情况。

解释性说明段的运用分析

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带解释性说明段审计报告日渐增多。从表1可以看出,“无保留意见+说明段”的审计报告,1992年度有2家,所占比例为3.77%;到了2000年度,则有99家,所占比例为9.1%。而“保留意见牛说明段”的审计报告,1992年度没有;2000年度有34家,所占比例为3.13%。

“无保留+说明段”与“保留意见”存在着重大的质的区别。前者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符合审计准则的要求,审计结果令人满意,财务报表的表达也是公允的、合法的,所采用的会计原则和也是前后一贯的,但认为还有必要披露更多的信息以引起报表使用者特别注意的情形下提出的。而后者则是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出具的:(1)个别重要财务会计事项的处理或个别重要会计报表项目的编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而被审单位又拒绝进行调整。(2)审计范围受局部限制,无法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取得应有的审计证据。(3)个别会计处理的方法不符合一贯性原则

非标准保留意见保留

或说明事项的归类 通过对1992—2000年度非标准保留意见的分析,我们可以将保留或说明事项归纳如下:

1.会计政策变更

要确定一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应取决于该项变更是否符合一被公认会计原则。如符合,则审计人员可对财务报表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暗示他赞同该项变更。但他不能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而应在无保意见后附注一说明段以表明该项变更应引起财务报表信息使用者的注意。若该项变更不符合一般公认会计原则,那么审计人员应根据变更的重要性程度来确定应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2.审计范围受限制

当审计人员未能收集到足够的证据以确定财务报表是否根据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即表明审计范围受到了限制。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客户造成的,如由于种种原因,客户不允许审计人员盘点存货或对国外子公司进行实地审计;另一类是由于客户或审计人员均无法控制的情况造成的,如审计约定书在资产负债表后较长一时间才签定,从而使存货的盘点、应收账款的函证等重要审计程序均无法实沲。

在审计范围受限制时,审计人员若能采用其他替代程序来证明被审查的信息是允当表达的,则仍可发表无保留报告。若不能执行替代手续,或即使执行替代手续也达不到预期审计目标,则应根据其受限制程度的重要性程度发表相应的审计意见。一般而言,对于客户主观原因而造成的限制,审计人员应注意客户试图隐瞒舞弊信息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国际惯例一般支持注册会计师出具拒绝表示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如为审计人员和客户均无法控制情况造成的限制,则应根据其重要性程度作出相应判断。

3.或有损失

一般而言,或有事项既可能带来或有收益(如客户向侵犯自己专利权的单位或个人索赔),也有可能带来或有损失。但对审计人员而言,或有收益并不重要,这是因为按一般公认会计原则的规定,或有收益只有在实际发生时才加以记录。导致或有损失的事项有未决诉讼、税务纠纷、债务担保和产品质量担保等。

4.期后事项的影响

所谓期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审计报告日(即外勤工作结束日)发生的,以及审计报告日至审计报表公布日(即被审计单位对外披露已审会计报表的日期)之间发生的对会计报表产生影响的事项。其重点在于资产负债日至审计报告日之间发生的期后事项。

根据独立审计准则,期后事项一般分为两类:第一类期后事项是指那些在资产负债表日就已经存在,并且对编制财务报表过程中有关估计提供补充证据的情况。对于这一类期后事项,审计人员应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会计报表,若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则应作为未调整事项处理。第二类期后事项,是指那些在资产负债表日并不存在,而是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出现的情况。这些事项虽不影响会计报表金额,但可能会影响对会计报表的正确理解,因而应提请被审计单位披露。

对于第一类期后事项,若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则审计人员可根据该未调整事项的重大性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对于第二类期后事项,若被审计单位已经披露且不太重要,那么审计人员可发表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报告。若该事项甚为重要,即使被审计单位已经披露,审计人员也应在审计报告中加以说明,发表无保留加说明段的审计报告。

5.未调整事项

未调整事项是那些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处理方法与注册会计师的看法不一致,又不愿进行调整,而且这种不一致所产生的差异能够准确地计量的事项。未调整事项通常是由于客户未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制度所造成的。

6.涉及其他审计人员工作的报告

由于上市公司一般都有大量分布很广的子公司、孙公司、联营公司、分支机构或附属公司等,所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主审会计师事务所,在对成本和收益的考虑下,常会依靠其他会计师事务所代为完成部分审计工作。在这种情况下,主审会计师事务所一般有三种选择:

第一,在审计中不提,发表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这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其一,由其他审计人员审查的部分在整个财务报表中并不重要;其二,其他审计人员声誉较好,如该事务所也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事务所,或其审计工作系在主审人员的严密监督下完成。其三,主审人员已对其他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彻底的复查。第二,在报告中披露,并发表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这种报告通常称为共同意见或共同报告,在对其他审计人员的工作无法复查,或由其他事务所代为审核的部分在整个报表中较为重要时,采用这种类型的报告较为合适。第三,保留意见。如果主审计人员不愿意为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承担责任,他就可以根据问题的重要程度,发表保留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另一可行办法是由主审计人员扩大审计范围,审计原本由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查的)。如其他事务所对他们所审查的部分持保留意见的话,主审人员也可以决定是否在总报告中持保留意见。

7.未充分披露:财务报表或附注不完整

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状况变动表三张主要报表,以及其他附表及附注说明。如财务报表及附注未按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充分披露,那么这些报表也称为“未能公允地表达”。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应发表保留意见或反对意见的审计报告。如公司的财务报表只表达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而略去了相应的财务状况变动表(或现金流量表),那么审计人员通常也会因为这一省略的报表发表保留意见。

8.对以前年度的期初余额表示保留

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审慎,充分考虑期初余额对所审财务报表的影响。如期初余额对本期会计报表可能存在重大影响,但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或是注册会计师已查明期初余额存在严重影响本期会计报表的错报或漏报,提请被审计单位进行调整或披露,但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本期会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9.重大事项或不确定事项说明

有的时候,审计人员可能希望在无保留审计报告别强调已得到适当说明和充分披露的某一事项,以在发表无保留意见的同时引起报表信息使用者的关注。这些重大事项通常包括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的披露,期后事项以及影响财务报表可比性的会计事项等。

不确定事项则是指某个财务报表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之前,无法合理估计。不确定事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准则所规定的或有事项。不确定事项可能与未知的诉讼结果、征税机关对客户、纳税申报单的审计、营运资本的严重短缺或不能遵守借款合同条文等事项相关。根据我们的,重大事项的披露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第一,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的披露;第二,说明重大诉讼的执行结果;第三,重点说明利润构成情况,以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年利润中的非常项目;第四,重点说明亏损形成原因,或影响主营业务利润之重大不利因素;第五,说明违反《公司法》的情况;第六,说明去年保留事项已消除;第七,其他事项说明。

第5篇

关键词:内部控制审计;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审计风险

一、相关背景和制度介绍

21世纪以来,美国的安然、安达信、世通等多家知名的企业、事务所不断被曝出企业存在有严重的财务舞弊问题,这些财务问题与企业自身内部控制机制失效密切相关;我国中航油、银广夏、万福生科等企业也频频曝出内部控制存在严重的漏洞,进而也对财务报表产生了重大的负面影响。可以看出,由于内部控制机制的不健全,或者内部控制制度只是流于形式而非真正地起到控制和预防的作用,导致大量财务报告欺诈案例是由内部控制的失效引起的,严重影响了企业财务报表的公允表达。

2008年,财政部、审计署、证监会、银监会等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对本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成为了沪深两市上市公司的基本要求,同时要求他们公开披露企业年度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在财报审计业务进行的同时,需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来进行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计活动。2014年,财政部联合证监会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明确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构成要素,需要披露的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

企业内控审计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使得企业的内部控制逐渐得到完善,内部控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前对企业的舞弊和重大错报起到遏制作用。财务报告重大错报和舞弊的发生要求审计工作能够发现问题的源头,在错报和舞弊发生之前就被遏制,使企业的损失降到最低,这就是目前企业界推崇的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结合所能达到的最高目标。

二、相关研究情况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单一审计意见影响因素的研究较为广泛和深入,但针对于内控审计意见和财报审计意见之间的对应关系,大部分研究仅从实证研究角度证明了二者具有一定程度的相关性,并从规范研究角度研究了二者之间关系的理论基础。然而,对于两者间意见类型有时存在明显差异的情况,一般仅从两者理论基础的相同点与不同点来探讨,说明两者有存在明显差异的理论可能,但是并未探究这一差异在实务中存在的现实影响因素和原因,缺少结合案例对于出现这一差异的影响因素进行具体分析的研究。根据《审计指引》的规定,如果对内部控制发表否定意见,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该意见对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的影响,并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予以说明。但是通过查看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发现,然而个别公司并未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予以说明。

三、否定内控审计意见下出现的标准财报审计意见

我国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已经有了几十年的历史,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则是在近几年来才规范起来。如果一家企业在某个年度收到了标准的无保留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和否定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一般认为虽然审计机构认为内部控制存在重大问题,但一定会有修改意见和整改措施,以保证财务报表是有效的。基于内控审计的基础是有效性,而财报审计的基础是公允性,二者在理论基础层面有交叉也有不同,因此对于二者意见类型的明显不一致,应当辩证的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

在2015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中否定内控审计意见与标准无保留财报审计意见同时出现的情况如下:

在沪深两市中,2015年年报为否定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下出现标准无保留财报审计意见的公司有以上五家,其余有很多非标内控审计意见下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财报审计意见,因为典型性的原因暂不讨论。

四、具体审计风险

(一)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的风险大小

在非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下,企业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控制风险很大,在这一情况下出具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其审计风险是相对较大的。

由于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在模型下,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很可能直接影响重大错报风险的大小。因此,我们需要对这一特殊情况下的审计风险大小加以重点关注,评估可能出现的审计风险,特别是由于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所带来的财务报表中存在潜在的未被发现的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二)故意以较差内控审计意见掩盖财务报表中的问题的可能性

在这一情况下,有很大的以较差内部控制意见来掩盖财务报表中存在的问题的可能性。一家企业确实存在重大问题,但是在治理层与审计师之间存在沟通,审计师出于其他利益的考虑,这一情况的出现往往伴随着审计意见的购买行为,审计师作为理性人,有时会认为如果认同购买行为个人收益很大,但是完全出具无保留意见的风险也很大,为了降低风险仅出具一份较差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并同时出具标准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在这一情况下,王慧莉(2015)认为其对股价的影响远远小于出具非无保留审计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所带来的影响。

这样,审计师可以表示,自己确实关注到了企业存在的一些问题,并且出具了合理的建议,监管层看到确实有一个较差的审计意见,很有可能放松对这一公司的监管力度,认为其信赖过度的可能性非常小,从而让该情况逃避管理层的监管,很有可能原本应当同时出具的是非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非无保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以XX公司为例,分析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非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情况下的审计风险

XX公司是一家以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在2015年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描述内部控制缺陷是有这样几条:

首先是公司未能定期执行资产减值测试,或在资产减值评估过程中未发现已表明该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但是又提到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已经做了恰当调整,将财务报表问题转移到内部控制上来,从而实现了避免了财务报表的问题表现。

第二是部分子公司的收入确认存在跨期或者未核对原始凭证的情况,对于这一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在调整报表后仅仅将其列明为内部控制问题,基于收入舞弊的基本假设,会计师很难保证在发现部分子公司收入确认的问题后,已经解决了所有子公司的收入确认问题,反而存在更大收入确认问题的可能性,财务报表的审计风险程度很高。

第三是公司未能在执行内部控制监督过程中有效的执行与识别内部控制缺陷并评价缺陷重要性的相关程序,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采取适当的形式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经理层报告。上述重大缺陷影响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且未能整改。这一问题对于财务报表审计意见是致命的,然而会计师事务所仅仅将其放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最后,明显是将问题弱化影响,以保持股价的相对稳定。

因此,我们有较为充分的理由怀疑,在XX公司的2015年度审计报告中存在重大的可能未被察觉或者公开的审计风险,事务所有很大的可能性通过出具非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来弱化和掩盖财务报表上所存在的可能的重大错报。

以上分析仅从学术角度进行推测,实际情况非常复杂,不能以简单的逻辑推测来说明审计中存在的问题,这里的目的是为了提醒注册会计师加大对这一情况出现时伴随的审计风险的关注。

五、结论和不足之处

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存在重大不一致的问题上,我们需要更多的加以关注。原本认为企业如果出现了一个非无保留审计意见,其本身审计风险已经得到了有效“释放”,但是仍然存在文中提到的情况,即审计师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另一审计意见的补偿,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对企业经营状况恶劣程度的表达,影响了上市公司信息的有效披露。

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非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情况下的审计风险主要来源于可能存在的财务报表问题的“弱化”表达。同时需要警惕在这一情况下可能出现的审计意见购买行为。

本文的不足之处在于未能在统计数据的基础上对整个市场的情况做出分析,得出有更高说服力的结论,同时难以对分析中认为可能出现的审计意见购买行为做进一步的案例,将在未来继续完善论文体系和相关内容。(作者单位: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参考文献:

[1]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亚太实业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R].西安.

[2]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亚太实业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R].西安.

[3] 王慧莉.内控报告类型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类型不一致时挽回投资者信心的策略研究[J].财税研究,2015[30].

[4] 何芹.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及内部控制自评结论――比较分析与数据检验[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02):48-53.

第6篇

持续经营不确定性问题是企业相关利益人密切关注的话题,也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重点领域。如表1所示, 近年来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已成为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主流。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提及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存在不确定性的一种非标准意见,具体表现为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和否定意见,其中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是该类意见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2006~2009年沪深两市公司年报中占全部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比例呈上升趋势,分别达到70.42%、72.94%、68.67%、75%。当被审计单位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无疑是公司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的“最佳选择”。除了准则规范上的不足,出具该类审计意见的适当性及具体表述方式等方面也存在问题,对其深入研究,对于完善持续经营审计准则,防范审计意见变通行为的发生,提高持续经营审计报告的质量,保障我国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二、出具该类意见的准则规范及问题

对于持续经营,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责任是根据适用会计准则的规定评估并在必要条件下披露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考虑管理层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的适当性,并考虑是否存在需要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的有关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不确定事项是指其结果依赖于未来行动或事项,不受被审计单位的直接控制,但可能影响财务报表的事项。根据重大不确定事项的性质,可以将其划分为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或发生的确定性部分,和直到审计报告日还未发生的不确定性内容两部分。对于后者,由于到目前为止的证据可能根本不存在,所以注册会计师对于重大不确定事项的整体根本无法形成肯定性结论。因此,可以确定的是,只要被审计单位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注册会计师都不能出具标准审计意见。

当被审计单位存在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但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即注册会计师认为被审计单位在持续经营假设下编制财务报表是适当的,并在财务报表中已进行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无保留意见,同时需要在意见段后增加强调事项段,强调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实,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有关事项的披露。

(1)准则中“极端情况”的考虑。持续经营审计准则强调,“在极端情况下,如同时存在多项重大不确定性,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而不是在审计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当被审计单位存在多项可能导致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如果注册会计师难以判断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是否适合继续采用持续经营假设,应将其视为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范围构成重大限制。此种情况下,如果财务报表已做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09年涉及持续经营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共72份,涉及强调事项243项,每份审计报告平均3.38个,且审计报告中提及三个及以上事项的占到45.83%,一些公司审计报告强调事项多达9项,如果属于准则所界定的极端情况,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显然不合适;如果不属于极端情况,那么准则中的极端情况具体又指哪些内容。审计准则对极端情况的不明确界定明显增大了审计意见变通行为发生的概率,无益于审计报告质量的提升。

(2)准则采用列举法的局限性。为增强操作性,持续经营审计准则采用列举法,明确规定注册会计师在判断公司持续经营上寻找客观证据的财务、经营以及其他方面三大领域共计25种事项,而列举法不能涵盖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全部内容的弊端非常明显。据表2统计,财务方面的重大疑虑事项是注册会计师进行持续经营审计职业判断的主要证据,占全部提及事项的78.62%,其中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累计经营性亏损巨大、资不抵债、因担保等引发的或有负债、营运资金出现负数是导致注册会计师对持续经营表示疑虑的最主要原因。准则以外的疑虑事项占到18.87%,其中生产经营业务处于停滞、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待批、正进行破产重整是最主要的三个因素。经营类判断证据应用程度最低(不到1%)。即注册会计师在进行持续经营审计判断时运用到了大量准则未列举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作为证据,虽同为不确定性事项,但其与影响持续经营事项所反映的信息内容及对报告使用人决策的影响等方面存在差异。另外,很多审计报告中同时提及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不确定性事项和其他重大不确定性事项,二者所提供的信息具有明显差异,而审计报告对于二者的处理方式却非常随意,不仅披露要素、披露次序不一致,而且还存在对重要事项轻描淡写等情况。因此,为提升审计质量,持续经营审计准则在以后的修订中必须明确界定持续经营不确定性事项的具体判断标准,以区别于其他重大不确定性事项,规范两类不确定性事项的披露细节。

三、审计报告的表述方式分析

当持续经营存在问题时,企业管理层应充分披露影响持续经营的重大事项或情况,相关利害关系人就可以及早采取措施,减少或避免损失。而从审计实践看,管理层主动披露自身持续经营存在重大疑问存在困难,同时,由于佣金由客户支付,注册会计师对客户具有很强的经济依赖,权衡审计风险与经济依赖,往往出现模糊表述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甚至掩盖公司无法持续经营的情况。本文将“模糊表述”界定为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意见中指明或提及被审计单位存在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如注册会计师提醒报告使用人关注被审计单位存在的无力偿还到期债务、累计经营性亏损巨大、资不抵债、存在因对外巨额担保等或有事项引发的或有负债等,并以此作为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原由,而审计报告中并没有明确出现“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或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字眼,反之称为“明确表述”的审计报告。

2009年72份涉及持续经营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存在5份模糊表述持续经营问题的审计报告,具体的表述方式如表3所示。

从模糊表述持续经营能力的审计意见中可以发现,注册会计师已经注意到了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也指明了被审计单位进行披露的事实,但在具体表述时却没有明确提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显然,由于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信息的了解深度,明确表述持续经营存在重大问题则向社会公众传达了对公司非常不利的信息,可能使其面临巨大风险,采用这种模糊表述的审计意见就成了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优先选择,而这种选择的结果导致审计报告质量下降,使得审计报告使用人无法获取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的真正信息,直接影响到他们的决策,无益于上市公司以及整个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进一步分析67份明确表述持续经营存在问题的审计报告,也存在如表4所示的不尽相同的表述方式。

在明确表述持续经营存在问题的审计报告中,对于同样是由于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在审计意见中的表述上却存在如此差异,必然会导致信息使用者理解上存在歧义。如只表述为“存在不确定性”而没有表述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是否就代表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重大问题,而在上述表述为持续经营能力只“存在不确定性”的19份报告中有7份提到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停滞或破产重整。事实上,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提及持续经营存在不确定性,人们通常将以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报告视为该上市公司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不区分持续经营能力的不确定性程度,不分重大与否而一律出具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很可能会误导信息使用者。所以,对于这种容易造成报告使用者产生歧义的措辞,在审计准则的完善中必须给予规范;审计报告监管部门也应加强监督,查实是否存在注册会计师出于经济利益考虑丧失独立性,避重就轻出具审计报告的可能性。

四、存在变通审计意见可能的考虑

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可能出现的最大问题是,迎合管理层需求以强调事项段来代替其他类型非标审计意见。

持续经营假设是会计四大假设之一,指企业经营活动在可预见的将来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下去,不拟也不必终止经营或破产清算,可以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可预见的将来通常是指资产负债表日后十二个月。经营活动在可预见的将来会继续下去也就意味着企业现在的经营活动是持续进行的,而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也将持续,不会终止经营或破产清算。

2009年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中,涉及破产重组的公司有10家,都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会计报表,对于持续经营假设的采用,许多公司都在报表附注中披露了继续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编制报表的理由,也有一些公司干脆就没有明显提出原因而是直接采用持续经营假设。而令人疑惑的是,注册会计师无一例外都只是引用公司认为能持续经营的事实就出具了无保留意见。从持续经营的内涵看,这些公司都已经没有经营活动而仍然采用持续经营假设来编制报表,实质上已经有悖于持续经营假设。同时,准则要求如果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应当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管理层提出的改善措施是否可行,否则就是没有执行审计准则规定的审计程序。

因此,涉及持续经营的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成为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持续经营审计准则存在不足,应对其细节问题进行完善,如明确界定“极端情况”、详细规定持续经营不确定性与其他重大不确定性的披露、规范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的表述等。相关监管部门也应当加强监控,对上市公司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持续经营情况以及注册会计师可能存在变通审计意见的行为予以查实,以提高信息透明度,增强审计报告决策有用性,保障我国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廖义刚、毛丽娟:《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发展及启示》,《审计与经济研究》2006年第9期。

[2]田利军:《持续经营能力的判断与审计意见类型》,《审计与经济研究》2004年第9期。

第7篇

关键词:首次披露 连续披露保留意见信息含量

信息含量是指信息的公开披露是否会对信息使用者的决策产生重要影响。审计意见的信息含量就是审计意见信息对投资者决策是否有用,进而对股票价格是否有影响。审计意见信息含量相关实证研究在西方国家起步较早,已形成较为成熟的研究方法体系,获得了相关的实证结论。Dopuch等(1986)以114家收到“鉴于型”保留意见公司为研究样本,将市场模型中的估计期和事件期设置为(6l,360)和(-300,60)并采用股票日报酬率,检验事件期内配对样本组之间CAR值是否有显著差异,结果表明:研究样本的CAR值显著小于零,但两配对子样组的CAR值并无显著差异;市场对“鉴于型”保留意见有显著的负面反应,“鉴于型”保留意见具有信息含量。我国对审计意见信息含量的相关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陈晓和王鑫(2001)运用超额收益法和多元回归分析法,研究我国股票市场对1998年年报保留意见的反应,认为市场对1998年年报保留意见没有明显的负面反应,我国证券市场各年度对保留意见公告的反应不具一致性。本文以2000年-2002年沪深两地上市公司年报中首次和连续披露的保留意见为研究对象,运用市场研究的实证方法,分析我国证券市场对首次和连续披露的保留审计意见是否具有信息含量。

一、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上市公司会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投资者接收到“应对某上市公司会计报表数据有所保留”的信息,必然降低会计报表的可信度。由于首次披露的保留审计意见意味着公司从报告财务信息的可信状态转入不可信状态,而连续披露的保留审计意见则表明公司仍然处于报告信息不可信状态,因此这两类保留意见提供给信息使用者的信息是有差别的。首次披露的保留意见表明上市公司披露财务信息质量开始下降,引起的反应是强烈的;连续披露的保留意见说明上市公司披露的财务信息质量没有改进(连续就相同的问题发表意见尤其如此)甚至更糟,这一警示信息应引起投资者的重视。因此提出以下假设:审计意见公开后的短时窗内,证券市场对“首次保留意见公司”与“连续保留意见公司”的反应有显著差异,并且对“连续保留意见公司”有更为负面的市场反应。

本文主要采用市场调整模型计算超额收益率(CAR),具体是将某交易日样本所属行业的指数收益率作为该样本的期望收益率Rm;某一交易日样本的超额收益率AR为其实际收益率R与所属行业指数收益率Rm之差;在预测超额收益率AR时,将年报公布日定为第0日,以年报公布日前后各10个交易日为研究窗口。本文将涉及的样本公司按中国证监会划定的标准分为:工业、商业、房地产、公用事业和综合五类。计算步骤为:

本文研究中对t1、t2取值时,考虑了12个窗口,即(―2,2)、(―1,1)和(0,t)(t=1,……,10)用以揭示年报公布前后较短时窗内及年报公布后的短时窗内证券市场对审计意见信息的反应。通过图解分析和统计检验,以求获得充分的实证证据支持或不支持本文所作的假设,寻求我国上市公司年报中披露的保留审计意见是否具有信息含量的答案。

(二)样本选取本文以在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的所有A股上市公司2000年~2002年年报中首次和连续披露的保留审计意见为研究对象。将上市以来首次披露的保留意见、保留加解释性说明意见、拒绝表示意见和否定意见在2000年-2002年内的公司选为“首次保留意见公司”样本(将拒绝表示意见公司和否定意见公司归入“保留意见公司”样本组是由于这两类意见和“保留意见”的信息相近);将2000年~2002年被出具保留意见、保留加解释性说明意见、拒绝意见和否定意见而前一年度(1999年~2001年)被出具保留及保留加解释性说明、拒绝和否定意见的上市公司选为“连续保留意见公司”样本。剔除年报公布日前后共21个交易日内有资产重组、诉讼纠纷、股东股权冻结、投资议案、“ST”和撤销“ST”和其他重大事件的首次和连续保留审计意见样本计83家。样本筛选如表1所示:

二、实证数据分析

(一)图解 (1)AAR的比较。(图1)~(图3)为首次保留意见样本与连续保留意见样本在2000年-2002年年报公布日及前后10个交易日共21个交易日AAR比较的时间分布图。

从(图1)~(图3)来看,连续保留意见样本的AAR值总体上大于首次保留意见研究样本的值,即市场对“首次保留意见公司”较“连续保留意见公司”有更为明显的负面反应。

(2)cAR(0,t)的比较。(图4)~(图6)为首次保留意见样本与连续保留意见样本在2000年~2002年年报公布日后10个交易日CAR(O,t)比较的时间分布图。从(图4)~(图6)可以看出,各年首次保留意见样本的CAR(0,t)值总体上均小于连续保留意见样本的值且多表现为负值,说明年报公布后“首次保留意见公司”较“连续保留意见公司”有更为负面的市场反应;而连续保留意见样本的CAR(0,t)值除2002年外表现为正值,考虑到2002年报公布正是SARS期间,股市整体下挫,说明年报意见公布后“连续保留意见公司”股价反而会上升。

(二)统计检验结果 (表2)为首次保留意见样本与连续保留意见样本在2000年~2002年事件期(―2,2)、(―1,1)和(0,t)(t=1,……,10)内的CAR均值检验结果。

从以上表中的结果可以看出,各年大部分时窗首次保留意见样本的CAR值显著小于连续保留意见样本的值(CAR均值差

以上研究表明:“首次保留意见公司”和“连续保留意见公司”的市场反应有显著差异,证券市场对首次披露的保留意见有更为强烈的负面反应,而市场对连续披露的保留意见在多个年报公布后的时窗内有正面反应。这是因为我国证券市场中缺乏长期投资者,而短期投机性投资者对连续披露保留意见公司的心理预期及强烈的做多愿望使得年报意见公布后,连续披露保留意见的上市公司股价并不显著下跌甚至有可能上升(2000、2001年的图解表明了这一点),从而反映出当前在我国证券市场中根据企业内在价值作长线投资的理念不可行。

三、政策建议

(一)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首先,应完善现行“核准制”。证券发行监管制度的优劣决定发行上市公司的质量,从而对市场投资者的投资理念产生重大影响,并最终对审计意见信息的决策有用性产生关键作用。我国证券发行转向“保荐制+核准

制”,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强制性信息披露和合规性的独立审核职能更加突出,同时加大了作为保荐人的券商在发行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承诺方面的责任。然而,由于核准制强调审核作用,如果在发审委审核过程中不能保持独立或者未能发现发行公司虚假信息,以及券商对核查律师和会计师的工作并作实质判断的胜任程度不同,核准制也存在不能保证上市公司质量的缺陷。因此“保荐制+核准制”能否真正起到审核制约作用的关键在于,发审委能否独立地发挥审核作用以及券商能否真正胜任核查工作。其次,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监管。在证券监管方面我国已有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但市场参与者的信息披露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为此,应强化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实施具有可操作性的披露虚假信息的民事赔偿制度,明确上市公司及各级监管机构在信息披露中的责任,加大披露虚假信息的成本,以法律的威慑力和高昂的造假成本促使公司自愿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二)完善市场机制我国证券市场的做空机制只有被动性做空,缺乏主动性做空。而绝大多数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远滞后于其股票价格的攀升,投资者只有不断地低买高卖推升股指才有可能获利,从而形成强烈的做多愿望。这就使得我国证券市场中被动做空的卖方力量小于积极做多的买方力量,市场中短期投机者大大超过长期投资者,出现了“ST、PT公司”、“连续保留意见公司”股价不跌反升的怪现象。因此,为形成真正的长期投资者力量,规范市场运作,降低市场风险,必须改变目前单边做多的市场机制,完善并强化做空机制;短期内应以信用交易推出为重点,中长期则要做好各种基础性工作,适时推出股指期货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