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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管办工作思路(合集7篇)

时间:2022-12-28 11:42:34
法院审管办工作思路

法院审管办工作思路第1篇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网络建设工作回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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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0日,连山区人民法院内部工作平台正式开通。至此,该院在科技兴院的道路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连山区人民法院辖区面积大,人口众多,年平均受理各类案件6000来件。特别是改革开放的近二十年来,案件标的金额越来越大,案件类型越来越多,法律关系越来越复杂,社会关注程度越来越强。可以说,法院工作尤其是审判工作已进入了一个全新时期。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一些传统审判工作方式效率不高,与审判工作发展形势极度不相适应。按照传统的审判方式,每审理一宗案件,审判人员就要人工填写最少七种、最多十余种法律文书,然后再等候庭长、院长签发和打字员打印,造成案件大量积压。同时由于传统办案方式缺少必然的监督弊端,案件是否审结,裁判文书有无送达当事人,案卷有无及时移交都无从掌控,审判管理十分混乱。为改变这种现状,适应新形势下法院发展的要求,实现法院办公现代化。2001年,乘着改革的春风,连山区人民法院将科技兴院纳入治院战略,如今已历经五年。然而,在这短短的五年时间里,依托现代科技,连山区人民法院基本实现了办公手段现代化,档案管理电子化,流程监控网络化,庭审记录电脑化,各项工作都在向规范,透明,效率化迈进。基本完成了从复杂、低效的手工办公方式的传统型法院,向以网络流程化管理为标志的高效现代化法院的转变,在连山区人民法院改革的道路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一、敢于探索,勇敢地走科技兴院之路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人类社会已经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的今天,人民法院不实现以高科技手段为支撑的办公现代化,不仅无法保障和促进社会发展,而且连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都不可能,甚至会起到阻碍社会发展的作用。连山区人民法院的领导班子基于这点认识,在突飞猛进的知识经济浪潮的冲击下,决定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法院科技化含量,并将其与审判机制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勇敢地走科技兴院之路。

1、单机运作,努力改进办公条件。

追溯连山区人民法院科技兴院的发展史,他们的办公现代化建设工程是启动较早的。早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在我国计算机作为高科技产品在现代办公系统中刚刚暂露头角,为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连山法院便注意到了这种现代高科技产品的重要作用。先后为办公室、研究室、档案室等部门配备了微机,并给部分审判法庭配备微机尝试利用微机打字记录庭审情况,基本上实现了文书制作,档案管理和庭审记录的单机计算机化,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法院的管理水平和办公效率。可以说,在某种意义上讲,连山区人民法院的办公现代化建设理念走在了时代前头。尽管如此,由于受思想认识以及外在条件的制约,当时该院的办公现代化进程一直以来始终处于孤军作战,各自为政的阶段。直至1999年,最高院下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正式将法院办公现代化纳入法院改革的目标,连山区人法院的办公现代化才正式开始启动。

2、网络建设,科技兴院跨出战略意义的第一步。

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工作的世纪主题。如何实现这一主题,是每一个人民法院必须研究和解决的课题。特别是在各种网络技术和软件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办公手段落后已经成为制约人民法院工作效率提高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所以新形势下,作为国家重要政府职能机构的人民法院,要想更好地发挥其职能作用,就必须自觉地融入知识经济的大潮之中,实现在法院内部信息共享、高效协同工作乃至科学的管理和决策,从而不断提高司法效率,这已经成为人民法院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必然选择与当务之急。基于这样的认识,连山区人民法院的领导班子经过充分研究和科学论证,2001年初,科技兴院在该院做为治院战略被明确地提了出来。同时他们提出要建设以计算机网络(局域网)为核心的现代化办公系统,并形成了一整套要通过加强物质建设特别是应用现代高科技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促进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进而全面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的一条完整的工作新思路。

目标确定后,为了保证质量、节约资金和少走弯路,连山区人民法院通过货比三家的方法,选择了一家设计方案比较合理、工程造价比较低廉、资金技术实力比较雄厚的专业电脑公司来负责计算机网络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工作。同时,在正式开始施工之前,又组织本院有关人员与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一起,多次到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海淀区人民法院等单位考察和学习。为了保证计算机网络能够适应本院改革工作的需要,又多次到北京清华紫光软件公司考察洽谈,用最低的价格选择购买了该公司最新开发的适应法院改革特别是大立案和审判流程管理需要的法院信息管理系统2000版软。从2001年1月10日连山区人民法院计算机网络建设工程正式开工始,到2001年3月28日该院计算机网络正式运行止,只用了短短两个月半月的时间,便投资80万建成了由一台主服务器和50多台终端机组成的,覆盖全院包括执行局和设在农村的5个人民法院在内的计算机网络(局域网),同时配置了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照相机、扫描仪、9台摄像头和一块电子显示屏等其它配套办公设施,10个审判法庭均配置了供庭审记录的专用计算机;同时安装了法院信息管理系统,法院司法统计系统,物资装备系统,档案管理系统,后勤管理系统,基层法院案件管理系统,以及监控系统和法规库等软件。局域网建成后,基本实现了从立案审查开始到案卷归档为止的整个审判流程管理的计算机化。在信息化应用方面,建立了连接审判庭、办公室、基层法庭和各种终端的信息服务网络。

几年来,为了不断完善这套系统,连山法院先后对局域网内的软件进行了多次升级。为增强网络安全性能,2004年又出资购置了一台主服务器。特别是今年,连山区人民法院又投资十几万购置了一批新电脑。现在,该院已经基本实现了人手一机,办公条件有了质的飞跃。具大的网络功能在提高人民法院的办案质量和效率上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3、筹建平台,连山法院科技兴院战略迈上一个新台阶

连山法院计算机网络的建成与投入使用,一方面使该院的工作方式、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发生了质的飞跃,广大干警的思想观念、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也发生了革命性的改变,另一方面也为连山区人民法院继续深化改革,实现司法公正与高效提供了强大的物质保障和技术支持,同时还为连山区人民法院在新世纪实施人本立院,规范建院,科技兴院,严管强院的治院新战略闯出了条新路,开了个好头。但是,连山区人民法院并没有满足这点成绩,在不断挖掘现有网络功能的基础上,今年年初,为使法院网络化建设的意义更加深远,他们又开始了连山区法院内部工作平台的筹建。

该平全站在法院网络化建设的高标准之上。旨在弥补法院局域网档案管理电子化,流程监控网络化,庭审记录电脑化之外的,法院办公现代化的不足。即不仅要实现简单的机上撰文不用笔,还要实现文件的网上传阅,彻底实现法院办公无纸化,建立一套成熟的网上办公系统。另外还要利用网络的快速、便捷与互动,实现全院各庭室信息资源的互连互通,推进审判程序的效率化、迅速化,从而使该院人本立院、规范建院、科技兴院、严管强院的工作目标迈上一个新台阶,实现法院工作规范化管理的目的。目标确定以后,今年年初连山法院请专业人员设计了内部工作平台的小样,然后又几经推敲,最终确定了内部工作平台的版式。期间,为了实现法庭与院内的连通,院长张汝成亲自挂帅,与办公室人员多次与网通公司沟通,最后租赁了他们公司的一条高纤维光缆,专门用于该院内部与5个农村法庭和执行局的专用通路。现该平台经过调试已于今年4月10日正式投入使用。

在建设法院内部工作平台的过程中,虽然任务紧,标准高,但却正赶上该院中层干部调岗,时任研究室主任的刘恩栋同志马上要调到刑事审判庭,原钢屯法庭庭长刘汉国同志接任研究室主任,工作不是十分有序,然而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两位同志并没有因为岗位的调动停止工作,法院内部工作平从筹备到正式投入使用仅仅用了一个半月的时间。而且内容丰富,从法院工作到法院生活,囊括了法院公报,法院通知,法院文件,法院信息,法院简报,法官手记,工作动态,法院bbs等16个版块,有效地丰富了法院网络化建设的内容。

二、积极运作,畅通科技兴院道路

法院搞作息化建设,虽然是社会发展与法院改革的必然要求。但在其具体实施与运转过程中却遇到了很多困难。观念滞后、资金不足、人才匮乏等等,都成了阻碍网络化建设的拦路虎。因此,连山区人民法院为保证自己科技兴院的道路畅通无阻,采取了多种行之有效地措施。

1、更新观念,强化科技兴院意识。

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部分干警在思想观念中存在着只需懂法就足以胜任审判工作的偏见,对工作信息化的了解仅限于打字、上因特网。有些老同志对新鲜事物更有一种排斥心理,认为法院没有一台电脑也运转了这么多年,审判工作也没受什么影响。因此,对法院搞信息化建设很是不理解,根本没有认识到网络化办办对审判工作的意义。针对这种情况,该院的领导班子在党组内保持思想一致的基础上,认准了科技兴院的指导思想。组织专题会深入分析信息网络技术对建立高效、有序、规范的工作机制和管理体制的重要作用,并通过组织现场观摩等手段,使干警们亲身感受依托高科技手段给审判工作所带来的便捷,从而使干警们接受“科技保质量,科技出效率”观点,认识到科技兴院的远大意义,自觉地按院党组的要求推进网络建设;另外针对干警们电脑知识普遍贫乏的现象,他们加大了培训力度,还统一订购了计算机方面的书籍,组织各种培训,增强他们对现代化办公手段的兴趣。从而提高了干警们对科技兴院思想在法院工作中意义的理解。

2、多方筹措,保证网络建设资金。

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高技术、高投入、高效能的现代化建设。连山区人民法院作为一个基层法院,底子薄。因此,该院在实施科技兴院的战略过程发现,资金短缺是一大难点,如果完全靠地方财政那是根本不可能的。因此,为保证网络建设资金,如期完成科技兴院战略,他们不等不靠,在筹措资金上想了很多办法:一面向地方政府争取政策支持,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另一方面对院的财政收支进行科学大胆的改革。首先进行财务制度改革。实行全院统一收取诉讼费和执行费,改变以往庭庭收费的现状,最大限度地集中资金。其次就是在节约上做文章,改变以往拿纸笔不回事的机关作风,规范了办公用的领取,避免浪费。再次就是积极与网络公司协商,实施分期付款等方式;再有就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不搞重复建设,重复投资,有效地保证了网络建设资金。

3、社会招聘,保证网络建设人才。

网络是一种科技含量要求很高的综合技术。然而平时由于干警们对微机接触较少,网络建成以后,应用不够熟练。因还依赖以前传统的做法,很容易使网络感染病毒。为保证局域网的安全运转,保证流程运作的高效性,连山区人民法院针对院内这方面人才匮乏的现状,在社会上高薪聘请了一位网络工程师,专门负责网络安全工作。同时选聘一位网络管理员,负责网络资料的配置,有效地保证了网络的顺利运行。

4、建章立制,确保网络应用有章可循。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了保证网络顺利运行,连山区人民法院在网络建设中,一直高度重视制度标准建设。2001年初便制定了《连山区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等规定制度,规定各类案件信息必须分阶段,按职责权限输入微机,案件结案先报结后归档等等。有效地保证了网络的顺利运行。

三、加强运用,不断提高网络利用率。

人民法院网络建设的最终目的就是服务于审判,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因此,连山法院在搞好网络化建设的同时,始终把提高网络系统的利用效率作为网络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做到高标建设、高效运用。

1、充分利用法院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开展全方位审判管理。

该院安装的法院信息2000版软件,主要是以“大立案、精审判、强执行、重监督、严管理、优保障”的模式为基本流程的。该院充分利用该软件的特点,在院内实行从立案、排期、庭审,执结等方面全部实行电脑化管理。案件不上网,就不能分案,不能排期,更不能归档。强化办案人员必须熟悉网络程序,保证了网络利用率。

2、充分利用后勤管理系统软件,实行后勤管理透明化。

安装了法院后勤管理系统软件后,该院的一草一木,一桌一椅,乃至一车一物,从购买到使用全部实行网上管理。干警们只要点开后勤管理系统就能清晰地了解院内的财务状况,干警们大可通过该系统了解院内的财政收支,有效地保证了网络利用率。

3、充分利用法规库,实行网上法规查询。

强大的法律法规库,几乎囊括了建国以来我国出台的各种法律法规,而且每年都在不断更新。干警们只要点开法规库就能轻松的找到所要查找的资料。根本不用向以往一样跑书店,使他们乐于利用法律法规库,保证了网络使用频率。

4、充分利用内部工作平台,在网上通知、文件以及各种工作信息,各部门或个人如果因不及时上网查阅而耽误工作,均按工作纪律处理。实现无纸化办公的同时,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成效显著,科技兴院战略初见成效。

因为观念正确,方法得当,历经五年的研究与探索,连山区人民法院科技兴院的治院战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不但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计算机网络和监控系统,依托网络,该院各项工作的效率和审判质量明显提高。大大增强了案件审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司法公正。

1、依托网络技术,实现了“阳光工程”。

网络投入使用后,连山区人民法院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案件实行微机分案,排期开庭。即立案人员将案件的基本情况录入电脑以后,微机根据各承办人员的办案能力和目前手中未结案件的数量以及办案特长,自动排定承办法官,杜绝了过去法官拣案办,当事人挑法官审案,以及诉讼掮客介入的现象,优化了司法环境,净化了社会风气,从程序上杜绝“三案”的发生;大屏幕电子显示仪与局域网上的信息管理系统连接,各个案子的开庭时间,开庭地地点,承办法官均可在屏幕上显示,有效地避免了暗箱操作,确保了案件质量。

2、发挥网络功能,实现了提效工程。

计算机网络的应用,节省了审判力量,提高了工作效率。一是使法官免去了许多审理案件的辅工作节省了大量时间,审判人员制作法律文书的时间平均比原来缩短了一个星期;二是使一部分审判人员学会了打字技术,不少法律文书直接由经办人在电脑上完成,减少了排队等侯打印的时间;三是案件流程管理系统运作中,案件收立后,不再需要收案人员填写繁琐的资料,只需将案件有关资料输入电脑,由电脑对案件自动编号,然后由收案人员将案件通过局域网传到排期管理中心进行排期,立案只需不到30分钟的时间,平均比原来缩短了一个多小时;四是实现了资源共享,全院各部门的信息资源都可以在网络中流动,部门间可以相互调阅各自的信息资源,使办案法官不出办公室就能查阅需要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3、依托网络管理,完善监督工程。

案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公正形象。如果说审判的全过程是用天平来衡量的过程,那么对案件的监督就是保持天平不倾斜的杠杆,有效地监督是确保案件质量的关键。网络投入使用以后,连山区人民法院依托网络对案件进行管理,建立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机制。即该院在本院的局域网中安装了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后,案件的立案、分流,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到案件何时办结,管理系统均记录在案。如果有哪一件案件快到审结期限而仍然没有办结,系统会自动生成警示报告,督察室会发出督察催办函,要求在三天内将该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其打算予以回复。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运行五年多来,发挥了良好的作用,案件审结期限比法律规定的时间平均缩短了三分之一。

该院信息管理系统中的领导决策辅助系统,可以使领导通过网络对分管的审判业务进行监督。院长对全院的工作负责,有权通过网络了解全院各种审判业务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根据个人的职权范围设定每个人的操作权限,通过信息网络查阅管理范围内的资料,了解掌握有关工作情况。通过信息化系统层层监督,从客观上保障了审判的公正和效率。该院对案件审理实施流程监督管理后,案件质量明显上升。

4、依托网络,规范了管理行为。

信息网络的应用,一是规范了案件流程管理和诉讼文书管理。一个案件的立案至结案阶段,各个环节有关的信息和资料,都按既定的轨道动行,排除了案件传统管理上人为因素的干扰,保证了程序的正确和内容的真实性。信息系统能自动生成各种诉讼文书格式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不但格式规范,而且程序严谨,杜绝了诉讼文书案号重复、漏号等现象,保证了裁判文书的唯一性和权威性。二网络功能的应用,不仅是对案件管理起作用,对日常工作同样可以依托网络进行规范管理。内部工作平台的应用,使院内的各种信息都通过网络传输,既省时,又可节约纸张;三借助监控设备,院领导包括业务部门的干警,办公室内便可随时看到庭审过程。哪位法官开庭时着装不整,哪位法官庭审程序不规范,哪位不注意运用法言法语,哪位随便打断当事人发言等,都可一目了然。这样,改变了过去对法官庭审考评时,考评计划提前确定,法官事前充分准备,评审人员难以聚齐等缺陷,现在只要打开电脑监控系统,便可以随时进行考评,增加了考评的随意性,每个法官都自我加压,庭前准备和庭上司法礼仪都得到了全面规范。

5、依托网络,提高了法官的队伍素质。

局域网的开通和由电脑进行审限管理,改变了过去法官办案拖拉的毛病,增强了干警的危机感和紧迫感,都注重自身能力的综合发展和全面提高,许多干警在不停的学习,近五年以来,我院已有人参加了“专升本”和自修本科学习,干警们百余人次参加省、市法院不同形式的培训,有效地提高了法官队伍的素质。

6、依托网络,推动了法院改革的不断发展。

法院审管办工作思路第2篇

金坛区人民法院审管办党支部由审判管理办公室与行政庭全体党员组成,工作内容既包括审判管理、审判监督、调研等综合审判工作,也包含行政案件、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等一线审判工作,可以说,审管办支部是执法办案的基础单元、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促进社会综治的关键力量,也是推进司法改革、锤炼人才的一线战地。作为法院系统“中枢神经”与“末梢神经”的结合,应当从坚定政治方向、紧跟发展指向、树立需求导向、端正价值取向四个方面,开阔思路、抬高标准,统筹谋划、久久为功,强化支部党建工作。

一、坚定政治方向

强调,政治方向是党生存发展第一位的问题,事关党的前途命运和事业兴衰成败。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才能保证政治上的坚定,才能在政治方向上不跑偏。坚定政治方向,要求支部干警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得深刻、悟得透彻、用得精准,才能真正树牢“四个意识”,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这就要求支部学习教育上求“实”,通过“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常态化制度化的活动,确保学习持续跟进、融会贯通;学习形式上求“活”,运用微博、微信等媒介,开展案例式、体验式教育,让干警学有所思、学有所乐、学有所获。

二、紧跟发展指向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民法院的永恒使命,作为法院的一部分,审管办党支部也不能例外,工作必须紧扣区委中心工作,知晓时、势、责,提升量、质、效,方能将法治正能量发挥到最大。要强化系统思维,将审管办党支部的工作置身于法院工作整体,在内部,与民事、刑事、执行等其他条线合力,在外部,则要与相关单位聚力,努力形成最优的力量组合和最大的协同效应。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审管办党支部不仅按照院党组要求,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志愿服务,同时还组织了疫情期间首次网上开庭,为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三、树立需求导向

当前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与司法供给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对此,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一方面要通过党建工作引导支部干警牢牢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另一方面,要以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作为评价党建工作的重要标尺,推动党建工作向好发展。

法院审管办工作思路第3篇

当前,在司法审判工作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以党的十七大报告对司法工作提出的基本要求为前提,根据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深刻理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找准司法审判工作中科学发展的着力点和深化点,牢牢把握法官队伍建设这个关键,解决好人民法院如何提高队伍整体素质问题,切实提升法院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司法审判工作始终能够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一、牢固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新观念,切实增强创新力。思想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只有掌握社会发展规律,树立与时俱进的新理念,才能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中取得新成效。一是要在知政事中培养。法官的政治素质,是从事司法审判工作必需的基本政治条件和基本政治素质,包括政治方向、政治信念、政治责任等。每位法官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过程中,首要任务和关键是要关心政治,具有敏锐的政治头脑、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很强的大局意识,善于从政治上分析、把握和处理问题。要熟知党的基本路线、政策、方针,各级党委的中心和重点工作,上级法院的各项工作整体部署等,这是法官做好工作的基本准则。如果对党中央、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大政方针知之不多,知之甚少,甚至不知不懂是无法开展工作的,也是无法干好事情的。因为司法审判工作为大局服务,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就是为科学发展服务,就是为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这就要求必须适时组织学习党中央有关法院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掌握开展法院工作的大政方针,确保审判、决策与党中央和最高法院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在知业务中培养。法官的业务素质,应当是法官的看家本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广大法官要增强忧患意识,认真学习法律、研究法律、实践法律、巩固和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要定期下发学习计划,规定内容、字数和时间,开展丰富的“学、考、研”活动,重在学习有所得,贵在学以致用,并适时组织学习成果展评;按照重点工作细则部署,开展业务骨干轮流授课,举办重点学习班,定期进行庭审观摩、学习笔记和法律文书展评、读书汇报会、调研成果交流等活动,有效提升队伍业务素质。三是要在知天下中培养。司法审判是一个按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材料、以定案件事实,然后适用法律判明是非,分明责任的过程,这其实是一个科学推理的过程,没有一定的科学素质做后盾,是干不好司法审判工作的。因此,要定期组织形势政策教育,围绕世情、国情、民情开展讨论活动,确保法官队伍能够放眼全球,紧跟时代潮流,保持较高的立足点;能够从全局上看问题、想问题,具有洞察全局的能力和较高的思维层次。此外,还要组织学习古今中外一切与法院工作有关的先进思想理论和文化精髓,特别是要学习现代科学技术,不断丰富、完善和提高法官队伍全面素质。

二、准确把握法院队伍建设科学发展的着力点,切实增强落实力。人民法院要始终按照形势发展的需要、上级党委和法院的工作整体要求,把促进提高工作定位在“落实力”上,从队伍上的真抓严管确保各项工作见成效。一是要在提高司法水平上强化。从重点工作规划中确立“六个一”制度,即:“典型案件一庭一观摩,疑难案件一月一研讨,已结案件一月一评查,审判工作一月一通报,业务重点半年一调研,发、改案件半年一剖析”。研究制定《关于规范审判工作行为的若干规定》和《规范法官行为的若干规定》等办法措施,从立案、审前准备、开庭审理、宣判送达、执行到案卷装订归档、案件评查、审判监督、听证、办案时限,从与当事人关系、与律师关系、与其他法官关系以及应当注意的其他关系等方面细化规范,用制度机制促业务水平提升。二是要在争先创优中强化。广泛开展争当“五个模范”活动,即:学习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办案的模范、清正廉洁的模范、团结奋进的模范。从纪检监察、文明建设、办案质量、办案数量、调研宣传、后勤保障等方面,制定评选先进标准和条件,在工作实践中注意培养典型。同时大力总结宣传“五个模范”的先进事迹,以典型带队伍,进一步强化争先创优意识,推动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上水平。三是要在转变作风上强化。结合当前形势和工作需要,开展有关加强审判作风的“ 大学习、大讨论”,从解放思想中不断强化法官队伍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组织各庭研究制定具体服务措施,与有关单位建立司法服务联系点,签订司法服务责任书,定期登门讲法制课,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帮助解决债权债务等法律问题。广泛开展讲法和送法下乡活动,结合调研宣传,采取讲座辅导、巡回法庭下乡就地开庭等方式,组织法官定期到乡镇讲解有关法律、办理有关民事纠纷案件,在促进农村和谐与稳定中加强作风建设。

三、明确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科学发展的深化点,全力创新管理机制。要想保持法院工作的高效、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立一套健全、完善、严格有力的科学管理机制。加强审判和队伍管理机制建设,树立严格、公正、文明的队伍形象,确保审判工作有序进行的科学发展。一是建立健全通报讲评机制。逐步完善队伍建设、审判工作、纪检监察、案件评查、行政管理和调研宣传等通报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详细内容。每月召开一次全院大会,把六大通报内容向全体干警宣读。每期通报侧重对各项工作进行总结评价,在庭室、个人之间以及上下两月之间进行双向衡量比较,宣传经验成绩,指出存在不足,查找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并实时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坚持以通报形式,深化队伍教育,逐步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不断增强每名法官的差距意识和荣辱意识,达到促进、提高的效果。二是建立健全分工负责机制。要在法院班子成员分管庭室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纵向、专项任务分解,做到有专门负责队伍建设、行政管理和目标考核的,有专门负责全院的案件审限和结案率的,有专门负责审判流程管理和执行、工作的,还有专门负责全院案件质量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制订工作指导原则和目标要求,院长与党组成员、主管院长与分管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与一般干警分级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督促落实,使人人身上有担子、有指标、有压力,自觉发挥职责作用。三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良好的激励机制,是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助推器,是激发法院队伍奋发向上的驱动力。要积极为队伍建设搭台铺路,真正做到“你有多大才、我搭多大台”,努力创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条件。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制定出符合实际的队伍建设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和改进绩效评价,根据审判绩效评估的要求,注重加强对审限内结案率、调解率、当庭宣判率等审判工作质量指标的考核。努力构建与各类岗位相匹配的的工作空间和领域。要建立和完善一套“优才优用、优劳优酬”的激励机制,将职务晋升、福利待遇、立功受奖等与贡献大小相挂钩,有效激发法官队伍主动求作为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

法院审管办工作思路第4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保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院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促进学校行政管理工作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议事决策的效率与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行政议事要以“四个坚持”为指导思想,即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确保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贯彻学校党委的决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实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坚持依法治校,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三条行政会议主要由院务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组成,由院长根据工作的性质和任务要求确定召开何种形式的会议。

第二章会议召开

第四条院务会议的安排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如遇重大或急办事项可随时召开。院长办公会根据工作要求可随时召开。

第五条院务会和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或受其委托的副院长召集主持会议。

第六条院务会成员由正、副院长,正、副书记组成。党委与院长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院务会一般应在正副院长到齐的情况下召开,若遇特殊情况需召开院务会,院务会成员应有半数以上人员出席,正副院长不少于2人。

院长办公会由正、副院长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根据会议内容可邀请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参加。参加会议的正、副院长一般不少于3人。

第七条行政会议议题涉及到有关单位,可通知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讨论到有关内容时列席会议,非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须征得会议主持人同意。列席人员可就会议议题内容进行介绍、说明或提出建议。参加专题汇报的列席人员,按办公室通知要求候会,以便讨论相关议题时能及时参会。

第三章会议议事范围

第八条院务会议事范围

1、学习和讨论党和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与学校工作有关的法令、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

2、贯彻执行校党委的决定和建议,提出具体实施办法。

3、研究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文件和报告以及征询党委会意见和建议的问题。

4、在党委的领导下,主持研究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和办法。

5、研究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和有关全院性的规章、制度、办法及上报的重要文件。

6、讨论审定教学计划、专业设置、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竞赛训练以及重要科研项目的立项和实施。

7、研究人事调配、教职工奖惩工作,拟定教职工队伍建设、机构调整、干部聘任、全校编制方案。

8、讨论审定招生和就业方案,研究学生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

9、审定学期和财政年度的预、决算以及基本建设和经费情况;审定重大项目(10万元以上)的立项、预算资金变更,校产开发计划,国内外重大合作交流项目,筹资和审计工作。

10、审定重要的外事活动。

11、审议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的规划和重大措施等。

12、各分管副院长期中和期未工作情况汇报。

13、院长、副院长及各部门要求行政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第九条院长办公会议事范围

1、研究解决在贯彻落实学院党委会的重大决策、决定和意见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

2、研究讨论需提交院务会或党委会审议的重要事宜或院长认为需要提交院务会或党委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3、研究学院发展规划及教学、训练、科研、后勤、人事方面重大改革思路。

4、审定5--10万元维修项目和一次性5--10万元经费支出。研究基建维修工程中有关重要事项和在建工程预算、学校年度预算内的经费支出,以及预算执行中的重要问题。

5、听取并研究院主管领导、各系、部、院、校及各行政部门有关行政工作的汇报。

6、审定由学院各行政部门的行政文件、规章制度。

7、研究行政工作的年度、学期总结与计划安排。

8、研究一般人事安排工作。

第四章会议制度

第十条会议的议题由院长直接提出和确定,也可由分管校领导向院长提出,或由学校办公室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学校实际工作需要提出,由院长确定。各行政部门提出的议题,须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报院长确定。院务会提出审议重要事项的议题之前,应征求党委书记意见。

第十一条各部门要求提交行政会议审议决定的问题,要事先准备好详细的背景材料、基础数据、各类文稿和拟定解决问题的初步意见(备选方案应有2个以上),经分管院领导审定后,由党委与院长办公室核查提交会议。除临时召集的会议以外,院务会议议题安排及书面材料,提前2天以上送达与会成员。

第十二条院务会议原则要按事先确定的议题一事一议一结,无特殊情况,不得临时动议。

第十三条行政会议的每个议题一般先由该议题的有关部门负责人报告情况,再由分管院领导作出说明,然后针对议题进行研究。与会人

员应充分发表意见,会议主持人在集中多数人意见的基础上做出明确决定。

第十四条会议主持人应根据议题讨论情况进行归纳集中,如对重要问题分歧较大,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次会议再进行讨论并做出决定。

第十五条与会人员应按时到会。如分管院领导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列入会议研究的相关议题原则上暂缓审议。但对急待审定的议题,分管领导应在请假时,将意见和建议告知主持人。

第十六条凡涉及与会者本人或亲属的利益问题时,有关成员应予回避。议事内容涉及保密事项时,要严格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

第十七条院务会在研究提交党委会做出决定的重大问题或事项时,若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委会成员出席了会议,并形成了一致的意见,经由党委书记提出,会议研究的结果可不再提交党委会议审定。

第十八条行政会议由党委与院长办公室负责派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及相关的会务工作。

第十九条为了简化办事层次、精减各种会议、提高办事效率,凡能通过其他形式解决问题的,一般不要召开会议。必须召开的会议,应尽量缩小会议范围,时间不宜拖长。

第五章会议落实与督办

第二十条行政会议决定的事项,由与会分管领导根据分工负责的原则予以落实,并将实施结果向院长报告。明确由部门负责的,则由党委与院长办公室传达和督办,并及时将执行情况报告分管院领导。

第二十一条各有关部门因故不能完成会议决定时,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应向院长进行说明,亦可提出复议请求。紧急情况需临时调整原决定,可由院长征求有关院领导意见后进行调整,但应在下次会议上通报。

第二十二条行政会议形成的决定,一般要以会议纪要等形式,由党委与院长办公室主任核稿,会议主持人签发。会议纪要报送院领导,并根据会议内容印发有关部门。

第六章附则

法院审管办工作思路第5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保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院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促进学校行政管理工作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议事决策的效率与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行政议事要以“四个坚持”为指导思想,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确保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贯彻学校党委的决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实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坚持依法治校,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三条行政会议主要由院务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组成,由院长根据工作的性质和任务要求确定召开何种形式的会议。

第二章会议召开

第四条院务会议的安排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如遇重大或急办事项可随时召开。院长办公会根据工作要求可随时召开。

第五条院务会和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或受其委托的副院长召集主持会议。

第六条院务会成员由正、副院长,正、副书记组成。党委与院长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院务会一般应在正副院长到齐的情况下召开,若遇特殊情况需召开院务会,院务会成员应有半数以上人员出席,正副院长不少于2人。

院长办公会由正、副院长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根据会议内容可邀请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参加。参加会议的正、副院长一般不少于3人。

第七条行政会议议题涉及到有关单位,可通知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讨论到有关内容时列席会议,非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须征得会议主持人同意。列席人员可就会议议题内容进行介绍、说明或提出建议。参加专题汇报的列席人员,按办公室通知要求候会,以便讨论相关议题时能及时参会。

第三章会议议事范围

第八条院务会议事范围

1、学习和讨论党和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与学校工作有关的法令、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

2、贯彻执行校党委的决定和建议,提出具体实施办法。

3、研究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文件和报告以及征询党委会意见和建议的问题。

4、在党委的领导下,主持研究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和办法。

5、研究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和有关全院性的规章、制度、办法及上报的重要文件。

6、讨论审定教学计划、专业设置、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竞赛训练以及重要科研项目的立项和实施。

7、研究人事调配、教职工奖惩工作,拟定教职工队伍建设、机构调整、干部聘任、全校编制方案。

8、讨论审定招生和就业方案,研究学生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

9、审定学期和财政年度的预、决算以及基本建设和经费情况;审定重大项目(10万元以上)的立项、预算资金变更,校产开发计划,国内外重大合作交流项目,筹资和审计工作。

10、审定重要的外事活动。

11、审议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的规划和重大措施等。

12、各分管副院长期中和期未工作情况汇报。

13、院长、副院长及各部门要求行政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第九条院长办公会议事范围

1、研究解决在贯彻落实学院党委会的重大决策、决定和意见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

2、研究讨论需提交院务会或党委会审议的重要事宜或院长认为需要提交院务会或党委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3、研究学院发展规划及教学、训练、科研、后勤、人事方面重大改革思路。

4、审定5--10万元维修项目和一次性5--10万元经费支出。研究基建维修工程中有关重要事项和在建工程预算、学校年度预算内的经费支出,以及预算执行中的重要问题。

5、听取并研究院主管领导、各系、部、院、校及各行政部门有关行政工作的汇报。

6、审定由学院各行政部门的行政文件、规章制度。

7、研究行政工作的年度、学期总结与计划安排。

8、研究一般人事安排工作。

第四章会议制度

第十条会议的议题由院长直接提出和确定,也可由分管校领导向院长提出,或由学校办公室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学校实际工作需要提出,由院长确定。各行政部门提出的议题,须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报院长确定。院务会提出审议重要事项的议题之前,应征求党委书记意见。

第十一条各部门要求提交行政会议审议决定的问题,要事先准备好详细的背景材料、基础数据、各类文稿和拟定解决问题的初步意见(备选方案应有2个以上),经分管院领导审定后,由党委与院长办公室核查提交会议。除临时召集的会议以外,院务会议议题安排及书面材料,提前2天以上送达与会成员。

第十二条院务会议原则要按事先确定的议题一事一议一结,无特殊情况,不得临时动议。

第十三条行政会议的每个议题一般先由该议题的有关部门负责人报告情况,再由分管院领导作出说明,然后针对议题进行研究。与会人

员应充分发表意见,会议主持人在集中多数人意见的基础上做出明确决定。

第十四条会议主持人应根据议题讨论情况进行归纳集中,如对重要问题分歧较大,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次会议再进行讨论并做出决定。

第十五条与会人员应按时到会。如分管院领导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列入会议研究的相关议题原则上暂缓审议。但对急待审定的议题,分管领导应在请假时,将意见和建议告知主持人。

第十六条凡涉及与会者本人或亲属的利益问题时,有关成员应予回避。议事内容涉及保密事项时,要严格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

第十七条院务会在研究提交党委会做出决定的重大问题或事项时,若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委会成员出席了会议,并形成了一致的意见,经由党委书记提出,会议研究的结果可不再提交党委会议审定。

第十八条行政会议由党委与院长办公室负责派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及相关的会务工作。

第十九条为了简化办事层次、精减各种会议、提高办事效率,凡能通过其他形式解决问题的,一般不要召开会议。必须召开的会议,应尽量缩小会议范围,时间不宜拖长。

第五章会议落实与督办

第二十条行政会议决定的事项,由与会分管领导根据分工负责的原则予以落实,并将实施结果向院长报告。明确由部门负责的,则由党委与院长办公室传达和督办,并及时将执行情况报告分管院领导。

第二十一条各有关部门因故不能完成会议决定时,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应向院长进行说明,亦可提出复议请求。紧急情况需临时调整原决定,可由院长征求有关院领导意见后进行调整,但应在下次会议上通报。

第二十二条行政会议形成的决定,一般要以会议纪要等形式,由党委与院长办公室主任核稿,会议主持人签发。会议纪要报送院领导,并根据会议内容印发有关部门。

第六章附则

法院审管办工作思路第6篇

人是工作的主体。在人民法院,只有全体工作人员具备了很高的政治、业务、道德素质,实现司法公正,提高法庭审判和执行效率才有根本保证。近年来,我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先进的司法理念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严格的制度管理人,大力加强法庭队伍建设,创优争先,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品格高尚的法庭队伍。

一、队伍建设的主要成就

我院按照“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工作思路,紧紧抓住队伍建设这条主线不放松,向管理用劲,在规范中提高,促进了全院各项工作。

一是法院队伍呈现新面貌。领导班子注重学习,团结务实,思路清晰,作好表率,激发干警工作热情;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解放思想、改进作风“主题教育活动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干警的“五个意识”明显增强。、落实、政治学习制度,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和司法考试,及时解决学习费用。仅去年就先后组织法官68人次培训,自2002年国家开展司法资格统一考试以来,全院共8人通过,通过率名列全市法院前茅。全院本科学历达到92人,法官在全体人员的比例和职级配备进一步优化。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积极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强化“八小时以外”监督,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坚持通报,积极组织“效能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干部监督。

二是司法能力有了新提高。去年,全院共办结各类案件1269件,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人员人均结案近30件,审判质量、效率均居全市法院前列。坚持“多调少判”,“案结事了”的方针,去年,民商案件适用调解方式结案864件,调解率为61.7%,刑事附带民事部分适用调解方式结案15件,调解率为97%,执行适用和解方式结案61件,,“四调”能力在司法应用中明显增强,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开展庭审观摩比赛和优秀司法文书评比活动,年终评选先进活动,干警驾驭庭审、制作裁判文书和理论研讨能力取得显著增强。明确各部门的岗位职责,赋予中层干部的管理权限和责任,干警管理协调能力得到提升;

三是司法管理取得新规范。修订完善了规章制度,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建立了竞争激励机制,以目标管理责任书为抓手,对单位进行位次管理,对个人实行绩效考评,解决了干警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从抓制度的检查、考核、落实入手,进一步规范办公秩序、环境秩序和生活秩序,培养干警自觉遵规守纪、按章办事的好习惯。严格考核落实制度,兑现各种承诺,树立制度权威,干警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

四是群众满意度实现新提高。通过开展各种主题教育活动,全院干警司法亲民,为民、便民意识得到增强,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力度明显加大。特别是在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和去年“百日办案竞赛”活动中,全院干警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不怕吃苦,清结了一大批案件。落实司法服务承诺,推行便民诉讼;开展巡回办案,方便群众诉讼;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去年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用13万元。

五是大局意识明显增强。在工作中,我们始终注意摆正位置,发挥审判职能,加强工作协调,服务县委工作大局,以有为之绩谋工作地位。刑事审判坚持“严打”方针,积极参与“打黑除恶”和“两抢一盗”专项斗争,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民商事审判坚持“多调少判,案结事了”,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案件,促进家庭和睦及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认真审理涉及“三农”案件,促进新农村建设;审理好各类合同纠纷案件,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依法审理国有企业改制案件,注重再岗职工的再就业安置。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加大沟通力度,采取庭外协调,思想疏通办法,尽可能地把“官民”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监督、维护、协调的有机统一。加大案件执行力度,积极清理执行积案,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我院还积极参与事关其他全县工作大局的活动,把审判执行置于县委的领导之下。

二、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我院的队伍建设虽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在调研中我们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与县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

第一,队伍素质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一是高层次、复合型法官偏少。目前全院具本科以上学历干警已达92人,但真正高院全日制本科的却只有不到10人,综合法律水平不高。二是整体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有的政治素质高,但业务能力不强;有的业务能力高,但政治素质欠缺。三是大局意识不强。存在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现象,不能很好地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些案件因未考虑到其他因素,盲目适用法律下判,造成当事人上访或上诉,埋下不安定隐患。四是作风纪律涣散。个别基层法庭在抽查中出现“无人庭”;五是个别干警廉洁意识不强。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问题,吃、拿、卡、要等行为还时不时在个别干警身上体现出来。廉政标准不高,仅仅满足于领导不批评、媒体不曝光、群众不告状、个人不出事。六是个别干警“名利”思想严重。横攀竖比,强调经济利益,对待遇和福利看的高于事业。七是创新工作方式能力不足。满足于原有的工作思维模式,停留在凭经验办案或单凭法律规定办案。在处理其他事务中,方式单一,思路不灵活,协调能力差。

第二,整体司法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一是法律水平不高,个别案件裁判不公,损害了法院形象。个别同志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影响了司法的严肃性,法官的整体业务素质与社会期望存在较大的距离。二是案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不认真学习和研究法律规定,出现个别适用法律错误或与法律规定相悖的处理结果;有的同一类型、同一性质的案件其判决结果不同;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扭转,有的案件开庭走过场,开庭准备不充分,审判人员对案情掌握不细不严肃,不按规定举证、质证和认证。三是办案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全院虽无超审限案件,但结案周期过长,绩效考核在全市排名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涉诉案件的处理力度仍需加大。我院的涉诉工作目前走在全市法院的前面,但还有几个难案有待解决。

第三,司法为民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的需要。一是公仆意识树的不够牢。个别干警存在特权思想和衙门作风,存在对群众“冷、横、硬、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现象。对当事人“冷、热”不均。在审判和执行中掺杂人情、金钱等权势的因素,自觉不自觉地将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谋私、徇情的工具;联系群众不密切,向领导通报多,向群众汇报少;听领导意见多,听群众意见少,尤其听取一般群众意见少;作风不深入,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调查研究少二是调处力度不够大。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未能妥善处理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造成个别案件上诉或。三是对涉诉工作认识不到位。偏面认为涉诉工作只是立案的事,把自己与群众割裂开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闻不问;个别同志甚至认为上访的群众是“刁民”,既不积极主动与群众沟通,也不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造成群众走上路。在工作措施上,重治标,不治本,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造成人重复或越级上访;四是司法为民措施落实不到位。在落实为民措施的工作上,存在等靠思想,工作方式单一,思路不开阔。便民、利民、亲民的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第四,司法管理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一是一些规章制度还不够健全和完善,需要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补充完善。二是机关作风纪律抓得不实,措施不力,效果不好。个别同志纪律观念差,迟到早退,懒惰散漫,玩心重,事业心不强,工作不推不动,学习消极应付;个别同志只想当官不想干活,讲安逸图享受,只愿说好话办好事,不愿碰硬不敢较真,以致有效的制度没有充分发挥效能,有效的措施没有落实到位。三是内部管理还有薄弱环节,工作纰漏时有发生,整个管理还存在死角。部门与部门之间,人与人之间相互配合不够紧密,工作效能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加强队伍建设的意见

第一,以班子建设的核心,全面增强队伍的政治和廉洁意识。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浓化学习氛围,使人人都学习,人人受教育,人人有提高。开展十个专题的大讨论,找准学习与改进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引导干警进一步强化“五种意识”,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重要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继续坚持和完善“一岗双责”制度。凡队伍出现问题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要检讨责任;出现重大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实行责任领导责任追究制。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肃追究存在违法审判、司法瑕疵问题等责任人的党政责任。

第二,以提高业务素质为目标,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进一步强化全院案件流程监控和业务台帐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实行三分之二法定审限内结案的效率提速,开展办案竞赛,严格追究违法超审限。继续坚持审判质量“五级把关”制度,进一步强化“带长”法官的监管职责,严格裁判文书校核,杜绝低级差错,实行问题案件审查问责、差错案件剖析讲评,确保司法公正。严格庭审规范周检查、月通报制度,严禁侵害当事人诉讼权利,严禁内部说情和过问职务外案件,全程纠防审判瑕疵,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疑虑。按照中院《关于规范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狠抓案件质量,加强对一审案件审判质量把关,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发挥好再审的屏障作用,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法院内部。

第三,以增强服务群众意识为根本,努力实现审判执行工作案结事了。强化司法为民意识,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司法事业的人民属性,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做到态度上亲民、爱民,方法上便民、利民,结果上维民权、保民安。强化调解,促进社会关系和谐。把调解作为处理各类案件的首选手段,作为办理案件的必经程序,整合内部资源,实行上下联动调解,整合外部资源,促进民间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相互衔接,妥善化解矛盾纷争。切实转变作风,积极推行和谐司法,高度关注民生,积极追求和谐的司法效果,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民群众满意。以落实“十件实事”为载体,进一步取信于民。坚持定期不定期召开当事人座谈会,虚心征询当事人意见,对损害法院形象的各种不良行为实行内部公示,并严肃查处,该调离审判执行岗位的坚决调离审判执行岗位,该作党政纪处理的坚决追究党政纪责任。坚决落实稳控措施,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想方设法,理顺情绪,全力做好稳定工作。争取上访人息诉罢访;对情绪激烈、有上访苗头的,看死盯牢。出现恶性上访的,坚决追究责任。坚持大接访和院长值班接访制度,建立完善集中治理与源头预防并重的长效工作机制。

法院审管办工作思路第7篇

一、坚持依法履职,服务发展工作大局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县法院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服务发展是审判机关的神圣使命和重要任务,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活动是对发展最好的服务的大局意识。

一是在审判工作指导思想上,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紧紧围绕县委确定的工作重点开展审判工作,从大局的高度认识、分析、解决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敏感问题,把对大局的准确把握体现在具体的审判实践中。通过审判工作,全力支持基础设施、改善民生、节能环保方面的重大工程,确保县委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在审判重点上,要突出审理好因金融危机引发的各类案件,依法处理好涉及“三农”的案件,重点解决好扩大内需和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案件。

三是在审判职能的运用上,树立正确的维护稳定观。不断拓宽维护稳定的思路,准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调整公民、法人和其他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制裁违约失信行为,倡导诚信理念,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市场经济秩序规范有序发展。

二、坚持司法为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要求我们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在便民、利民、亲民等方面下工夫,切实解决好涉及民生的审判问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

一是创建司法为民“服务示范窗口”。优化立案大厅服务环境,立案法官做到语言规范、态度端正、耐心细致,解答群众的疑问,指导当事人用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和最有利的方式参与诉讼。

二是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扶助力度。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金、劳动报酬且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积极采取诉讼费缓、减、免措施,让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三是悉心接待群众来访。进一步规范工作处理程序,强化院领导接待制度,实行“案件风险抵押金”制度,坚持“有诉必理”、“有访必接”的原则,对合理诉求切实加以解决,对不合理诉求加以引导,不能一推了之。

四是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巡回审判、送法下乡活动,多做调解工作,多适用简易程序,主动上门为生活困难、残疾等弱势群体的诉求做工作。

五是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县法院每年所审理的案件,80%以上都是涉及民生的“小”案件,这就要求我们应把注意力放到每一个案件的审判上来,在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关注当事人生存状态上下工夫,要善于办小案、办与老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案件,使每一案件的审理都严格符合法律规定。

三、强化工作措施,实现审判绩效上的新突破

*县法院力争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现审判绩效上的新突破:

一是要再创结案新高。继续保持每月动态审结率和年终审结率分别达到95%和100%,每月动态执结率和年终执结率分别达到80%和100%;力争年终调解成功率、执结标的到位率、督促履行率均达到100%。

二是要再创质量新高。力争一审案件息诉率达到95%以上,二审维持率100%,改判发回重审率控制在15%以内,缠诉案件控制在2‰以内。

三是要再创效率新高。力争审判案件平均审限控制在35天之内;执行案件平均执行期限控制在50天之内。

四、坚持科学发展,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要求我们着眼于社会长期和谐稳定,着眼于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实现社会全面、可持续的稳定,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可持续发展。

一是抓好队伍建设。审判职能的有效发挥,审判工作的公正性、高效率、公信力,需要靠一支过硬的法官队伍来推进。*县法院要紧紧抓住队伍建设这一根本,在抓审判工作的同时不忘抓教育、监督和管理。要继续抓好教育培训工作,创新教育举措,加大培训力度;要狠抓领导班子建设,积极向县委汇报,优化班子结构,推荐并重用法院内部专业能力强、公道正派、群众公认的干部;要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会议制度,重大问题一律提交党研究决定,同时注意广泛征求全院干警的意见和建议;要注重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开展好“队伍素质建设月”活动,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加强教育、监督和制度建设;抓争先创优工作,注重做好先进典型的培养、发现、宣传工作,打造干事创业、树立良好形象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