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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党员履职报告(合集7篇)

时间:2022-02-12 00:25:19
预备党员履职报告

预备党员履职报告第1篇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和中央、省委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办法规定,结合我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由州和县(市)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监督职责并负责贯彻执行;州直各委、办、局党委(党组)由其纪检委(纪检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监督职责并负责贯彻执行。

第三条各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领导。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检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州、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检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部门或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的选拔任用工作。

州、县(市)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选拔任用非中共党员干部和非领导职务干部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监督内容

第五条监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原则的贯彻落实。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监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推荐的执行。选拔任用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应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提任乡(科)级党政领导干部,应具有三年以上工龄和下一级职位任职两年以上的经历。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或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五年内累计不少于两个月的培训,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破格提拔干部可在文化程度、工作年限、工作经历、任职年限上适当放宽,但不得违背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越级提拔一般只能越一级。

第七条监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基本程序的履行。

(一)监督履行民主推荐程序。对民主推荐方式的采用、范围的选定、程序的履行,以及运用民主推荐结果、确定考察对象人选、执行民主推荐责任制等情况进行监督。

(二)监督履行考察程序。对考察标准、内容的制定,谈话和征求意见范围的选定,履行考察程序情况进行监督。

(三)监督履行酝酿程序。对在规定范围内进行酝酿,提交党委(党组)会讨论前征求纪检机关的意见的情况进行监督。

(四)监督履行讨论决定程序。对讨论决定程序的履行,票决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监督履行任职程序。对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六)监督履行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程序。

第八条监督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度的执行。对执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原则、适用职位和范围、报名条件和资格、基本程序的履行等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监督干部交流、任职回避和免职、辞职、降职制度的执行。对干部交流和回避的对象、范围、重点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干部免职、辞职、降职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条监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十不准”纪律的执行。对遵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十不准”纪律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监督方法

第十一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报告预审制度。

(一)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经审查同意后,才能提交本部门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1、破格提拔(包括越级提拔)干部;

2、提拔本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配偶、子女、直系亲属及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

3、提拔群众反映较大、有争议的干部;

4、提拔曾被执法机关立案的干部;

5、提拔曾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以及非工作需要免职的干部;

6、提拔超过任职年龄规定的干部;

7、由企(事)业单位调入党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的。

(二)一次性提拔和调整干部超过管理干部总数5%的,事前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预审。

(三)在机构变动或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调动时,不得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确因工作急需提拔、调整干部的,必须向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报告预审,经审查同意后方可研究决定。

(四)党委(党组)要在讨论决定三天前将拟任免干部的请示报告、干部任免呈报表、干部考察及考察预告材料、民主推荐材料、领导班子职数配备情况报上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进行审批,未经审批的干部任免一律无效。

(五)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在本级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干部之前,对拟提拔担任县(处)级、乡(科)级领导职务的人选是否存在影响任职的问题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第十二条认真查核考察预告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群众反映考察对象的问题,由考察组受理并调查核实,形成调查结论。涉及影响任职问题的,可与干部监督机构共同调查核实,经查核问题属实的,不得作为领导干部拟提拔任用人选。

第十三条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对任职满两年以上的党政“一把手”进行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对“一把手”进行调整时进行离任审计;对群众举报“一把手”任职期间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提拔掌管资金、物质部门的主要领导成员或直接主管人员,可结合考察进行任职前经济责任审计,也可由组织(人事)部门提前安排。审计结论应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实行派员参加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制度。上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派员参加下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工作的会议。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或暂缓讨论:实到会人数未达到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的;应报告预审而未报告预审的;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事实不清而未暂缓表决的;表决时未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的;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的;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等。

第十五条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

(一)除特殊岗位的人外,拟提拔的党政领导干部必须进行任职前公示。

(二)遇有被举报人与所在地方或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成员、分管干部和纪检工作的领导成员有亲属或系身边工作人员,以及重大问题,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可直接调查核实。

(三)对公示期间举报的问题,根据问题性质进行分类处理,并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对公示举报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查核完毕。

(四)经核实确有影响任职问题的,须经党委(党组)复议,不予任用。

第十六条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制度。

(一)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每年要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并形成专题报告,报上级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机构。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二)对下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不定期抽查的基础上,每两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抽查数量不低于所属党委(党组)总数的30%。主要检查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干部监督管理、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情况,重点检查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选人用人情况。

检查应在一定范围内预告。检查结束时检查组要向被检查单位党委(党组)进行情况反馈。

(三)对检查情况要进行综合分析,总结经验、疏理问题、查找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向本级党委报告,并向被检查党委通报查出的问题,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跟踪督查整改情况。

第十七条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举报制度。

(一)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开设电子举报信箱、接待群众来访等形式,进一步拓宽群众举报渠道,广泛听取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受理群众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问题的举报。

(二)对群众举报问题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举报问题调查核实。署名举报的必须将调查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三)本级组织(人事)部门直接办理的举报件,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完成。上级交办或督办的举报案件,一般应在两个月内完成。确因情况复杂,两个月内无法完成的,要说明理由。

(四)要认真调查并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告调查处理结果。对事实不清、没有明确处理意见的调查处理报告,要退回重办。借故拖延或顶者不办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对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内容必须严格保密,核实情况必须在不暴露举报人的情况下进行。

第十八条健全党委常委会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

(一)党委常委会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工作,要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作为一项内容,接受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监督。

(二)党委(党组)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主要领导成员不得先做表态性发言,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其他成员要充分发表意见,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及时提醒或要求纠正,必要时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

(三)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要把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九条实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巡视制度。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可组成巡视组,对下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受理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举报和申诉,督办严重违反《干部任用条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研究提出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条实行提拔和调整干部限额制度。除领导班子换届等特殊情况外,每年提拔和调整干部人次不得超过本级党委(党组)管理干部总数的20%;一次提拔和调整干部不得超过本级党委(党组)管理干部总数的5%。因工作确需超限额调整干部的,事前必须报告预审。

第二十一条实行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全程记实制度。凡干部提拔,对人选的提出、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及任职的全过程,都必须翔实记载,存档备查。

第二十二条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以舆论监督为载体,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已查处案件的曝光力度,宣传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典型经验,揭露和批评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现象。

第四章附则

预备党员履职报告第2篇

继续加强业务学习。要深刻领悟学无止境、不能止步的意义所在,树立精益求精的思想,多看、多学、多写,不断提高文稿质量;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办公室职员个人工作述职报告。希望大家喜欢!

一年来,我积极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人思想学习、工作履职、作风建设等情况予以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深入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一年来,按照公司党委和机关党支部要求,把持续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作为重点,及时跟进学习四中全会精神,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的形式,采取交流研讨、听党课、撰写体会等方式,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学深学透。

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和最新的重要讲话精神。参加公司党委组织的主题党日、五星级党支部“开放日”、省委党校教授讲党课等活动,进一步加深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

参加公司党委举办的党务工作学习培训,提升自身业务工作水平。积极投身“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撰写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研讨材料、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检查材料,进一步强化学习效果。通过持续、深入、系统的学习,进一步提升了思想素质,坚定了理想信念,提高了政治站位。

二、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

一是高质量做好本职工作。我的本职工作主要是文字起草。工作中,能够及时报送有关材料,2019年起草公文59份,撰写工作计划、总结和综合性汇报材料10余份,均未发生延迟报送的情况,做到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起草文字材料过程中,自己主动提高标准和要求,争取写出高质量的文字材料,2019年向省厅报送政务信息17篇,在省厅门户网站信息6篇,在《XX报》信息10篇,完成了省厅下达的政务信息任务。

二是积极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今年被厅机关党委抽调参与星级党支部检查验收工作,及时整理、汇总检查情况,起草报告材料。按照领导的安排撰写年度工作报告、年度党建工作、主题教育总结报告,参加公司党建工作季度考核检查,起草了第一、二季度的检查情况通报。

三是认真做好支部党建工作。作为机关党支部组织委员,积极做好有关党务工作。严格按照党员发展工作规程,协助配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指导2名预备党员填写教育考察登记表,组织对2名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做好1名入党积极分子的资料整理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做好预备党员转正、接收预备党员和接收积极分子工作,及时下发党员积分管理手册,确保人手一册,严肃做好积分登记、公示工作,按照规定做好支部党员党费收缴工作,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与支委成员协作配合,努力创建五星级党支部,积极准备资料,做好迎检工作。

四是认真做好内页资料整理工作。按照省厅目标任务考核要求,按季度搜集企业经营管理和党建工作开展过程中形成的文档资料,分类整理,规范管理,积极迎接省厅目标责任考核。

三、改进作风,筑牢廉洁意识

工作中,时刻提醒自己要廉洁从业,严格对照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行为。积极参加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党章》《准则》《条例》等党规党纪,夯实自身的思想政治基础,增强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在履行职责中能始终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身,自觉接受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建议。

回顾一年来工作,自己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要继续加强理论学习。要持续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把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不断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

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要站在更高的角度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责任担当意识,积极努力推动部门工作开展。

三是要树牢信心信念。通过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持续、深入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使自己对国家、对社会、对公司、更对自己家庭及个人发展的信心更充足、信念更坚定。

预备党员履职报告第3篇

2019年,威信县融媒体中心在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及县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中心实际,强化责任担当,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各项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融媒体中心2019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压实“一岗双责”,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1、明确分工,形成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合力。

我中心挂牌成立于2019年3月11日,属县委直属事业部门。中心领导班子陆续配备上岗。根据实际情况,中心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明确分工,做到中心班子成员人人身上有责任、有要求、有目标,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合力。中心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履责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和定期分析制度,今年中心向宣传部纪检组报告履职情况2次,班子成员向中心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职情况2次。

2、签字谈话,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中心主要负责人与班子其他成员、班子成员与自己分管的部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和压实。同时,实施定期履职报告、履职情况分析和履职约谈制度。2019年,中心主要负责人分别与班子成员进行“两个责任”履职约谈1次,班子成员每月定期向只要负责人报告履职情况1次。通过责任约谈、履职情况分析、点名通报等方式,持续传导压力,不断压实责任。

为实现廉政档案动态管理,中心还建立健全了单位中层干部的电子廉政档案,认真完成《基本情况表》、《任职廉政谈话登记表》、《重大事项报告登记表》的填写。

(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升反腐倡廉软实力

1、常敲警钟,增强廉政从业意识。一方面是突出集中教育学习,定期在主题党日活动和班子会议中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县纪委文件,研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举措,共同分析单位面临的形势,并在会上就新闻工作纪律、节假日注意事项、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进行提醒、通报、强调。2019年班子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传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文件5件次;另一方面是以上率下全员学习。中心党支部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利用在双河村长岭异地搬迁安置点开展读书班的有利机会,组织党员及单位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观看《激浊扬清在云南》、《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等警示教育宣传片,强化全体职工的廉洁从业意识。

2、文化引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一是开展“文明家风”专题报道活动。组织采编人员深入一线报道文明家风系列活动,让干部职工在实际工作中受到良好引导,树立文明廉洁的家风。二是建好阵地,推动廉洁宣传工作。加强对传统媒体威信电视台和新媒体平台“微扎西”的运用,积极完善纪检监督形式,着力做好廉政新闻报道,比如反面典型案例通报、廉政标语滚动播出等,全面营造廉政教育学习氛围,提高中心廉政建设的软实力。全年在威信广播电视台和微扎西刊播廉政稿件22篇。

3、立足新形势,制定完善单位管理制度。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新闻宣传队伍,提高新闻采编人员的廉洁性和专业性,我中心根据新形势的需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开展,针对新闻队伍工作特殊性,对新闻采访报道纪律做硬性规定。一是不能接受采访对象的钱物;二是不能从事新闻宣传以外的商业活动;三是必须坚持党性,以优秀的作品,传播正能量,引领良好社会风气;四是保持新闻人良好形象,树立正气。

(三)加强督促检查,充分发挥纪检组在日常廉政建设中基础性作用。

1、作风建设监督常态化。在元旦、春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期间,主动接受宣传部纪检组的监督检查。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了中心党建工作督查内容,通过工作检查、完善资料、走访职工等方式开展廉政检查,主动邀请纪检组对单位干部工作纪律进行不定期督查,对一些职工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可能出现的廉政建设的苗头性问题进行有效遏制,实现了纪检组对单位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指导。

2、廉政风险防控具体化。认真梳理廉政风险点,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督和预防,对公务接待、办公设备购置、融媒体中心中央厨房建设等环节进行认真梳理,进行不定期督促检查,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提升廉政风险防控水平。

3、“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事项监督制度化,公开化。通过班子会议和干部职工大会进行研究,民主表决,对结果进行公开,全面接受支部所有党员同志和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确保民主决策、集体决策、科学决策。

(四)严明政治纪律规矩, 着力打好“预防针”。

预备党员履职报告第4篇

2019年,威信县融媒体中心在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及县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中心实际,强化责任担当,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各项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融媒体中心2019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压实“一岗双责”,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1、明确分工,形成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合力。

我中心挂牌成立于2019年3月11日,属县委直属事业部门。中心领导班子陆续配备上岗。根据实际情况,中心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明确分工,做到中心班子成员人人身上有责任、有要求、有目标,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合力。中心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履责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和定期分析制度,今年中心向宣传部纪检组报告履职情况2次,班子成员向中心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职情况2次。

2、签字谈话,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中心主要负责人与班子其他成员、班子成员与自己分管的部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和压实。同时,实施定期履职报告、履职情况分析和履职约谈制度。2019年,中心主要负责人分别与班子成员进行“两个责任”履职约谈1次,班子成员每月定期向只要负责人报告履职情况1次。通过责任约谈、履职情况分析、点名通报等方式,持续传导压力,不断压实责任。

为实现廉政档案动态管理,中心还建立健全了单位中层干部的电子廉政档案,认真完成《基本情况表》、《任职廉政谈话登记表》、《重大事项报告登记表》的填写。

(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升反腐倡廉软实力

1、常敲警钟,增强廉政从业意识。一方面是突出集中教育学习,定期在主题党日活动和班子会议中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县纪委文件,研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举措,共同分析单位面临的形势,并在会上就新闻工作纪律、节假日注意事项、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进行提醒、通报、强调。2019年班子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传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文件5件次;另一方面是以上率下全员学习。中心党支部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利用在双河村长岭异地搬迁安置点开展读书班的有利机会,组织党员及单位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观看《激浊扬清在云南》、《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等警示教育宣传片,强化全体职工的廉洁从业意识。

2、文化引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一是开展“文明家风”专题报道活动。组织采编人员深入一线报道文明家风系列活动,让干部职工在实际工作中受到良好引导,树立文明廉洁的家风。二是建好阵地,推动廉洁宣传工作。加强对传统媒体威信电视台和新媒体平台“微扎西”的运用,积极完善纪检监督形式,着力做好廉政新闻报道,比如反面典型案例通报、廉政标语滚动播出等,全面营造廉政教育学习氛围,提高中心廉政建设的软实力。全年在威信广播电视台和微扎西刊播廉政稿件22篇。

3、立足新形势,制定完善单位管理制度。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新闻宣传队伍,提高新闻采编人员的廉洁性和专业性,我中心根据新形势的需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开展,针对新闻队伍工作特殊性,对新闻采访报道纪律做硬性规定。一是不能接受采访对象的钱物;二是不能从事新闻宣传以外的商业活动;三是必须坚持党性,以优秀的作品,传播正能量,引领良好社会风气;四是保持新闻人良好形象,树立正气。

(三)加强督促检查,充分发挥纪检组在日常廉政建设中基础性作用。

1、作风建设监督常态化。在元旦、春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期间,主动接受宣传部纪检组的监督检查。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了中心党建工作督查内容,通过工作检查、完善资料、走访职工等方式开展廉政检查,主动邀请纪检组对单位干部工作纪律进行不定期督查,对一些职工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可能出现的廉政建设的苗头性问题进行有效遏制,实现了纪检组对单位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指导。

2、廉政风险防控具体化。认真梳理廉政风险点,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督和预防,对公务接待、办公设备购置、融媒体中心中央厨房建设等环节进行认真梳理,进行不定期督促检查,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提升廉政风险防控水平。

3、“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事项监督制度化,公开化。通过班子会议和干部职工大会进行研究,民主表决,对结果进行公开,全面接受支部所有党员同志和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确保民主决策、集体决策、科学决策。

(四)严明政治纪律规矩, 着力打好“预防针”。

预备党员履职报告第5篇

关键词:人事档案;信息公开;内容

在现有的人事档案中,干部档案管理无论是从制度上还是从收集分类整理上是比较规范的,其他类别人事档案的内容主要是以干部档案为参照标准。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为十类:

1 履历材料

《条例》、《细则》中规定:凡是反映本人全面经历等基本情况的表格材料归入此类。这包括:干部、工人、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的履历表(书)、登记表、简历表;履历兼有鉴定等其它内容的履历表、简历表及登记表;个人参加革命活动的简历材料;更改姓名的报告及批件。

2 自传材料

凡由本人撰写的叙述自己简历、思想变化过程、社会关系等情况的材料,均归入本类。这包括:自传;有自传内容的入党入团申请书;有自传内容的“历史”反省材料。

3 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凡是各个年度、阶段或参加临时性工作、学习、劳动以及工作调动等,由干部本人或组织写的主要鉴定材料和组织上做出的反映干部德、能、勤、绩情况的正式考核、考察材料及民主评议综合材料都收入此类。这包括:鉴定材料(包括自我鉴定);标题不是鉴定,内容属于鉴定性材料;无奖励审批表的比较完整的先进事迹材料;考核考察材料;由组织做出的反映干部“”中表现材料;动乱和暴乱期间的考察材料及写实表;年度考核登记表;民主评议干部综合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材料,预备党员预备期考察写实表;大中专院校考生治思想品德审查表;主审机关做出的审计结论(报告)。

4 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

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如报考高等院校学生登记表、审批表;选拔学生登记表;保送学生登记表、审批表;考生登记表、审批表;学生成绩单、记分册;毕业生登记表;学籍档案表;业务培训成绩单(包括有鉴定的成绩单);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教师资格审查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资格评审表(呈报表)、申报表;聘任、套改、晋升、解聘专业职务(职称)的审批表、登记表;干部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及有重大影响论文的评价材料及目录;干部本人写的业务报告;反映干部业务能力方面的其它材料。

5 政历审查材料

政治历史问题的审查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和依据材料,党籍、参加工作时间等问题的审查材料。凡是对本人历史问题的审查材料及各种原因对干部经历、出身、成份、社会关系审查的材料都归入此类。

6 参加党派材料

凡己经批准为中共正式党员、共青团员的有关材料及加入派的有关材料都归入此类。包括: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申请书和转正申请书;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申请书;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其依据的材料;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的决定;取销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民主评议党员中形成的组织意见或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组织审批材料;退党、退团和超龄离团的材料;“”中突击发展的党员被取消党籍的处理报告、上级组织意见、决定;加入派的有关材料。

7 奖励材料

凡各级组织正式命名授予英雄、模范、先进工作者等称号和本单位年度性奖励决定(审批表)及荣誉称号材料、通报表扬材料,如创造发明奖励材料、各种业务奖励材料、从事专业工作三十年人员审批表、登记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审批表、登记表、拔尖人才审批表、优秀党员、团员登记表(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呈报)表和其它荣誉称号的审批材料都列入此类。

8 处分材料

这包括纪律检查、监察和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查证核实报告、上报批复、本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和检查交待材料,通报批评材料。法院审判工作形成的判决书,复查甄别报告、决定、上级批复材料,离婚材料等。

9 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材料及各种表会代表登记表等材料

凡办理任免、选举、授衔、晋级、退(离)休、军队转业、出国审查等事项,由组织填写呈报、审批形成的手续完备的表格材料均归入此类。本类又分为四小类:第一小类:干部工资级别登记表;调整工资、工资改革、提职、兑现工资、转正定级人员工资审批表、奖励工资、各种津贴、补贴审批表,调整工资区类别审批表、调整级别报告表。第二小类:以工代干转正审批表;吸收、录用、干部审批表;选拔干部审批表;考试录用千部(公务员)审批表;聘用干部审批表、聘用干部合同书、续聘审批表、解聘、辞退材料;干部任免呈报(审批)表;退职、退(离)休审批表第三小类: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第四小类:知青上山下乡审批表;临时工转为固定工人审批表;保留全民职工身份审批表;招工、入伍(兵役登记表)审批表;子女就业审批表;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审批表;县团级以上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代表会议、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派代表会议代表登记表;国家公务员过渡表;军衔、警衔审批表;享受司局级和处级待遇审批表;干部江人)调动审批表;港澳华侨审批表。

预备党员履职报告第6篇

根据武夷山市《关于全面推行“两制一配套”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办法》文件要求。街道及时成立新农村建设落实推动领导小组及村级党员管理服务中心,并设立办公室,负责指导各村推行“两制一配套”工作。并选定角亭村为试点村,率先推行该项工作。街道其余11个行政村在学习借鉴角亭村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用各种形式把“两制一配套”工作内容上墙让百姓知道,达到组织村民参与、密切干群关系、增强干部的责任意识、增进班子团结、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目的。

(一)精心布置,扎实推进

1.制定目标,完善制度。村级组织换届后街道制定了《村级组织建设工作指导手册》,并按手册要求开展村级组织建设工作;要求新一届班子制定符合各村实际的三年规划、各村两委分别制定本人的履职承诺。街道党工委还认真制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意见,与所属各党(总)支部签订《年度基层组织建设责任书》,并下发《年度基层组织建设考评细则》,采取平常考察和年终考核的方式,进行检查考评,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干部践诺,规范运作。

首先,三年规划及承诺分解表制定完成并上墙公示,并以一封公开信的方式发放给每个农户,接受群众的监督,一方面给村干部、村民小组长等承诺人带来了工作压力和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村民增加了对村干部工作的信任度,也提高了他们的参与意识。村干部有了工作压力,责任感增强了,工作积极性也提高了;村民感到村两委不是在糊弄群众,提高了对村干部工作的信任度,使他们不得不振奋精神,主动工作,力求按时按量完成履职承诺。

其次,各村根据本村的实际制定了村级党员双线管理考评标准,并按照标准对村级党员进行管理,每月按时将考评结果报告单上报至街道党工委,对被扣分党员实行谈话、跟踪教育。党员双线管理工作的开展适应了新时期农村党员教育管理的需要,健全了村级党员管理监督机制,使村里的党员同志们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07年以来,在党员双线管理工作中,加分党员328人次,被扣分党员64人次,评优党员233人次,接受谈话党员64人次。

第三,许多村在推行民主听证、重大村务票决制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了村民代表联系户代表制度。村民代表密切联系户代表,及时反映户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所联系的户代表向村民报告村民代表会议情况。村民代表联系户代表制度的推行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在村干部与村民沟通中的桥梁纽带作用,调动了村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地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第四,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份,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之一,也是党的建设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我们主要采取“三次预审”和“推行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中推行践诺跟踪考察制”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针对所属党支部常因发展党员材料不齐、或程序不健全等而造成党员大会决议无效情况时有发生的现状,强化发展党员监督职能,推行发展党员工作三次预审制,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第一次将相关材料报党工委预审的时间是在党支部在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第二次将相关材料报党工委预审的时间是在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后,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之前;第三次将相关材料报党工委预审的时间是预备党员转正召开党员大会前。推行发展党员工作三次预审制可以有效防止因材料不齐、或程序不健全等而造成党员大会决议无效情况的发生,不致于挫伤拟发展对象的入党热情和积极性,便于保持党员大会的严肃性,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有序。2011年以来,共发展新党员22人,其中35岁以下16人,占发展总数的72.7%;女党员7人,占发展总数的31.8%;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22人,占发展总数的100%;经济能人18人,占发展总数的81.8%,预备党员按期转正23名。党员队伍的结构不断优化。

为了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考察机制,前移党员先进性的关口,给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压担子、明要求,切实提高农村发展党员的质量和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街道党工委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中推行践诺跟踪考察制,严把“入口”、“转正”关口。践诺跟踪考察制是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根据《》要求、单位工作目标任务和自身能力、特长向党组织和群众作出书面承诺,考察期间,由街道党工委、党支部进行跟踪考察的一项制度。将入党积极分子或预备党员践诺情况与入党积极分子转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挂钩,把评定结果作为发展党员的重要依据。对践行承诺效果好的则优先发展或转正;对践行承诺效果不好、党员群众不满意的,是入党积极分子投影继续培养考察,是预备党员的则延长预备期,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将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资格。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践诺跟踪考察制的推行,增强了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为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了一个平台。据统计,自推行这一制度以来,武夷街道已有28名入党积极分子、19名预备党员做出书面承诺,承诺事项共272条。拟于9月份召开点评会,听取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完成承诺的情况,并对践诺情况进行点评。

(二)跟踪管理,强化监督

1.平时督查、召开点评会、发放通报文件相结合。

街道挂村领导定期召集党员、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小组成员会议,根据承诺书内容和完成时限,对村干部的履职情况逐人逐项进行对照,发现问题及时向村两委班子反馈,责成按期完成承诺的事项。每半年,在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或户代表会议)上通报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的践诺情况。年终,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小组成员会议,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负责人汇报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履职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并进行评议,评定等次,考评情况及时公布。

为使村干部能较好地完成任期履职承诺工作目标,街道在全面推行“两制一配套”工作机制的同时,建立了村干履职跟踪管理制度,实行了每季度召开一次村干履职汇报点评会,并将各村两委完成履职情况在全街道进行通报。点评会上,由各村支部书记向街道汇报村两委完成履职工作进展情况,街道党工委书记对各村进行逐一点评,肯定本季度各村在努力完成履职工作目标所取得成绩,对存在不足提出整改意见。通过实行村干履职跟踪管理,有力推动了村两委履职承诺工作目标的完成,加快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村级党员管理服务中心,督促各村按照标准每月召开会议对村级党员进行考评、增强管理,每月考评结果,都必须在党员大会上通报,并在村务公开栏公布。规定各村于每月25-28日按时将经街道挂点领导签字后的考评结果报告单报至街道村级党员管理服务中心,逐月将考评情况于街道班子会议上通报并将通报件发放至各村。对被扣分党员实行跟踪教育,根据累计扣分情况,各村级党组织分别采取不同的教育、管理措施,促使党员干部保持先进性,自觉发挥作用。

为大力推进以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为重点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达到新农村建设“管理民主”的工作要求,街道要求并监督各村设立村务公开栏,将村务、党务、财务材料分块公开张贴,每季度由街道派专人负责收集各村村务公开材料,按季度通报各村上报村务公开材料的时间及规范程度。

2.乡村联动,提供新农村建设的工作保障。

全面推行“领导服务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典型推广在一线,形象树立在一线”的“一线工作法”,建立街道干部全员包村制度,包村人员与村干部融合为村级工作班子,与村工作一体运作,定期开展调查研究,督促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干部职工的包村工作考评情况与其本职工作考评情况一同作为年终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促进乡村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

3.年终考评,履职承诺大盘点。

为主动适应新形势党建工作发展的需要,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评价考核办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大胆的改革,制定了《武夷街道2011年度村级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对党建目标考核实行千分制,基本分600分,行政村以当年承诺制完成情况为主,站、办、所人员以挂村工作和完成街道重点工作任务为主。加分400分,主要是完成相关重点工作或有关工作受到上级表彰的,如完成辖区内市重点项目征地任务、街道下达的烤烟种植、沼气池建设任务、基础设施投入等。扣分400分,主要是违反相关规定、相关重点工作完成的质量差或有关工作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如越级集体上访、被列为计划生育预警村、被纪检部门立案处理或被公安、检察部门立案处理、违法建设用地等。

(三)兑现奖惩,理清思路

为兑现《中共武夷街道工作委员会武夷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中的奖惩制度,把绩效考评结果与村两委干部的评先评优挂钩、与推荐优秀村干部挂钩、与村两委干部的奖惩挂钩、与村主干养老保险挂钩。2011年授予集体考核总分排名前4位的赤石、角亭、吴齐、樟树等村“先进集体”称号;授予个人总分排名前6位的村主干“先进工作者”称号。对总分排名列最末位2名的村集体及其村主干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本次根据考察结果兑现奖惩制度,是对各村2011年工作的回顾和总结,肯定成绩,查找不足,强化了村干部的责任意识,密切了干群关系,也为修订2012年的履职承诺提供了依据,为完成履职承诺目标打下良好基础。各村均修改三年规划内容,重新制订了切合本村实际的来年工作计划,理清了今后工作的思路。街道于今年初制定了《武夷街道2012年度村级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年末将根据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继续推行考评制度。

通过建立健全考核奖励机制,使各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的工作着眼点迅速由“务虚”向“务实”转变,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明显增强,推动了全街道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2011年以来,各村新农村自治自建理事会参与村级事务讨论、村干部履职监督共计76场次;各村共完成承诺事项287项,占07、08年承诺事项的75.5%;各行政村通过村民代表联系户代表方式有效地解决了24起农民关心的饮用水、项目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山林纠纷、水泥路面硬化等问题。

三资监管、村务公开工作主要做法和进展情况

近年来,武夷街道按照武夷山市的统一部署,先后建立了“村帐托管制”、“街道村招投标委托制度”和“三资监管制度”,在公有资产的处置、管理和监督以及村务公开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针对有些相关制度还不够健全和完善,街道按照“规范、创新、提高、落实”的基本工作思路,进一步推进了各行政村集体资产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和完善村账托管制度,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保障了村民对集体公有资产管理和村级财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了农村经济协调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一)加强和完善对公有资产监管力度。

1、加强对“监管中心”的管理,实行一个工作班子,履行三项监管职责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村帐托管,委托招投标和监管的三项制度相互衔接,互不重叠,形成监管合力。“监管中心”负责总体协调指导履行对农村基层“三资”的监管职责,对村级组织的经济往来、资产处置和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加强日常监控制,实现“三资”能够合理有序地流转

2、街道各职能单位如:林业站、财政所、水利工作站、国土资源所等要积极参与配合,“监管中心”要强化服务意识,正确履行职责,将委托的“三资”进行有效管理,在服务中强化监督,在监督中加强服务,为农村的经济发展提供高效服务。通过不断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有力促进“三资”监管工作落实。

3、进一步加强“监管中心”对公有资产、资源的转让、出售、租赁、发包等,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管理权限进行报批、审核,在资产处置过程中严格按公有资产处置流程和制度处置,(08年1-6月份招投标9场,其中资产处置增值37.35万元,增值率15.2%,工程建设节约资金0.66万元节约率4.5%,)从根本上解决公有资产职责不明、监管不严、处置不当、分配不公等问题,充分实现公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切实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严格实行一月一公开制度

(1)实行预算,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①与村干部履职承诺工作相衔接,各村要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对照每年的承诺事项,合理编制年度财务计划。年度财务计划主要包括:财务收支、资金管理、固定资产购置、生产经营、基本建设、收益分配等;

②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各村将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送会计服务中心备案(附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复印件)。

③本年度结束后,村委会应当在次年二月底前将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在村民代表大会上向村民代表报告;

④各村本年度的财务收支由街道会计服务中心监督执行。

(2)加强对村级资金的管理

①各行政村的资金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武街办《武夷街事处关于进一步推进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的意见》文件实行;

②加强对非生产性开支的监督和管理,尤其是村级会议伙食费和接待费限额管理。要求村集体确召开相关会议并用餐的,由村委会作出预算,街道挂点领导审核,并将会议费用附上具体会议名称、会议内容、时间和参会人员签到单等,否则一律不得入账;因商贸活动和为发展村级公益事业争取资金、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接待费用需街道挂点领导审核方能入账。同时实行限额管理,对超出年度预算标准的村不得报超出年度预算标准部分。

③进一步加强对土地补偿费的管理(特别是高速公路征地补偿费的管理),要建立土地补偿费专户管理资金使用要按照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的原则,用于发展生产、增加积累、集体福利、公益事业等方面;各村集体提留的土地补偿费统一拨入街道会计服务中心专户,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和审批程序监督管理。

(3)加强村经济合同管理,各村经济合同纳入财务管理,各村签订的经济合同都必须向街道会计服务中心报送一份备案。

(4)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实行村集体财务一月一公开制度,要求各行政村每月20日前将加盖会计服务中心公章、村主任签字、村务监督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并加盖村务监督小组公章“村级货币资金收支明细公开表”、村级货币资金收支明细公开表”,在村务公开栏公开的基础上,应延伸拓展到各户代表议事点公开,没有设户代表议事点的至少要在各自然村选择一个群众经常聚集的场所公开。

(三)加强“三资”监督管理,推动工作落实。“三资”监管工作业务量大,政策性强。在实施过程中,我街道注重加强指导,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防止工作偏离正确的轨道。加大督查惩处力度,把纪律约束贯穿监管工作的始终,避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变通执行。各村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由会计服务中心每月进行监督管理,每半年对各村支出超出预算总支出的1/2进行预警;对村财务一月一公开实行绩效考评制,村主干考评工作与街道对村级绩效考评工作相衍接,村级报账员考评工作主要是日常考评为主。

推行“乡财县管乡用”改革试点工作情况

我街道作为推行“乡财县管乡用”试点街道之一,为切实做好该荐工作,街道认真按照《武夷山市改革乡镇财政管理试式实行“乡财市管乡用”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改革试点工作。

一是设置“乡财县管乡用”机构和人员。经研究,设置财政所长、财政结算员、单位会计、出纳员四个岗位,严格按照各岗位的职责要求来配备人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是认真开展清理清查债权、债务、资产工作。做好银行账户、债权、债务、资产的清理、核实工作,为“乡财县管乡用”方案的实施做好准备工作。

三是预算共编。街道根据现行市对乡镇财政体制和市财政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在财政部门业务指导下,编制本街道年度预算,并报市财政部门审核汇总,由市财政报市人大审批。街道财政实行“两无一统、综合预算”,即由街道办事处统一设立会计和出纳岗位,街道办事处所属机构(七所八站)一律无会计和出纳岗位,以街道办事处为会计核算主体实行统一核算,街道财政所有收入均在街道财政总预算会计中综合反映。

四是账户统设。取消街道办事处及所属机构在各金融机构的所有账户,由“总预算会计中心”在市农村信用社开设市级“结算专户”,在街道所在地的农业银行开设乡级“工资专户”、“专项资金专户”、“经费支出专户”。

五是集中收付。街道办所有的预算内外拨款,以及上级部门补助收入和市乡往来及其他资金全部进入“结算专户”,由“总预算会计中心”根据收入类别和科目分别进行核算。街道办所有支出严格以街道年度预算为依据,结合街道收入和财力状况,按照先重点后一般、优先保障人员工资的原则,每月提出用款计划,经街道领导审批,并报“总预算会计中心”审核,资金从“结算专户”拨入“工资专户”、“专项资金专户”、“经费支出专户”后,街道办按规定认真使用。

六是采购统办。本街道办各项大额采购支出,严格按照程序提出申请和计划,经“总预算会计中心”按照预算计划审核后,交市政府采购部门集中统一办理,采购资金由“结算专户”直接拨付给供应商或服务商。

预备党员履职报告第7篇

刚才,品谋同志代表人大党组对机关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分析检查阶段作了一个很好的总结。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对市人大机关下一步的解决问题阶段也做了很好的部署。应该讲,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前两个阶段的工作都做得很好,群众对前两个阶段的测评满意度达到97.3%。群众能够满意,前两个阶段能够取得实质性的效果,跟全体机关干部的努力是分不开的,对下一步促进市人大工作更上一个台阶是相当有帮助的。下面,我补充几点意见,强调几个问题:

一、要继续充分发挥人大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善始善终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搞好

首先,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每一位党组成员、机关党员同志,都有一个昂扬的精神状态。精神状态决定了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果,疲疲沓沓、拖拖拉拉、无心干事,这样是干不好工作的。第二,要有扎实的工作作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同志每抓一项工作都要实实在在,讲求实效,不做则已,一做就要成功、一做就要有成效,不要注重外表、注重形式,要注重实效。第三,要率先垂范,团结和带领全体同志一起来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善始善终把人大机关的学习实践活动搞好。

二、要紧紧抓住解决问题这个重点,认真落实市委关于第三阶段的几个要求

下一步要实实在在解决的问题是:

(一)首先是怎么抓好人大的自身建设问题。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能否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的自身建设。为此,今后要注重做好如下三方面的工作。第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作用。要健全和完善地方党委领导同级人大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各项制度,尤其是人大党组要主动跟党委提出意见和协商,形成一种制度。作为地方党委来说,一是应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的总体工作布局,坚持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定期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制度,向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人大常委会提出任务和要求;二是坚持地方党委领导同志分工联系人大工作的制度,及时研究和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问题;三是坚持地方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地方党委有关重要会议的制度;四是坚持和完善人大常委会及工作机构参加地方党委组织重大调研活动的制度;五是坚持和完善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培养、选拔、交流制度,优化人大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大胆起用优秀人才;六是要建立和健全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的各项制度,坚持和完善党组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党组议事制度,严格决策程序,实现党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七是坚持人大党组向地方党委汇报工作制度,及时报告人大工作中遇到的、需要地方党委讨论研究并帮助解决的重大问题;八是坚持和完善人大党组落实地方党委重大决策的责任制度,加强对地方党委重大决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九是坚持和完善党组培养、选拔人大机关干部的制度,抓好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人大机关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第二,规范和完善地方人大常委会的机构设置。人大的机构设置应根据人大工作的需要大胆创新,把逐步“适当扩充”与“优化结构”有机结合起来。要适当调整和增加人大工作委员会的设置,继续加快人大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年轻化的步伐,扩大专家学者在人大工作委员会的比重,适当调整人大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性别,逐步提高常委会委员担任人大工作委员职务的比例。第三,加强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议事制度建设。人大履行职能主要是通过会议进行的。要按照新的形势、新的要求,修改和建立健全好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议事制度。今后要适当增加人大的开会时间,增加会议审议时间,调整人大会议的报告内容。其次,要完善操作性强的会议制度。目前在人代会上审议议题,往往是“领导”代表发言多,普通代表发言少;肯定成绩多,批评建议少;谈自身工作多,议全局大事少。今后,要探索建立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审议中的发言制度,逐步引进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辩论机制,规范常委会会议联组审议制度。

(二)重点是怎样抓好人大的监督工作问题。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深刻领会监督法,主动适应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为惠州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对市人大常委会来说,就是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从长远着想、从现在做起,围绕履行职能使命,抓几件大事。因为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职责的重要内容。因此,如何进一步规范人大监督工作程序,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是今后要重点推进的一项工作。

第一,认真研究解决好监督内容到位的问题。这个问题各个工作委员会都要很好地研究。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监督重点,推动解决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影响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问题出发,选择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作为人大监督的重点,着力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围绕常委会工作要点列出的各项任务开展监督工作,重点解决好涉及民生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安全生产、公共财政建设、城乡规划建设、生态环保、小型水库管理、民生保障、社会治安、交通建设等方面的问题,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要围绕推进公共财政建设,加强对财政预算以及执行情况、专项资金和超收收入使用情况、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使用、债务收入(包括BT项目)的监督,确保财政预算真正体现政府的工作任务和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要逐步把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作为开展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和经常性监督工作来抓,从制度上、源头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第二,解决好监督手段运用到位的问题。首先要制订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对人大监督的法律依据、对象范围、内容程序、原则和结果处理等问题进行具体规定。其次要确保“三权”落实。要在运用检查权、审议权的同时,充分重视处置权的运用,即应大胆依法运用法律有规定而不常采用的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和罢免、撤职等刚性监督手段。再次要注意探索把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全面监督与跟踪监督、对事监督和对人监督、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预算审查和专项审查、执法检查与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推动自行整改与依法纠正等监督方式结合起来,形成强有力的监督体系,更好地适应新时期人大监督的任务。具体做法:一是对经常运用的审议、工作评议、执法检查和视察等手段,要做到注重调查研究,力求深入,务求实效,不走过场,务求在监督中提出切合实际的监督意见。二是要正确处理好加强人大监督与支持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增进共识与协作,努力做到既不失职也不越权。特别要加强司法监督,通过建立法官检察官办案情况跟踪监督、人大常委会领导约谈司法办案人员、司法人员任前公示和人大代表旁听庭审等制度,促进司法公正。三是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通过建立预算编制审计制度、重大项目审计结果报告制度和审计结果、审计整改情况的公示制度,把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行政监察监督、社会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审计结果的跟踪监督,依法追究违法违规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实现审计监督的社会效果。四是要完善监督工作情况向人大代表通报和向社会公布制度。根据监督法规定,常委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计划和预算调整方案、审计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一府两院”提交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要向人大代表通报和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透明度。

第三,解决好监督层次怎么到位的问题。要在重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作用的同时,努力为代表履行监督职责建立平台,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闭会期间,要适当邀请更多的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鼓励代表积极参与审议,做好代表审议意见的落实。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和代表的广泛联系,各项监督工作都要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要加强对下一级人大的工作指导和支持;争取市委的重视和支持,科学设置和逐步规范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设置,统一称谓,充实人员,优化结构,使市、县两级人大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人大担负的任务相适应,形成互相支撑、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合力。

(三)突出如何抓好基础性的代表工作问题。建设科学发展的“惠民之州”,时不我待。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大工作的主体,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如何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支持、规范和保证其依法履行职责,是搞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因此,下一步的代表工作应突出抓好五点:

第一,加强对人大代表系统的、有效的培训。培训要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的原则,加强计划性、针对性和区域差异性,注重提高培训的实效。首先要突出重点。什么是培训的重点?就是要把增强代表意识、明确权利义务、熟悉履职程序、提高履职能力及提高全局意识,增强代表编写议案、建议的水平和能力等内容作为培训的重点。其次要科学安排时间。在每年人代会召开前或为人代会准备而开展代表视察前,组织代表学习培训,边学边干,学用结合,以提高实效。还要根据代表学习培训的基本内容,结合代表的构成、职业等特点,将代表学习培训的基本安排,分为初任学习、履职学习、专题学习,制订出不同素质组别具体的安排。再次要制订培训目标。代表学习培训工作最终以提高代表素质和能力为根本目标。为此,在培训的内容上要分三个层面进行:第一层面是“应知应会”,包括人大制度基本知识、代表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何起草议案和建议案等;第二层面是“知情知政”,主要是要代表了解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第三层面是“专业知识”,主要是通过举办专题培训,帮助代表掌握行使职权应具备的专业知识。

第二,为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履行职责创造必要条件。一要提前将人代会会议议题,让代表在会前有充分的准备时间;二要在会前组织代表围绕审议的议题开展视察和调研,征求选民的意见,为审议做好充分准备;三要保证代表在会上有充足的时间审议各项议案。

第三,要加强“两联系”,努力发挥代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闭会期间要加强代表联系,组织代表履职。要更多地吸收代表参加常委会及职能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完善常委会正、副主任与代表的双向约见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各工作委员会联系相关代表制度,以及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与选举单位工作联系制度。

第四,完善代表活动机制,活跃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除要不断创新各代表小组的活动形式、活动内容外,还要总结代表统一活动日的工作,每年早作安排,提高活动效果,对代表专业小组的活动也要大胆探索。

第五,建立健全代表的激励机制。一是建立表彰制度。现在开始制订代表的履职评估办法,每年根据代表履职考核情况,评选出优秀代表,并对其进行奖励。可以分设最佳议案、建议提案人奖和最佳代表履职综合奖(即优秀代表奖)。二是建立交流制度。每年年底要求每位代表将自己履职的情况、履职的经验,以及学习体会在代表小组会上进行交流,组织优秀代表在大会上交流,通过交流达到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三是建立宣传制度。要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门、各代表小组对代表的工作及其履职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宣传典型人物或典型事迹,使其他代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起到正确的引导作用。四是认真落实代表执行职务的物质保障。

(四)重视依法治市工作方面。依法治市工作是市委交给市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坚持依法治国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的要求,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在依法治市中的主导作用,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努力营造我市良好的民主法治环境。一是继续加强对依法治市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深化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政府工作法治化和政府职能转变。二是依据依法治市工作测评标准(试行),组织开展对各县(区)、各部门实施依法治市工作五年规划情况的督促检查,开展好依法治镇(乡、街道)工作考核验收,认真督促依法治镇(乡)工作指导纲要的实施,力求在将依法治市工作向纵深推进方面有新突破。

(五)依法规范人事任免工作方面。要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的关系,加强与市委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人事任免工作机制,既确保市委人事安排意图的实现,又维护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干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特别要加强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监督,利用专项工作报告把对人和对事的监督结合起来,加大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坚持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推动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