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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申报材料(合集7篇)

时间:2022-05-07 13:10:04
生育险申报材料

生育险申报材料第1篇

生育险报销需要如下材料:

1、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表、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2、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申领表、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收款收据。

3、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来源:文章屋网 )

生育险申报材料第2篇

2022年生三胎需要办准生证吗

满足条件的可以办理。

计划生育服务证是集准生证、查环等功能为一体的证件。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以及找工作等都需用到这个《计划生育服务证》。

女方达到晚育年龄(24周岁以上)并且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可以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现只有极少数落后地区组织机构组织繁杂,才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分开的现象。多数地方已废除准生证。

2022年生三胎新农合能报销吗

可以报销。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2、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3、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职工生育保险申请方法如下:

1、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2、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生育险申报材料第3篇

⑴社会保险登记表;

⑵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2、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⑴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⑵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⑶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⑸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⑹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⑺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⑻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⑼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⑽收款收据。

3、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⑴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⑵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⑶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生育险申报材料第4篇

2、随后当地的社保部门会对申请者提交的资料进行核查。对于不符合情况的申请者做出退回操作。

3、企业或者本人持生育保险待遇申报单。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以及医疗费报销收据,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4、符合领取条件的申请者。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生育津贴领取业务,商丘保险部门将按照国家标准支付生育津贴。

生育险申报材料第5篇

答:(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认定工伤决定书;(3)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4)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还需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死亡证明材料。

用人单位申报医疗(康复)费,填写《工伤医疗(康复)待遇申请表》后,还应当提供哪些材料?

答:(1)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害部位和程度的诊断证明;(2)工伤职工的医疗(康复)票据、病历、清单、处方及检查报告;(3)居住在统筹地区以外的工伤职工在居住地就医的,还需提供《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4)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就医的,还需提供《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申请表》;(5)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工伤职工,还需提供《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6)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工伤职工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用人单位申报工伤职工的辅助器具配置费用时,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1)工伤职工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申请表;(2)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3)辅助器具配置票据;(4)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材料。

申请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3)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劳动能力结论书;(5)孤儿、孤寡老人提供民政部门相关证明;(6)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就读证明;(7)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材料。

供养亲属范围和条件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确定。

涉及第三人责任的工伤待遇申报应当提供哪些材料?

答:涉及第三人责任的,除了按正常的申报提供材料外,还应当提供如下相关材料:(1)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需提供相关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2)属于遭受暴力伤害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遭受暴力伤害证明和赔偿证明资料;(3)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的,需提供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等证明材料;(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材料。

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1)用人单位按照《区劳动厅关于企业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政劳险字〔1997〕1号)规定及时参保、连续缴费,其参保职工自履行足额缴费义务满6个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2)参保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3)参保职工要在正规合法的医疗机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有等待期吗?

答: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等待期限6个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生育保险问题的复函》(桂劳社医疗险函〔2008〕5号)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参保缴费满6个月后,其参保职工才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参保未满半年者由参保单位自行处理。

职工生育保险的待遇有哪些?

答:(1)生育津贴;(2)生育医疗费用;(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4)参保的男职工其配偶为农业家庭户或现期无工作且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在生育时男职工享受的生育补贴。

什么是生育津贴?职工生育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生育津贴即参保单位女职工生育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享受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发放。

生育津贴标准为女职工上年度本人缴费平均工资乘以3个月计算。

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答: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其参保女职工生产时所发生费用形式为顺产、难产(剖宫产、产钳术、臀位牵引术、胎头吸引术),可享受生育津贴。

中区直驻邕单位参保职工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的标准?

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中区直企业生育保险待遇问题的通知》(桂劳社发〔2007〕228号)规定,参保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按定额支付待遇标准:(1)顺产1800元、难产(剖宫产、产钳术、臀位牵引术、胎头吸引术)30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00元;(2)参保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自然流产或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性补贴300元,怀孕满四个月(含四个月)以上的自然流产或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性补贴1000元;(3)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女职工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术的一次性补贴100元,职工实施绝育术、复通术的一次性补贴1000元。

中区直驻邕单位参保男职工有哪些生育保险待遇?

答:参保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有:(1)绝育术、复通术1000元。(2)参保男职工配偶为农业家庭户或无工作且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生育补贴1500元。

中区直驻邕参保单位及职工如何申请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险申报材料第6篇

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即可,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医疗费用申报单;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本人的病历本;生产收费原件;费用明细单;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职工出院后在一年之内都是可以向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提出报销的。

(来源:文章屋网 )

生育险申报材料第7篇

女职工在怀孕后、流产后或者是计划生育手术前,所在的用人单位或者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应该将申请报销的材料带到当地的社会劳动保险部门生育保险窗口。经过工作人员验收合格后,出具医疗证明。所在的用人单位或者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在职工的产假满三十日时,携带申报的材料到当爹社会劳动保险部门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申请生育津贴和一次性的营养补助,应该要填写一份《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并且还要加盖单位的公章,提供夫妻双方的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院总结等材料,每月的一日至十日工作日前到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领手续。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五条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来源:文章屋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