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章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农业上市公司为样本,基于2007—2014年相关数据,采用有序logit回归分析方法,检验农业上市公司股权治理、管理层权力、董事会特征、监事会权力等治理结构对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程度,并与非农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分析。实证结果发现,股权制衡度强、两职分离、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越长的农业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会越高,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更好。提出:政府部门应加大力度监控农业公司的股东持股结构、督促其实行董事长和总经理实行两职分离、适当延长监事会主席的任职期限等建议。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