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驾”行为的定罪困境及立法完善——以黄某“毒驾”案为切入点
作者:冯骁聪 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 湖南株洲412007
摘要:以黄某“毒驾”案为切入点可见,现行《刑法》评价“毒驾”行为存在主观动机的缺失排除寻衅滋事罪的成立、同类解释规则否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成立、罪刑法定的坚守排除危险驾驶罪的成立等困境。由于“毒驾”行为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行政法规对其调整失灵等原因,建议将“毒驾”行为入罪。在制度设计上应严密罪状类型、共享法定刑档次、明确与其他犯罪竞合的处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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