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军民融合产业联盟是具有中国军民融合特色的,有别于传统产业联盟的新型组织形态,在其发展中产生的生境颗粒化、碎片化的治理问题需在理论上予以辨析。其中涉及到的关键问题是,识别军民融合产业联盟的多元主体新生境构成,明晰其组织形态,并打开治理结构的“黑箱”。本研究将威廉姆森交易成本理论视角与拉尔森组织理论视角的多维度分析框架融合,并结合四川、黑龙江等地军民融合产业联盟的发展案例分析发现,新生境下中国军民融合产业联盟具有较强的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与交易频率,是介于“市场制”与“科层制”组织间的网络组织,其治理结构需要走向网络治理;同时,军民融合产业联盟还存在组织“合法性”危机与“合理性”发展需求的冲突,需进一步拓展规则与制度空间,实施网络治理,进而实现军民融合产业联盟在新生境下的多元主体互利共生、协同创新,联盟合作效应最大化与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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