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发文主体、出庭应诉首长、出庭案件类型、出庭应诉率、出庭具体要求、不出庭责任等多维度检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文本规范,从社会认同度、应诉心态、出庭效果等方面考察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实践运作,发现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已上升为当前行政审判的中心制度,成为行政机关依法执政的重要抓手。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仍面临理论争议、文本混杂、实践错位三大困境。从宪法、行政法、诉讼法角度探索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法理基础;通过评析现有的规范进路,提出未来"三部曲"的构想;建立包括事前的司法建议、事中的评价以及事后的监督等一系列程序性配套机制,同时在实体性方面明确出庭案件的类型、坚持协调处理机制,提出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明确为一项稳定的制度,希冀对开放合作型行政审判模式的开展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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