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网络洗稿是互联网环境下各内容平台所面临的现实挑战,仅在著作权法框架内展开讨论并不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著作权法只保护表达,因而一些高级抄袭行为并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规制。另一方面,以获取流量为中心的新商业模式可能架空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使司法救济归于无效。学术界在应对学术抄袭问题上并未完全依赖于著作权法,而更多的是寻求学术规范的社会规范路径进行治理,这一经验值得借鉴。尽管目前网络平台上的作者群体已经形成了反洗稿的义务共识,但由于平台代码架构设计的不足,这种义务共识尚未能形成有效的社会规范。从平台层面规制网络洗稿,应当引入民主化的评议机制和针对用户的评分机制,并落实在代码架构的修改上。著作权法的定位不应停留于裁判功能之上,更应当是政府规制平台修改代码架构的根据,还应当发挥其表达功能以促进社会层面的反抄袭社会规范的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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