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如何发挥区域协同立法的社会发展服务与保障功能,实现立法与国家重大决策的联动发展,已经成为新时代地方立法亟须解决的重大问题。上海市人大以当好区域协同立法创新"排头兵"的高度使命感和责任感,以长三角大气污染防治协同立法为切入点,主动谋划推动区域立法协同的探索实践,取得了重要成果。共同的立法需求是实施区域立法协同的前提条件,抓住国家和地方立法机遇、乘势而上是区域立法协同能够顺利展开的关键因素,建立工作交流机制是区域立法协同最终取得成果的重要保障。认真梳理总结这些成果经验,是推动新时代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的需要,也是与时俱进推动完善地方立法工作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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