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全球治道变革的背景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是我国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与政府职能转变的应有之义,是弥补政府与市场双重失灵的理性选择。然而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实践过程中,作为制度实践主体的政府与社会组织彼此相互嵌入。在功能替代、合法性空间拓展、关键性资源获取的逻辑驱动下,官办社会组织通过“趋同”与“模仿”的方式回应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需求,对地方政府实施制度性嵌入:民办社会组织则通过主动构建与强势政府的良好关系,对地方政府进行关系型嵌入。而地方政府则由于社会稳定目标的追求,科层控制的行为惯性以及信任土壤的严重缺失,力图通过关系型嵌入与结构性嵌入的方式对社会组织实施反向嵌入。两者间的互动嵌入行为必然导致购买场域的固化,社会组织自主性弱化和社会服务内卷化等一系列消极影响。为此,应促使政府对社会组织由单向行政控制向双方合作治理转变,积极培育双方的互信机制,增强政府合同制治理能力,健全第三方评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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