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各地法院在组建审判团队、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过程中,都不同程度面临着在编法官助理短缺的问题,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来缓解是目前较普遍的做法。但在实际运行中,聘用制法官助理“招不来、用不好、留不住”的问题比较突出。究其原因,主要是对于聘用制法官助理的职责定位不够清晰,导致其招录、使用、管理、保障等方面均不同程度与实际需要脱节,影响了法官助理作用的发挥,与预期效果差距较大。本文从聘用制法官助理产生发展过程入手,对其职责定位进行详细解读,以此为基础分析该制度在具体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针对性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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