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鉴于法院撤销仲裁裁决之例于实践中较为特殊且占比极低,我国仲裁司法监督实务操作整体状况怎样、存在的问题如何,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对法院驳回撤销仲裁裁决申请案例的深度分析。在《仲裁法》第58条关于撤销仲裁裁决法定事由的规定之下,“仲裁程序”及“证据提交”往往更易遭致当事人异议。通过对人民法院相关裁定内容的归纳研究,可探知法院对于法定撤销事由的认定标准。在此基础上,本文发现,包括当事人、仲裁庭/仲裁机构、审查法院在内的相关方,都或多或少存在应当注意、可作改进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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