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优发表网,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股权代码(211862)

购物车(0)

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期刊投稿 出版社 公文范文 精品范文

办公室科普工作计划(合集7篇)

时间:2022-03-07 08:01:13
办公室科普工作计划

办公室科普工作计划第1篇

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粤招〔2014〕20号)要求,今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录取工作继续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为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网上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各招生院校要成立以学校主管校(院)长负责的招生录取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各高校要注意加强校内录取现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保持与省招生办公室的紧密联系与配合,并充分发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加强学校的自我监督、自我约束。

(二)严格选派招生工作人员。各招生院校要选派政策水平高、作风正派、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和教师到本校录取现场参与录取工作。

(三)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录取期间,各招生院校要组织专门力量确保录取网络的安全、畅通,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和合理的值班制度,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人机结合,加强网络实时监控,确保录取系统(数据)的绝对安全。首次登陆录取管理系统时,请及时更改登陆密码,如有问题,可与省教育考试院信息管理处联系。各招生院校要妥善保管好登录系统的密码,指定专人负责,一旦遗失或泄漏应立即报告省招生办公室。

(四)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及时公开相关的招生信息,健全监督保障机制,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切实把“阳光工程”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更好的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切实做好网上录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各招生院校应认真细致地做好远程网上录取的网络检测和维护工作。凡存在网络故障影响远程网上录取的,应及时排除故障,确保网络通畅。

(二)为便于沟通和处理录取过程中的有关事宜,请各招生院校认真填报《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网上录取通讯联系方式》表(见附件),并于4月14日前传真到省招生办公室,传真电话:020-38747622 。表上已确定的招生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在录取期间原则上不更改(确需更改的,请及时通知省招生办公室)。录取期间,各招生院校需与省招生办公室保持通讯畅通。

(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网上录取系统的设备及环境要求:操作系统WinXP,内存512M或以上,并可进入互联网(拨号或专线连接)的计算机。登录系统时,不允许通过服务器联网访问广东省招生网站。要注意本地机的个人防火墙或其他安全系统的设置,保证广东省招生录取站点是安全受信任的站点。

三、网上录取时间安排

调整计划时间:4月14日。

录取时间:4月15-16日。其中,4月15日8:00-17:00高校审阅考生电子档案;4月16日8:00前高校必须确定拟录取考生,并清退不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17:00 前全部录取工作结束。

考生资料送审及打印录取名册时间:4月23-24日。

请各招生院校务必按照网上录取的时间安排,按时完成考生电子档案的审阅、录取、退档工作。网上录取的审核业务咨询电话:020-38627832,技术咨询电话:020-38627912。

四、网上录取工作程序

(一)本科插班生网上录取操作使用说明,可在网上下载。

(二)各高校招生负责人使用省招生办公室发放的网上录取用户帐号及登录密码进入网上录取系统。

(三)根据生源情况及时调整高校的各科类计划和专业计划。需了解生源情况的高校,请与省招生办公室计划组联系,联系电话:020-38627829。凡生源超出原招生总计划且确需增加计划的高校,请于4月14日上午12:00前将盖有高校公章以及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同意增加计划的公函传真到省招生办公室(传真号:020-38627829),然后在网上进行增加计划的操作,再由省招生办公室在网上批复。若总计划不变,则各专业间的计划调整可在省招生办公室投档后进行。

(四)省招生办公室按照《关于公布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科插班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公布的各校各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采用线上全投的方式投出符合条件的考生,由高校择优录取。

(五)高校招生负责人进行阅档录取时,确定的拟录取或拟退档名单直接提交给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

(六)省招生办公室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关于公布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科插班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的要求,对高校提交的拟录取和拟退档考生名单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对认为不合理录取和不合理退档的退回给高校复议。高校对省招生办公室退回的复议名单再次审档,确定录取、退档后提交给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需要和我省的实际情况,对高校不合理退档考生,省招生办公室退回高校复议,但退回复议不超过2次。退档考生的善后处理由高校负责。

(七)拟录取名单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由省招生办公室打印新生录取名册,一式两份,主管校长在录取名册上签名、加盖本校公章,并将录取考生的档案(含在报名系统打印的考生《广东省2015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及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的报名材料)按录取名册上的顺序排序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组复审。复审通过后,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名册上加盖“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录取专用章”,一份交录取院校,另一份由省招生办存档备查。招生院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并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并加盖本校印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八)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新生户口管理按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录取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广公(治)〔2015〕9号)的规定执行。

(九)经广东省物价局核准,普通高校每录取一名新生需向省招生办公室缴交网上录取费30元。请各高校在报送录取名册前按实际录取人数,凭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开出的《广东省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汇出网上录取费,并将银行信汇单或收据复印件送省招生办公室录取现场交验。录取现场不收现金录取费,请各招生院校不要带支票或现金到录取现场。未缴纳网上录取费及考试费的,不予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附件: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网上录取通讯联系方式(请点击查看)

办公室科普工作计划第2篇

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粤招〔2015〕19号)要求,今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录取工作继续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为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网上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招生院校要成立以学校主管校(院)长负责的招生录取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各高校要注意加强校内录取现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保持与省招生办公室的紧密联系与配合,并充分发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加强学校的自我监督、自我约束。

(二)严格选派招生工作人员。各招生院校要选派政策水平高、作风正派、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和教师到本校录取现场参与录取工作。

(三)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录取期间,各招生院校要组织专门力量确保录取网络的安全、畅通,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和合理的值班制度,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人机结合,加强网络实时监控,确保录取系统(数据)的绝对安全。首次登录录取管理系统时,请及时更改登录密码,如有问题,可与省教育考试院信息管理处联系。各招生院校要妥善保管好登录系统的密码,指定专人负责,一旦遗失或泄漏应立即报告省招生办公室。

(四)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及时公开相关的招生信息,健全监督保障机制,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切实把“阳光工程”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更好的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切实做好网上录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各招生院校应认真细致地做好远程网上录取的网络检测和维护工作。凡存在网络故障影响远程网上录取的,应及时排除故障,确保网络通畅。

(二)为便于沟通和处理录取过程中的有关事宜,请各招生院校认真填报《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网上录取通讯联系方式》表(见附件),并于4月13日前传真到省招生办公室。表上已确定的招生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在录取期间原则上不更改(确需更改的,请及时通知省招生办公室)。录取期间,各招生院校需与省招生办公室保持通讯畅通。

(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网上录取系统的设备及环境要求:操作系统WinXP,内存512M或以上,并可进入互联网(拨号或专线连接)的计算机。登录系统时,不允许通过服务器联网访问广东省招生网站。要注意本地机的个人防火墙或其他安全系统的设置,保证广东省招生录取站点是安全受信任的站点。

三、网上录取时间安排

调整计划时间:4月13日。

录取时间:4月14-15日。其中,4月14日8:00-17:00高校审阅考生电子档案;4月15日8:00前高校必须确定拟录取考生,并清退不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17:00 前全部录取工作结束。

考生资料送审及打印录取名册时间:4月19-21日。

请各招生院校务必按照网上录取的时间安排,按时完成考生电子档案的审阅、录取、退档工作。

四、网上录取工作程序

(一)本科插班生网上录取操作使用说明,可在网上下载。

(二)各高校招生负责人使用省招生办公室发放的网上录取用户帐号及登录密码进入网上录取系统。

(三)根据生源情况及时调整高校的各科类计划和专业计划。凡线上生源超出原招生计划且确需增加计划的高校,请于4月13日上午12:00前将盖有高校公章的公函传真到省教育厅规划处。4月13日,经规划处同意增加计划的高校在网上进行增加计划的操作。若总计划不变,则各专业间的计划调整可在省招生办公室投档后进行。

(四)省招生办公室按照《关于公布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科插班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公布的各校各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采用线上全投的方式投出符合条件的考生,由高校择优录取。

(五)高校招生负责人进行阅档录取时,确定的拟录取或拟退档名单直接提交给省招生办公室审核。

(六)省招生办公室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关于公布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科插班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的要求,对高校提交的拟录取和拟退档考生名单进行复核。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予以审核备案,对认为不合理录取和不合理退档的退回给高校复议。高校对省招生办公室退回的复议名单再次审阅,确定拟录取、拟退档后提交给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需要和我省的实际情况,对高校不合理拟退档考生,省招生办公室退回高校复议,但退回复议不超过2次。退档考生的善后处理由高校负责。

(七)拟录取名单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由招生院校到省招生办公室打印新生录取名册及审批表,一式两份,主管校长在录取名册及审批表上签名(签章)、加盖本校公章,省教育厅规划部门核准招生计划并加具印章,然后,将拟录取考生的档案(含在报名系统打印的考生《广东省2016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及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的报名材料)按录取名册上的顺序排序送省招生办公室复审。复审通过后,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名册上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一份交录取院校,另一份由省招生办存档备查。招生院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复审并核准备案的录取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印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八)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新生户口管理按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录取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广公(治)〔2015〕9号)的规定执行。

(九)经广东省物价局核准,普通高校每录取一名新生需向省招生办公室缴交网上录取费30元。请各高校在报送录取名册前按实际录取人数,凭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开出的《广东省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汇出网上录取费,并将银行信汇单或收据复印件送省招生办公室录取现场交验。录取现场不收现金录取费,请各招生院校不要带支票或现金到录取现场。未缴纳网上录取费及考试费的,不予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办公室科普工作计划第3篇

(一)本科插班生网上录取操作使用说明,可在网上下载。

(二)各高校招生负责人使用省招生办公室发放的网上录取用户帐号及登录密码进入网上录取系统。

(三)根据生源情况及时调整高校的各科类计划和专业计划。需了解生源情况的高校,请与省招生办公室计划组联系,联系电话:020-38627829。凡生源超出原招生总计划且确需增加计划的高校,请于4月14日上午12:00前将盖有高校公章以及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同意增加计划的公函传真到省招生办公室(传真号:020-38627829),然后在网上进行增加计划的操作,再由省招生办公室在网上批复。若总计划不变,则各专业间的计划调整可在省招生办公室投档后进行。

(四)省招生办公室按照《关于公布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科插班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公布的各校各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采用线上全投的方式投出符合条件的考生,由高校择优录取。

(五)高校招生负责人进行阅档录取时,确定的拟录取或拟退档名单直接提交给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

(六)省招生办公室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关于公布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科插班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的要求,对高校提交的拟录取和拟退档考生名单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对认为不合理录取和不合理退档的退回给高校复议。高校对省招生办公室退回的复议名单再次审档,确定录取、退档后提交给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需要和我省的实际情况,对高校不合理退档考生,省招生办公室退回高校复议,但退回复议不超过2次。退档考生的善后处理由高校负责。

(七)拟录取名单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由省招生办公室打印新生录取名册,一式两份,主管校长在录取名册上签名、加盖本校公章,并将录取考生的档案(含在报名系统打印的考生《广东省2015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及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的报名材料)按录取名册上的顺序排序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组复审。复审通过后,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名册上加盖“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录取专用章”,一份交录取院校,另一份由省招生办存档备查。招生院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并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并加盖本校印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办公室科普工作计划第4篇

(一)本科插班生网上录取操作使用说明,可在网上下载。

(二)各高校招生负责人使用省招生办公室发放的网上录取用户帐号及登录密码进入网上录取系统。

(三)根据生源情况及时调整高校的各科类计划和专业计划。凡线上生源超出原招生计划且确需增加计划的高校,请于4月13日上午12:00前将盖有高校公章的公函传真到省教育厅规划处。4月13日,经规划处同意增加计划的高校在网上进行增加计划的操作。若总计划不变,则各专业间的计划调整可在省招生办公室投档后进行。

(四)省招生办公室按照《关于公布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科插班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公布的各校各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采用线上全投的方式投出符合条件的考生,由高校择优录取。

(五)高校招生负责人进行阅档录取时,确定的拟录取或拟退档名单直接提交给省招生办公室审核。

(六)省招生办公室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关于公布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科插班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的要求,对高校提交的拟录取和拟退档考生名单进行复核。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予以审核备案,对认为不合理录取和不合理退档的退回给高校复议。高校对省招生办公室退回的复议名单再次审阅,确定拟录取、拟退档后提交给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需要和我省的实际情况,对高校不合理拟退档考生,省招生办公室退回高校复议,但退回复议不超过2次。退档考生的善后处理由高校负责。

(七)拟录取名单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由招生院校到省招生办公室打印新生录取名册及审批表,一式两份,主管校长在录取名册及审批表上签名(签章)、加盖本校公章,省教育厅规划部门核准招生计划并加具印章,然后,将拟录取考生的档案(含在报名系统打印的考生《广东省2016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及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的报名材料)按录取名册上的顺序排序送省招生办公室复审。复审通过后,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名册上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一份交录取院校,另一份由省招生办存档备查。招生院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复审并核准备案的录取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印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办公室科普工作计划第5篇

一、成立领导机构

接到“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任务后,我们立即成立了扶绥县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协调领导小组,由县委分管科协的副书记任组长,政府联系科协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科协主席、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科技局以及各乡镇一名分管领导(科协主席)为成员,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科协,由县科协主席担任办公室主任,县科协副主席担任副主任,成员从县科协干部中抽出,在协调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情况

1、元月10至12日,县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对“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中所拟在十一个乡镇建立的科普活动站进行场地选址。即整合各乡镇原有的文化站,成立科普活动站,单独腾空1—2间场地面积在40—60㎡作为科普活动室。

2、在村级制作科普宣传栏。128个村委会3个居委会共131块,拟整合现有的村委会村务公开栏,基本为砖墙结构,有挡雨装置。

3、村级落实兼职管理员1名,由村委、居委会定工干部兼任。

现各村已配有科普员一名。

4、目前已购置电视机(29吋)11台,影碟机11台;定做阅览台(桌)250张,方头櫈500个。

三、前期经费投入

县财政已落实配套经费3万元,这批经费已安排购置电视机、影碟机、制作阅览台、方头櫈等。

四、问题和建议

1、经过近3个月的宣传和发动,群众对“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有了初步了解,认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实实在在为农民排忧解难的好事,群众参与的热情高涨,迫切希望上级科协领导能够抽出时间多到基层走一走,看一看,指导各地“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真正抓出成效。

办公室科普工作计划第6篇

一、成立领导机构

接到“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任务后,我们立即成立了扶绥县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协调领导小组,由县委分管科协的副书记任组长,政府联系科协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科协主席、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科技局以及各乡镇一名分管领导(科协主席)为成员,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科协,由县科协主席担任办公室主任,县科协副主席担任副主任,成员从县科协干部中抽出,在协调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情况

1、元月10至12日,县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对“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中所拟在十一个乡镇建立的科普活动站进行场地选址。即整合各乡镇原有的文化站,成立科普活动站,单独腾空1—2间场地面积在40—60㎡作为科普活动室。

2、在村级制作科普宣传栏。128个村委会3个居委会共131块,拟整合现有的村委会村务公开栏,基本为砖墙结构,有挡雨装置。

3、村级落实兼职管理员1名,由村委、居委会定工干部兼任。

现各村已配有科普员一名。

4、目前已购置电视机(29吋)11台,影碟机11台;定做阅览台(桌)250张,方头櫈500个。

三、前期经费投入

县财政已落实配套经费3万元,这批经费已安排购置电视机、影碟机、制作阅览台、方头櫈等。

四、问题和建议

1、经过近3个月的宣传和发动,群众对“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有了初步了解,认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实实在在为农民排忧解难的好事,群众参与的热情高涨,迫切希望上级科协领导能够抽出时间多到基层走一走,看一看,指导各地“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真正抓出成效。

办公室科普工作计划第7篇

一、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内部管理,做好服务工作

为了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强化每个人的服务意识,我局制订了《市科技局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市科技局职业道德规范》等规章制度。用制度来规范每个人的行为准则,要求处里的同志做到文明用语、待人礼貌、服务周到。要做到接待:微笑、热情、真诚;会话:亲切、诚恳、谦虚;服务:快捷、周到、满意;使每位服务对象匆匆而来、满意而归。同时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从而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我处根据“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企业农户做好科技服务,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参加省里的科技计划申报实务培训和创新方法及科技经费管理等培训,宣讲科技政策、帮助牵线搭桥、组织项目申报等。

(二)依法履职,加强协作,提高办事效率

我处根据科技局对我处的职责要求,对职能范围内的事项,严格按照办事程序执行,做到尽心尽责,正确履职。处室内部团结协作,每个工作人员各负责各自的一块工作。都能做到既有分工又能相互配合和支持,需要共同完成的工作,大家一致团结,互相合作,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能与其它部门和处室相互配合,及时沟通,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存在相互推诿,扯皮或闹不团结现象。遇到一些需要其他单位共同办理的事项,能主动沟通相互配合、主动协作、及时办理。要求处里同志做到坚持勤奋学习,加强素质修养,精通业务技能,提高办事效率。

(三)制定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勤政为民

我们制定的规章制度较全,涉及劳动纪律、行为规范、项目管理、廉洁自律等。如制定了《市科技局综合计划处和高新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办法》、《市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市科技项目评估工作职业道德规范》、《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今年又制定了《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处里的每位同志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事程序,积极参加局里举办的有关反腐倡廉的学习和教育,加强处室效能建设,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的滋生和发生,一直从未发生过违法违纪现象,处室的同志都能做到严于律已、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四)工作绩效

1、组织申报国家、省级有关科技计划项目

科技计划项目是科技研发的主要载体,是我们综合计划处的主要工作职责之一。通过“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大讨论活动,深入调查研究,做好指导培训,了解企业的需求,针对我市的科技开发实际,认真积极组织项目向国家科技部和省科技厅申报,企业申报科技项目的积极性也高。今年以来,组织申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24项,国家星火计划项目3项,申报省公益性科技项目36项,申报生态省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重大项目7项,申报省分析测试科技计划项目4项,申报省实验动物计划项目2项,申报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1项。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5项,列入国家星火计划项目8项,列入省重大科技专项和优先主题项目45项(共四批),列入省级新产品计划项目117项,列入省公益性科技计划项目12项,列入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补助项目14项,认定省农业科技型企业18家,列入省农业企业科技研发中心建设单位7家,列入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单位3家,列入省级软科学研究项目3项。

2、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评审、立项

我们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大讨论活动,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主动设计科技项目,同时建立了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科技项目申报单位可直接通过网上进行申报,从而使科技项目申报单位更加方便,同时也提高了科技项目申报的效率,今年全市共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近322项,通过专家评审,我们和财政局有关处室一起到企事业单位对相关科技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对市本级的科技计划项目做到充分的了解,为今后实施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打下基础。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已于2011年12月5日下达。

3、组织开展市2011年科技(普)活动周

根据国家科技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1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精神,市2011年科技(普)活动周于5月15日-21日举行,我们与市委宣传部、市科协联合举办此次活动,本届科技(普)活动周以“连线海洋、倡导低碳”为主题,结合实际,开展了“广场科普活动”、“科普大篷车”、“青少年科技创新作品成果展”、“中小学生走进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普进企业进车间”、“科普大讲堂”等一系列形式多样贴近公众的科普活动,积极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的社会氛围,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创新、支持创新、参与创新的良好的局面。

4、科技统计工作

今年以来,按照上级的要求,开展了国家有关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统计,科技进步监测评价统计,全市科普工作统计和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摸底等工作,科技统计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涉及面广、要求高,每次统计,我们都精心布置,加强检查监督,顺利完成了统计工作任务,得到了省科技厅的好评。

5、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

我们为科技特派员争取省科技项目,积极申报省科技特派员科技项目,到科技特派员下派的乡镇了解科技特派员的工作情况,帮助解决科技特派员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困难。今年7月召开了全市农业科技及科技特派员工作座谈会,各县(市、区)交流了科技特派员工作经验,推动了全市科技特派员的工作。

6、其他工作

(1)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取得新进展,继温岭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通过专家验收,临海创建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通过专家验收,并被省科技厅列入创建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2)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大讨论活动

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按照市委市政府“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大讨论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们积极开展“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大讨论活动,寻找差距,树立标杆,转变作风,强化服务,走访各类企业,深入调查研究,组织有关单位人员参加了省科技厅举办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与管理实务和创新方法及科技经费管理培训班;配合省科技厅开展“深入基层谋发展,心系群众惠民生”创先争优蹲点调研活动,组织指导申报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组织指导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为企业牵线搭桥,解决技术难题等。

(六)加强处室自身建设

积极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国家省重大科技方针政策的学习,不断学习科技管理知识和业务知识,参加省里举办的各种业务知识培训班,提高处里每位同志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廉政建设,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参加局里举办的廉政学习和观看警示教育片,做到廉洁自律、勤政为民。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加强调查研究,下基层为企业多谋划、多指导、多出力,帮助企业申报科技计划项目,讲解科技政策,激发企业的创业热情和创新活力,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二、自查自评情况

根据台市委办〔2009〕27号和台督评办〔2011〕4号文件精神,对照市级有关部门关键岗位重点监督、绩效考评计分标准,我处自查自评如下:

1、服务态度:在工作中,我处全体同志都能做到文明用语、热情服务、礼貌待人。不存在对服务对象有意刁难、恶言伤人、吵架等情况。

2、办事效率:我处做到应办的事务尽办和早办,尽量简化手续、减少环节、方便办事人员。①“一站式”服务加分:采取一个窗口对外,实行一站式服务,不存在需要服务对象在同一所在部门办事窗口与单位其他办公地点“两头跑”的现象,加0.5分。②压缩承诺时限加分:我们科技计划项目文件规定办结时限为120天,压缩1/3后为80天,承诺办结时限为60天,因此压缩承诺时限得分为(80-60)×0.1=2分,限加1分。③办事效率加分:我们于2011年8月3日印发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截止日为10月14日,我们于2011年12月5日下达了市科技计划。与我们承诺的60天期限,提前9天。根据计算公式,提前办结加分=各业务事项提前办结天数合计×0.01即65×9×0.01=5.85分,限加1分。上述三项总计加2.5分。

3、依法履职:凡是对答复、许可事项的办理都能做到依法依规,对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做到尽心尽责,正确履职。没有该办的事不办或晚办,不该办的事乱办等现象发生,没有在管辖范围内出现违法违规事项。不减分。

4、政令畅通:能及时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要求,在办事的各个环节中政令畅通,无“中梗阻”现象,遵守劳动纪律、无无故缺岗现象发生。完成上级领导交待的各项工作任务。不减分。

5、规章制度:制订的规章制度基本健全、合法、合理,并对已制订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对源头防腐、治腐和机关效能建设具有促进作用。加1分。

6、协作精神:处室内部团结一致,每位工作人员主要分管一块工作,但是又能做到既有分工又能相互配合和支持。能和本部门有关处室相互配合,及时沟通,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遇到一些需要其他单位共同办理的事项,能主动沟通、相互配合主动协作、及时办理。不存在处室内部和处室(单位)之间办事人员相互推诿、扯皮或闹不团结,不生不良影响的现象。不减分。

7、廉洁自律:处室全体同志能做到严于律已、勤政为民、廉洁从政,没发生违法违纪现象。不减分。

8、总体满意度:由于处室全体人员的努力工作和各级领导的关心指导,总体工作应能得到认可和好评。表彰加分:综合计划处处长王临旦被评为市“十一五”节能工作先进个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一年六月),被评为省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先进个人,分别加0.25分和0.5分,我局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市,加1分,按4个处室计得分为1/4=0.25分。我局为市级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加0.5分,按4个处室计得分为0.5/4=0.125分,我局被评为市农村指导员工作先进单位,加0.5分,按4个处室计得分为0.5/4=0.125分。5项总计加分为0.25+0.5+0.25+0.125+0.125=1.25分。

三、下一步改进工作绩效的初步打算

1、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

加强国家省重大科技方针政策的学习,不断提高处室工作人员的科技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为群众多办实事和好事,使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